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
天然气供用气合同协议书范本 详细版
编号:_____________天然气供用气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用气方):乙方(供气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性质、用量和用气时间(一)用气地址:。
(二)用气种类:管道天然气。
乙方作为甲方唯一的天然气供气方,液化天然气(LNG)经车辆运至气化站气化后,进入甲方自有天然气管网。
(三)用气性质:工业燃料用气。
(四)用气量:甲方计划日用气量标准立方米/天,并持续均衡用气。
首次供气数量由甲方根据需求量以用气计划的形式预先向乙方提出申请,供气期间,如甲方大幅度变更用气量时,需提前____________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便于乙方调度生产,乙方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____日内作出回应。
第二条供气方式、质量标准(一)供气方式:采取液化天然气(LNG)气化后管道输送的方式。
(二)质量标准:乙方供应甲方的天然气,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GB17820-2012天然气国标II 类天然气气质标准。
第三条定金交付、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一)定金交付:签订合同后____________日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燃气设施使用押金____________万元。
气化站运营____________年后或气化设备设施相关资质手续办理齐全后(两个条件当中以先达到者为准),燃气设施使用押金(不计息)直接转为甲方购气预付款。
(二)用气价格:甲方用气价格为夏季(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元/标准立方米(含税);冬季(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次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元/标准立方米(含税)。
河北省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6篇
河北省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6篇篇1合同编号:[具体编号]甲方(燃气供应商):[燃气供应商名称]乙方(用气户):[用气户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燃气管理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管道燃气的供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标的本合同涉及的管道燃气供应,包括但不限于居民用气、商业用气及工业用气等。
具体燃气种类为:[燃气种类]。
二、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年限]。
合同期满,双方可协商续签。
三、供气服务1. 甲方保证在合同期限内向乙方提供稳定、安全的管道燃气供应服务。
2. 甲方应按照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进行燃气供应,确保燃气质量符合相关规定。
3.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报修通知后,及时响应并处理燃气设施故障。
四、用气义务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燃气费用。
2. 乙方应合理使用燃气,遵守安全规范,不得擅自改动燃气设施。
3. 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燃气设施的检查、维修工作。
五、燃气费用与结算方式1. 燃气费用计算方式:[具体计费方式]。
2. 结算周期:[结算周期]。
3. 支付方式:[支付方式]。
4. 甲乙双方应建立准确的计量系统,用于燃气用量计量。
乙方对计量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校验。
六、安全责任1.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安全管理规定,确保燃气设施安全运行。
2. 因甲方原因造成燃气泄漏等安全事故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3. 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燃气事故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七、合同变更与解除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2.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
3.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和处理。
八、违约责任1.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 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九、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海市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
上海市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随着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快,上海市的经济和人口规模持续增长。
作为中国最大的城市之一,上海市的能源消耗量也在不断增加。
而管道燃气作为一种清洁、高效的能源,受到了广大非居民用户的青睐。
为了规范非居民用户的管道燃气供用气行为,上海市制定了相关的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
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是非居民用户与供气公司之间达成的一种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供气的安全和稳定。
合同的签订是非居民用户使用管道燃气的前提条件,也是供气公司提供服务的基础。
合同中一般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合同的缔约方。
一般来说,供气公司作为合同的提供方,非居民用户作为合同的接受方。
供气公司在合同中承诺向非居民用户提供安全、稳定的管道燃气供应服务,而非居民用户则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使用燃气。
其次是合同的有效期限。
合同中会明确规定合同的起止时间,一般以年为单位。
合同到期后,双方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续签或解除合同。
合同的有效期限是为了保障供气公司的长期运营和非居民用户的正常用气需求。
再次是合同的用气量和用气价格。
合同中会明确规定非居民用户每年的用气量和用气价格。
用气量的确定是为了保障供气公司的供应能力和非居民用户的用气需求,用气价格的确定是为了保障供气公司的经济利益和非居民用户的合理用气成本。
此外,合同还会明确规定供气公司和非居民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供气公司有责任保障管道燃气供应的安全和稳定,及时处理供气中断等问题。
非居民用户有责任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使用燃气,确保用气安全和环保。
合同的签订是非居民用户使用管道燃气的法律依据,也是供气公司提供服务的基础。
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应详细了解合同的内容,并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共同维护合同的有效性。
总之,上海市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于保障供气公司的供应能力和非居民用户的用气需求至关重要。
合同的内容应明确、详细,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江苏省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
江苏省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合同编号:供气人(甲方):用气人(乙方):□居民用户身份证号□非居民用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用气地址用气地址:区路(街)巷(小区)栋单元室或第二条用气性质本合同的用气性质为居民和非居民用管道燃气。
第三条供气方式、供气种类及供气标准一、甲方通过管道输送方式向乙方供应燃气。
二、用气种类为:□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三、甲方所供燃气应符合国家标准。
第四条用气调峰调峰约定:第五条计量器具一、计量表安装地点:二、计量表口径为:三、量程为:四、计量气表类型:□普通机械表□IC卡气表□普通机械+远传表□其他五、计量气表作为双方确定用气量的依据,应当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并经国家法定计量机构检定合格取得合格证。
第六条安全用气一、甲方应告知乙方安全用气相关要求,乙方应承诺遵守(见附件二)。
二、乙方为非居民用户的,应建立健全管道燃气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预案。
甲方应指导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用气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
三、乙方为非居民用户的,应指定专人负责管道燃气的使用与管理,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使1用人员应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及事故应急处置方法。
甲方应对上述人员进行指导、培训。
第七条设施维护与更新一、燃气计量表设置在居民住宅内的,维护更新边界为:燃气计量表。
二、燃气计量表设置在居民住宅公共部位的,维护更新边界为:燃气管道进户墙内侧。
三、非居民用户的维护更新约定边界为:。
四、甲方负责维护边界前的燃气设备设施。
五、乙方负责维护边界后的燃气设备设施。
六、乙方应按甲方的提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用气设施的保护。
第八条安全检查一、甲方应按规定每两年对居民用户户内燃气设施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甲方应每年对非居民用户燃气设施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燃气合同模板
燃气合同模板本燃气供应合同(下称“合同”)由以下各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供方:(以下简称为“供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需方:(以下简称为“需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鉴于:1. 供方经营燃气供应业务,有供应燃气的有效资质和能力;2. 需方有燃气使用需求,愿意向供方采购燃气并支付费用;3.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约定,为保障双方权益,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供应产品1.1 供方同意向需方供应燃气,并确保燃气的供应质量和量额达到双方协商的要求。
1.2 供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按量、按质将燃气供应至需方指定的地点。
1.3 燃气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单价等相关事项详见附件《燃气供应规定》。
第二条供气的时间和地点2.1 供方应当按照需方的要求确定供气的时间和地点,并在供气当天向需方提供供气服务。
2.2 供方应当确保供气中断和故障时间最低,尽量减少不便。
第三条燃气价格与结算方式3.1 燃气的供应价格、计量单位、计价方式等,详见附件《燃气供应规定》。
3.2 供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需方提供燃气,并将燃气费用在供气后立即结算清楚。
3.3 需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支付燃气费用,支付方式包括银行转账、现金等。
支付时间详见附件《燃气供应规定》。
第四条燃气装修与维修4.1 需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对燃气管道进行定期维护及检修,并确保燃气使用环境的安全性。
4.2 需方在装修、改造或拆建时,需提前通知供方,确保燃气管道的安全和畅通。
第五条保密责任5.1 供方和需方应当对合同相关内容及信息保密,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相关信息。
5.2 泄露合同相关信息给合同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若一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或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2 违约方应当依法支付违约金,按照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双方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当提交至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上海市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
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用气人(甲方):注册登记号:住所:法定代表人:供气人(乙方):注册登记号:住所: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供用气手续(一)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甲方向乙方申请办理燃气供用气登记手续。
(二)乙方为甲方办理用气手续时,应当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并将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告知甲方;乙方在审核燃气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后,双方约期由乙方上门进行现场用气设备检测、验收。
乙方应当自现场用气设备验收合格后予以供气。
(三)在用气设备通过乙方验收合格前,甲方不得使用燃气第二条用气基本情况(一)用气地点:_________。
(二)燃气种类:□天然气;□人工煤气。
第三条供气质量乙方向甲方供应的燃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第四条燃气价格、计量及结算方式(一)乙方向甲方供应的燃气基准价格为:_____元(RMB)/标准立方米,实际价格按照价格管理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供气气源种类发生变化时,则按照新气源价格执行。
(二)空置容量费:甲方的月用气金额少于_____元的,乙方将向甲方收取空置容量费,凡按空置容量费收取的金额,以后不在其燃气实用抄见数中增减。
在合同执行期内,若遇空置容量费的收费标准调整,将按最新的标准执行。
(三)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价格管理部门调整燃气价格,则按照批准文件的规定执行。
4、乙方用抄表方式计量燃气费的,按照抄表通知提示的日期抄表,以燃气计量表的读数为依据结算每个计费周期的燃气费。
乙方应当在抄表后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派送付费账单。
甲方应当按照账单提示的期限、方式及金额缴费。
甲方如使用IC卡燃气计量表,应当按照乙方定期公告的预购气规定购买燃气。
当IC卡燃气计量表的基表与IC卡控制器出现数据不同步时(基表故障除外),以基表计量为准。
2024年供用气合同标准版本(四篇)
2024年供用气合同标准版本双方当事人:一方为供气方,另一方为用气方。
双方为确立天然气供应与使用的正常秩序,保障天然气资源的安全、经济、合理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特此签订本合同。
一、供用气地点及设备:本合同项下的天然气供应与使用地点为____;供用气设备为____二、用气量:年度用气量为____;月度或日度用气量为____三、天然气气质:以油气田供气部门指定的用户接管点气质为标准供气气质。
若用气方有特殊要求,需经供气部门同意,并采取相应技术措施。
四、天然气计量:天然气体积计量按照20摄氏度(293.15K)、绝对压力101.____千巴的标准进行。
五、天然气流量计量:依照石油行业标准SYL04____83《天然气流量的标准孔板计量方法》执行。
六、计量设备管理:用气方必须建立科学的设备、仪器、仪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计量部门需对计量设备进行定期检定校核,确保数据准确。
七、气量结算:以供气方的测量值为准。
若用气方对测量值有异议,可提出并共同查找原因,在未查明原因前,仍以供气方测量值为准进行结算。
若供气方测量值有误,供气方应根据校正值调整,并按调整后气量结算。
八、计量业务联系:供用双方应指定专人负责天然气计量业务联系,如有分歧,应协商解决或请求有关计量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
九、天然气价格:包括国家规定的井口气价、净化费和输气费。
具体价格执行国家相关文件规定。
十、款项结算:根据用气量指标不同,采取日考核、日结算或双方协商的时间结算。
用户未按合同规定支付款项的,供气方可依法加收罚金和违约金。
十一、结算方式: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采用同城或异地托收承付、支票、代理托收承付等方式进行。
十二、供气保障:供气方根据用气方平均日用气指标供气。
用气方未按计划用气的,供气方不予以补足。
因供气方原因影响用气量的,供气方应补足气量。
不可抗力影响供用气量的,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设备检修:供用双方应根据生产及用户情况协商确定设备检修时间,并严格执行。
商业用户供用气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用气方(甲方):用气地址:联系电话:供气方(乙方):住所地:联系电话:为了明确双方在燃气使用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用途、用气量1、用气地址:2、用气种类:天然气3、燃气用途:买方购买天然气用于。
4、日用气量:日用气量约为 m3,月气量约为 m3,年用气量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年用气量的20%。
第二条供用气时间、方式、质量1、双方协商定于年月日具备供、用气条件。
2、乙方以管道输送的方式向甲方供应燃气。
3、供气质量:(1)符合GB 17820-2012《天然气》Ⅱ类天然气气质标准。
(2)燃气热值为 MJ/Nm3。
(3)交付点供气压力: KPa。
第三条用气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1、根据用气性质和种类,经双方协商燃气价格暂定为元/m3,如遇国家发改委等相关政府部门或中石油等上游气源方对燃气价格进行调整时,用气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选用燃气计量器具,采用政府技术监督部门校验合格的智能IC卡表(流量计)进行计量。
如果计量器具发生严重故障无法读数时,可采用故障发生前三天的平均计量数值为准。
燃气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3、用气计划:甲方每年12月20日之前向乙方书面提报下一年度的月用气计划;每月28号前向乙方书面提报下一个月的日用气计划。
经乙方同意后按用气计划供气;甲方如需变更用气计划时,须提前7天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4、燃气费结算方式:甲方需在用气前7日到乙方预交燃气费,以后燃气费不足时及时预交,每次预付款不少于当月计划用气量总气款的80%。
以燃气流量计读数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每月 25 日为月度气量结算日,早上8:00双方人员共同读数确认当月用气量,填写用气量确认书,用以开具发票结算。
第四条用气期限甲方用气期限暂定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上述期限届满,根据需要双方可续签供用气合同。
北京市非居民用户燃气改造合同5篇
北京市非居民用户燃气改造合同5篇篇1甲方(燃气供应商):__________乙方(非居民用户):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合法的燃气供应资格,且具备相关的燃气技术力量和工程技术设备,有能力对非居民用户的燃气设施进行改造。
乙方需要进行燃气改造工程,因此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背景及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燃气改造工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改造工程顺利进行,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二、工程概况2. 工程地点:乙方所在地。
3. 工程内容:燃气管道改造、燃气器具更换及安装等。
三、工程期限1. 工程开工日期:双方约定具体开工日期。
2. 工程竣工日期:双方约定具体竣工日期。
四、工程费用及支付方式1. 工程费用:根据改造工程的实际工程量,双方商定具体费用。
2. 支付方式: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费用,甲方应开具相应的发票。
五、工程质量和验收1. 甲方应确保改造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2. 工程完工后,甲方应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乙方使用。
六、双方责任和义务1. 甲方责任和义务:确保改造工程质量,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2. 乙方责任和义务:按时支付工程费用,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确保改造工程顺利进行。
七、安全施工和环保要求1. 甲方应制定严格的安全施工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环保政策,确保改造工程符合环保要求。
八、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造成乙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2. 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费用,甲方有权顺延工期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九、合同变更和解除1. 合同变更: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
2. 合同解除: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均可提出解除合同。
十、争议解决方式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
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燃气作为一种清洁、高效的能源,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
作为燃气供应的一种形式,管道燃气供应在非居民用户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为了保障供应和使用的双方权益,非居民用户和供应商之间需要签订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
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是一种约定双方权益和责任的合同,它规定了供应商向非居民用户提供燃气的方式、数量、质量等方面的内容,也规定了非居民用户在使用燃气时应遵守的规定和承担的责任。
该合同的签订对于保障供应商和非居民用户的合法权益,维护供用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应明确供应商提供燃气的方式和数量。
供应商应明确向非居民用户提供燃气的方式,例如通过管道输送、气体储气罐等方式进行供应。
同时,供应商还应明确向非居民用户提供的燃气数量,以确保非居民用户的正常使用需求。
其次,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应规定燃气的质量标准。
燃气的质量直接关系到非居民用户的使用效果和安全问题。
因此,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应规定燃气的质量标准,包括燃气的热值、硫含量、水分含量、灰分含量等指标,以确保供应商提供的燃气符合国家标准和用户的使用需求。
再次,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应明确非居民用户的使用规定和责任。
非居民用户在使用燃气时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合理使用燃气资源,确保燃气的安全使用。
供应商可以要求非居民用户安装燃气表、阀门等设备,以监测和控制燃气的使用情况。
同时,非居民用户还应定期维护和检修燃气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最后,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应规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
当供应商或非居民用户违反合同约定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同时,合同还应规定双方争议的解决方式,可以选择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对于保障供应商和非居民用户的合法权益,维护供用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北京市非居民供暖费合同6篇
北京市非居民供暖费合同6篇篇1北京市非居民供暖费合同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和政治中心,是一个繁华的大都市,拥有众多的企事业单位和机构。
在北京,冬季的供暖问题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对于非居民单位来说,合理合法地签订供暖费合同至关重要。
本文将针对北京市非居民供暖费合同进行详细介绍。
一、合同签订供暖费合同是指供热单位与非居民单位签订的,约定供暖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期限、服务费用等事项的合同。
合同签订是双方自愿的过程,对于非居民单位来说,选择合法合规的供热单位,签订正规的供暖费合同是非常重要的。
在签订合同之前,非居民单位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二、合同内容1. 供热范围:合同应明确规定供热范围,包括哪些区域、哪些建筑物可以享受供暖服务。
2. 供暖服务内容:合同应明确规定供暖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供暖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供暖温度等。
3. 服务质量:合同应规定供暖单位对供热设施的维护、保养、管理等责任,确保供暖服务的质量。
4. 服务费用:合同应明确规定供暖费用的计费方式、支付方式、标准等。
5. 其他条款:合同还应包括其他涉及双方权益和义务的条款,例如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
三、合同履行1. 供暖费用支付:非居民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方式及时支付供暖费用。
供热单位应提供合格的账单和发票,确保费用清晰透明。
2. 服务质量监督:非居民单位有权监督供暖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供热单位沟通,要求解决。
3. 合同变更: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4. 合同解除:在合同期限届满或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四、违约责任1. 如供热单位未按时提供供暖服务或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非居民单位有权要求供热单位赔偿损失。
2. 如非居民单位未按时支付供暖费用,供热单位有权要求其支付滞纳金或采取其他合法手段追讨欠款。
3. 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合同解除,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非居民用户瓶装燃气供气合同7篇
非居民用户瓶装燃气供气合同7篇篇1甲方(燃气供应商):__________乙方(非居民用户):__________鉴于甲方具备合法经营的瓶装燃气供应资质,乙方因自身业务需要,向甲方购买瓶装燃气。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合同标的本合同涉及的非居民用户瓶装燃气供应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燃气类型、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付方式等。
二、燃气供应事项1. 燃气类型及规格:甲方应按照乙方的需求,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约定的燃气类型和规格。
2. 燃气质量:甲方应保证所供应的燃气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合同约定,如有质量问题,乙方有权要求退换货。
3. 燃气价格:双方应根据市场行情和合同约定,合理确定燃气价格。
价格调整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执行。
4. 交付方式:甲方应按照乙方的需求,按时将燃气送至指定地点,并确保燃气的安全交付。
三、合同期限及终止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
2. 合同到期前,双方可协商续签或终止合同。
合同终止时,乙方应结清所有款项并返还剩余燃气。
四、付款及结算方式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燃气款项。
2. 结算方式:双方可约定采用月结、季度结或年度结算等方式进行结算。
具体结算方式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
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或财务凭证作为收款凭证。
五、违约责任及赔偿1.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燃气供应服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 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3.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及时沟通并协商解决方案,避免损失扩大。
六、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涉及合同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 保密信息的披露仅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知晓,且相关人员应签署保密协议。
上海市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
上海市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管道燃气是现代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能源之一,而在上海市,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是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
本文将探讨上海市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的内容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该合同对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首先,上海市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是指供气公司与非居民用户之间签订的一种合同,用于约定供气公司向非居民用户提供管道燃气的相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该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素: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目的和内容、合同的成立和履行方式、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等。
在上海市,非居民用户包括工业企业、商业企业、服务业企业等。
这些企业在日常生产和经营过程中需要大量的燃气供应,因此与供气公司签订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是必不可少的。
该合同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合同的当事人。
供气公司和非居民用户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他们在合同中应当明确自己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并且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第二,供气条件。
合同中应当明确供气公司向非居民用户提供的燃气种类、质量标准、供气压力、供气时间等供气条件。
供气公司有责任确保供气的安全可靠,并保证供气的连续性。
第三,用气条件。
合同中应当明确非居民用户的用气需求,包括用气量、用气负荷、用气压力等。
非居民用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气条件合理使用燃气,并确保用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四,计量结算。
合同中应当明确计量燃气的方法和标准,并约定计量设备的维护和检定责任。
供气公司和非居民用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计量结果进行结算,并及时支付相应的费用。
第五,违约责任。
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在违约情况下的责任和赔偿方式。
如果供气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燃气,非居民用户有权要求供气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非居民用户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供气公司有权要求非居民用户承担违约责任。
上海市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
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
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用气人(甲方):供气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协商订立本合同。
1.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甲方向乙方申请办理燃气供用气登记手续。
2.乙方为甲方办理用气手续时,应当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并将收费工程、标准及依据告知甲方;乙方在审核燃气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后,双方约期由乙方上门进展现场用气设备检测、验收。
乙方应当自现场用气设备验收合格后予以供气。
3.在用气设备通过乙方验收合格前,甲方不得使用燃气。
1.用气地点:。
2.燃气种类:□天然气□人工煤气乙方向甲方供应的燃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1.乙方向甲方供应的燃气基准价格为:元(RMB)/标准立方米,实际价格按照价格管理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供气气源种类发生变化时,那么按照新气源价格执行。
2.空置容量费:甲方的月用气金额少于元的,乙方将向甲方收取空置容量费,凡按空置容量费收取的金额,以后不在其燃气实用抄见数中增减。
在合同执行期内,假设遇空置容量费的收费标准调整,将按最新的标准执行。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价格管理部门调整燃气价格,那么按照批准文件的规定执行。
4.乙方用抄表方式计量燃气费的,按照抄表通知提示的日期抄表,以燃气计量表的读数为依据结算每个计费周期的燃气费。
乙方应当在抄表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派送付费账单。
甲方应当按照账单提示的期限、方式及金额缴费。
甲方如使用IC卡燃气计量表,应当按照乙方定期公告的预购气规定购置燃气。
当IC卡燃气计量表的基表与IC卡控制器出现数据不同步时(基表故障除外),以基表计量为准。
5.体积修正:基表读数只是工况读数,与用户结算用气量需要折算成标准立方米。
详细如下:(1)假设买方的用气计量装置已安装了体积修正仪,修正仪将按标准状态进展体积修正。
非居民用户瓶装燃气供气合同
非居民用户瓶装燃气供气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供气方):单位名称: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地址: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乙方(用户方):单位名称/姓名: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________地址: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第一条合同目的为保障乙方瓶装燃气的安全稳定供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供气方式及数量**供气方式:**甲方向乙方提供瓶装液化石油气。
**供气数量:**每月供应________瓶,每瓶规格为________公斤。
具体供气数量以乙方实际需求为准,双方另行约定。
**供气时间:**根据乙方需求和甲方配送安排,以确保不间断使用为原则。
第三条气价及费用**气价标准:**每瓶液化石油气价格为________元(含税)。
若价格调整,甲方应提前________天通知乙方。
**支付方式:**乙方采取________(现金/转账/其他方式)支付费用,每次供气后支付或按月结算。
**其他费用:**瓶装气押金、运输费等其他费用为________元,由乙方在首次供气时支付。
第四条双方权利与义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保证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瓶装燃气,并随附质量合格证。
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乙方供气,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供气,应提前通知乙方。
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钢瓶,确保钢瓶在检验有效期内,并负责钢瓶的安全维护。
对乙方进行燃气安全使用培训,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不得因乙方未使用甲方指定设备或产品等不正当理由停止供气。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及时支付气款及相关费用。
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钢瓶,不得擅自更换或改装钢瓶及相关配件。
按照甲方培训内容和使用规范正确使用瓶装燃气,确保用气安全。
2024年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
2024年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合同编号】____/XXXXX【签订日期】____年月日甲方(供气方):XXXXXXXX公司地址: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乙方(用户):姓名/名称:XXXXXXXX证件类型及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鉴于甲方为燃气供应商,乙方为非居民用户,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并为此签订本供用气合同。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1.1 供气方指甲方,用户指乙方。
本合同中如无特别说明,上述定义仍然适用。
1.2 用户需提供的证件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
第二条供气内容2.1 供气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向用户供应管道燃气。
2.2 燃气供应的入口压力和流量按照供气方的规定执行。
2.3 供气方保证供应的燃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低于用户所需质量要求。
第三条用户责任3.1 用户应按照供气方的要求合理使用燃气,不得超过燃气提供的流量限制。
3.2 用户应在燃气使用过程中保持环境的安全,确保燃气设备和管道的正常运行。
3.3 用户应按照约定的价格及时支付燃气费用。
第四条供气方责任4.1 供气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压力和流量向用户供应燃气。
4.2 供气方应保证所供燃气的质量,并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
4.3 供气方应根据用户的需求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解答用户在使用燃气过程中的疑问。
第五条价格和支付方式5.1 燃气价格由供气方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制定,并向用户公布。
供气方有权根据燃气供应成本等因素进行调整,但需提前通知用户。
5.2 用户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燃气费用。
付款方式可以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
第六条合同期限6.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XX年。
6.2 若用户需继续使用燃气,合同期满前30天内,双方可协商续签。
非居民天然气供用合同7篇
非居民天然气供用合同7篇篇1合同编号:[具体编号]甲方(供气方):[供气公司名称]地址:[供气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邮箱等]乙方(用气方):[用气公司名称]地址:[用气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邮箱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为明确非居民天然气供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一、供气事项及规模条款----(一)甲方同意向乙方供应非居民天然气,具体供气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供气规模、类别、用途等依据本合同相关内容确定。
双方可在附件中进一步明确相关供气细则。
(二)供气价格及支付方式依照合同所约定的相关条款执行。
价格调整机制需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要求。
乙方应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天然气费用。
二、供气质量与服务质量条款----(一)甲方提供的天然气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承担质量责任。
如因甲方供应的天然气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二)甲方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提供安全可靠的供气服务,确保不间断稳定供应。
如遇突发情况影响供气,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相应措施恢复供气。
(三)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咨询,协助乙方合理使用天然气资源。
乙方应遵守安全规范使用天然气,并承担因违规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合同履行期限与变更条款----(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
期满后如需续签,双方应友好协商并签订新的合同。
(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若确需变更或解除,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就相关事宜协商一致后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
(三)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原合同中的结算、清理条款以及双方未了的权利和义务仍有效。
四、违约责任条款----(一)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非居民用户瓶装燃气供气合同5篇
非居民用户瓶装燃气供气合同5篇篇1非居民用户瓶装燃气供气合同一、甲方:供气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地址:电话:联系人:二、乙方:用户(以下简称“乙方”)地址:电话:联系人:鉴于:1. 甲方为具有燃气供应资质的公司,能够以瓶装燃气的形式向用户供应合格的燃气;2. 乙方为非居民用户,需要购买燃气供应;3.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瓶装燃气供气合同:第一条供气内容1. 甲方向乙方供应合格的瓶装燃气,供气地址为乙方所在地;2. 乙方需按照实际用气情况及时缴纳燃气费用;3. 乙方需妥善使用燃气,遵守相关规定,确保用气安全;4. 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用气情况,并提出合理意见。
第二条燃气价格1. 燃气价格按照市场行情进行浮动,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2. 乙方需在收到燃气费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否则将被视为违约。
第三条燃气质量1. 甲方保证供应的燃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可靠;2. 乙方在使用燃气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将及时处理。
第四条违约责任1. 如乙方未按时缴纳燃气费用,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2. 如甲方未能按照约定供应燃气,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合同期限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至气瓶回收之日止,除非另有约定;2. 合同期满后,双方如需续签,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
第六条其他1.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供气公司):乙方(用户):签字:签字:日期:日期:以上为《非居民用户瓶装燃气供气合同》,如有任何疑问或争议,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篇2非居民用户瓶装燃气供气合同为了保障非居民用户的权益,规范瓶装燃气供气行为,特制定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遵循以下条款:一、供气标准和品质1. 供气标准:供气方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提供符合规定的瓶装燃气产品,供气压力、气体组成等均符合标准要求。
非居民用户供用气合同新
非居民用气供用气合同合同编号:供气人:用气人:签约时间: 2012年月日签约地点:为了明确供气人和用气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气人与用气人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本合同定义1、天然气:指以甲烷为主的碳氢化合物与其他气体的混合物,其在二十摄氏度(20℃)和101.325KPa的绝对压力下呈(或主要呈)气体状态。
2、标准状态:指温度为20℃(293.15K),绝对压力为101.325KPa(一个标准大气压)。
3、标准立方米:指在标准状态下,充满一(1)立方米体积的天然气数量。
本合同简称“立方米”或“方”。
4、日:指一个公历日08:00开始至其后一个公历日08:00结束的一段期间。
5、周:指从一星期的星期一08:00开始至下一星期的星期一08:00结束的七(7)日(天)时间。
6、月:指在一个公历月的第一天08:00开始至后一个公历月的第一天08:00结束的期间。
7、季度:指一个公历年1月1日、4月1日、7月1日和10月1日分别开始计算的连续三(3)个月的期间。
8、年度:指一个公历年1月1日08:00开始至后一公历年1月1日08:00结束的期间。
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一)用气地址为(二)用气种类为:天然气(三)用气性质为:非居民用气(四)用气数量1、约定用气量:方/日,小时最大用气量方/小时;2、供、用气开始为:20 年月日。
第二条供气方式和质量(一)供气方式1、供气人通过管道输送方式向用气人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
(二)供气质量1、供气人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然气GB17820-1999”,二类气标准;2、供气人保证用户调压器出口压力(P2) 2600 Pa。
第三条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一)供气人根据用气人的用气性质和种类,非居民用气价格为 3.2 元/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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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
用气人(甲方):
供气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供用气手续
1.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甲方向乙方申请办理燃气供用气登记手续。
2.乙方为甲方办理用气手续时,应当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并将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告知甲方;
乙方在审核燃气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后,双方约期由乙方上门进行现场用气设备检测、验收。
乙方应当自现场用气设备验收合格后予以供气。
3.在用气设备通过乙方验收合格前,甲方不得使用燃气。
第二条用气基本情况
1.用气地点:。
2.燃气种类:□天然气□人工煤气
第三条供气质量
乙方向甲方供应的燃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第四条燃气价格、计量及结算方式
1.乙方向甲方供应的燃气基准价格为:元(rmb)/标准立方米,实际
价格按照价格管理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供气气源种类发生变化时,则按照新气源价格执行。
2.空置容量费:甲方的月用气金额少于元的,乙方将向甲方收取空置容量费,凡按空置容量费收取的金额,以后不在其燃气实用抄见数中增减。
在合同执行期内,若遇空置容量费的收费标准调整,将按最新的标准执行。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价格管理部门调整燃气价格,则按照批准文件的规定执行。
4.乙方用抄表方式计量燃气费的,按照抄表通知提示的日期抄表,以燃气计量表的读数为依据结算每个计费周期的燃气费。
乙方应当在抄表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派送付费账单。
甲方应当按照账单提示的期限、方式及金额缴费。
甲方如使用ic卡燃气计量表,应当按照乙方定期公告的预购气规定购买燃气。
当ic卡燃气计量表的基表与ic卡控制器出现数据不同步时(基表故障除外),以基表计量为准。
5.体积修正:基表读数只是工况读数,与用户结算用气量需要折算成标准立方米。
具体如下:
(1)若买方的用气计量装置已安装了体积修正仪,修正仪将按标准状态进行体积修正。
(2)若买方的用气计量装置未安装体积修正仪,则需按计量相关规定进行体积修正。
(3)按现行国家天然气标准(gb17820-2012),天然气气体体积的标准参比条件是101.325kpa,20℃。
第五条燃气计量与计量器具
1.为保证甲方正常用气以及燃气计量器具计量准确,乙方应当根据甲方实际用气设备的流量配置相应流量的燃气计量器具,具体如下:(1)因甲方用气设备流量小于在线燃气计量器具的额定流量时,乙方可以为甲方调换适合其用气设备流量的燃气计量器具,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因甲方用气设备流量大于在线燃气计量器具的额定流量时,甲方应当向乙方申请调换适合用气设备流量的燃气计量器具,若甲方拒绝调换燃气计量器具且可能影响供气安全的,乙方可以不予供气。
2.为保证计量器具的计量精度,乙方应当按国家计量相关法律法规对使用中的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到期检定、调换,甲方应当给予配合。
3.双方对燃气计量器具的计量准确性有异议时,可向具有法定检定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
燃气计量器具经检定不符合标准的,检定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时负责维修或更换燃气计量器具;经检定符合标准的,检定费用由提出检定要求方承担。
在申请检定期间,甲方仍应当按期足额缴纳燃气费,双方再根据检定结果退还或补缴错误计收部分的燃气费。
4.因甲方原因造成燃气计量器具损坏或计量不准确的,甲方应当立即告知乙方更换并承担更换费用,由此计量误差给乙方造成的燃气费损
失,甲方应当补足。
5.燃气计量器具(包括与计量有关的设施、设备)的维护、更新和管理权属乙方。
甲方应当予以相应配合。
6.甲方应当配合乙方每个抄表周期抄见燃气表。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见表与抄表,乙方将按估算值收费,并按实际使用量多退少补。
7.燃气计量器具发生故障的,双方均有义务及时通知对方,并由乙方负责予以修复。
燃气计量器具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计量,乙方无法现场修复的,乙方经审核后确认后,并在现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采取临时应急供气措施,甲方不得擅自采取临时用气手段。
乙方采取临时供气措施确保甲方正常使用燃气后,乙方对甲方在临时应急供气期间的燃气使用量进行补收。
第六条用气责任和用气安全
1.甲乙双方承诺供用气行为遵守国家、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方遵守各项关于安全使用燃气的规定及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因甲方对燃气压力提出特定需求而在燃气计量表前所配置的专用调压器及附属设施,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有偿的维护和更新服务。
3.甲方不经过计量表使用燃气、改变甚至损坏乙方的燃气设施,由此导致燃气安全事故及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乙方安排专职人员上门实施安全检查。
乙方人员应当主动出示有关证件,甲方应当配合。
5.安全检查后,乙方应当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甲方,甲方应当签字确认。
6.甲方需在室内公共场所、地下或者半地下建筑物内使用燃气的,必须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未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的,乙方可不予供气。
甲方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定期对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强制检定,并将检测结果及时转告乙方备案。
乙方对此检测结果不负核实义务。
乙方仅视检测结果(合格或不合格)决定是否予以供气。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安排人员接受技术指导,熟练掌握燃气设施、用气设备的使用说明,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操作使用设备。
因甲方未按照上述规定使用燃气设施或用气设备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接到乙方发出的燃气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后,应当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甲方不得擅自操作室内公用燃气阀门;不得擅自安装、改装、迁移、拆除室内燃气设施;需安装、改装、迁移、拆除室内燃气设施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实施作业。
自行安装、改装、迁移、拆除室内燃气设施的,应当对由此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4.甲方有变更燃气用途、改装、拆除、过户或变更用气量、变更用气设备、暂停用气、终止用气等需求时,应当向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5.甲方发现燃气设施、用气设备有泄漏等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报修。
6.甲方应对乙方根据政府要求采取的控制供气措施予以配合。
7.乙方应当建立用户档案,向甲方发放安全用气的指导材料,指导甲方安全用气;监督甲方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用气,发现甲方有危害燃气设施安全、违反规定使用燃气等行为的,有权劝阻、制止,将甲方行为记入用户档案,并向燃气行政执法部门举报。
8.对于甲方擅自改变用气性质的,乙方有权通知甲方改正;拒不改正的超过日的,乙方可以采取暂停供气措施,并有权向甲方追缴相关费用。
9.乙方发现甲方燃气设施或用气设备存在安全隐患,书面告知后甲方仍不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并危及公共安全的,乙方有权采取暂停供气措施。
10.乙方不得擅自暂停供气或降低供气压力。
乙方如因施工、检修等原因需要临时调整供气量或者暂停供气的,应当将作业时间和影响区域提前48小时予以公告或者书面通知甲方,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恢复正常供气;因突发事件影响供气的,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通知甲方。
11.乙方应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接受报修,并按照承诺时限进行现场处置。
12.甲方有公用燃气阀门的,乙方应当设立永久性警示标志。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按期缴纳燃气费,逾期不缴纳的,乙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
按日加收逾期支付款额‰的违约金。
经乙方催交后,甲方逾期日仍不缴纳燃气费的,乙方有权暂停供气。
甲方支付燃气费、违约金、管道复接费后,乙方应及时恢复供气。
2.因乙方原因发生停气、燃气质量等事故,给甲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如下行为被视作严重违约行为:甲方破坏燃气设施、甲方超期欠费、甲方擅自改变用气性质;破坏燃气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盗用燃气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选择以下第方式处理: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至甲方申请终止用气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需改变用气性质时,双方应另行签订供用气合同,本合同自行终止。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双方也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用气人(签章):供气人(签章):组织代码证书号:营业执照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通信地址: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人:经办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