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地电阻规范要求
接地电阻规范要求
接地电阻标准要求一、标准接地电阻标准要求:独立的防雷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10欧;独立的平安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独立的交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独立的直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防静电接地电阻一般要求小于等于100欧。
共用接地体(结合接地)应不大于接地电阻1欧。
二、接地分三种1 保护接地: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混凝土、电杆等,由于绝缘损坏有可能带电,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危及人身平安而设的接地。
1Ω以下。
2 防静电接地:防止静电危险影响而将易燃油、天然气贮藏罐和管道、电子设备等的接地。
3 防雷接地:为了将雷电引入地下,将防雷设备〔避雷针等〕的接地端与大地相连,以消除雷电过电压对电气设备、人身财产的危害的接地,也称过电压保护接地。
三、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应符合以下规定:1 当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工作于小电阻接地系统时,保护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式要求:R≤2000/I式中 R——考虑到季节变化的最大接地电阻(Ω);I——计算用的流经接地网的人地短路电流(A)。
2 当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工作于不接地系统时,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以下要求:高压与低压电气装置共用的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式要求,且不宜超过4Ω:R≤120/I仅用于高压电气装置的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式要求,且不宜超过100,:尺≤250/I式中 R——考虑到季节变化的最大接地电阻(Ω);I——计算用的接地故障电流(A)。
3. 在中性点经消弧线圈接地的电力网中,当接地网的接地:1)对装有消弧线圈的变电所或电气装置的接地网,其计算电流应为接在同一接地网中同一电力网各消弧线圈额定电流总和的1.25倍;2)对不装消弧线圈的变电所或电气装置,计算电流应为电力网中断开最大一台消弧线圈时最大可能剩余电流,并不得小于30A。
4. 在高土壤电阻率地区,当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到达上述规定值,技术经济不合理时,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可进步到30Ω,变电所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可进步到15Ω。
接地电阻规范要求
接地电阻规范要求
接地电阻是指接地系统的电阻值,用来评估接地系统的良好性能。
接地电阻的规范要
求通常由相关的电气安全标准和规范所规定,其中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内
部规范等。
一般来说,接地电阻的规范要求如下:
1. 国家标准:不同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标准来规范接地电阻的要求,如中国的《电气安
全基本规范》(GB 50058)等。
2. 行业标准:根据不同行业的需要,有些行业或领域可能会制定自己的接地电阻规范,如电力、石油化工等。
3. 接地电阻值:一般来说,接地电阻的标准要求是尽量降低电阻值,使其达到最小。
一般标准要求的接地电阻值为4欧姆以下,具体数值可能根据不同的行业和应用有所
不同。
4. 测量方法:规范要求一般会给出接地电阻的测量方法和测量仪器的要求,以确保测
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此外,还可能有一些其他的规范要求,如接地电阻的监测频率、接地系统的维护保养等。
最佳实践是根据具体的标准和规范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接地电阻的设计和
管理。
接地电阻规范要求
接地电阻规范要求一、标准接地电阻规范要求:独立的防雷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10欧;独立的安全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独立的交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独立的直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防静电接地电阻一般要求小于等于100欧。
共用接地体(联合接地)应不大于接地电阻1欧。
二、接地分三种1 保护接地: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混凝土、电杆等,由于绝缘损坏有可能带电,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危及人身安全而设的接地。
1Ω以下。
2 防静电接地:防止静电危险影响而将易燃油、天然气贮藏罐和管道、电子设备等的接地。
3 防雷接地:为了将雷电引入地下,将防雷设备(避雷针等)的接地端与大地相连,以消除雷电过电压对电气设备、人身财产的危害的接地,也称过电压保护接地。
三、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工作于小电阻接地系统时,保护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式要求:R≤2000/I式中R——考虑到季节变化的最大接地电阻(Ω);I——计算用的流经接地网的人地短路电流(A)。
2 当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工作于不接地系统时,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列要求:高压与低压电气装置共用的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式要求,且不宜超过4Ω:R≤120/I仅用于高压电气装置的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式要求,且不宜超过100,:尺≤250/I式中R——考虑到季节变化的最大接地电阻(Ω);I——计算用的接地故障电流(A)。
3. 在中性点经消弧线圈接地的电力网中,当接地网的接地:1)对装有消弧线圈的变电所或电气装置的接地网,其计算电流应为接在同一接地网中同一电力网各消弧线圈额定电流总和的1.25倍;2)对不装消弧线圈的变电所或电气装置,计算电流应为电力网中断开最大一台消弧线圈时最大可能残余电流,并不得小于30A。
4. 在高土壤电阻率地区,当接地网的接地电阻达到上述规定值,技术经济不合理时,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可提高到30Ω,变电所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可提高到15Ω。
接地电阻规范要求
标准接地电阻规范要求:1、 独立的防雷 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10欧;2、 独立的安全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3、 独立的交流工作 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4、 独立的直流工作 接地电阻 应小于等于4欧;5、 防静电接地电阻一般要求小于等于 100欧。
6共用接地体(联合接地)应不大于接地电阻1欧。
【避雷针的地线属于防雷保护接地,如果避雷针接地电阻和防静电接地电阻都是按要求设置 的,那么就可以将 防静电设备 的地线与避雷针地线接在一起,因为避雷针的接地电阻比 静电 接地电阻小10倍,因此发生 雷电事故时,大部分 雷电将从避雷针地泄放,经过 防静电地的 电流则可以忽略不计。
】接地分三种保护接地:电气设备 的金属外壳,混凝土、电杆等,由于绝缘损坏有可能带电,为了防止这 种情况危及 人身安全而设的接地。
1 Q 以下防静电接地:防止静电危险影响而将易燃油、 天然气贮藏罐和管道、 电子设备等的接地。
防雷接地:为了将雷电引入地下,将 防雷设备(避雷针等)的接地端与大地相连,以消除雷 电过电压 对电气设备、人身财产的危害的接地,也称 过电压保护 接地。
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很多, 不同的系统根据配电系统的不同以及接地故障电流的大小规定了不同的电阻值,把目前规范中的一些规定值现做一个摘录。
其中有两本规范根据09年建设部文件已经更新或者作废了。
但仍然可以参考。
(1 )信号接地一一为保证信号具有稳定的基准电位而设置的接地。
(2 )功率接地一一除电子设备系统以外的其他交、直流电路的工作接地。
(3 )保护接地一一为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接地。
14.743电子设备接地电阻值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宜大于4 Q 并采用一点接地方式。
电子 设备接地宜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接地体。
但此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1Q 。
若与防雷接地系统分开,两接地系统的距离不宜小于 20m 。
不论采用共用接地系统还是分开接地系统,均应满 足本规范第12章防雷有关条款的规定。
标准接地电阻规范要求
标准接地电阻规范要求1、独立的防雷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10欧;2、独立的安全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3、独立的交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4、独立的直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5、防静电接地电阻一般要求小于等于100欧。
6 共用接地体(联合接地)应不大于接地电阻1欧。
【避雷针的地线属于防雷保护接地,如果避雷针接地电阻和防静电接地电阻都是按要求设置的,那么就可以将防静电设备的地线与避雷针地线接在一起,因为避雷针的接地电阻比静电接地电阻小10倍,因此发生雷电事故时,大部分雷电将从避雷针地泄放,经过防静电地的电流则可以忽略不计。
】接地分三种保护接地: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混凝土、电杆等,由于绝缘损坏有可能带电,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危及人身安全而设的接地。
1Ω以下防静电接地:防止静电危险影响而将易燃油、天然气贮藏罐和管道、电子设备等的接地。
防雷接地:为了将雷电引入地下,将防雷设备(避雷针等)的接地端与大地相连,以消除雷电过电压对电气设备、人身财产的危害的接地,也称过电压保护接地。
注意的是.三种接地要分离设置.接地线的标识区分线别接地体规定保护接地线黄绿双色线三种接地体间的距离必须大于20米防静电接地线绿色线防雷接地线镀锌圆钢接地要求: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工作于小电阻接地系统时,保护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式要求:R≤2000/I (12.4. 1-1)式中R――考虑到季节变化的最大接地电阻(Ω);I――计算用的流经接地网的人地短路电流(A)。
2 当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工作于不接地系统时,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列要求:1)高压与低压电气装置共用的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式要求,且不宜超过4Ω:R≤120/I (12.4.1-2)2)仅用于高压电气装置的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式要求,且不宜超过100,:尺≤250/I (12.4.1-3)式中R――考虑到季节变化的最大接地电阻(Ω);I―计算用的接地故障电流(A)。
接地电阻规范方案要求内容
标准接地电阻规范要求:1、独立的防雷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10欧;2、独立的安全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3、独立的交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4、独立的直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5、防静电接地电阻一般要求小于等于100欧。
6 共用接地体(联合接地)应不大于接地电阻1欧。
【避雷针的地线属于防雷保护接地,如果避雷针接地电阻和防静电接地电阻都是按要求设置的,那么就可以将防静电设备的地线与避雷针地线接在一起,因为避雷针的接地电阻比静电接地电阻小10倍,因此发生雷电事故时,大部分雷电将从避雷针地泄放,经过防静电地的电流则可以忽略不计。
】接地分三种保护接地: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混凝土、电杆等,由于绝缘损坏有可能带电,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危及人身安全而设的接地。
1Ω以下防静电接地:防止静电危险影响而将易燃油、天然气贮藏罐和管道、电子设备等的接地。
防雷接地:为了将雷电引入地下,将防雷设备(避雷针等)的接地端与大地相连,以消除雷电过电压对电气设备、人身财产的危害的接地,也称过电压保护接地。
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很多,不同的系统根据配电系统的不同以及接地故障电流的大小规定了不同的电阻值,把目前规范中的一些规定值现做一个摘录。
其中有两本规范根据09年建设部文件已经更新或者作废了。
但仍然可以参考。
(1)信号接地——为保证信号具有稳定的基准电位而设置的接地。
(2)功率接地——除电子设备系统以外的其他交、直流电路的工作接地。
(3)保护接地——为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接地。
14.7.4.3 电子设备接地电阻值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宜大于4Ω并采用一点接地方式。
电子设备接地宜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接地体。
但此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
若与防雷接地系统分开,两接地系统的距离不宜小于20m。
不论采用共用接地系统还是分开接地系统,均应满足本规范第12章防雷有关条款的规定。
电子设备应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采用屏蔽措施。
(1)直流地(包括逻辑及其他模拟量信号系统的接地)。
接地电阻规范要求
标准接地电阻规范要求:1、独立的防雷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10欧;2、独立的安全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3、独立的交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4、独立的直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5、防静电接地电阻一般要求小于等于100欧。
6 共用接地体(联合接地)应不大于接地电阻1欧。
【避雷针的地线属于防雷保护接地,如果避雷针接地电阻和防静电接地电阻都是按要求设置的,那么就可以将防静电设备的地线与避雷针地线接在一起,因为避雷针的接地电阻比静电接地电阻小10倍,因此发生雷电事故时,大部分雷电将从避雷针地泄放,经过防静电地的电流则可以忽略不计。
】接地分三种保护接地: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混凝土、电杆等,由于绝缘损坏有可能带电,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危及人身安全而设的接地。
1Ω以下防静电接地:防止静电危险影响而将易燃油、天然气贮藏罐和管道、电子设备等的接地。
防雷接地:为了将雷电引入地下,将防雷设备(避雷针等)的接地端与大地相连,以消除雷电过电压对电气设备、人身财产的危害的接地,也称过电压保护接地。
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很多,不同的系统根据配电系统的不同以及接地故障电流的大小规定了不同的电阻值,把目前规范中的一些规定值现做一个摘录。
其中有两本规范根据09年建设部文件已经更新或者作废了。
但仍然可以参考。
(1)信号接地——为保证信号具有稳定的基准电位而设置的接地。
(2)功率接地——除电子设备系统以外的其他交、直流电路的工作接地。
(3)保护接地——为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接地。
14.7.4.3 电子设备接地电阻值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宜大于4Ω并采用一点接地方式。
电子设备接地宜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接地体。
但此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
若与防雷接地系统分开,两接地系统的距离不宜小于20m。
不论采用共用接地系统还是分开接地系统,均应满足本规范第12章防雷有关条款的规定。
电子设备应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采用屏蔽措施。
(1)直流地(包括逻辑及其他模拟量信号系统的接地)。
接地电阻国家标准是多少?
接地电阻国家标准是多少?接地要求和接地电阻标准: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工作于小电阻接地系统时,保护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式要求:R≤2000/I (12.4. 1-1)式中R――考虑到季节变化的最大接地电阻(Ω);I――计算用的流经接地网的人地短路电流(A)。
2 当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工作于不接地系统时,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列要求:1)高压与低压电气装置共用的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式要求,且不宜超过4Ω:R≤120/I (12.4.1-2)2)仅用于高压电气装置的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式要求,且不宜超过100,:尺≤250/I (12.4.1-3)式中R――考虑到季节变化的最大接地电阻(Ω);I―计算用的接地故障电流(A)。
3 在中性点经消弧线圈接地的电力网中,当接地网的接地电阻按本规范公式<12.4.1―2)、(12.4.1―3)计算时,接地故障电流应按下列规定取值:1)对装有消弧线圈的变电所或电气装置的接地网,其计算电流应为接在同一接地网中同一电力网各消弧线圈额定电流总和的1.25倍;2)对不装消弧线圈的变电所或电气装置,计算电流应为电力网中断开最大一台消弧线圈时最大可能残余电流,并不得小于30A。
4 在高土壤电阻率地区,当接地网的接地电阻达到上述规定值,技术经济不合理时,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可提高到30Ω,变电所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可提高到15Ω,但应符合本规范第12.6.1条的要求。
低压系统中,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Ω。
高土壤电阻率地区,当达到上述接地电阻值困难时,可采用网格式接地网,但应满足本规范第12.6.1条的要求。
配电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向建筑物供电的配电变压器安装在该建筑物外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于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工作于不接地、消弧线圈接地和高电阻接地系统,当该变压器的保护接地接地网的接地电阻符合公式(12.4.3)要求且不超过4Ω时,低压系统电源接地点可与该变压器保护接地共用接地网。
接地电阻要求示范要求
标准接地电阻规范要求:1、独立的防雷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10欧;2、独立的安全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3、独立的交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4、独立的直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5、防静电接地电阻一般要求小于等于100欧。
6 共用接地体(联合接地)应不大于接地电阻1欧。
【避雷针的地线属于防雷保护接地,如果避雷针接地电阻和防静电接地电阻都是按要求设置的,那么就可以将防静电设备的地线与避雷针地线接在一起,因为避雷针的接地电阻比静电接地电阻小10倍,因此发生雷电事故时,大部分雷电将从避雷针地泄放,经过防静电地的电流则可以忽略不计。
】接地分三种保护接地: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混凝土、电杆等,由于绝缘损坏有可能带电,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危及人身安全而设的接地。
1Ω以下防静电接地:防止静电危险影响而将易燃油、天然气贮藏罐和管道、电子设备等的接地。
防雷接地:为了将雷电引入地下,将防雷设备(避雷针等)的接地端与大地相连,以消除雷电过电压对电气设备、人身财产的危害的接地,也称过电压保护接地。
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很多,不同的系统根据配电系统的不同以及接地故障电流的大小规定了不同的电阻值,把目前规范中的一些规定值现做一个摘录。
其中有两本规范根据09年建设部文件已经更新或者作废了。
但仍然可以参考。
(1)信号接地——为保证信号具有稳定的基准电位而设置的接地。
(2)功率接地——除电子设备系统以外的其他交、直流电路的工作接地。
(3)保护接地——为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接地。
14.7.4.3 电子设备接地电阻值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宜大于4Ω并采用一点接地方式。
电子设备接地宜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接地体。
但此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
若与防雷接地系统分开,两接地系统的距离不宜小于20m。
不论采用共用接地系统还是分开接地系统,均应满足本规范第12章防雷有关条款的规定。
电子设备应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采用屏蔽措施。
(1)直流地(包括逻辑及其他模拟量信号系统的接地)。
接地电阻规范要求word可编辑版
接地电阻规范要求word可编辑版一、标准接地电阻规范要求:独立的防雷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10欧;独立的安全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独立的交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独立的直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防静电接地电阻一般要求小于等于100欧。
共用接地体(联合接地)应不大于接地电阻1欧。
二、接地分三种1 保护接地: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混凝土、电杆等,由于绝缘损坏有可能带电,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危及人身安全而设的接地。
1Ω以下。
2 防静电接地:防止静电危险影响而将易燃油、天然气贮藏罐和管道、电子设备等的接地。
3 防雷接地:为了将雷电引入地下,将防雷设备(避雷针等)的接地端与大地相连,以消除雷电过电压对电气设备、人身财产的危害的接地,也称过电压保护接地。
三、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工作于小电阻接地系统时,保护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式要求:R≤2000/I式中R——考虑到季节变化的最大接地电阻(Ω);I——计算用的流经接地网的人地短路电流(A)。
2 当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工作于不接地系统时,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列要求:高压与低压电气装置共用的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式要求,且不宜超过4Ω:R≤120/I仅用于高压电气装置的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式要求,且不宜超过100,:尺≤250/I式中R——考虑到季节变化的最大接地电阻(Ω);I——计算用的接地故障电流(A)。
3. 在中性点经消弧线圈接地的电力网中,当接地网的接地:1)对装有消弧线圈的变电所或电气装置的接地网,其计算电流应为接在同一接地网中同一电力网各消弧线圈额定电流总和的1.25倍;2)对不装消弧线圈的变电所或电气装置,计算电流应为电力网中断开最大一台消弧线圈时最大可能残余电流,并不得小于30A。
4. 在高土壤电阻率地区,当接地网的接地电阻达到上述规定值,技术经济不合理时,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可提高到30Ω,变电所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可提高到15Ω。
标准接地电阻规范要求
标准接地电阻规范要求
1、独立的防雷保护接地电阻应≤10欧;
2、独立的安全保护接地电阻应≤4欧;
3、独立的交流工作接地电阻应≤4欧;
4、独立的直流工作接地电阻应≤4欧;
5、防静电接地电阻一般要求≤100欧。
6 共用接地体(联合接地)应<接地电阻1欧。
避雷针的地线属于防雷保护接地,如果避雷针接地电阻和防静电接地电阻都是按要求设置的,那么就可以将防静电设备的地线与避雷针地线接在一起,因为避雷针的接地电阻比静电接地电阻小10倍,因此发生雷电事故时,大部分雷电将从避雷针地泄放,经过防静电地的电流则可以忽略不计。
接地分三种
1.保护接地: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混凝土、电杆等,由于绝缘损
坏有可能带电,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危及人身安全而设的接地。
1Ω以下
2.防静电接地:防止静电危险影响而将易燃油、天然气贮藏罐和管
道、电子设备等的接地。
3.防雷接地:为了将雷电引入地下,将防雷设备(避雷针等)的接
地端与大地相连,以消除雷电过电压对电气设备、人身财产的危害的接地,也称过电压保护接地。
电气设备接地电阻标准值是多少?标准接地电阻规范要求
电气设备接地电阻标准值是多少?标准接
地电阻规范要求
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很多,不同的系统根据配电系统的不同以及接地故障电流的大小规定了不同的电阻值。
电气设备接地电阻标准值是多少?标准接地电阻规范要求:
1、独立的防雷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10欧;
2、独立的安全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
3、独立的交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
4、独立的直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
5、防静电接地电阻一般要求小于等于100欧。
6、共用接地体(联合接地)应不大于接地电阻1欧。
不同的电气设备对接地电阻有不同的要求
(1)大接地短路电流系统R≤0.5欧;
(2)容量在100kVA以上的变压器或发电机R≤4欧;
(3)阀型避雷器R≤5欧;
(4)独立避雷针、小接地电流系统、容量在100kVA 及以下的变压器或发电机、高低压设备共用的接地均R≤10欧;
(5)低压线路金属杆、水泥杆及烟囱的接地R≤30欧。
下列设备必须保护接地
(1)电流互感器二次线圈。
(2)配电盘、控制盘的外壳。
(3)电动机的外壳。
(4)电缆接头盒的外壳及电缆的金属外皮。
(5)开关及其传动装置的金属底座或外壳。
(6)高压绝缘子及套管的金属底座。
(7)室内外配线的金属管道。
(8)计量电度表接地端。
(9)电器和照明设备的外壳。
(10)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构架及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拦。
接地电阻规范要求
标准接地电阻规范要求:1、独立的防雷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10欧;2、独立的安全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3、独立的交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4、独立的直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5、防静电接地电阻一般要求小于等于100欧。
6共用接地体(联合接地)应不大于接地电阻1欧。
【避雷针的地线属于防雷保护接地,如果避雷针接地电阻和防静电接地电阻都是按要求设置的,那么就可以将防静电设备的地线与避雷针地线接在一起,因为避雷针的接地电阻比静电接地电阻小10倍,因此发生雷电事故时,大部分雷电将从避雷针地泄放,经过防静电地的电流则可以忽略不计。
】接地分三种保护接地: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混凝土、电杆等,由于绝缘损坏有可能带电,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危及人身安全而设的接地。
1Ω以下防静电接地:防止静电危险影响而将易燃油、天然气贮藏罐和管道、电子设备等的接地。
防雷接地:为了将雷电引入地下,将防雷设备(避雷针等)的接地端与大地相连,以消除雷电过电压对电气设备、人身财产的危害的接地,也称过电压保护接地。
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很多,不同的系统根据配电系统的不同以及接地故障电流的大小规定了不同的电阻值,把目前规范中的一些规定值现做一个摘录。
其中有两本规范根据09年建设部文件已经更新或者作废了。
但仍然可以参考。
(1)信号接地——为保证信号具有稳定的基准电位而设置的接地。
(2)功率接地——除电子设备系统以外的其他交、直流电路的工作接地。
(3)保护接地——为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接地。
14.7.4.3 电子设备接地电阻值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宜大于4Ω并采用一点接地方式。
电子设备接地宜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接地体。
但此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
若与防雷接地系统分开,两接地系统的距离不宜小于20m。
不论采用共用接地系统还是分开接地系统,均应满足本规范第12章防雷有关条款的规定。
电子设备应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采用屏蔽措施。
(1)直流地(包括逻辑及其他模拟量信号系统的接地)。
接地电阻规范要求
标准规范要求:1、独立的防雷电阻应小于等于10欧;2、独立的安全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3、独立的交流工作应小于等于4欧;4、独立的直流工作应小于等于4欧;5、电阻一般要求小于等于100欧。
6 共用()应不大于接地电阻1欧。
【的地线属于防雷,如果接地电阻和电阻都是按要求设置的,那么就可以将的地线与地线接在一起,因为避雷针的接地电阻比电阻小10倍,因此发生事故时,大部分将从避雷针地泄放,经过地的电流则可以忽略不计。
】接地分三种保护接地:的金属外壳,、等,由于绝缘损坏有可能带电,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危及而设的接地。
1Ω以下:防止静电危险影响而将易燃油、贮藏罐和管道、等的接地。
:为了将引入地下,将(避雷针等)的接地端与大地相连,以消除对、人身财产的危害的接地,也称接地。
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很多,不同的系统根据配电系统的不同以及接地故障电流的大小规定了不同的电阻值,把目前规范中的一些规定值现做一个摘录。
其中有两本规范根据09年建设部文件已经更新或者作废了。
但仍然可以参考。
(1)信号接地——为保证信号具有稳定的基准电位而设置的接地。
(2)功率接地——除电子设备系统以外的其他交、直流电路的工作接地。
(3)保护接地——为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接地。
14.7.4.3 电子设备接地电阻值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宜大于4Ω并采用一点接地方式。
电子设备接地宜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接地体。
但此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
若与防雷接地系统分开,两接地系统的距离不宜小于20m。
不论采用共用接地系统还是分开接地系统,均应满足本规范第12章防雷有关条款的规定。
电子设备应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采用屏蔽措施。
(1)直流地(包括逻辑及其他模拟量信号系统的接地)。
(2)交流工作地。
(3)安全保护地。
以上三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一般要求均不大于4Ω。
在通常情况下,电子计算机的信号系统,不宜采用悬浮接地。
14.7.5.2 电子计算机的三种接地装置可分开设置。
如采用共用接地方式,其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应以诸种接地装置中最小一种接地电阻值为依据。
接地电阻规范要求
标准接地电阻规范要求:1、独立的防雷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10欧;2、独立的安全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3、独立的交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4、独立的直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5、防静电接地电阻一般要求小于等于100欧。
6 共用接地体(联合接地)应不大于接地电阻1欧。
【避雷针的地线属于防雷保护接地,如果避雷针接地电阻和防静电接地电阻都是按要求设置的,那么就可以将防静电设备的地线与避雷针地线接在一起,因为避雷针的接地电阻比静电接地电阻小10倍,因此发生雷电事故时,大部分雷电将从避雷针地泄放,经过防静电地的电流则可以忽略不计。
】接地分三种保护接地: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混凝土、电杆等,由于绝缘损坏有可能带电,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危及人身安全而设的接地。
1Ω以下防静电接地:防止静电危险影响而将易燃油、天然气贮藏罐和管道、电子设备等的接地。
防雷接地:为了将雷电引入地下,将防雷设备(避雷针等)的接地端与大地相连,以消除雷电过电压对电气设备、人身财产的危害的接地,也称过电压保护接地。
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很多,不同的系统根据配电系统的不同以及接地故障电流的大小规定了不同的电阻值,把目前规范中的一些规定值现做一个摘录。
其中有两本规范根据09年建设部文件已经更新或者作废了。
但仍然可以参考。
(1)信号接地——为保证信号具有稳定的基准电位而设置的接地。
(2)功率接地——除电子设备系统以外的其他交、直流电路的工作接地。
(3)保护接地——为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接地。
14.7.4.3 电子设备接地电阻值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宜大于4Ω并采用一点接地方式。
电子设备接地宜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接地体。
但此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
若与防雷接地系统分开,两接地系统的距离不宜小于20m。
不论采用共用接地系统还是分开接地系统,均应满足本规范第12章防雷有关条款的规定。
电子设备应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采用屏蔽措施。
(1)直流地(包括逻辑及其他模拟量信号系统的接地)。
标准接地电阻的规范要求
一标准接地电阻规范要求:1、独立的防雷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10欧;2、独立的安全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3、独立的交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4、独立的直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5、防静电接地电阻一般要求小于等于100欧。
6共用接地体(联合接地)应不大于接地电阻1欧。
二接地分三种1保护接地: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混凝土、电杆等,由于绝缘损坏有可能带电,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危及人身安全而设的接地。
1Ω以下。
2防静电接地:防止静电危险影响而将易燃油、天然气贮藏罐和管道、电子设备等的接地。
3防雷接地:为了将雷电引入地下,将防雷设备(避雷针等)的接地端与大地相连,以消除雷电过电压对电气设备、人身财产的危害的接地,也称过电压保护接地。
接地要求:三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工作于小电阻接地系统时,保护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式要求:R≤2000/I式中R――考虑到季节变化的最大接地电阻(Ω);I――计算用的流经接地网的人地短路电流(A)。
2当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工作于不接地系统时,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列要求:1)高压与低压电气装置共用的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式要求,且不宜超过4Ω:R≤120/I2)仅用于高压电气装置的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式要求,且不宜超过100,:尺≤250/I式中R――考虑到季节变化的最大接地电阻(Ω);I―计算用的接地故障电流(A)。
3在中性点经消弧线圈接地的电力网中,当接地网的接地:1)对装有消弧线圈的变电所或电气装置的接地网,其计算电流应为接在同一接地网中同一电力网各消弧线圈额定电流总和的1.25倍;2)对不装消弧线圈的变电所或电气装置,计算电流应为电力网中断开最大一台消弧线圈时最大可能残余电流,并不得小于30A。
4在高土壤电阻率地区,当接地网的接地电阻达到上述规定值,技术经济不合理时,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可提高到30Ω,变电所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可提高到15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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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接地电阻规范要求:1、独立的防雷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10欧;2、独立的安全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3、独立的交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4、独立的直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5、防静电接地电阻一般要求小于等于100欧。
6共用接地体(联合接地)应不大于接地电阻1欧。
【避雷针的地线属于防雷保护接地,如果避雷针接地电阻和防静电接地电阻都是按要求设置的,那么就可以将防静电设备的地线与避雷针地线接在一起,因为避雷针的接地电阻比静电接地电阻小10倍,因此发生雷电事故时,大部分雷电将从避雷针地泄放,经过防静电地的电流则可以忽略不计。
】接地分三种保护接地: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混凝土、电杆等,由于绝缘损坏有可能带电,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危及人身安全而设的接地。
1 Q以下防静电接地:防止静电危险影响而将易燃油、天然气贮藏罐和管道、电子设备等的接地。
防雷接地:为了将雷电引入地下,将防雷设备(避雷针等)的接地端与大地相连,以消除雷电过电压对电气设备、人身财产的危害的接地,也称过电压保护接地。
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很多,不同的系统根据配电系统的不同以及接地故障电流的大小规定了不同的电阻值,把目前规范中的一些规定值现做一个摘录。
其中有两本规范根据09年建设部文件已经更新或者作废了。
但仍然可以参考。
(1 )信号接地一一为保证信号具有稳定的基准电位而设置的接地。
(2 )功率接地一一除电子设备系统以外的其他交、直流电路的工作接地。
(3 )保护接地一一为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接地。
14.743电子设备接地电阻值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宜大于4Q并采用一点接地方式。
电子设备接地宜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接地体。
但此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1 Q。
若与防雷接地系统分开,两接地系统的距离不宜小于20m。
不论采用共用接地系统还是分开接地系统,均应满足本规范第12章防雷有关条款的规定。
电子设备应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采用屏蔽措施。
(1)直流地(包括逻辑及其他模拟量信号系统的接地) 。
(2)交流工作地。
(3)安全保护地。
以上三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一般要求均不大于4Q。
在通常情况下,电子计算机的信号系统,不宜采用悬浮接地。
14.7.5.2 电子计算机的三种接地装置可分开设置。
如采用共用接地方式,其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应以诸种接地装置中最小一种接地电阻值为依据。
若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则接地电阻值应W 1 Qo参照《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11、12、22及23章的相关规定,在常规情况下:2)配电变压器位于建筑物外部时,低压电缆在引入该建筑物处,对于TN-S或TN-C-S系统,PE线或4">应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Q ;对于TT系统,PE线单独接地,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Q;3)对于第二、三类防雷建筑物,当专引人工防雷引下线时(该情形极少),每根引下线的冲击电阻分别不宜大于10Q、30Q; 当利用自然防雷引下线时,每根引下线的冲击电阻数值可不做规定;4)除另有规定外,电子、信息及计算机设备接地电阻值不宜大于4Q;5)当采用共用接地方式时,其接地电阻应以诸种接地系统中要求接地电阻最小的数值作为依据。
除另有规定外,诸种接地系统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接地体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 Qo另须特别注意:判断建筑物内的电子、信息及计算机设备的存在与否,一般是以其设备机房及主机设备的存在与否作为重要衡量标志的。
11.0.4 综合布线系统采用屏蔽措施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保护地线的接地电阻值,单独设置接地体时,不应大于4Q,采用联合接地体时,不应大于1Qo2采用屏蔽布线系统时,所有屏蔽层应保持连续性。
3采用屏蔽布线系统时,屏蔽层的配线设备(FD或BD)端必须良好接地,用户(终端设备)端视具体情况宜接地,两端的接地应连接至同一接地体。
若接地系统中存在两个不同的接地体时,其接地电位差不应大于1Vr.m.s o7.0.3在电信间、设备间及进线间应设置楼层或局部等电位接地0"> o综合布线系统应采用共用接地的接地系统,如单独设置接地体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Q。
如布线系统的接地系统中存在两个不同的接地体时,其接地电位差不应大于1Vr.m.s。
7.0.5楼层安装的各个配线柜(架、箱)应采用适当截面的绝缘铜导线单独布线至就近的等电位接地装置,也可采用9"> 内等电位接地铜排引到建筑物共用接地装置,铜导线的截面应符合设计要求。
7.0.6缆线在雷电防护区交界处,屏蔽电缆屏蔽层的两端应做等电位连接并接地。
2.9.2 接收天线的竖杆(架)上应装设避雷针。
避雷针的高度应能满足对天线设施的保护。
当安装独立的避雷针时,避雷针与天线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应大于3m。
2.9.3独立避雷针和接收天线的竖杆均应有可靠的接地。
当建筑物已有防雷接地系统时,避雷针和天线竖杆的接地应与建筑物的防雷接地系统共地连接;当建筑物无专门的防雷接地可利用时,应设置专门的接地装置,从接闪器至接地装置的引下线宜采用两根,从不同的方位以最短的距离沿建筑物引下;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Q。
2.5.3系统的接地,宜采用一点接地方式。
接地母线应采用铜质线。
接地线不得形成封闭回路,不得与强电的电网零线短接或混接。
2.5.4系统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Q;采用综合接地网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 Q。
防雷接地装置宜与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和埋地金属管道相连,当不相连时,两者间的距离不宜小于20m。
第6.3.7条、静电接地可以经限流电阻及自己的连接线与接地装置相连,限流电阻的阻值宜为第6.4.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接地装置的设置应满足人身的安全及电子计算机正常运行和系统设备的安全要求。
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静电接地电阻值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当采取间接静电接地时,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M Q o5.2.3共用接地装置应与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连接,通过接地干线引至楼层等电位接地端子板,由此引至设备机房的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
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应与预留的楼层主钢筋接地端子连接。
接地干线宜采用多股铜芯导线或铜带,其截面积不应小于16mm2。
接地干线应在电气竖井内明敷,并应与楼层主钢筋作等电位连接。
5.2.4不同楼层的综合布线系统设备间或不同雷电防护区的配线交接间应设置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
楼层配线柜的接地线应采用绝缘铜导线,截面积不小于16mm2。
5.2.5防雷接地与交流工作接地、直流工作接地、安全保护接地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时,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按接入设备中要求的最小值确定。
5.2.6接地装置应优先利用建筑物的自然接地体,当自然接地体的接地电阻达不到要求时应增加人工接地体。
5.2.7当设置人工接地体时,人工接地体宜在建筑物四周散水坡外大于1m处埋设成环形接地体,并可作为总等电位连接带使用。
第3.1.1条不利用大地作为信号回路的厂(矿)区电话交换机、载波机、调度电话总机、会议电话汇接机或终端机、有线广播扩音机、生产扩音机等通信设备的接地装置的电阻值应符合下列规定:二、交流供电或交直流两用通信设备的接地电阻值,当设备的交流单相负荷小于或等于0.5 千伏安时,不应大于10欧;大于0.5千伏安时,不应大于 4 欧。
第 3.1.2条利用大地作为信号回路的厂(矿)区电话交换机的两组接地体并联后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表 3.1.2 的规定。
利用大地作为信号回路的电话交换机的接地电阻表 3.1.2w 600第 3.1.3 条当电信站的接地符合第 2.1.3 条规定时,接地装置的电阻值应同时符合电信站接地电阻值和国家《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中有关交流供电变压器中性点接地电阻值的规定。
第 3.1.4条符合第 2.1.4条规定的总接地排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 1 欧。
5.3.1 单台容量超过100kVA 或使用同一接地装置并联运行且总容量超过100kVA 的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Q。
单台容量不超过100kVA 或使用同一接地装置并联运行且总容量不超过100kVA 的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Q o在土壤电阻率大于1000Q-m的地区,当达到上述接地电阻值有困难时,工作接地电阻值可提高到30Qo5.3.2 TN 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Q。
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Q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Qo5.3.35.3.4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2根及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
不得采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
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
接地可利用自然接地体,但应保证其电气连接和热稳定。
5. 4. 6施工现场内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Qo5.4.7 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 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第421条低压电力设备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欧。
使用同一接地装置的并列运行的发电机、变压器等电力设备,当其总容量不超过100 千伏安时,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欧。
第 4.2.2 条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网中,采用接零保护时,零线宜在电源处接地,但移动式电源设备除外。
架空线路的干线和分支线的终端以及沿线每 1 公里处,零线应重复接地。
电缆和架空线在引入车间或大型建筑物处,零线应重复接地(但距接地点不超过50 米者除外),若屋内配电屏、控制屏有接地装置时,也可将零线直接连到接地装置上。
低压线路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 欧。
在电力设备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允许达到10 欧的电力网中,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超过30欧,但重复接地不应少于三处。
零线的重复接地,应充分利用自然接地体。
第 4.2.3 条直流电力网中零线重复接地应采用人工接地体,并不得与地下金属管道等有金属连接,如无绝缘隔离装置,相互间的距离不宜小于 1 米。
5 A类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本标准规定了交流标称电压500kV 及以下发电、变电、送电和配电电气装置(含附属直流电气装置,并简称为 A 类电气装置)以及建筑物电气装置(简称 B 类电气装置)的接地要求和方法。
5.1.1 发电厂、变电所电气装置保护接地的接地电阻要求如下。
有效接地和低电阻接地系统中发电厂、变电所电气装置保护接地的接地电阻宜符合下列要求:(5)公式(5)中计算用流经接地装置的入地短路电流,采用在接地装置内、外短路时,经接地装置流入地中的最大短路电流对称分量最大值,该电流应按5〜10年发展后的系统最大运行方式确定,并应考虑系统中各接地中性点间的短路电流分配,以及避雷线中分走的接地短路电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