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程学院关于落实教学任务暂行管理办法【模板】
信息工程学院各项规定及制度模版(二篇)
信息工程学院各项规定及制度模版信息工程学院各项规定及制度模板(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信息工程学院的管理,规范学院内部的各项制度,保障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信息工程学院内部的教师、研究生和本科生。
第三条信息工程学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在学院自身内制定适应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信息工程学院实施领导负责制,在院领导的指导下,各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和监督相关规定。
第五条信息工程学院将加强对学院师生的培训和学术道德教育,提高学院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六条信息工程学院将加强对学院内部规定的宣传和执行,确保所有人员能够深入了解各项规定和制度,并严格遵守。
第七条信息工程学院将建立健全学院内部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各项规定和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八条信息工程学院将对违反学院规定的行为进行相应处罚,确保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二章:教学管理制度第九条信息工程学院将按照教育部门的要求,制定学院内部的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确保教育教学目标的实现。
第十条信息工程学院将建立完善的教学评估制度,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和监控,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及时调整和改进。
第十一条信息工程学院将建立健全的实验室管理制度,确保实验室的安全和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信息工程学院将建立导师制度,为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导师指导和学习环境,帮助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三条信息工程学院将建立实习管理制度,为本科生提供实习机会,并进行实习成绩评定。
第十四条信息工程学院将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教学能力提升,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第三章:科研管理制度第十五条信息工程学院将建立科研项目管理制度,明确科研项目的申报、审批和管理流程,确保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信息工程学院将建立科研成果评价制度,对科研成果进行评估和鉴定,并进行相应的奖励和激励。
第十七条信息工程学院将建立学术交流管理制度,组织学术会议和研讨会,并鼓励教师和研究生积极参与学术交流活动。
2024年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范本(六篇)
2024年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范本为推动学校教育信息化的全面实现,以增强教育教学及管理应用的能力,特制定以下规定:一、学校将运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校务、政务公开”的网络化实施。
二、建立并完善本校的特色校园网站,设立互动教师主页,以促进课堂学习中的师生交流,有效指导学生学习。
三、学校管理层应率先示范,利用网络和多媒体技术优化课堂教学,广泛使用网络媒体进行教学活动。
四、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全国及省、市、区各级的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竞赛活动。
五、学校将定期组织以教育信息化为主题的特色活动,以提升教学创新水平。
六、教师应将计算机融入日常教学、工作及生活中,充分利用现有设备,制定个人计算机技能提升计划,并积极参与多媒体课件制作比赛。
七、对于常规电教设备如幻灯投影机、录像机等,应常规定期使用,倡导在教学中广泛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
八、教师需积极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的教学实践,按学校要求完成规定的信息化教学课时。
九、逐步推进教师各项工作的电子化管理,如论文、计划、总结等,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环境。
十、积极参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信息化推广活动,确保任务的高质量完成。
十一、每位教师每学期需向学校资源库提交不少于五份的优质教学资源,以丰富教学资源库。
十二、学校将建立教师信息化教学应用的考核标准,学期考核结果将纳入教师绩效考核体系。
2024年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范本(二)为推动学校教育信息化的全面实现,以增强教育教学及管理应用的能力,特制定以下规定:一、学校将运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校务、政务公开”的网络化实施。
二、建立并完善本校的特色校园网站,设立互动教师主页,以促进课堂学习中的师生交流,有效指导学生学习。
三、学校管理层应率先示范,利用网络和多媒体技术优化课堂教学,广泛使用网络媒体进行教学活动。
四、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全国及省、市、区各级的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竞赛活动。
五、学校将定期组织以教育信息化为主题的特色活动,以提升教学创新水平。
关于试行《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暂行办法》的通知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文件闽信息院教〔2004〕312号关于试行《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暂行办法》的通知各系(部):《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后,收到不少反馈意见,由于教师工作量的制定是一项极其重要且又极具系统性的工作。
不同专业责制,不同层次之间存在差异性,要在短期内取得一致的意见比较困难,而教师工作量统计又急需进行,为此院办公会议决定本暂行规定本学期先予下发试行,在试行中再进一步征求意见予以完善。
附件:《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暂行办法》二OO四年十月十九日主题词:教师工作量暂行办法抄送:各处室,直属科。
存档(2)打字:邓校对:杨(共打印40份)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04年10月22日印发附件:《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暂行办法》为了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师积极性,合理安排教师工作,确保教学任务完成,稳定学院教学秩序,完善教师聘用制度,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参照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教师工作量的内涵1、教师工作量包括:教学工作量和非教学工作量两部分。
2、教学工作量是指直接用于从事教学,主要由理论教学工作量(备课、授课、批改作业、课外辅导等)和实践教学工作量(实践准备、实践指导、批改实践报告等)两大部分组成。
3、非教学工作量包含:教学法研究(观摩教学、教研活动等)、编写教材教学资料、撰写论文、实验室建设、参加校外教学与科研等学术活动和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量等。
二、教师工作量定额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制度试行办法》,闽教职改[1997]010号文《关于一九九六年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有关规定和安排》,教授和副教授教学工作5个小时计1课时,讲师教学工作6小时计1课时,助教教学工作7小时计1课时。
教师全年(学年)教师工作量应为1680小时,其中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应占教师工作量2/3以上,分配对于少学时课程,每学年已开出三门课还未能达到教学工作量定额的教师,可酌情减少教学工作量。
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范本一、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掌握有关技术,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二、掌握本校校园网整体结构,熟悉网络设备的规格、型号、构造、性能及网络系统软件、辅助应用软件的使用方法和维护常识,做好校园网线路、网络硬件及软件的检测、维护、保养及日常运行情况记录。
三、不断学习和更新计算机网络软硬件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校园网管理能力,随时了解常用网络硬件和网络辅助应用软件的发展动态,及时向学校领导提出更新、增添网络设备、辅助应用软件等有关建议。
四、认真做好各类资料及软件的记录整理和分类保存工作,定期对备类软件进行杀毒和备份工作。
五、努力创造条件,充分发挥校园网优势,为学校现代化管理和辅助教学服务。
六、做好校园网络设备安全防范和财产保护工作。
掌握用电、防火、防盗、防水设备器材的使用方法,经常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七、网管教师在调入调出网管中心工作时,要及时办理设备、账目、档案等交接手续,并对实物进行清点,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以保证网管中心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电教管理员职责1.爱护电教器材,操作规范。
协助任课教师使用好器材,课后要及时整理上锁、盖好胶垫。
使用时要先启动计算机检查桌面无不良内容后再启动投影机。
关机时要留足机器散热时间。
2.电教器材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网络管理人员,不得私自拆卸仪器或更改设置。
3.不随意下载或上传与教学无关的资料,使用外部存储器要注意查杀病毒,保证系统、网络安全。
4.坚持原则,非上课时间任何人不得使用电教器材。
特殊情况须由主管主任批准。
5.及时清洁、保养设备,保证操作台内清洁卫生无杂物、尘土。
每周彻底清扫一次。
清扫时要断电操作确保安全。
6.认真填写《电教器材使用登记表》并妥善保存按时上交。
7.不得将操作台钥匙转借他人或让他人复制。
8.负责电教课题申报,搞好电教优质课、电教论文的评选工作。
9.电教教材代收费的管理、使用及电教教材的征订工作。
信息化教学工作规章制度范文(3篇)
信息化教学工作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息化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信息化教学工作的教职工,包括教务处、教学管理部门及各学科教师。
第三条信息化教学工作应符合国家教育政策法规,根据本校教育教学特点有序进行。
第二章信息化环境建设第四条学校应配备完善的硬件设备和软件资源,确保信息化教学能够顺利进行。
第五条硬件设备包括计算机、投影仪、电子白板等,教师应根据实际教学需求及时申报设备购置需求。
第六条软件资源包括教学软件、学习平台、在线教育资源等,学校应配备符合教学需要的软件资源,并及时维护更新。
第三章信息化教学应用第七条教职工应熟练掌握信息化教学技能,将信息化技术应用于教学过程中,提高教学效果。
第八条教师在备课过程中,应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收集、整理教学资料,并结合实际情况设计合理教学方案。
第九条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应合理运用电子教具和教学软件,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第十条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学情和学习特点,灵活运用信息化手段,个性化指导学生,提高教学效率。
第四章教学平台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应建设完善的教学平台,提供良好的教学资源和交流平台。
第十二条教师应积极参与教学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并及时更新和维护教学资源。
第十三条学生和家长应依法使用教学平台,不得利用平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四条学校要定期对教学平台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平台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五章信息保密和安全管理第十五条教师应遵守教育教学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保护学生的隐私安全。
第十六条学校应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安全存储。
第十七条教师应加强电脑操作技能和网络安全意识的培养,防止病毒攻击和非法入侵。
第十八条学生和家长应依法对个人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将个人信息泄露给他人。
第六章考试与评价第十九条教师应合理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考试和评价,提供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结果。
教学任务管理制度
教学任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教学任务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提高教学任务的质量和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任务分配1. 学校领导组织教师会议确定每学期的教学任务分配方案,根据教师的教学能力、专业背景和工作情况,合理分配教学任务。
2. 教学任务分配要体现公平、公正,根据教师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教学任务量和科目。
3. 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和教学需求,提出调整教学任务的请求,学校领导会酌情予以考虑和调整。
三、任务执行1. 教师在接受教学任务后,应严格执行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按时按质完成教学任务。
2. 教师要认真备课,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合理安排教学时间,选择适合的教学方法和手段,确保教学质量。
3. 教师要积极参与教研活动,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积极配合学校组织的各项教学管理工作。
四、任务评价1. 学校对教师的教学任务进行定期评价,根据学生评教、学业成绩和教学效果,进行综合评价。
2. 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教学情况,向学校提出教学任务的调整或减轻,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并予以调整。
3. 教师对于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可以进行自我评价和总结,及时反馈给学校领导,以便学校对教学任务进行调整和改进。
五、任务奖惩1. 学校会根据教师的教学表现和成绩,进行奖励和激励。
表彰教学成绩优秀的教师,并给予相应的奖金和荣誉。
2. 对于教学任务完成不好的教师,学校会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
3. 学校会根据教师的教学表现和成绩,进行教学等级评定,以便奖励和激励优秀教师,鼓励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六、任务监督1. 学校领导、教研组长等教育管理人员对教师的教学任务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教学任务的落实和完成。
2. 教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学校领导反映教学任务的困难和问题,学校会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帮助。
3. 学校会定期组织教学任务的总结和评估,以便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和优化。
七、其他1. 本制度经过学校领导和教师代表讨论通过,并进行定期的检查和修订。
教学任务安排管理办法
教学任务安排管理办法一、教学任务安排基本要求:1、教学任务安排实行归口系部负责制,各系部负责所属各专业教学计划实施方案和各班级教学进程表的制定,全面负责归口课程的教学任务的落实。
2、公共基础课中,语文、美育、高等数学、普通物理、两课、体育、军事理论归口基础部;大学英语归口外语系;计算机信息基础课归口计算机系。
跨系的专业基础课(含艺术类基础课程),由专业所在系统筹安排。
专业课程(含专业外语)归口各专业所在系。
3、所有课程均实行主讲教师负责制。
为保证教学的连贯性,一个教学班级的一门课程原则上确定一名主讲教师。
任课教师主讲课程原则上一学期不超过2门,少学时课程不超过3门,特殊情况由主讲教师提出申请,系部审核,教务处审批。
4、任课教师的确定遵循高职称、高学历优先的原则。
不具备高校教师资格任职条件者原则上不得任课。
5、首次在校内担任教学任务的教师,所承担的课程必须按其所在教研室指定的章节进行试讲,经集体评议,教研室主任、系主任根据集体评议的结果进行审核,同意后方可承担相关课程的教学任务。
6、应安排每位教师合适的教学任务。
7、因教学需要,教学单位欲聘请校内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承担某些教学任务时,按下述规定办理。
(1)凡已具备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教学效果较好者,经系聘请、受聘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同意后,可以兼任一门课程的主讲任务。
(2)凡已具备中级或中级以上职务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有一定教学经验,在某一方面有专长,由系部提出聘请计划,受聘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同意,院领导批准后,可兼任一门课的主讲任务。
(3)凡不具备以上两款所述条件要求的其他人员,一般不得兼任课程的主讲教师。
8、从校外聘请兼职教师,至少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相关系部须办理学校所规定的聘请手续。
9、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主讲任务:(1)对拟讲授课程以往讲授效果差,又无切实改进者。
(2)对新开课程内容未能掌握,缺乏准备者。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制度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制度为了建立具有我院特色的实践教学体系,建立正常的实践教学秩序,实现实践教学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与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1.总则一.实践教学是指独立设课的实验课,非独立设课的实验课,各类实训、实习环节等,她是学院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
使学生了解科学实验,获得基本岗位技能的主要过程和基本方法,培养学生的观察力、创造力和动手能力以及严肃的工作态度,主动积极的探索精神,并使学生初步学会科学研究及获取职业能力的方法。
实践教学必须遵守其本身的客观规律,要与理论教学相辅相成,必需贯彻科学性、思想性、实践性相统一,理论联系实际等教学原则。
二.人才培养方案是指导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是人才培养与教学组织过程中的主要依据,它体现了学校培养人才的模式和基本要求。
实践课程标准是指导实践性教学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必须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制定。
实践性教学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实践课程标准进行,以保证实践教学秩序的稳定及实践教学任务高质量的完成。
三.实践教学人员在实践教学工作中起重要作用,各教学人员应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对待实践教学工作,精心设计与组织实践教学过程,启发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特别应注意学生创造性思维与创新能力的培养,要善于运用各种教学手段加强学生的操作技能训练,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学习和掌握现代职业岗位能力。
四加强实践教学工作的管理和领导是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各级管理干部都要认真学习教育科学理论与管理理论,借鉴国内外的实践教学管理经验,熟悉业务,坚持深入教学一线,勇于探索与改革,努力提高实践教学管理水平。
2.实践教学的计划管理一.实验、实训课程标准是实践教学指导性文件。
实践教学参与人员应根据课程标准要求的内容及要求进行实践性教学活动。
课程标准是组织和检查教学活动的依据,也是编写实验实训实习教材(或指导书)的依据,同时也是考核学生实践性教学成绩的依据。
2024年学校信息化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二篇)
2024年学校信息化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思南县鹦鹉溪镇大头坡小学信息化工作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____组长:余洋副组长:组员: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工作职责1、落实人员、建立____、明确自责、构建学校信息化管理网络。
2、制定各项规章制度,规划我校教育信息化发展方向。
3、审议每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计划,明确教育信息化工作要求。
4、评估每年教育信息化工作得失,采集教育信息化工作意见,提出改进方案,规范我校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
5、监督教育信息化工作进程,及时调整工作计划,确保我校教育信息化健康发展。
6、以身作则,加强教育科研,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课题的实验研究。
办公室电脑使用管理制度1、严禁访问不健康的网站,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工作期间禁止利用计算机玩游戏、听音乐、看影碟、播放观看影像、实时____等。
2、无论是本单位,还是外单位人员,凡与本办公室无关人员,严禁上机操作。
3、注意计算机用电安全和防火、防潮,做好办公室卫生清洁工作,确保计算机有一个良好的运行环境。
4、不准在非正常状态下使用计算机,严禁私自拆卸机箱,硬件或应用软件出现异常,应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
5、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准擅自增删统一配置的计算机软硬件设备,增删、改动微机的ip地址等软硬件配置;未经学校同意,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不得外借。
6、严防计算机病毒入侵,其它单位或个人的外部存储设备(如软盘、U盘、硬盘等)不得随意连入计算机,确有必要连入的必须事先进行病毒扫描。
7、严禁恶意删改网络系统中的共享资源。
8、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工作人员不得将密级文件资料上网共享。
9、因操作不当给工作或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0、用后及时关闭计算机,切断电源。
下班前要关好门窗,以防被盗。
班级电教设备管理制度为保证电教设备的正常使用,现作以下管理规定:1、班主任负责教室电教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及监督电教设备的安全用电状况,发现隐患或故障应及时与电教室联系。
2021信息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2021信息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信息管理,推进信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更好地为校领导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服务,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对高校信息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信息是对***办学实践中具有政策性、综合性、倾向性、动态性等特征的真实情况的反映。
第三条信息工作必须准确全面地反映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情况。
第四条信息工作的主要任务:(一)充分发挥信息的宣传、参谋、服务、引导等功能,为学校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与宏观调控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
(二)保证学校与各学院、各职能部门、各附属医院间的信息畅通,促进各单位之间工作的相互了解、相互交流和相互借鉴。
(三)以教学、科研为中心,开展调研工作,大力开发学校教学、科研及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等各方面的综合信息,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搞好信息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学校信息工作由分管校领导牵头,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为枢纽,由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附属医院组成。
第六条学校各单位应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明确1名负责人分管信息工作,并选定1~2名员工担任兼职信息员。
同时将信息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兼职信息员岗位职责。
第七条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是信息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依据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研究和制定信息工作办法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做好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送、上报、反馈和存储等日常工作。
(三)结合学校中心工作、领导和师生关心的问题,组织信息调研,提供有情况、有分析的专题综合信息。
(四)负责校级信息简报、校园网络信息栏目等信息刊物的组稿、编辑、印发工作。
(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影响的信息刊物报送学校重要信息,加强与兄弟院校和各地校友会间的信息联系与交流,努力扩大学校影响。
学校信息化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范文(五篇)
学校信息化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信息化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效率,保障信息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信息化管理的目标学校信息化管理的目标是推动学校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优化教育教学环境,提升学校整体竞争力。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信息化管理的各个方面,包括硬件设备、软件系统、网络设施、数据管理等。
第二章学校信息化管理的原则第四条确保信息安全学校信息化管理应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采取安全措施保护信息资源,防止信息泄露和损坏。
第五条统一管理学校信息化管理应作为学校整体管理的一部分,与其他管理体系相互配合,形成统一的管理体系。
第六条公平公正学校信息化管理应公平公正,所有使用和管理信息化设备和系统的人员都应遵守相同的规则和制度。
第七条创新发展学校信息化管理应不断创新,适应信息技术的发展,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三章学校信息化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第八条学校信息化管理部门的职责学校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学校信息化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推动学校信息化建设,优化与供应商的合作关系等。
第九条教师和学生的职责教师和学生应使用学校提供的信息化设备和系统进行教学和学习活动,保护设备和系统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条管理员的职责管理员负责学校信息化设备和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保障设备和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学校信息化管理的具体措施第十一条信息安全管理措施学校应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策略、安全规范、安全培训和安全检测等。
第十二条设备管理措施学校应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数据管理措施学校应建立健全数据管理体系,包括数据备份、数据恢复、数据安全等。
第五章学校信息化管理的监督与检查第十四条学校信息化管理的监督学校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对学校信息化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学校信息化管理的检查学校应定期对学校信息化管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改进措施。
工程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实施办法四篇
工程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实施办法四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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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各项规定及制度范文
信息工程学院各项规定及制度范文信息工程学院的各项规定和制度是保证学院正常运行和学生良好学习环境的重要基础。
以下将详细介绍关于学院规定和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纪律和行为规范1. 学生在学院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保持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行为习惯。
2. 禁止在学院内携带、传阅和传播非法出版物、违法犯罪信息等内容,不得从事影响学习、教学秩序的活动。
3. 学生应尊重师长和同学,不得侮辱、诽谤、恶意攻击他人,不得参与或散布不实信息。
4. 学生应当自觉遵守课堂纪律,按时出勤,不得私自离开或干扰正常教学秩序。
5. 在学院举办的各类活动中,学生应保持纪律和秩序,不得有违规行为。
二、学生考试制度1. 学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持学生证和身份证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2. 学生应按时参加各项考试,并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有作弊等违规行为。
3. 学生出现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作弊记过、取消该科考试成绩等。
三、学术诚信制度1. 学生在学术研究和学术活动中应遵循学术规范,严禁抄袭、剽窃和篡改他人作品或研究成果。
2. 学生应保持诚信,不得伪造、偷窃、篡改、删除或破坏学术资料和实验数据。
3. 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现或举报,学院将进行严肃的调查处理,并对涉事人员作出相应处罚。
四、实践教学和实习规定1. 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实践教学和实习,使理论知识与实际应用相结合。
2. 学生必须按时参加实践教学和实习,不得擅自缺席或提前退场。
3. 在实践教学和实习期间,学生应严格遵守相应场所的规章制度,确保自身安全,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五、学生活动和社团管理1. 学生可以参加学院或学校组织的各类学生活动和社团活动,提升个人能力和综合素质。
2. 学生社团的申请、管理和活动策划应符合学校相关规定,注重安全和学术性。
3. 学生社团的活动应有明确的组织安排和管理制度,确保学生的权益和安全。
六、学院设施设备和资源利用规定1. 学生应爱护学院设施设备和公共财物,不得损坏或滥用。
信息化教学工作规章制度(四篇)
信息化教学工作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推进学校信息化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信息化教学工作指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电子教学资源为主要教学手段进行课堂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
第三条信息化教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科学合理:根据教学需要选择适合的信息技术和教学资源,确保教学目标的达成。
2. 教育教学为本:信息化教学工作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服务于学生学习和教师教学。
3. 统筹规划: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统筹规划信息化教学工作,确保资源配置合理。
4. 共享开放:鼓励教师和学生共享教学资源,促进教育资源的开放共享。
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化教学管理机制,包括以下内容:1. 信息化教学工作组织管理机构:制定和组织实施信息化教学的规划、部署和管理。
2. 教育信息化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专职的教育信息化专业人才,负责教学技术支持和教育资源管理的工作。
3. 教学设备和软件管理:负责教学设备和软件的采购、配备、更新和维护工作。
4. 教育资源建设与管理:建设和管理教育资源库,包括课件、教材、试题等教学资源的管理和使用。
5. 教师培训与教学研究:针对教师进行信息化教学培训和学术研究,提高教师信息化教学水平。
6. 学生管理与评价:对学生进行信息化教学成果评价,及时反馈学习进展。
第五条教师在信息化教学中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 熟悉和掌握信息技术和教学资源的使用方法,能够灵活运用于课堂教学。
2. 遵守教学纪律,妥善保管教学设备和软件,不得将其用于非教学目的。
3. 尊重学生个体差异,充分利用信息化教学手段提供个性化的教学服务。
4. 定期参加信息化教学培训和交流活动,不断提高信息化教学水平。
第六条学生在信息化教学中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 遵守信息化教学纪律,正确使用教学设备和软件,不得损坏或滥用。
2. 积极参与在线学习和交流活动,按时提交作业和参加考试。
3. 尊重教师的教学安排和要求,积极主动参与课堂活动。
教育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教育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育信息化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实施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教育信息化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教育部门及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教育信息化项目。
第三条教育信息化项目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规范管理、注重实效、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项目规划与申报第四条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国家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教育信息化项目规划。
第五条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规划要求,提交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专家评审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第三章项目实施与管理第六条项目实施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明确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定期进行进度和质量检查,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第八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项目监督机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九条教育信息化项目资金应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预算执行,不得挪用。
第十条实施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五章项目验收与评估第十一条项目完成后,实施单位应组织自评,并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交验收申请。
第十二条教育行政部门应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第十三条项目投入使用后,应定期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后续项目规划和资金分配的依据。
第六章安全与保密第十四条实施单位应制定并执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障项目信息安全。
第十五条对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教育信息化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国家教育部门负责解释。
原有与本办法不一致的规定同时废止。
第十八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信息工程学院教材建设及选用管理办法
信息工程学院教材建设及选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材工作是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专业培养方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主要载体,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材建设,规范教材选用与征订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二条学校教学督导组负责审定全校教材建设规划,组织学校规划教材立项申报和评审工作,审定教材建设及选用中的相关重要事项。
第三条教务处是学校负责教材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向学校教学督导组提出教材建设规划,做好教材立项申报管理,编制征订计划。
后勤服务集团负责做好教材采购、入库管理、教材发放和教材费结算等工作。
第三章教材建设第四条教材建设是指学校根据本校学科专业特色、教学方法特点和师资特长等,有计划地编写、出版和使用教材。
第五条教材建设的基本原则(一)科学性原则。
教材编写能结合学科特点,系统的、循序渐进的安排知识点,做到结构严谨;能正确地阐述本学科的科学理论和概念,注意理论联系实际;能反映本学科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先进成果。
(二)特色性原则。
教材的编写重点应放在学校具有优势和特色的学科,优先支持围绕特色与品牌专业、精品课程的教材出版,优先支持应用型专业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与行业、企业联合编制出版教材。
(三)创新性原则。
教材建设应鼓励创新,避免重复建设。
优先支持符合我校教学实际、反映学科建设新成果、教学改革成效突出、具有明显优势和特色的教材出版。
(四)必要性原则。
教材建设重点解决当前学校专业建设和发展过程中部分课程(重点是各专业的核心课程)无适用教材或教材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对版本较多的公共课教材,坚持择优选用,原则上不组织编写。
第六条教材建设基本程序(一)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集相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学校提出教材建设指导性意见,制定教材建设规划,作为教材建设的主要依据。
(二)学校依据教材建设规划,结合优势学科、特色专业及精品课程建设情况,组织教材的立项申报工作。
学校信息化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范文(5篇)
学校信息化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学校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学校信息化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部的信息化管理工作,并规范相关管理行为。
第三条学校信息化管理目标是:建立高效、安全、可靠的信息管理体系,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协同办公。
第四条学校信息化管理的原则是:科学、规范、公平、公开。
第五条学校信息化管理的任务是: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优化管理流程,提升工作效率。
第六条学校信息化管理的职责是:学校领导负责信息化工作的决策、规划和监督;信息化部门负责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各相关部门负责信息化管理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信息化建设第七条学校信息化建设通过确定发展目标、制定实施计划、配置资源、实施项目建设等方式来推进。
第八条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信息化发展目标,明确阶段性目标和实现时间节点,并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
第九条学校应建立信息化建设投资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监督。
第十条学校应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护信息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三章信息化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信息化管理体系,包括组织结构、职责分工、权限管理等。
第十二条学校应建立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目标、进度计划、责任人等。
第十三条学校应建立信息化维护管理制度,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正常维护。
第十四条学校应加强信息化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化素养和应用能力。
第十五条学校应加强与外部合作,充分利用外部资源推动信息化工作。
第四章信息化服务第十六条学校应建立信息化服务体系,提供全方位的信息化服务。
第十七条学校应建立信息化服务平台,方便师生使用和获取信息。
第十八条学校应建立信息化服务流程,确保服务的高效和及时。
第十九条学校应加强信息化宣传和推广工作,提高师生对信息化的认识和应用。
第二十条学校应建立信息化服务评价制度,收集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改进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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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发[2015]19号
信息工程学院关于落实教学任务暂行管理办法
为保障我院教学工作有序开展,使教学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1、落实原则
在确保教学质量的前提下,课程教学任务由课程负责人协调、落实,学院原则上不予干涉。
2、落实流程
教学办将教学任务和教材使用计划分至课程负责人所在系部,然后由系部分给课程负责人,课程负责人再将任务分给相关教师。
最后以系部为单位,将教师本人签字的教学任务和教材使用计划按期交至教学办。
3、注意事项
(1)公共基础课教学任务原则上由基础部教师承担,确
实有困难分配不完的可由B岗专业教师承担。
(2)为保障教学工作正常运行,教师申请出国(国内进修)时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相关负责人签字同意。
课程负责人须在申请中指定临时课程负责人,且临时课程负责人和相关系部主任签字同意,出国(国内进修)前若涉及到教学任务分配时,须提前安排好教学任务分配工作。
承担教学任务者(非课程负责人),由该教师所在课程组负责人和系部主任签字同意。
教师出国(国内进修)申请须在学院公示1周,公示期满后学院将不再受理课程负责人无法落实教学任务等问题。
信息工程学院教学办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