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社会保障的内涵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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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和作用

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和作用

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和作用湖北省特级教师李洪祥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以社会保障基金为依托,为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提供保障的一种制度。

国家和社会,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与再分配,依法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予以保障。

社会保障的本质是维护社会公平进而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社会保障体系是否完善已经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这为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区别于以往任何一种保障方式。

首先,它是由社会向个人和家庭提供的经济保障,超出了家庭和社区的界限;其次,社会保障一般由政府主导,通过立法和行政手段加以实施,不同于私人的慈善行为或个人的自我保险行为;第三,现代社会保障除了提供实物援助以外还提供现金援助,并建立起发放这些援助的全国性社会行政体系。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1.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强制实施,为工薪劳动者在年老、疾病、生育、失业以及遭受职业伤害的情况下,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

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

从社会保险的项目内容看,它是以经济保障为前提的。

一切国家的社会保险制度,不论其是否完善,都具有强制性、社会性和福利性等特点。

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社会保险项目分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全体劳动者,资金主要来源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的缴费,政府给予资助。

依法享受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逐渐完善。

1997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2005年12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2009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1998年12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1999年1月,国务院颁布《失业保险条例》,1996年8月,国家劳动部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1994年12月,国家劳动部发布《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和作用

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和作用

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和作用湖北省特级教师李洪祥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以社会保障基金为依托,为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提供保障的一种制度。

国家和社会,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与再分配,依法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予以保障。

社会保障的本质是维护社会公平进而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社会保障体系是否完善已经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这为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区别于以往任何一种保障方式。

首先,它是由社会向个人和家庭提供的经济保障,超出了家庭和社区的界限;其次,社会保障一般由政府主导,通过立法和行政手段加以实施,不同于私人的慈善行为或个人的自我保险行为;第三,现代社会保障除了提供实物援助以外还提供现金援助,并建立起发放这些援助的全国性社会行政体系。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1.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强制实施,为工薪劳动者在年老、疾病、生育、失业以及遭受职业伤害的情况下,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

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

从社会保险的项目内容看,它是以经济保障为前提的。

一切国家的社会保险制度,不论其是否完善,都具有强制性、社会性和福利性等特点。

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社会保险项目分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全体劳动者,资金主要来源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的缴费,政府给予资助。

依法享受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逐渐完善。

1997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2005年12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2009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1998年12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1999年1月,国务院颁布《失业保险条例》,1996年8月,国家劳动部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1994年12月,国家劳动部发布《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简述社会保障管理的原则

简述社会保障管理的原则

简述社会保障管理的原则社会保障是指国家为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权益而采取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社会保障管理是指对社会保障政策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的过程。

社会保障管理的目标是确保社会保障政策的公平性、可持续性和有效性,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稳定。

一、公平原则公平是社会保障管理的核心原则之一。

社会保障管理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社会保障政策的受益者能够享受到公平的待遇。

公平原则要求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在制定政策和执行过程中要遵循公正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保障各个群体的权益平等。

二、可持续原则可持续是社会保障管理的重要原则。

社会保障是长期的制度安排,要保证其可持续性,需要保证资金的持续供应和政策的持续执行。

社会保障管理要进行有效的财务管理,确保社会保障基金的充足和合理的投资运营,保证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三、综合原则综合是社会保障管理的基本原则之一。

社会保障管理要综合利用各种资源,通过社会保障制度、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多种手段,实现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保障。

综合原则要求社会保障管理机构要协调各方面的资源,形成合力,为受益者提供全方位的保障服务。

四、依法原则依法是社会保障管理的基本原则之一。

社会保障管理要依法行政,依法制定和执行社会保障政策。

社会保障管理机构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受益者的合法权益。

依法原则要求社会保障管理机构要依法履行职责,保障社会保障制度的正常运行。

五、灵活原则灵活是社会保障管理的重要原则之一。

社会保障管理要灵活应对社会变化和个体差异,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群体的需求,灵活调整社会保障政策。

灵活原则要求社会保障管理机构要及时跟踪社会需求的变化,不断改进社会保障政策,提高社会保障的适应性和针对性。

六、信息化原则信息化是社会保障管理的现代化要求。

社会保障管理要借助信息技术手段,构建信息化的社会保障管理系统。

信息化原则要求社会保障管理机构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社会保障管理的科学性和效率,提供更加便捷和高效的服务。

简述社会保障的内容

简述社会保障的内容

简述社会保障的内容社会保障是指国家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和社会福利而实施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它是现代社会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保障人民的基本权益,促进社会的公平和稳定发展。

社会保障的内容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等方面。

首先,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是指国家通过法定的社会保险制度,为公民提供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方面的保障。

养老保险是最基本的社会保险制度之一,它旨在为退休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医疗保险则是为了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问题,减轻因病致贫的风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则分别针对失业人员、工伤职工和生育妇女,提供相应的保障和帮助。

其次,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的另一重要方面。

它是指国家为了帮助那些生活困难、无法自给自足的人群,提供一定的经济援助和生活保障。

社会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孤儿、残疾人、老年人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体。

国家通过建立社会救助制度,为这些人群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保障他们的基本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此外,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也是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

社会福利是指国家为了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人民福祉而实施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社会福利包括住房保障、教育补贴、就业培训等方面的政策。

而社会服务则是指国家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提供各种便民、利民的服务。

例如,社会服务包括医疗服务、养老服务、托幼服务、家政服务等方面的内容。

总的来说,社会保障的内容是非常丰富和多样的,它涵盖了社会的方方面面,旨在保障人民的基本权益,促进社会的公平和稳定发展。

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的安居乐业。

因此,我们应该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让每个人都能享受到社会保障的福利,共同构建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

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

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

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建设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初期,我国仿效苏联模式建立了单位保障制度,围绕“单位办社会”创建了一整套限于单位成员的生活服务体系,有效解决了单位成员及其家属所遇到的各种社会问题。

改革开放后,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这一时代命题被正式提出。

时至今日,中国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与经济、政治和社会密切相关,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被赋予了更多新的内涵,这是一个跨时代的命题。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保障制度适应性发展20世纪90年代,围绕把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谋划一整套全新的市场经济运作机制。

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改革传统的单位保障制度,继而引入全新的市场经济的社会保障制度。

从世界社会保障发展规律来看,社会保障制度的多样性及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世界性潮流,决定了社会保障的优劣评判并非是依据制度自身,而是取决于社会保障制度安排的时代适应性与国情适应性。

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初期,通过考察社会保障制度的适应性发展状况,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特征:第一,充分发挥出社会保障制度在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较好地化解了市场经济改革带来的社会风险,没有导致社会危机爆发,其中失业保险、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社会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及中央政府强力推进的“两个确保、三条保障线”等政策发挥了巨大作用,确保国有企业改革乃至整个市场经济改革得以成功。

另一方面,社会保障制度保护了越来越多的城镇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在农村还大规模减少了贫困人口。

劳动者实现了从“单位人”到“社会人”的转变,劳动者对劳动力市场化和就业竞争的适应性持续增强,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二,结合国情和改革中所遇到的突出问题,不断探索中国社会保障的制度模式,可以看到在中国社会保障发展的初期,借鉴与吸收了许多国家行之有效的经验,我们并没有照搬照抄国外社会保障制度,而是基于国情探索了社会保障的制度创新。

简述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

简述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

简述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
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1. 公平性原则:社会保障制度应该在财务上公平地分配权利和义务,无论是参与者还是受益者,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2. 普遍性原则:社会保障制度应该对所有需要社会保障的人提供服务,不应该歧视或排除任何一类人。

3. 经济可行性原则:社会保障制度必须在经济上可行,避免过高的财政压力,防止过度依赖国家的社会保障机构。

4. 适当性原则:社会保障制度应该根据人们的实际需求和生活状况进行设计和调整,以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5. 可持续性原则:社会保障制度应该具有可持续性,确保长期的社会保障服务和保障水平。

为此,需要采取合理的财政措施和管理机制,确保社会保障制度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总之,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是建立一个公平、普遍、可行、适当和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以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和权利。

第一章社会保障体系

第一章社会保障体系

第一章社会保障体系1.1社会保障的特征和理念基础1.1.1社会保障的内涵和外延1.社会保障的内涵国际劳工组织对社会保障的定义(P1)中国:社会保障指国家通过立法和行政措施设立的保护社会成员基本生活的安全项目以及机制、制度和事业的总称。

*社会保障的内涵:其一,宗旨: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而保持社会稳定;其二,以社会共同责任为本位,由国家、集体、个人共同分担。

其三,主要以国民收入再分配的形式提供各类保障。

其四,一般通过立法而确立。

2.社会保障的外延界定(1)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

社会保障是广义福利的一个组成部分。

福利国家的两大支柱——充分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两个重要措施——住房补助和教育。

(2)社会保障与社会服务。

社会服务涉及的范围更广泛。

1.1.2社会保障的制度特征1.国家主导性:社会保障是政府管理的一项社会事务。

政府对社会保障财务负有最后的(并非完全的)责任。

2.法制性:社会保障通过立法建立。

3.社会性:实施对象具有社会性、保障责任和义务社会化、社会化管理。

4.福利性:第一,低限度目标是消除和预防贫困,高限度目标是提高生活质量。

第二,具有非营利性质。

第三,社会保障是国家社会政策的核心支柱。

5.人道性:人道主义精神是社会保障的伦理道德基础。

1.1.3社会保障的理念基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理念基础:以个人为自立点,帮助个人抵御生活和劳动风险是社会和政府的义务与责任,也是个人的权利。

1.2社会保障制度结构1.2.1社会保障制度结构的总体框架①社会救助: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②社会保险:基本保障,保障劳动者失去工资后仍能维持基本生活;③社会福利:高层次社会保障;④社会优抚:特殊性质的社会保障。

1.2.2社会保障制度的项目1.社会保险:为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劳动岗位的人提供收入的保险计划。

2.社会救助:主旨是反贫困。

包括自然灾害救助、城乡贫困救助、扶贫等。

3.社会福利:本教材论述的是狭义的:第一,公共福利事业;第二,局部性福利措施;第三,员工福利;第四,特殊社会福利(养老院、孤儿院、福利工厂等4.社会优抚:1.2.3两类不同性质保障项目的界定及分类管理1.社会保险类项目和转移支付类项目的联系与区别社会保险是保险类项目,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是转移支付类项目。

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公平问题

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公平问题

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公平问题一、公平的定义及标准公平是指按照一定的社会标准(法律、道德、政策等)、正当的秩序合理地待人处事,是制度、系统、重要活动的道德品质。

公平包含公民参与经济、政治和社会其他生活的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分配公平。

正义则是公正的义理,包括社会正义、政治正义和法律正义等。

公平正义是每一个现代社会孜孜以求的理想和目标,因此,许多国家都在尽可能加大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力度的同时,高度重视机会和过程的公平。

构筑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需要全社会进行长期努力,要提高全体公民的文化、道德、法制等方面的素质,使人们有渴求公平正义的意识、参与公平正义的能力和依法追求公平正义的行为。

公平作为一个概念,在不同的学科范畴内对其做出的定义各不相同。

定义它本身确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

社会保障作为一种经济制度,是经济发展的伴生物,因此在社会保障范围内,我们从经济角度来定义公平。

经济学上的公平指的是每个参与的经济主体在整个经济环境中均有相同的机会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个人的成功。

人们并不因各自的出身,家庭背景等差异而致使在同样努力的条件下获得的成功各不相同。

公平的标准,即是判断公平与否的尺度。

公平是一个复杂的概念,对于公平,人们可以从主观上进行判断,亦能从客观上进行判断。

对于主观上的判断,可以归结于个人的价值判断问题,因为对于同一件事情,不同的人的看法各不相同,有的人可能会认为是公平的,而其他人则会认为是不公平的。

而客观的判断一个事实是否公平,则摒弃了个人的价值观,而是从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来进行取舍。

二、社会保障制度中公平的涵义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是指社会成员对社会保障制度的理念、内容和操作及其结果所做出的价值判断。

就其理念而言,公平意味着人人都有权享受社会保障,这也是作为人的最基本的权利;就其内容而言,公平意味着在国家关于社会保障的法律、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明细条款中,尽可能地体现其公平的理念,用法律形式使个体人的社会保障权利固定化,并对国家、社会、个体的义务做出公平规定;就其实际操作而言,公平意味着切实给予每一个社会成员应得的保障;就其操作结果而言,公平则意味着实现了义务和权利的对等,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权利得到了维护。

简述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

简述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

简述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
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是政府根据公共利益和人民需求,通过制定
和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公民在生活、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等方面
的基本需求和权益。

其基本原则包括普惠性、依法性、公平性和可持
续性。

普惠性是指社会保障制度应覆盖全体公民,无论其社会地位、性别、年龄、民族等因素,每个公民都有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

社会保
障应照顾到弱势群体,确保他们得到足够的保障,并减少社会的不平等。

依法性是指社会保障制度应建立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依法保障
公民的权益,保障程序公正、透明。

政府在制定和实施社会保障政策
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公平性是指社会保障制度应保证公民享受社会保障福利的平等权
利和机会,防止社会的不公正现象。

社会保障政策应建立在公平的基
础上,因地制宜,因人施策,不同个体或群体根据不同的需求得到相
应的保障。

可持续性是指社会保障制度应保持可持续发展和运行,确保长期
稳定。

政府在制定和实施社会保障政策时需考虑经济和财政的可行性,确保政策的可持续性,防止造成不负责任的财政压力。

这些基本原则的遵循和执行,能够为社会保障制度提供明确的方向,确保社会保障的有效性和公正性,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社会保障制度名词解释

社会保障制度名词解释

社会保障制度名词解释名词解释1、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分配,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提供安全保障,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制度的社会行为及其机制、制度和事业的总称。

2、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通过相应的制度安排为劳动者解除养老后顾之忧的一种社会保险,它的目的是增强劳动者抵御老年风险的能力,同时弥补家庭养老的不足,手段则是在劳动者退出劳动岗位后为其提供相应的收人保障。

3、社会保险:是以国家为主体,通过立法手段,设立保险基金,当劳动者在年老、患病、生育、伤残、死亡等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失业中断劳动而失去收入来源时,由社会给予物质帮助和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4、社会救助:是指国家与社会面向由贫困人口和不幸者组成的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款物接济和扶助的一种生活保障政策,它通常被视为政府的当然责任或义务,采取的也是非供款制与无偿救助的模式,目标是帮助社会弱势群体摆脱生存危机,以此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5、社会福利:是指提高广大社会成员生活水平的各项政策和社会服务,旨在解决广大社会成员在各个方面的福利待遇问题。

6、企业年金: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为提高员工生活水平而建立的一项福利制度。

7、失业:失业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劳动者未能找到或丧失就业岗位的社会现象。

8、失业保险:国家通过立法形式建立的使劳动者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时在法定的期限内获取失业保险金给付的维持基本生活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9、医疗保险制度:是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和方法筹集运用资金,保证人们公平地获得适当的医疗服务的一种制度。

1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11、社区,就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内的人群的生活共同体。

简述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

简述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

简述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简述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是:
1. 统筹规划: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由多个部分组成,需要统一规划,协调发展。

政府将社会保障事业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制定长期规划和短期实施计划,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确保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协调发展。

2. 多元化支付: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采取多种支付方式,实现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配置和利用。

政府通过社会保障基金、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方式支付社会保障费用,同时也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社会救助等方式为困难群体提供保障。

3. 社会化管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实现社会化管理,将社会保障工作的重心从政府部门转移到社会服务机构。

各地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实现社会保障数据的快速传输和共享,提高社会保障管理的效率和精度。

4. 可持续性发展: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具有长期可持续性,需要注重社会保障基金的储备和可持续性发展。

政府通过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提高社会保障基金的盈利能力,增强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性。

5. 公平公正: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强调公平公正,保障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相适应,确保公平分配。

同时,加强对贫困人口的社会保障覆盖,实现全民覆盖,保障全民权益。

以上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的实施有助于建立更加完善、高效、具有可持续性的社会保障制度,为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提供更加全面、可靠的保障。

社会保障概述

社会保障概述

第一章社会保障概述第一节社会保障的性质与特点一、社会保障的科学内涵1935年,美国制定了历史上著名的《社会保障法》,首先使用了“社会保障” (Social Security)一词。

后来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也相继使用了“社会保障”概念。

60多年来,“社会保障”已由少数发达国家才考虑的问题逐步演变成一种世界性的社会制度。

“社会保障”这个概念也被人们广泛使用。

但是,对于什么是“社会保障” (Social Security)?历来存在着不同的看法。

综合发达的观点,大体上有两种不同的看法。

一种观点强调社会保障是一种社会安全制度,目的是通过这种制度确保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预防各种可能危及社会秩序的社会问题的发生。

例如,美国的《社会保障法》认为社会保障是一种社会安全制度,目的在于确保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安全。

另一种观点认为,社会保障是一种社会福利制度,目的是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改善社会成员的福利水平。

例如,英国的《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认为,社会保障是一种公共福利计划,旨在保护个人及其家庭免除因失业、年老、疾病或死亡而在收入上所受的损失,并通过公益服务(如免费医疗)和家庭生活补助,以提高其福利。

该计划包括社会保险计划、保健、福利事业和各种维持收入计划。

正因为此,直到今天,仍没有一个被普遍认可的统一概念。

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具体内容也有很大差别。

尽管人们对社会保障的的观点不尽相同,各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保障实践也有很大的差异,但在以下几个方面却有广泛的共识:1、社会保障是由国家承担主体责任的社会制度由国家作为社会保障主体承担主要责任是有道理的。

第一,国家是对社会进行管理的最高权力机关,政府是具体执行国家权力的行政机构,惟有政府才有资格和能力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全体社会成员实行基本生活保障。

第二,政府承担社会保障职能,能够实现社会保障规模的最大化,从而达到最大的规模效益,降低种种分散化的保障制度过高的管理成本和管理风险。

社会保障概论

社会保障概论

社会保障概论复习资料第1章社会保障的历史与发展一、社会保障的内涵:(4)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强制规定的、由国家和社会出面举办,对公民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死亡、遭遇灾害、面临生活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旨在保障公民个人和家庭基本生活需要并提高生活水平,实现社会公平和社会进步的制度。

几层含义:1. 社会保障的首要责任主体是国家或政府。

2. 社会保障的对象是全体社会成员。

3. 社会保障的目标是满足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从而实现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平。

4. 社会保障的手段是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它是解决社会经济问题的杠杆之一。

5. 社会保障的实施依据是国家立法。

二、社会保险(13)社会保险是以国家为主体,通过立法手段,设立保险基金,当劳动者在年老、患病、生育、伤残、死亡等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失业中断劳动而失去收入来源时,由社会给予物质帮助和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以劳动者、雇主以及国家三方共同筹资、以建立保险基金为基础、以国家立法为依据、以劳动者为保障对象的一种社会保障项目,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

它主要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社会保险等。

三、社会救助(13)社会救助是在公民不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遭受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幸事故的受害者,不是由主观原因引起贫困)时,由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的标准满足其最低生活需求的物质援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社保体系中的最后一道保障线。

四、社会福利(14)社会福利是以国家或社会为主体,向全体社会成员或社会弱者提供旨在保证一定的生活水平和尽可能提高生活质量的资金和服务的社会保障制度。

五、优抚安置(14)社会优抚是由国家和社会对法定的优抚对象,按照规定提供保证一定生活水平的资金和服务,带有褒扬和优待抚恤性质的特殊的社会保障制度。

六、社会保障的特点(6)(一)强制性。

社会保障制度是由国家立法建立的,并依法强制实施,因而具有强制性。

(二)社会性。

简述社会保障管理的原则

简述社会保障管理的原则

简述社会保障管理的原则
社会保障管理的原则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公平原则:社会保障管理应当保证每个参与者在享受社会保障福利时都能受到公平对待,不因个人背景、身份、性别、年龄等差异而获得不同待遇。

2. 全面原则:社会保障管理应当覆盖社会各个层面,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人员、农村劳动者、城市居民、老年人、儿童等不同群体,并为其提供全面的保障。

3. 综合原则:社会保障管理应当涵盖经济、社会、医疗、教育等多个方面,提供多样化的保障服务,以满足不同人群的各种需求。

4. 可持续原则:社会保障管理应当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确保社会保障制度的长期稳定,避免出现财务困难和不可持续的情况。

5. 纵向和横向公平原则:社会保障管理应当考虑不同地区、不同群体之间的纵向公平,即确保资源的适当分配;同时也要考虑不同层次、不同需求之间的横向公平,即满足个人具体需求。

6. 优先保障弱势群体原则:社会保障管理应当优先保障那些经济困难、社会弱势的群体,包括贫困人口、残疾人、孤儿等,确保其基本生活和基本权益的保障。

7. 个人责任和国家责任的结合原则:社会保障管理应当兼顾个人责任和国家责任的结合,个体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参与社会保障,同时国家也应承担主要责任,提供相应的保障措施。

浅谈我国宪法中的社会保障思想

浅谈我国宪法中的社会保障思想

浅谈我国《宪法》中的社会保障思想刘永涛(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北京 100872)摘 要:我国现行宪法在82年宪法的基础上,历经了四次修正。

在04年宪法中,明确提出了“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本文将从宪法的第十四条第三款、宪法第四十四条以及第四十五条入手深入挖掘其中体现的社会保障思想,希望能够为我国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建设提供一些依据。

关键词:04年宪法;社会保障;效率;公平一、社会保障的涵义社会保障是当代国际社会通用的一个名词,但对社会保障的内涵至今尚没有全球统一的、权威的理论界定。

多年来,国内外学界对于社会保障概念的界定,说法不一。

从理论方面,郑成功教授在《社会保障学》中界定为“社会保障是各种具有经济福利性的、社会化的国民生活保障系统的统称。

”①而从实践的操作层面,1995年5月,社会保障司司长杜俭在我国财政部主持召开的社会保障会议上对社会保障作了如下概括:“它是政府和社会为了保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对劳动者和社会成员因年老、伤残、疾病而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就业机会、或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原因面临生活困难时,通过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提供物质资助和社会服务,以确保其基本的生活和医疗需要。

”尽管各种定义的分歧不断,争论不休,但是大多数学者们都注意到了社会保障的主体是政府和社会;社会保障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和维护社会安定,以促进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社会保障实施的方式主要是再分配等。

对国家而言,社会保障是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润滑剂,其重要作用众所周知。

但人们在对其具体实施过程中,如效率与公平的抉择等还存在争议。

宪法第四十四条所体现的社会保障思想二、04年宪法中有关社会保障的条款立法先行,是世界各国建设社会保障制度的共同经验。

而在社会保障制度的体系框架已经初步建立起来的我国,法律、法规的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

尤其,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的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和至高无上的法律权威。

社会保障基本理论

社会保障基本理论

2.按照资金筹资(财务)方式不同,分现收现付制、完全积累
制、部分积累制;
• 所谓现收现付制,是指政府根据当前一定时期内社会保障经 费支出需要,确定社会保障税率或缴纳比例以支定收,不作 节余。资金一般由雇员和雇主负责,国家给予一定的补贴。 受保人享受的保障标准与其就业年限及工薪水平有关。
• 所谓完全积累制,是指国家立法强制执行的用于保障社会成 员收入中断或遭遇意外风险时基本生活的资金储蓄制度,也 叫预筹基金制,主要用于养老保险项目。 预筹的基金来源 于雇员和雇主缴纳的保险费及基金运营的收入,国家一般不 提供资助,但通常由政府立法保证资金的安全运营,使之保 值增值。受保人享受的保险金额,完全取决于其缴纳的保险 费的标准和年限。
2.2007年我国民政部提出,中国年9月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 指导意见中提到: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 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
第三节 社会保障的功能
• 政治性功能 • 经济性功能 • 社会性功能
一、政治性功能:发挥减震器作用
• “统一”一直是世界各国在开展社会保障中所追求的目 标,也是被国际公认的发展社会保障的基础原则之一。
四、适度原则
• 所谓“适度”,是指社会保障的发展要“适度”,就是社 会保障的发展,要坚持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
• “适度”原则,主要是指社会保障水平的适度,就是要实 现社会保障需求与供给,在适度水平上的平衡发展。
二、公平原则
社会保障的公平原则,包含两个层面的含义: • 一是社会保障强调公平优先。 • 二是社会保障强调社会公平。
三、统一原则
• “统一”,是指在社会保障的实施过程中,坚持统一收 缴、统一法规、统一制度、统一政策和统一管理,也就 是要使社会保障的各个环节和各个项目,始终能在统一 的框架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展开。

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

第一章1.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制度大致可以分为救助型、保险型、福利型、国家保障型和自助型等五种模式。

2.保险型社会保障制度起源于德国。

3.宗旨是:“最充分地满足无劳动能力者的需要,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并维持工作能力。

国家把社会保障作为解决劳动的的社会经济问题的杠杆之一。

原苏联是这一类的首创代表。

4.自助型社会制度是以自助为主,这种制度主要在新加波,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实行。

5.中国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由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四部分组成的。

⑴社会救助—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保障公民的最低生活需求。

⑵社会保险—基本保障,保障劳动者失去或暂时失去劳动能力从而中断收入后仍能享有基本生活。

⑶社会福利—增进城乡全体公民生活福利的高层次的社会保障。

⑷社会优抚—特殊性质的社会保障。

第二章1.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最早出现在17世纪的英国。

19世纪末,在德国建立的现代社会保险方式的雏形。

2.在社会保障领域出现了第三道路学派。

新老自由主义学派、民主社会主义学派以及中间道路学派。

3.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始终是其研究的核心,是西方2社会保障经济理论最显著的特征。

4.当代社会保障经济理论中其内容则有所扩大,庇谷的福利经济学采用了边际分析法,在理论上论证了社会保障政策在增进一国福利方面的作用。

5.西方保障理论是西方基本经济理论的重要组成的部分,它充分反映了西方基本经济理论发展的特征。

西方社会保障理论的发展在较大的程度上反映了自由放任主义与国家干预主义两大经济思潮兴衰交替的关系。

市场化,私人化,多元化。

6.关于社会保障与福利的问题:凡是可以增进国民的物质利益和生活质量的措施和失业都可以称为福利,而社会保障只是这种广义福利的一部分。

社会保障制度是福利国家的核心内容。

7.关于社会保障与福利改革的关系问题:西方社会保障理论是在社会保障实践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理论表现形式,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而不断修正。

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关于“社会保障体系”内涵表述的演进

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关于“社会保障体系”内涵表述的演进
“ 的社 会 保 障 制 度 ” 一个 包 括 “ 会 保 险 、 新 是 社 社会 福利 、 会 救 济 ” 社 的制 度 体 系 。在 社 会 保 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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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表述 仅 限 于社 会 救 济 及 扶 贫 问 题 : 我 们 必 须 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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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改革 开放 ; 中国共产 党 ; 会保 障 体 系; 史考察 社 历
中图分类号: 6 6 D 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6 2—3 0 ( 0 0 1 0 6 0 17 6 0 2 1 )0— 0 3— 4


“ 社会保 障体 系” 的最 早提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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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 6卷第 1 0期
21 年 l 月 0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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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 “ 会保 障也 是 大 问题 , 改 革 中必 然 提 出 和 必 社 是
收 稿 日期 :00— 2—2 21 0 0
作者简介 : 岳宗福 (9 7一) 男 , 16 , 山东成武人 , 副教授 、 士 , 博 主要从事社会保 障政策 与立法研究 。

社会保障名词解释

社会保障名词解释

社会保障概论 ---名词解释1、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是国家或社会依法建立的、具有经济福利性的、社会化的国民生活保障系统。

在中国,社会保障那么是各种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军人福利、医疗保障、福利效劳以及各种政府或企业补助、社会互助等社会措施的总称。

2、社会保障的功能:是指社会保障包括其各个子系统及其具体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挥出来的实际效能和作用。

3、社会保障学:4、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体系,是指由社会保障各个有机组成局部所构成的整体,它强调的是社会保障制度内在的结构、工程设置等。

换言之,社会保障体系是国家体依法建立起来的保障国民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的系统,它是由保险、救助、福利、互助和个人自我保障等相互联系的子系统编结成的一个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的“社会平安网〞。

5、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依据法律规定,面向不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低收家庭提供经济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6、社会保险:是国家依法建立的面向劳动者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它由政府单位和个人三方共同筹资,目标是保证劳动者在因年老、疾病、工伤、生育、死亡、失业等风险暂时或永久失支劳动能力从而失支工资收入来源时,能够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此解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

①养老保险:是对法定范围内的劳动者因年老而退出社会劳动后,能够获得满足其根本生活需要的、稳定可靠的经济来源的社会保险工程。

②医疗保险:这是对法定范围内的劳动者在患病或非因工伤害时提供的医疗保险制度。

③失业保险:这是对法定范围内的劳动者因失去经济来源时,按法定时限和标准保障其根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保险工程。

④工伤保险:这是对法定范围内的劳动者因从事职业工作遭受伤害或患有与工作相关的职业病提供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工程。

7、社会福利:广义的社会福利实际上是社会保障的同义语,是国家和社会对全体社会成员提供的全部物质和文化生活的保障和福利,除前述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外,还包括其他旨在提高生活质量的物质福利,以及全部公共的文化、教育、卫生、体育设施和效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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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社会保障的内涵及原则西方国家经历了古典自由主义到国家干预主义,到新自由主义再到中间道路的社会保障主要思想的转变,围绕的主题离不开公平与效率、政府与市场、权力与责任的问题。

笔者认为,没有最好的社会保障理论,只有最适合国情发展的社会保障理论,适合国情的理论能够促进制度的发展,同时,制度的建立变迁,应该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分析时代的特点,建立符合当代国情的制度,准确地权衡效率与公平、政府与市场、权力与责任的关系。

标签:社会保障;内涵;原则当前我国主要是以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为主的社会保障制度,实行的是国家主导的,国家、个人、企业、慈善组织参与的保障机制,即我国不是福利国家,也不是放任自由的国家。

我国的社会保障没有明确的理论基础,社会保障理论既有国家干预主义的特点,也有自由主义的观点,这是符合我国国情需要的。

由于我国社会保障发展较晚,最早的社会保障法律是195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我国的社会保障经历了计划经济时代的国家/企业保障型模式,过渡到现在的企业、个人、国家共同参与的社会保障模式,我国的社会保障发展还在初级阶段,相比西方福利国家社会保障由摇篮到坟墓的转变,我国的社会保障还处于发展的雏形阶段,我国社会保障发展任重而道远。

纵观世界社会保障的发展史,我们今后应该实行以国家干预主义为理论基础的福利国家社会保障模式,还是实行以吉登斯为代表的福利国家改革,还是延续我国目前现有的社会保障体制特色,基于社会保障过程中的现实问题,零打碎敲?这是我们社会保障学者应该研究的问题。

为此,我认为我们需要厘清当代中国社会保障的内涵与原则。

一、社会保障的内涵社会保障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这个问题没有“正确”的答案,我们可以看到不少学者给社会保障下定义。

有学者认为,自从有了人类社会,人类群居共同抵抗自然灾害开始便有了社会保障。

有学者认为,德国是社会保险制度的发源地,将社会保障理解为社会公平和社会安全,是对竞争中不幸失败的那些失去竞争能力的人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

也有学者认为,自从有了国家,就有了社会保障。

那么,究竟什么是社会保障呢?学术界上对此有不同的定义,迄今为止还没有国际公认的、世界统一的关于社会保障的定义。

我国官方对社会保障的权威性界定,是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该决定明确划定了社会保障的范围,即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保障。

对于社会保障的内涵,我国许多学者根据自己的理解也对社会保障下了不同的定义。

郑功成教授(2000)认为“社会保障是国家依法强制建立的、具有经济福利性的国民生活保障和社会稳定系统;在中国,社会保障应该是各种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军人保障、医疗保健、福利服务以及各种政府或企业补助、社会互助保障等社会措施的总称”。

郑秉文教授(2001)在《社会保障分析导论》一书中认为“社会保障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基础相适应,国家和社会依法对社会成员基本生活予以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

杨燕绥教授和张曼(2008)用“三圈理论方法”揭示了社会保障的内涵,认为社会保障是国家、政党、政府和人民关于政治选择、经济制度和社会发展达成共识的结合体。

他们从社会保障政治说、社会保障经济说、社会保障社会说三个方面具体阐述了社会保障的内涵。

综合分析以上观点,社会保障有很多内涵,它是直面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的稳定运行和发展,社会保障的本质是政治博弈、经济计量(财政计算)、公民权利和社会道德风尚多元因素综合作用形成的社会制度安排与制度选择。

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看,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领导我们国家的政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权利,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是通过世世代代的人民通过血汗换来的,因此每个人都有自由全面发展的权利,都有权利享受改革发展带来的硕果,因此,国家必须给人民提供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全方位的社会保障,才能牢牢地把握国家的政权。

从经济发展程度看,社会保障是一种再分配的过程,是国家通过权力进行的二次分配。

然后,社会保障的分配过程不是应领导人的意志而改变的,它要经过一个精确测算过程,以保证社会保障基金的有效持续运行。

从社会道德层面看,目前来说,公民的道德水平各有不同,有的人乐于助人、热衷于公益事业,有的人却邪恶无比,违法犯罪,破坏国家的良好秩序,损坏他人的合法利益。

社会保障作为国家的制度安排,需要调整社会道德风尚,维护公民权利,实现和谐共同发展。

二、把握原则,促进社会保障有效发展(一)坚持效率优先,底线公平原则当代学者对公平与效率二者关系有不同的观点。

有学者指出,在中国这样一个地区发展很不平衡的大国,基于我国国家财力不够、西方社会保障制度有特殊的历史背景、社会保障制度导致贪污腐败的温床等原因,认为我国不能企图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这是一种“洋跃进”,“其经济动机是短期的,战略目标是错误的,财政上是无法持续的……”这些学者认为中国应当建立以家庭储蓄养老保障为主,民营的医疗保障为辅,社区的社会救济保底,廉价高效灵活多样的社会保障系统。

那么出路在哪儿呢?显然,这观点对于当前来说是一种趋于“保守”的观点,对我国建立统一标准待遇的社会保障建设信心的不足,强调政府不应该干预社会保障的建设,强调家庭保障为主,民营保障为辅,社区救济保底的保障模式,社会保障建设应坚持效率原则,反对公平原则。

相反,国家计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2002)则认为社会保障应实行“平等主义”原则,范围扩及全民,所有中国公民凡是生活处于困难时都应该“一视同仁”地得到国家的帮助。

统一的社保体系有统一的标准,实行“按需分配”而非按级别、素质等要素分配。

例如在养老金发放问题上,每个人退休后的养老金应该是一样的数额,如果工作时按要素分配,退休后你不再工作,大家都一样是个老人,应该“一视同仁”,明确发放社会保障金的条件是个人无力支付标准生活费用,社会再“雪中送炭”进行差额补助。

为了证明他们理论的可行性,他们做了一个测算,结果是:只要征收677亿元社会保障税,就能行得通。

这一方案可行性的前提条件是:对每个人进行严格的收入审查,而且这种审查工作是低成本、高效率的。

显然,这方案的可行前提条件是难以成立的,个人的收入难以界定,特别是广大农村,由于各种因素的限制,农民的收入很难被准确地计算。

总的来说,无论是坚持效率原则,还是坚持公平原则,都有其弊端或障碍,对于我国地区发展不平衡,人们收入差距大,统一的标准难以奏效的情况下,我国在权衡效率与公平原则时,应该坚持效率优先,实行底线公平原则,以此积极稳妥地推进体现性公平原则的实现。

也就是说,我们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以解决民众最基本生存问题为主要出发点,把“底线公平”作为建构中国社会保障理论的基础。

主要解决民众最基本的生存需求,努力使每一个人都能够获得最起码、最基本的生存条件,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先实行较高标准的社会保障制度,其他地区,随着经济的发展,积极稳妥地提高社会保障标准,在渐进的过程中,最终实现体面性公平的社会保障统一体系。

(二)强化政府机制原则西方国家对社会保障的财政支出一般占政府财政支出的40%,而我国的社保支出只占到财政支出的10%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

根据国家干预主义的观点,由于边际消费倾向递减、投资边际收益递减、个人流动消费偏好三个心理原因,导致需求不足,国家必须采取措施,干预经济运行,扩大政府职能,以刺激消费和投资,以最终扩大总需求,以维持经济的平稳运行,因此,扩大政府在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主体责任成为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具体内容包括:一是通过社会保障相关立法,不断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二是加大社会保障支出财政投入,负担制度建立与运行的成本;三是建立科学高效的社会保障管理、监督、评估机制。

(三)个人责任原则很多人认为,社会保障是国家的事情,个人是社会保障的享受者,国家负责利用其权力,对资源进行二次分配,保障每一个人基本的生存权利。

然而,如果国家在社会保障过程中不负责任,试图通过各种途径获得资格从而获得社会保障的“免费午餐”,那么谁来为社会保障所需的资金付费呢?获得社会保障必须先尽个人责任,因为国家或政府本身并不创造物质财富。

国家的财富主要来源于税收、利息、收费。

或许国家发挥其货币供给的作用,增加社会财富,但是,从本质上,这只是经济发展的一种假象,其结果只能是“通货膨胀”,最终伤害的还是个人。

因此,在现行的社会保障体制设计中,除了强调政府作用外,我们个人应该承当责任。

国家应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费用征收机制,通过制度设计使得每一个人在社会保障中负责任。

三、结语我国的社会保障理论没有明确的理论基础,社会保障理论既有国家干预主义的特点,也有自由主义的观点,我国的社会保障经历了计划经济时代的国家/企业保障型模式,过渡到现在的企业、个人、国家共同参与的社会保障模式,我国的社会保障发展还在初级阶段,相比西方福利国家社会保障由摇篮到坟墓的转变,我国的社会保障还处于发展的雏形阶段,我国社会保障发展任重而道远。

纵观西方三大流派争论的核心内容:效率与公平、政府与市场、权力与责任,我国当前社会保障的发展,应该坚持效率优先、底线公平原则,强化政府机制、个人责任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

参考文献:[1]国家计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中国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方向[Z].北京:国家计委,2001.[2]郑功成.社会保障学——理念、制度、实践与思辨[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11.[3]郑秉文,和春雷.社会保障分析导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3.[4]杨燕绥,张曼.社会保障内涵再认识[J].社会保障研究,2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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