辽宁2020教师职称新规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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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教师职称评定的条件(教师职称评审需要什么条件)

2024教师职称评定的条件(教师职称评审需要什么条件)

2024教师职称评定的条件(教师职称评审需要什么条件)教师职称评定的条件1、拥护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2、取得相应教资资格;3、身体健康程度可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能在固定时间内完成教学、教研工作安排。

任职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成绩;4、申报职称前应满足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时长,并经审验合格后方可;5、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至少本科学历、并担任至少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者;希望申报小学高级教师需要满足中专毕业、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或本科毕业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者;申报中学高级教师或本科毕业、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或研究生毕业担任一级教师4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担任一级教师2年以上者;想获得小学高级教师申报资格者,需满足专科毕业十年小高职务经验或本科毕业8年小高职务,研究生毕业4年小高职务。

评职称所需资料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考核登记表及附件表:根据实情填写,不得夸大或虚构。

2、专业论文:虽然并非硬性指标,但却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准备详实论文甚至是发表过,一般大有机会可评上。

3、上课证明:老师需要提交上课证明,且上课课时要达到要求;如果没有任课也没有相应的其它与教育教学工作职位的话,是不允许参评的。

4、年度考核证明:评定职称者需要提交至少连续四年的考核表,不能出现不合格的情况,否则也不允许参评。

5、普通话证:要符合自己所任教的学科,语文必须是二甲以上,其他学科基本要求二乙以上。

6、继续教育证:每年度教师都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合格分数,如果没有继续教育证也是无法参评的。

教师资格证考试方法教师资格证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教师资格证笔试各科目均采用纸笔方式。

教师资格证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教师资格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

使用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教师资格证考试每年考试日期由公布,请及时关注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网的最新公告。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21〕1号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21〕1号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抚示范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省属各高校,有关部门(单位):现将《2021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3月12日2021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为持续深入推动职称制度改革,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着力提升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服务水平,服务辽宁高质量发展,实现“十四五”规划的良好开局,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关于职称评审工作(一)持续加大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务、科研人员的职称评聘支持力度。

鉴于疫情防控已进入常态化,为激励广大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继续执行有关职称评聘倾斜政策。

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申报晋升同系列高级职称时,可免予一次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结合业务能力水平评价,可直接申报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

对投身一线表现突出的医务、科研专业技术人员,在同等条件下,用人单位要优先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享受提前申报、优先晋升岗位等级政策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二)深入推进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

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分类推进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研究制定我省相应系列职称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意见。

重点要以激发人才活力为目标,坚持品德、能力、业绩、贡献评价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着力克服“四唯”倾向,规范职称评审专业,修订完善我省各系列职称评审标准,优化评审办法和程序,合理设定施行日期或过渡期。

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评分实施细则(2021年起)

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评分实施细则(2021年起)

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实施细则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分两阶段进行,一是评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二是审核业绩成果,具体情况如下。

一、评必备条件必备条件,缺一不可,乡村城市分开评审。

二、审业绩成果业绩成果,积分累加,乡村城市分开评审。

(一)学历(上限5分)(二)教龄(10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每年0.5分,满分为10分,按周年计算。

(三)任现职年限(6分)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限,每年0.5分,满分为6分,按周年计算。

(四)班主任(10分):每年得1分,满分为10分,按周年计算。

(五)论文著作(高级,5分)申报者最多可以提交2篇(部)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以独著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公开出版的教育教学著作。

论文和教育教学著作应符合桂职办〔2020〕47号评审条件中的有关界定;也可根据相应评审条件要求,提交3份能反映本人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的教案、教学反思、案例分析、教学设计等教学总结材料。

本项最高不超过5分,计分办法如下:1.符合论文条件得分(3分):根据申报人身份类别(教研员、城区教师、乡村教师)提供符合高级教师论文条件的材料,可计2.5分。

2.论文奖励加分(2分):论文奖励加分只计算排在最前面代表作的1篇(部)。

在国家级核心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每篇加2分;在省级核心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每篇加1分。

公开出版的教育教学著作参照以上评分办法加分。

3.或其他项目加分(2分):按规定提交的学术讲座,教学设计等。

(六)课题研究(6分)对取得现职称以来的中小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立项的科研课题,或其它行政部门组织立项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科研课题,注:1.最多可累计三个课题的得分,最高不超6分,其中:未结题课题只计算1个,仅负责人得1分。

另有说明的除外。

2.国家级、省级重点课题(A类)的单独立项的子课题按市级课题算分(应有主课题和相关子课题的立项证书、结题证书)。

3.每个课题组的成员前15人有效,其后不给分。

教师职称改革终于盼到头了

教师职称改革终于盼到头了

教师职称改革终于盼到头了!六省不受岗位及名额限制,直接可晋升品星空物语昨天07:35“教育兴,则国强!”现在国家越来越注重教育,简单概括一句话:教师的教学质量的好坏是影响教育的关键!但是社会上关于教师的负面信息比较泛滥,主要是集中在教师的收入和福利上。

而我们都知道影响教师工资的重要因素就是职称。

不可否认,一些高级职称教师的工资可以达到月薪上万元。

但是,现实状况是这类老师数量少。

大多数教师,尤其是基层的一线教师,工资基本也就3000元左右。

教师的工资构成比较复杂教师的工资区别于普通企业职工工资,它基本是由基本工资、绩效、职称和教龄决定的。

其中,职称起到关键性作用,因为工资、绩效和教龄都受到职称高低的影响。

从教师职称本身来讲,应该是要跟教学能力,职业道德,教学成绩等综合体现的,职称跟薪资紧密相连,通过职称晋升来提高教师工资积极性是制定职称最初的目的,就在当前教师职称竞聘过程中,出现了很多跟教师职称制度背道而驰的现象。

于是又有人提出,是不是要降低职称门槛,对于这个问题,在笔者来看,降低门槛或者以教龄为主,自动晋升是有利有弊的,利的是教师积极性势必提高,弊端是技术含金量会下降。

按照我们目前的教师职称竞聘实践来看,很多基层中小学教师在职称晋升上面临极大的困难,首先来说,名额及其有限,有的学校几年都没有一个高级职称名额,然后就是门槛太高,学历,成绩,论文等等一系列让老师只能望而却步,尤其是乡村教师更是晋升无果。

教师的职称评定,将被一个关键因素所决定!以前,教师的职称评定,主要和教师本人的教学业绩、论文和英语水平等等一些硬性条件有直接的关系。

其弊端越来越明显地表露出来。

一是对教师发展的误导:很多教师认为教学水平和能力并不重要,自己的专业发展就是发表论文,只有发表论文,才是发展的最重要的和最显著的标志。

导致的结果就是不少教师把精力用在写论文上,挖空心思发表论文,备课、上课、作业批改一塌糊涂,结果,评职称竟然比那些教学实绩好的教师早。

2020年教师评职称加分细则

2020年教师评职称加分细则

2020年教师评职称加分细则人社部部长尹蔚民昨日表示,人社部将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由此意味着,中小学教师将统一职称评定,中小学教师也将出现“教授”。

目前,中小学教师职称各自独立,分别有三个职称。

改革后,两者将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在改革中,将原来相互独立的中学与小学两个教师职务系列,合并为统一的职称等级和名称,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并首次对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增加了正高职称。

经国家批准,部分省市将于近期推广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使中小学教师实现新旧职称的平稳过渡。

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负责人指出,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鼓励更多高学历、高素质人才从事中小学教育的重要举措。

全国人大代表李光宇在参加今年全国两会时,向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关于对教师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建议。

李光宇代表认为,我国教师收入水平与其他行业相比整体偏低,与世界平均水平也有较大差距,当前教师待遇未能反映出教师作为专业人员应具备的地位待遇。

收入低严重影响了教师队伍的稳定、师风师德建设和教师人才质量。

李光宇代表告诉中国经济网记者,他通过调研,认为目前教师待遇方面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与其他行业相比,教师工作压力大,责任负担重,额外付出多,但收入水平整体偏低,工资增长幅度低,尤其是中小学教师和农村教师,收入与付出严重不符。

据国际经合组织和中国劳动统计年鉴的数据,2013年,中国在岗教师的平均年薪为42782元人民币(约6971美元),而比利时、韩国、德国、美国、日本教师的平均年薪都在4万美元以上。

中国教师工资大约为比利时的1/7,美国的1/6,巴西的1/3,在被调查的国家中排名垫底。

辽宁副教授职称评定条件

辽宁副教授职称评定条件

辽宁副教授职称评定条件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辽宁省副教授职称评定条件一、概述副教授是高校教师的一种职称,是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中的一种,也是博士生导师的职称之一。

副教授是高等学校中起主要从事科研和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之一。

副教授职称评定条件是高校教师的一项重要评定标准,评定条件通常包括学历基本条件、科研成果、教学情况、社会服务、学术影响力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二、学历基本条件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必须是全日制学历;2.取得正规高等院校的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具有2年以上实践经验;3.取得硕士学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4.在有关部门审批的学历证明书,必须和原始学历证明书相印证。

三、科研成果1.在本学科或相关领域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包括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获得科研项目、取得科研成果奖等;2.研究成果数量和质量是评定副教授的重要标准,通常要求发表SCI、EI等权威刊物上的文章或者取得国家级科研项目。

四、教学情况1.在教学工作中表现出色,学生反馈良好,教学评价高;2.在课程设计、教学方法和手段等方面具有创新和实践经验;3.在研究生培养工作中有一定的经验和成果。

五、社会服务1.参与到学术和学术组织的活动中,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2.积极参与学术会议、研讨会等学术活动,并在相关领域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3.在学术界和科研圈中有一定的人脉和社会关系。

六、学术影响力七、结语第二篇示例:辽宁副教授是高校教师中的一个重要职称,担负着教学和科研的双重任务。

副教授评定条件是对教师进行专业水平和学术能力的全面评价,以确保其在教学和科研领域具有一定的实力和水平。

辽宁省对副教授评定条件有着具体的规定,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对于申报副教授职称的教师,要求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

申报者需要具有博士学位,并且在相关学科领域有较高的研究成果和学术贡献。

这包括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学术论文,参与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和承担等。

2020年高教管理研究等8个系列职称评审条件

2020年高教管理研究等8个系列职称评审条件

2020年高教管理研究等8个系列职称评审条件为充分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更好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经济社会发展和学校一流学科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AA大学()职称评审办法》(〔2019〕6 号)相关规定,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一章基本条件第一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于人民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二条师德师风优良,无师德失范行为。

第三条关心学校的发展与建设,服从工作安排,努力钻研业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承担公共服务性工作。

第四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第二章高教管理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第五条评审范围:聘用在管理岗位从事党政管理及研究工作的人员。

第六条晋升研究员(一) 具有较深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掌握教育管理研究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结合学校发展目标,对本职工作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取得突出业绩,为学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二) 学历、资历条件1.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并获学士学位,1990 年 9 月 1 日以后毕业的应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硕士及以上学位。

2.任副高级职称满 5 年。

3.聘用在五级及以上职员岗位。

(三) 业绩条件达到下列条件中 2 项,其中第 1 项为必备项。

1.发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核心期刊论文和主持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厅局级及以上项目 4 篇(项);其中核心期刊论文至少 1篇,厅局级及以上项目至少 1 项。

2.主持撰写 1 项具有创新性的并被学校采纳的重要工作计划、方案、规章制度等。

3.个人或集体获厅局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1 次。

4.获厅局级及以上成果奖励 1 项。

5.近5 年所在单位年度考核优秀 2 次。

第七条晋升副研究员(一) 具有扎实的政策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熟悉教育管理研究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本职工作取得突出业绩,为学校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辽宁省党校系统高、中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辽宁省党校系统高、中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辽宁省党校系统高、中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一、评审范围及专业本评审标准适用于我省的省、市党校及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及相关干部培训系统从事教学和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本行业专业技术工作的特点,本系列共设置10个评审专业,分别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基础科学、工商管理、行政管理。

二、评审等级教授、副教授、讲师三、申报及评审标准凡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首先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且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称职(合格)以上。

教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及评审标准(一)学历、资历要求1.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2.虽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但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要求,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在达到正常晋升条件要求的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晋升教授专业技术资格:(1)主持参与国家级项目(课题),解决关键性问题,其成果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取一身是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须有同行权威专家和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和认可);(2)获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奖、星火奖三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或者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星火奖二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3)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至少有3篇);或者正式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及相近专业有学术价值的2部以上专著或译著。

(二)专业理论要求对所从事的专业具有系统的、深厚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深厚扎实的专业修养,在本学科前沿领域有独到见解,有较为广泛的社会影响。

(三)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在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期间,要有半年以上挂职锻炼或3个月以上在主体班协助班主任工作等实际工作经历,并写出有一定社会效益或被各级领导部门决策时采纳的有价值的调查报告。

2020年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关细则(全文)

2020年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关细则(全文)

2020年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关细则(全文)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1]98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主要内容概述如下:一、健全制度体系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将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后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小学小中高)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二、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按照国家新制定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明年上半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将新出台我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重点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原则,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以往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家《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第二条规定,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明年新出台的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将注重教育教学一线任教的教师,对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已评聘相应岗位专业技术职务,长期未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即长期未履行《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件》所规定的岗位职责和义务的,今后将不再按专业技术岗位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等级.所以,提醒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双肩挑”人员(指兼有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的教师)和乡镇教办人员以及原专职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人员,今后要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必须按《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应承担一门学科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否则,将按职责分类规范聘任到管理人员岗位.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改革和创新评价办法.今后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将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三、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范围: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地(市)、县教研室和校外教育机构.附件:《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三、身心健康.四、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别职称(职务),除必须达到上述标准条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标准条件:(一)正高级教师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二)高级教师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三)一级教师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2.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4.在培养、指导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5.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四)二级教师1.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较好;3.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4.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五)三级教师1.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具体要求

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具体要求

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具体要求辽教发[2004]46号根据原国家教委制发的《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结合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具体要求。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1、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要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勇于创新,学风端正。

2、下列情况均不能确定和晋升教师职务在思想品德方面犯有严重错误者;职业道德较差,不能为人师表,在校内或社会上影响较坏,无明显悔改者;因违反党纪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或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经济损失,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未满一年者;在教师职务评聘中弄虚作假者;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二、学历、资历普通院校全日制毕业生通过考核确定教师职务。

获得学士学位一年,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一年可确定为助理讲师职务;获得硕士学位累计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三年,可确定为讲师职务;获得博士学位可确定为讲师职务。

1、晋升讲师大学本科毕业四年以上,担任助理讲师职务四年以上;获得第二学士学位三年以上,担任助理讲师职务三年以上。

2、晋升高级讲师大学本科毕业五年以上,担任讲师职务五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五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二年以上。

3、晋升教授级高级讲师大学本科毕业担任高级讲师职务九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五年,担任高级讲师职务五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担任高级讲师职务五年以上。

三、教学工作1、晋升教师职务,任现职期间年均授课时数一般应在300学时以上(含实践教学学时,实践教学每周折合30至35学时)。

2、晋升讲师职务应独立、系统地担任一门以上(含一门)课程的讲授工作;晋升高级讲师和教授级高级讲师职务应独立、系统地担任一门主干课或两门以上(含两门)课程的讲授工作,并独立开设一门以上选修课。

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点市试行)一、适用范围本评价标准适用于试点市的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市、县(区)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

二、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2、遵循《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热爱学生,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注重身教,为人师表,以身作则。

3、熟练掌握和运用专业知识,具有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4、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的教师资格。

5、身心健康,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身心条件。

三、业务条件正高级教师(一)教育教学工作能力条件1、具有崇高的教育理想和坚定的教育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功底深厚,基本功扎实,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教育教学业绩卓著。

3、教书育人业绩卓著。

认真履行全员育人职责,能够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融入课堂教学,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形成健全人格;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辅导员7年以上,或担任教研组长或学年组长等5年以上,工作中能够准确把握教学和学生成长规律,及时了解教研动态和学生思想状态,帮助学生正确分析、认识成长过程中的问题,尊重学生差异,既注重学生群体成长,又关注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

4、教学业务精湛。

课堂教学能够驾驭自如,有创新点或新颖性,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得到同行认可;课堂教学效果突出,保持高质量完成课堂标准规定的目标和任务,所教学科的学生水平普遍高于教育质量要求。

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具体要求

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具体要求

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具体要求辽教发[2004]46号根据原国家教委制发的《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结合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具体要求。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1、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要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勇于创新,学风端正。

2、下列情况均不能确定和晋升教师职务在思想品德方面犯有严重错误者;职业道德较差,不能为人师表,在校内或社会上影响较坏,无明显悔改者;因违反党纪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或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经济损失,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未满一年者;在教师职务评聘中弄虚作假者;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二、学历、资历普通院校全日制毕业生通过考核确定教师职务。

获得学士学位一年,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一年可确定为助理讲师职务;获得硕士学位累计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三年,可确定为讲师职务;获得博士学位可确定为讲师职务。

1、晋升讲师大学本科毕业四年以上,担任助理讲师职务四年以上;获得第二学士学位三年以上,担任助理讲师职务三年以上。

2、晋升高级讲师大学本科毕业五年以上,担任讲师职务五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五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二年以上。

3、晋升教授级高级讲师大学本科毕业担任高级讲师职务九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五年,担任高级讲师职务五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担任高级讲师职务五年以上。

三、教学工作1、晋升教师职务,任现职期间年均授课时数一般应在300学时以上(含实践教学学时,实践教学每周折合30至35学时)。

2、晋升讲师职务应独立、系统地担任一门以上(含一门)课程的讲授工作;晋升高级讲师和教授级高级讲师职务应独立、系统地担任一门主干课或两门以上(含两门)课程的讲授工作,并独立开设一门以上选修课。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布日期】2020.12.31•【文号】人社部发〔2020〕100号•【施行日期】2020.12.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人事部门,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高等学校教师(以下简称高校教师)是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推动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力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教师评价机制,激励广大高校教师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加快教育现代化,现就深化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遵循高校教师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破除束缚高校教师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分类分层,科学评价,充分调动广大高校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高校教师活力、动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为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1.坚持以德为先,教书育人。

以师德为先,以教学为要,以育人为本,提升师德师风要求,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突出教书育人实绩,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坚持以人为本,创新机制。

葫芦岛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方案

葫芦岛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方案

葫芦岛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方案一、评价标准(一)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行为规范,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教研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4、身心健康。

任职期间有下列之一者,当年不能晋升教师职务:(1)上一学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或未参加考核的人员。

(2)违反党纪、政纪等受处分不满一年或受处分期限未满者。

(截止8月31日)(3)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人员。

(4)不服从组织分配,不承担组织安排的工作,时间达一个月以上者。

(5)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一周者。

(6)当年病假超过60天,事假超过30天,病事假累计超过90天不可参评。

(7)校级领导干部没有岗位培训证书者。

(8)参评教师未取得继续教育学分证书者。

(二)学历资历条件1、基本要求(1)所有学历的认定,均以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为准。

(2)教研员只能参评教研型,必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

(3)初级中学以上参评教师的教师资格证所标注专业要求与所申报职称的学科相同。

小学教师资格证按所标注专业分三类:一类小学语文、小学数学;二类小学英语;三类小学其他专业。

申请一类教师职称,需持有小学语文、小学数学的教师资格证中的任意一个;申请二类教师职称,需持有小学英语的教师资格证;申请三类教师职称,持有小学教师资格证既可。

(4)全日制毕业生一年见习期后经考核合格参评转正定级(有文件特殊要求除外)。

(5)其他系列职称不可以转评到教师系列职称;教师系列转评职称的,需要在本岗位任职三年以上,学历应达到相应转评系列的学历年限要求。

(6)教师晋升职称必须在政治条件、学历资历条件、业务条件等方面达到规定的要求。

其中学历资历条件和业务条件实行积分制。

2020职称八项材料要求、三项业绩

2020职称八项材料要求、三项业绩

A、八项证明材料;B、三项业绩A、八项证明材料;一、专业知识和能力证明(附:各种证书)具有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学科教学专业素养;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并在教学中熟练运用;教学经验丰富、业绩突出,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二、教育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证明完成教育部门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中小学教师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规模较大学校校长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规模少于12个教学班的学校校长每学年任课不少于120课时,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

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而课时偏少的学科,任课教师须有其他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

幼儿园教师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8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规模较大幼儿园园长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规模少于8个班的幼儿园园长每学年任课不少于80课时,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30节。

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能够熟练掌握一门专业技能,获得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高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独立承担一门专业技术课的理论教学和对学生的实习实训指导任务,专业课教师每学年不少于320课时。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50节。

教研人员应有丰富的教学经验。

系统承担并完成1门学科的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任务。

每学年要有计划地深入学校指导教学,市、县教研员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省教研员不少于40节。

三、教学经历说明(附:教案合格证明、循环教学证明)胜任本学科各级段的教学工作,任现职以来,能够根据学科特点和学校实际进行本学科的循环教学。

或担任过3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

(校长、教研员可不作要求)四、学生管理证明(附:各级班主任获奖证书)能够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有效进行班级(团队)管理和思想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020年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教学名师申报条件及有关事项

2020年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教学名师申报条件及有关事项

2020年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教学名师申报条件及有关事项一、申报条件(一)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在职专任教师。

(二)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教书育人,立德树人;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突出贡献;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

(三)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

(四)非现任校级领导(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承担教学任务的副职除外)。

(五)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1.本科高等学校人选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讲一门课程。

2.高等职业学校人选应具有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3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学年。

3.普通中小学校人选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80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中小学生主讲一门课程。

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人选参照普通中小学校人选要求。

4.中等职业学校人选应具有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3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学年。

二、申报渠道及流程1.省内每所高校可推荐1名高等学校申报人选;沈阳、大连各推荐2名普通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下同)申报人选和2名中等职业学校申报人选;其他市教育局各推荐1名普通中小学申报人选和1名中等职业学校申报人选;省(中)直属中小学各推荐1名普通中小学申报人选。

各地区各高校可优先在获得过省级教学名师和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中择优推荐。

获得过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称号的教师不在本次推荐范围。

2.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选按要求填写《“兴辽英才计划”教学名师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和《“兴辽英才计划”教学名师申报书》,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申报人需在申报书承诺栏中亲笔签名。

辽宁省中小学教师教师评定职称条件

辽宁省中小学教师教师评定职称条件

辽宁省中小学教师教师评定职称条件(2012年12月29日)为统一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确保评审质量,制定本规定。

一、教师职称评审权限和分工市教委负责全市中学高级、除小学高级教师以外的各系列中级、市直初级教师职称任职资格的评审,小学高级及以下职称的确定和中学初级教师职称的评审由各县(市)区教委负责。

全市中、高级和市直初级教师职称资格由市人事局审批,各县(市)区初级教师职称资格由本县(市)区人事局审批。

二、确定教师职称资格方式(一)正规院校毕业生,其初定职务时仍按原规定执行。

正规院校毕业生分配到农村学校任教的,可不实行见习期,直接确定相应的教师职称。

小学高级及以下教师职称通过考核确定,其它教师职称通过评委会量化评审评定。

中学一级及以下职称要积极试点,积累经验,逐步向考核确定过渡。

(二)晋升教师职称主要考查其是否具备规定的前提条件、政治条件、资历条件、业务条件。

评委会对政治条件合格,具备晋升教师职称前提条件的教师,要用量化赋分的办法,着重审查教师的资力条件、业务条件、以及总是否达到规定的要求,资历、业务、总份(资历与业务分数之和)三项中有一项达不到规定分数的,不能晋相应的教师职称。

(见附表1)(三)对不同地区的学校,晋升教师职称时采用不同的标准(具本标准见附表1)。

学校类别按地理位置划分,校址在县城及以上城镇的为城镇学校(一类地区),距县城以上城镇边缘不足5公里的为郊区学校(二类地区),超过5公里的为农村学校(三类地区)(四)民办教师在职称评聘上要和公办教师一视同仁。

三、晋升教师职称的前提条件(一)除有特殊规定者外,教师必须持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合格学历、达到规定的任职年限、政治条件符合要求方可申请晋升教师职称。

(二)将教师任职期间参加培训进修,作为晋千教师职称的必要条件。

没有按规定参加培训进修取得合格证书者,不得晋升教师职称。

对于参加其他形式的培训进修或者由于没有进修学等特殊学科的教师没有取得规定的进修证书,学校在申报时做出详细说明,评审中从严掌握。

1.《辽宁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1.《辽宁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1.《辽宁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第一篇:1.《辽宁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辽宁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2015年11月17日)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基础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和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根据国务院相关部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工作要求,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方向和思路,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中小学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发展;(二)坚持统一制度、分类管理,建立统一的制度体系,体现中学和小学的不同特点;(三)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四)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五)坚持与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相配套,积极稳妥、协同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实施范围(一)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的教师;(二)设区的市和县(市、区)教学研究、电化教育、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师可参照本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参加改革。

四、主要内容(一)健全制度体系1、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

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臵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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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教师
(一)教育教学工作能力条件
1、基本掌握教育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
能够较好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3、能够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将德育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帮助学生进行进步;协助班主任、
辅导员工作或其他方面的学生管理工作,关注学生全面发展。

4、能够规范使用教学语言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等教学方法,与学生产生良好互动和交流,
作业设计切合授课内容,能够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目标和任务,所教学科的学生水平达到教
育质量要求。

(二)任职资历等其他条件
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有
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并考
核合格。

三、其它
1、参评人员的学历专业应与现在所从事的专业相一致。

后取得的本科、学历5年以上,可视为同等学力。

2、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评审高级教师、一级教师。

一级教师破格评审
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年限,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7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在二级教师岗位任
教3年以上,可破格评审一级教师。

破格评审一级教师在具备一级教师评审条件的同时,还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获市级以上政府奖励或荣誉称号。

(2)指导至少1名学生在省级以上比赛、竞赛中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的。

(3)从事艺术、体育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省级专业汇演、作品展或比赛中获得三等奖1次以上;或本人指导的学生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省
级专业演出、作品展或比赛中获二等奖1次以上。

(4)职业中学从事专业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劳动等部门主办的省级以上技能竞
赛中获得三等奖1次以上,或在市级技能比赛中获得三等奖2次以上。

高级教师破格评审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年限,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7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在一级教师岗位任
教3年以上,可破格评审高级教师。

破格评审高级教师在具备高级教师评审条件的同时,还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获省级以上政府奖励或荣誉称号。

(2)指导至少1名学生在国家级比赛、竞赛中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的。

(3)受聘参加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乡土教材;(4)从事艺术、体育工作的教师,本
人在教育、文化;(5)职业中学从事专业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正高级教师暂不
破格评审;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3年内不能申报参加职称评审;(1)拒绝承担教学、教
研任务、班主任工作;不能履;(2)弄虚作假,虚报工作业绩,谎报学历、资历,剽;(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相关规
(3)受聘参加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乡土教材、选修教材、活动课教材、教学参考书
的编写,经省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在市以上范围使用推广并正式出版。

(4)从事艺术、体育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省级专业汇演、作品展或比赛中获得二等奖1次以上;或本人指导的学生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省
级专业演出、作品展或比赛中获一等奖1次以上。

(5)职业中学从事专业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劳动等部门主办的省级以上技能竞
赛中获得二等奖1次以上,或在市级技能比赛中获得二等奖2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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