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M-J1.0015-2013-矿井瓦斯检查地点设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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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检查位置表

瓦斯检查位置表


<0.5
压风流混合的CH4和CO2都不得≥1.5 不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排放时回 风系统内停电、撤人。证实CH4≤1.0

和CO2≤1.5时,方可恢复供风。

4
巷道贯通前,本工作面 和停掘工作面回风流
<1.0
否则,不准放炮。

5
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 瓦斯、煤岩),透老空
检查
班组长处理,处理前放炮员有 权拒绝装药放炮。
超限处理办法
1
因瓦斯超限而停止运转的电机 在恢复送电开动机器时
<1.0
否则,不得送电。
2
岩巷掘进遇煤线或破 碎带
异常
否则,必须立即停止掘进,撤 出人员,进行处理。
局扇停转,恢复通风前, <1.0 <1.5 否则,制订排除CH4或、CO2的安全非Fra bibliotek停风区内
措施,控制风流,使排出风流同全风

3
压入式风机及其开关附近 10m内
瓦斯检查位置表
检查地点
检查内容 及标准
CH4 CO
(%) 2(%)
超限处理办法
1
总回风巷或一异回 风巷
< 0.75
< 否则,报告矿长或技术负责人 0.75 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
采区回风巷、采掘 工作面回风流
<1.0
<1.5
否则,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报告矿长 或技术负责人,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常 规
3
掘工作面风流中
瓦斯检查位置表
检查内容 及标准
检查地点
超限处理办法
CH4 CO2
(%) (%)
7 掘工作面,体积大于

0.5立方米的空间
<2.0

关于井下瓦检及测风站点设置及通防牌板吊挂管理的规定

关于井下瓦检及测风站点设置及通防牌板吊挂管理的规定

关于瓦斯检查点及测风站点的设置与牌板管理的规定一、瓦斯检查点设置〔一〕、瓦斯检查设置地点1、采煤和备采工作面〔1〕、采煤工作面上隅角测点:工作面回风巷切顶线处。

〔2〕、采煤和备采工作面测点:设置在距工作面回风出口10米围。

〔3〕、采煤和备采工作面回风流测点:设置在工作面回风道距全风压第一交岔点10-15米围。

〔4〕、采煤和备采工作面回风巷使用中的机电设备处设置瓦斯检查点。

机电设备不集中摆放时,在20米围可设置一处瓦斯检查点,超过20米必须单独设置。

〔5〕、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测点:设置在采煤面进风巷距全风压第一交岔点10-15米围。

2、掘进工作面〔1〕、掘进工作面测点:设置在距工作面5米围。

〔2〕、工作面回风测点:工作面巷道距全风压第一交岔点10~15米。

〔3〕、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工作面测点:设置在局部通风机前3-5米处。

〔4〕、掘进面电动机及其开关处测点:电动机及其开关处前后20米围。

3、采区回风巷〔1〕、采区进、回风巷测点:设置在测风站处。

〔2〕、采区回风巷临时施工的机电设备测点:机电设备不集中摆放时,在20米围可设置一处瓦斯检查点,超过20米必须单独设置。

4、矿井一翼进、回风巷及总进、回风巷〔1〕、矿井一翼进、回风巷及总进、回风巷测点:设置在测风站处。

〔2〕、矿井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临时施工的机电设备测点:设置在机电设备处。

机电设备不集中摆放时,在20米围可设置一处瓦斯检查点,超过20米必须单独设置。

5、机电硐室测点:设在回风口处。

6、临时作业地点测点:设置在作业地点。

7、临时停风地点、挡风墙、盲巷密闭墙、采空区密闭墙测点:设置在栅栏外。

8、高冒处测点:设置在高冒点9、煤仓测点:设置在煤仓上口往下2米左右的适宜位置。

10、水仓测点:设置在水仓的进风侧或回风侧。

11、无人工作的工作面测点:按照有人工作面检查点检查。

12、处于回风系统的角联巷道测点:设置在角联巷道中风流的下风侧。

13、可能造成瓦斯积聚的巷道测点:设置在可能积聚瓦斯的地点。

瓦斯检查地点设置计划

瓦斯检查地点设置计划

***煤矿2013年12月份瓦斯检查地点设置计划编制:审核:编制日期:***煤矿通风科2013年11月30日会审表贯彻学习记录贯彻人:贯彻地点:时间:年月日12月份瓦斯检查地点设置计划一、编制说明为了矿井瓦斯管理工作能有条不紊的进行,对各人员作业点、掘进工作面、机电硐室、采煤工作面、主要运输大巷、回风巷瓦斯能有效的掌握和控制,遏止瓦斯事故的发生,特编制我矿2013年12月份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

二、矿生产情况我矿现状为正常生产矿井,现有一个采煤工作面,二个掘进工作面,名称分别为:11305采煤工作面、11306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11307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

三、瓦检员配备情况及计划设置检查点我矿共配备9名专职瓦检员,检查分工为早班、中班、晚班:负责对以下地点的瓦斯进行巡回检测:11305采煤工作面、机电硐室、11306运顺槽、11307运输顺槽、回风绕道、回风巷及其它用风地点的瓦斯检查。

(详细安排见附表)四、检查路线规定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瓦检员必须按照指定的路线和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进行瓦斯检查。

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瓦检员检查的时间和路线分别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五、检查时间规定检查时间按照实际情况确定为:在8小时内对上述地点巡回检查3次。

六、瓦检员检查次数及要求1、对各地点每班至少检查3次;2、对本班没有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每班检查一次;3、井下临时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瓦斯浓度每天检查一次;4、根据井下实际情况,每月由通风科制定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报总工程师审批。

七、检查内容1、主、副斜井、总回风、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回风流、掘进工作面迎头、机电硐室、密闭地点、局扇安装地点,回风流应检查:瓦斯、二氧化碳、。

瓦斯检查地点设置计划表。

矿井瓦斯检查地点设置标准(探究)

矿井瓦斯检查地点设置标准(探究)

矿井瓦斯检查地点设置标准(探究)1范围本标准基于自身公司经历及行业有关标准总结归纳,标准规定了矿井井上、下人工检查瓦斯地点的设置。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煤矿安全规程3术语及定义3.1瓦斯检查地点矿井井上、下需要进行瓦斯、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及气候条件检测的地点。

3.2瓦斯检查工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取得了特种岗位操作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事矿井瓦斯检查的工作人员。

4瓦斯检查地点设置4.1设置要求4.1.1矿井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根据矿井井上、下地点确定。

4.1.2每月由矿通风部门编制瓦斯检查地点设置计划,制定瓦斯检查地点巡回检查线路报矿总工程师审查签字后执行。

4.1.3月间瓦斯检查地点如有变动,应修改后在日报表中标明并经矿总工程师审签执行。

4.2设置地点4.2.1矿井回风井筒。

4.2.2矿井主要回风巷,包括一翼回风巷、分水平回风巷。

4.2.3采区(盘区)回风巷。

4.2.4采煤工作面(含备用工作面)进风巷、工作面(含上隅角)、回风巷(含多个回风巷)、专用排瓦斯巷口。

4.2.5掘进工作面(含停工不停风的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工作面及回风巷、区域回风巷。

4.2.6矿井井下中央变电所、主水泵房、采区变电所、充电硐室、瓦斯抽采泵站(含井下移动、固定泵站和地面永久瓦斯抽采泵站)、井下爆炸材料库或发放硐室、采区水仓、电机车检修硐室、胶轮车加油硐室、避难硐室、机电设备配电点、长度超过6m的排水硐室、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排水点等。

4.2.7瓦斯抽采钻场及施工瓦斯抽采钻孔的地点。

4.2.8井上、下煤(矸)仓,井上、下放煤(矸)点上、下口,地面封闭式储煤场,皮带走廊,返煤地道,观察口,测位口。

4.2.9密闭墙前、停风地点栅栏外。

4.2.10设置在回风流的机电设备处。

瓦斯检查点的设置规定

瓦斯检查点的设置规定

瓦斯检查点的设置规定第一条矿井总回及采区回风的规定检查内容为:甲烷、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气体浓度及温度。

1、矿井总回、采区回风道中设置瓦斯检查点,三八制检查,每班检查1次,时间间隔为6-10小时。

第二条采煤工作面的规定检查内容为:甲烷、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气体浓度及温度。

(1)采煤工作面风流、回风流、回风隅角中设置瓦斯检查点,每班至少检查2次,时间间隔为2-4小时;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煤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每班可检查1次,时间间隔为4-8小时。

(2)串联通风的采煤工作面应在被串联进风流中设瓦斯检查点1处,执行正常的瓦斯检查,检查次数执行一、2(1)规定。

第三条掘进工作面的规定检查内容为:甲烷、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气体浓度及温度。

(1)正常施工的掘进工作面风流及回风流中,每班检查2次,时间间隔为2-4小时;本班未进行工作的掘进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每班检查1次,时间间隔为4-8小时。

(2)串联通风时,应在被串联局扇吸风口外20米范围内的进风流中设瓦斯检查点,执行正常的瓦斯检查,检查次数执行一、3(1)规定第四条硐室的规定检查内容为:甲烷、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气体浓度及温度。

(1)井下各采区变电所、采区泵房、采区绞车房、中央变电所及具有独立通风的机电硐室应设置瓦斯检查点, 三八制检查,每班检查1次,时间间隔为6-10小时。

(2)井下爆炸材料库应设置瓦斯检查点,三八制检查,每班检查1次,时间间隔为6-10小时。

第五条井下充电硐室检查内容为:甲烷、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氢气气体浓度及温度。

充电硐室应设置瓦斯检查点,三八制检查,每班检查1次,时间间隔为6-10小时。

第六条巷道高冒(位)区检查内容为:甲烷、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气体浓度及温度。

巷道高冒(位)区应设置瓦斯检查点,每班检查1次,时间间隔为6-10小时。

第七条其它规定检查内容为:甲烷、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气体浓度及温度。

(1)挡风墙外的气体浓度每周检查一次。

(2)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气体浓度每天检查一次。

2013瓦斯检查地点设置计划(瓦斯员检查路线) 2

2013瓦斯检查地点设置计划(瓦斯员检查路线) 2

瓦斯检查员检查线路生产经营单位:南沟煤业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南沟煤业有限公司通风科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对瓦斯管理的规定,我公司10月份对瓦斯检查工作计划如下:一、计划测定瓦斯和二氧化碳的地点1、50102回采面○150102运输顺槽○2工作面上隅角,即采煤工作面回风侧最后一架棚梁处。

○350102回风顺槽2、轨道大巷○1轨道大巷掘进工作面3、其它地点○1中央水泵房○2总回风巷○3中央变电所○4采区变电所根据以上检查地点的计划,对我公司的瓦斯进行检查,如有变化,另行设置检查地点。

二、瓦检员检测路线:1、回采面瓦检员巡检路线:○150102运输顺槽→50102工作面上隅角→50102回风顺槽→○250102回风顺槽→50102工作面上隅角→50102运输顺槽→○350102运输顺槽→50102工作面上隅角→50102回风顺槽;2、掘进面瓦检员检测路线:○1轨道大巷掘进工作面→○2轨道大巷掘进工作面→○3轨道大巷掘进工作面→;3、其它地点巡检路线:○1中央水泵房→总回风巷→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2中央水泵房→总回风巷→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3中央水泵房→总回风巷→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三、瓦检员安全生产制度1、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按照每月制定的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和编制的巡回检查路线检查瓦斯。

2、瓦斯巡回检查点检查的间隔时间为2—3小时,一般情况下每间隔2.5小时巡回检查一次。

3、采掘工作面每班检查三次,正常通风但无人工作的掘进头,每班检查一次。

4、瓦斯检查员交接班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检查地点,开始巡回检查。

凡没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检查地点的,按严重“三违”进行处理。

5、瓦斯检查手册上必须注明检查时间,否则按漏检处理。

6、负责分工区域内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的检查测定和汇报。

上岗前提前一小时到达值班室,了解当班的现场情况,听从工区安排。

7、掌握《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风量、气体浓度、温度以及对瓦斯检查的规定。

瓦斯设点及瓦斯检查汇报制度

瓦斯设点及瓦斯检查汇报制度

瓦斯设点及瓦斯检查汇报制度瓦斯设点及瓦斯检查汇报制度是煤矿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瓦斯是一种易燃易爆的气体,是矿井内最常见的有害气体之一。

必须对矿井中的瓦斯进行专业的设点和检查,才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本文将阐述瓦斯设点及瓦斯检查汇报制度的重要性,并详细介绍如何实施瓦斯设点及瓦斯检查汇报制度。

一、瓦斯设点及瓦斯检查汇报制度的重要性1.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瓦斯是煤矿中最常见的有害气体之一,容易引发爆炸事故。

瓦斯设点及瓦斯检查汇报制度能及时发现、控制、处理煤矿中的瓦斯,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保障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2.科学合理分配资源瓦斯设点及瓦斯检查汇报制度能够科学、合理地分配资源,防止重复投资,合理规划工作进程,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提高煤矿管理水平瓦斯设点及瓦斯检查汇报制度能够提高煤矿管理水平,推广科技,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效率,进一步优化管理水平。

二、如何实施瓦斯设点及瓦斯检查汇报制度1.瓦斯设点(1)确定瓦斯设点区域首先需要确定瓦斯设点区域,即根据煤矿开采进程和瓦斯分布特征,确定一个或多个瓦斯设点区域。

(2)设定瓦斯设备为了监测瓦斯含量和浓度,需设定瓦斯设备,如瓦斯风门、瓦斯抽放设备等。

(3)确定设点区域人员负责制确定设点区域的负责人员、设备维护人员等,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有效监测瓦斯含量和浓度。

2.瓦斯检查(1)定期检查设备开关定期检查设备开关状态,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2)严格按照瓦斯检查标准进行检查严格按照瓦斯检查标准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3)检查结果上报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包括设备运行情况、瓦斯含量、浓度等信息,未发现异常情况的检查也要进行汇报。

三、瓦斯设点及瓦斯检查汇报制度应怎么执行1.建立完善的瓦斯设点及瓦斯检查制度应建立完善的瓦斯设点及瓦斯检查制度,如考核制度、设备维护制度、异常瓦斯处理制度等。

2.确立严格的职责分工严格执行职责分工,确定好每位员工的职责。

例如:设点区域负责人要对瓦斯设备的开启和关闭等负责。

2023年煤矿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精编

2023年煤矿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精编

2023年煤矿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精编煤矿瓦斯检查点设置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它能够实现对煤矿瓦斯的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

为了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检查点设置工作,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制定了以下2023年煤矿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

一、制定检查点设置标准为了保证煤矿瓦斯检查点的有效性和合理性,需要制定检查点设置的标准。

标准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地理位置分布、井下设施条件、瓦斯主要涌出位置等。

同时,还要考虑煤矿现有瓦斯抽放系统、通风系统布置等因素。

根据煤矿具体情况,制定出合适的瓦斯检查点设置标准。

二、确定检查点布局方案根据煤矿地理条件、井下设施等因素,确定瓦斯检查点的布局方案。

布局应从瓦斯涌出位置、通风系统走向、采区分布等方面综合考虑。

合理、科学地设置检查点,能够更好地监测瓦斯情况,并有效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

布局方案应由专业人士进行论证,确保科学可行性。

三、加强瓦斯监测设备配备瓦斯检查点的设置需要配备相应的瓦斯监测设备。

瓦斯监测设备的选购应考虑仪器性能、灵敏度、稳定性等因素,确保监测数据的精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要定期对瓦斯监测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对于井下瓦斯检查点,还要加强管理,定期检查设备状态,防止因设备故障导致监测不准确或漏检情况的发生。

四、建立健全瓦斯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瓦斯监测制度是保障瓦斯检查点有效运行的关键。

制度应包括瓦斯检查点日常巡检、设备维护保养、异常情况处理等内容。

同时,制定瓦斯检查点责任制,明确监测人员的职责和权力,确保每个检查点的设置和管理得到有效落实。

定期组织瓦斯检查点培训和交流,提高监测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技能素质。

五、加强瓦斯检查点管理与运行加强瓦斯检查点的管理与运行,是确保瓦斯检查点有效发挥作用的重要方面。

要加强对瓦斯检查点的日常管理,确保检查点的设备完好,巡检记录齐全。

对于发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

矿井瓦斯管理技术标准

矿井瓦斯管理技术标准

矿井瓦斯管理技术标准1.1 一般标准1.1.1 所有的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制定专项瓦斯管理措施。

1.1.2 采掘面在采掘前,必须对采掘面的瓦斯涌出量进行认真预测,因地制宜地选择合理的通风方式、配备风量、采取相应的治理瓦斯措施,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1.1.3 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0﹪,严禁爆破。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1.1.4 矿井因停电或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后,必须有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

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都必须经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

方可恢复工作,所有安装电动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20m的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方可方可由外向里逐级送电。

1.1.5 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10分钟之内可通过瓦斯断电仪),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1.1.6 回采工作面上隅角顶板垮落不及时,要采取措施强制落顶或采取充填措施。

1.1.7 采掘工作面过老空、老巷和构造带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防止瓦斯事故。

1.1.8 有瓦斯的绞车窝、硐室要采取通风措施,防止瓦斯积聚。

煤矿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

煤矿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

煤矿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煤矿瓦斯是指煤矿中产生的一种有害气体,它的主要成分是甲烷。

由于这种气体会对矿工的健康造成威胁,同时也对矿区的生产安全构成了重大威胁,因此在煤矿中设立瓦斯检查点是非常必要的。

瓦斯检查点的设置计划的制定,应该基于煤矿的具体情况、瓦斯排放的特点、煤矿的安全生产要求以及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

以下是一个简单的计划示例:第一步:检查矿区内的瓦斯分布情况矿区的地质结构、煤层性质、排瓦斯量等因素都会影响瓦斯的分布情况。

因此,在制定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之前,必须对矿区内的瓦斯分布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

检查的方法可以是直接测量瓦斯浓度或者使用其他方法检测瓦斯的分布情况,如红外线、热成像等仪器的使用。

第二步:制定瓦斯检查点的分布范围和数量瓦斯检查点应该设置在煤矿中可以产生瓦斯的区域。

其中,应该优先考虑那些瓦斯超标风险较大的地区,如工作面、通风巷道、矿井内的流水沟等地方,同时还应根据矿区的实际情况设置必要的瓦斯检查点。

在制定瓦斯检查点的数量时,应根据矿井规模、瓦斯产生情况、矿工工作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确保检查点的数量可以有效的监测瓦斯浓度、防范瓦斯事故的发生。

第三步:确定瓦斯检查点设备与布置瓦斯检查点应该配置相应的瓦斯检测仪器和监测设备,以保证瓦斯浓度的实时监测。

同时,在瓦斯检查点的布置中,应该注意:1、瓦斯检查点的布置应合理,布置点之间应按照一定的距离间隔,以避免瓦斯浓度测量结果的重复和误差。

2、瓦斯检查点的通风应该得到切实的保障,以确保矿区内的瓦斯排放及时有效地清除和采集。

第四步:瓦斯检查点的维护与管理瓦斯检查点的维护与管理是确保瓦斯检查点顺利运行的关键。

瓦斯检查点设备需要经常检修和校准,以保证其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另外,瓦斯检查点的管理应该包括设备定期检验、维护和维修,检查点数据的统计与分析,记录瓦斯浓度数据等方面。

最后,应该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定期进行演练和培训,提高矿工对煤矿瓦斯事故的认识和防范意识,有效减少煤矿事故带来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瓦斯检查地点与检查次数的规定

瓦斯检查地点与检查次数的规定

瓦斯检查地点与检查次数的规定
1、矿井瓦斯检查的主要地点:矿井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械电气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瓦斯浓度可能超限或积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

具体地点有:矿井总回风巷、一翼回风、水平回风、采区回风;采掘工作面及其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的上隅角、采煤机附近、采煤工作面输送机槽、采煤工作面采空区侧;机电硐室、钻场、密闭、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回风流中机械电气设备附近;其他有人员作业地点等。

2、瓦斯及二氧化碳检查次数: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检查次数。

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查2次;高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查3次;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有瓦斯喷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以及瓦斯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并安设甲烷断电仪,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浓度应该每班至少检查2次;有煤(岩)与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以及二氧化碳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二氧化碳的浓度。

3、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

4、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班至少检查1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1次。

5、其他作业地点或应该检查瓦斯、二氧化碳的地点,瓦斯、二氧化碳检查次数由矿总工程师决定,但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瓦斯检查制度

瓦斯检查制度

纳林庙煤矿一号井瓦斯检查制度1、矿井必须配备足够的专职瓦斯检查工。

瓦斯检查工必须具有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责任心强,有两年以上井下工作经验,熟悉通风瓦斯管理的基本知识和要求,能熟练使用瓦斯鉴定器和一氧化碳检测仪。

2、瓦斯检查必须做到“三对口”(瓦斯检查手册、瓦斯牌板、瓦斯班报表)、“一提前”(提前入井检查瓦斯)。

采掘工作面的检查结果须经该工作面班组长签字确认。

3、矿井必须建立按巡回检查计划图表检查瓦斯、二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气体的制度,其检查次数规定如下:1)低瓦斯矿井所有采、掘工作面和其它有人工作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两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炸药库、机电硐室、盲巷和无人工作的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2)矿井的分区回风和矿井总回风等回风巷道都必须设点检查,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3)密闭墙每周至少检查一次瓦斯、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

4)瓦斯检查工对所负责区域的各种硐室、巷道冒顶处及有关地点的瓦斯情况都应进行检查,发现有瓦斯超限时,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4、通风管理部门及其专业队组要根据通风系统和检查任务的大小分别划分瓦斯检查区域,据此确定检查人员,规定每个区域的巡回路线、检查时间、检查内容、交接班地点和方式等,并制定各区域巡回检查计划图表。

5、井下其它通风巷道,特别是瓦斯检查巡回路线以外的无人工作的闲散巷道,必须定期检查,检查周期和检查点由矿技术负责人确定。

6、所有的采掘工作面都必须设置瓦斯检查牌版,严禁两个工作地点共用一块瓦斯牌板。

瓦斯牌板必须悬挂在工作地点20M范围内(瓦斯检查牌板上注明工作面名称、瓦斯检查点、瓦斯浓度、检查时间、检查人姓名等)。

7、各煤矿企业必须建立瓦斯报表审查制度。

班后瓦斯检查工将井下瓦斯检查记录报送通风管理部门,瓦斯报表由通风管理汇总报矿领导审阅签字。

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必须当日审阅瓦斯报表,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

8、瓦斯检查工必须按照检查制度、爆破管理的规定,认真执行瓦斯巡回检查“一炮三检”(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检查瓦斯)制度。

瓦斯检查点的设置

瓦斯检查点的设置

关于**集团公司瓦斯检查地点设置情况的规定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各井工矿的实际情况,对矿井瓦斯检查地点设置情况做如下规定:一、瓦斯检查设置地点1、采煤和备采工作面及入回风巷①采煤和备采工作面设置在距工作面回风出口30米范围内。

②采煤和备采工作面入、回风巷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设置瓦斯检查点。

机电设备不集中摆放时,在20米范围内可设置一处瓦斯检查点。

超过20米必须单独设置。

2、掘进工作面①炮掘工作面设置在放炮地点。

②综掘工作面设置在距工作面50米范围内。

3、采区入、回风巷①采区入、回风巷设置在侧风站处。

②采区入、回风巷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设置瓦斯检查点。

机电设备不集中摆放时,在20米范围内可设置一处瓦斯检查点。

超过20米必须单独设置。

4、矿井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矿井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设在测风站处,矿井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设置瓦斯检查点。

机电设备不集中摆放时,在20米范围内可设置一处瓦斯检查点。

超过20米必须单独设置。

5、无司机的机电硐室和火药库设在回风口处,有司机的机电硐室设在司机处。

6、停风地点设置在栅栏外。

7、有人员工作的地点设置在工作地点或距工作地点10米范围内。

8、火区密闭设置在栅栏外。

9、可能造成瓦斯积聚的巷道设置检查点。

二、检查次数1、低瓦斯矿井的采掘工作面检查次数每班不得少于两次;2、硐室、临时停工地点、采区总排、一翼总排、矿井总排、使用中的机电设备设置的地点及有可能造成瓦斯积聚的巷道的瓦斯检查次数每班不得少于一次;3、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的采掘工作面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员,随时检查瓦斯;4、火区密闭每班检查次数不少于三次;5、瓦斯涌出异常地点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员,随时检查瓦斯。

三、检查内容1、采煤和备采工作面检查的地点有上隅角,工作面、入风巷、回风巷、下隅角的沼气、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温度等。

2、掘进工作面的地点检查有工作面和回风的沼气、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温度等。

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

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

元月份主要修复主斜井、副斜井和回风斜井,掘进巷道出现的隐患。

计划瓦斯检查点有主斜井、副斜井、回风斜井、所有进回风巷,瓦斯情况都应检查到位。

另外,水仓、所有机电硐室及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和其他有人员作业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

矿井属于低瓦斯矿井,但以上地点每班检查不少于3次,同时实行《一炮三检制度》,停风地点栅栏外每班不少于1次,所有密闭每天1次。

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牌板,每次检查结果记入手册,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班后将检查记录填入台账。

瓦检员交接班设在主井井底车场交接,交接清楚当班各检查地点瓦斯情况及瓦斯超限处理情况。

审查意见:签字:日期:2月份主要修复所有进回风巷、石门、掘进巷道出现的隐患。

2月份计划瓦斯检查点所有修复巷道,瓦斯情况都应检查到位。

另外,水仓、所有机电硐室及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和其他有人员作业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

矿井属于低瓦斯矿井,但以上地点每班检查不少于3次,同时实行《一炮三检制度》,停风地点栅栏外每班不少于1次,所有密闭每天1次。

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牌板,每次检查结果记入手册,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班后将检查记录填入台账。

瓦检员交接班设在主井井底车场交接,交接清楚当班各检查地点瓦斯情况及瓦斯超限处理情况。

审查意见:签字:日期:3月份计划掘进117201运输巷和117201回风巷,清理水仓。

3月份计划瓦斯检查点有117201运输巷和117201回风巷,清理水仓作业地点及回风流,瓦斯情况都应检查到位。

另外,水仓、所有机电硐室、硐室及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和其他有人员作业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

矿井属于低瓦斯矿井,但以上地点每班检查不少于3次,同时实行《一炮三检制度》,停风地点栅栏外每班不少于1次,所有密闭每天1次。

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牌板,每次检查结果记入手册,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班后将检查记录填入台账。

瓦斯监测系统管理规定

瓦斯监测系统管理规定

瓦斯监测系统管理规定一、米卡探头的位置及设置1、低瓦斯矿井回采面,应在工作面上风巷距四边工作面切眼10米处安设瓦斯探头。

瓦斯报警点:1%;断电点:1.5%;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2、高瓦斯矿井巴塔的高瓦斯区域回采面,应在工作面上风巷距工作面切眼10m处、距采区回风巷10~15m处各安装一台瓦斯接收器。

第一台探头呼救点、断电点、西利断电范围与低瓦斯回采面相同;第二台探头报警点为1.5%、断电点为1%,回风范围为工作面及其断电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3、回采面采用串联风时,串联工作面的风流中必须安装瓦斯传感器。

瓦斯报警、断电点为0.5%,断电范围为回采及其进回风道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4、低瓦斯矿场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巷道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设置甲烷感测器,传感器离迎头距离:煤巷小于30m,半煤岩巷小于50m,岩巷小于80m。

5、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应在该面局扇前3~5m处加装瓦斯传感器,瓦斯报警点以及淹水点均点后为0.5%,断电范围为被串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6、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0.3m,距巷道沟槽不小于0.2m。

二、跟踪系统信息管理1、监测中心每班必须有一名值班员值班,值班员应认真监视电脑显示器所显示的信息,记录系统运行状态,负责管理打印监测日报表。

接到报警、断电信号后,开窗要立即通知通风工区值班室和矿调度室。

2、监测值班班长必须对监测系统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以书面报告的形式,送通风区长指示后报送矿长和总工程师技术顾问审阅,并及时向公司通风部门汇报。

3、监测日报应每天送矿长和总工程师审阅签字。

三、监测系统的使用和维护1、编制采掘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前会,必须对传感器的数据、安装位置、主机、动力开关安设地点等做出明确规定,报矿总工程师特批。

2、通风部门负责监测装置的安装、调试、维护和回收工作。

QJM J1.0014-2013 矿井瓦斯检查标准

QJM J1.0014-2013 矿井瓦斯检查标准
应至少检查2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c)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瓦斯矿井机电硐室、无人工作的工作面每班应至少检查1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d)矿井的分区回风和矿井总回风等回风巷道都应设点检查,每班应至少检查1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e)井上、下煤仓每班应至少检查3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晋煤集团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


本标准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起草编写。
本标准由晋煤集团专家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晋煤集团通风安全专业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晋煤集团通风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荆新军、韩德虎。

1
本标准规定了瓦斯检查地点的检查技术与管理要求。
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文规定时,瓦斯检查工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对检查区域内的通风、防尘、防灭火、瓦斯抽采、防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汇报。
6
矿井瓦斯检查地点的检查次数应执行以下规定:
a)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煤巷与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较大或地质异常区域及其它有人工作地点,每班应设专人检查,记录牌板填写不得少于3次;
3
由瓦斯检查工随身携带的填写检查内容的规范性记录文本。
3
根据瓦斯检查工班中、班后汇报的检查内容填写的规范性记录文本。
3
根据瓦斯检查手册和台帐记录的检查地点的当天最大瓦斯值汇总形成的需要进行逐级审签的规范性记录文本。
4
瓦斯检查工应使用经过检定合格的光干涉甲烷测定器。
瓦斯检查工应配备不少于2m长的吸气胶管和检查杆。
3附录a资料性附录瓦斯检查计划图表格式早班检查地点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检查线路第一条中班晚班线??第二条线??第三条线??????总工程师

矿井瓦斯检查规定

矿井瓦斯检查规定

1、瓦检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合格,持有效证件上岗。

2、井下所有采掘面、安装回撤面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每班至少检查3次。

对没有进行生产的采掘面每班至少到工作面检查1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高瓦斯矿井或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域的采掘面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工跟班及时检查瓦斯浓度。

3、井下总回、一翼回风、采区回风、井下煤仓内、处于回风流中机电设备的设置点、对于井下水泵房、火药库、绞车胴室、水仓、检修胴室及有人工作的地点,每班至少要检查1次瓦斯和二氧化碳;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检查1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7天检查1次。

地面煤炭储装运系统的煤仓及有可能积聚瓦斯的地点要每班检查1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各矿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其它检查地点的检查次数。

检查内容一般为瓦斯和二氧化碳,当出现硫化氢等其它有害气体时,必须增加检查内容,检查次数同瓦斯检查。

检查结果由瓦检工填写,其他人员严禁随意涂改。

4、井下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执行“一炮三检”(装药前、爆破前和爆破后进行瓦斯检查)和“三人连锁”(爆破工、班组长和瓦检工)爆破制度。

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爆破工、瓦检工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和瞎炮等情况,如果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

5、采煤工作面瓦斯检查点规定:工作面进风流(距工作面10-15m处进风流中)、工作面回风隅角(回风巷与工作面交叉部分至采空区约2m的空间)、工作面风流(进回风巷距工作面IOm内、距煤壁、顶、底板20Cm的支护范围,一般在回风巷检查)、工作面回风流(回风巷内距回风巷车场交岔点15m处)、排瓦巷回风流(排瓦巷内距外端回风口15m处)、后刮板输送机的机尾上部。

6、掘进工作面瓦斯检查点为:工作面风流(掘进头至风筒出口内)、工作面回风流(回风流内距车场交岔点15m处)。

7、回撤工作面瓦斯检查点为:回撤面风流(工作面作业范围)、回撤支架附近、隅角、回撤绞车碉室、工作面回风流(回风巷内距回风巷车场交岔点15m处)。

瓦斯设点及瓦斯检查汇报制度

瓦斯设点及瓦斯检查汇报制度
瓦斯设点及瓦斯检查制度的实施, 体现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情况,也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重 要基础工作之一。
02
瓦斯设点及瓦斯检查相关 制度
瓦斯设点及瓦斯检查的责任主体
01
矿山企业主要负责 人
确保瓦斯设点及瓦斯检查工作得 到有效执行,制定相关政策和制 度,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02
瓦斯检查人员
瓦斯设点目的
通过设置瓦斯检查点,可以及时发现瓦斯超限、积聚等异常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有效预防瓦斯事故 的发生,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瓦斯检查定义及目的
瓦斯检查定义
瓦斯检查是指按规定对设置点的瓦斯进行检查,获取瓦斯浓度、压力、温度等指标数据,判断其是否 符合规定要求,并及时上报发现的问题。
瓦斯设点及瓦斯检查汇报制 度
2023-11-07
contents
目录
• 瓦斯设点及瓦斯检查基本概念 • 瓦斯设点及瓦斯检查相关制度 • 瓦斯设点及瓦斯检查实施情况 • 瓦斯设点及瓦斯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
建议 • 典型案例分析
01
瓦斯设点及瓦斯检查基本 概念
瓦斯设点定义及目的
瓦斯设点定义
瓦斯设点是指在工作面、掘进头、巷道、硐室等地点,按照规定间距设置瓦斯检查点,以便及时检测瓦斯浓度 、压力、温度等指标,确保作业安全。
加大投入
煤矿企业应增加资金投入, 采购先进的瓦斯检测设备和 仪器,确保矿井的瓦斯浓度 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检测。
强化培训
加强对瓦斯检查人员的培训 ,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责 任心,确保他们能够按照规 定进行定时、定量检查。
建立严格的记录制度
建立严格的瓦斯数据记录制 度,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 靠性,为管理者提供可靠的

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测点安排依据及注意事项

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测点安排依据及注意事项


(一)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10m3/t; (二)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40m3/min; (三)矿井各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均小于或 等于3m3/min; (四)矿井各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均小于或 等于5m3/min
二、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与原鉴定规范相比 的主要变化:




按照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安监总煤装 〔2011〕162号 ),煤矿瓦斯等级划分为: 1、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以下 简称突出矿井) ; 2、高瓦斯矿井 ; 3、瓦斯矿井 。
1、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井为突出矿井:



(一)发生过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的; (二)经鉴定具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 出煤(岩)层的; (三)依照有关规定有按照突出管理的煤层,但在 规定期限内未完成突出危险性鉴定的。


上年度及本年度至鉴定时,矿井未发生任何内、外 因火灾;矿井自建矿至今未发生瓦斯喷出和煤与瓦 斯突出。 综上,该矿井鉴定为瓦斯矿井。
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谢 谢!
三、瓦斯等级鉴定依据、及鉴定的时间及测 点选择依据




瓦斯等级鉴定的依据:《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 《煤矿安全规程》、《山西省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定》。 根据瓦斯等级鉴定规范的要求,应在矿井瓦斯涌出最大的 月份进行鉴定,大气压的变化是影响瓦斯涌出量的一个重 要因素,根据经验每年的七、八、九月份是矿井瓦斯涌出 量最大的时刻。选择在八月份进行瓦斯等级鉴定 根据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的要求,瓦斯等级鉴定应选择在矿 井瓦斯涌出量最大的月份进行。在鉴定月的上、中、下中 各取一天,每天分三个班进行鉴定。选在八月的7、17、 27三天,每天分三班进行数据采集。 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规定:测点应布置在进、回风 巷测风站(包括主通风机风硐)内进行,如无测风站,则 选取断面规整且无杂物堆积的一段平直巷道做测点。 按照瓦斯等级及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规范要求,我矿共布 置4个测点,分别为2-1021掘进工作面、2-1022掘进工作 面、2-101回采工作面(备采)和总回风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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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M-J1.0015-2013-矿井瓦斯检查地点设置标准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JM J 1.0015—2013 矿井瓦斯检查地点设置标准
2013-03-26发布2013-05-01试行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及定义 (1)
4 瓦斯检查地点设置 (2)
前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起草编写。

本标准由晋煤集团专家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晋煤集团通风安全专业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晋煤集团通风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荆新军、韩德虎。

矿井瓦斯检查地点设置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矿井井上、下人工检查瓦斯地点的设置。

本标准适用于晋煤集团所属矿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煤矿安全规程
3 术语及定义
3.1 瓦斯检查地点
矿井井上、下需要进行瓦斯、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及气候条件检测的地点。

3.2 瓦斯检查工
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取得了特种岗位操作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事矿井瓦斯检查的工作人员。

4 瓦斯检查地点设置
4.1 设置要求
4.1.1 矿井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根据矿井井上、下地点确定。

4.1.2 每月由矿通风部门编制瓦斯检查地点设置计划,制定瓦斯检查地点巡回检查线路报矿总工程师审查签字后执行。

4.1.3 月间瓦斯检查地点如有变动,应修改后在日报表中标明并经矿总工程师审签执行。

4.2 设置地点
4.2.1 矿井回风井筒。

4.2.2 矿井主要回风巷,包括一翼回风巷、分水平回风巷。

4.2.3 采区(盘区)回风巷。

4.2.4 采煤工作面(含备用工作面)进风巷、工作面(含上隅角)、回风巷(含多个回风巷)、专用排瓦斯巷口。

4.2.5 掘进工作面(含停工不停风的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工作面及回风巷、区域回风巷。

4.2.6 矿井井下中央变电所、主水泵房、采区变电所、充电硐室、瓦斯抽采泵站(含井下移动、固定泵站和地面永久瓦斯抽采泵站)、井下爆炸材料库或发放硐室、采区水仓、电机车检修硐室、胶轮车加油硐室、避难硐室、机电设备配电点、长度超过6m的排水硐室、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排水点等。

4.2.7 瓦斯抽采钻场及施工瓦斯抽采钻孔的地点。

4.2.8 井上、下煤(矸)仓,井上、下放煤(矸)点上、下口,地面封闭式储煤场,皮带走廊,返煤地道,观察口,测位口。

4.2.9 密闭墙前、停风地点栅栏外。

4.2.10 设置在回风流的机电设备处。

4.2.11 易发生瓦斯积聚的巷道高冒区或超挖区。

4.2.12 其它有人员作业需要检查的地点。

4.2.13 其它巷道或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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