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干部体制的调研报告
2021年法院调研报告4篇范文
2021年法院调研报告4篇温馨提示:本文是笔者精心整理编制而成,有很强的的实用性和参考性,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并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修改套用。
执行公开, 顾名思义就是指人民法院将案件执行过程和执行程序通过通知、公告、法院网络、新闻媒体等方式予以公开。
XX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 将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和启动程序、法院对当事人强制执行申请立案受理情况、执行费用情况、重大执行情况审查、法律责任等五方面予以详细规定, 对我们法院执行部门公正执行、规范执行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经过近五六年的实施, 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一、目前的落实情况目前就拿我院来说, 在立案中我们立案庭就会把执行中的权利和义务告知书送达当事人, 当我们的案件承办人拿到具体案件后, 会制作《执行通知书》、《传票》、《报告财产令》等送达被执行人;同时在执行过程中及时将一些权利和义务告知双方当事人, 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过程中, 都会采取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 确保执行的公正、公开;对一些被执行人长期在外、下落不明的案件, 我们在处理其财产过程中会通过新闻媒体公告的形式予以告知。
这些信息的公开, 既确保了法院的规范执行, 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但是执行人员在实践执行过程中对执行公开还存在一些偏差和问题, 影响了执行效果。
主要表现形式有:(一)执行人员公开意识薄弱。
对执行公开教育的忽视、厌倦心理是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 执行教育对法院执行人员来说是件必不可少的事, 但目前我们在块工作是欠缺的, 基本没有什么定期培训和日常学习制度。
一些执行人员却不在意, 认为执行就是那么回事, 把别人的钱执行来就好, 受不受执行公开教育不重要。
另一种是对执行活动的应付心理, 有的执行人员认为只要工作中小心一点, 工作上交代的了就行, 心灵深处并不想参加执行活动, 所以执行中对一些程序上的要求, 特别是执行公开并不重视。
关于东方市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
裁判文书制作等实践技能 ,持续开展庭审观摩 、裁
2 0 1 3年 第 1 0期 总第 1 4 7 期/ / 一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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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 文 书评 查 活 动 。从 2 0 1 3年 1月 份 开始 ,对 每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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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各项 任 务 ,依 法 加大惩 治 腐败 工作 力度 。一 是 推 进和完 善 党风 廉政 建设 的责 任制 ,严 格落 实违 纪 违
法 “ 一票 否决 ”和 “ 五 个严 禁 ”等规 定 ,加 强对 审
裁判 文书 进行 评查 ,做 到一 案 一表 ,对 司法 数 据统 计不 准确 的问题 , “ 五率一 限”与研 究 室数 字 出入
东方市人 民法院
队伍建设工作 的
口 吉进 宁
近 年 来 ,东 方 法 院 坚 持 “ 三 个 至 上 ”指 导 思
些 软任 务 变成 硬 指标 ,并 与分 管 部 门年 终绩 效考 核
想 ,紧紧围绕 “ 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法”的工作
主题 和 以开展 “ 创先争优” , “ 人 民法 官 为 人 民” 、
基本 情况
东方法院现有 1 8个 内设 机 构 ,包 括 3个 人 民
法 庭 ,全 院 编 制 8 9名 ,现 有 正 式 在 编 干 部 8 3人 ( 其 中 事业 编 2 人) ,3 5岁 以下 4 3人 ,3 6 — 4 5岁 1 2 人 ,4 6 岁 以上 2 7 人 ,全 院平 均 年龄 3 6岁 ;硕 士研
转 变 了 干警 工 作 作 风 。四是 以 “ 创 建 专 家 型法 院 ”
司法体制改革调研报告
司法体制改革调研报告一、调研背景随着我国不断加速的现代化进程,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司法领域也不断拓展,司法体制也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和挑战。
为了研究司法体制改革的现状和未来趋势,我们进行了一次调研。
二、调研过程1. 调查对象我们选择了各级法院、检察院以及律师事务所作为主要调查对象,通过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获取了相关信息和数据。
2. 问题提出在对调查对象进行调研的过程中,我们提出以下问题:(1)司法改革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2)司法机关是否存在权力滥用现象?(3)官员与司法机关之间的关系如何?(4)如何加强人权保障?3. 数据分析通过实地调研和数据统计,我们得出了以下结论:(1)在司法改革过程中,仍存在很多问题和困难,尤其是在司法公正、审判质量、司法效率和维权保障等方面。
(2)司法机关权力滥用现象确实存在,表现在多个领域,如行政处罚力度不当、诉讼程序滞后、审判结果不合法等。
(3)官员与司法机关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既有正面互动,也有负面干扰,尤其是在某些敏感案件中,更需要加强独立性和公正性。
(4)加强人权保障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另一个重要方向,应该在相关法律制度、法律程序和司法安全等方面下功夫。
三、建议和展望1. 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和挑战,我们有以下建议:(1)制定、完善相关司法制度,增强司法公正性和透明度。
(2)加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力度和问责力度,防止权力滥用。
(3)建立一个官员与司法机关之间的信息交流平台,加强互动和沟通。
(4)加强人权保障,制定更为完善的法律保障机制。
2. 展望未来,我们认为司法体制改革需要深入开展,加快完善司法机构和人才队伍,加大对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升司法效率和司法质量。
同时,加强对司法机关的制约和监督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和利益保障。
人民法庭质效情况调研报告
人民法庭质效情况调研报告人民法庭质效情况调研报告一、引言人民法庭作为司法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审判案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
他们的质效情况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的实现和人民群众对司法机构的信任。
因此,对人民法庭的质效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对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机构的职能、提高司法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二、调研目的和方法本次调研的目的在于了解人民法庭的质效情况,深入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和优化措施。
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相结合的方法,对各级法院的法官、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同时也与一些当事人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
三、调研结果分析1. 审判工作质量从调研结果来看,人民法庭审判工作质量总体较高,绝大部分法院能够依法审理案件,使当事人感到公正和满意。
然而,也有少数法院存在审判质量不高、裁判文书写作不规范等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2. 审判程序的公正性人民法庭审判程序的公正性对于保证司法公正的实现至关重要。
调研结果显示,绝大部分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确保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但仍有部分案件存在程序上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
3. 司法效率司法效率是人民法庭质效的重要指标之一。
从调研结果来看,一些基层法院审理案件的速度相对较慢,导致当事人长时间等待,这不仅影响了司法效果,也加重了法官和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
因此,人民法庭在提高司法效率方面还需要进行改进。
4. 人员素质和工作负荷人民法庭的质效与法官和工作人员的素质密切相关。
调研结果显示,绝大部分法官和工作人员具备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但也有部分法院面临人员不足、工作负荷过重的问题,影响了诉讼质量和效率。
四、改进和优化措施1. 加强法官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提升鉴于法官和工作人员的素质与工作质效有直接关系,应加强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水平和专业能力,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 优化审判程序,提高公正性人民法庭应进一步完善审判程序,确保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关于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3篇
关于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3篇【篇一】一、我院队伍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一)编制使用情况人员编制方面,我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61人,事业编制2人,实有干警48人,目前空编15人。
由于空编多、缺岗人员较多,致使一些庭室人员不足或个别干警身兼多职。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人才流失严重和公务员考录门槛高、难度大,尤其当法官还要通过司法考试,两种考试难度都非常大,能够通过两种考试的人员又未必满意法院的待遇,造成了有编无人的现象。
(二)各类人员结构配置情况我院现有法官25人,法官助理1人,书记员4人,法警5人,行政人员6人。
所有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均进入审判部门,虽存在法官短缺的现象,但不是由于人员结构配备不合理造成的。
我院基层法庭有三个,没有1人庭或2人庭现象。
(三)干警职级待遇解决情况我院现有48名政法干警中,副处级1人,正科级7人,主任科员2人,副科级9人,副主任科员3人,副科级以上人员占全院在编干警的45.8%。
近年来我院致力于提高干警的职级待遇,通过积极的沟通协调一批干警的职级待遇得到提高,但与呼伦贝尔市其他基层法院相比干警的职级待遇仍然偏低,有一部分从事审判工作达20多年的老法官仍然是科员级,甚至到退休时仍然是科员级。
目前在法院工作15年以上仍是科员的干警有14人,三个法庭庭长中,有2人是科员(均在法院工作20年以上)。
法官的职业素质要求高,任职条件要求严,但工资福利待遇和职级保障却执行与公务员统一的标准,高标准与低保障形成的矛盾较为突出。
(四)青年法官培养的基本情况和做法我院十分重视对青年法官的培养,一是实行老法官“一对一”传帮带,通过老法官的言传身教尽快帮助青年法官进入角色。
二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按时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院内不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和座谈会,到先进法官考察学习,切实提高青年法官综合素质。
三是注重提高青年法官的福利待遇和人文关怀,对业务过硬、表现优秀的青年法官委以重任,提高其职级待遇,帮助其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新时代人民法院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新时代人民法院队伍建设调研报告一、引言随着中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人民法院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其队伍建设问题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
为了更好地了解新时代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本文进行了一次深入的调研。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和访谈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国各地的法院进行了广泛的调查。
问卷调查主要针对法院工作人员,了解他们的工作状况、职业素养、培训需求等方面的情况。
访谈则主要针对法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了解法院队伍建设的整体情况和发展规划。
三、调研结果1.人员结构调研结果显示,目前法院队伍中高学历、高素质的人才比例逐年增加,但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结构不均衡问题。
例如,一些地区法院工作人员的年龄结构偏大,年轻人才比例偏低;一些地区则缺乏具有特定专业背景的人才,如法律、金融、科技等。
2.工作状况调研结果显示,大部分法院工作人员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但也有部分工作人员存在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
同时,法院工作压力大、工作量大也是普遍存在的问题。
3.职业素养调研结果显示,大部分法院工作人员具备较高的职业素养,能够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处理案件。
但也有部分工作人员存在法律知识不够扎实、职业道德不够高尚等问题。
4.培训需求调研结果显示,大部分法院工作人员认为需要加强培训,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在培训内容方面,法律知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需求较为突出。
四、建议措施针对以上调研结果,本文提出以下建议措施:1.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
各级法院应积极引进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尤其是具有特定专业背景的人才;同时加强内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2.优化人员结构。
各级法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人员结构,促进队伍的年轻化、专业化和高效化。
关于加强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范文两篇
关于加强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范文两篇【篇一】加强队伍建设是人民法院工作的一个永恒主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队伍建设为根本、物质装备为保障”作为基本思路。
如何加强队伍建设,锻造一支能够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作风优良、业务过硬的法官队伍?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一项重要课题。
笔者以所在法院队伍建设为例,剖析当前基层法院队伍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建议,以期对加强基层法院队伍建设有所裨益。
一、某某法院队伍基本情况:目前,某某法院在职在岗政法编制人员88人(其中工勤1人),该院2002年干警人数为142年,2002-某某年十多年间因离退、辞职、自然减员等原因共减少62人,新录入事业编制人员8人。
政法专项编制90,另有11人虽离岗但仍占编制,共超编9人。
现有临时聘用人员47人:包括司法辅警11人,司机8人,书记员16人,综合部门人员12人。
人员身份构成:法官50人、法警12人、书记员4人、其他人员22人。
年龄结构:30岁以下的干警8人(全部为新招入的事业编制人员),30-40岁以下的干警19人,占全院干警总数的20%;41-50岁31人,占全院干警总数的33%,51岁以上的38人,占全院干警总数的40%,全院干警平均年龄46岁。
政治面貌:全院在职干警中党员人数为84人(其中正式干警80人,事业编干警4人),设有党总支及五个党支部。
学历情况:全院干警中取得硕士学位的2人,学士学位29人,大学本科学历人数为57人,大专学历23人,中专以下学历16人。
内设机构:全院内设机构二十五个庭室(其中有八个基层法庭)。
党组成员9人,中层干部41人,其中正职23人,副职18人,副科级以上干部为15人,基层法庭庭长全部落实了副科级待遇。
某某年受理案件6754件,结案6619件,结案率98%。
某某我院年人均结案数为159件,法官个人最高结案321件,创该院个人结案最高纪录。
人民法庭人员配置调研报告范文
人民法庭人员配置调研报告范文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司法机构,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组成部门,其人员配置及能力素质对于司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影响。
本文将就人民法院人员配置进行深入调研,并撰写一份调研报告范文,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人民法庭的人员配置问题。
一、前言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机构,其人员配置直接关系到司法工作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本次调研旨在全面了解人民法院人员配备情况,为改进司法工作提供指导和建议。
二、调研背景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司法机构,在每个城市设立不同层级的法院来承担审判和执行工作。
法院的人员配置涉及各类法官、书记员、执行员等职位。
然而,长期以来,人民法院的人员配置问题一直备受诟病。
人员数量不足、专业素质不高等问题已成为法院工作中的瓶颈。
三、调研目的通过调研人员配置情况,我们可以更全面地了解人民法院的工作状况,找出问题所在,并提出改进建议。
具体目的如下:1. 了解人民法院的人员配备数量及结构情况;2. 调查法官和相关人员的专业素质及能力;3. 分析人员配置与案件审理效率的关系;4. 提出优化人员配置的建议。
四、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了多种方法,包括问卷调查、实地观察和访谈等。
通过这些方法,我们可以收集到全面而准确的数据和信息。
五、调研结果根据调研数据和信息,我们得出以下结果:1. 人民法院人员配备数量不足,导致案件积压严重;2. 法官和相关人员的专业素质参差不齐,需要加强培训和提升工作能力;3. 人员配置与案件审理效率有较大关系,合理的人员配备可以提高工作效率;4. 法庭管理制度和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
六、讨论与分析针对上述调研结果,我们需要进一步讨论和分析。
人民法院的人员配备问题需要得到及时解决。
案件积压给人民群众带来不便,也会降低司法工作的有效性。
培训和提升法官和相关人员的专业素质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法官是司法工作的主要承办人,他们的专业水平直接影响到案件审理质量。
合理的人员配置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全面的考虑。
关于县法院、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关于县法院、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关于县法院、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调研报告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依据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计划和主任会议安排,10月中旬,法工委牵头,组织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在人大常委会主任范东升带领下,采取听取县法院、县检察院工作汇报,实地视察法院、检察院服务大厅、办案区域,与两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进行座谈等方式,对我县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目前,我县法检两院全部完成了员额法官、检察官的遴选,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新的司法权力运行模式逐渐开始运行,办案数量大幅增加,办案效率有所提升,办案质量有所提高,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稳步推进,以员额制法官、检察官为基础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初步解决了司法体制改革中最基础、难度最大的“人”的问题。
首先是员额制改革顺利推进。
结合各自实际,创设相应的配套措施,主动化解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利益调整冲击大、遗留问题破解难、岗位变化矛盾多、责任提升压力大等问题,实现了向员额制改革的平稳过渡,确保了符合条件的32名法官和24名检察官顺利入额。
其次是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基本建立。
已经按照〈河南省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及相关要求的比例完成了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司法行政三类人员的分类工作,并分类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促进各类人员各司其职,专业高效地完成本职工作。
二、围绕“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和“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任务,着力构建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一是遵循“充分放权”、“应放尽放”原则,突出法官、检察官主体地位。
法院按照案件类型相对专业、案件数量基本平衡的原则,组建了12个由员额法官加审判辅助人员组成的审判团队,实现案件随机分配,合议庭随机组建,裁判文书由独任法官或合议庭签发。
2022法院调研报告精选【六篇】
2022法院调研报告精选【六篇】法院是一个神圣也是一个我们经常听到的地方,那么你们知道法院的调研报告要怎么写吗?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2022法院调研报告精选【六篇】,希望能够帮到大家哦!2022法院调研报告1根据区人大会工作要点安排,区人大会调研组,于_月中旬,对区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调研组先后到区人民法院和三个中心人民法庭进行现场视察,听取情况介绍、查阅各种资料,并分别召开座谈会,征求辖区镇(街)党委、政府、人大、派出所、司法所负责人和部分市区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建议,比较全面地掌握了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基本情况。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基本情况及主要成效目前,区人民法院共有三个中心人民法庭,即第一、第二、第三中心人民法庭。
每个人民法庭辖区人口,均在_万左右。
三个人民法庭现共有干警__名,其中在职在编干警__名,聘任制干警__名。
__年以来,三个人民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__件,审结各类案件__件,占区人民法院结案数的__%,人民法庭法官人均年结案数__件。
先后有__名干警获得表彰,其中_人被市高法院评为“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办案标兵”,_人被市高法院评为“办案能手”,_人荣获市民政局授予的“__好人”称号。
第一中心人民法庭多次被评为“先进人民法庭”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第三中心人民法庭被区委政府授予“调解先进单位”称号,三个人民法庭均被市高法院授予“民生法庭达标单位”。
(一)领导重视,思想认识到位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建立了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联系人民法庭工作制度,实现了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格局。
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在__年被市高法院确定为人民法庭主审法官责任制改革试点单位后,立即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民一庭、政治处、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民法庭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改革试点工作的统筹安排、协调指导、督促落实和经验总结工作,切实解决了实际困难和问题。
法院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法院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报告法院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报告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是守住司法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
当前,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利益分配格局明显,各种矛盾纠纷与日俱增,专门近年来,各类案件大量涌入,每年以20%的幅度递增。
面对案件大幅度增长的“诉讼爆炸”,新类型案件的涌现,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交错,人民法院要处理好这些问题,必将付出艰辛的努力和承担庞大的压力。
笔者通过调研,针对所在法院现状和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期望能引起社会的关注和重视。
一、干部队伍概况(一)编制情形笔者所在法院编制78人,现有人员69人,其中:工勤人员5人。
实际在岗人员65人,外单位借用4人。
缺编9人。
均属中央政法编制。
5年间,调进2人,调出15人,其中:系统内调动8人,调出外系统7人,外系统调入2人。
中央政法编制长期缺编9-15人左右。
现有人员中,法官28人,占40.5%,法律职务为:正副院长5人(其中市中院下派挂职副院长1人),审判委员会委员身份8人(含庭长人员、不含正副院长),正副庭长身份11人(不含审判委员会人员),审判员12人。
在审判执行工作一线的办案法官23人,占法官总数的79.3%。
其他工作人员41人,占编制人数的59.4%。
年龄及性别结构情形 69名工作人员中,男性54人,占78.2%;女性15人,占21.8%。
50岁以上的14人,占20.2%;40—49岁的21人,占30.4%;30—39岁的23人,占33.3%;30岁以下的11人,占16.1%。
28名法官中,男法官25人,占89.2%;女法官3人,占10.8%。
50岁以上的12人,占48%;40—49岁的13人,占46.4%;30—39岁的3人,占10.8%;30岁以下为零。
(三)学历情形 69名工作人员中,大学文化55人,占79.8%;大专文化3人,占4.3%;高中(中专)文化11人,占15.9%。
28名法官中:大学文化21人,占75%;大专文化1人,占3.6%;高中中专以下学历6人,占21.4%。
体制内基层干部工作状态的调研报告(精编7)
基层干部工作状态研究报告(七)摘要:本报告通过对当前街道基层干部的工作状态进行深入调研,明确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系列改进措施,旨在优化基层治理,提升基层干部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一、引言在快速的社会变革中,基层干部作为联系群众的第一线,其作用和状态日益受到关注。
针对基层干部的工作压力、资源配置、工作效率和个人发展等问题进行的这一研究,旨在找到问题的症结,并寻求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二、研究方法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查、深度访谈、案例分析等多种方法,确保研究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调查对象包括基层干部、社区居民和上级管理者,以获得多方面的信息和反馈。
三、问题清单1. 工作过于繁重:多数基层干部反映,由于人手不足、任务繁重,工作时常需要加班加点。
2. 资源不足与分配不均:在资金、物资等资源配置上存在不足,且分配不均,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3. 培训机会有限:缺乏系统性、针对性的培训,限制了基层干部职业技能和业务能力的提升。
4. 晋升通道不畅:晋升机制不透明,晋升通道受限,影响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和忠诚度。
5. 社区参与度低:社区居民对于参与社区事务的积极性不高,基层干部难以充分调动社区资源和力量。
四、任务清单及整改措施问题一整改:措施:合理规划工作量,增加人力资源,实行更加灵活的工作制度。
完成时限:2024年上半年。
问题二整改:措施:加大财政投入,优化资源分配机制,确保资源公平、高效配置。
完成时限:2024年底之前。
问题三整改:措施:建立全面的培训体系,提供多元化培训机会,包括远程培训、实地培训等。
完成时限:长期进行,首批培训计划在2024年第一季度推出。
问题四整改:措施:透明化晋升途径,建立公正的评价机制,提供更多的职业发展咨询和规划。
完成时限:2024年全年。
问题五整改:措施:增强社区宣传,鼓励居民参与,利用社区活动增强居民归属感和参与度。
完成时限:2024年上半年。
五、责任清单1. 地方政府:提供必要的政策和财政支持,监督整改措施的实施情况。
干部队伍“断层”问题的调查报告)
关于市法院法官干部队伍“断层”问题的调查报告市人民法院近几年来,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关键时期,广大法院系统的工作人员努力实践“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进展。
司法为民的要求日渐深入人心,法院人事制度改革取得突破,分类管理逐步推行,严把进人关、严格法官任命程序和条件,法官素质进一步提高。
但必须承认,当前法院队伍建设中仍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我们基层人民法院法官人心不稳、人才外流问题以及审判力量不足、人员紧缺、人员配置比例不尽合理,法官“断层”问题比较突出。
对此,笔者对恩施市人民法院法官“断层”问题进行了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官干部队伍基本情况(一)人员配置情况市法院内部工作人员,根据其工作性质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审判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另一类是非审判业务部门工作人员。
审判业务部门人员主要包括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书记员、法警。
非审判业务部门工作人员主要指行政人员,即在法院内设的职能部门,从事各种与审判及行政管理相关的工作。
这些部门内的许多人员既拥有法官职务,又承担着各种管理性职责或行政职责,包括文秘、收发、档案及资料管理、技术支持等方面的工作。
还包括其他承担行政管理、人事管理、后勤装备、财务、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工作人员。
恩施市法院共有21个内设机构,机关设有:办公室5人、政治处2人、监察室1人、刑庭7人、民一庭11人、民二庭9人、行政庭4人、审监庭4人、立案庭13人、执行局13人、法警队6人、司行科8人、鉴定科2人等一十三个单位,另辖六个中心法庭34人。
我院实有政法编制136,在职在编121人(缺编8人),下派挂职2人,我院实有工勤编制3,实际定编到人1名,临时聘用人员9人,现有工作人员共计133人,审判业务部门工作人员113人,其中审判法官70人,执行员13人,书记员18人,法警6人,法医等其他工作人员5人;非审判业务部门人员20人(其中党组领导7人),非审判业务部门与审判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比例为1:5.6,这个配置比例比过去更趋合理(原比例为1:3.4)。
干部队伍“断层”问题的调查报告)
关于市法院法官干部队伍“断层”问题的调查报告市人民法院近几年来,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关键时期,广大法院系统的工作人员努力实践“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进展。
司法为民的要求日渐深入人心,法院人事制度改革取得突破,分类管理逐步推行,严把进人关、严格法官任命程序和条件,法官素质进一步提高。
但必须承认,当前法院队伍建设中仍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我们基层人民法院法官人心不稳、人才外流问题以及审判力量不足、人员紧缺、人员配置比例不尽合理,法官“断层”问题比较突出。
对此,笔者对恩施市人民法院法官“断层”问题进行了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官干部队伍基本情况(一)人员配置情况市法院内部工作人员,根据其工作性质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审判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另一类是非审判业务部门工作人员。
审判业务部门人员主要包括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书记员、法警。
非审判业务部门工作人员主要指行政人员,即在法院内设的职能部门,从事各种与审判及行政管理相关的工作。
这些部门内的许多人员既拥有法官职务,又承担着各种管理性职责或行政职责,包括文秘、收发、档案及资料管理、技术支持等方面的工作。
还包括其他承担行政管理、人事管理、后勤装备、财务、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工作人员。
恩施市法院共有21个内设机构,机关设有:办公室5人、政治处2人、监察室1人、刑庭7人、民一庭11人、民二庭9人、行政庭4人、审监庭4人、立案庭13人、执行局13人、法警队6人、司行科8人、鉴定科2人等一十三个单位,另辖六个中心法庭34人。
我院实有政法编制136,在职在编121人(缺编8人),下派挂职2人,我院实有工勤编制3,实际定编到人1名,临时聘用人员9人,现有工作人员共计133人,审判业务部门工作人员113人,其中审判法官70人,执行员13人,书记员18人,法警6人,法医等其他工作人员5人;非审判业务部门人员20人(其中党组领导7人),非审判业务部门与审判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比例为1:5.6,这个配置比例比过去更趋合理(原比例为1:3.4)。
陕西高级人民法院调研报告
陕西高级人民法院调研报告陕西高级人民法院调研报告一、调研目的陕西高级人民法院调研的目的是深入了解当地司法实践的状况,探索符合陕西省实际情况的司法改革和发展路径,为提高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二、调研内容1. 司法公正调研中发现,在陕西省的司法实践中,司法公正得到了加强和保障。
陕西高级人民法院积极推动审判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通过公开审判、听证会等方式,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认可和信任。
同时,法院通过建立诉讼服务中心、促进事实证明、严格遵守规定程序等措施,改进了司法流程,确保了司法公正的实现。
2. 合法权益保障调研中,陕西高级人民法院关注并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法院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针对涉及民生的案件,加强了审判力度,确保了对合法权益受侵害的案件及时审理和解决。
此外,法院设立了法律援助中心,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援助,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3. 司法效率调研中发现,陕西高级人民法院在提高司法效率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通过优化审判流程、加强对案件的管理和调度,陕西高级人民法院有效提高了司法办案的速度和质量。
此外,法院还加强了与各相关部门的协作,实现了信息共享,提高了司法效率。
三、调研结论1. 司法公正是司法工作的核心价值,陕西高级人民法院在提高司法公正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应继续加强司法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认可和信任。
2. 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司法工作的重要任务,陕西高级人民法院应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体系,确保经济困难当事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
3. 司法效率是司法工作不可或缺的一环,陕西高级人民法院应继续优化审判流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提高司法效率。
四、调研建议1. 加强司法人才培养,提高司法人员专业素质,为司法改革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2. 深入推进司法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司法工作效率和质量。
法院青年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法院青年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报告,600字法院青年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报告一、调研背景近年来,随着法院的发展,青年干部在法院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他们专业精湛、凝聚力强、服务意识高,是法院真正的力量支柱。
然而,当前法院有关青年干部队伍建设及业务能力提升方面存在诸多不足,因此,有必要对法院青年干部进行全面调研,以便明确其成长潜力、薄弱环节及努力的方向,全面推动法院青年干部队伍建设和业务能力提升。
二、调研目的1. 明确法院青年干部的学历、职位类型、业务方向等情况,深入了解其工作状况;2. 分析法院青年干部的成长潜力,总结其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3. 了解法院青年干部服务社会和发挥角色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指出其发展性薄弱环节;4. 立足实际,为法院青年干部队伍建设和业务能力提升提出建设性的改进建议。
三、调研方法本调研采用深度访谈、问卷调查等方法,调研对象为全市法院部门500位青年干部,并结合文献资料分析实际情况,形成本报告。
四、调研结果1. 学历分析:调研对象中有超过95%的青年干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但也有一小部分青年干部仅具有高中学历。
2. 职位分类:调研对象中有60%的青年干部处于中层领导职务,30%的青年干部任其他非领导职务,10%的青年干部为新进岗位的在职员工。
3. 业务能力:通过调查,大部分青年干部具有一定的业务能力,但也有部分青年干部能力较差。
4. 其他:此外,调研还发现,部分青年干部缺乏服务意识,且有一些青年干部管理技术还比较薄弱。
五、改进建议1. 加强青年干部招聘,根据法院岗位需求精准调配;2. 加大对青年干部的培训力度,注重其业务能力、管理技能和服务意识的提升;3. 培养青年干部创新能力,鼓励他们勇于挑战、敢于创新;4. 完善与青年干部的沟通协作,积极推动其发展。
综上,本报告详细分析了法院青年干部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以期为法院青年干部队伍建设和业务能力提升提供参考。
法院工作调研报告
法院工作调研报告尊敬的领导:根据您的要求,我对法院工作进行了调研,并将调研结果整理成以下报告,共计1000字。
一、调研目的与方法为了了解法院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改善法院工作,提高司法效能,本次调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1.法院工作流程和人员需求;2.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和压力;3.法院工作中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调研方法主要采用访谈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
通过与法官、工作人员的深入交流,了解他们的真实感受和困扰,以及对问题的解决方案的建议。
二、调研结果与分析1.法院工作流程和人员需求通过调研发现,目前大部分法院存在工作流程繁琐、效率低下的问题。
相关的审批和报批流程较长,导致案件处理周期长,增加了当事人的等待时间和诉讼成本。
解决方案建议:(1)优化工作流程,减少冗余审批环节;(2)划分不同类型案件处理的专门小组,提高工作效率;(3)加强技术支持,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提升办案效率。
2.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和压力调研发现,很多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工作压力较大,主要表现在工作量大、工作强度高以及工作时间长等方面。
解决方案建议:(1)增加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数量,缓解工作压力;(2)合理分配工作任务,避免集中在少数人身上;(3)提供必要的专业培训和心理疏导,提高工作满意度和幸福感。
3.法院工作中的问题及解决方案调研结果显示,一些法院存在着司法公正性不足、执行难问题突出等情况。
解决方案建议:(1)加强对法官的监督和考核,确保司法公正性;(2)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提高执行效率;(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
三、结论与建议通过本次调研,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并提出相应建议:1.法院工作流程繁琐、效率低下,需要进行优化和改进;2.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工作压力较大,需要增加人员数量和提供相关支持;3.法院工作中存在司法公正性不足和执行难等问题,需要加强监督和合作,推动问题解决。
关于法院干警队伍情况调研实习报告
关于法院干警队伍情况调研实习报告
导读:本文关于法院干警队伍情况调研实习报告,仅供参考,如果能帮助到您,欢迎点评和分享。
为助推我院第二个三年发展规划的的步伐,进一步加强法院干部队伍建设,就我院干警队伍状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了解,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院干警队伍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经省编委、总局编委核定我院设置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工处、监察室、立案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法警大队。
现设有X个中心法庭:分别是XX人民法庭、XX人民法庭、XX 人民法庭、XX人民法庭、XX人民法庭、XX人民法庭、XX人民法庭、XX人民法庭、XX人民法庭;设有X个办案组:分别是XX办案组(属XX人民法庭),XX办案组(属XX人民法庭),XX、XXX、XX、XXX 江4个办案组(属XX人民法庭)。
(二)干警队伍情况:我院编制XX人,在岗干警人数XX人离岗待退干警X名。
干警年龄层次情况:35岁以下干警XX人,36岁至45岁干警XX人,46岁至55岁干警XX人,56岁以上干警X人(含4名离岗待退干警),全院干警平均年龄42岁;学历情况:大学本科以上XX人,其中,取得研究室学历1人。
大专2人;职级情况:副处级以上X人,正科级4XX人,副科级X人,科员级XX人。
审判职
务情况:具有法职资格人员XX人(含行政部门法职人员X人),助理法官X人,书记员X人,微机员X人,法警X人,通过司法考试XX 人;政治面貌情况:中共党员XX人,共青团员X人,群众X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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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文库()/总结报告/调研报告人民法院干部体制的调研报告
为了进一步深化工作改革,促进法院干部队伍建设,我院就干部体制分4个专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了解,现将调查情况汇总如下:
一、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改革措施和建议
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是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的一个关键举措,是实现法官精英化的有效途径,但在现实中存在以下问题:
1、法院后勤部门对分类管理存在一定的忧虑心理,因为毕竟很多后勤部门的人员具备法官职务,只是由于工作需要而从事后勤工作,分类管理后不同人员心态不平衡,法官在综合部门不办案件有意见,办案法官任务重、风险大、待遇不高也有意见,法官助理、书记员工作积极性难调动;
2、基层法院案件比较多,息诉止争,化解矛盾是其中心任务,很多案件,均是烦琐的事实调查,有的并不涉及高深的法律知识,目前法院审判人员都比较紧缺,分类管理后,只有少数的人能被任命法官,这少数的法官能否承担如此大量的案件?法官助理的积极性如何调动?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第29条“试行法官助理制度。
法官助理是从事审判业务的辅助人员。
”由于法官助理的工作非常笼统,不好量化,最终又回到以前的审判模式:法官审理案件和拟写法律文书,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和装订卷宗等,法官助理无所适从;如果让法官助理拟写法律文书,又因法官助理没有参加庭审,必然要通读卷宗,将会出现重复劳动;即使法官助理在法官授意下拟写法律文书,还存在一个责任心问题,因为案件质量的好坏和法律文书的优劣都由法官来承担后果,调动不了法官助理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对法官助理进行考核。
又由于法官助理的心理调适有个过程,相当长时间内不能投入工作,以往与法官一样开庭审理案件,如今被剥夺了审判权,仅从事一些与审判业务相关的辅助工作,心理不平衡,工作带有情绪,不愿配合法官工作;而法官碍于情面,许多本应由法官助理做的工作现在都落在法官和书记员身上,法官助理形同虚设,法官压力大。
4、由于法院参照公务员管理,使法官管理也带有行政化色彩,从法官等级就可以看出,行政级别一定程度影响着法官等级的高低,这造成法官的晋升与其法律水平不挂钩,是由其年限、职务、职级决定的。
我们认为法院人员的分类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我国长期落后的法制现状造成的。
任何一项改革无不受到本土法治资源的
制约和影响,无不带有经济、历史、文化、意识的印记。
而一项改革必定要以部分人的利益为代价,由于我国长期形成的干部能上不能下的现象,使分类管理可能造成当不上法官的人很难有工作积极性。
对于分类管理,我们建议:
1、合理确定法官员额,制定具有可操作性比较详实的法官选拔条件,不以原来的行政职务、法官等级为依据,使选拔出来的法官确实具有比较高的素质,使人心服口服;
2、核定法官员额应允许司法行政处、办公室、政治部(政工科)、研究室等部及门具有审判员或助理审判员职称的干警参与竞争。
因为这些部门的干警思想人品、法学功底、审判业务俱佳者并不罕见,由于轮岗交流、组织安排等诸多原因而未在审判业务庭工作。
推行法官职业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目的是吸引社会的精英从事法官职业,那么让这些法院的精英有机会从事审判工作自然也在情理之中。
3、建立合理的法官助理向法官选升的制度,使法官助理明确努力方向,充分调动他们的上进心;
4、法官取消行政职级,以法官等级为晋升的方向,彻底摆脱法官的行政化管理,使人员分类管理落到实处,具有实际意义。
二、法官职业保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改革措施和建议
由于我国长期的法治落后现状,使得我国的法官职业保障没有得到充分落实。
首先是政治地位的不高。
法官职业虽然在社会上比较让人崇敬,但事实上并未能深入人心,许多当事人对法官裁判不满意,随意对法官进行人身攻击、辱骂;法官依法独立办案不能得到保护,常受到各方面的影响和干预;其次法官经济收入偏低,使法官职业不能吸纳高素质的人才,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人才流失现象严重,影响法官队伍建设。
法官职业化就要求法官作为职业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而由于法院人、财、物都受地方党委政府管理,使得法官职业的保障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关系。
为了建立有效的法官职业化保障机制,我们建议:
1、建立更为有效的法院进人审核和出人通气制度,使得不经过审核的进人地方财政拨不了款。
现在法院系统已经建立了补充法院工作人员审核制度和出人通气制度,但问题是这两项制度都是形同虚设,即无论上级法院是否同意,进人和出人都已定局,因为法院人员的工资是地方财政供养的。
2、尽早落实法官等级的津贴。
法官等级制度已经施行近8年时间,至今没有落实法官等级津贴,让广大法官感到失望。
由于我国的国情,不可能大幅度提高法官待遇的情况下,应尽快落实法官津贴。
三、改革完善初任法官选拔、任用的改革措施和建议
初任法官的选拔是严把法官进口的有效手段,我们建议:
1、严格初任法官的资格条件,确保法官制度改革在新人上从严把握,加快改革步伐。
我们认为,由于我国大学教育不太注重实践,即使通过统一司法考试的人,也不能直接担任法官审判案件,可以在担任法官助理若干年后,经考核合格方可任命为法官。
从审判实践看,具有5年审判一线的经验,任命为法官较妥。
从年龄来看,《法官法》中规定的23周岁偏小。
23周岁的法官很难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社会阅历,应适当提高担任法官的年龄。
2、适当改变现有法官选任方式来提高法官的素质。
上级法院的法官应尽量从下级法院法官中选拔。
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负有指导监督的职能,客观上要求上级法院法官的素质高于下级法院,故从下级法院法官中选拔上级法院法官能有效保证上级法院的法官素质。
初任法官则一般应从基层法院干起,不宜直接在上级法院担任法官。
同时广开渠道,在选任对象的确定上采取开放式制度,改变目前法官任命基本上都是从法院现有干部中选用的做法。
法官法第51条规定,对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这使法律人才选拔考试有了一个统一的标准,也为法律人才今后的
互动创造了条件。
基层法官的选任应完全面向社会,法官编制一旦出现空缺,应当允许一定地域的符合法官任职条件的人参加竞职,不论现在是律师、检察官、法学教师,以直接改变法官队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
3、将法官招录制度从公务员制度中剥离出来,单独实行招考,由最高院统一组织,报考人员必须是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
现在法院招录工作人员,统一纳入公务员招考,使得当法官必须经过两次考试,这样做造成的后果是,通过司法考试的同志未必能顺利通过公务员考试,而通过公务员考试的又未必一定能通过司法考试,使得选任法官举步为艰。
四、上级法院选拔任用法官的方法和相应实现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第28条规定:“逐步推行法官逐级选任制度。
在确定法官员额的前提下,上级人民法院的法官职位出现缺额,逐步做到主要从下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中择优选任。
”我市中院在XX年3月和XX 年12月分两次从下级法院公开选拔了审判员1名,助审员3名,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从实践来看,上级法院选拔任用法官应通过以下途径:
1、公开选拔条件。
对选拔条件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相对固定的条件,使下面的基层法官明确努力方向,不能一年一个变化,一个领导人一个变化。
2、科学组织考试。
为了确保选出真正优秀的人才,必须采用科学的考试方式。
选拔法官的考试应单独组织实施,不再纳入公务员考试范围。
3、全面考察。
为了保证公开选拔的效果,要对考试成绩合格者进行全面的考察,从德、能、勤、绩几方面了解情况,重点是政治表现和法律业务素质。
4、公示人选。
每凡选拔,都要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评价,确保选拔经得起监督和考验。
综上,由于法院并无完全的人事权和财权,所以,在很多问题的解决上更多地要依靠法院领导与地方组织部门协调,所以,要真正解决法院干部体制问题,还应该寄希望于完善法律规定,从立法层次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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