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调研报告

合集下载

法院执行难原因分析调研报告

法院执行难原因分析调研报告

法院执行难原因分析调研报告第一篇:法院执行难原因分析调研报告法院执行难原因分析调研报告法院执行难原因分析调研报告立案难、执行难、信访难成为当前人民法院的三大难题,特别是法院执行难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从我院近几年向人大常委会作工作报告时,人大代表审议反馈回来的意见来看,大部分都是提到法院执行难的问题,其建议也是要求法院加大执行力度等话题,为此,笔者就法院执行难的问题通过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部分执行当事人进行问卷调查,到乡镇社区村组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了调研,通过调研形成了该调研报告。

一、导致法院执行难的主要原因1、现有司法管理体制保证不了法院独立行使执行权。

最主要是存在地方保护和部门保护,这是造成执行难的最主要的因素。

虽然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以及民事诉讼法等均规定了“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但现实是人民法院在人财物各方面都受制于当地党委、政府、人大,人民法院的活动经费要由当地政府拨付;人民法院的院长、审判员及其他人员要由当地人大任命;人民法院设立、撤销机构要由当地政府审批,如当地地方和部门出于对局部利益的考虑,干扰法院执行,那么法院就很难抵制住压力。

因此,可以说,现有的司法体制,要求人民法院真正地、完全彻底地独立行使执行权,只能是一个良好的愿望。

2、执行力量严重不足。

由于执行力量严重不足,使人民法院在日益繁重的执行工作面前显得力不从心。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类社会矛盾凸显,各种社会利益冲突加剧,各类纠纷也日渐增多,因此,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也越来越多,执行难度越来越大,对法院执行工作的需求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

而执行警力却并没有得到加强,甚至有削弱。

就我院为例,2008年,我院执行局有执行干警8人,但2013年执行局的警力只有7人,而执行的案件,2013年却比2008年增加近1倍,有限的警力和繁重的执行任务之间的存在着尖的矛盾。

[法院执行难新特点调研报告范文]法院执行难问题与对策

[法院执行难新特点调研报告范文]法院执行难问题与对策

[法院执行难新特点调研报告范文]法院执行难问题与对策执行难是多年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难点。

近几年人民法院虽下大力气着力解决,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形势依然严峻,并显现出新的特点。

一、执行难的新特点1、随着诉讼案件不断增加,执行难案数量增加。

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导致案件无法执行的占到了中止和终结执行程序绝大多数,此类案件不断增加的同时,也使社会矛盾在不断积累。

近年来缠访、越级上访、闹事的问题屡见不鲜。

2、被执行人难找。

债务人采取种种手段逃避法院执行,是当前执行难中最普遍的现象。

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不是积极想办法履行义务,而是到处找关系托门路疏通人情,转移财产东躲西藏逃避执行。

不仅以自然人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如此,而且以法人和其它经济组织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也是如此。

企业每年都年检,但就是找不到该企业的人员财产,一些事业单位和村委会将公款以个人的名字在银行存放,使案件无法执行。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外出务工人员增多,没有固定的居所、流动性强,回家的时间难以掌握,更有一些人外出不归,下落不明,而家中仅存有部分生活必需品,因此使案件无法执行。

在审理时公告送达缺席判决,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大部分案件从审理到执行都没见到过债务人,无法执行。

3、被执行人财产难寻。

法院执行案件的标的物是被执行人的财产,只有被执行人有足够的财产才能保证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益真正实现。

由于被执行人不配合执行,或者有意采用多种手段隐藏财产,加之个人财产申报制度不健全,个人故意以其他人名字存款,企业在银行多头开户,有些单位以个人名字在银行存款,给执行设下重重障碍。

有的将房产、车辆等登记在他人名下的躲避债务,有的夫妻协议假离婚,将共有财产归属于没有债务的夫、妻或子女等等。

当法院进行调查时,找不到任何财产,不仅使生效法律文书无法得到执行,而且引起权利人的不理解甚至质疑,更使法院执行工作陷入困境。

4、有协助义务单位或个人不协助执行或者积极性不高。

法院工作调研报告【法院执法工作调研报告【篇四】】

法院工作调研报告【法院执法工作调研报告【篇四】】

法院工作调研报告【法院执法工作调研报告【篇四】】法院执法工作调研报告【篇四】为全面了解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推动执行难问题有效解决,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市中级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报告列入20XX年监督计划。

4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锦朝带领部分市人大代表集体视察了市中级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3月中旬开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剑敏结合大调研活动,带领调研组赴部分县(市、区)法院和律师事务所等基层单位调研,并召开市机关部门负责人、人大代表和律师代表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情况自20XX年“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迎难而上、奋勇拼搏,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领导重视,各方支持,综合治理执行难格局初步形成。

20XX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通知》,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推进人民法院依法高效开展执行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也相继出台文件。

市县两级都定期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共同协调推进执行工作。

20XX年,市委政法委组织开展民事案件执行工作专项执法检查。

婺城区以“春雷行动”为抓手,区委书记王健率四套班子领导进行战前动员。

义乌市委新一届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专题研究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各地加强对执行工作的人财物保障,执行工作人员数量均超过全院政法编制的15%,东阳、义乌法院各增加执行协警10名,并增配执行车辆。

(二)多措并举,攻坚克难,执行工作质效明显提升。

市县两级法院集中力量抓执行工作,均成立了以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

市中院通过与基层法院签订工作责任书、院领导联系基层法院、建立季度责任跟踪卡等机制,加强工作督导,层层压实责任。

两年来,全市法院开展涉民生、金融、特殊主体执行案件专项治理,开展夏季集中执行、长期未结案集中执行以及交叉执行、提级执行、协同执行等专项部署,开展执行暂存款集中清理、集中打击规避抗拒执行等专项行动,收到明显成效。

法院执行难问题的调研报告

法院执行难问题的调研报告

法院执行难问题的调研报告【关键词】“执行难”;司法执行制度“执行难”是各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也是一个跨世纪的司法难题。

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就已经出现这种矛头。

中共中央针对法院执行难现状,遂于1999年转发了《关于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报告》,该文件要求全党要从维护我国法制统一和尊严的高度,积极研究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

但是,目前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自愿主动履行债务的还是越来越少,而欠债不还的愈来愈多,执行难问题不但没有得到缓解,反而有日趋严重之势。

一、人民法院“执行难”的来历人民法院的执行,在我国又称司法执行,是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运用国家强制力将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法律文书及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等所确定的义务得以实现的司法活动。

何谓“执行难”?到目前还没有人给过它一个明确的定义。

笔者认为,“执行难”是指由于人民法院执行官的内在素养和执行环境的外在干预以及被执行人的执行能力、法律素质等各种因素,在执行过程中的阻力。

但当事人赢了官司,对方却无能力履行,不能称之为“执行难”。

只有人民法院穷尽一切执行措施而不能执行的,才叫“执行难”。

在许多信访案件中,人民法院依然成为被上访的对象,其中,涉及执行案件的比例也日渐上升,最终人民法院被社会公众认为是造成“执行难”的罪魁祸首,人民法院不断受到案件当事人的指责,所以“执行难”已成为阻碍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瓶颈。

近几年来,为有效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全国许多法院出台了一系列有关破解“执行难”的对策。

2008年12月,笔者所在的湖北省鹤峰县,该县县委政法委根据中央、省、州关于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会议精神,建立了由纪检、公安、检察、交通、工商、税务、土地管理、金融、房管、车管等部门参与的清理执行积案联动机制,实行“五定一包”(定承办人、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重点案件领导包案),几年来,该院就通过执行联动机制进行探索、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赖账者”的生存发展空间仍然相对存在,公平正义和法律尊严仍具挑战性。

法院执行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法院执行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法院执行工作情况调研报告一、引言法院执行工作是司法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对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秩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了解当前法院执行工作的情况,本次调研采取了问卷调查的方式,针对各地法院的执行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分析。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的方法,以全国各地的法院为样本,通过向法院执行部门的工作人员发放问卷并进行回收,得到了大量的数据和信息。

问卷内容包括法院执行工作的组织管理、执行案件的数量和质量、执行程序的规范性以及执行效果等方面。

三、调研结果1. 组织管理根据调研结果显示,大部分法院执行部门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流程,明确了各级执行干部的职责和权限,提高了执行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部分法院还建立了执行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协调和指导,确保了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执行案件的数量和质量调研结果显示,近年来执行案件的数量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这与社会经济发展和法律意识提高有关。

同时,大部分法院执行部门也注重提高执行案件的质量,加强对执行标的和执行对象的审查,提高了执行的效果和效率。

3. 执行程序的规范性调研结果显示,大部分法院执行部门在执行程序的规范性方面做得较好,执行案件的程序合法合规,确保了执行工作的公正和公平。

但也有一些法院存在执行程序不规范、程序繁琐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和改进。

4. 执行效果调研结果显示,大部分法院执行部门在执行效果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执行案件的执行率逐年提高,执行标的的实现率也在不断增加。

这表明法院执行工作的效果得到了公民的认可和社会的肯定。

四、问题与建议根据调研结果,本报告提出了以下问题和建议:1. 一些法院执行部门存在执行程序不规范、程序繁琐等问题,应加强规范和改进,简化执行程序,提高执行效率。

2. 部分法院执行部门在执行案件的质量管理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应加强对执行标的和执行对象的审查,确保执行的效果和效率。

3. 部分地区的法院执行工作还存在执行力度不够、执行难问题突出的情况,应加大力度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确保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法院执行难问题调研报告

法院执行难问题调研报告

【篇一】法院执行难问题调研报告由于种种原因一部分案件在进入执行程序后,未能得到执行。

人民法院被上访的案件中,涉及执行案件的比例也日渐提高,而法院被认为是造成执行难的第一责任人,一直以来倍受社会关注和案件当事人的指责。

所以执行难已成为阻碍法院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瓶颈,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

在党和人民群众推动、呼吁“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的今天,研究和解决法院执行难的问题,切实保障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

一、法院执行难的由来法院执行,又称司法执行,是根据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运用国家强制力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实化的司法活动。

究竟何为执行难,没有人给过它一个明确的定义。

笔者认为,执行难是指由于执行人员的内在因素、执行环境的外在干预、以及被执行人的执行能力、法律素质等综合因素,所造成的执行案件在执行过程中的阻力。

一些案件虽然法院作出了判决,但案件却未能执行,其原因是由于被执行人无执行能力,而社会舆论也将其列入执行难范围,是不适当的。

在市场经济社会中,存在这样、那样的风险,当事人出了诉讼费、赢了官司,对方却无履行能力,这个风险不能加在法院头上。

只要法院穷尽执行措施,就不能称之为执行难。

执行难问题,是随着国家经济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而出现的,不少纠纷难以在基层得到解决而逐渐进入司法领域,需要法院进行裁判和执行。

受体制、制度等各种因素交错作用的影响,执行难的问题开始出现并日益突出,逐步演变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成为法院需要着力解决的难点问题。

执行难问题,不仅困扰了法院自身的工作,也使社会各界对司法产生了疑虑。

执行不到位,或者赢了官司拿不到钱,打了法律白条,这本身就是司法不公的一种表现。

二、法院执行难的现状一是执行案件数量剧增。

尤其是自20xx年诉讼费收费改革后,诉讼案件不断增加,执行案件数量明显增加,至今年11月,我院执行案件达402件,比上年同期增长49.8%,难以执行的案件也成正比增长。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调研报告.doc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调研报告.doc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调研报告[摘要] A 、研究项目主要报告,“人民法院“执行难”研究报告”,主要研究方法和手段,1、查阅档案,2、与当事人交谈,3、与执行法官沟通,4、查阅案件执行报告、执行摘要,1 、人民法院执行难现状,(1)寻找执行人困难,(2)寻找执行财产困难,(3)协助执行人困难。

(4)被执行财产难以移动,2 、人民法院执行困难的主要原因,(1)人民法院内部原因,1、人民法院立案有一定程度的脱节、审判、执行工作,2、执行运行机制存在一定问题,3、法院执行力不足,部分执行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4、受委托执行法院或协助执行法院无法提供良好的协助、配合执行,降低了案件受委托执行的效率。

(2)由于外部社会原因,1 、被执行人的法律观念薄弱,2、场所、部门保护主义对执法工作的干扰,以及现行社会管理体制对执法工作的制约。

一、项目研究主要报告“关于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调查报告”主要调查方法和手段1、查阅档案2、与当事人交谈3、与执行法官交流4、查阅案件执行报告摘要1 、人民法院执行难现状(1)难以找到执行人。

(2)执行财产难以检查。

(3)很难获得遗嘱执行人的协助。

(四)应实行财产难移。

2 、人民法院难以执行的主要原因(1)人民法院内部原因。

1、人民法院立案有一定程度的脱节、审判、执行。

2、的运行机制存在一些问题。

3、法院执行权力不足,部分执行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4、受委托的执行法院或协助执行法院不能提供良好的协助、配合执行,这降低了受委托的执行法院的效率、协助执行案件。

(2)外部社会原因。

1、被执行人的法律观念淡薄,2、地方、部门保护主义对执行的干扰,以及现行社会管理体制对执行的制约。

3、被执行人暂时不能执行。

4、有法律义务协助实施的单位不依法履行协助义务。

5、一些国家机关、机构在成为执行主体时不会自动履行其还款义务。

6、现行执法法规不完善。

7、对法院执行的监督仍然不足。

3 、解决执行中疑难问题的建议(1)坚持党委领导,各部门配合。

执行难的调研报告

执行难的调研报告

执行难的调研报告
《执行难》调研报告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执行难已经成为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执行难给人们带来了许多不便和困扰。

为了更加全面地了解执行难的情况,我们展开了一次相关调研。

首先,我们对执行难的定义进行了梳理和讨论。

执行难指的是法律、合同、裁决等规定无法得到有效执行的情况。

无论从个人层面还是组织层面,执行难都存在着不同的形式和表现。

其中包括了债务追讨的难度、判决执行的困难、合同履行的阻碍等。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社会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接着,我们进行了实地调研,对执行难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

我们发现,执行难在各行各业都有所体现,例如房地产领域的拖欠款项、劳动合同的违约行为、法院判决的执行难度等。

这些问题不仅威胁着个人的利益,也伤害着社会的公平正义。

最后,我们针对执行难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一些解决方案。

首先,我们强调了法律体系和法律执行的重要性,必须加强对权利的保护和执行。

其次,我们建议加强监管和处罚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打击。

同时,我们也呼吁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倡导守信用、守合同的社会风气。

总的来说,执行难已经成为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各方
共同努力来解决。

我们希望通过这次调研,引起更多人的重视和关注,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XX法院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XX法院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XX法院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XX法院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近年来一些当事人诚信意识缺失、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现象多发易发,许多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及时得到维护,在这种情况下,执行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然而,基层法院的执行工作并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那么顺利,也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

为此,XX法院对基层法院执行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了对策建议。

一、XX法院执行工作现状(一)执行队伍情况。

XX法院目前共有执行局、金融执行局和刑事涉案财物处置局三个执行机构。

其中执行局局长X名、副局长X名、干警X名。

金融执行局局长X名、副局长X名,干警X名。

刑事涉案财物处置局局长X名,副局长XX,干警X名。

(二)案件执行情况。

XX年1—11月份,全院共受理执行案件X多起,执结X起,执结标的额达X亿元,拘留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X人,将X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对X多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存款、房产和车辆等信息进行了查控。

二、当前制约执行工作的突出问题(一)执行力量薄弱。

一是案多人少。

当前,基层法院执行案件激增,而执行干警数量却没有相应的增加,导致案多人少的矛盾非常突出。

以XX法院为例,几年前,执行案件仅有X多起,执行干警X多人,XX年执行案件突破X起,而执行人员仅增加到X人,而且还要承担日常事务、党建、学习、调研、扶贫等相关工作,真正能够投入一线办案的人员仅为X多人,而同期内蒙古一些基层法院,执行案件每年仅有X多起,执行干警就有20多人;二是后勤保障不足。

法律规定的执行程序较多且送达期限较短,每一案件都需要执行员多方查找了解被执行人信息,时间精力耗费较多。

同时配备的公务用车也较少,又要办案人自己垫付加油、路费等,打印设备落后,致使执行员的办案效率大大降低、积极性受挫;三是高科技设备缺失。

个别基层法院还没有建立执行信息化系统,导致被执行人的存款、房产、车辆等信息不能够及时查控,执行干警必须亲自到银行、房管局、车管所查询,无形之中降低了执行效率。

法院执行难原因分析调研报告

法院执行难原因分析调研报告

法院执行难原因分析调研报告一、研究背景法院执行难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一大难题,其根源就在于执行程序的复杂性与条理性,加之部分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律意识淡薄和财产信息不对称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法院执行难度加大,进而引发了社会的不满和关注。

为了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我们进行了一次针对法院执行难原因的分析调研。

二、研究方法本次研究采用了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相结合的方法。

问卷调查主要旨在了解法院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以及执行机制的合理性;访谈法则是针对执行难案件的典型案例,深入调查案件中各方当事人的立场、意见和感受,以更好地了解执行难的本质和症结所在。

三、研究结果3.1 法律规定与法院执行难的矛盾研究结果显示,不少法律制度存在的不合理性和法律规定与执行的实际难以相符,导致部分执行难问题的发生。

有些法律制度制约了执行机关的执行力度,如规定限制执行的期限、财产的限额等;有些法律则过于原则和笼统,难以具体裁量,如财产保全、拍卖等程序的规定,这也给法院执行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3.2 诉讼参与人的不配合和抵触另外,在执行过程中,部分诉讼参与人存在不配合或抵触执行的现象,如隐瞒财产、强令执行、故意拖延时间等。

这些行为不仅阻碍了执行案件的顺利进行,还对诉讼参与人的信用记录和社会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进而促使执行难问题的加剧。

3.3 执行机关的监管和执行力度不足在对执行过程的跟踪调查中,我们发现执行机关的监管和执行力度普遍存在不足之处。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机关对异议、不予配合等情况的处理存在滞后、软弱现象;同时,执行前置工作的不完善、对被执行人财产审查不严等问题也会导致执行难问题的发生。

3.4 各方利益的平衡不协调最后一点,前文提到的法律规定与现实情况的不协调,实质上反映了各方利益之间的平衡并没有得到充分考虑。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原告、法院等各方人士的利益认识和利益追求很难得到有效平衡。

被执行人可能会尝试各种手段逃避执行,原告则可能利用执行手段施加过多压力,这些不平衡的利益关系会对执行效果和执行难问题的产生起到重大影响。

法院执行工作调研报告

法院执行工作调研报告

法院执行工作调研报告法院执行工作调研报告近年来,我国法院执行工作成效显著,但还存在一些难点和问题。

为了更好地深入研究和探讨这些问题,特进行调研并撰写本文。

一、法院执行工作的现状1.1 执行案件数量较多,执行难度不断提高。

尤其是涉及诉讼主体跨地区执行、涉及海外财产执行等案件,其执行难度更大。

1.2 司法机关与执行机构之间的合作尚有瓶颈。

对于执行过程中涉及的无法裁判的问题,执行机构往往无法独自处理,必须依靠司法机关的支持。

1.3 执行机构组织管理和职业素养存在不足。

一些执行机构在组织协调、信息共享、职业素养等方面亟待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2.1 跨地区执行难度大。

由于不同区域的法律规定和执行程序存在差异,执行难度较大。

为解决这一问题,建议加强地方间的执行信息共享与协作。

2.2 海外财产执行难度大。

我国法院执行仅适用于境内财产,无法直接执手海外财产。

为解决这一问题,建议我国加入国际公约,并制定相关法律规定,以保障国内司法权利。

2.3 司法机关与执行机构合作机制不畅。

应加强司法机关与执行机构的信息共享、协调和配合,避免执行过程中的错失和纠纷。

2.4 行政机构司法管辖存在边界问题。

执行中遇到的行政纠纷和行政处罚执行,需要进一步明确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自治和互不干预的原则。

2.5 执行效能亟待提高。

为提高执行效率,需要配备更多的执行人员,并对执行机构的系统和技能进行培训和升级。

三、建设创新机制3.1 加强司法信息化建设,提高执行效率。

实施电子执行,建设智慧法院,实现在线办理、远程审判和庭外调解。

同时,建立执行行政机构信息共享平台,提高处理跨行政区域案件的效率。

3.2 加强司法与行政机构的衔接。

在涉及司法与行政机构的案件中,建议授予执行机构更多的自治权,避免机构之间的互相干扰。

3.3 构建“执行法官+执行干警”合作机制。

通过构建法官与执行干警的合作机制,使得执行干警在执行过程中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解决当前执行过程容易发生的一些纠纷和问题。

法院民事执行调研报告

法院民事执行调研报告

法院民事执行调研报告尊敬的法院民事执行调研报告的读者:在这份调研报告中,我们将对法院民事执行工作进行了系统深入的研究与调查,旨在提供全面客观的数据和情况描述,以供相关部门和人员参考和借鉴。

一、调研背景与目的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复杂化,民事纠纷的数量和复杂性也呈现出明显的增长趋势。

作为解决民事纠纷的重要环节,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事关社会的公平正义。

因此,本次调研旨在了解和评估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现状与问题,为进一步提高执行效率和质量提供科学依据。

二、调研方法与范围本次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实地访谈和数据分析等多种方法相结合,针对全国各级法院的民事执行工作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调研。

调研范围涵盖了不同地区、不同规模法院的执行工作,并通过随机抽样方法获取了一定数量的案件数据,以保证调研结果的科学性和代表性。

三、调研结果与分析通过数据统计和实地访谈,我们发现,在现有法院民事执行工作中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执行难、执行成本高、执行周期长等。

这些问题主要由于执行程序不规范、执行力量不足、执行监督不力等原因导致。

同时,我们也发现了一些执行工作中的亮点和经验,例如执行在线化、执行专业化等,为今后的改进和提升提供了重要借鉴。

四、调研建议与展望基于对调研结果的分析,我们提出了一些改进和优化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建议。

首先,加强对执行规则和标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执行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专业能力。

其次,建立完善执行信息系统和执行档案数据库,提高执行过程的透明度和信任度。

最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形成有力的市场化机制。

展望未来,我们相信,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不断创新,法院民事执行工作将会进一步提高,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出更大的贡献。

以上是我们对法院民事执行调研的简要报告,详细的调研结果和分析请参阅附表和详细数据报告。

感谢您对本调研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关于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一、调研目的与方法为了解法院执行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进行了相关调研。

我们首先根据实际需求确定了调研目的,然后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数据收集,并结合实地访谈的方式获得更详细的信息。

本次调研主要针对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共收集到100份有效问卷和10份实地访谈资料。

二、调研结果分析1.法院执行工作的人员配置根据调研结果,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人员配置相对合理。

在问卷调查中,有65%的受访者认为所在法院的执行岗位人员数量适中,30%的受访者认为人数偏少,只有5%认为人数偏多。

在实地访谈中,执行岗位的工作人员普遍表示工作量较大,但总体上能够胜任。

2.执行案件的数量和类型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每年受理的执行案件数量逐年增加。

根据调研结果显示,执行案件数量在过去三年中平均每年增长了10%。

这主要得益于法院执行部门的工作效率提升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在案件类型方面,最常见的是民事执行案件,占总执行案件数量的60%;其次是刑事执行案件,占总执行案件数量的30%;行政执行案件相对较少,占总执行案件数量的10%。

3.执行案件的办理时限根据受访者的回答,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的办理时限较短。

在问卷调查中,有80%的受访者表示执行案件大多能在3个月内办结,20%的受访者则表示有时会超过3个月。

在实地访谈中,执行法官们表示,他们会尽力配合和加快执行案件的办理进度,但也会受到一些客观因素的限制,如被执行人的配合度和案件的特殊性等。

4.执行案件的履行率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的履行率相对较高。

根据调研结果,执行案件的履行率平均维持在70%左右。

这主要得益于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的紧密配合,以及执行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行能力的提高。

在实地访谈中,一些案件的当事人表示他们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较为满意。

5.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在调研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

首先是执行案件的执行难问题,即存在一些被执行人故意拖延执行或规避执行的情况。

执行难调研报告

执行难调研报告

执行难调研报告调研报告题目:执行难问题调研报告一、背景介绍执行难是指法院判决或裁定确定了权利义务关系、责令被告在一定时间内予以履行,但被告未按照判决或裁定的内容和期限履行,导致执行困难或无法执行的情况。

执行难问题严重影响了司法公信力和法治建设,需要探索解决办法。

二、调研目的本调研报告旨在通过对执行难问题的调查研究,了解其产生的原因、形式以及对社会的影响,以期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参考和建议。

三、调研方法1. 网络调研:搜集法学、社会学、经济学等领域相关学术研究资料,了解研究者对执行难问题的看法和研究成果。

2. 实地调研:前往法院、执行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机构,进行实地访谈,了解实际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3. 口头调查:对社会各界人士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公众对执行难问题的看法和意见。

四、调研结果1. 执行难问题的原因:执行程序复杂、被执行人隐匿财产、执行力度不够等是执行难问题的主要原因。

2. 执行难问题的形式:执行难问题表现为无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人失踪或拒不履行、洗劫财产转移等形式多样。

3. 执行难问题对社会的影响:执行难问题导致了社会信任危机、失去裁判实效性、增加了司法成本等负面影响。

五、解决办法和建议1. 改革执行程序:简化执行程序,提高执行效率,加强对被执行人财产情况的调查和追踪。

2. 增加执行力度:采取一定措施加大对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执行。

3. 加强法院执行力量建设:增加法官和执行员数量,提高其专业水平,加强执法流程和信息化建设。

4. 加强协同机制:加强法院与其他有关机构的沟通协调,形成联动机制,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

六、结论执行难问题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法院、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来解决。

通过改革执行程序、加大执行力度、加强执行力量建设和加强协同机制,可以有效地解决执行难问题,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法治建设水平。

法院执行 调研报告

法院执行  调研报告

法院执行调研报告标题:法院执行调研报告引言:法院执行是法律的最后一道防线,其目的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为了深入了解法院执行工作的现状和问题,本次调研旨在对法院执行工作进行分析和评估。

本篇报告将通过搜集并整理相关数据、参访法院执行部门和与执行工作相关人员,以及研究相关文献和案例,对法院执行工作进行详细的调研和分析,提出可行的改进建议。

一、调研方法:1. 数据搜集:通过法院执行部门提供的统计数据、相关报告和研究文献,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数量、案件类型、执行难度等方面进行分析。

2. 参访法院执行部门:与法院执行部门负责人进行深入交流,了解他们对于当前执行工作的认识、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建议。

3. 与执行工作相关人员访谈:与法官、执行员等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他们在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和解决办法。

4. 研究相关文献和案例:通过研究相关文献和案例,进一步深入了解法院执行工作的情况和问题。

二、执行案件数量与案件类型:通过对数据的分析发现,近年来法院执行案件的数量呈现增长趋势,特别是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类型的案件。

其中,执行难度比较大的案件较多,尤其是涉及国家拖欠款、涉外债务等案件。

三、执行难度及存在的问题:1. 国家拖欠款的执行难度较大,因执行程序复杂、拖欠款人抵制执行等原因导致执行长期未果。

2. 涉外债务的执行难度较大,主要是因为执行程序复杂、涉及多个国家的法律制度、跨国资产的保护等问题。

3. 对于民间借贷和劳动争议等案件,问题主要体现在执行成本高、执行效率低、被执行人财产抵押等方面。

四、改进建议:1. 简化执行程序:针对执行程序复杂的问题,可以加强法律法规的改革和完善,简化执行程序,提高执行效率。

2. 加强国际合作:针对涉外债务的执行难题,加强国际间的司法合作,促进涉外债务案件的顺利执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减少执行成本:对于执行成本较高的案件,法院可以采取一些措施,例如减少执行费用、提供免费的执行法律援助等,以减轻当事人的负担。

新时代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调研报告

新时代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调研报告

新时代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调研报告目录一、内容概述 (2)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3)1.2 研究目的与方法 (4)1.3 研究框架 (5)二、执行难问题概述 (7)2.1 执行难问题的定义与特点 (8)2.2 执行难问题的影响因素分析 (9)三、新时代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现状与挑战 (10)3.1 当前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措施与成效 (12)3.2 面临的主要困难和挑战 (13)四、新时代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理论探讨 (14)4.1 法律制度层面的探讨 (16)4.2 司法实践层面的探讨 (17)4.3 社会环境层面的探讨 (18)五、新时代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具体对策建议 (19)5.1 加强法治宣传,提高公众对法治的认识和支持度 (20)5.2 完善法律制度,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 (21)5.3 提升法院执行效率,减少执行难问题的发生 (22)六、案例分析与实证研究 (23)6.1 具有代表性的执行难案例分析 (25)6.2 实证研究结果与启示 (25)七、结论与展望 (27)7.1 主要研究发现总结 (29)7.2 对未来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建议和展望 (30)一、内容概述随着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所面临的挑战日益增多,执行难问题逐渐成为制约司法公正和效率的关键因素之一。

在此背景下,本次调研旨在深入剖析执行难问题的根源,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为人民法院更好地履行司法职责提供参考。

本次调研旨在通过对新时代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和分析,找出执行难问题的症结所在,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以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增强司法公信力。

报告从多个方面对新时代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进行了调研,包括执行工作的现状分析、执行难问题的成因分析、执行工作机制的创新与完善、执行队伍建设等方面。

报告还结合具体案例,对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民事案件执行调研报告

民事案件执行调研报告

民事案件执行调研报告【民事案件执行调研报告】尊敬的领导:根据贵单位的安排,我们小组对当前的民事案件执行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研。

以下是我们的调研报告。

一、背景介绍民事案件执行是法律的最终实施环节,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制稳定有着重要的意义。

但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些新型复杂的民事案件频繁出现,执行难问题凸显出来,严重影响了司法的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法律信仰。

二、调研方法我们通过翻阅相关文献资料、实地走访法院和与执行工作人员的座谈等方式,了解了当前民事案件执行的实际情况。

三、调研发现1.执行难问题普遍存在。

由于多种原因,包括被执行人资产隐藏、拒不履行判决或仲裁裁决、涉案资产被转移等,导致执行难问题普遍存在,执行案件的比例低于受理案件的比例。

2.执行程序繁琐。

目前的执行程序相对复杂,案件的执行周期较长,给双方当事人和执行人员带来了不必要的困扰,也大大影响了执行的效率。

3.执行力量不足。

执行人员的数量不足,执法力量有限,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执行工作需求,从而加大了案件执行的难度。

4.法律意识薄弱。

一些被执行人缺乏对法律的敬畏和意识,为逃避执行,采取各种手段逃避履行义务,导致执行难问题的复杂化。

四、建议措施为了解决民事案件执行难的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1.加强司法部门与行政、财政等其他有关部门的协作,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将失信行为与个人财产联系起来,借助社会力量共同推动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2.优化执行程序,进一步简化执行手续,缩短执行周期,提高执行效率。

鼓励通过在线执行平台或其他科技手段,推动执行工作的规范化、高效化。

3.加大执行力量的投入。

增加执行人员的数量,提高执行人员的专业素质,完善执行人员的培训体系,提高其执法水平和执行能力。

4.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加大对公众的法律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到执行工作中来。

5.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调研报告一、课题研究主报告《关于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调研报告》调研主要方法和手段1、查阅案卷2、与当事人谈话3、与执行法官交流4、查阅案件执行报表内容提要一、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现状执行人难找。

被执行财产难查。

协助执行人难求。

应执行财产难动。

二、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主要原因人民法院内部的原因。

1、人民法院在立案、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问题。

2、执行运作机制存在一定的问题。

3、法院执行力量不足,部分执行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4、受委托执行法院或协助执行法院不能很好的协助、配合执行,使委托、协助执行案件效率降低。

外部社会方面的原因。

1、被执行人法律观念淡薄,2、地方、部门保护主义对执行工作的干扰,现行社会管理体制对执行工作的制约。

3、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

4、有法定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不依法履行协助义务。

5、一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作为被执行主体时,不自动履行还款义务。

6、现行的执行法律法规有不完善之处。

7、对法院执行工作监督仍有不足。

三、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建议坚持依靠党委领导,各部门通力协作。

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提高执行业务水平。

大力推进法院执行工作体制和机制的改革,探索制度创新,努力提高执行效率。

建立健全法院执行的物质保障机制。

坚决反对地方、部门保护主义,严禁违法干预执行。

公安、检察、法院三机关要加强对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学习研究,共同探讨如何准确适用该条的规定坚决打击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以充分发挥刑法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中应有的震摄作用。

必要时应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取得上级的理解、支持。

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并改进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

检察院要加强对法院执行工作进行监督的研究,争取形成在立法或法律修改方面的议案,通过其上级或通过本级人大向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提出。

要通过加强检察院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促进执行难问题的解决,维护公平与正义。

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涉及执行工作的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争取向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提出在立法或法律修改方面的议案。

探索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从源头上化解执行难。

要畅通群众寻求救济的渠道,切实做好执行信访工作。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调研报告抚松县人民法院曹亮人民法院执行难是社会各界反映较为强烈的热点问题之一,长期困扰着人民法院的工作。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对我院执行难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通过调查了解,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现状我院党组重视执行工作,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以公正司法为目标,强化执行措施,大力推行执行工作改革,探索执行工作新方式,努力攻克执行难,积极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执行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有不少的案件没有执行或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

截止今年3月底,我院共有未执结案件194件,其中,涉及金融不良债权案件80件;涉及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债务案件4件;涉及其他企业债务案件11件;一般债务案件99件。

执行难问题的现状,概括来说,就是: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查,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

执行人难找。

一些被执行人恶意躲债,东躲西藏,居无定所,执行人员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都无法找到,致使案件无法执行。

被执行财产难查。

为逃避执行,一些被执行人以各种手段千方百计转移、隐匿、消耗其所有的财产,以达到不履行或少履行其应履行其债务的目的。

有些被执行人甚至在仲裁、诉讼阶段就开始转移、隐匿财产,一旦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被执行人早已是人去楼空,财产踪影难觅。

协助执行人难求。

一些依法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的单位和个人不自觉、不及时地履行其协助执行的义务,如银行、一些部门、债务人所在单位或领导,对人民法院采取的拍卖、鉴定、查询存款等等执行措施而要求协助执行时,往往以内部规定和其他理由予以推脱,甚至设法阻挠,严重妨碍了执行工作的开展。

应执行财产难动。

一方面,一旦人民法院查找到了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人、案外人以各种理由提出执行异议;另一方面,不少涉及不动产的案件,由于现行法律规定的局限及某些单位、个人怠于履行义务而不能实施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

一些“三大纠纷”案件的执行往往涉及的人数众多,牵涉面广,易引发多人对执行的暴力阻拦。

二、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主要原因造成执行难,原因是多样的,除经济和社会发展加重了执行任务外,既有法院内部的原因,也有社会方面的原因;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

归纳起来,主要原因有:人民法院内部的原因。

1、人民法院在立案、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问题。

个别审判人员缺乏大局意识,重审轻执,在立案、审判环节没有充分考虑案件将来面临的执行问题。

如在立案和审判阶段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力,对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案件怠于采取措施,导致案件无财产可供执行。

个别据以执行的裁判文书主文确定的履行时间、地点、标的不够明确具体或产生歧议,使执行工作陷入被动。

立、审、执各个环节衔接不够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件的执行效果。

2、执行运作机制存在一定的问题。

执行法官工作的独立性不够。

执行法官始终是以法院工作人员而不是以法官个人身份出现在执行程序中,他们对外代表法院履行职责,但对内却受法院的控制,而法院又常常受到一些机关、部门及个人对案件执行施加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执行法官依法开展执行工作;执行工作责任制不完善。

由于案件层层审批,案件能否执行、执行效果的好坏与执行法官个人没有直接的责任关系,容易导致执行法官责任心不强和执行工作的低效率。

3、法院执行力量不足,部分执行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执行工作任务重、工作量大,具有强制性、机动性、对抗性强的特点,但是面临执行人员不足,执行装备落后,执行经费短缺等问题,特别是诉讼收费标准向下调整后,执行经费存在一定程度的缺口。

少数执行人员学历不高,素质偏低,执法能力、执行水平不高,不能适应当前执行工作的需要;一些执行人员缺乏敬业精神及工作责任心,在任务重、工作忙、要求高的情况下有厌战情绪,怠于执行,不能准确把握时机,耽误了执行的最佳时机;一些执行人员方法简单,措施不多,预防化解矛盾不力,办案质量不高;有些执行人员过分追求案件的结案率,满足于案件在程序上走完、能通过结案就行,而不肯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采取相关的执行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履行全部义务,使案件虽能报结案但实际未执结,执行的效果差;有些执行人员对当事人态度生硬,使当事人怀疑其有不轨行为,对执行工作不予理解、配合,人为增加执行工作的难度。

4、受委托执行法院或协助执行法院不能很好的协助、配合执行,使委托、协助执行案件效率降低。

外部社会方面的原因。

1、被执行人法律观念淡薄,诚信意识差,故意规避法院执行。

大多数债务人对所欠债务,能拖就拖,能赖就赖,东躲西藏,居无定所,执行人员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也查找不到,案件无法执行;有的设法变卖、转移、隐匿财产,或搞假的财产证明,制造没有履行能力的假象,欺骗法院;有的甚至暴力阻挠、抗拒执行。

这些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被执行人的法律观念淡薄,守法的意识不强。

2、地方、部门保护主义对执行工作的干扰,现行社会管理体制对执行工作的制约。

有些地方、部门往往从维护本地方、本部门的利益出发,对执行工作设置种种障碍,干扰执行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

如有的地方政府对当地纳税企业实施保护,一旦这些企业成为被执行人,便通过有关部门给法院施压,造成执行困难;个别党政领导以行政思维方式对待法院执行工作,直接告知暂缓执行某起案件或暂缓进入执行程序,客观上也影响了法院的执行工作。

一些企业对法院的执行工作不配合,当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有的企业的法人代表以辞职为挟阻拦执行,有的示意职工群体上访闹事,迫使党委、政府出面建议法院暂缓执行,有的公然煽动职工暴力对抗法院执行,有的企业重组或合资成立新的企业,故意将债务留给旧的企业进行规避,旧企业往往只是一个空架子,无财产可供执行,而执行新企业又缺乏依据。

3、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一些企业管理不善,不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效益差,负债累累。

这些企业一般都是中小企业,职工人数众多,负债数额大。

执行这类案件,必须考虑稳定因素,减少动荡,负债企业的资产无法变现,往往形成不执行又不行,执行了又结不了案。

有的村委会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也因村委会既无可供执行的资产,又无相应的财产收入,致使案件难以执行。

一些人身伤害赔偿案件,被执行人是自然人,家中的财产仅够维持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日常的生活、生产,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特别是一些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由于被执行人多数在服刑或被处决,其本身没有赔偿能力,其家庭成员又不愿意代为赔偿,则结案非常困难;即使被执行人刑满释放,也往往由于没有稳定的工作、收入而很难在短期内进行赔偿。

这类案件长期积压在法院,申请人多次上访得不到赔偿。

4、有法定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不依法履行协助义务。

法院在执行一些案件时,需要金融、车管、国土、房产等部门的协助和配合,但有的部门没有尽到义务。

如有的银行只为自身利益考虑,不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当法院执行人员正在采取查询、冻结等措施时,个别银行工作人员立即给被执行人通风报信,阻挠执行;又如法院在处置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时,需要报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意,而当法院通过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报送有关材料时,往往要等待少则几个月,多则1-2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致使法院不能按时执结案件,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使其对法院执行工作产生不满。

5、一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作为被执行主体时,不自动履行还款义务。

据了解,现存未执结的案件中,有相当部分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作为被执行人的,这类案件执行难度比较大。

究其原因:一是有的国家机关法制观念不强,特权思想严重,个别领导“新官不理旧帐”,有还款能力也不自动履行;二是这些单位大多数是依靠财政拨款,除了必要的办公经费,用来还债的资金几乎没有;三是有的被执行人属于公益事业单位,虽有一定的还款能力,但以其所经营的公益事业关系到国计民生为由,不自动履行法定的还款义务。

6、现行的执行法律法规有不完善之处。

目前,法院执行工作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三个层次:一是宪法;二是法律;三是司法解释。

法律法规关于民事强制执行的条款少而且分散,表述笼统,甚至有的相互抵触,缺乏可操作性,与执行工作的需要不相适应。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限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但我院近几年没有一人因此而被追究刑事责任,主要原因是该条款难以操作,公安、检察、法院三家在对该条的理解、执行上不统一。

刑法的规定在实践中没有起到应有的震摄作用,这也是执行难比较重要的一个原因。

7、对法院执行工作监督仍有不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