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有害工种岗位津贴
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标准
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标准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标准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给予一定的津贴和补贴。
有毒有害岗位是指工作环境中存在有毒有害因素,对职工的身体健康造成潜在威胁的工作岗位。
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标准的制定,旨在保障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维护职工的身体健康。
首先,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标准的制定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合法合规。
各地区各部门在制定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标准时,应当参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政策,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标准,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其次,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有毒有害因素对职工身体健康的影响,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有毒有害岗位的工作环境中存在各种有毒有害因素,如化学品、尘埃、放射性物质等,对职工的身体健康造成潜在威胁。
因此,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有毒有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接触方式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津贴标准,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
另外,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标准的制定应当注重激励和约束相结合,促进企业安全生产。
有毒有害岗位的存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了严峻挑战,因此,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标准的制定应当注重激励和约束相结合,既要给予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一定的津贴和补贴,激励他们加强安全防护,提高安全意识,又要加强对企业的约束,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减少有毒有害因素的产生和职工的接触,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
总之,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标准的制定是保障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维护职工的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
在制定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标准时,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充分考虑有毒有害因素对职工身体健康的影响,注重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科学合理地确定津贴标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维护职工的身体健康。
2023年职业危害岗位津贴工资表模板
2023年职业危害岗位津贴工资表模板1. 什么是职业危害岗位津贴?在职业病防治法中,将工人在职业病危害环境中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即可能造成职业病的工作岗位,称为职业危害岗位。
职业危害岗位津贴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因职工在职业病危害环境中劳动而暴露于职业化学毒物、职业粉尘、职业物理因素、病原体等有毒、有害、有尘粒物质,受职业危害而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人,按照政府规定的津贴标准支付的一种特殊津贴。
2. 职业危害岗位津贴工资表模板根据劳动保障部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岗位目录及津贴标准》,职业危害岗位津贴工资表模板在不同的企业中可能存在一些差异。
通常该工资表包括员工尊称、职业病危害岗位、津贴基数、津贴标准、津贴月份等内容。
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这些信息,并确保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员工应得的职业危害岗位津贴。
3. 如何填写职业危害岗位津贴工资表模板?填写职业危害岗位津贴工资表模板时,企业需要确保准确记录员工的尊称、工作岗位以及津贴标准等信息。
企业也需要与相关部门(如劳动保障部门)沟通,了解最新的津贴标准,确保员工能够按照规定获得相应的津贴待遇。
4. 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职业危害岗位津贴的受益者之一,我认为企业在填写和执行职业危害岗位津贴工资表时,应该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企业也应该加强对职业危害岗位的监测和防护工作,从根本上减少职工在职业危害环境中的暴露,保障职工的健康。
5. 总结职业危害岗位津贴工资表模板对于企业来说是一份重要的文件,它关系到员工的权益和健康。
企业需要仔细审查和填写这份工资表,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企业也需要加强对职业危害岗位的管理和防护,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只有这样,企业才能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实现可持续发展。
通过以上对2023年职业危害岗位津贴工资表模板的深入探讨,相信你对这一主题已经有了更全面、深刻的理解。
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你能够充分应用这些知识,确保员工的权益和健康得到充分保障。
国家对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标准
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标准
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标准
一、津贴范围
在有毒有害岗位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工人、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等,均可以享受有毒有害岗位津贴。
二、津贴标准
有毒有害岗位津贴的标准根据不同的行业和工种而定,具体标准由各地方政府或企业制定。
一般来说,每个工作日会给予一定的津贴,例如在石油、化工、矿山等重工业企业中,津贴标准可能会高于其他行业。
三、发放方式
有毒有害岗位津贴的发放方式通常由企业或政府制定。
一般来说,津贴会按月或按季度发放,有的企业也会将津贴与工资合并发放。
四、发放时间
有毒有害岗位津贴的发放时间通常与工资发放时间一致,即每月或每季度发放一次。
然而,在某些企业中,津贴可能会在员工上岗后一段时间内开始发放,具体时间因企业而异。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不同地区和企业的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标准请参
考当地或企业的相关规定。
2.有毒有害岗位津贴仅适用于在有毒有害环境下工作的员工,不适用于所有
岗位员工。
3.员工在离开有毒有害岗位后,津贴可能会停止发放。
4.如果员工需要长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需要采取相应的健康防护措施,
以保障身体健康。
有毒有害工种岗位津贴
根据劳动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劳薪字〔1992〕43号《关于建立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制度的通知》精神,原化工部制定:,一、实施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的范围1.原则上按照化工部颁发的〔78〕738号《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和〔86〕化劳923号《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补充表》执行,即以常年直接从事化工有毒有害作业的一线工人为津贴的主要对象。
2.凡没有列入范围的新产品、工种(岗位),企业可根据国家有关标准提出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公司)审批,同时报部备案后执行。
3.产品岗位上的专职保全工、生产过程中的分析工、化验工、试验工、检修工、车间生产管理人员,应低于相对应岗位生产工人的标准享受津贴。
4.化工防腐工,三废处理工,有毒物料储运工,可根据实际情况享受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
5.化工生产中常年直接从事化学粉尘、化学矿山井下作业以及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作业等其他工种,按国家有关标准,参照其他产业部有关津贴规定执行。
二、津贴等级划分与津贴标准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共分四个等级。
岗位津贴等级的划分,原则上以“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GB12331—90)为依据,即根据生产性毒物毒性的大小,作业环境毒物超标浓度,有毒作业劳动时间以及毒物的实际危害人体健康程度,分为甲、乙、丙、丁四等级。
生产性毒物的危害程度按“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GB5044—85)予以确定。
凡是接触蓄积性毒物,对人体、内脏、血液、神经系统能造成极度危害的作业岗位,列为甲级;凡是接触蓄积毒物,但劳动条件好些,用量小些或毒性小些,对人体造成高度危害的作业岗位,列为乙级;凡是接触刺激性毒物,劳动条件差,对人体造成中度危害的作业岗位,列为丙级;凡是接触刺激性毒物,毒性较低,劳动条件差,对人体造成轻度危害的作业岗位列为丁级。
各等级日津贴标准为(知道注:显然以下的指标已经不适用了):甲等极度危害元乙等高度危害元丙等中度危害元丁等轻度危害元各单位在确定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等级时,应结合岗位劳动评价进行。
有毒有害工种范围、岗位津贴等级标准
有毒有害工种范围、岗位津贴等级标准
行业岗位实行岗位津贴工种范围劳动条件(接触毒害物质和高、低温情况)性质津贴等级备注
甲乙丙丁
废旧物资回收收购废旧物资专职收购员;收购杂骨、人发、破布废纸、废棉、废塑料、废胶、废麻制品、废钢铁、有色金属、废牛羊角等。直接接触尘、毒、菌受尘毒、菌危害。有毒有害ˇ
监卸监装、监卸农药人员,运送农药直接从事化肥销售人员。直接接触多种农药;磷酸钙、胺等有毒物、闻异味" ˇ
"辅助
人员专职化肥保管人员,驻厂员。接触多种农药;磷酸钙、胺等有毒物,闻异味" ˇ
畜产品收购从事皮毛收购检质、加工、保管装卸人员。直接接触尘、菌、易受炭疽,布氏杆菌危害。" ˇ
"保管废旧物资保管员易受尘毒菌危害"ˇ
"分类保管装卸销售农药分装工、专职农药保管、农药装卸工、零售人员直接接验专职化验人员直接接触多种剧毒药物、化学药剂,闻异味、易中毒。" ˇ
"监装
"整理加工废旧物资分类挑选、整理、打包工人、废钢铁压块工人,有色金属冶炼、有机肥加工、废塑料加工、再生胶加工工人。常年露天作业、场地窄小尘土挥扬、手工操作,受
尘毒菌交差感染,受尘毒危害。"ˇ
"装卸专职废旧物资装卸、搬运工人手搬肩扛,直接接触尘毒物,受尘毒危害"ˇ
2023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标准
2023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标准随着社会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推进,人们对于工作环境的安全与健康越来越重视。
特别是对于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人们来说,他们面临着更高风险和更严峻的工作环境。
为了保护有毒有害工作者的权益,2023年,我国将正式实行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标准,以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地位。
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是一种特殊福利待遇,用于补贴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员工。
这些工作环境中容易受到有害物质的伤害,从而对身体健康造成潜在威胁。
有毒有害工作者会暴露在有毒有害物质、辐射、高温、噪音等工作环境中,日积月累可能会导致身体健康问题,甚至危及生命。
根据相关法规和职业健康标准,2023年我国将制定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标准。
该标准将根据不同岗位的有毒有害程度、工作环境条件等因素进行测定。
岗位津贴标准将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A级、B级和C级。
A级津贴将适用于最危险的有毒有害岗位。
这些岗位通常涉及高风险的有毒化学品、放射性物质、高温等环境。
A级岗位的工作者将获得最高的津贴标准,以在较大程度上弥补他们所承受的风险。
这将有助于激励这些人在危险环境下工作,同时鼓励更多的人从事这些重要但风险较高的工作。
B级津贴适用于一般有毒有害岗位。
这些岗位的工人可能会接触到某些化学品或噪音等较低风险的危害。
虽然相对于A级风险较低,但仍需要关注工作者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B级津贴将在较低程度上补贴这些有毒有害工作者,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质量。
C级津贴适用于风险较低的有毒有害岗位。
这些岗位的危险程度较低,但仍然存在一些潜在的有毒有害因素。
C级津贴将为这些工作者提供一定的经济补贴,以鼓励他们在相对安全的环境下工作,并保障他们的权益。
除了津贴标准,有毒有害岗位的工作单位还应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和培训,以降低工作者受伤的风险。
这些设备和培训将帮助工作者了解有毒有害物质的性质和危害,学习正确的防护措施并在工作中应用。
同时,相关政府部门也应加强监管,确保有毒有害工作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职业危害岗位津贴标准
职业危害岗位津贴标准一、目的为保障员工权益,降低职业危害,鼓励员工积极参与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提高企业社会形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分支机构所有职业危害岗位的员工。
三、津贴标准1. 根据职业危害程度,公司将职业危害岗位分为三个等级:重度危害岗位、中度危害岗位和轻度危害岗位。
2. 重度危害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XXX元,中度危害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XXX元,轻度危害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XXX元。
3. 职业危害岗位津贴的发放与员工个人绩效挂钩,具体发放标准根据员工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4. 职业危害岗位津贴的发放周期为每月一次。
四、津贴发放1. 各部门应当根据员工实际工作环境和职业危害程度,及时填写《职业危害岗位津贴申请表》,报送人力资源部审核。
2. 人力资源部应当对各部门提交的《职业危害岗位津贴申请表》进行审核,确定员工所处职业危害等级,并根据公司薪酬制度规定发放相应津贴。
3. 各部门应当及时将津贴发放情况告知员工本人,并做好记录。
4. 若员工所处职业危害等级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填写《职业危害岗位津贴变更申请表》,报送人力资源部审核。
5. 若员工因工作需要离开所处职业危害岗位,应当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提交《职业危害岗位津贴终止申请表》,并交回所领取的职业危害岗位津贴。
五、管理要求1. 公司及下属各分支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危害岗位津贴管理制度,明确津贴的申请、审核、发放和终止流程。
2. 各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危害岗位员工的健康管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工作。
3. 人力资源部应当加强对职业危害岗位津贴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津贴的及时发放和合规使用。
同时要建立津贴档案,定期进行汇总和统计。
4. 公司及下属各分支机构应当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降低职业危害程度。
5. 若员工对职业危害岗位津贴的管理和发放有异议或投诉,可以向人力资源部或公司领导反映情况,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有毒有害工种岗位津贴
有毒有害工种岗位津贴.根据劳动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劳薪字〔1992〕43号《关于建立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制度的通知》精神,原化工部制定:,一、实施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的范围1.原则上按照化工部颁发的〔78〕738号《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和〔86〕化劳923号《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补充表》执行,即以常年直接从事化工有毒有害作业的一线工人为津贴的主要对象。
2.凡没有列入范围的新产品、工种(岗位),企业可根据国家有关标准提出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公司)审批,同时报部备案后执行。
3.产品岗位上的专职保全工、生产过程中的分析工、化验工、试验工、检修工、车间生产管理人员,应低于相对应岗位生产工人的标准享受津贴。
4.化工防腐工,三废处理工,有毒物料储运工,可根据实际情况享受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
5.化工生产中常年直接从事化学粉尘、化学矿山井下作业以及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作业等其他工种,按国家有关标准,参照其他产业部有关津贴规定执行。
二、津贴等级划分与津贴标准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共分四个等级。
岗位津贴等级的划分,原则上以“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GB12331—90)为依据,即根据生产性毒物毒性的大小,作业环境毒物超标浓度,有毒作业劳动时间以及毒物的实际危害人体健康程度,分为甲、乙、丙、丁四等级。
生产性毒物的危害程度按“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GB5044—85)予以确定。
凡是接触蓄积性毒物,对人体、内脏、血液、神经系统能造成极度危害的作业岗位,列为甲级;凡是接触蓄积毒物,但劳动条件好些,用量小些或毒性小些,对人体造成高度危害的作业岗位,列为乙级;凡是接触刺激性毒物,劳动条件差,对人体造成中度危害的作业岗位,列为丙级;凡是接触刺激性毒物,毒性较低,劳动条件差,对人体造成轻度危害的作业岗位列为丁级。
各等级日津贴标准为(知道注:显然以下的指标已经不适用了):甲等极度危害 2.0元乙等高度危害 1.5元丙等中度危害 1.2元丁等轻度危害0.9元各单位在确定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等级时,应结合岗位劳动评价进行。
2023年化工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标准
2023年化工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标准2023年化工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标准1. 2023年化工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标准的背景和重要性当谈到工业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时,化工生产无疑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环。
化工生产中不仅存在着火灾、爆炸等一般性危险因素,还存在着特殊的有毒有害因素。
2023年化工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标准的制定不仅关乎化工从业人员的待遇和权益,更关乎着整个行业的劳动保护和发展前景。
在此背景下,我们有必要对2023年化工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标准进行深入探讨。
2. 2023年化工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标准的内容和调整根据最新的政策文件,2023年化工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标准将会进行调整和修订。
这不仅是对之前标准的补充和完善,更是对化工行业发展现状的新认识和对工人权益的新保护。
在调整中,政策制定者考虑到了从业人员的实际工作环境、工作强度和健康状况等因素,力求实现对化工从业人员的全面保护。
3. 2023年化工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标准的影响和意义从以往的经验来看,化工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标准的调整往往伴随着整个行业的发展和变革。
2023年的调整必将对化工行业从业人员的待遇和劳动保护产生深远的影响。
新的标准也将成为化工企业进行技术革新、环境治理和劳动保障的重要动力,进一步推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4. 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一名化工行业的从业人员,我对2023年化工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标准的调整持非常积极的态度。
这不仅是对我们辛勤劳动的一种认可,更是对整个行业的发展和进步的一种促进。
通过调整和完善津贴标准,我们获得了更好的保障和待遇,也会更加积极地投身于化工生产中,为行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5. 总结和回顾2023年化工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标准的调整是对化工行业发展现状和从业人员权益的新认识和新保护。
这一调整将对整个行业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为我们提供了更好的待遇和保障,也将推动化工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期待着新标准的实施,让我们共同见证化工行业的进步和发展。
有毒有害工种岗位津贴
有毒有害工种岗位津贴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根据劳动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劳薪字〔1992〕43号《关于建立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制度的通知》精神,原化工部制定:,一、实施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的范围1.原则上按照化工部颁发的〔78〕738号《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和〔86〕化劳923号《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补充表》执行,即以常年直接从事化工有毒有害作业的一线工人为津贴的主要对象。
2.凡没有列入范围的新产品、工种(岗位),企业可根据国家有关标准提出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公司)审批,同时报部备案后执行。
3.产品岗位上的专职保全工、生产过程中的分析工、化验工、试验工、检修工、车间生产管理人员,应低于相对应岗位生产工人的标准享受津贴。
4.化工防腐工,三废处理工,有毒物料储运工,可根据实际情况享受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
5.化工生产中常年直接从事化学粉尘、化学矿山井下作业以及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作业等其他工种,按国家有关标准,参照其他产业部有关津贴规定执行。
二、津贴等级划分与津贴标准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共分四个等级。
岗位津贴等级的划分,原则上以“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GB12331—90)为依据,即根据生产性毒物毒性的大小,作业环境毒物超标浓度,有毒作业劳动时间以及毒物的实际危害人体健康程度,分为甲、乙、丙、丁四等级。
生产性毒物的危害程度按“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GB5044—85)予以确定。
凡是接触蓄积性毒物,对人体、内脏、血液、神经系统能造成极度危害的作业岗位,列为甲级;凡是接触蓄积毒物,但劳动条件好些,用量小些或毒性小些,对人体造成高度危害的作业岗位,列为乙级;凡是接触刺激性毒物,劳动条件差,对人体造成中度危害的作业岗位,列为丙级;凡是接触刺激性毒物,毒性较低,劳动条件差,对人体造成轻度危害的作业岗位列为丁级。
有毒有害工种岗位津贴
有毒有害工种岗位津贴根据劳动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劳薪字〔1992〕43号《关于建立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制度的通知》精神,原化工部制定:,一、实施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的范围1.原则上按照化工部颁发的〔78〕738号《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和〔86〕化劳923号《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补充表》执行,即以常年直接从事化工有毒有害作业的一线工人为津贴的主要对象。
2.凡没有列入范围的新产品、工种(岗位),企业可根据国家有关标准提出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公司)审批,同时报部备案后执行。
3.产品岗位上的专职保全工、生产过程中的分析工、化验工、试验工、检修工、车间生产管理人员,应低于相对应岗位生产工人的标准享受津贴。
4.化工防腐工,三废处理工,有毒物料储运工,可根据实际情况享受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
5.化工生产中常年直接从事化学粉尘、化学矿山井下作业以及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作业等其他工种,按国家有关标准,参照其他产业部有关津贴规定执行。
二、津贴等级划分与津贴标准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共分四个等级。
岗位津贴等级的划分,原则上以“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GB12331—90)为依据,即根据生产性毒物毒性的大小,作业环境毒物超标浓度,有毒作业劳动时间以及毒物的实际危害人体健康程度,分为甲、乙、丙、丁四等级。
生产性毒物的危害程度按“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GB5044—85)予以确定。
凡是接触蓄积性毒物,对人体、内脏、血液、神经系统能造成极度危害的作业岗位,列为甲级;凡是接触蓄积毒物,但劳动条件好些,用量小些或毒性小些,对人体造成高度危害的作业岗位,列为乙级;凡是接触刺激性毒物,劳动条件差,对人体造成中度危害的作业岗位,列为丙级;凡是接触刺激性毒物,毒性较低,劳动条件差,对人体造成轻度危害的作业岗位列为丁级。
各等级日津贴标准为(知道注:显然以下的指标已经不适用了):甲等极度危害 2.0元乙等高度危害 1.5元丙等中度危害 1.2元丁等轻度危害0.9元各单位在确定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等级时,应结合岗位劳动评价进行。
林业有毒有害岗位津贴的说明
林业有毒有害岗位津贴的说明
林业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是给予从事林业工作中可能接触到有毒有害物质的职工一种补贴。
由于林业工作中可能存在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风险,相关职工需要承担较高的工作风险和健康危害。
为了鼓励职工从事这类岗位,并补偿工作风险,企业或政府会给予从事林业有毒有害岗位的职工一定的津贴。
这种津贴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可能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而有所不同。
通常,津贴的数额会根据职工接触到的有毒有害物质的种类和浓度、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等因素进行评估和确定。
该津贴旨在鼓励职工从事林业有毒有害岗位,并提供经济上的支持,以弥补由于工作环境带来的额外风险和健康问题。
同时,这也是企业或政府对从事这类高风险职业的职工的一种关心和照顾。
林业部、人事部、财政部颁布《关于林业系统从事有毒有害工作人员实行岗位津贴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林业部、人事部、财政部颁布《关于林业系统从事有毒有害工作人员实行岗位津贴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林业部(已撤销),财政部,人事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88.07.31•【文号】林计字[1988]373号•【施行日期】1988.07.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林业部、人事部、财政部、颁布《关于林业系统从事有毒有害工作人员实行岗位津贴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林计字〔1988〕373号)林业系统中从事森林保护、木材检疫、种苗消毒、森林病虫害防治以及从事以上工作的科研、教学等人员,常年承担林木的病害、虫情监测、药剂研究和喷药防治等工作,经常接触有毒有害物质。
为了调动林业系统从事有毒有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促进森林保护事业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对林业系统从事有毒有害工作人员建立岗位津贴。
现将《关于林业系统从事有毒有害工作人员实行岗位津贴的实施办法》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地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林业系统从事有毒有害工作人员实行岗位津贴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的岗位津贴发放的范围和标准执行。
二、此项津贴按《实施办法》中所列从事工作岗位的实际天数计发。
工作岗位变动时,岗位津贴应作相应调整;调离享受此项津贴的岗位时,应取消岗位津贴。
三、此项津贴的经费按现行财政体制和隶属关系,从原有经费渠道开支。
四、本通知自下达之日起执行。
原按地方有关规定实行的岗位津贴和保健津贴同时取消。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林业、人事、财政厅(局),可以在不超过《实施办法》规定的实行津贴范围和标准的前提下,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拟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林业部、人事部和财政部备案。
一九八八年七月三十一日附:关于林业系统从事有毒有害工作人员实行岗位津贴的实施办法为了调动林业系统从事有毒有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促进森林保护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2023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标准
2023年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标准可谓是当前社会热议的话题之一,其对于职工健康与安全的关注程度备受关注。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从多个角度深入探讨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标准,以期能全面了解这一重要议题。
一、什么是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标准?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是指在从事有毒有害职业的劳动者,因接触毒害、放射性物质或执行特殊任务而产生的津贴。
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标准,则是规定了不同有毒有害岗位津贴的发放标准和范围。
2023年的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标准,应该是建立在对劳动者健康与安全的保障之上,确保合理、公平地补偿因接触有毒有害物质而产生的风险。
二、2023年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标准的调整背景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法规的完善,人们对于职业健康与安全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
针对有毒有害岗位的津贴标准也需要与时俱进,更好地适应当前的社会现实。
2023年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标准的调整势在必行,以更好地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对2023年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标准的个人观点与理解作为撰写此篇文章的写手,我个人对2023年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标准的调整持积极的态度。
我认为这一调整能够更好地关爱劳动者,更加全面地考虑他们的身心健康,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因有毒有害岗位工作给劳动者造成的风险和损失。
合理的津贴标准也能够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更好地投入到工作中去。
在文章的后半部分,我们将从工会、政府政策和企业责任三个方面,分别探讨 2023年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标准的意义和实现方式。
并结合当前的法律法规与现实情况,探讨如何更好地调整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标准,以期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健康。
我们还将从劳动者处境的角度出发,深入分析劳动者对于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标准调整的期望和建议,以期能够真正做到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总结回顾:2023年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标准的调整,是当前社会重要议题之一,其意义和影响远超出表面的津贴金额调整。
它代表了社会对于劳动者健康与安全的重视,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和维护。
农科站有毒有害津贴的岗位职责
农科站有毒有害津贴的岗位职责农业事业单位中专职从事和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工作的人员,根据工作量大小、时间长短、条件好坏、防护难易及危害身体健康程度等情况,分别享受一、二、三类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
一类津贴:每人每月450元1.专职从事放射性装置及同位素应用科研工作的人员;2.专职从事强致癌物质研究和测试的人员;3.专职从事有机合成、化学分析、环境有毒物质监测分析或其他科研工作,经常使用剧毒化学药品或强致癌物质的人员;4.在田间、温室管理中,经常喷洒施用剧毒化学农药和接触或使用致癌物质的人员;5.专职从事农业合成、生产、加工、分析、残留量测定、使用技术研究工作,经常接触高毒以上致癌物质的人员;6.在动植物检疫中,经常接触高毒以上药品、熏蒸消毒处理的人员。
二类津贴:每人每月350元1.一般使用放射性装置及同位素应用科研工作的人员;2.专职从事有机合成、化学分析、环境有毒物质监测分析或其他科研工作,经常使用高毒化学药品或强致癌物质的人员;3.专职从事癌细胞培养、分析研究工作的人员;4.专职从事微生物培养、分离、接种及菌种分类、保藏,经常在强毒、强菌室工作的人员;5.专职从事生物能源研究工作,经常接触有毒气体的人员;6.在田间、温室管理中,经常喷洒使用各类高毒以上农药和其他有毒化学药品的人员;7.在动植物检疫中,经常参加熏蒸消毒、监测或现场货检、接触高毒药品残留或毒气的人员;8.专门操作能产生强刺激性、有毒、有害蒸汽的大型仪器设备的人员;9.专职操作X光机或电子显微镜的人员。
三类津贴:每人每月260元1.在从事有机合成、化学分析、环境有毒物质监测分析或其他科研工作中,经常使用中毒以上化学药品或大量食用低毒化学药品的人员;2. 在田间、温室管理中,经常喷洒使用各类低毒以上农药和其他有毒化学药品的人员;3.专职从事饲草料、有机肥料、药材加工等接触粉尘严重的人员;4.专职从事实验动物、有鳞片飞扬污染的昆虫饲养人员;5.专职从事动植物及病虫分类、标本制作与管理的人员;6.专职从事有毒化学药品及农药、兽药仓库的保管、搬运人员;7.经常在田间野外、38℃以上的、热辐射强度达每分钟每平方厘米3卡以上的工作地点,以及经常在高温、低湿环境下工作的人员;8.经常从事农作物副产品氨化处理的人员。
有毒有害工种岗位津贴
根据劳动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劳薪字〔1992〕43号《关于建立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制度的通知》精神,原化工部制定:,一、实施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的范围1.原则上按照化工部颁发的〔78〕738号《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和〔86〕化劳923号《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补充表》执行,即以常年直接从事化工有毒有害作业的一线工人为津贴的主要对象。
2.凡没有列入范围的新产品、工种(岗位),企业可根据国家有关标准提出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公司)审批,同时报部备案后执行。
3.产品岗位上的专职保全工、生产过程中的分析工、化验工、试验工、检修工、车间生产管理人员,应低于相对应岗位生产工人的标准享受津贴。
4.化工防腐工,三废处理工,有毒物料储运工,可根据实际情况享受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
5.化工生产中常年直接从事化学粉尘、化学矿山井下作业以及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作业等其他工种,按国家有关标准,参照其他产业部有关津贴规定执行。
二、津贴等级划分与津贴标准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共分四个等级。
岗位津贴等级的划分,原则上以“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GB12331—90)为依据,即根据生产性毒物毒性的大小,作业环境毒物超标浓度,有毒作业劳动时间以及毒物的实际危害人体健康程度,分为甲、乙、丙、丁四等级。
生产性毒物的危害程度按“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GB5044—85)予以确定。
凡是接触蓄积性毒物,对人体、内脏、血液、神经系统能造成极度危害的作业岗位,列为甲级;凡是接触蓄积毒物,但劳动条件好些,用量小些或毒性小些,对人体造成高度危害的作业岗位,列为乙级;凡是接触刺激性毒物,劳动条件差,对人体造成中度危害的作业岗位,列为丙级;凡是接触刺激性毒物,毒性较低,劳动条件差,对人体造成轻度危害的作业岗位列为丁级。
各等级日津贴标准为(知道注:显然以下的指标已经不适用了):甲等极度危害 2.0元乙等高度危害 1.5元丙等中度危害 1.2元丁等轻度危害0.9元各单位在确定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等级时,应结合岗位劳动评价进行。
林业有毒有害岗位津贴的说明
林业有毒有害岗位津贴的说明
根据林业岗位的特殊性质,涉及到有毒有害的工作环境和风险,为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公司决定针对从事林业有毒有害岗位的员工发放津贴。
本说明旨在解释津贴的发放条件、标准和申请流程。
一、津贴对象
1. 从事林业有毒有害岗位的全职员工可申请津贴。
有毒有害岗位包括但不限于农药喷洒、森林防火、有毒植物采集等。
二、津贴标准
1. 津贴标准根据岗位有毒有害程度和工作强度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入职时已通过相关安全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的员工可享受更高的津贴。
2. 津贴发放按月计算,具体标准由人力资源部门和安全环保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三、津贴申请与发放
1. 员工准备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申请书、工作岗位证明、相关培训和证书等。
2. 员工向人力资源部门递交申请,并填写津贴申请表。
3. 人力资源部门会对员工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
4. 通过审核的员工将在每月工资中获得津贴发放,具体金额将在工资单详细列明。
五、津贴调整与取消
1. 若员工工作岗位发生变化,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时间减少,或者相关证书失效,员工需要向人力资源部门重新申请津贴。
2. 若员工的工作岗位不再涉及有毒有害工作,员工将不再享受津贴。
六、其他事项
1.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应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防护措施,确保个人安全。
2. 如发现员工故意违反安全规定或者未履行安全防护义务,公司有权取消相应的津贴。
请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保持安全意识,根据实际情况申请津贴,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公司将不断关注岗位安全情况,并保障员工的权益和福利。
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实施办法
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实施办法青岛海通制动器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环境恶劣特殊岗位医疗费用草案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对公司工作岗位实施职业健康保护,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劳动者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我公司模压车间对化工产品(玻璃钢)进行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及气味,虽在国家标准内,但长时间仍有潜在患病风险。
为了提高成型车间工人的工作积极性,补偿不可预见的职业病潜在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有毒有害岗位保健费的范围原则上按照原化学工业部发布的(78)738《有毒有害作业工种清单》和(86)华劳923《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补充清单》执行,即:,对直接从事有毒有害化学作业多年的一线职工,以其为主要对象。
但是,由于我们公司还没有达到这个水平,我们只参考津贴标准。
二、有毒有害岗位保健费的类别与标准根据国家标准《有毒作业分类》(gb12331-90),根据生产性毒物的毒性、作业环境中毒物的超标浓度、有毒作业的作业时间和对人体健康的实际危害程度,将岗位分为三类。
生产性毒物的危害程度按国家标准《职业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85)确定。
1.凡是接触蓄积性毒物,可能影响人体内脏、血液、神经系统的青岛海通制动器有限公司办公室工作岗位,列为一类;2.所有接触累积毒物、剂量小、毒性小、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的工作,均为二级;3.凡是接触刺激性毒物,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的工作岗位,列为三类;各项日常医疗费用标准为:一级3.00元;二级2.00元;三级1.00元我公司按工序划分?三、保健费资金来源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是对直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员工全年发放的一种工资补偿。
津贴由工资基金支付,并计入生产成本。
有毒有害工种岗位津贴
根据劳动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劳薪字〔1992〕43号《关于建立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制度的通知》精神,原化工部制定:,一、实施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的范围1.原则上按照化工部颁发的〔78〕738号《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和〔86〕化劳923号《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补充表》执行,即以常年直接从事化工有毒有害作业的一线工人为津贴的主要对象。
2.凡没有列入范围的新产品、工种(岗位),企业可根据国家有关标准提出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公司)审批,同时报部备案后执行。
3.产品岗位上的专职保全工、生产过程中的分析工、化验工、试验工、检修工、车间生产管理人员,应低于相对应岗位生产工人的标准享受津贴。
4.化工防腐工,三废处理工,有毒物料储运工,可根据实际情况享受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
5.化工生产中常年直接从事化学粉尘、化学矿山井下作业以及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作业等其他工种,按国家有关标准,参照其他产业部有关津贴规定执行。
二、津贴等级划分与津贴标准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共分四个等级。
岗位津贴等级的划分,原则上以“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GB12331—90)为依据,即根据生产性毒物毒性的大小,作业环境毒物超标浓度,有毒作业劳动时间以及毒物的实际危害人体健康程度,分为甲、乙、丙、丁四等级。
生产性毒物的危害程度按“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GB5044—85)予以确定。
凡是接触蓄积性毒物,对人体、内脏、血液、神经系统能造成极度危害的作业岗位,列为甲级;凡是接触蓄积毒物,但劳动条件好些,用量小些或毒性小些,对人体造成高度危害的作业岗位,列为乙级;凡是接触刺激性毒物,劳动条件差,对人体造成中度危害的作业岗位,列为丙级;凡是接触刺激性毒物,毒性较低,劳动条件差,对人体造成轻度危害的作业岗位列为丁级。
各等级日津贴标准为(知道注:显然以下的指标已经不适用了):甲等极度危害 2.0元乙等高度危害 1.5元丙等中度危害 1.2元丁等轻度危害0.9元各单位在确定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等级时,应结合岗位劳动评价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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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劳薪字〔1992〕43号《关于建立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制度的通知》精神,原化工部制定:,一、实施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的范围1.原则上按照化工部颁发的〔78〕738号《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和〔86〕化劳923号《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补充表》执行,即以常年直接从事化工有毒有害作业的一线工人为津贴的主要对象。
2.凡没有列入范围的新产品、工种(岗位),企业可根据国家有关标准提出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公司)审批,同时报部备案后执行。
3.产品岗位上的专职保全工、生产过程中的分析工、化验工、试验工、检修工、车间生产管理人员,应低于相对应岗位生产工人的标准享受津贴。
4.化工防腐工,三废处理工,有毒物料储运工,可根据实际情况享受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
5.化工生产中常年直接从事化学粉尘、化学矿山井下作业以及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作业等其他工种,按国家有关标准,参照其他产业部有关津贴规定执行。
二、津贴等级划分与津贴标准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共分四个等级。
岗位津贴等级的划分,原则上以“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GB12331—90)为依据,即根据生产性毒物毒性的大小,作业环境毒物超标浓度,有毒作业劳动时间以及毒物的实际危害人体健康程度,分为甲、乙、丙、丁四等级。
生产性毒物的危害程度按“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GB5044—85)予以确定。
凡是接触蓄积性毒物,对人体、内脏、血液、神经系统能造成极度危害的作业岗位,列为甲级;凡是接触蓄积毒物,但劳动条件好些,用量小些或毒性小些,对人体造成高度危害的作业岗位,列为乙级;凡是接触刺激性毒物,劳动条件差,对人体造成中度危害的作业岗位,列为丙级;凡是接触刺激性毒物,毒性较低,劳动条件差,对人体造成轻度危害的作业岗位列为丁级。
各等级日津贴标准为(知道注:显然以下的指标已经不适用了):甲等极度危害元乙等高度危害元丙等中度危害元丁等轻度危害元各单位在确定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等级时,应结合岗位劳动评价进行。
三、津贴资金来源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是对常年直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职工的一种工资性补偿,津贴在工资基金下开支,列入生产成本。
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企业,可调增工资总额基数。
四、津贴的发放和管理1.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实际天数计算,按月发放。
2.改进了工艺、设备或经过治理,改善了有毒有害作业岗位劳动条件的,岗位津贴应按新的条件重新评定,调整等级。
3.实行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的企业要加强对工人的健康监护,建立健全工人健康档案。
4.各单位要结合岗位津贴制度的建立,整顿劳动组织,严格定额定员,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5.实行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的企业,所增津贴总量应与岗位技能工资试点和企业内部分配改革结合起来,由企业自主安排。
6.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作为一种工资性补偿,是工资的一个组成部分,应该计入退休费计算基数。
现在有些省、市已有政策解决了这个问题,企业按地方规定办理;尚未解决的其他省、市,应创造条件积极争取尽早解决。
7.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要建立起运行机制。
随着津贴标准的提高,范围、等级的调整,津贴总量随之变化,并及时进入成本和工效挂钩的工资总额基数。
五、附则本实施意见自一九九三年二月起执行。
各省、市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已经建立津贴制度的企业,提高津贴标准的时间仍按劳薪字〔1992〕43号文的规定执行,也可以根据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安排确定。
本实施意见的解释权属化工部。
补充:2000年以后的,实现工资协商制度的,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给予岗位津贴的部分,已经进入工资(有利于退休计算养老金)。
化学工业部关于转发《关于建立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化劳发[1992]第907号. 化学工业部. 部门规章. 1992-11-20. 工业-化学工业.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化工厅、局(公司),部直属企业:现将劳动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劳薪字〔1992〕43号“关于建立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制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化工主管部门及部直属企业抓紧组织实施。
为做好实施工作,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以下简称“岗贴”)制度是关系到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稳定一线职工队伍的大事,必须予以充分重视。
各级化工主管部门应尽快研究部署,并主动做好与当地劳动部门、财政部门在增资指标、资金来源等方面的协调工作。
二、化工企业应做好“岗贴”的测算工作,摸清实行“岗贴”的作业范围、人数、分等和新增工资的情况,以及企业的负担能力,并制定实施方案。
考虑到企业间经济效益的差别,“岗贴”标准可以一步到位,也可以分步到位。
“岗贴”的使用,应结合深化企业劳动工资改革的部署和进程,由企业自主安排。
三、关于执行范围,部颁(78)化劳738号和(86)化劳923号两个范围表未列入的产品和作业工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公司)负责审批,在报地方劳动、财政厅(局)的同时,报部备案。
四、化工“岗贴”制度从一九九二年一月起实行。
实行“岗贴”制度要加强综合治理,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健康监护和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还要建立健全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有毒有害作业年限、等级以及津贴水平的记载、核查等基础工作。
各地在执行中,有什么经验和意见请及时报送化工部劳安司。
附件:关于建立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制度的通知劳动部、财政部劳薪字[1992]第43号1992年10月12日化工部:为了贯彻劳动部、财政部《印发关于提高企业一线艰苦岗位津贴标准的意见的通知》(劳薪字〔1992〕33号)的精神,依据按劳分配原则,在工资分配上向艰苦岗位倾斜。
经研究,同意在一九七九年经原国家劳动总局批准试行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全国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制度,并适当调整津贴标准。
现提出如下意见,请参照执行。
一、执行有毒有害岗位津贴的范围原则上按照化工部颁发的两个提前退休工种范围表,即:<78>化劳738号文和<86>化劳923号文颁发的范围表和补充范围表执行。
属于接触毒物的性质相同或相近,没有列入范围的产品工种(岗位),企业可提出申请,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公司)审批,同时报同级劳动、财政厅(局)备案。
二、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标准及发放办法岗位津贴等级的划分以“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GB12331-90)为依据,并结合实际劳动条件状况,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等级。
日津贴标准提高后分别为:甲等极度危害20元乙等高度危害15元丙等中度危害12元丁等轻度危害 09元三、增资指标你部直属企业中有毒有害岗位职工共7000人,按人均日津贴提高11元计算,月核算增资指标为1964万元。
各地区所属化工企业提高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标准所需增资额,在国家当年安排的工资总额计划内,统一平衡解决。
四、资金来源已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的企业,分两年调增工资总额基数;未挂钩企业今年先由企业自有资金负担,从明年起分两年进入成本。
无论是挂钩企业还是未挂钩企业,列入成本的增资额,均不调整企业承包的上缴基数。
五、实施中几个问题的意见核增总量,由企业自主使用。
对于进行岗位技能工资制试点的企业,应该把提高岗位津贴标准的资金与改革企业工资制度结合起来。
既可以用于提高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标准,也可以用于适当提高岗位工资标准。
未进行岗位技能工资制试点的企业,可以把提高岗位津贴标准的资金同搞活搞好企业内部分配结合起来,具体由企业自主安排。
六、提高后的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标准的执行时间,可以从一九九二年一月起,也可以根据企业工资制度改革的安排确定。
七、在建立化工有毒有害作业津贴标准的同时,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加强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措施切实保证工人的身体健康,不能因建立岗位津贴而忽视这项工作。
你部可根据上述意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实施中有何经验和问题请及时告劳动部、财政部下面内容为赠送的工作总结范文,不需要的朋友下载后可以编辑删除!!!!工作总结怎么写:医院个人工作总结范文一年的时间很快过去了,在一年里,我在院领导、科室领导及同事们的关心与帮助下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在思想觉悟方面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本年度的工作总结主要有以下几项:1、工作质量成绩、效益和贡献。
在开展工作之前做好个人工作计划,有主次的先后及时的完成各项工作,达到预期的效果,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工作效率高,同时在工作中学习了很多东西,也锻炼了自己,经过不懈的努力,使工作水平有了长足的进步,开创了工作的新局面,为医院及部门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2、思想政治表现、品德素质修养及职业道德。
能够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医学教,育网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坚持“以病人中心”的临床服务理念,发扬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立足本职岗位,踏踏实实做好医疗服务工作。
向各位局领导以及全体教职工进行述职,请予批评指正。
一、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我校一年来,秉承“质量是生命,师德是灵魂,公平是民心,安全是保障”的教育理念,以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标准化学校建设为突破口,以“让教育接地气,创建新学校”为学校发展目标,团结一心,攻坚克难,大打翻身仗,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效益实现了“质”的飞越。
在全体教职工的努力下,我们基本完成了《XX年目标管理责任状》中的德育管理、教学管理、两基、师训、标准化学校建设、特色学校建设、艺体卫、财务管理、捐资助学、组织工作、信访监督、工会及团队、行风建设、安全、政务等xx项工作任务。
3、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具体工作。
能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刻苦严谨,视病人为上帝,始终把他们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能及时准确的完成病历、病程录的书写,对一些常见疾病能独立诊断、治疗。
较好的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
遇到问题能在查阅相关书籍仍不能解决的情况下,虚心的向上级医生请教,自觉的做到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结合,从而提高了自己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主要亮点1、确定和生成了“让教育接地气,创建新学校”的学校发展目标。
让教育接“地气”,创建“新”学校,是指教育必须遵循规律,脚踏实地,摒弃功利思想,拆掉空中楼阁,不折腾。
努力让学校教育贴着“地面”,接受地中之气。
更多的关注学校教育与师生愿望、诉求、发展的最佳契合点,使教育根植于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丰润土壤,根植于新中国教育的优秀经验,根植于中国的国情,根植于与时俱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使全体师生在学校教育中真正快乐成长、幸福成长、茁壮成长,创建一个全“新”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