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营销部人员薪酬体系[118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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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营销部人员薪酬体系[118040]
房地产项目营销部人员薪酬体系
营销部人员工资构成:工资=基本工资+佣金提成
1、基本工资
(一)置业顾问基本工资标准为:800元/月人民币,并实行浮动工资制。
1)试用期员工(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每月工资按600发放。
试用期间,若连续2个月不能完成销售指标,则该名销售人员自动离职,不予录用;若按期完成销售指标,按佣金提成规定执行。
2)试用期满后的置业顾问,每月基本工资标准为800元/月。若当月未完成销售指标,则工资按600发放;若连续2个月不能完成最低销售指标,则自动离职;若当月完成销售指标,则当月工资按800元发放;若每月超额完成销售指标,则当月工资按1200元发放。
3)销售人员连续二个月销售业绩排名末位自动离职。
(二)营销部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标准:
1)营销经理基本工资5000元/月;
2)销售主管、策划主管、客服主管基本工资标准分别为2500元/月;
3)销售助理、客服助理人员工资标准为1500元/月。
2、佣金标准:
1)置业顾问的佣金标准为:2.5‰×个人当月销售房款总额;
2)营销经理的佣金标准为:1.0‰×当月销售总额;
3)销售主管、策划主管、客服主管佣金标准分别为:0.5‰,0.5‰,0.5‰×当月销售总额;
4)营销部客户服务助理及销售助理佣金标准分别为0.3‰×当月销售总额。
5)团奖:0.5‰×当月销售总额;
6)销售工资及佣金均为税前收入。
3、佣金分配原则
1)客户第一次到现场看房,销售人员接待成交的,该销售员的奖金按照上述佣金提取办法进行提取。
2)公司人员带来的客户,由销售人员帮助接待成交的,如公司人员未与销售人员打招呼,则公司人员不提取佣金,该销售员的奖金按照上述佣金提取办法进行提取;若打招呼,公司人员和销售人员各提取一半。
3)公司人员推荐的客户并电话通知销售人员接待最终成交的,奖金按照上述佣金提取办法进行提取,销售人员与公司人员各提取一半。
4)客户看房子后通过各种渠道找到领导谈价钱最终成交的,业绩属于第一个接待该客户的销售人员,该销售员的奖金按照上述佣金提取办法进行提取(特殊折扣除外)。
5)公司领导介绍客户由销售部销售人员洽谈成功,销售人员奖金按上述佣金提取办法进行提取。
6)非现金出售的房源,销售部无销售提成。
7)对于特殊降价或大面积销售的房源(主要是写字间、公建)销售部整体佣金提成比例减半。
4、工资及佣金发放办法
1)每月底,由销售主管汇总当月销售额,计算出销售人员当月佣金数额及应领工资标准,营销经理核准并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报送公司财务部,于次月7日内发放。
2)购房客户如一次性付款,公司当月兑现销售提成佣金;购房客户如办理按揭贷款或
分期付款,销售提成佣金则需等到总房款全部到帐月兑现。
5、未结算佣金发放管理办法
关于签约:
1)调岗人员已认购但未签约客户的成交佣金根据规定按60%(调岗人员)/40%(项目接收人员)分配佣金,留存及团奖项目接收人员负担,但如在换签过程中发生客户加入团签、拒签等特殊情况从而加大签约难度,该套房屋所得的成交佣金按40%(调岗人员)/60%(项目接收人员)进行分配。
2)离职人员未签约客户根据规定按实际工作量发放,客户已交定金和首付款但未签约的成交佣金按20%(调岗人员)/80%(项目接收人员)分配佣金。客户已交定金单位签约、未交首付款的成交佣金按10%(调岗人员)/90%(项目接收人员)分配佣金。
3)如发生销售人员(包括调岗、离职人员)在客户认购过程中未经营销经理批准便私自向客户进行口头或书面承诺,签约时被客户投诉并导致客户拒签的恶性事件,在事情未处理完毕前,当事人未结算佣金暂停发放。如情况属实,将扣除当事人此单佣金并按规定处罚,如因此事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将从当事人未结算佣金中扣除。
4)调岗、离职人员已签约客户如有贷款资料未提交齐、产权代办未办理等遗留问题需交由项目销售接收人员处理,此单的成交佣金扣除留存后扣10%奖励最终完成工作的项目销售接收业务员。
5)在目前市场大环境下,收楼工作难度越来越大,为保障项目顺利收楼,提高收楼人员的积极性,营销部所有人员(包括调岗、离职人员)佣金留存比例为佣金额的25%。
6)调岗、离职人员已签约客户如顺利办理入住手续,25%返还留存中的10%分配给项目收楼人员,其余15%分配给调岗、离职人员。如客户发生加入集体收房或拒绝缴纳入住费用等问题加大了收房难度,25%返还留存全部分配给项目收楼人员。
7)调岗、离职人员已签约客户如顺利办理入住手续,25%返还留存中的10%分配给项目收楼人员,其余15%分配给调岗、离职人员。如客户发生加入集体收房或拒绝缴纳入住费用等问题加大了收房难度,25%返还留存全部分配给收楼人员。
8)如发生销售人员(包括调岗、离职人员)在签约时未经营销经理批准私自向客户进行口头或书面承诺,收楼时被客户投诉并导致客户拒绝收房的恶性事件。为事情未处理完毕之前,当事人未结算佣金暂停发放,如情况属实,将扣除当事人此单佣金并按规定处罚,如因此事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将从当事人未结算佣金中扣除。
9)客服、助理人员如因报表、结算等表单发生严重数据错误而导致开发商投诉,在事情未处理完毕前,当事人未结算佣金暂停发放。如情况属实,将扣除当事人此单佣金并按规定处罚,如因此事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将从当事人未结算佣金中扣除。
10)如因违纪、过失而被辞退的人员,
未结算佣金全部扣除,同时因此给公司带来的重大经济损失,公司有权向违纪人追偿。
11)策划主管及策划助理暂不执行未结算佣金发放管理办法。
6、佣金发放注意事项
1)如发生退户现象时,公司将扣除该户所产生的全部后期奖金,并追回已发佣金全部;
2)领款人在领到佣金时已向公司保证不会发生有关佣金争执事宜,如领款人隐瞒事实,发生外围人士到公司催款或本公司内部人员争执时,应负赔偿其奖金二倍的责任,且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领款人在销售时,未经公司授权随意许诺或其他个人所书面承诺等致使公司无法交楼时,公司将扣除其全部后期奖金,并追回已发放的全部奖金,不得异议。
以上销售管理办法经总经理签字后,自2005年12月份起正式实施,若有调整,另行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