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传染病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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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学校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以校长为组长(负总责)的学校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制。
二、建立学校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学校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完善疫情报告网络,并保证畅通,杜绝缓报、漏报、不报。
三、制定学校传染病应急预案,做到病人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严防学校内传染病蔓延。
四、学校要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师生自我保护意识。
五、采取积极措施,严格处理各种疫情,接受并配合卫生部门对学校传染病工作的指导、流调、应急接种等工作,严格晨检制度和因病缺勤登记、排查制度。
六、严格消毒隔离制度,预防校内感染和交叉感染疾病的发生,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期间,学校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七、传染病暴发期间,到过传染病疫区的师生返校时应进行入校前排查。
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校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二、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网络,明确职责,发现疫情逐级上报并收集、汇总。
三、班主任如发现有疑似的传染病要报告校医。
四、教研组长或处室主任负责对教职工传染病的报告。患传染病的教职工复工时,必须持有医院出据的康复证明方可上班。
五、校医接到疫情报告,核实清楚后立即上报教育和卫生部门,填写传染病情况报告表。
六、学校疫情报告人应积极参加相关机构组织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知识的培训。
七、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
伊川县城关镇留守儿童学校
2017年9月1日
晨检工作制度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规定,按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预防原则,保障师生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天早自习或第一节课前各班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应对学生的精神状态和健康状况进行晨检。
二、教师应通过观察、询问等手段,重点做好发热、咳嗽、腹泻、皮疹、结膜充血、皮肤黄疸等重点症状的监测;调查了解学生缺勤原因。
三、教师进行晨检后要认真填写晨检情况登记表(附后),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校医。校医根据辖区卫生、教育部门的要求将晨检情况进行汇总统计上报。
四、对于晨检中发现的可疑病症,及时到学校医务室就诊。对于发热37.5°以上或可疑患病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家长到医院就诊并追访医院诊断结果。
五、对于已确诊传染病的学生,校医要立即按程序上报,及时采取消毒、隔离措施,认真做好传染病登记。
六、学生因患传染病停课后必须持复课证明方能复课。
因病缺课病因追查、登记制度
为全面掌握学生健康状况,及时发现传染源,有效控制传染病的蔓延,确保师生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对因病缺勤的学生,要进行病因追查、登记。
二、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每天负责对因病缺课人数进行统计,对因病缺课的学生,应及时了解患病学生的病因和诊断结果,并及时报告给学校卫生室做好登记。
三、学校疫情报告人应根据情况进行进一步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
三、班主任要与家长建立联系,对患病学生的病情变化进行动态追踪,并及时报告校医室。
四、学生因传染病痊愈后要出示地段保健科的证明方可复课。
五、如果因漏报或迟报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学校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参照教育部两个文哪些需要做,不能随意接种哪种级别,哪些疫苗接种)
为规范学生预防接种工作,达到预防传染病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预防接种工作要规范化、程序化,每次接种工作均要做好登记、统计、归档等工作。
二、严格预防接种程序与要求,对未按规定接种的学生配合地段保健科及时做好补种工作。
三、为提高预防接种率,形成有效的免疫保护屏障,学校要加强宣传,通过家长信让家长了解预防接种的必要性和相关知识及接种禁忌等注意事项。
四、严格执行预防接种家长回执制度。
五、做好在校生预防接种证的管理。入学时收集保存,接种后做好登记,毕业后发给学生。
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表述时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发文来规范,教育部应该做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学校传染病的发生、流行,及时完成学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保障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将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纳入常规工作范围,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性检查,指定专人负责查验接种证工作。
二、学校卫生室/保健室配合地段保健科做好在校生预防接种证的收集、保存、登记等管理工作,毕业后发还学生。
三、新生入学及转学前,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以办理入学手续。若有接种证遗失者,通知其到地段保健科补办后才予以办理入学手续。
四、配合卫生部门详细查对各类疫苗的接种程序是否符合国家要求。
五、对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新生,应将其接种信息填入《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儿童登记表》,同时填写《补种通知书》,并督促监护人携带学生持通知书到社区卫生中心进行补种。在学生补种或补证后复验。
学校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
为加强消毒工作,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天理》、《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学习消毒隔离专业知识,掌握常用消毒方法及个人卫生安全防护知识。
二、做好校医室医疗物品的消毒工作,并做好消毒记录。
三、校内一旦发现传染病或疑似病人后,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对班级采取消毒隔离措施。
四、传染病爆发后,配合疾病控中心卫生专业人员进行终末消毒。
五、对工作中产生的医疗废弃物,要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消毒方法要科学有效。消毒方法应当首择物理消毒法,采用化学消毒剂方法时,要注意选择合格的消毒剂;选择消毒剂前阅读说明书,消毒剂的使用范围,购买消毒剂时应根据使用目的选购。
七、使用紫外线和化学消毒剂时室内不能留人。
八、学校应备有隔离室,发现传染病或疑似病人,立即隔离;对于暂时无法离校的疑似病人安置于隔离室,及时与家长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