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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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5篇)

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5篇)

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安全管理,真正做好安全工作,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结合本项目部具体情况,特制定生活区安全措施。

一、生活区的搭建必须符合当地的气候特点,必须防雨、防风,生活区周围排水顺畅。

二、生活区尽可能形成院落,尽量作到全封闭,留一门出入,有利于防盗。

三、职工食堂要整洁明亮,要有单独的操作间,烧煤的锅灶必须有烟窗排烟,夏季要安装纱门、纱窗,以防苍蝇等进入。

剩饭、剩菜要集中处理。

四、生活区用电必须按规范要求,线路架设整齐,导线要有良好的绝缘,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源。

电路安装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

五、厕所要建在适当的位置,粪池要进行覆盖,要经常打扫卫生。

六、要做好防火工作,生活区要配有消防设施。

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生活区的安全管理,确保居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在居住区内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条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生活区的居民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安全的社区环境。

第四条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的原则是全面、综合、预防为主、主动防御、依法管理。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五条生活区内的安全责任主要由以下几方面承担:1. 居民个人:居民要自觉遵守社区规定,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2. 物业管理方:物业管理方要提供安全的居住环境,并组织居民参与安全活动;3. 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要协调相关部门,推动安全工作的开展,并解决居民安全问题;4. 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要加强对生活区的巡逻防控,维护居民的安全。

第六条物业管理方应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个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考核。

第七条居委会应每年组织一次安全巡查,并将巡查的情况及时上报物业管理方和公安机关。

第八条公安机关应建立健全生活区的监控系统,加强对疑似违法犯罪行为的监控和打击。

第九条公安机关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

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

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篇一」为保证全体职工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生活,特制定本规范,望全体职工认真遵守执行。

1、生活区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危险品,各办公室、宿舍、食堂设专人负责。

2、办公室、宿舍所有床罩不得随意移动改变位置,必须保证1米宽的安全通道3、办公室、宿舍不得存放气瓶等危险品,宿舍、办公室通道不得随意占用或封堵。

4、宿舍、办公室、食堂内不准存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危险品及易挥发有毒气体材料,防止燃烧、爆炸或有害气体的伤害。

5、宿舍、办公室、食堂内严禁使用电热毯、电炉、电饭锅、电热杯、热得快及大灯泡或碘钨灯、禁止把36v转换220v变压方法用电等,危险电气,防止触电和火灾。

6、宿舍、办公室、食堂严禁明火采暖,照明等或点蜡烛等。

7、严禁食堂、仓库内住人,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食堂液化气罐不得存放屋内,应存放室外使用防止泄气造成爆炸或火灾。

9、宿舍职工禁止坐在床上或躺在床上吸烟和在宿舍、办公室做饭。

希望广大干部认真执行,对违章纠正不改者,罚款100-500元,情节严重者赶出施工现场,产生严重后果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篇二」1、学校的重点部位、场所主要在电脑室、语音室、仪器室、实验室、图书室、体育室、食堂、教师办公室等。

师生生活区的重点部位在师生宿舍。

2、把好门卫关。

除本校师生及教师家属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校园,有特殊情况的经门卫同意登记后方可进校。

外来人员需住校的报学校同意后方能在校住宿,教师及家属不得随意接纳。

3、在电脑室、语音室、仪器室、实验室、图书室、体育室、食堂、教师办公室、师生宿舍等学校重点部位、场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主管人员负责制,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学校护校队、巡逻队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查、监管力度,严防事故发生。

4、鉴于校园内坎多,踏步多,要以班级为单位做好师生在校活动的安全教育,严禁学生追赶、拥挤、玩危险游戏等,坚持行人靠右行的原则,防止事故发生。

管理人员生活区管理制度

管理人员生活区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管理人员生活区的管理,提高生活区的生活质量,保障管理人员的生活权益,营造和谐、文明、安全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管理人员的生活区。

三、生活区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生活区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用电安全等,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2. 文明有序:倡导文明行为,维护公共秩序,营造和谐、温馨的生活氛围。

3. 生态环保:注重环境保护,倡导绿色生活,提高生活区的环境质量。

4. 互帮互助:倡导团结友爱,相互关心,共同维护生活区的和谐稳定。

四、生活区管理制度1. 入住规定(1)管理人员需凭有效证件办理入住手续,领取钥匙。

(2)入住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2. 用电安全(1)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得在室内使用大功率电器。

(2)使用电器时,注意防止过载、短路等安全隐患。

3. 消防安全(1)生活区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室内吸烟。

(2)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4. 食品安全(1)严禁在生活区内饲养宠物,保持室内卫生。

(2)严禁在生活区内私自加工、销售食品。

5. 环境卫生(1)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定期清理垃圾。

(2)不得在生活区内乱贴乱画,破坏公共设施。

6. 社区秩序(1)遵守社区管理规定,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2)禁止在生活区内进行噪音扰民行为。

7. 社区活动(1)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类活动,增进邻里感情。

(2)关心社区建设,为社区发展献计献策。

五、奖惩措施1. 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给予表扬和奖励。

2. 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责令整改等处罚。

3. 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生活区管理规章制度

生活区管理规章制度

生活区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生活区指的是一个由多个住户共同居住并分享基础设施和公共空间的区域。

为了维护生活区的良好秩序,保障住户的正常生活和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生活区内的所有住户,包括产权人、租户以及租客等。

第三条住户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共同维护生活区的和谐环境。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的修改需经生活区半数以上住户的同意,并经生活区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五条生活区管理委员会是由住户组成,负责监督生活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协调住户之间的关系,维护生活区的秩序。

第二章住户权利和义务第六条住户有享受生活区公共设施和服务的权利,应当根据生活区管理委员会的安排和要求使用和维护公共设施。

第七条住户有享受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的权利,应当自觉保持自己的居住环境整洁。

第八条住户有享受和谐邻里关系的权利,不得对邻居进行干扰和侵犯。

第九条住户有向生活区管理委员会提出合理建议和要求的权利,有参与管理委员会工作的权利。

第十条住户应当遵守生活区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委员会的指挥,不得损害生活区的利益和形象。

第十一条住户应当自觉参与生活区的公共事务,积极参加社区活动,共同建设美好生活环境。

第十二条住户应当自觉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影响生活区的社会稳定。

第三章生活区管理第十三条生活区的管理委员会定期进行巡查,维护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处理住户的投诉和纠纷。

第十四条生活区的管理委员会组织居民会议,听取住户的意见和建议,制定生活区的发展规划和管理方案。

第十五条生活区的管理委员会定期公布生活区的管理制度和服务内容,接受住户监督和评价。

第十六条生活区的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及时了解住户的需求和意见,做好宣传和交流工作。

第十七条生活区的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防范措施,保障住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八条生活区的管理委员会应当组织常规的文明行为和法制教育,提高住户的文明素质和法治意识。

第十九条生活区的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住户的投诉和纠纷。

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

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生活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活区的和谐稳定,确保生活区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生活区内所有居民、住户、工作人员以及来访人员。

三、安全责任1. 生活区安全管理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 生活区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各部门、各岗位明确安全责任。

3. 居民应自觉遵守本制度,积极配合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四、安全管理措施1. 入住管理(1)入住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登记个人信息。

(2)禁止将生活区出租给无合法身份证明的人员。

2. 安全设施管理(1)生活区内的消防设施、安全通道、应急照明等设施应保持完好,定期检查,确保正常使用。

(2)禁止擅自改动、拆除、遮挡消防设施和安全通道。

3. 消防安全管理(1)生活区内禁止使用明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3)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4. 交通安全管理(1)生活区内车辆停放应规范,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

(2)禁止驾驶无牌无证、酒后、疲劳等违规车辆。

5. 安全巡查(1)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生活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6. 突发事件处理(1)发生火灾、盗窃、伤害等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迅速处置。

(2)保护现场,协助警方调查,协助受伤人员救治。

五、违规处理1. 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并要求整改。

3. 对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可依法予以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生活区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七、宣传教育1. 生活区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安全意识。

2. 鼓励居民参与安全管理,共同维护生活区安全。

公司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公司生活区的安全,维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和谐、安全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活区内所有员工、家属以及来访人员。

三、安全管理职责1. 公司生活区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本制度,并监督实施。

2. 生活区管理员负责具体实施本制度,负责生活区的日常安全管理。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在生活区的安全负责。

4. 所有员工、家属及来访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

四、安全管理措施1. 生活区入口管理(1)设置门卫,负责对进入生活区的人员进行登记、核查,确保外来人员的安全。

(2)对来访人员进行身份核实,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生活区。

2. 安全用电(1)生活区内的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2)定期检查生活区内的电器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加强员工用电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 消防安全管理(1)生活区内设置消防设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2)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3)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4)禁止在生活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物品等。

4. 防盗安全(1)加强生活区内的巡逻,确保生活区内治安稳定。

(2)对生活区内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监控,防止盗窃事件发生。

(3)加强员工防盗安全教育,提高员工防盗意识。

5. 疫情防控(1)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做好生活区内的消毒、通风等工作。

(2)加强员工疫情防控教育,提高员工疫情防控意识。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积极维护生活区安全的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生活区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生活区管理制度细则

生活区管理制度细则

生活区管理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生活区的管理秩序,营造一个和谐、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保障居民的正当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活区管理制度细则适用于所有居住在生活区内的居民。

第三条生活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负责生活区管理和服务工作的组织,负责制定和管理生活区管理制度细则。

第四条生活区居民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生活区规定,自觉维护生活区的公共秩序和环境。

第五条生活区居民应当积极参与生活区管理工作,共同营造和谐、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

第六条生活区居民有权对生活区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且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有权进行批评和制止。

第七条生活区居民应当相互尊重,友善相处,不得有歧视、侮辱、攻击他人的言行。

第八条生活区管理委员会应当保护居民在生活区内的合法权益,推动居民自治,加强居民与管理委员会的沟通交流。

第二章:居民权利和义务第九条生活区居民有权享有安全、健康、文明的居住环境,有权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对管理不当的行为进行举报。

第十条生活区居民有义务遵守生活区管理规定,不得干扰生活区的正常秩序,不得损坏生活区的公共设施和环境。

第十一条生活区居民有义务维护生活区的公共秩序和安全,不得从事危害他人利益或生活区利益的行为。

第十二条生活区居民有义务定期参加生活区组织的公益活动、社区服务和社区管理工作,积极参与生活区建设、管理、卫生和环保等方面的工作。

第十三条生活区居民有义务保护环境,不得乱扔垃圾、污染环境,要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和环境保护工作。

第十四条生活区居民有义务尊重邻里和睦,与邻居和谐相处,不得有损邻里和谐的行为。

第十五条生活区居民有义务保密生活区内的相关信息,不得擅自泄露他人隐私,不得擅自传播谣言或破坏社会稳定。

第三章: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利第十六条生活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生活区管理制度细则,并保障其严格执行。

第十七条生活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居民自治,推动居民自治,并负责处理生活区内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生活区管理制度

生活区管理制度

生活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活区的管理,维护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安全,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生活区是指集中居住的区域,包括小区、单元楼、楼栋、单元等。

所有在生活区内居住的人员都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生活区的管理应依法合规,尊重居民的意愿,公平公正,科学高效。

第四条生活区的管理单位应履行管理职责,做好相关的日常维护和服务工作,确保生活区的安全、整洁和良好的居住环境。

第二章居民权益第五条居民有享受安全、健康、文明的居住环境的权益,有参与生活区管理的权益,并有权了解生活区管理的有关信息。

第六条居民有权对生活区管理单位提出合理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在法律、法规和本管理制度的范围内,有权依法参与生活区的管理和监督。

第七条居民有义务遵守生活区管理规定,积极配合生活区管理单位开展日常工作,协助保持生活区的安全和秩序。

第八条居民有义务妥善保管自己的财产,并不得损害他人财产的安全。

第三章生活区管理单位的职责第九条生活区管理单位应落实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定,依法履行管理职责,确保生活区的正常运行和居民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生活区管理单位应及时公布生活区管理制度和规定,确保居民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生活区管理单位应做好生活区的日常维护和服务工作,及时处理居民的反映和投诉。

第十二条生活区管理单位应加强安全管理,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居民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居民有权了解生活区的管理规定、管理费的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并有权了解相关的维修和服务事项。

第十四条居民有权参与生活区管理的决策过程,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并依法行使相关的权益。

第十五条居民有义务遵守生活区的管理规定,共同维护生活区的良好环境和秩序。

第十六条居民有义务按时交纳生活区管理费,并根据规定合理使用公共设施和资源,不得浪费或滥用。

第五章违规处罚和争议解决第十七条对于违反生活区管理规定的居民,生活区管理单位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限制使用等。

生活区的安全管理制度

生活区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生活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生活秩序,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生活区内的所有宿舍、公寓、食堂、教学楼、实验室等生活设施和公共区域。

三、安全责任1. 生活区安全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校长具体负责,生活区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 各部门、各班级负责人对本部门、本班级的生活区安全工作负总责。

3. 生活区居民应自觉遵守本制度,积极配合安全管理工作。

四、安全管理措施1. 安全教育(1)定期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

(2)利用宣传栏、海报等形式,普及安全知识。

2. 安全检查(1)定期对生活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2)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责任人立即整改,并跟踪落实。

3. 防火安全(1)严禁在宿舍、公寓等生活区域使用明火、电热器具等违规电器。

(2)加强消防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3)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居民的应急处理能力。

4. 防盗安全(1)加强门禁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定期检查门窗、锁具等设施,确保安全。

(3)提高居民防盗意识,妥善保管个人财物。

5. 食品安全(1)食堂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规操作,确保食品卫生。

(2)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定期进行卫生检查。

(3)加强对食品原料的采购、储存、加工等环节的监督。

6. 健康安全(1)加强生活区环境卫生管理,定期进行消毒、除虫。

(2)加强对生活区设施设备的维护,确保居民健康。

五、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单位,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生活区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

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

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完善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生活区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生活区的安全环境,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生活区建筑及设施安全管理1. 生活区内的建筑及设施包括住宅、公共设施、绿化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建筑安全规范,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使用。

2. 生活区建筑内的电气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严禁私拉乱接、超负荷使用等行为。

3. 生活区内的燃气设施必须定期检查,消防通道必须畅通,严禁私拉乱接燃气管线。

4. 生活区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杂物,以确保疏散逃生时的安全。

第三章生活区环境及公共秩序管理1. 生活区内的环境卫生必须保持整洁,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严禁乱倒垃圾、乱丢烟蒂等行为。

2. 生活区内的公共场所必须保持良好秩序,严禁大声喧哗、赌博等违法违规行为,传播淫秽色情信息。

3. 生活区内的绿化植物必须得到妥善养护,严禁破坏花草树木,乱涂乱画。

第四章生活区安全防范管理1. 生活区内必须设立专门的安全防范岗位,定期巡逻,维护生活区的安全。

2. 生活区内的公共设施必须配备完善的安防设备,如监控摄像头、警报器等,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异常情况。

3. 生活区内的入口和出口必须设置报警装置,实施严格的出入管理制度,陌生人必须经过居民确认方可入内。

第五章突发事件处理1. 生活区内发生火灾、爆炸、泄漏等突发事件时,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居民疏散,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救援。

2. 生活区内发生盗窃、打架、扒窃等违法行为时,必须立即报警处理,确保安全秩序。

3. 生活区内发生自然灾害时,必须及时通知居民避险,做好防护措施,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六章安全管理责任制1. 生活区内必须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安全检查,及时纠正安全隐患。

2. 生活区内各部门、各岗位必须明确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3. 生活区内的居民必须遵守安全管理制度,自觉维护生活区的安全秩序,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上报。

生活区管理制度

生活区管理制度

生活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生活区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提高生活区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生活区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生活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生活区管理范围生活区包括住宅楼、商业楼、学校、医院、办公楼等生活区域。

第三章生活区管理责任主体1. 生活区业主(或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生活区共同部分,维护公共秩序。

2. 生活区物业公司:承担生活区日常管理工作,维护生活区设施设备。

3. 生活区居民:遵守生活区管理制度,共同维护生活区的和谐环境。

第四章生活区管理制度1. 生活区入住规定:凡在生活区内居住的居民,必须依法申请入住,如实填写个人资料,并按规定缴纳管理费用。

2. 居民生活行为规范:居民在生活区内的生活行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生活区规定,严禁损坏公共设施,扰乱公共秩序,进行非法活动。

3. 生活区安全管理:生活区要定期检查电器设备和消防设施,加强巡逻防范,确保生活区的安全。

4. 生活区卫生管理:居民需要保持生活区内的卫生,不得乱倒垃圾,不得在公共区域乱涂乱画。

5. 生活区环境保护:居民需爱护环境,不得随意砍伐绿化植物,不得乱倒垃圾,不得破坏生活区绿化景观。

6. 生活区安全防范:居民需加强安全意识,如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警,避免无谓伤害。

7. 生活区费用管理:生活区费用应按规定交纳,如有问题可向物业公司投诉,由物业公司处理。

8. 生活区服务管理:生活区必须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如供水、供电、供暖等,确保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9. 生活区交通管理:生活区内的交通应遵守交通法规,不能随意乱停乱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10. 生活区绿化管理:生活区内的绿化应按规定定期修剪,保持整洁美观。

第五章管理机构生活区管理委员会是生活区管理的组织形式,由生活区业主或委员会选举产生,负责协调生活区管理事务,维护生活区的整体利益。

第六章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解释权归生活区管理委员会所有。

幼儿园生活区的管理制度

幼儿园生活区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确保幼儿园生活区的秩序,提高幼儿的生活自理能力,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全体幼儿、教职工及生活区工作人员。

三、管理制度1. 生活区布局(1)生活区应设置在通风、明亮、安全的地方,远离厕所、厨房等污染源。

(2)生活区应分为卧室、洗漱区、活动区、储物区等,各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2. 卫生管理(1)生活区应保持整洁,每日进行清扫,每周进行大扫除。

(2)幼儿生活用品(如床单、被褥、毛巾等)应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

(3)洗漱区应配备足够的水源、洗漱用品,并确保水源安全、清洁。

3. 安全管理(1)生活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幼儿注意安全。

(2)生活区内的电器、插座等设施应定期检查,确保安全。

(3)生活区内的窗户、阳台等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防止幼儿坠落。

4. 生活自理能力培养(1)幼儿在生活区内应学会自己整理床铺、洗漱、穿衣等基本生活技能。

(2)教师应定期组织幼儿进行生活自理能力比赛,激发幼儿的生活自理兴趣。

(3)家长应积极配合幼儿园,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自理习惯。

5. 教职工职责(1)生活区工作人员应负责生活区的日常管理,确保生活区秩序井然。

(2)教师应关注幼儿在生活区的表现,及时发现并纠正幼儿的不良习惯。

(3)家长应关注幼儿在生活区的表现,与幼儿园共同培养幼儿的生活自理能力。

6. 检查与考核(1)幼儿园应定期对生活区进行检查,确保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予以纠正,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四、附则1. 本制度由幼儿园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五、奖励与惩罚1. 对认真执行本制度,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个人和集体,给予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通过以上制度,我们旨在为幼儿营造一个安全、舒适、有序的生活环境,培养他们良好的生活习惯,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奠定基础。

行政单位生活区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生活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单位生活区的管理,保障职工的生活秩序和居住环境,提高生活品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行政单位内部生活区的所有职工及其家属。

第三条生活区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生活区的和谐稳定。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生活区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生活区管理制度,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第五条生活区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生活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六条生活区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生活区职工进行思想教育和生活指导,提高职工的生活素质。

第三章入住与退住管理第七条职工申请入住生活区,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入住。

第八条入住职工应遵守生活区管理规定,爱护公共设施,保持居住环境整洁。

第九条职工因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需退住生活区,应提前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办理退住手续。

第四章日常管理第十条生活区实行门禁制度,职工持有效证件进出生活区。

第十一条生活区内禁止饲养宠物,如有特殊情况需饲养,需经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生活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楼道、公共区域堆放杂物。

第十三条生活区内禁止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生活区内禁止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第五章公共设施管理第十五条生活区内公共设施由管理部门负责维护和管理。

第十六条公共设施损坏,职工应及时报告管理部门,管理部门应及时修复。

第十七条职工使用公共设施时,应爱护设施,不得恶意损坏。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八条职工违反本制度规定,管理部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责令整改等处理。

第十九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行政单位生活区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行政单位生活区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

员工生活区管理制度

员工生活区管理制度

员⼯⽣活区管理制度员⼯⽣活区管理制度(通⽤6篇) 在⽇常⽣活和⼯作中,制度使⽤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就是在⼈类社会当中⼈们⾏为的准则。

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编为⼤家整理的员⼯⽣活区管理制度(通⽤6篇),供⼤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员⼯⽣活区管理制度1 第⼀条、本制度适⽤于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员⼯。

第⼆条、住宿须知 1、宿舍内的⼀切物品是为了员⼯所配备,住宿⼈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如恶意破坏者,有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2、⾃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争吵,打架,酗酒。

晚上23点后停⽌⼀切娱乐活动。

3、⾃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习惯、保持好宿舍内外环境卫⽣清洁。

4、离开宿舍时检查⽔、电是否关好,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和造成的危险性。

第三条、公司宿舍住宿⼈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公司的安排,监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内使⽤存放危险品,易燃品和违禁品。

3、使⽤电视,收⾳机或MP3不得妨碍他⼈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的睡眠。

4、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否则出现丢失后果⾃负。

5、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东西,室内设施不准私⾃移动及拆卸。

6、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偷盗及伤风败俗⾏为。

7、提⾼安全意识,注意防⽕防盗。

第四条、消防安全管理 1、⾃觉遵守宿舍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不得私⾃乱拉乱扯电线,插座。

3、宿舍内禁⽌使⽤电炉,电饭锅,电熨头等交流电器。

4、⼈离灯熄、⼈⾛⽔关。

第五条、住宿⼈员发⽣以下⾏为之⼀者、⽴即取消其住宿资格 1、不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者。

2、在宿舍内赌博,⽃殴,酗酒者。

3、蓄意破坏宿舍物品及设施者。

4、有偷盗⾏为者。

5、严重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者。

员⼯⽣活区管理制度2 ⼀、职⼯进⼊⼯地后,必须先到你所去的项⽬部报到,安全培训;然后由项⽬部负责⼈出具证明,写明户籍、年龄、性别、⼯种到⽣活区安排宿舍。

生活区安全措施管理制度

生活区安全措施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生活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活区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生活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生活区内所有居民、商户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提高生活区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居民生活安全、舒适、和谐。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四条生活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并设立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管理。

第五条管委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六条居民、商户及工作人员应遵守本制度,自觉维护生活区的安全秩序。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七条入住管理1. 居民入住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登记。

2. 商户经营需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并办理相关手续。

3. 居民、商户应遵守入住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

第八条安全防范1. 生活区应设置监控摄像头,覆盖主要通道和公共区域,确保监控无死角。

2. 加强门禁管理,实行实名制出入,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

3.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第九条用电安全1. 居民、商户用电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2. 定期检查电路,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配备必要的漏电保护装置,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第十条用气安全1. 居民、商户使用燃气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更改燃气管道。

2. 定期检查燃气设施,确保燃气管道无泄漏。

3. 配备燃气报警器,及时报警处理燃气泄漏。

第十一条防火安全1. 居民、商户应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楼道、公共区域堆放易燃物品。

2.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商户的消防安全意识。

3. 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第四章应急处理第十二条生活区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和程序。

第十三条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急组织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第十四条居民、商户应积极配合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生活区居民的安全和健康,防范各类安全风险,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活区的居民、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其他相关责任方。

生活区指的是居民集中居住的小区、楼栋、单元等。

第三条生活区安全管理工作应当依法、科学、合理进行,坚持预防为主,强化应急管理,全面提升生活区的安全保障水平。

第四条生活区安全管理的原则是全员参与、综合治理、分类管理、风险预防、应急处置、法律保障。

第五条生活区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保证生活区的正常运行和居民的安全。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六条生活区管理公司负责全面组织、协调、监督生活区的安全管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生活区安全工作,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设施和器材。

第七条居民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管理公司规定,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自觉维护生活区的安全和秩序。

第八条居民应当注意生活区内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不得在生活区内从事危险、违法、违规活动。

第九条物业保安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巡逻、监控、安全防范等工作,及时处置各类安全事件。

第十条生活区内的商户和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经营,确保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安全,不得对居民生活造成危害。

第三章安全防范第十一条生活区应当加强对入口、走廊、楼道、电梯等公共区域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二条生活区应当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好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检测工作,确保消防安全。

第十三条生活区应当制定紧急疏散预案,配备疏散器材和应急设备,组织居民进行疏散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第十四条生活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监控,及时预警和处理各类安全事件。

第十五条生活区应当加强对居民的安全教育,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应急知识,组织开展消防、防盗等安全培训。

第四章安全应急第十六条生活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应急机制,配备应急设备和器材,明确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生活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生活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生活区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生活区内所有人员,包括员工、家属及外来人员。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三条生活区安全管理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生活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本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生活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确保本部门生活区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第六条员工应当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七条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1. 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消防演练,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禁止在生活区内燃放烟花爆竹、使用明火,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禁止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

2. 用电安全管理: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宿舍内不得使用高耗电取暖设备,冬季使用电热器必须有安全防火措施。

3. 宿舍安全管理:宿舍内严禁赌博、斗殴、酗酒、男女混居。

爱护生活区内及宿舍内的公用设施及公共财物,恶意损坏需原价赔偿。

4. 外来人员管理:外来人员应登记,办理留宿手续,经项目经理部同意方可借宿,未经许可不准随意入室留宿。

5. 卫生管理:加强食堂、厨房、宿舍的卫生管理,各场室每天清扫1-2次,确保工地环境卫生。

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给水、排水等设施,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确保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6. 防疫工作: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每月对工地消毒2次,加强除四害工作。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八条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九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五章检查与奖惩第十条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国有企业生活区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生活区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生活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企业生活区管理行为,维护企业员工生活秩序,提高员工生活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有企业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所有的生活区,包括员工宿舍、食堂、娱乐设施等。

第三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活区管理机构,明确管理人员及其职责,落实管理责任。

第四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员工生活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自治自律意识,促进员工良好的生活习惯。

第五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六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活区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生活环境的卫生和整洁。

第七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活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员工饮食安全。

第八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活区娱乐设施管理制度,提供丰富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

第二章生活区管理机构第九条国有企业应当设立生活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生活区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十条生活区管理委员会包括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等成员,由企业领导任命产生。

第十一条生活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制定生活区管理规定,规定生活区管理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第十二条生活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生活区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生活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生活区管理档案,记录生活区管理的重要事项。

第三章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第十四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活区安全管理机制,建立安全防范责任制度。

第十五条生活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当负责生活区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生活区应当配置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制定火灾逃生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第十七条生活区应当配备应急物资和设备,建立应急抢修队伍,随时应对突发事件。

第十八条生活区应当建立安全监测系统,及时掌握生活区的安全状况。

第十九条生活区应当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惩。

第四章生活区卫生管理制度第二十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活区卫生管理机制,确保员工生活区的卫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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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生活区管理制度(范本)二O一二年八月目录1、建筑工地生活区管理制度2、工地宿舍及卫生管理制度3、食堂管理制度4、家属探亲制度5、临时探亲访友检查制度6、重点部位防火制度7、防火领导小组职责8、防火领导小组名单9、建筑工地安全防火制度10、食堂防火制度11、厕所管理制度12、浴室管理制度13、集体宿舍制度14、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5、食堂餐具、用品消毒制度16、食堂用品、餐具消毒记录表17、食堂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18、职工食堂从业人员“五病”调离记录表建筑工地生活区管理制度1.全面贯彻国家卫生法规,加强建筑工地卫生管理,将工地卫生管理纳入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做到文明施工。

2.合理分工,责任到人,切实把卫生工作落到实处,营造卫生良好环境。

3.加强食堂、厨房、宿舍的卫生管理,各场室每天清扫1—2次,确保工地环境卫生。

4.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给水,排水等设施,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确保建筑工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5.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每月对工地消毒2次,加强除“四害”工作。

6.全体工作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和烟蒂,严禁往窗外乱扔杂物,严禁在室内、过道内焚烧杂物。

7.在生活区入住者必须到项目安全部报到,凭身份证登记造册,由项目办理上岗证、发放胸卡、床位卡。

8.实行室长负责制,负责室内卫生,严禁室内赌博、斗殴、酗酒、男女混居。

9.必须爱护生活区内及宿舍内的公用设施及公共财物,恶意损坏需原价赔偿。

10.外来人员应登记,办理留宿手续,经项目经理部同意方可借宿,未经许可不准随意入室留宿。

11.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气设备及使用电加热器具。

(电褥子、小太阳等)12.严禁卧床吸烟和乱丢烟蒂,宿舍内严禁烧饭、烧菜。

13.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室内,严禁携带施工工具入室。

14.住宿区内需要配备足够的灭火器,严禁随意挪用、损坏灭火器材。

以上规定望住宿人员认真执行,违反者将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罚。

工地宿舍及卫生管理制度为了健全宿舍清洁卫生及安全用电管理,确保职工住宿安全舒适,有一个良好的休息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每个宿舍必须选定(或班长指定)一名负责人,督促其管理室内的清洁卫生和安全用电等有关事项,确保室内整洁。

2、遵守作息时间,不开天亮灯。

不大声喧哗和戏闹,特别是夜间加班回室时,不影响他人休息。

不赌博或以娱乐为借口的变相赌博。

3、不随意乱倒剩菜剩饭或乱泼废水,自觉遵守项目部规定的“七不”规范。

做好个人卫生,衣物整洁,摆放整齐。

4、不损坏公物,损坏照价赔偿。

有意破坏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5、为了安全起见,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中或灯头上挂钩用电,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条例第八条规定处罚。

6、未经组织审批,严禁任休人随意私装插座或灯头,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条例第七条规定处罚。

食堂管理制度为了加强食堂管理,创造一个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特制订以下制度:1、食堂炊事员应做好自身健康检查后方可上岗,并应做好区域内的清洁工作,讲卫生、“灭四害”。

2、就餐人员买菜须排队,禁止插队。

3、蒸饭一律用饭盒,并放于指定的蒸盒内,严禁乱放乱拿。

蒸饭车内不能蒸菜。

4、开水箱开水只供饮用,为保证开水供应,不准用盆、桶等盛取生活用热水。

5、不准买卖变质、霉变食品,不乱倒剩饭剩菜。

6、搞好食堂主化管理,每日菜名、菜价预先通知,每月公布伙食帐目;听取职工全理化建议,提高伙食质量。

7、就餐时间:早餐:7:00中餐:12:00晚餐:5:30就餐人员应按时就餐,不许提前开饭,就餐时间随季节变动另行通知。

8、以上几条请大家协助自觉遵守,如有违反者,一经查获,罚款10-100元。

家属探亲制度1、本工地职工家属原则上可来工地探亲,工地可给予一定的优惠待遇。

2、来本工地探亲的家属除向门卫登记以外,必须在家属探亲前由职工本人向项目部提出申请,经项目部批准后方可进入工地。

3、家属探亲期一般为半个月,除项目部批准以外,若超过半个月的,项目部将采取措施使其家属离开工地。

4、家属来工地探亲,必须遵守国家法令(包括计划生育)和本工地的规章制度,不准进入施工工地和作业人员攀谈而影响分他人工作,同时也不得参与工地内政。

5、家属来工地探亲,为安全起见,不能随意接插座或用电炉炒菜、烧饭。

若遇特殊情况必须用电时;必须提出申请,报工地负责人批准方可使用。

6、家属来工地职工要上交有关费用。

临时探亲访友人员进场制度1、外来临时探亲访友人员进场时,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进场时身份证要压在门卫间,一般会客均在门卫处。

2、探亲访友人员,在三小时内离场者,经门卫许可办好有关手续方可进入,三小时以上者,必须经保卫科批准。

3、外来探亲访友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在本工地住宿过夜,特殊情况要求在本工地过夜住宿者,上交押金每人100元,并经保卫科批准。

4、进场人员必须按规定内容填写登记表,签写后方可进入,蛮闯门卫,不听劝阻者,每人每次处罚款20-50元,无理取闹者报保卫科处理,情节严重造成后果者移送派出所处理。

重点部位防火制度一、食堂:1、食堂内必须配备十公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2只。

2、食堂必须与施工场所、防火场所、职工宿舍等间距不少于十五米。

3、食堂内柴火,不得堆放过多或过高。

4、食堂内应张挂防火制度及日夜值班巡逻人员。

5、食堂负责人必须每天对食堂内防火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防火领导小组。

二、木工棚:1、木工棚内必须张挂防火制度、禁烟牌。

2、木工棚内每30平方米备置十公升灭不火少于2只。

3、木工棚内必须保持整洁,及时清理废料、木屑等杂物。

4、木工班长必须每天检查落手清及有无职工在木工棚内吸烟或动用明火,对违章职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50元。

三、氧气、乙炔:1、对使用氧气、乙炔,应有严格审查手续。

2、作业时应有监护人。

3、发现违章情况,对违章人进行每次10-50元的罚款。

4、氧气瓶与乙炔瓶放置间距不得少于5米。

防火领导小组职责1、对灭火机等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保证完好使用,药剂应及时调换。

2、上下班前后都应对施工工现场做一次防火安全检查。

3、每日都要有消防组员轮流值班,对每处消防场所进行检查记录并对发现的情况及时提出整改措施,落实到人,及时整改。

4、防火领导小组必须每半个月对施工现场防火场所、消防器材等进行检查。

5、监督职工不得违反防火制度,不得违反操作规程,要求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明火作业必须要有监护人。

防火领导小组(名单职务分工)序号姓名职务分工整个项目的管理1 组长2 副组长3 副组长4 组员5 组员6 组员7 组员8 组员9 组员10 组员建筑工地安全防火制度一、施工现场临时设施:1、厨房、锅炉房、变电间与临时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15米。

2、存放易燃物品的仓库存应单独建筑,并与建筑工程用火作业区保持不小于30米的距离。

3、临时设施区域内,应按规定设有消防通道,宽度不得小于 3.5米,并保持畅道。

4、高压线下,禁止搭建临时设施或堆放易燃材料。

5、临时设施区域的周围,应有围笆,高度不得低于 2.5米。

二、消防设施:1、临时设施区域内,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一般为每100平方米,临时设施放置两只十公升灭火机。

2、临时木工棚油漆间、木材仓库存应配足消防器材,一般每30平方米放置两只十公升灭火机。

3、消防器材应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

4、木工间、油漆间、木材库存等应设置防火制度和防火标志,挂在明显适当的位置。

三、管理和奖罚:1、工地应安排防火负责人。

2、工程项目部经理负责安全防火工作。

3、应有人值班巡逻,监督管理消防设施,负责维修、保养。

4、项目部应每月对工地进行检查考核(二次),对没有发生事故的给予50-100元安全奖。

凡发生一起火警事故的罚款100-200元,发生严重火灾事故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食堂防火制度食堂系重点防火部位,为了搞好食堂的防火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1、食堂环境,炊事员应负责天天打扫,物品堆放整齐。

堆放的柴火不宜过多,以烧一天的柴火为宜,每餐烧好后,应整理好柴草,及时熄灭火种,严禁火种引出。

2、食堂除炊事员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灶火。

3、每餐生活垃圾,必须当时清理掉,用箩筐倒入垃圾箱内。

队部防火领导小组和生活卫生小组每月作一次防火卫生大检查。

4、对食堂炊事员要及时进行防火知识教育,食堂必须按规范配备安全灭火器,并对全体职工进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知识教育。

厕所管理制度为了创建文明工地和国家卫生城市,搞好厕所卫生,提高健康水平,减少疾病,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1、厕所每天至少打扫二次,由专人负责保洁。

2、厕所内不准乱涂乱画,发现一次除擦掉以外,罚款10元。

3、用指定的草纸,不能用报纸,香烟纸及其它不易冲洗的硬质纸,以防止下水道堵塞,如发现每次罚10元。

4、每个职工都有使用和保洁的义务,大便要入沟,不能站在大便坑外小便,以免弄脏蹲坑。

5、每个职工都有监督,检举制止不卫生行为,对举报者给予适当的经济奖励。

6、每个月由生活卫生管理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检查。

浴室管理制度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文明工地,搞好浴室卫生,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浴室要每天及时打扫,由专人负责保洁。

2、每个职工都有使用和保洁的义务,要节约用水。

3、每个职工爱护浴室内的器材,严禁任意拆除。

集体宿舍管理制度为加强职工宿舍管理,以促进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确保职工有一个文明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订如下条例:一、集体宿舍采用“寝室长”负责制,寝室长负责寝室内的日常管理事务,每天安排值日人员对宿舍进行清理、打扫。

二、项目部所有员工均应注意公共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大小便,严禁乱倒剩饭、剩菜、垃圾,保持室内整洁,不乱涂、乱画,爱护公共财物,如有违反给予10-100的经济处罚。

三、工地内严禁用麻将牌、扑克牌等进行赌博或变相赌博,一经发现除没收赌具、赌金外,另处以50-100元每人次的罚款。

四、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如发现每只灯头或插座罚款10元,使用家用电器须经项目部批准,否则除发现没收外,每千瓦处以150元的罚款。

三、严禁躺在床上吸烟,如有发现每人次外以10元罚款。

四、职工家属、亲戚来探亲一律不得留宿于工地,非本处职工不得在集体宿舍过夜,违者罚款10-100元。

五、宿舍个人物品应妥善保管,如发现偷盗行为,除乾地经济处罚外,另送交持法机关处理。

六、除夜间加班外,晚间宿舍熄灯时间不得超过11点。

七、职工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理解,互相帮助。

工地内严禁打架斗殴,凡参与者不论是非均罚款300-1000元。

八、制订文明寝室评比方法,每半月由项目部组织进行一次评比,评出的文明寝室除张挂流支优胜红旗外,每次给予50-100元的奖励。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为搞好饮食卫生,保障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1、食堂炊事员需接受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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