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宣传单.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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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单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申请城市低保救助所必备的条件:
(一)持有当地常住非农业户口;(二)长期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
申请审批程序:
城市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申请,社区居委会(民政办)初审,乡镇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申报对象通过实际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乡镇民政办)向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并如实提供以下材料: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租)房证明、下岗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健康状况证明、残疾证、学生证(入学通知书)、就业收入证明、求职登记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失业保险证明等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审核前须组织人员进村入户进行核实,核实结果报县民政局审批。
(五)县民政局审批。审批结果须返回村民小组予以公示,并向符合条件的对象以户为单位发放《甘肃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对未予批准的委托乡镇人民政府送达不予保障的书面通知。
三、城乡医疗救助
申请城乡医疗救助所必备的条件:
医疗救助对象是指持有当地常住户口,因患病造成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
四、临时救助
什么是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是指对因突发性、临时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的非定期、非定量的救助。
申请审批程序
临时救助以家庭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村(居)民委员会评议并签署意见,由实际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民政局审批。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提出审核审批意见并公示。对不符合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困难群众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必须具备以下3个条件:一是拥有当地农业户籍;二是以家庭为单位,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报和核定家庭人口;三是家庭成员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申请审批程序:
申请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个人申请。农村困难家庭由户主向受村委会委托的村民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1、农村低保申请表,申请人必须签字确认。2、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3、涉及家庭成员收入、财产状况及实际生活水平的相关证明以及民政部门认定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饲养高级观赏性宠物,或经常出入于高档餐饮娱乐场所消费的;
(六)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选择高收费私立学校就读的;
(七)家庭成员有出国经商、打工的;
(八)有高价值收藏、购买有价证券或其他投资行为的;
(九)故意放弃法定赡养、抚(扶)养和转移个人资产的;
(十)外来就读的大中专学生;
(十一)非政府征用土地农转非,在当地落户不满三年或落户后农村承包地未收回的;
乡镇复核工作由乡镇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成员单位人员参加,入户调查后进行综合复评,提出复评结论报县民政局。社区(民政办)的初审意见、乡镇审核意见和县民政局的审批结论必须先后在社区(民政办)三次张榜公示。
县民政局经入户抽查,会议研究审批后,对公示有异议并经调查核实确认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低保专用存折(卡)。
救助方式
临时救助以现金救助为主,也可采取实物救助。临时救助一般一年内救助一次,申请人不得以同一事由重复申请。情况特殊的,经县民政局认定后一年内可以给予二次救助。
城乡低保申请流程图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三)县民政部局认定的其他对象。
医疗救助实行住院救助为主,门诊救助、参保参合救助、其它特殊救助为辅的方式,解决救助对象的就医困难。
医疗救助对象应当积极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申请审批程序:
医疗救助对象住院结算完毕在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规定额度报销后,持个人申请、村委会证明、本人身份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医疗机构诊断证明、药费发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凭证等相关材料,向户口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乡镇审核无误后报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审核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当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符合条件的依照《宁县城城乡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实施救助。
(十二)参与吸毒、赌博、嫖娼、卖淫、经教育不思悔改的;
(十三)服刑、劳教期内及正在受到公安机关拘留处罚的;
(十四)因个人原因连续3个月(县wenku.baidu.com政府所在地以外的乡镇为6个月)不领取低保金的;
(十五)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不符合低保条件的。
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申请农村低保救助的对象及条件: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指具有我县农业户口,且在当地农村居住一年以上,因病、因残、因灾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上年度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二)家庭收入摸排调查。由村民小组按有关规定对申请人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摸底核对,并按困难程度进行排序。
(三)村级评议。村委会依据村民小组摸底排序情况,在进行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召开村评议小组会议提出评议意见,并将评议意见返回村民小组予以公示,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名单等相关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社区(民政办)必须建立城市低保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小组由熟悉社区居民基本情况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以及社区(民政办)工作人员组成,每个小组10-15人。经社区(民政办)低保民主评议小组评议,提出初审意见,不符合条件的要告知本人;符合条件的公示7日无异议后,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由社区(民政办)签署意见,连同相关资料上报乡镇政府。
有下情形之一者,不能享受城市低保待遇:
(一)月人均收入虽然低于低保标准,但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低保标准的;
(二)有劳动能力而不按要求进行求职登记,或虽进行了登记,但无正当理由半年内两次不接受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就业的;
(三)拥有机动车(残疾人专用车除外)的;
(四)三年内购买或使用高级音响、空调、钢琴等高档电器和非生活必需品、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非拆迁原因购买商品房、自建住房超过当地居民平均住房面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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