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会组织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背景下,深圳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背景下,深圳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随着中国发展进入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成为推进社会进步、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小康的必由之路。
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者和示范城市,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已成为本市的重要主题。
其中,社会组织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其管理制度改革至关重要。
一、改革背景社会组织是市民实现自我管理和公共事务参与的主要渠道,也是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推进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
但由于历史和传统原因,我国社会组织管理制度长期缺失,存在着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特别是在快速变化的现代社会,传统的管理模式难以满足社会中不断增长的多元需求。
因此,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迫在眉睫。
二、改革目标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旨在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增强社会组织活力,提高社会组织服务质量和效益。
具体目标包括:(一)构建健全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体系。
(二)创新社会组织人才培养机制,提高组织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提高社会组织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四)完善社会组织之间、与政府机构之间的协作机制。
三、改革措施(一)建立健全社会组织注册与备案制度。
深化“一站式”服务模式,将社会组织的注册和备案整合在一起,构建统一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流转,降低社会组织注册的门槛。
(二)推进社会组织分类管理。
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功能的社会组织,实行分类管理和分层次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和水平,同时对违法违规社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进行惩处。
(三)完善社会组织的财务管理制度。
加强财务监管,推行财务公开制度,规范社会组织的财务收支情况和运营管理状况,确保公共财产的安全性和透明度。
(四)加强社会组织的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建立培养社会组织管理人才的体系,采取多种方式培养人才,提高社会组织管理和服务水平。
(五)推进社会组织的信息化建设。
倡导社会组织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管理和服务,提高社会组织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以满足社会组织信息化管理和服务的需要。
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以深圳社区为例内容摘要伴随着我国城市社区建设而逐步发展起来的城市社区社会组织,以灵活的体制和多功能的服务形式在承接政府职能、理顺社区关系、整合社区资源、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其在发展中仍面临诸多问题。
本文以全国社区发展具有代表性的城市深圳为例,首先对深圳市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现状进行了概述,目前深圳市有社区社会组织3000多家,在深圳市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然后分析了深圳市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中面临的问题,指出深圳市社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社区社会组织管理的相关立法滞后、社区社会组织管理的行政监管亟需完善、深圳市社区社会组织的管理缺乏协同机制、新型社区社会组织管理缺位、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的理念、方法滞后。
最后文章针有针对性地提出推动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发展的对策,建议简化登记程序,出台规范性的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规制体系,规范监管体系,实现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的良性互动,优化社区社会组织管理框架,同时,创新社区社会组织管理的方法,推行“四位一体”管理体制。
关键词:社区社会,发展,城市社区建设目录一、绪论 (1)(一)研究问题的提出 (1)(二)研究的意义 (1)(三)相关文献综述 (1)(四)论文研究的方法及内容 (2)二、深圳市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现状 (3)(一)深圳市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基本情况 (3)(二)深圳市社区社会组织作用发挥情况 (4)三、深圳市社区社会组织发展面临的问题 (4)(一)登记管理制度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 (4)(二)社区社会组织管理的相关立法滞后 (5)(三)社区社会组织管理的行政监管亟需完善 (5)(四)深圳市社区社会组织的管理缺乏协同机制 (5)(五)新型社区社会组织管理缺位 (6)(六)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的理念、方法滞后 (6)四、推动深圳市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发展的对策建议 (6)(一)简化登记程序 (6)(二)出台规范性的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规制体系 (7)(三)规范监管体系 (7)(四)实现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的良性互动 (7)(五)优化社区社会组织管理框架 (8)(六)创新社区社会组织管理的方法,推行“四位一体”管理体制 (8)五、结论 (8)参考文献 (10)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一、绪论(一)研究问题的提出中国自上世纪80年代市场化改革以后,市场经济的发展使越来越多的人由过去的“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以计划和工作单位为基本框架的社会生活,逐步走向一种以市场和社区为框架的社会生活,公民社会开始成长,城市社区日益成为人们活动的重要空间。
深圳社工“1+7”文件
深圳社工“1+7”文件来源: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努力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初步建立具有深圳特色的社会工作制度体系,现就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深圳社会工作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是一项全局性的战略任务1.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迫切需要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
社会工作是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为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提供专业社会服务,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公正和谐的职业活动。
社会工作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成果和标志,对于完善社会福利制度、创新社会管理体制、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大意义。
深圳经济特区建立27年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辉煌成就,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们也较早地遇到了各种矛盾和问题,明显受到土地、资源、人口、环境等“四个难以为继”的制约,面临着社会治安、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社会事业建设方面的“四个严峻挑战”。
解决这些问题,既需要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的手段,也需要通过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来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增进社会和谐。
社会工作人才是深圳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建设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全面落实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七大提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和排头兵,应当在社会建设包括社会工作方面带头落实好中央的要求,切实把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作为一项全局性的战略任务,加快推进步伐,力争取得比较大的突破。
深圳市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方案(2013—2015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进一步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更好地发挥深圳经济特区的“窗口”、“试验田”、“排头兵”和示范区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继续发扬特区敢闯敢试精神,按照“四个先行先试”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积极打造“深圳质量”,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重点,坚定信心,凝聚共识,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努力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使深圳成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排头兵、深化改革开放的先行地、探索科学发展的实验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民主原则,以广泛调研和科学论证为基础,确定改革目标与实施方案。
坚持以点带面原则,以重点突破和支点撬动为切入口,全面推进各个领域改革。
坚持循序渐进原则,以增量改革带动存量优化为策略,合理部署改革推进时序。
坚持先行先试原则,以局部试点和基层创新为先导,带动全市整体推进改革创新。
坚持实践检验原则,以改革绩效测评为抓手,提高改革实际效果。
二、重点领域改革大力推进五项重点领域改革。
加快前海体制机制创新,构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和产业升级、深化深港合作、推进各项管理制度创新的新体制;继续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改变“重审批、轻管理”的方式,建立完善的市场监管体系;加大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快建立对权力运行的约束和监督体系;积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促进社会公平公正;创新基层服务管理体制,提高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建立共治共享的和谐社会。
(一)加快推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体制机制创新。
创新前海现代服务业体制机制,促进产业与城市发展转型升级,制定前海金融创新发展总体方案,创新跨境人民币和境外股权投资业务,在创新型金融机构和新型金融要素交易平台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建立前海高端物流发展机制,助推深圳建成全球物流枢纽型城市。
以政府转移职能为契机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发展——解读深圳出台的关于社会组织发展的若干《实施方案》
——■■rl文章编号】1670—1323(2010)一02—0037—03以政府转移职能为契机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发展——解读深圳出台的关于社会组织发展的若干《实施方案》徐宇珊(深圳市社会科学院,广东深圳518028)2010年1月14日,在深圳市政府四届一五五次常务会议上,研究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深圳市社会组织发展规范实施方案(2010—2012年)>和《推进政府职能和工作事项转移委托工作实施方案》。
会议认为,相关《实施方案》的制定将解决深圳市社会组织发育和发挥作用不足的问题,解决政府管不好、管不了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问题,是顺应深圳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转变政府职能、促进社会组织更好承接政府转移出职能的重要举措。
本文将回顾这两个方案出台的背景,简要介绍两个方案的主要内容,并解读方案的几大亮点。
一、深圳出台若干《实施方案))的背景和必要性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深圳的社会组织近年来数量增长迅速,2008年底达3334家,已初步形成门类齐全、层次不同、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体系,在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2004年起,深圳市民政部门开始探索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首先选择敏感度较低、风险较小的行业协会作为突破口,从民间化入手,改革行业协会登记管理体制。
2008年9月,深圳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我市社会组织的意见》,规定对工商经济类、社会福利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实行由民政部门直接登记管理的体制。
在此基础上,配合行政管理体制和事业单位改革,深圳市一直探索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力度,着力从发展规范、职能转移、财政扶持等方面加强社会组织建设。
社会组织的发育程度将直接制约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度和成效,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必须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
2009年7月底深圳启动了以“大部门制”为核心的政府机构改革,在这次改革中,31个政府工作部门及相关部门共取消、调整、转移284项职责和行政审批事项。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问题及对策研究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问题及对策研究深圳市民政局马宏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政府不再大包大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通过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机制,将越来越多的社会事务交由社会组织承担,让社会组织成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主要载体。
这是政府管理体制创新的发展方向。
从深圳的实施情况来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推动了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增加了社会福利供给,提高了市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促进了社会组织的发展,为公民社会的成长创造优良的政策环境和支持。
本课题主要以深圳为样本,对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政策进行梳理分析、总结提炼,试图从政策制订、政策实施和政策环境等方面发现政府购买服务政策中的一些普遍性问题,并从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的整体设计和具体措施角度,提出购买服务的政策取向、购买范围、购买方式、监管评估、配套改革等方面的政策建议。
一、主要模式1.政府转移和委托深圳的社会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比较活跃,在很早以前就开始较为规范地承担了政府赋予的部分微观和行业协调管理的职能和事项。
但是,社会组织真正大规模、规范化地承接政府职能和转移事项是在2009年深圳大部制改革之后。
此次改革,有31个政府部门共取消、调整、转移284项职责及行政审批事项。
具体可分为两类:一是政府部门不再承担,转由社会和市场自行办理的职能和工作事项;二是政府部门继续提供,但委托社会和市场办理的职能和工作事项。
对第一类职能和事项,政府部门主动退出,社会组织可以自行决定参与和提供服务,政府各部门按各自职能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监管;对第二类职能和事项,由政府各相关部门通过转变工作方式,以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资助的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办理。
目前,第一批核定的从17个局委办削减出的政府工作事项共有87项,其中,60项进行了转移委托,占69%,有27项还没有转移委托,占31%。
各部门正在对转移的政府相关职能和工作事项进行有序的委托及承接。
2.政府采购公共服务难于量化和用准确的价格来衡量,是其始终未能纳入政府采购系列的主要因素。
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年1月19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目录前言第一章发展战略和总体目标第一节“十一五”发展成就第二节“十二五”发展环境第三节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标第二章率先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第四节增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能力第五节构建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第六节构筑创新人才高地第三章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第七节促进内外需协调发展第八节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第九节提升制造业国际竞争力第十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第十一节优化产业组织形态第四章加快建设智慧深圳第十二节建设国际领先的信息基础设施腹有诗书气自华第十三节全面提升城市信息化应用水平第十四节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第十五节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保障第五章保障和改善民生第十六节提高就业和收入水平第十七节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第十八节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第十九节统筹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第二十节促进文体事业繁荣发展第六章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第二十一节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第二十二节创新社会管理机制第二十三节打造平安深圳第二十四节加强人口调控管理第七章加快特区一体化发展第二十五节统筹推进一体化建设第二十六节加快新型功能区开发第二十七节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第二十八节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第八章拓展开放合作新空间第二十九节促进深港融合发展腹有诗书气自华第三十节构建多层次区域合作体系第三十一节提高对外开放发展水平第九章推动低碳绿色发展第三十二节着力推进低碳发展第三十三节加强环境治理和保护第三十四节推进国家生态市建设第十章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第三十五节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第三十六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第三十七节深化文化和社会体制改革第十一章加强规划实施保障第三十八节强化规划导向作用第三十九节加强规划组织实施前言深圳经济特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始终坚持改革开放,走过了三十年的光辉历程,创造了世界工业化、现代化、城市化发展史上的奇迹,有力印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2024年度社会组织工作计划(4篇)
2024年度社会组织工作计划____市社会____会筹备大会成功召开,标志着____市社会____发展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
____年,是市社会____会打基础、谋发展、抓管理、立规范、创品牌至为关键的一年。
总会将严格按照《珠-____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____-____)》中关于社会____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紧紧依靠____市民间____管理局的领导,发挥各社会____的积极性,群策群力,同心同德,按照宣传、服务、规范、发展的总体思路,把市社会____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搭建一个平台____年,总会将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搭建起社会____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运用网络平台的信息化、高效化和便捷化优势,为社会____提供信息采集发布、资源共享、沟通交流等服务。
总会将制定《____市社会____会制度汇编》,编制《____市社会____会会员____》,编印《____市社会____工作实务指南》等服务资料,并发布在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上,供会员检索使用。
首先体现在宣传网络渠道的建立。
为加强____市社会____会的对外宣传和社会____部的交流,建立多角度、多方位和立体化的宣传网络,现初步构想为两家媒体、三个通道。
两家媒体,指____日报和____市广播电视台。
充分利用____本土的两大主要媒体,____正面事件大力弘扬,负面新闻正面面对的宣传思路,树立诚信、负责的社会____形象,提高社会____在____的知名度。
一是在____日报开辟专刊或专栏,报道社会____的动态,宣传社会____的先进典型,突出社会____的作用,扩____的影响;二是不定期在____市广播电视台做专题或新闻报道,力争做到大事、要事有发言,会议、活动有图像。
三个通道,指总会自建一个网络,出版两份刊物。
一个网络,即建立____市社会____会公共信息平台。
两份刊物包括以杂志形式创办____市社会____会专刊和以总会动态形式编写____市社会____会简讯。
2024社会组织工作计划
2024社会组织工作计划1.组织发展1.1 拓展组织网络, 与更多的社会组织建立合作伙伴关系, 共同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1.2 加强与政府部门、媒体和企业的合作, 提高组织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1.3 完善组织的内部管理机制, 提升组织的运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2.公益项目2.1 在教育领域, 推动教育公益项目的发展, 提供教育资源和支持, 帮助贫困地区的儿童接受良好的教育。
2.2 在健康领域, 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提高公众健康意识, 减少慢性病的发生和传播。
2.3 在环境保护领域, 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活动, 提倡节能减排和资源循环利用, 保护地球的生态环境。
2.4 在社区发展领域, 开展社区服务项目, 帮助弱势群体解决实际问题, 提升社区整体素质。
3.资金筹措3.1 扩大社会组织的公益事业基金规模, 吸引更多的捐赠和资助。
3.2 探索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方式, 包括与企业合作、开展募捐活动、申请政府项目资助等。
3.3 加强与捐赠者的沟通和关系维护, 提高捐赠者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4.志愿者队伍建设4.1 建立健全的志愿者管理制度, 确保志愿者能够积极参与到组织的各项活动中。
4.2 加强志愿者培训, 提升志愿者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
4.3 激励和奖励优秀志愿者, 树立志愿者的榜样形象, 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到志愿者服务中。
5.社会影响力评估5.1 建立科学的社会影响力评估体系, 对组织的公益项目进行定量和定性评估。
5.2 根据评估结果, 及时调整和改进公益项目, 提高项目的效果和可继续发展性。
5.3 主动向社会公开组织的社会影响力评估结果, 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
6.国际交流与合作6.1 加强与国际社会组织的合作, 推动国际间的公益事业交流和合作。
6.2 参与国际公益活动和会议, 宣传组织的公益理念和项目成果。
6.3 积极申请和参与国际公益项目, 拓宽组织的国际合作领域。
总结:通过以上的工作计划, 我们将致力于扩大组织的影响力, 拓展与社会各界的合作, 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
深圳未来规划方案
深圳未来规划方案1. 引言深圳作为中国的一线城市和经济特区,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成果。
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的加速,深圳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
为了保持可持续的发展和提升城市的质量,深圳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未来规划方案。
本文将重点介绍深圳未来规划方案的主要内容和目标,并对其可能带来的影响进行分析。
2. 深圳未来规划方案的主要内容深圳未来规划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建设宜居城市深圳将致力于建设宜居的城市环境,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设施和绿化空间。
规划方案包括建设更多的公园和休闲场所,改善交通系统,并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2.2 促进创新科技发展深圳将进一步加大对创新科技产业的支持力度,重点发展人工智能、生物科技和新能源等领域。
规划中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吸引国际领先的科技企业落户深圳。
2.3 打造国际化金融中心深圳计划通过进一步开放金融市场,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和跨国公司在深圳设立分支机构。
规划中提出了建设国际化金融中心的具体措施,包括提供更加便利的金融服务,完善金融监管机制等。
2.4 推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深圳将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并进一步推动可持续发展。
规划中提出了减少碳排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推广可再生能源的目标,同时加强环境监测和治理。
2.5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深圳将继续加强社会管理和提升公共安全水平。
规划中提出了加强社会管理、改善公共服务和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的措施,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 深圳未来规划方案的影响深圳未来规划方案的实施将带来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3.1 经济发展的提升深圳未来规划方案将进一步推动经济发展,特别是在创新科技产业和金融服务领域。
这将促进深圳经济的结构调整和升级,增加城市综合竞争力。
3.2 居民生活质量的提升深圳未来规划方案将改善城市的居住环境,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设施和绿化空间。
这将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3.3 环境保护的加强深圳未来规划方案将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减少碳排放和推广可再生能源。
深圳市社会团体运营规范
编写单位指导单位: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主持单位: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主编单位: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深圳社会组织研究院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鼎诚技术经济评价中心深圳市现代公益组织研究与评估中心深圳市恩派公益组织发展中心深圳海鹏会计师事务所目录1 总则2 术语3 评估原则与方法4 依法登记和接受监管要求5 内部治理要求6 业务活动要求7 财产管理要求8 信息公开要求9 评估等级管理附录社会团体评估指标体系1 总则1.1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决定和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意见》(深发[2012]12号)等文件精神,适应我市社会组织快速发展的需求,明确社会组织管理要求,完善社会组织评估体系,加强社会组织自律机制建设,特制定本评估准则。
1.2 评估准则适用于在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1.3 本部分关于社会团体的运营规范及评估要求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包括并不限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民政部令第23号);——《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民社发[1966]10号);——《民政部关于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有关问题的解释》(民社函[1998]224号);——《民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社会团体开展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民社发[1995]14号);——《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7号);——《民政部关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07]263号);——《财政部关于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0〕112号);——《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民政部关于加强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民发〔2011〕155号);——《民政部关于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民发〔2012〕57号);——《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民政部令第44号);——《民政部关于规范社会团体开展合作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民发〔2012〕166号);——《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性公益类社团、联合类社团、职业类社团、学术类社团评估指标的通知》(民发〔2012〕192号);——《广东省民间组织年检暂行办法》(粤民社[1999]46号);——《广东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通知(粤民民〔2010〕66号);——《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物价局关于民间组织办理税务登记、领购使用票据和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深民民[2003]13号);——《深圳市市管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办理工作指南》的通知(深组通〔2011〕50号):——《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深民函〔2011〕926号);——《深圳市社会团体换届选举指引(试行)》(深民函〔2011〕1024号);——《深圳市社会组织财务管理指引(试行)》(深民函〔2011〕1025号)。
深圳市坪山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深圳市坪山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深圳市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二○一一年八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发展基础与环境 (2)一、发展成就 (2)二、发展基础 (7)三、发展环境 (10)第二章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发展路径 (13)一、指导思想 (13)二、发展原则 (13)三、总体目标 (14)四、发展路径 (18)第三章改革创新,探索发展新模式 (21)一、创新投融资模式 (21)二、设立法定机构,探索公共事业管理新模式 (22)三、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丰富社会管理模式 (23)四、试行“公建民营”,调整公共服务机构运行机制 (23)五、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24)第四章提升城市建设质量,打造现代化国际化新城 (26)一、着力建设交通基础设施 (26)二、加快土地整备和空间拓展 (28)三、优化城市功能配置 (30)四、打造城市亮点片区 (31)五、完善资源能源保障设施 (32)六、加快智慧坪山建设 (33)第五章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打造新兴产业名城 (36)一、着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36)二、做大做强优势产业 (39)三、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41)四、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42)五、优化产业组织形态 (44)六、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45)第六章加强社会建设,打造和谐幸福新城 (50)一、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 (50)二、着力提升居民生活水平 (53)三、全力加强社会管理 (56)第七章发掘人文资源,打造文化创意新城 (59)一、凝练和弘扬“新区精神” (59)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60)三、加强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利用 (61)四、加快特色文化产业发展 (62)第八章坚持低碳发展,打造山水田园新城 (64)一、强化低碳发展 (64)二、加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 (66)三、加快绿色生态系统建设 (67)第九章区域合作,共谋发展 (69)一、加强与市内相关地区的合作 (69)二、加强与惠州及粤东地区的合作 (70)三、加强与高层次区域的合作 (72)第十章加强实施保障,实现规划目标 (73)一、规划引导 (73)二、组织保障 (73)三、项目保障 (74)四、土地保障 (75)五、资金保障 (76)六、人才保障 (76)前言坪山新区是深圳市新成立的采用功能区模式管理的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承担着深圳市委市政府赋予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示范区、综合配套改革先行区、深圳未来新的经济增长极”的历史使命。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意见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中共深圳市委员会•【公布日期】•【字号】深发[2012]12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正文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意见(深发〔2012〕12号)为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经济、服务民生的能力,充分发挥其在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形成社会多元共建共治共享的局面,现就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社会组织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中央和省高度重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明确要求加快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着力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促进行政和社会领域关键环节改革。
近年来,我市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把加快发展社会组织作为推进社会建设工作的基本路径,坚持培育发展与管理监督并重的方针,积极改革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探索直接登记制度,搭建孵化和交流平台,创新培育扶持模式,加强规范建设,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肯定。
但总体上,我市社会组织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总量偏少,能力偏弱,公信力不够高,与经济发展要求和社会需求之间还有较大差距。
为此,亟需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改革,厘清政府、市场、社会三者的关系,推动社会组织成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主体。
这既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切实解决我市社会组织改革发展过程中存在问题的现实需要,也有助于构建新型社会治理结构,为深圳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二、社会组织改革的基本原则与目标以“方向要积极、步骤要稳妥”为指导,立足于改进政府服务管理社会组织的方式,营造社会组织发展的良好环境;立足于改进社会组织的运作方式,形成社会组织自治自律的良性机制。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区民政局,光明、坪山新区社会建设局,各社会组织:为规范我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2010年第39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深圳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是指经深圳市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评估,是指深圳市各级民政部门依照规范的方法和程序,由评估机构根据评估标准,对社会组织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并作出评估等级结论。
第四条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分级管理、分类评定、动态管理的原则,实行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独立运作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深圳市民政局负责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领导,并依照本办法对区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进行指导。
第六条社会组织评估不得向评估对象收取评估费用,所需经费由民政部门列入财政预算,从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
第二章评估对象和内容第七条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取得社会团体、基金会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满两个年度,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二)获得的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
社会组织 助力 深圳高质量发展 倡议书
深圳市高度重视社区发展,致力于实现高质量发展。
而社会组织在这一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社会组织可以发挥专业优势,整合资源,落实政府政策,服务社会大众,推动深圳高质量发展。
鉴于此,我们提出倡议,号召各级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深圳高质量发展,共同谱写美好未来。
一、背景与意义1.深圳高质量发展的迫切性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者,也面临诸多挑战和机遇。
高质量发展已成为深圳发展的必然要求,需要各界力量共同参与。
2.社会组织在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社会组织具有灵活机制、专业优势和资源整合的优势,可以在政府引导下,为深圳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可能和支持。
二、倡议内容1.关于政策落实我们呼吁各级政府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政策支持力度,在经费、人才培养、政策倾斜等方面予以更多支持,打造良好环境。
2.关于资源整合我们倡导社会组织之间的资源共享和合作交流,共同推动深圳高质量发展,形成合力。
3.关于服务需求我们主张社会组织要深入了解社会需求,关注民生痛点,积极创新服务模式,助力解决深圳发展中的各类难题。
三、希望与期待我们希望通过这份倡议书,能够唤起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和责任感,鼓励更多的社会组织融入到深圳高质量发展的行列中来。
同时也期待政府能够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让社会组织发挥更大的作用,共同促进深圳的繁荣昌盛。
在此,我们真诚呼吁各界人士积极响应,共同为深圳高质量发展献计献策,携手共创美好未来。
(以上仅为范文,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修改)鉴于深圳市面临着经济结构调整、创新驱动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一系列任务,推动高质量发展已成为当务之急。
在这一进程中,社会组织的作用愈发凸显。
社会组织不仅可以为深圳提供更多的专业化、智力支持,还可以在基层社区中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推动基层社区的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面对深圳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社会组织需要更加积极主动地融入实际行动中。
社会组织可以加强与企业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形成合力,在创新科技、人才培养等方面予以更多支持。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社区社会组织登记与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社区社会组织登记与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10.09.19•【字号】深民[2010]128号•【施行日期】2010.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婚姻登记管理正文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社区社会组织登记与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民〔2010〕128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我市社会组织的意见》(深办〔2008〕66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社会组织发展规范实施方案(2010-2012年)的通知》(深府办〔2010〕19号),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规范社区社会组织的管理,我局制定了《深圳市社区社会组织登记与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民政局二○一○年九月十九日深圳市社区社会组织登记与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快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规范社区社会组织的管理,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深化社区建设、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我市社会组织的意见》(深办〔2008〕6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区社会组织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愿组成或举办,并在街道或社区地域范围内开展活动的,以满足社区居民不同需求为目的,非营利性、公益性、服务性或互益性的社区社会团体和社区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三条根据社区社会组织的性质和类别,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进行登记;对尚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实行备案管理,经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可以依法开展活动。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须由有关部门颁发许可证的社区民办非企业单位,须在登记前取得相关许可证,且进行登记后方可开展活动。
从事经营性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须进行登记后方可开展经营性服务。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团体管理规定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团体管理规定【发文字号】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69号]【发布部门】深圳市政府【公布日期】1998.01.22【实施日期】1998.01.22【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69号)《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团体管理规定》于1997年6月12日经市政府二届6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九九八年一月二十二日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团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社会团体的管理,保障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发挥社会团体的积极作用,促进特区社会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特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特区内社会团体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对社会团体的管理和监督,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社会团体,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本规定,按照一定宗旨和目的自愿结成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社会团体必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活动。
第五条深圳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社会团体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社团管理部门),依法对社会团体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
各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下简称区社团管理部门)在市社团管理部门的领导下承担本行政区内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
其他行政业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社团业务主管部门)依法对与本部门管理职责相关的社会团体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社团管理部门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社会团体的登记和日常管理;(二)监督社会团体在法律、法规和其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三)查处违反社会团体管理规定的行为;(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社团业务主管部门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对与本部门管理职责相关的社会团体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二)对与本部门管理职责相关的社会团体的业务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三)协助社团管理部门查处与本部门管理职责相关的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深圳社会组织新闻发言稿
深圳社会组织新闻发言稿尊敬的媒体朋友们:大家好!我是深圳市社会组织协会会长XXX。
今天,很高兴有机会与各位媒体朋友们交流,向大家介绍一下深圳市社会组织的发展现状及未来规划。
作为一个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城市,深圳市在过去几十年间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在这个过程中,社会组织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城市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深圳市社会组织协会作为本地最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社会组织平台,一直致力于促进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凝聚社会资源,推动社会事业的繁荣和进步。
首先,我想向大家介绍一下深圳市的社会组织发展现状。
截至目前,深圳市社会组织总数已超过3000家,涵盖了教育、环保、扶贫济困、文化艺术、慈善公益等多个领域。
这些社会组织不仅丰富了社会服务资源,还为广大市民提供了更加多样化的公益服务选择。
在过去的几年中,深圳市社会组织的发展取得了一系列的成绩。
首先是在机构建设方面,深圳市社会组织的性质和结构得到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其次,在公益服务领域,社会组织运用先进管理模式和技术手段,推动了一大批公益项目的成功实施,为数以万计的市民提供了有力的帮助。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深圳市社会组织的发展仍然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
一方面,一些社会组织的管理水平和专业能力仍然不够强,需要加强业务培训和技术支持;另一方面,社会组织在政策支持、资源保障和社会认可度方面还存在不足。
因此,我们需要通过改革创新,积极应对这些挑战,不断提升社会组织的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未来,深圳市社会组织协会将继续致力于促进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城市建设和社会治理,打造更加公平、公正和有活力的社会组织环境。
具体而言,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推动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社会组织的法律地位和责任义务,营造公正、透明、便利的社会组织环境。
二是加强服务和扶持,通过开展公益培训、技术支持、经验交流等活动,提升社会组织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推动社会组织向着更加专业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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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会组织发展规范实施方案(2010—2012年) 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民政部深圳市人民政府推进民政事业综合配套改革合作协议》和《关于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我市社会组织的意见》(深办〔2008〕66号),促进我市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政社互动。
结合我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及事业单位改革,建立新型的政社关系,完善公共治理结构,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构建公共产品的多元供给体系。
新增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凡可委托社会组织承担的,向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将政府各职能部门不再行使和可交由社会组织承担的职能事项,转移或委托给社会组织承担;将事业单位可由社会组织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转移或委托给社会组织承担。
(二)突出重点。
根据社会组织的活动领域及其功能作用,有计划、有重点地培育和发展一批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的社会组织。
我市社会组织近期发展的重点领域为工商经济、社会福利、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以及非公募基金会。
(三)培育发展。
加快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步伐,为社会组织的发展创造空间;创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降低登记门槛;完善政府和社会组织沟通协调机制;加大政府投入,创新财政扶持社会组织的方式;构建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完善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的法规和政策,为社会组织发展和发挥作用提供法律和政策保障。
(四)规范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分工合作机制,形成市、区、街道联动的监管体系,监督社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章程规范运作,明确社会组织作为独立民事主体的责任。
(五)分步实施。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人民群众的需要,对社会组织进行整体谋划,按照分类、分批、分步实施的原则科学推进。
二、目标与措施 (一)构建明晰的责任体系。
工作目标:优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职责和社会组织责任。
具体措施: 1.市、区民政部门是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部门。
负责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对社会组织开展的活动进行日常监督和年度检查;对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视情节依法给予警告、责令改正、限期停止活动、撤销登记等行政处罚;对非法社会组织依法予以取缔;负责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2.市、区相关部门是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由民政部门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对应的部门为业务指导单位。
业务指导单位应将社会组织纳入行业管理,通过提出建议、发布信息、制定导向性政策等方式对社会组织进行指导;通过转移职能、资金扶持、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协助登记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社会组织的清算事宜。
业务主管单位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负责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前的审查;负责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初审;负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党政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得兼任社会组织(包括分支机构和境外社会组织)领导职务,因工作需要兼任者,先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再依有关程序办理兼职手续。
3.相关部门在规定职责范围内承担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责任: 公安消防部门依法承担社会组织的消防监督管理责任。
公安部门依法承担社会组织的治安管理责任。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承担社会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价格监督检查责任。
财政部门依法负责监督管理社会组织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
税务部门依法负责检查监督社会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统计部门依法负责社会组织的统计监察管理工作。
国家安全部门、公安部门依法负责对社会组织涉及国家安全的活动进行调查、防范、制止。
外事部门依法负责社会组织涉外交往活动的审批备案和规范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承担对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责任并实施监督管理。
4.社会组织是独立民事主体,依法承担独立民事主体的相关责任。
应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依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查和办理变更登记;不得侵占、私分、挪用组织资产或所接受的捐赠、资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加强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管理。
(二)深化登记管理制度改革。
1.建立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
工作目标:对工商经济、社会福利和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
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管理的范围。
具体措施: (1)除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须由政府有关部门在登记前进行前置审批的社会组织外,工商经济、社会福利类和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的申请人可直接向登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登记管理部门接到申报材料后,可向有关业务指导单位征询意见,也可委托专业机构提出评估意见,有关意见可作为审批的依据,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准予登记或不予登记的书面决定。
(2)社会组织不得危害国家统一、安全、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风尚。
严格控制以特定人群为主体或业务宽泛、不易界定的社会组织。
2.启动社会组织备案制度。
工作目标:启动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制,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覆盖广泛、服务到位、满足人民群众不同需要的社区社会组织体系。
具体措施: (1)出台《深圳市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和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对街道(或社区)范围内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自愿组成,并在街道(或社区)范围内开展活动,但尚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实行备案管理。
社区社会组织申请人在具备活动场所和章程草案的情况下可自愿向备案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2)区民政部门是社区社会组织的备案管理部门。
备案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人全部有效材料后,在规定期限内出具同意或不同意备案的意见书。
3.探索开展异地商会、基金会、跨省区行业协会商会的登记工作。
工作目标:规范异地商会的登记工作。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授权,探索开展基金会、跨省区行业协会商会登记管理试点。
具体措施: (1)出台《深圳市异地商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并规范异地商会的登记工作。
(2)启动基金会的登记管理试点工作,发挥现有公募基金会的作用,大力培育非公募基金会,探索开展在深涉外基金会的登记工作,制定相关登记管理细则。
(3)探索开展跨省区行业协会商会的登记试点工作。
通过备案,允许我市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根据行业发展的需要,在自愿的基础上,吸收跨省区会员并开展跨省区活动。
(4)加强深惠莞行业协会的合作交流,建立跨区域、多层级合作交流机制。
开展深惠莞三地信息交流和互通,建立登记管理部门的联席制度和同行业组织的联盟。
(三)探索培育发展新模式。
1.发展支持型社会组织。
工作目标:整合社会资源,建立支持型社会组织体系,对社会组织予以能力建设、资源和智力支持,培育社会组织发展,引导社会组织提供公益服务。
具体措施: (1)发展服务支持型社会组织,提供场地、项目策划和管理等支持;通过福利彩票公益金购买公益项目,探索公益创投运作模式,鼓励服务支持型社会组织开展促进中小型社会组织成长、为从事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提供服务以及其他有利于公益事业发展的活动、进行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可持续发展的交流、合作工作。
(2)发展资金支持型社会组织,推进基金会特别是非公募基金会的发展,鼓励其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活动;引导基金会申请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研究制定基金会资金募集、使用、监督适度分离又有效衔接的制度,推进基金会规范化建设。
(3)发展智力支持型社会组织,联合科研机构,整合学术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和研讨活动,加强对社会组织理论和实践研究,指导社会组织专业化管理和队伍建设。
(4)发挥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的综合平台作用,承接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委托的关于社会组织的法规起草、政策研究、专业评估等事项,开展社会组织孵化、培训和能力提升等工作。
2.建设和完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工作目标:启动“社会组织孵化实验基地”,探索运行机制和孵化模式。
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项目建设。
具体措施: (1)启动“社会组织孵化实验基地”,以场地、资金、能力建设等优惠政策方式吸引社会组织入驻,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管理咨询服务以及信息、网络、培训等支持。
重点对支持型社会组织以及工商经济、社会福利、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中具有发展潜力的组织进行孵化,统一管理、统筹资源、优化流程。
社会组织在孵化实验基地内,接受为期一年的指导、相互交流、承接政府及社会项目、培育领军人物,扶持品牌建设,期满后迁出孵化实验基地自行发展;加快“深圳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项目建设;总结、完善并复制实验基地的运作模式,打造社会组织的公共服务平台。
(2)优化社会组织孵化流程。
建立规范的“接受申请——筛选评估——入壳——孵化——出壳——跟踪辅导”六阶段孵化程序,提供一站式、人性化、便捷化服务。
3.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机构。
工作目标:在具备条件的社区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
具体措施: (1)探索建立依托社会组织管理社会组织的新模式,增强社区社会组织自治能力,逐步形成有效的社区社会组织自治网络。
(2)鼓励成立或改造整合一批社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机构,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培育、发展、服务、评估、预警等综合性服务,如活动指导、政策咨询、党建、人力资源管理、培训业务咨询等。
(3)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咨询收件、信息反馈及数据统计工作等社会管理职能交给社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机构,协助政府对各个领域的社区社会组织进行精细化管理。
(四)完善配套发展政策。
1.完善各项扶持政策。
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我市社会组织的意见》(深办〔2008〕66号)。
完善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配套政策。
具体措施: (1)民政部门牵头出台《关于支持社会组织在人才工作中发挥作用的若干措施》,通过委托、授权、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探索社会组织在人才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途径。
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人才培养体系。
拓展培训渠道,党校、行政学院、高等院校及其他社会培训机构等面向社会组织开展专项培训;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会同民政等部门,进一步完善适应社会组织及其专职人员特点的人员流动、入户、职称评定、档案管理、人才招聘、职业能力建设、权益保障等政策,形成有利于社会组织人才培育的发展和激励机制,促进社会组织人才队伍职业化、专业化。
(2)税务部门整理相关税收政策,落实与社会组织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已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和普及工作;让社会组织了解税收政策,配合税务管理。
(3)财政、民政部门出台《深圳市行业协会商会发展专项经费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大力资助行业协会开展公共服务、人才培训和合作交流,承接政府委托的各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