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人员专业等级评定管理制度(doc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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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人员专业等级评定管理制度(doc 4页)
部门人员专业技术职称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开辟员工的多重职业发展通道,引导员工自我学习和自我提高,建立符合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规律的管理机制;同时在XXX体系内形成动态的员工职业生涯发展机制,为建立分层分类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奠定基础,特制定本制度。
二、基本概念、考评时间及适用范围
2.1专业技术职称:根据个人所掌握的知识、经验和素质的程度,对任职者的专业技术水平所做的等级划分,公司将各专业技术职称划分为初级(助理级)、中级、高级、资深级四个级别(部分岗位不设置资深级)。
获得初级(助理级)资格,表明具备从事本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基本能力;
获得中级资格,表明具备独立承担本专业技术管理关键岗位工作的能力;
获得高级资格,表明具备独立承担并指导他人本专业技术管理关键岗位工作的能力;
获得资深资格,表明具备战略决策、技术发展规划、创新管理及知识管理等技术管理工作能力。
2.2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于每年4月份组织一次,生效时间为评定月的次月(即5月)。2.3 适用于XXX大药房集团本部及各分(子)公司部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现推行采购、信息、选址三类专业技术职称等级评定,其他专业技术岗位逐步完善后纳入。)
三、管理职责
3.1各分(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组织评定(包括资格审查;审定考试科目、考试范围、建立考试题库、组织试卷、实施考务;组织评委评审等)、激励兑现及档案管理
3.2 专业技术职称评委组:
拟定考试大纲和职称考试试题,行使评审职责。
3.3 集团本部人力资源本部
建立和完善评定规则;督导专业技术评定工作,并核实评定结果。
3.4 各分(子)公司经理室
对评定结果进行校正、审核;对初级(助理)、中级评定结果审批。
3.5 集团本部总裁室
对高级、资深级专业技术评定结果审批。
四、评定管理
4.1 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实行统一资格审查、统一组织考试和统一职称评审的方法,其中,初级实行“资格审查”和“评审”的方式,中级、高级和资深级实行“资格审查”、“职称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4.2 资格审查内容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申报人须同时符合下述条件:
①、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②、维护公司利益,考评期(前一年4月至当年3月,下同)无违规和较严重的失误
行为(以公司通报为准);
③、修满所在职称的培训学分;
④、考评期连续请假(含各种类型,下同)不超过15天,累计请假不超过30天;
⑤、考评期非财务指标等级不得出现E等且D等不超过一次(选址专业技术类要求为:
考评期选址业绩非本司排名末20%);
⑥、除初始评定(即入司后参加的第一次评定)外,申报高级职称必须取得中级职称
满一年、申报资深级职称必须取得高级职称满两年。
⑦、学历及从业经验等任职资格达标,具体见《对应岗位专业技术职称等级评定细则》。
4.3 职称考试
4.3.1 通过资格审查者,参加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织的职称资格考试,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或闭卷笔试加现场操作。
4.3.2 同一类别职称考试采取全系统统一考试,试卷由各公司评委组出题(每类岗位初次
评定以集团本部各分管部门制定职称考试试题),分管总监进行试题筛选定稿,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打印试卷并实施考务。
4.3.3 考试成绩为以下情况任一者予以淘汰:①、成绩低于60分;②、成绩位于同一职称等级排名末20%。
4.4 职称评审
4.4.1 由职称评委组对资格审查通过和职称考试通过人员实施评审工作。
4.4.2 职称评委组由集团本部分管总监、分管部长和本公司分管副总、分管部长、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人及特聘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评委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原则,在评审本人或其直属亲属时,该成员应予回避。评委组成员应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客观公正地对申报人进行评审,对评审中发表的意见和表决结果不得向任何人泄露,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成员,将随时撤换,并追究其责任。
4.4.3 职称评委组根据《对应岗位专业技术职称等级评定细则》中申报职称等级所规定的能力素质要求进行评定,评定得分达到各职称等级规定分值(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等级要求不一,详见《对应岗位专业技术职称等级评定细则》)且申报“初级”须获得评委组50%及以上的赞成票、申报“中级”须获得评委组70%及以上的赞成票、申报“高级”须获得评委组80%及以上的赞成票和“资深级”须获得评委组全体赞成票方可通过评审。
4.4.4 其他要求见《对应岗位专业技术职称等级评定细则》。
4.5 专业技术职称等级资格证书实行效期验审制度,每2年验审一次,有效期满前持证者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各公司组织的验审考试(4月份),考试合格者证书方可继续有效。
4.6 其他界定
4.6.1专业领域内取得重大成就或为公司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等特殊情况下,员工可以在未满足以上规定的情况下破格晋升职称等级,由其部门领导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经理室审批后报人力资源本部核实和备案。
4.6.2公司鼓励培养复合型人才,并鼓励员工同时申报与其本职工作相关的其他专业技术领域的职称资格评审,实现一人多证,拓宽人员岗位之间流动渠道。(但薪酬标准按所从事岗位所获得专业技术职称等级对应标准)
4.6.3公司的职称等级认证与国家的相关职称资格认证不是同一概念,但参加并获得国家组织的相关职称或资格时,在内部职称评审时具备国家中级资格加5分、具备国家高级资格加8分。
4.7 降级、撤消或保留
4.7.1对造成重大事故或顾客投诉负有直接责任者,其职称等级降一级,情节严重者降为初级。
4.7.2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起撤消其职称等级,如重新入职按新员工执行。
4.7.3 跨公司调动人员保留职称等级。
4.8 评定流程
4.8.1每年4月15月前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发布专业技术职称评定通知,并于4月18日前接收职称评定申报。
4.8.2 每年4月20日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完成资格审查,并公布参加职称考试和职称评审名单。
4.8.3 每年4月21-25日组织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考试。
4.8.4 每年4月22-29日组织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4.8.5 每年5月1日前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于将专业技术职称初步评定结果报总裁室或经理室审核,分(子)公司于5月3日前将经理室审核通过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结果报集团本部总裁室审批,总裁室于五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批结果。
4.8.6 每年5月8日各公司公布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结果,相关部门执行、存档。
4.8.7 每年5月底由各公司统一颁发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
五、专业技术职称等级评定激励
5.1 专业技术获得公司认可,公司颁发《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
5.2 获得专业技术职称等级人员可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受聘相应的技术管理岗位。5.3 获得专业技术职称等级人员并在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则享受对应薪酬标准。5.4 获得高级和资深级的专业技术职称等级人员按“部长”职务标准享受《差旅费报销标准》。
5.5 公司出台的其他相应政策。
六、本办法由集团本部人力资源本部起草和修订,总裁室审批,自2010年5月1日起实施。
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