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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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

广州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

广州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教育强市、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满足我市基础教育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的迫切需求,开辟引进优秀人才的绿色通道,根据《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和《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及短缺专业人才办法〉的通知》(穗人社发〔2015〕25号)及其实施细则,围绕广州市建设国家重要中心城市的要求,全面落实广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遵循人才成长规律,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基础教育事业单位,包括公办小学、普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和相关的教研、电教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是指在小学、普通中学、特殊教育领域具有丰富教学、教研或管理经验的广州市外高级教育人才。

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坚持以德才兼备、能力突出、业绩出色、业内认可为标准。

第二章引进对象和条件第四条高层次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热爱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违法违纪行为;(二)具备高级职称、良好的思想品德、突出的工作业绩、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三)拟纳入编制管理的非广州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人口准入条件,对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第五条如果引进的人才不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或者人才本人选择不入编,可以柔性引进,人事关系不转入用人单位。

柔性引进的人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

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期限一般不低于1年。

第六条本办法所指高层次人才的对象分为两类:杰出人才和骨干人才。

杰出人才的范围包括:(一)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获得者,国家“特支计划”教学名师;(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校长、教师;(三)副省级城市以上杰出专家、优秀专家、青年后备人才、高层次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等称号获得者;(四)国家级名校长、名教师,省级“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省级特级教师;(五)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成果主持人;(六)在学科、教学、教研等专业领域内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在全国或国际上具有较大影响的国内外优秀人才。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方案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方案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方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广州市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为了吸引和留住一流的高层次人才,广州市政府制定了一套科学合理的高层次人才认定方案。

该方案旨在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支持措施,帮助他们在广州市实现个人和职业发展。

二、认定标准1. 申请者应具备中国公民身份,年满18周岁。

2. 申请者应具备硕士以上学历,或者具备相应的职称,同时在相应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或工作经验。

对于海外高层次人才,他们应具备海外知名大学的硕士以上学历,或者在国际著名企业或科研机构具有一定研究或工作经验。

3. 申请者应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或专业技能,并能够在自己的领域内取得明显的成果或对广州市的发展有重要贡献。

4. 申请者应通过评审机构的专家评审,获得高层次人才认定资格。

三、认定流程1. 申请阶段:申请者需要填写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工作单位证明等。

材料经初审合格后,进入评审阶段。

2. 评审阶段:评审机构将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对申请者的学术水平、专业技能和贡献进行评审。

评审结果将根据一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综合评定申请者是否符合高层次人才认定的要求。

3. 认定结果:评审机构根据专家评审的结果,最终确定申请者的高层次人才认定资格。

认定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者,并在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网站公示。

四、优惠政策和支持措施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获得资格后,将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支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 人才住房补贴:提供低租金或购房补贴,帮助高层次人才解决居住问题。

2. 子女教育优惠:提供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高质量学校的优惠政策。

3. 公共服务便利: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便捷的公共服务,包括医疗、交通等方面的便利。

4. 创业支持: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创业支持和资金扶持,帮助他们实现创业梦想和经济独立。

5. 科研项目支持: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科研项目支持和科研经费,帮助他们开展前沿科研工作。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方案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方案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省实施意见精神,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体系,优化我市人才创新创业环境,加快建设人才高地,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本方案所称高层次人才是指持有《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的广州市杰出专家(以下简称“杰出专家”)、广州市优秀专家(以下简称“优秀专家”)和广州市青年后备人才(以下简称“青年后备人才”)。

二、保障内容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分为住房保障、医疗保障、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创新创业服务等五类。

(一)住房保障。

持有A证、在本市未享受过购买政策性住房待遇的高层次人才,可按本方案享受住房补贴或入住高层次人才公寓等待遇。

持有B证、属于我市急需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可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参照以下标准享受住房保障待遇。

1.住房补贴。

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住房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

具体标准为:(1)杰出专家中的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1000万元,其他杰出专家500万元;(2)优秀专家200万元;(3)青年后备人才100万元。

2.入住高层次人才公寓。

不选择住房补贴的高层次人才,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免租入住高层次人才公寓,免租期限累计不超过10年。

认定后在穗全职工作满10年、贡献突出并取得我市户籍的杰出专家,可无偿获赠所租住房;认定后在穗全职工作满10年、贡献突出并取得我市户籍的优秀专家和青年后备人才,可继续免租入住高层次人才公寓10年。

具体标准如下:(1)杰出专家中的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约200平方米,其他杰出专家约150平方米;(2)优秀专家约100平方米;(3)青年后备人才约85平方米。

3.其他事项。

(1)夫妻双方都属高层次人才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以层次较高一方应享受的标准解决住房问题;(2)入住高层次人才公寓未满3年的高层次人才,可以申请改领住房补贴;(3)高层次人才层次发生变动的,自变动年度起,按新层次对应的标准调整住房补贴,并从补贴总额中扣除之前已领取的补贴金额;入住高层次人才公寓的可调整至新面积标准的公寓;(4)已享受广州市产业领军人才等市级项目相关人才经费资助、且额度超过本方案住房补贴标准的,不再享受住房保障待遇;额度未超过的,可按本方案住房补贴标准补足差额;(5)高层次人才享受的公寓面积以实际可以提供的房源面积为准,每个家庭只能免租入住一套公寓。

人才引进申办常见问题及操作流程【模板】

人才引进申办常见问题及操作流程【模板】

人才引进申办常见问题及操作流程目录一、个人账号申办常见问题 (4)1.如何注册个人账号? (4)2.忘记账号/密码该怎么办? (4)3.引进申办提示:【已禁止再报,**年已办理引进在职人才业务,如需开通再次申报权限,请联系市、区人社部门引进人才对外服务窗口提交申请】。

(4)4.引进申办系统中的“引进单位”搜索不到现单位名称,该如何处理? (6)5.送审业务系统提示“申报记录企业代码丢失”,怎么办? (7)6.系统找不到单位名称,进行“新增/修改单位信息”时提示该单位已存在9位的机构法人码。

不是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就不能办理业务吗? (7)7.通过“新增/修改单位信息”提交了申请,但单位系统管理员权限一直没有开通,怎么办? (8)8.找不到学历证上的专业和学校名称该怎么办? (9)9.个人登录人才引进系统最新审批状态显示空白怎么办? (9)10.用户使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引进入户申办系统办理入户业务,然而在广州市人事电子政务系统中人才引进系统未查到有注册信息和申报记录。

(9)11.人社局已审批完成(已公布)但没有入户卡和批复卡可下载。

(9)12.修改“用人单位电话”、“用人单位性质”。

(9)13.办理人才引进业务时怎样上传一些附件下拉框中没有的证明材料类型? (10)14.以职称申请引进人才入户,但系统没有相应的资格(工种)名称选项 (10)15.应如何填写原单位名称和引入单位名称。

(10)16.办理人才引进业务,已按系统要求上传完相关的资料,但附件列表没有显示任何材料或只显示身份确认自拍照。

(11)17.办理积分入户业务,无法在广州市政府信息共享平台查询到历史缴费记录。

(11)18.个人办理人才引进业务,发现引进单位选择错误,法人单位未审核情况下,如何更改单位名称。

(11)19.主管部门已在系统多次帮申报人提交资料,均未能进入下一步的流程。

(11)20.个人填写信息中存在生僻字。

广东人才补贴申请条件及流程

广东人才补贴申请条件及流程

广东人才补贴申请条件及流程1. 嘿,你想在广东大展宏图的朋友们!广东的人才补贴那可真是个好东西。

就像天上掉馅饼,但这个馅饼可不是谁都能接住的。

首先呢,你得是个人才,啥叫人才呢?就好比你是一颗闪闪发光的星星,在自己的领域里能照亮一片天。

比如说,如果你是搞科研的,那你得有拿得出手的科研成果,像那些能改变行业发展方向的新发明啊,就像爱迪生发明电灯一样牛,这才有可能符合申请人才补贴的条件。

2. 咱再说学历这方面。

要是你学历高,那就像是有了一张通往补贴大门的特殊通行证。

一般来说,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会更有优势。

我有个朋友,他是硕士学历,在互联网行业工作,他的专业知识就像一把锋利的剑,在工作中披荆斩棘。

他就符合申请人才补贴的学历要求,你要是和他一样,就离补贴更近一步啦。

3. 工作经验也很重要哦!你不能是职场小白就想拿补贴,这就有点像刚学走路就想跑马拉松一样不现实。

通常,在相关领域有一定年限的工作经验才够格。

就拿我邻居大哥来说,他在建筑行业摸爬滚打了好多年,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他盖的楼就像他的勋章一样,这样的他在申请人才补贴的时候,工作经验这块就占优势了。

4. 还有哦,你所在的企业也得有点讲究。

如果你的企业是那种在广东重点扶持的行业里,那就像是搭上了顺风车。

比如说高新技术企业,你在这种企业工作,就像在一艘驶向成功彼岸的大船上,企业的光环会让你在申请补贴的时候更加耀眼。

我有个亲戚就在这样的企业,他觉得自己在申请补贴时,企业背景给他加了不少分呢。

5. 那申请流程是啥样的呢?你可不能像个无头苍蝇到处乱撞。

第一步,你得先去官方网站上看看相关的通知和要求,这就像你要去旅游,先得看旅游攻略一样。

把那些条条框框都弄清楚,可别到时候因为一个小细节就前功尽弃。

我听说有人没仔细看要求,结果申请资料都白准备了,多可惜啊。

6. 第二步呢,就是准备好各种申请材料。

这材料就像你的武器库,要啥有啥才能打胜仗。

身份证、学历证明、工作证明、成果证明等等,一样都不能少。

广州市引进人才办理入户手续指南

广州市引进人才办理入户手续指南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天河区人社局
天河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天河区天路894号国际科贸中心四楼
83470847
87554158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白云区人社局
白云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白云区政通路37号二楼
86360913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14.随军家属证明材料。市军转安置部门出具的同意引进证明材料。
15.离婚证明材料。离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协议书(民事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
16.高层次人才证明材料。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市人才工作局证明。
17.其他资料。其他网上填报上传的资料原件。
初审受理部门
1.市直及在市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人才引进由市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
番禺市桥平康路69号四楼代理部
84699620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开发区组织人事局
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黄埔区科学城香雪大道中81号国际人才城1楼
82012696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南沙区人社局
南沙区人才市场
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9号一楼
办理条件
符合《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在职人员,可申报引进人才业务。
办理时间
每年3月1日至12月31日的工作日时间。
网报地址
外网地址:./rcyj/,
网地址:http://172.16.26.65/gzhr/Login_rcyjsb.aspx。

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方案

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方案

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X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省实施意见精神,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体系,优化我市人才创新创业环境,加快建设人才高地,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本方案所称高层次人才是指持有《XX 市高层次人才证书》的XX 市杰出专家(以下简称“杰出专家”)、XX 市优秀专家(以下简称“优秀专家”)和X X 市青年后备人才(以下简称“青年后备人才”)。

二、保障内容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分为住房保障、医疗保障、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创新创业服务等五类。

(一)住房保障。

持有A证、在本市未享受过购买政策性住房待遇的高层次人才,可按本方案享受住房补贴或入住高层次人才公寓等待遇。

持有B证、属于我市急需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可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参照以下标准享受住房保障待遇。

1.住房补贴。

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住房补贴,分 5 年等额发放。

具体标准为:(1)杰出专家中的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 1000 万元,其他杰出专家500 万元;(2)优秀专家200 万元;(3)青年后备人才100 万元。

2.入住高层次人才公寓。

不选择住房补贴的高层次人才,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免租入住高层次人才公寓,免租期限累计不超过10 年。

认定后在穗全职工作满10 年、贡献突出并取得我市户籍的杰出专家,可无偿获赠所租住房;认定后在穗全职工作满 10 年、贡献突出并取得我市户籍的优秀专家和青年后备人才,可继续免租入住高层次人才公寓10 年。

具体标准如下:(1)杰出专家中的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约200 平方米,其他杰出专家约150 平方米;(2)优秀专家约100 平方米;(3)青年后备人才约85 平方米。

3.其他事项。

(1)夫妻双方都属高层次人才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以层次较高一方应享受的标准解决住房问题;(2)入住高层次人才公寓未满 3 年的高层次人才,可以申请改领住房补贴;(3)高层次人才层次发生变动的,自变动年度起,按新层次对应的标准调整住房补贴,并从补贴总额中扣除之前已领取的补贴金额;入住高层次人才公寓的可调整至新面积标准的公寓;(4)已享受X X 市产业领军人才等市级项目相关人才经费资助、。

高层次人才引进申请报告

高层次人才引进申请报告

高层次人才引进申请报告引言: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对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发展至关重要。

在全球化竞争的时代,各国都在积极争夺高层次人才,以推动经济、科技和文化的进步。

本文旨在探讨高层次人才引进的重要性,并提出一些具体的措施和建议。

一、高层次人才对于国家发展的意义高层次人才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资源,他们拥有丰富的知识和经验,能够为国家的发展提供重要支持。

高层次人才不仅在科技创新、企业管理和产业升级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还能够带来新的思维方式和创新精神。

他们的引进可以带来技术进步、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对于提升国家的综合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困境和挑战尽管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对于国家发展至关重要,但实际操作中仍然面临一些困境和挑战。

首先,高层次人才往往在全球范围内备受争夺,各国竞争激烈。

其次,高层次人才的引进需要付出巨大的成本,包括薪酬待遇、生活环境和配偶子女的适应等方面。

此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还面临着文化差异、语言障碍和社交网络等问题,这些都需要解决。

三、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具体措施和建议为了有效引进高层次人才,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和建议。

首先,政府应制定更加灵活、便利的政策和法规,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更好的待遇和发展机会。

其次,加强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选拔,建立健全的人才评价体系,为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和引进提供科学依据。

此外,加强高层次人才的国际交流合作,促进国际人才的流动和合作,提升国家在全球人才市场的竞争力。

最后,加强高层次人才的服务保障,提供优质的生活环境、教育资源和医疗保障,为高层次人才的生活和工作提供支持。

四、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效益和影响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对于国家和地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效益和影响。

首先,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可以带来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推动经济的发展和提升竞争力。

其次,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可以促进文化交流和知识传播,提升国家的软实力和文化影响力。

此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还能够带动就业和人才培养,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进步。

人才引进家属安置申请书

人才引进家属安置申请书

您好!我是XX,现申请人才引进家属安置。

以下是我的详细情况:
一、基本信息
姓名:XX
性别:男/女
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
现住址:XXXXXXXXXXXXXXXX
二、家庭情况
配偶姓名:XXX
子女姓名及年龄:XXX(X岁)
家庭成员:配偶、子女
三、申请事由
1. 我拟就职于贵单位,因工作需要,配偶及子女需随我一同搬迁至贵单位所在地。

2. 配偶原工作单位位于XXX,因工作调动,现需寻找新的就业机会。

为了更好地
支持我的工作,希望贵单位能够协助解决配偶的就业问题。

3. 子女正在上小学/初中/高中,考虑到子女的教育问题,希望贵单位能够协助解
决子女的入学问题。

四、安置要求
1. 配偶就业:希望贵单位能够根据配偶的专业技能和特长,协助推荐合适的就业
岗位,或提供相应的培训机会,帮助其尽快适应新环境。

2. 子女入学:希望贵单位能够协助子女在贵单位所在地就读,并解决子女的教育
资源问题。

3. 生活保障:希望贵单位能够给予配偶一定的安置补贴,以缓解家庭生活压力。

五、承诺
1. 我将全力以赴,为贵单位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2. 我将积极配合贵单位的工作,确保家属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3. 我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贵单位的规章制度,维护家属在贵单位的合法权益。

恳请领导审批我的家属安置申请,给予我们全家支持与帮助。

在此,衷心感谢!申请人:XX
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AA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安置实施细则

AA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安置实施细则

AA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安置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工作,着力解决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安置问题,营造良好的人才环境,根据《AA省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安置实施办法(试行)》(琼办发〔2018〕39号)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新引进的符合我市需求的高层次人才,在我市工作并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聘用(劳动)合同,且其配偶自愿来我市就业的,适用本实施细则。

高层次人才是指达到《AA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琼府办〔2015〕15号)及其分类标准,并且符合AA3大产业类型、10个重点领域、12个重点产业发展需要,按相关规定处于管理期内的人才。

根据《AA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试行)》(儋委发〔2017〕24号)确定的第六类人才参照执行。

第三条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安置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委员会领导下,由市委人才发展局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实施。

引进高层次人才所在单位,应积极配合解决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安置工作。

第四条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的就业安置,应坚持双向选择为主、统筹调配为辅的原则,根据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原工作情况、个人条件及个人意愿,多种渠道、多种方式,有重点、分层次协助解决。

第二章安置办法第五条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单位积极协助解决其配偶就业问题。

引才单位可以根据高层次人才配偶的学历、资历和工作能力安排合适的工作,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条如引进高层次人才所在单位无能力解决引进人才配偶就业问题,根据实际情况按以下方式解决:(一)原属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且愿到我市继续从事公务员工作的,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由市公务员管理部门根据本人专长、各单位人员职位空缺和人员配备情况,按有关程序办理转任安置手续。

(二)原在事业单位(含机关工勤岗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下同)工作,愿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的,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编制部门根据本人专长、各单位人员职位空缺和人员配备情况,协调相关事业单位,聘用到相应岗位,并办理相关人事聘用(或调动)和入编手续。

广州高层次人才认定方案

广州高层次人才认定方案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省实施意见精神,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高层次人才评价体系,广泛吸引高层次人才来穗创新创业,推动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建设全面上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以“高精尖缺”为导向,遴选出在我市工作、创业的各领域高层次人才,并团结和集聚到我市各项建设事业中来。

二、认定范围和条件通过认定方式产生的我市高层次人才,依其业绩与贡献不同,划分为“广州市杰出专家”“广州市优秀专家”“广州市青年后备人才”三个层次。

(一)认定范围。

高层次人才认定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主要从以下三类人员中认定产生:1.已在我市市属单位(含非公有制单位,下同)工作、来穗自主创业或已与我市市属单位达成工作意向的高层次人才,可申报“广州市杰出专家”“广州市优秀专家”“广州市青年后备人才”。

2.我市市属单位柔性引进人员(与该单位签订3年以上协议,每年在我市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可申报“广州市杰出专家”“广州市优秀专家”。

3.中央和省属驻穗单位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广州市杰出专家”“广州市优秀专家”:(1)当前正在承担我市“科技重大专项计划”或我市省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员(指任务书或合同书中列前三位的人员,具体由市科技创新委负责审核);(2)当前正在担任我市省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首席工程技术专家、管理专家(具体由市发展改革委提供项目清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3)所在单位与我市签订中长期合作协议,共建研究院、研发中心等机构,申报人在该机构担任全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具体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

党政机关公务员不列入认定对象(聘任制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可申请认定。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方案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方案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方案第1篇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方案一、背景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引进和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较高专业素养的高层次人才,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根据国家及广东省有关高层次人才认定政策,结合广州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认定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2. 业绩优先、能力突出原则;3. 分类认定、动态管理原则;4. 服务发展、引领创新原则。

三、认定对象1. 在广州市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工作,具有较高专业素养、业绩突出的各类人才;2. 在广州市创办企业或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高层次人才;3. 在广州市范围内具有突出贡献和特殊才能的其他高层次人才。

四、认定条件1. 学历条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2. 职称条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 业绩条件:在所从事的领域取得显著成绩,具有较高的行业影响力;4. 创新创业条件:在广州市创办企业或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5. 综合能力条件: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6. 其他条件:符合广州市产业发展需求的其他特殊人才。

五、认定程序1. 个人申请: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提交相关材料;2. 单位推荐:单位对申请人的资格和业绩进行审核,择优推荐;3. 行业评审:由相关行业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4. 审核公示: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5. 认定公布: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认定,并向社会公布;6. 动态管理:对已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实施动态管理,定期评估其业绩和贡献。

六、政策支持1. 落实高层次人才户籍、子女教育、医疗保健等优惠政策;2. 优先推荐参加国家和省、市各类人才选拔和培训项目;3. 在科研、创新创业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和政策倾斜;4. 提供人才公寓、人才住房补贴等安居保障;5. 给予一定期限的职称评审绿色通道;6. 其他政策支持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越秀区关于引进和鼓励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

越秀区关于引进和鼓励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

越秀区关于引进和鼓励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越秀区关于引进和鼓励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发挥高层次人才在创新发展、转型升级中的关键作用,加快我区全面深化改革和依靠创新驱动的步伐,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引进和鼓励高层次人才工作,坚持“突出重点、项目带动、科学评价、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以企业和项目等用人单位为主体,积极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和鼓励现有高层次人才,在我区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自主创新创业、现代企业管理、高级技能应用,着力构筑人才集聚高地。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适用本办法的企业是指座落我区,符合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我区依法纳税的各类企业;适用本办法的项目是指座落我区,依法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

重点面向以下领域:(一)金融、商贸、健康医疗、文化创意等“四大主导产2业”领域的企业和项目。

(二)北京路文化核心区、广州健康医疗中心、黄花岗科技园、流花商圈等“四大主体功能区”辖内的企业和项目。

(三)在推动全区转型升级方面有突出业绩,符合全区总部楼宇经济和创新驱动战略发展方向的企业和项目。

(四)同各大公共服务机构开展科研合作并在区内进行成果转化的企业和项目。

(五)其他服务于全区招商引资、引技、引智工作大局的企业和项目。

第五条适用本办法的高层次人才原则上应属于下列人员之一:(一)注册地在越秀辖区的企业在职人员;(二)与越秀区内企业达成工作意向或参与越秀区重大项目实施的优秀人才。

第六条本办法重点引进和鼓励四类高层次人才。

(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到我区创办企业或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两院院士、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入选专家、教育部“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在本学科领域科研水平处于国际领先的专家、省创新科研团队带头人、省领军人才、市高层次人才;其他掌握重大科技项目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和产业化经历,无知识产权争议及经济纠纷,能够引领和带动某一专业技术领域科3技发展,具有学科优势和行业领先地位,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在我区创办企业、领办企业,或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的科技团队带头人。

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安置实施细则

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安置实施细则

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安置实施细则一、服务内容1、对持A、B类《服务绿卡》的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安置问题,根据需要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调解决;2、其余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原则上以用人单位为主、业务主管部门为辅进行安置,如需要协调其他部门进行安置的,报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调解决。

3、市(州)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的安置,由市(州)负责解决。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的安置,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协调解决。

4、暂时不能安置的,二年内由引进人才所在单位按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发放生活补助金。

5、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原则上不享受此安置政策。

二、办理程序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调安置的,根据实际情况按以下方式解决(由引进人才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安置的,参照以下程序安置)。

1、原属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下同)且愿意到XX继续从事公务员工作的:(1)需安置到省级行政机关工作的,原属副县(处)级及以上干部的,由引进人才所在单位向省委组织部提出安置申请;(2)其余人员由引进人才所在单位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安置申请;(3)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安置原则,指定单位接收被安置人员。

接收单位及时按调配程序为其申办调配手续。

2、原属事业身份的:(1)从外地调入贵阳地区的省级行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副县(处)级及以上干部,由引进人才所在单位向省委组织部提出安置申请;(2)其他需安置到省级事业单位的,由引进人才所在单位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安置申请;(3)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安置原则,指定单位接收被安置人员。

接收单位及时按调配程序为其申办调配手续。

3、对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可通过面试、考察等形式招录到相关事业单位工作。

引进人才所在单位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安置申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安置原则指定单位,由被指定单位通过面试、考察等形式,按程序为其申办聘用手续。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促进办法【模板】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促进办法【模板】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促进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协助高层次人才配偶解决就业问题,稳定高层次人才队伍,营造良好的人才环境,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穗字〔2010〕11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是指持有《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A证)》并按相关规定处于管理期内的广州市杰出专家、广州市优秀专家和广州市青年后备人才。

高层次人才配偶当前不在广州地区就业,或处于非就业状态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问题由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所属各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协调解决。

第四条全市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所在的单位,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积极协助解决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问题。

第五条解决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问题坚持双向选择为主、统筹调配为辅的原则,根据高层次人才配偶原就业情况及个人条件,多种渠道、多种方式,有重点、分层次协助解决。

第六条本办法所需补贴资金均在市高层次人才专项扶持资金中列支。

第二章就业促进办法第七条中国南方人才市场负责建立和健全全市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信息库,定期组织专场招聘会会同我市各级政府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其他民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网上匹配、召开专场招聘会等方式积极推荐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

对召开专场招聘会的机构,按每个摊位200元的标准给予专项补贴。

第八条广州市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以下方式解决:(一)原属于公务员且愿意到我市继续从事公务员工作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定期召开选调会或定向见面会,并根据本人专长、各单位人员职位空缺和人员配备情况,商接收单位后,推荐或按手续安排到我市相关单位;(二)原属于机关工勤人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且愿意到我市相关单位从事相应工作的,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个人情况和有关规定,按照相关单位的人员配备或编制使用情况、岗位任职条件等情况,商接收单位后,可安排到我市相关单位工作;(三)其他人员,由各级政府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其他民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根据个人情况多渠道协助推荐就业。

鹏城优才卡持卡人配偶就业服务工作方案

鹏城优才卡持卡人配偶就业服务工作方案

鹏城优才卡持卡人配偶就业服务工作方案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国际交流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到其他国家或地区工作和生活。

而在这个过程中,持卡人的配偶就业问题成为一个关键的考虑因素。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市推出了鹏城优才卡持卡人配偶就业服务工作方案,旨在为持卡人的配偶提供就业支持和帮助,促进他们在我市就业。

一、服务内容1. 就业指导:为持卡人的配偶提供专业的就业指导,包括职业规划、求职技巧、简历撰写、面试辅导等方面的服务。

通过个性化的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我市的就业市场和就业机会。

2. 职业培训:根据配偶的专业背景和就业需求,为其提供相关的职业培训机会。

通过培训,提升他们的职业技能和竞争力,增加就业机会。

3. 就业推荐:与我市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关系,为配偶提供就业推荐。

根据配偶的专业背景和兴趣,推荐适合的岗位和机会,帮助他们顺利就业。

4. 创业支持:对于有创业意愿的配偶,提供创业指导和支持。

包括市场分析、项目评估、资金申请等方面的帮助,帮助他们实现创业梦想。

二、服务流程1. 咨询登记:持卡人的配偶可通过电话、邮件或线下方式进行咨询登记。

登记时需提供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等。

2. 个性化服务:根据配偶的需求和情况,由专业的就业顾问进行个性化服务。

包括一对一的咨询、指导和培训等,确保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 就业推荐:根据配偶的需求和市场情况,为其提供就业推荐。

同时,与企事业单位建立联系,为配偶推荐合适的岗位和机会。

4. 后续跟踪:在配偶就业后,进行后续的跟踪服务。

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和就业满意度,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三、服务保障1. 专业团队:服务工作由专业的就业服务团队负责。

团队成员具有丰富的就业服务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2. 多种渠道:为了方便持卡人的配偶获取服务,我们提供多种渠道,包括电话咨询、在线咨询、面对面咨询等。

确保服务的便捷和及时性。

3. 保密机制:对于持卡人的配偶的个人信息和就业情况,我们将严格保密,确保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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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申请指南
一、发布依据
《关于印发〈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方案〉〈广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方案〉和〈广州市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方案〉的通知》(穗组字〔2017〕98号)
二、适用范围
本指南所称高层次人才,是指持有《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A证、B证(管理期内)的广州市杰出专家、广州市优秀专家和广州市青年后备人才。

经认定的广州市青年后备人才年满45周岁后可保留荣誉称号,青年后备人才年满45周岁的次月起,有关部门不再受理其配偶就业相关申请。

三、申请指引
持有《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A证、B证(管理期内)的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当前不在广州地区就业,或处于非就业状态的,由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各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协调解决。

(一)高层次人才配偶原属于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且愿意到我市继续从事相关工作的,由高层次人才引进单位(含广州合作单位,下同)所隶属区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所隶属的市直主管部门统筹推荐和安排。

1.常规程序
(1)引进单位按其隶属关系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直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配偶属公务员的,提供《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A证或B证(管理期内)原件及复印件、配偶个人简历、结婚证、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登记表、任职文件材料;配偶属广东省内事业单位人员的,提供《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A证或B证(管理期内)原件及复印件、配偶个人简历、结婚证、原事业单位“三定”方案、个人入编原始材料、现聘岗位的聘任材料。

引进单位隶属关系在南沙、从化、增城三区,且配偶属公务员的,向上述三区区委组织部提出申请。

复印件须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

(2)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直主管部门根据配偶个人情况、单位编制情况,商接收单位后,推荐和安排到我市相关单位工作。

其中,原属于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应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第三条(四)款“事业单位间经费来源相同的岗位之间和财政核拨经费的岗位向财政核补的岗位以及非经费自筹的岗位向经费自筹的岗位流动的人员”的规定,商接收单位安排。

(3)接收单位按照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办理增员手续。

2.特殊情况办理
(1)市直主管部门确有困难无法推荐和安排的,该部门可书面说明情况及理由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协调推荐。

(2)广州合作方单位为广州市政府且没有指定牵头部门的,引进单位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材料同上)。

3.受理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地点: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六楼9—10号窗口,地铁5号线小北站A出口旁)。

办公时间:上午:9:00时—11:30时(周一至周五);下午:13:00时—17:00时(周一至周四),13:00时—16:30时(周五)。

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联系方式:(020)83724119、83567212,电子邮箱: glgrb@。

(二)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属于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愿意到广州工作的,由中国南方人才市场配置中心通过专场招聘会等多渠道协助推荐就业。

1.申办材料
(1)身份证(原件供查验)
(2)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A证或B证(管理期内)原件、复印件
(4)个人详细简历材料(复印件)
2.受理部门:中国南方人才市场配置中心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推荐专窗(广州市天河路198号精典大厦8楼个人服务部,地铁1、3号线体育西路站A出口旁)。

3.办公时间: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6:30时(周一至周五)。

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4.联系方式:电话:(020)85597251,电子邮箱: person@
(三)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享受我市职业技能培训、创业担保贷款等自主创业扶持政策。

1.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指引
(1)办理网址:
/gzlss_web/business/tomain/sm wtomain.xhtml?sxbm=zb11013
(2)各经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电话
2.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申领指引
(1)网上办理地址:“广东省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补助资金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210.76.66.109:7006/gdweb/ggfw/web/pub/ggfwldl.do (2)各区受理窗口地址和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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