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首次业主(代表)大会筹备组公告(样表二)
首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
首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供参考)一、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一)筹备组成员的条件和人数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应当由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和建设单位组成,仅有单一物业用途的小区(大厦),只由单一物业用途的业主和建设单位组成。
筹备组成员人数根据小区规模而定,原则上为5~15人。
(二)筹备组的成立程序1.公示小区内热心公益的5名以上的联名业主,在顺德建设网上下载《关于组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倡议》,填写完整后在小区内张贴公示7日,告知全体业主关于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的事宜。
2.公示期内业主自荐增补《关于组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倡议》公示期间,自荐参与筹备组成员的业主填写《筹备组成员自荐表》,将表格送到联名业主处。
3.筹备组的产生《关于组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倡议》公示期满后,联名业主收到的自荐表不超过15份的,这些自荐的业主即能组成筹备组。
超过15份的,由自荐的业主提供《筹备组成员推荐签名表》,由推荐人数较多的业主成为筹备组成员。
4.建设单位参与筹备组建设单位委托一名代表参加筹备组工作,填写《建设单位委托书》。
5.筹备组的确立筹备组填写《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连同《倡议》、《筹备组成员自荐表》、《筹备组成员推荐签名表》、《建设单位委托书》复印件送物业所在地的居委会、房产管理所审核,审核通过后,筹备组将《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和《建设单位委托书》在小区内张贴公示。
筹备组自成立之日起30天内应当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三)筹备组职责1、召开筹备工作会议,计划和安排召开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事项;2、拟定管理规约(草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为单数);3、确定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确认业主的身份及其在首次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数;4、制定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办法,审查候选人的资格并确定候选人名单;5、在筹备组成员中推选出表决票、选票的发放人、计票人和监票人各若干人;6、公示、发放和回收各种文件和选票,收集业主的意见和答复业主提出的异议。
业主大会筹备及运作常用文件(示范范本)
使用说明1、本《业主大会筹备及运作常用文件》为示范文本,使用时可结合当地政策法规及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2、若当地政府要求使用当地示范文本,可参考本示范文本对当地示范文本进行必要调整后使用当地示范文本。
3、本示范文本中空格部位及其他选择内容应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内容确定后,其余空格或选项应全部删除。
4、本示范文本中蓝色楷体字均为提示内容,在正式成文时应删除。
5、本示范文本的页眉为公司内部制度文件的编码及版本信息,在正式成文时应删除。
6、在使用本示范文本时如有任何疑问,可向本部法务专员、住宅项目运营中心咨询。
关于成立市区小区业主大会的申请街道办事处:小区位于,由公司开发建设,总建筑面积平方米,自年月日开始交付使用,目前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平方米,已超过建筑物总面积的50%。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住建设《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已具备成立业主大会的法定条件。
为加强小区业主自治,促进社区的和谐、繁荣和稳定,特申请筹备成立小区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敬请街道办事处给予相关指导和协助。
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特此申请小区业主年月日附件:业主联名申请表市区小区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的公告尊敬的小区全体业主:年月日,我处收到你小区建设单位(业主)关于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报告(申请)。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有关规定,你小区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目前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平方米,已超过建筑物总面积的50%,符合成立业主大会的法定条件。
经研究决定,拟成立你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筹备组由名成员组成,其中业主代表不少于人。
业主代表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依法履行业主义务;2、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3、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4、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二、业主代表采取由业主自荐、联名推荐的方式产生。
联名推荐时每10名业主可以联名推荐一名业主代表,但同一业主只能联名推荐一次。
关于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的公告
备注
关于业主人会筹备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的公告 (杭州市2014版)
政府示范文本
要点
此文本是街道办或乡级政府向业主公告业主大会筹备组组成成员及工作职责的公告文件。
关于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的公告
根据《物权法》、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 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按照业主大会筹备组产生办法,确定以下 人作 为 (物业项目名称)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
现将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公告 如下:
一、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
专有部分 物业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座落 类型
注:请在备注栏填写代表成员来源(分别是街道、乡镇或社区、建设单位、业主代表)
二、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 3个月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并做好下列筹 备工作:
(一) 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
(二) 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三)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依法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五)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六)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七)-------------------- 。
特此公告。
______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________ 年月_______________ 日。
业主委员会公告范文(范本)(2)
业主委员会公告范文业主委员会公告范文业主委员会公告范文尊敬的X X小区全体业主:小区已交房三年,总户数XX户,入住户已有XX多户,入住率超过50%。
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已符合关于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法律规定。
根据广大业主的要求,为了小区的和-谐健康发展,决定成立X X业主委员会筹备组;请小区业主自荐和筹备组成员,小组由9人组成,若有年龄在65岁以下、有组织能力强、热心公益活动、愿意参加筹备组的人组成,筹备组组长由社区领导担任。
请在本公告公示之日起7日内,填写《筹备组成员自(推)荐荐表》,递交给社区委托接收人。
我们期待您的参与,为幸福大家园建设奉献您的一份力量、一份热情!小区是我家,建设管理靠大家!社区联系人:X X主任:XXXX XXXX副主任:XXXXXX社区委托接收人:XX:XXXXXXX居民委员会201X年X 月X日筹备组成员自(推)荐表业主委员会公告范文 XX XX全体业主;X XXX第一届业主委员会自201X年8月成立以来,努力履行业主大会议赋予的责任,由于部分委员因个人身体或工作原因先后提出辞职。
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经业主委员会讨论决定开展增补新委员工作。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结合目前XXXX业委会实际情况,决定对X XXX业委会成员进行增补,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次增补委员人数拟定 4-5名。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履行业主义务,未欠交物业服务费和其他相关费用;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5、具有一定组织能力;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7、必须是本物业区域内的常住户。
组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公告
(第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某某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核查,区(县)街道(镇)路(街)号的(物业项目名称)已符合业主大会成立的条件,现将组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由区(县)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组织成立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负责业主大会成立的筹备工作。
二、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人数为七人以上单数,由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业主、居民委员会、建设单位和前期物业服务人代表组成,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
三、业主大会筹备组组长由区(县)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指定人员担任。
四、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应当通过业主推荐或者自荐的方式产生。
被推荐或者自荐人数较多的,应当由业主协商确定;协商不能确定的,根据获得推荐的人数多少确定,人数多者优先,人数相同的,以推荐人面积多者优先。
五、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代表条件:(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模范履行业主义务;(三)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社会公信力;(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必要的工作时间;(五)六、筹备组成员业主代表自荐表、推荐表,请至领取,填写完后交回。
业主自荐截止日为年月日时,推荐截止日期为年月日时。
请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广大业主积极自荐或推荐能够认真履行业主义务、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并有必要的工作时间和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业主参加到业主大会筹备组中工作,共同完成成立业主大会的光荣使命。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联系人:区(县)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盖章)年月日。
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会议决议公告
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会议决议公告尊敬的业主:根据小区管理办法,为保障小区业主的权益,加强小区管理,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于XX年XX月XX日召开了会议。
会议对一系列重要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决议。
现将会议决议公告如下:1. 会议主题及目的本次会议的主题是讨论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的筹备事宜,并制定相关决议。
会议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业主对小区事务的积极参与,深入了解小区管理,并为业主大会的顺利召开做好准备。
2. 会议参与人员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小区所有业主代表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3. 会议议程3.1 主席团组建会议通过选举产生主席团,组建由主席、副主席、秘书组成的领导班子,负责会议的组织和领导。
3.2 业主大会时间及地点确定会议认为,为各位业主提供充分的通知和参与机会,决定业主大会的召开时间为XX年XX月XX日,地点为小区社区中心。
3.3 业主大会议程确定根据小区管理需要和业主提出的议题,会议确定了业主大会的议程,包括但不限于:•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事宜•小区规章制度的讨论与修订•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评价与调整•其他业主提出的问题与建议等3.4 业主大会通知及参与方式会议强调,针对大会时间和议程,将及时通知各位业主,并提供参与方式(包括线上和线下)以方便业主的参与和表达。
通知将通过小区公告栏、电子邮件、短信等途径进行,并在小区App或相关社交媒体平台发布。
3.5 业主大会准备工作会议决定成立业主大会筹备小组,主要负责业主大会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大会资料的整理和准备•会议场地及设备的安排•会议安保工作的筹备等3.6 会议纪律要求为了确保会议的秩序和效果,会议纪律要求将在业主大会召开前公布,并在会议现场进行公示提醒。
业主应遵守会议纪律要求,积极参与并维护会议的正常进行。
4. 会议决议4.1 关于业主大会的召开会议决议通过本次会议议程,并确定召开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的时间、地点和议题,以确保业主的广泛参与和业主意见的充分表达。
(完整版)成立业主委员会程序和表格
首次业主大会筹备工作步骤一、申请由物业项目3名以上业主(房屋产权证或备案合同上记载的自然人)持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及入住20%以上业主签名同意的书面材料到县(市)、区房管局申请。
(附件1)二、告知县(市)、区房管局在街道业主联名申请后,经审核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3日内书面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附件2)三、社区居委会、筹备组组织开展筹备工作要点(一)向全体业主公告业主大会筹备组组建方案。
(附件3)(二)筹备组产生后,由社区在项目显著位置公示筹备组成员名单。
(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筹备组正式启动各项筹备工作。
1、依据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管理规约(草案)》。
在拟定过程中可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业主告知并征求意见。
(公告时间不少于5天)2、确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及人数,并向全体业主公告。
(公告时间不少于3天)3、确认业主身份,统计本次业主大会人数和建筑面积,并向全体业主公告。
(公告时间不少于3天)4、筹备组确定的本届业主委员会成员人数、候选人名单及候选人情况在小区内公告。
(公告时间不少于3天)(附件5)5、在小区内公告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准备大会。
(公告时间不少于15天)(附件6)(四)首次业主大会结束后,筹备组审核业主大会议题的有效通过情况,并向全体业主公告。
(附件10)(五)筹备组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等并进行成员分工。
(六)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筹备组报送的筹备工作情况及材料进行审查后,3日内发放《业主委员会备案表》,有业主委员会到所在县(市)、去房管部门审查备案。
(附件11)(七)业主委员会凭房管部门的备案证明刻制印章,印章名称为物业管理小区(大厦)名称后加业主委员会。
(八)县(市)、区房管局将业主委员会备案情况向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文书形式函告。
成立业主大会及选举业主委员会程序指引
成立业主大会及选举业主委员会程序指引为了规范业主大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现根据《物权法》、新《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规程》、新《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的规定编写这个指引,供筹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工作参考。
一、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1、业主大会的性质业主大会是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和维护该区域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合法权益的组织,由该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
2、产生业主大会筹备组的条件(1)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联名书面要求;(2)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该区域建筑总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业主可以书面要求。
符合上述两款情形之一的,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区城管办)监督、指导并协助业主推荐产生业主大会筹备组。
3、业主大会筹备组的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以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七至十五人共同组成,其中业主代表不少于百分之六十。
4、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代表的条件筹备组的业主代表条件可参照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要求,同时应当是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处事公正、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具有较强公信力和组织能力的业主。
5、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代表成员产生方式筹备组中业主代表由热心业主推荐或自荐的方式产生。
6、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在业主大会筹备工作中的义务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业主大会筹备组工作,提供业主清册、物业建筑的基本资料、已筹集的专项维修资金清册等文件资料,并提供相应的人力、场地支持。
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对业主资料保密,不得将前款资料用于与业主大会筹备无关的活动。
7、业主大会筹备组材料存档与公示业主大会筹备组成立后需将公告的筹备组人员名册等有关材料提交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存档并接受协会的工作指导。
资料存档后,筹备组成员名单应自成立之日起七日内在小区显著位置公告。
8、业主大会筹备组的职责(1)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2)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管理规约(草案);(3)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4)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5)做好其他准备工作。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工作报告
滨湖前城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工作报告滨湖前城全体业主:滨湖前城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按照《合肥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和《合肥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进行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和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筹备组成立情况(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湖社区管理委员会2013 年1月5日指定彭克江担任本物业项目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组长。
(二)筹备组组长于2013 年1月5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发布筹备组成员招募公告,在报名日期内共接到14名业主报名,经条件核实以及集体讨论确定业主代表3名、建设单位代1 名、居委会代表1名,共5名人员组成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筹备组成员详细名单详见公告)。
筹备组成立时间为2013 年1 月16 日.二、筹备组工作原则(一)筹备组组长召集和主持筹备组会议;(二)筹备组作出决定应当经筹备组中具有表决权的过半数成员同意;成员进行表决时应当在决议上签字,注明同意、反对或者弃权。
持保留意见的成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决议的效力。
(三)筹备组应当对会议进行书面记录,筹备组组长应当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四)筹备组的成员不能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但成员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除外;(五)业主大会成立后,筹备组应当将相关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因筹备组成员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造成筹备组不能履行职责的或者逾期未完成筹备工作的,筹备组应当在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并说明理由,筹备组自公告之日起自动解散,符合第十条规定的,业主可以重新申请成立业主大会。
三、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情况3月18日—3月31日期间,在小区各大门显著位置发布组织推荐业委会候选人公告,通过报名自荐与业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推选业委会候选人,并在滨湖前城业主群上上传电子版公告,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
报名结束后,我们共收到18份报名自荐表.根据合肥市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滨湖前城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人数应为9名.为了从中选取合适的候选人,经筹备组讨论,我们分三批约谈了18位报名的业主。
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公告
关于珠海市小区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公告(示范文本)根据《珠海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七条之规定,珠海市小区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拟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负责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工作。
业主大会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派员担任。
现就筹备组成立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筹备组工作人员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公共住房出售单位)代表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派员组成。
成员共人,其中业主代表人、建设单位1人、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1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1人。
二、参加筹备组的业主代表,应由本小区业主推荐产生,可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由其它业主推荐产生,其中:住宅业主代表名,非住宅(指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其他类型物业)业主代表名。
(一)以每(楼层/单元/幢)为单位,推选产生一名代表。
(二)划分为个推荐区域,每个推荐区域推选名代表;(三)所有非住宅作为独立区域由非住宅业主直接推选产生业主代表。
(四)(五)三、业主代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2.对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政策较为熟悉;3.模范履行业主义务;4.热心公益事业,具有一定的工作时间;5.未存在违法装修、搭建、改变物业使用功能以及违法占用物业共有部分等行为的。
6.未存在连续3个月以上或者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或者物业维修费用且在选举前仍未补缴的。
7.本人、配偶以及直系亲属不在所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工作的。
8.参加筹备组前一年内接受市、区主管部门的物业管理知识培训;9.身体健康;10. 。
四、请业主于年月日时至时持产权证明和身份证到领取推荐票,当场填写,并投入指定票箱。
五、业主名单(张贴地点)由(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如与实际不符,请业主持产权证明与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联系。
特此公告。
联系人:电话:地址:特此公告。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年月日附件:筹备组业主代表推荐票业主姓名:(本人签名)物业类型(住宅或非住宅) 身份证号:产权证明房屋位置: 栋单元层号建筑面积备注:1.推荐本(区域/栋/单元/楼层)的1名业主代表有效,否则无效;2.3.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年月日。
关于业主委员会组建成立的公告及范本
关于业主委员会组建成立的公告及范本示范文本1:XX小区业主(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首次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申请报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项目,地址位于,四至范围,开发建设单位为,物业类型为,小区总建筑面积为,小区专有部分总建筑面积为:,总户数为,其中物业管理用房面积为,社区管理用房面积为,首次交付时间为。
按照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经符合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为此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20%业主)拟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并请为业主大会筹备组指定组长。
请予批准申请提交人:年月日《20%以上业主联名签字申请表》XX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公示XX小区全体业主: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和二十一条规定,本小区即将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欢迎本小区符合以下条件的业主前来报名参选筹备组业主代表,具体条件如下:(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必要的工作时间和一定的组织能力;(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5)履行行业义务,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6)本人及其亲属未在本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中任职。
XX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办公地点:联系人(社区):联系电话(社区):报名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七日)特此公告(社区党组织代章)年月日XX小区首次业主大会成立,开发建设单位向筹备组移交小区资料交接表移交方(开发建设单位签章):接收方(XX小区筹备组,由社区党组织代章):年月日XX小区业主大会成立筹备组人员名单(业主)推荐表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经居委会组织,在本小区业主中推荐产生栋单元室(XX业主)参加业主大会筹备组工作,推荐人如下:XX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成立公示XX小区全体业主: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由业主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建设单位派员组成,其中业主所占比例不得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二,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代表担任。
关于组建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倡议
关于组建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倡议
尊敬的各位业主:
我们住宅小区自年月入住以来,目前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总面积的(>50%),根据国家《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有关规定,已经符合召开首届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为了充分发挥广大业主管理小区的积极性,创造一个干净整洁、美丽和谐的家园,我们倡议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召开首届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筹备组将由业主代表和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建设单位代表7(或9、11、13、15)人组成,其中业主代表不少于业主大会筹备组人数的一半,街道办事处代表担任筹备组组长,组织、协调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
为此倡议各位业主积极报名参加筹备组,为首届业主大会工作和服务,凡本小区自觉履行业主义务的业主,愿意为本小区全体业主服务,自愿参加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工作的,可在本倡议公示之日起7日内,前往,填写《筹备组成员业主代表基本情况表》,将有关资料交到以下联系人和联系地点。
联系人:
联系地点:
年月日。
关于业主委员会组建成立的公告及范本
XX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成立公示
XX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由业主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建设党工委代表担任。XX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五)。
已送达的表决票,业主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反馈意见或者意见不明确的,记入多数票。但是多数票应当超过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1/3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1/3的业主。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与会业主的计算)
业主大会会议采用集体讨论形式召开的,与会业主数包含实到业主和采取委托代理方式的业主。
业主大会会议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召开的,与会业主数以表决票送达的业主为准。
第十三条 (业主投票权的确定)
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业主身份以及专有部分面积的确定,以不动产登记簿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其权属的合法有效文件为依据。
单个业主拥有多个或者数人共有一个物业专有部分的,其业主投票权人数按1人计算。
按照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经符合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为此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20%业主)拟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并请为业主大会筹备组指定组长。
请予批准
申请提交人:
年 月 日
《20%以上业主联名签字申请表》
序号
姓名
房号
产权证号/合同备案号
小区业主对上述筹备人员如有异议,请于年月日之前与街道办事处联系,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特此公示
XX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筹备组
(社区党组织代章)
年 月 日
示范文本7:
XX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完整版)郑州市首次业主大会筹备工作步骤及表格
附件首次业主大会筹备工作步骤(试用)一、申请由物业项目3名以上业主(房屋产权证或备案合同上记载的自然人)持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及入住20%以上业主签名同意的书面材料到县(市)、区房管局申请。
(附件1)二、告知县(市)、区房管局在接到业主联名申请后,经审核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3日内书面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附件2)三、社区居委会、筹备组组织开展筹备工作要点(一)向全体业主公告业主大会筹备组组建方案。
(附件3)(二)筹备组产生后,由社区在项目显著位置公示筹备组成员名单。
(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筹备组正式启动各项筹备工作。
1、依据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管理规约(草案)》。
在拟定过程中可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业主告知并征求意见。
(公告时间不少于5天)2、确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及人数,并向全体业主公告。
(公告时间不少于3天)3、确认业主身份,统计本次业主大会人数和建筑面积,并向全体业主公告。
(公告时间不少于3天)(附件4)4、筹备组确定的本届业主委员会成员人数、候选人名单及候选人情况在小区内公告。
(公告时间不少于3天)(附件5)5、在小区内公告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准备大会。
(公告时间不少于15天)(附件6)(四)首次业主大会结束后,筹备组审核业主大会议题的有效通过情况,并向全体业主公告。
(附件10)(五)筹备组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等并进行成员分工。
(六)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筹备组报送的筹备工作情况及材料进行审查后,3日内发放《业主委员会备案表》,由业主委员会到所在县(市)、区房管部门审查备案。
(附件11)(七)业主委员会凭房管部门的备案证明刻制印章,印章名称为物业管理小区(大厦)名称后加业主委员会。
(八)县(市)、区房管局将业主委员会备案情况向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文书形式函告。
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必备材料《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以及《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任期作出约定。
第二条本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
本业主大会设立的业主委员会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本业主大会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之日成立。
第三条本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安全、舒适、文明的环境。
第四条(一)业主大会名称: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办公地址:物业管理办公室(二)物业管理区域范围: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三)物业类型:居住物业(四)物业管理区域概况:房屋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住宅套。
第二章业主大会第五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一)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选举业主委员会、延长业主委员会任期或者增补、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三)选聘、续聘、解聘物业服务人;(四)管理和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五)筹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六)申请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八)确定业主委员会成员津贴或者补助的来源、支付标准,确定需要由全体业主公摊费用的收取标准;(九)确定或者变更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和收费方案;(十)制定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等共有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十一)改变或者撤销业主委员会作出的与业主大会决定相抵触的决定;(十二)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物业管理事项。
第六条业主代表应当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3日前,就业主大会拟讨论的事项书面征求所代表业主意见,并向业主大会会议上如实反映。
第七条业主大会采取以线上投票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投票,即以线上投票为主,由业主通过“社区芝麻官”小程序身份认证后在网上进行投票;不愿采取线上投票方式的业主,业主可自行领票并投票。
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申请表
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申请表市区(县、市)小区(大厦)关于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公告小区(大厦)全体业主: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省物业管理条例》及省建设厅《关于加强业主大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你小区(大厦)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并交付使用的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达到以上,(或首套房屋于年月日出售,年月日交付使用,至今已满两年),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条件。
年月日收到建设单位(业主)的书面报告(请求),现决定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组成员由业主代表、居民委员会等~人组成。
业主代表按照自愿原则由业主推(自)荐产生,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依法履行业主义务;、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
筹备组成员中业主代表推荐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业主请在此时间将推荐表投入推荐箱。
特此公告。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年月日市区(县、市)小区(大厦)筹备组成员推荐表本人男(女),是本小区(大厦)(房号)的业主,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省物业管理条例》及省建设厅《关于注:、此推荐表应附被推(自)荐人的有效复印件及有效产权证复印件;、此推荐表未填写完整或填写信息不真实的,视为无效推荐表。
推荐人(本人签名):房号:年月日市区(县、市)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公示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省物业管理条例》及省建设厅《关于加强业主大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业主推(自)荐产生业主对上列筹备组成员如有异议,请于年月日前以书面形式写明具体事由及违反何项规定,并签注真实、房号,投入业主意见箱,否则视为同意。
特此公示。
(社区)居民委员会(盖章)年月日市区(县、市)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和产生办法公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省物业管理条例》及省建设厅《关于加强业主大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大厦)的规模、类型,考虑到业主委员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业主大会筹备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讨论决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及产生办法如下:一、本届业主委员会委员拟定人;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履行业主义务;(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五)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附件6)关于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复函
附件6
关于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复函
(示范文本)
××××(物业名称)业主大会筹备组:
你们送来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的资料收悉。
请你们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关于印发<业主大会规程>的通知》(建住房[2003]131号)的有关规定,组织完成首次业主大会及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同时在收到本复函之日起,将复函及《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见附件)在你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告。
附件: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
年月日
××区国土房管局。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召开“推荐成立小区首次业主(代表)大会筹备组”会议、暨召集筹备组第一次会议的公告(示范文本)
小区全体业主:
一、根据公司年月日告知书告知,小区已符合《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一)/(二)之情形,应当召开首次业主(代表)大会,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现就成立小区首次业主(代表)大会筹备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将于年月日时在会议室组织业主推荐小区首次业主(代表)大会筹备组,请广大业主积极参与。
2、由街道办事处办(职务)同志担任筹备组组长,负责整个筹建的组织工作。
3、凡是本小区业主(指产权证上注明的所有权人或共有人)均可参加推荐筹备组的会议,自荐互荐筹备组组成人员。
4、参加会议报名登记地点,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登记内容包括:业主姓名、幢室号、联系方式、职业等。
5、会议议程:
(1)、确定筹备组组成人员人数(5-9人,其中1名为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并担任组长,1名为建设方代表)。
(2)、确定推荐筹备组组成人员的方法(一般可采取自荐互荐、分区分片分幢推荐等方式)。
(3)、业主自荐互荐(或按业主签订的推荐方法推荐),并自我介绍,
对如何做好筹备工作承诺表态。
(4)、表决产生筹备组组成人员。
6、业主可委托他人参加会议,并表达意愿。
未参加会议视为放弃权利。
二、合并召开筹备组第一次会议,确定如下事项:
1、确定筹备组成员分工(包括宣传发动、业主规约和议事规则草案修订、会议记录和整理、公告公示拟定、联络与协调、业主代表和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情况汇总等)。
2、确定业主代表人数、分配办法、产生办法。
一般不少于三十人(对物业总面积小、幢数和户数较少的小区可依照实际情况酌情减少),每幢至少有一名;
可按楼道、楼层、户数、面积等确定业主代表名额的分配办法;
通常采用业主自荐互荐的办法推荐业主代表候选人;
凡是本物业区域内的业主均可当选业主代表。
3、决定自荐互荐业主代表候选人登记起止时间、地点。
4、确定业主投票权数。
普通住宅房屋实行一户一票;其他物业按照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计算。
5、确定召开第二次筹备组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
筹备组成员不可委托他人参加筹备组会议,未选入筹备组的业主也可参加筹备组会议,并表达自己的意愿。
附:业主委员会筹建工作实施细则“首次业主(代表)大会筹建部分”
街道办事处联系人:*** 联系电话:***;高新区房产管理局联系人:夏雪明联系电话:68259233,68253140(传真)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印章抄送:高新区房产管理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