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节水灌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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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灌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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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93.160DB11 CCS P 57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 XXXX—XXXX代替 DB 11/T558-2008节水灌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Acceptance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quality ofwater-saving irrigation engineering(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征求意见稿)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11/T XXXX—XXXX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基本规定 (2)5 材料与设备 (2)6 水源及附属工程 (3)7 管道工程 (9)8 渠道工程 (13)9 田间工程 (14)10 雨水集蓄利用工程 (15)11 验收 (15)12 工程移交与遗留问题处理 (18)附录A(资料性)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划分表 (20)附录B(资料性)自检记录 (21)附录C(资料性)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22)附录D(资料性)工程验收应提供的资料清单 (23)附录E(资料性)工程验收备查资料清单 (24)附录F(资料性)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 (25)附录G(资料性)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 (27)附录H(资料性)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内容要求 (30)附录I(资料性)竣工验收鉴定书格式 (31)IDB11/T XXXX—XXXXII 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11/T558-2008《节水灌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与DB11/T558-200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3);b)更改了“水源工程”的内容(见6,2008年版的5);c)更改了“管道工程”的内容(见7,2008年版的6);d)更改了“渠道工程”的内容(见8,2008年版的7);e)删除了“雨水集蓄利用工程”的内容(见2008年版的9);f)更改了“验收”的内容(见10,2008年版的10);g)增加了“工程移交与遗留问题处理”(见11);h)更改了“附录A”(见附录);i)增加了“附录B~附录I”(见附录);本文件由北京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口。

DB11T 721-2010 节水灌溉技术导则

DB11T 721-2010 节水灌溉技术导则

ICS65.020.01B01备案号:28407-2010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 721—2010节水灌溉技术导则Technical guideline for water-saving irrigation2010-06-28发布2010-10-01实施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总则 (1)4 水源工程 (2)5 输配水工程 (2)6 田间节水灌溉技术 (2)7 农艺节水技术 (3)8 节水管理技术 (3)附录A(资料性附录)畦、沟灌溉技术参数 (4)参考文献 (5)前言为提高农业节水技术与管理水平,减少农业用水量,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水务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水利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洪禄吴文勇杨胜利郝仲勇许翠平刘春明廖平安马福生张少文祁兴会宝哲尹世洋原桂霞史海波张晓晖节水灌溉技术导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节水灌溉水源工程、输配水工程、田间节水灌溉技术、农艺节水措施及管理节水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辖区的节水灌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T 20203 农田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 20922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农田灌溉用水水质GB/T 50085 喷灌工程技术规范GB 50288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T 50485 微灌工程技术规范SL 18 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 236 喷灌与微灌工程技术管理规程SL/T 246 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SL 267 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术规范DB11/T 556 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管理规程DB11/T 558 节水灌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11/T 740 再生水农业灌溉技术导则3 总则3.1 节水灌溉包括非常规水源利用、减少灌溉输配水损失、提高农田灌溉水有效率、推广农艺节水措施、加强管理。

灌溉工程的验收规范

灌溉工程的验收规范

仪器检测法
总结词
利用专业仪器和设备对灌溉工程进行检测,以获取更准确的数据和判断工程质 量。
详细描述
仪器检测法涉及使用各种测量工具和设备,如压力表、流量计、水位计等,对 灌溉工程的流量、压力、水位等参数进行测量和校验,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设计 要求。
运行测试法
总结词
通过实际运行灌溉工程,检查其各项功能是否正常,并评估 工程性能。
现场检查与测试
按照验收计划对灌溉工程进行现场检 查和必要的测试,确保工程的质量和 运行效果。
提交验收报告
验收委员会应根据现场检查结果编写 验收报告,对工程是否合格作出结论 ,并提出改进意见收内容
检查灌溉水源是否充足、稳定,满足灌溉需求。
验收标准
水源水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无污染、无杂质 。
提高灌溉效益
合格的灌溉工程能够更好地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提高灌溉效益和 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维护农民权益
通过验收,可以保证灌溉工程的正常运行,为农民提供更好的灌溉 服务,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验收的依据和标准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验收工作应遵循国家有关水利工 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确保工程建 设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对于未达到验收合格标准的工程,应进 行整改、修复或重建,直至满足要求。
VS
改进建议
针对工程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的 改进措施和建议,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
后续工作安排与建议
后续工作安排
明确工程运行管理、维护保养、监测评估等方面的责任主体和工作计划。
长期监测与评估
建立长期监测与评估机制,定期对工程进行安全鉴定和效益评估,确保工程长期稳定运行。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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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涉水事务验收管理细则2.0

北京市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涉水事务验收管理细则2.0

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涉水事项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涉水事项验收管理,监督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批复事项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北京市水土保持条例》、《北京市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涉水事项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涉水事项验收工作,验收内容应与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及其批复文件确定的控制性要素基本一致,包括供水设施、排水设施、污水处理与再生水利用设施、雨水控制与利用设施、水土保持设施以及其他设施(以下统称“涉水设施”)的验收。

第三条[验收分类与材料]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涉水事项验收采用建设单位自验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抽验相结合的方式。

建设单位自验合格且在项目运行或使用前,应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同时提交验收材料。

验收材料包括:建设项目前期审批文件、设计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监测报告、设备说明及证书、自验报告以及其他验收需要的材料。

对于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同时提交变更材料。

发生重大变更,且未经许可的,不予验收。

第四条[抽验方式]水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验收申请实行抽验制度。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3个工作日内告知是否须组织水影响评价涉水事项验收。

对无须验收的建设项目,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在10日内办结备案手续。

须验收项目应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且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或者使用,其余项目需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对验收材料备案并出具验收备案手续后方可投入运行或者使用。

否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四条和《北京市水土保持条例》第三十四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处理。

第五条[抽验比例]项目年取用新水量不小于50万立方米或者挖填土石方量不小于50万立方米的100%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项目年取用新水量小于50万立方米大于10万立方米或者挖填土石方量小于50万立方米大于10万立方米的,抽验率应不低于20%(每5个项目验收1个);其余项目不组织验收。

降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表格)

降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表格)

北京市建设工程技术企业标准QB编号:QGD-013-2005备案号:JQB-053-2005轨道交通降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al quality acceptanceof groundwater lowering engineering2005-08-01 发布 2005-09-01 实施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附录A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A.0.1 降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按检验批进行,各种降水方法每个检验批的井点数量可按表A.0.1的要求进行;检验批的划分应与轨道交通土建工程施工段相符合,当井数少于表A.0.1的规定的检验批抽检井数要求时应全数检验。

表A.0.1 检验批划分A.0.2降水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按表式C7-8-1~表式C7-8-8填写记录。

附录B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B.0.1降水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并按表式C7-9填写记录。

附录C 降水记录表C-1 管井降水记录表工程名称工程里程观测时间年月日时分施工单位班组别注:记事内容包括水泵运转及边坡稳定等情况工程名称工程里程降水泵房编号机组类别及编号: : 注:观测孔水位读数一栏,如井孔多时可根据实际数量增列其序号工程名称工程里程降水泵房编号机组编号运转停运维修井点开根停根观测日期:始年月日至年月日工程负责人:注:1 记事包括换工作水时间、工作水含泥量、真空度、基坑边坡稳定及井点系统运转情况表。

1观测水位读数一栏,如井孔多时可根据实际数量增列其序号本标准用词说明一、执行本标准条文时,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在执行中区别对待。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水利灌溉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水利灌溉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施工材料不合格
使用劣质材料导致工程质量下降。
施工工艺不规范
未按标准工艺进行施工,影响工程质 量。
施工进度延误
工期安排不合理或现场管理不善导致 工程进度延误。
施工现场安全问题
安全措施不到位,易引发安全事故。
施工后的维护问题
设备维护不当
系统运行不稳定
设备未定期保养和维护,导致设备故障。
质量记录
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记录进行整理 和归档,以便后期追溯和查询。
施工后的质量控制
验收程序
按照规定的验收程序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 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质量评估
对整个工程的质量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 进措施。
后期维护
提供工程竣工后的维护和保养指导,确保工程长期稳 定运行。
04
水利灌溉施工常见问题及 解决方案
除常规的文件和现场检查外,还需进行跨国界的协调与沟通,确保不同国家间的水利灌溉 工程标准和质量要求得到统一。同时,需进行长期监测和维护的规划。
验收结果
通过验收,工程质量和效果得到各方认可,但跨国界协调过程中存在一些文化和法律差异 ,需进一步沟通和协商。
感谢观看
THANKS
验收结论
根据验收情况,给出合格或不 合格的结论,对不合格部分提
出整改意见。
验收内容
基础工程
检查基础开挖、混凝土 浇筑等是否符合设计要
求。
管道工程
检查管道材料、连接方 式、埋深等是否符合规
范。
泵站工程
检查泵站主体结构、电 气设备、控制系统等是
否正常运行。
验收资料
审查施工过程中的技术 资料、质量检测报告等
验收内容

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版

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版
北京市建委科教处 2005 年 8 月 10 日
目次
1 总 则........................................................................................ 1 2 术 语........................................................................................ 2 3 基本规定...................................................................................... 4
2005-08-01 发布
2005-09-01 实施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前言
为了加强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统一新建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 有限公司组织北京交通大学和参与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设 计、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编制完成了《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标准(土建工程篇)》。
《轨道交通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是《轨道交通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土建工程篇)》的专项标准之一。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为: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地下结构防 水工程、高架区间桥面防水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厕浴间防水工 程、注浆工程、分部工程验收。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结合工 程实践,注意积累资料、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 本标准由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编写组负责具体 解释。 主编单位: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3.1 一般规定............................................................................. 4 3.2 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划分......................................... 7 3.3 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9 3.4 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10 4 地下结构防水工程.................................................................... 13 4.1 混凝土结构自防水............................................................. 13

果园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

果园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

DB11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DB11/T xxx- 2018果园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 guideline for orchards water-saving irrigation engineering(征求意见稿)2018— xx — xx 发布2018- xx- xx 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ICS xx x x x L xx备案号:xxx — xxx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总则25 工程规划 (2)5.1 规划原则 (2)5.2 规划要求 (2)6 工程设计 (2)6.1 一般规定 (2)6.2 设计参数 (2)6.3 设备选型 (3)6.4 管网设计 (4)7 工程建设与管理 (4)7.1 工程施工与试运行 (4)7.2 工程验收 (4)7.3 工程管理 (4)为提高果园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水平,提高灌溉水利用率和利用效率,增加农业效益,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文勇许迪龚时宏廖人宽杨林林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果园节水灌溉工程规划、设计及建设与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内的果园节水灌溉工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以下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T20203 农田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50085 喷灌工程技术规范GB50288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T50363 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50485 微灌工程技术规范SL/T246 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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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铁量小于0.4mg/L、总硫化物含量小于0.2mg/L的要求。 5.1.3 井台应高出井口地面 0.2m 以上。 5.2 水池 5.2.1 水池验收,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
a) 水池尺寸测量记录; b) 混凝土抗压、防渗、防冻试验资料和浇筑、养护记录; c) 防水层、止水带、预埋管、预埋件等施工检验记录; d) 回填土密实度记录; e) 水池满水试验记录; f) 水池质量评定资料。 5.2.2 水池防护栅栏等安全防护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5.2.3 水池施工质量应符合 DB11/T 469 的规定。 5.3 泵站 5.3.1 泵站工程验收,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 a) 泵站地基和基础、二期混凝土等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2008-11-01 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源自1/T 558—2008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基本规定...........................................................................................................................................................1 4 材料与设备.......................................................................................................................................................1 5 水源工程...........................................................................................................................................................2 6 管道工程...........................................................................................................................................................3 7 渠道工程...........................................................................................................................................................5 8 田间工程...........................................................................................................................................................6 9 雨水集蓄利用工程...........................................................................................................................................6 10 验收.................................................................................................................................................................7 附录 A(资料性附录)单位、分部和单元工程划分表 ...................................................................................9 参考资料.............................................................................................................................................................10
1
DB11/T 558—2008
4.1.4 材料与设备到货后,应及时对照供货合同验收。对批量购置的主要材料,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见 证取样检测。 4.1.5 材料与设备的存放应符合有关防火、防潮、防冻、防爆、防腐和防老化等要求。 4.2 喷灌设备 4.2.1 喷头应有型号和喷嘴直径等明显标识;转动部分及换向机构灵活,部件齐全、牢固,摇臂弹簧 松紧适度。 4.2.2 给水栓上阀体与下阀体之间的连接应可靠,并能在调节范围内进行调节。 4.2.3 喷灌机组的外露转动部件应有可靠的防护装置,并设有预防事故标志和安全警示符号,使用说 明书对预防事故内容应有明确规定。 4.3 微灌设备 4.3.1 滴灌管(带)包装标签应包括公称直径、滴头间距、额定流量、额定工作压力和壁厚等。 4.3.2 滴灌管(带)最小壁厚不小于规定壁厚的 90%,灌水器间距相对于规定值的偏差不大于 5%。 4.3.3 过滤器外壳应有清晰、耐久的水流方向标识;筛网过滤器应有网孔基本尺寸的标识;砂石和叠 片式过滤器应有滤料级配或相当于网孔基本尺寸的标识。 4.4 自动控制设备 4.4.1 电磁阀工作电压应为安全电压;利用电控装置启闭电磁阀 20 次,工作应可靠。 4.4.2 接通控制器电源,逐项检查控制器的设置和调整功能,系统连接后控制器应能准确无误地进行 各项设置和调整。
ICS 93.160 P 57 备案号:XXXXX—2008
北京


DB
方标准
DB11/T 558—2008
节水灌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Acceptance code for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saving water irrigation project
2008-07-24 发布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 50085 喷灌工程技术规范 GB 5015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 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8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9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35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 50265 泵站设计规范 GB 50296 供水管井技术规范 GBJ 141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203 砖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DL 5061 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 SL 56 农村水利技术术语 SL 223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DB11/T 469 村镇集中式供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I
DB11/T 558—2008
前言
为加强节水灌溉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范节水灌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提高节水灌溉工程质量,特 编制本标准。
SL 56—2005 所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本标准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北京市水利水电技术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万澎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孟、龚时宏、何浩、赵福生、窦以松、毕小刚、孙凤华、杨进怀、张锦明、 王万鹏、廖平安、孙青松、刘春明、刘群昌、郭强、刘栋、胡明罡、高福栋、田金霞、魏恒文、周良臣、 李晓亮、毛德发、张胜利、唐丽、李宏训。
米顶角倾斜度不超过2º,方位角无突变; b) 井孔直径不小于设计孔径20mm,孔深偏差不超过设计孔深的±2‰; c) 井管无残缺、断裂、弯曲等缺陷; d) 过滤管安装位置允许偏差宜为±300mm; e) 洗井完毕后,井底沉积物厚度小于井深的5‰; f) 抽水试验应符合 GB 50296 的规定; g) 水质应符合GB5084的规定。用于微灌的水质尚应满足pH值为5.5~8.0、总含盐量小于2000mg/L、
收合格后,应有验收资料。
4 材料与设备
4.1 一般规定 4.1.1 各种材料、构件和设备的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应符合《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建设部2004年第218号公告)的规定; b) 应符合水利、建筑、化工、环保和卫生等有关行业技术要求; c) 机电设备应符合设计和安全要求。 4.1.2 材料与设备采购应符合程序,采购合同中应明确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 4.1.3 应查验产品说明书、质量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装配图、控制原理图和使用维护要求等文件 是否齐全,对涉及人身安全的产品应有生产许可证或通过其他相应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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