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2015年最新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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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移动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时,如:电风扇、照明灯、电焊机等,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移动。导线要收拾好,不在地面上拖来拖去,以免磨损。
3、在狭小空间或潮湿的部位工作,必须使用安全行灯照明。所使用行灯要有良好的绝缘,灯泡的金属灯口不得外露,引线要采用双芯软线,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特别危险的场所,如锅炉、金属容器内等等,其电压不能超过12V。
总则
第一条:电工作业人员职责
1、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2、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3、电工作业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用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和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制止和及时整改治理完善。
3、保护零线或保护接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并多处做有重接地,所有的电器设备外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4、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坚决不允许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
第三条: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预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1、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止触电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无论是否有电均应视为带电线路。
3、生活区任何人,严禁私自、随意在宿舍内更改、拆卸、安装电源线路、插座、插头等。避免在雷雨天气的环境下使用带电物品。禁止在宿舍内,宿舍之间和室外私拉、乱接电源。
4、严禁在宿舍里使用劣质电器及非安全电器,如电炉、电锅、电热杯、热得快、电热褥、取暖器、电烫斗等电热器具。
第二十条 宿舍内除允许使用的电脑、电视、收录机、手机充电器、节能灯具外,禁止使用其他用电器具行为,违者一经发现,将严格依照公司和项目部的规章制度,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理和处罚,并没收违章物品,
4、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解救应急处置措施。
5、加强生产现场电气线路、电器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及时纠正违规用电行为和整改治理电器设备设施存在的隐患、不符合,确保施工生产用电安全。
6、接线、配盘时应根据设备设施的规格型号选择相匹配功率的线缆、开关及保护装置。
7、所有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严禁违规冒险操作和使用电气设备实施,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项目部。
第十一条 项目部范围内施工现场的照明设施,由各个岗位值班人员负责开和关。损坏的应由值班电工负责维修和维护。具体照明灯的开、关时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决定,杜绝长明灯和能源浪费行为和现象,每发现一次违规行为,将依据公司和项目部的相关规章制度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理或处罚。
1、电焊机使用时应检查电缆绝缘情况,有无破损及烧坏,不用时应及时切断电源。
8、现场电器设备设施的安装、调试、检查、维护参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要求。
9、项目部电气管理人员,负责项目部范围内所有电气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的检查、维护和整改治理,杜绝存在电气隐患。检查治理范围有电气设备设施、线缆的绝缘情况、安全防护情况、接地情况等等。
第五条 安全防护用品设专人保管并负责监督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检测,确保其本质安全,随时处于备用状态,防护用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阴凉的专用柜中。
第六条 电器设备设施检查、检修人员,要加强专业安全知识学习。根据上级和公司的规定、要求,按时参加用电安全知识,用电安全防护知识教育和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训练培训。
2、生活区各宿舍内,杜绝使用大功率的电器设备(电磁炉、电饭煲、电热棒、电炉等),以防线路过载发生火灾。一经发现,将根据公司和项目部的规章制度给予处理或处罚。
附注:大功率电器,所指功率电器是大于1000W以上的电器。
3、小功率电器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以免疏忽导致电器长时间工作造成温度过高而损坏,引发火灾。做到“人走断电”,关闭所有用电器具的电源,避免发生电气意外事故。
2、检修电气设备时应先切断电源,挂好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护。
3、项目部各岗位值班人员,应熟知本岗位的电气设备设施的各个电气设备设施的电源开关位置和控制的设备设施,熟练开关的操作程序。遇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4、岗位值班人员不准用电炉,碘钨灯取暖,不准在工作现场用电气炉具烧饭、烧水。每发现一次违规行为,将依据公司和项目部的相关规章制度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理或处罚。
不准用水冲洗各带电体,如电机、开关盒、线槽等。
4、各线电源开关标识要准确,发生事故时能立即断开。
5、严禁用铁柄毛刷清扫或用湿布擦拭电器开关。凡电器动力设备发生过热现象,应立即停止运转,立即检查。
第十六条如遇到高压电线断落到地面上时,以导线断点为圆心,周围半径15M以内,禁止人员进入,以防止跨步电压触电。如果有人在15M以内,应用单足跳离危险区,不能奔跑,以免发生跨步电压触电。
第三章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第七条 为了确保施工生产有序开展,从业人员人身安全、机电设备正常运行,并使其达到有效经济运行,降本增效的目的,保证生产用电安全,特制订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生产、施工现场的电气线缆要按规范、规程和有关要求,规范标准敷设,严禁违规和留有隐患。
第八条 生产现场的所有临时用电(电焊机、水泵、照明、切割机、磨光机等)必须由电工安装接线,不得私拉乱接,特殊情况的接电必须经项目部领导同意。
在使用的过程中必须及时停送电,尽量减少空机运转时间,减少耗电和能源浪费。
第九条 项目部范围内的所有电器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说明书、铭牌、安全标志、警示牌,必须妥善保存和爱护,除负责的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移动,也不得随意乱挂或摘除。
第十条 岗位值班人员、巡检人员,必须例行常规检查和维护(检查维护标准参照公司《设备管理制度》),不得随意移动电气设备上的安全标志牌,做好巡检记录和设备运行情况记录(例如设备的运动时的电流、电压表的指示以及各仪表的读数)。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电,及时通知电工处理。
莱钢集团矿山建设有限公司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安全用电
管理制度
莱钢集团矿山建设有限公司王峪项目部
二〇一五年元月一日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为加强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强化全体员工的安全和节能降耗思想意识,彻底消除用电安全隐患,预防触电和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及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杜绝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用电不规范现象和行为。为统一管理用电安全,根据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项目部的生产实际情况,特制Hale Waihona Puke Baidu本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A 停电 B 验电 C挂接地线
2、停电:注意防止误停、漏停电源断开开关,停电时必须做好确认和辨识。断开的开关上应悬挂“禁止合闸”的标志警示牌。
3、验电:在停电线路段工作时,要先验电,验明线路确认已无电压方可进行工作;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合格专用的验电器。
(1)验电时应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
1、露天的电气设备在雨天,必须采取有效的防雨措施。打雷天气禁止在室外电气设备上进行操作和维修工作。凡被雨淋、水淹的电气设备应进行必要的干燥处理,经摇测绝缘合格后,方可再行使用。
2、现场工作人员,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不准将电气设备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严禁用铝线、铁线、普通铜线代替保险丝、保险丝规格应与电器设备的容量匹配,严禁随意换大或调小。
第四章生活区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生活区用电安全,关系到全体员工的人身、公司和个人财物的安全,要求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和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本《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员工宿舍用电安全,彻底消除电气安全隐患,同时提倡员工节约用电。违反者,一经发现,每次给予罚款50至200元罚款处理。
1、生活区安全用电的防护设施,例如配电箱、接地线、避雷设施、断路器等,严禁任何人私自乱动,擅自更改、拆除。
第十七条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黄沙、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材灭火。切不可用有导电危险的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救火时应注意人身防护,身体的任何部位及灭火器材不得与电线、电器设备接触,以防发生危险。
第十八条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对可能带电的电气设备以及发电机、电动机等,应使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对油开关、变压器(已隔绝电源)可使用干式灭火器、1211灭火器等灭火,不能扑灭 时再用泡沫灭火器灭火,不得已时可用干砂灭火。地面上的绝缘油着火,应用干砂灭火。
第二十一条 全体员工要树立主人翁意识,做到节能降耗,降本增效,浪费能源可耻的思想行为。积极维护公司和项目部的利益,杜绝、反对浪费电力能源的行为。
第十二条 未经项目部领导批准,外来施工单位用电不准私自从项目部接电,如需接电,必须经项目部领导批准,办理相关手续,由电工负责接线,并安装用电计量表。若未经项目部批准私自接电,由电工和岗位值班人员负责,并给与相应的处理或处罚。
第十三条使用电钻、砂轮机等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检查电缆有无破损,烧蚀以及绝缘情况。注意如下事项: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同时金属外壳应进行防护性接零或接地;使用单相手持电动工具,其导线、插头、插座必须符合单相三线的要求;使用三相手持电动工具,其导线、插头、插座必须符合三相四线的要求。其中一相用于防护性接零。严禁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不能将工件等重物压在导线上,防止轧断导线发生触电。
10、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和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件必须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护。保护接地的电阻不得大于4Ω。
第一章 用电安全的技术措施
第二条:电器设备设施检查维护安装规定:
1、在安装电器设备中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
2、必须采用两级以上漏电开关,保护第一级漏电电流〈100毫安,动作时间〈0.1秒;第二级漏电电流〈动作时间〈0.1秒〉。
第十九条 电气管理人员,加强日常巡视和检查,不符合安全规范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气线路和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对漏电保护器是否有效动作、熔体额定值和断路器整定值是否正确进行检查和确认。
1、不用手或导电物(如铁丝、钉子、别针等金属制品)去接触、探试电源插座内部;严禁用湿手触摸电器和用湿布擦拭电器。
2、各宿舍、办公室杜绝长明灯现象;电脑、充电器等使用完毕后应拔掉电源插头或关闭接线板上的开关;插拔电源插头时不要用力拉拽电线,以防止电线的绝缘层受损造成触电;电线的绝缘皮剥落,要及时更换新线或者用绝缘胶布包好。
(3)挂地线程序,应先接接地线端,后接导线端,多层线路挂地线时,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地”后挂“头”,先挂下层后挂上层,拆地线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4)接地线应使用由多股软铜线组成截面不小于10平方毫米的线缆;
5、辅助保安线:
(1)当工作线路上有感应电压时,应在工作地点加挂辅助保安线;
(2)挂设辅助保安线程序,先挂地、后挂头;为防止感应电造成伤害,应接好接地端后,在接导线端,拆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2)连接或检修时开关、刀闸、自动空气开关时,应在两侧验电,经验电后,挂好一组接地线;
(3)验电时发现有电或其它疑问时,应查明原因。
4、挂接地线:
(1)线路验明无电后,在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由熟练电工挂一组地线;
(2)挂拆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杆或专用绝缘工器具,地线不许碰触人体,在高压电缆及电器上挂地线时应先放电;
6、电工作业时,应正确穿戴劳保用品。不准带电作业,特殊情况下,须采取安全措施,并有人监护。检修高压电气设备,必须先断电、放电、验电,确认已经放电完全了才可进行检修。
第二章 安全防护用品的作用与管理
第四条 电器设备实施检查时,检修人员必须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工作绝缘手套、绝缘鞋、长袖工作服、电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第十四条在易燃易爆的场所,严禁进行带电作业,以防止电弧引发爆炸。
第十五条不准靠近或接触任何有电设备的带电部分,特殊许可的工作,应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10kV及以下: 0.70米
35kV 1.00 米
110kV 1.50米
1、非电工不准拆装、修理电气设备, 发现破损的电线、开关、灯头及插座应及时与电工联系修理,不得带故障运行。
3、在狭小空间或潮湿的部位工作,必须使用安全行灯照明。所使用行灯要有良好的绝缘,灯泡的金属灯口不得外露,引线要采用双芯软线,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特别危险的场所,如锅炉、金属容器内等等,其电压不能超过12V。
总则
第一条:电工作业人员职责
1、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2、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3、电工作业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用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和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制止和及时整改治理完善。
3、保护零线或保护接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并多处做有重接地,所有的电器设备外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4、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坚决不允许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
第三条: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预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1、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止触电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无论是否有电均应视为带电线路。
3、生活区任何人,严禁私自、随意在宿舍内更改、拆卸、安装电源线路、插座、插头等。避免在雷雨天气的环境下使用带电物品。禁止在宿舍内,宿舍之间和室外私拉、乱接电源。
4、严禁在宿舍里使用劣质电器及非安全电器,如电炉、电锅、电热杯、热得快、电热褥、取暖器、电烫斗等电热器具。
第二十条 宿舍内除允许使用的电脑、电视、收录机、手机充电器、节能灯具外,禁止使用其他用电器具行为,违者一经发现,将严格依照公司和项目部的规章制度,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理和处罚,并没收违章物品,
4、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解救应急处置措施。
5、加强生产现场电气线路、电器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及时纠正违规用电行为和整改治理电器设备设施存在的隐患、不符合,确保施工生产用电安全。
6、接线、配盘时应根据设备设施的规格型号选择相匹配功率的线缆、开关及保护装置。
7、所有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严禁违规冒险操作和使用电气设备实施,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项目部。
第十一条 项目部范围内施工现场的照明设施,由各个岗位值班人员负责开和关。损坏的应由值班电工负责维修和维护。具体照明灯的开、关时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决定,杜绝长明灯和能源浪费行为和现象,每发现一次违规行为,将依据公司和项目部的相关规章制度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理或处罚。
1、电焊机使用时应检查电缆绝缘情况,有无破损及烧坏,不用时应及时切断电源。
8、现场电器设备设施的安装、调试、检查、维护参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要求。
9、项目部电气管理人员,负责项目部范围内所有电气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的检查、维护和整改治理,杜绝存在电气隐患。检查治理范围有电气设备设施、线缆的绝缘情况、安全防护情况、接地情况等等。
第五条 安全防护用品设专人保管并负责监督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检测,确保其本质安全,随时处于备用状态,防护用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阴凉的专用柜中。
第六条 电器设备设施检查、检修人员,要加强专业安全知识学习。根据上级和公司的规定、要求,按时参加用电安全知识,用电安全防护知识教育和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训练培训。
2、生活区各宿舍内,杜绝使用大功率的电器设备(电磁炉、电饭煲、电热棒、电炉等),以防线路过载发生火灾。一经发现,将根据公司和项目部的规章制度给予处理或处罚。
附注:大功率电器,所指功率电器是大于1000W以上的电器。
3、小功率电器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以免疏忽导致电器长时间工作造成温度过高而损坏,引发火灾。做到“人走断电”,关闭所有用电器具的电源,避免发生电气意外事故。
2、检修电气设备时应先切断电源,挂好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护。
3、项目部各岗位值班人员,应熟知本岗位的电气设备设施的各个电气设备设施的电源开关位置和控制的设备设施,熟练开关的操作程序。遇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4、岗位值班人员不准用电炉,碘钨灯取暖,不准在工作现场用电气炉具烧饭、烧水。每发现一次违规行为,将依据公司和项目部的相关规章制度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理或处罚。
不准用水冲洗各带电体,如电机、开关盒、线槽等。
4、各线电源开关标识要准确,发生事故时能立即断开。
5、严禁用铁柄毛刷清扫或用湿布擦拭电器开关。凡电器动力设备发生过热现象,应立即停止运转,立即检查。
第十六条如遇到高压电线断落到地面上时,以导线断点为圆心,周围半径15M以内,禁止人员进入,以防止跨步电压触电。如果有人在15M以内,应用单足跳离危险区,不能奔跑,以免发生跨步电压触电。
第三章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第七条 为了确保施工生产有序开展,从业人员人身安全、机电设备正常运行,并使其达到有效经济运行,降本增效的目的,保证生产用电安全,特制订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生产、施工现场的电气线缆要按规范、规程和有关要求,规范标准敷设,严禁违规和留有隐患。
第八条 生产现场的所有临时用电(电焊机、水泵、照明、切割机、磨光机等)必须由电工安装接线,不得私拉乱接,特殊情况的接电必须经项目部领导同意。
在使用的过程中必须及时停送电,尽量减少空机运转时间,减少耗电和能源浪费。
第九条 项目部范围内的所有电器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说明书、铭牌、安全标志、警示牌,必须妥善保存和爱护,除负责的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移动,也不得随意乱挂或摘除。
第十条 岗位值班人员、巡检人员,必须例行常规检查和维护(检查维护标准参照公司《设备管理制度》),不得随意移动电气设备上的安全标志牌,做好巡检记录和设备运行情况记录(例如设备的运动时的电流、电压表的指示以及各仪表的读数)。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电,及时通知电工处理。
莱钢集团矿山建设有限公司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安全用电
管理制度
莱钢集团矿山建设有限公司王峪项目部
二〇一五年元月一日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为加强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强化全体员工的安全和节能降耗思想意识,彻底消除用电安全隐患,预防触电和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及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杜绝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用电不规范现象和行为。为统一管理用电安全,根据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项目部的生产实际情况,特制Hale Waihona Puke Baidu本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A 停电 B 验电 C挂接地线
2、停电:注意防止误停、漏停电源断开开关,停电时必须做好确认和辨识。断开的开关上应悬挂“禁止合闸”的标志警示牌。
3、验电:在停电线路段工作时,要先验电,验明线路确认已无电压方可进行工作;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合格专用的验电器。
(1)验电时应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
1、露天的电气设备在雨天,必须采取有效的防雨措施。打雷天气禁止在室外电气设备上进行操作和维修工作。凡被雨淋、水淹的电气设备应进行必要的干燥处理,经摇测绝缘合格后,方可再行使用。
2、现场工作人员,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不准将电气设备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严禁用铝线、铁线、普通铜线代替保险丝、保险丝规格应与电器设备的容量匹配,严禁随意换大或调小。
第四章生活区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生活区用电安全,关系到全体员工的人身、公司和个人财物的安全,要求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和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本《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员工宿舍用电安全,彻底消除电气安全隐患,同时提倡员工节约用电。违反者,一经发现,每次给予罚款50至200元罚款处理。
1、生活区安全用电的防护设施,例如配电箱、接地线、避雷设施、断路器等,严禁任何人私自乱动,擅自更改、拆除。
第十七条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黄沙、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材灭火。切不可用有导电危险的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救火时应注意人身防护,身体的任何部位及灭火器材不得与电线、电器设备接触,以防发生危险。
第十八条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对可能带电的电气设备以及发电机、电动机等,应使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对油开关、变压器(已隔绝电源)可使用干式灭火器、1211灭火器等灭火,不能扑灭 时再用泡沫灭火器灭火,不得已时可用干砂灭火。地面上的绝缘油着火,应用干砂灭火。
第二十一条 全体员工要树立主人翁意识,做到节能降耗,降本增效,浪费能源可耻的思想行为。积极维护公司和项目部的利益,杜绝、反对浪费电力能源的行为。
第十二条 未经项目部领导批准,外来施工单位用电不准私自从项目部接电,如需接电,必须经项目部领导批准,办理相关手续,由电工负责接线,并安装用电计量表。若未经项目部批准私自接电,由电工和岗位值班人员负责,并给与相应的处理或处罚。
第十三条使用电钻、砂轮机等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检查电缆有无破损,烧蚀以及绝缘情况。注意如下事项: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同时金属外壳应进行防护性接零或接地;使用单相手持电动工具,其导线、插头、插座必须符合单相三线的要求;使用三相手持电动工具,其导线、插头、插座必须符合三相四线的要求。其中一相用于防护性接零。严禁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不能将工件等重物压在导线上,防止轧断导线发生触电。
10、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和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件必须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护。保护接地的电阻不得大于4Ω。
第一章 用电安全的技术措施
第二条:电器设备设施检查维护安装规定:
1、在安装电器设备中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
2、必须采用两级以上漏电开关,保护第一级漏电电流〈100毫安,动作时间〈0.1秒;第二级漏电电流〈动作时间〈0.1秒〉。
第十九条 电气管理人员,加强日常巡视和检查,不符合安全规范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气线路和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对漏电保护器是否有效动作、熔体额定值和断路器整定值是否正确进行检查和确认。
1、不用手或导电物(如铁丝、钉子、别针等金属制品)去接触、探试电源插座内部;严禁用湿手触摸电器和用湿布擦拭电器。
2、各宿舍、办公室杜绝长明灯现象;电脑、充电器等使用完毕后应拔掉电源插头或关闭接线板上的开关;插拔电源插头时不要用力拉拽电线,以防止电线的绝缘层受损造成触电;电线的绝缘皮剥落,要及时更换新线或者用绝缘胶布包好。
(3)挂地线程序,应先接接地线端,后接导线端,多层线路挂地线时,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地”后挂“头”,先挂下层后挂上层,拆地线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4)接地线应使用由多股软铜线组成截面不小于10平方毫米的线缆;
5、辅助保安线:
(1)当工作线路上有感应电压时,应在工作地点加挂辅助保安线;
(2)挂设辅助保安线程序,先挂地、后挂头;为防止感应电造成伤害,应接好接地端后,在接导线端,拆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2)连接或检修时开关、刀闸、自动空气开关时,应在两侧验电,经验电后,挂好一组接地线;
(3)验电时发现有电或其它疑问时,应查明原因。
4、挂接地线:
(1)线路验明无电后,在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由熟练电工挂一组地线;
(2)挂拆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杆或专用绝缘工器具,地线不许碰触人体,在高压电缆及电器上挂地线时应先放电;
6、电工作业时,应正确穿戴劳保用品。不准带电作业,特殊情况下,须采取安全措施,并有人监护。检修高压电气设备,必须先断电、放电、验电,确认已经放电完全了才可进行检修。
第二章 安全防护用品的作用与管理
第四条 电器设备实施检查时,检修人员必须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工作绝缘手套、绝缘鞋、长袖工作服、电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第十四条在易燃易爆的场所,严禁进行带电作业,以防止电弧引发爆炸。
第十五条不准靠近或接触任何有电设备的带电部分,特殊许可的工作,应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10kV及以下: 0.70米
35kV 1.00 米
110kV 1.50米
1、非电工不准拆装、修理电气设备, 发现破损的电线、开关、灯头及插座应及时与电工联系修理,不得带故障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