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法规重点整理 (考前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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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二建《法规定》考点精华汇总

2023年二建《法规定》考点精华汇总

2023年二建《法规定》考点精华汇总
本文将对2023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定》考试的重点内容进行
综合梳理,以便考生更好地备考。

一、相关法律法规概述
- 建筑法:对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安装、改造、维
护和拆除等环节进行规范管理。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要
求和监督检查制度。

-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过程
中的安全管理措施和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等方面的规定。

二、考点重点梳理
1. 各法律法规的基本概念、目的和适用范围。

2. 建筑法中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施工、改造等环节的管理
要求。

3.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的质量管理制度、质量检测等相关内容。

4.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责任制度。

5. 劳动法中的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等关键内容。

三、备考建议
1.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理解其宗旨和适用范围。

2. 注意掌握各法律法规中的重点概念和管理要求。

3. 多练分析案例,掌握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 阅读最新的法律法规,保持对法规变化的敏感性。

通过对2023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定》考点内容的梳理和备考建议的提供,希望能对考生备考有所帮助。

祝愿大家考试顺利!。

二建《法规》必考十八考点

二建《法规》必考十八考点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 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时,由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 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 主要内容。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 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对下列达到—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琐项柯工方案,并附具安全 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理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 行现场监督:(1)基坑支护与降 7K 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4)起重吊 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 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以上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 工程的专琐项柯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组织专家进行恣正、审查。
个月的宽展期。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著作权的保护期:作者的署名权、 修改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自 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 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 50 年。
保证的方式有两种: (1)一般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 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 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 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 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 供执行; (2)人民法院 已经受 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3) 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 产不足以履行全部 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4)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该项权利。

2023年二建《法规》考前必背知识点

2023年二建《法规》考前必背知识点

P6~P7P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P16~P17P19《民法典》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2)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3)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P21【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①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②专有性:具有绝对的排他性,未经许可不得使用;③地域性:只及于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的一国法律所能及的地域内;④期限性:超过法定期限,权利自行消灭,成为社会共同财富,为全人类共同所有。

P31下列财产不得抵押:①土地所有权;②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③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为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④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⑤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2023年二级建造师《法规》考前必背知识点P31~P32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1)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2)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上述规定。

P32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60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

P34P44~P45【不需要申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1.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二建法规必背知识点大全

二建法规必背知识点大全

民法1、民事法律关系客体:财、物、行为、智力成果2、民事法律行为主体成立的要件:a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b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c行为容合法d行为形式合法3、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4、债的发生根据: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债的其他发生根据5、债的消灭:因履行、抵消、提存、混同、免除、当事人死亡而消灭6、发明专利权的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是10年,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为职务发明,专利权属于该单位7、诉讼时效的种类:a普通诉讼时效b短期诉讼时效c特殊诉讼时效8、普通诉讼时效的期限为2年9、短期诉讼时效的期限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活毁损的10、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不可抗拒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11、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为诉讼时效中断12、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13、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14、用益物权是指当事人依法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15、担保物权是指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物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16、建设用地义务包括:履约的义务、支付出让金的义务、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的义务、登记的义务17、建设用地的权利:a对建设用地上的物享有所有权b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权c获得赔偿的权利d住宅用地期满续期的权利建筑法1、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A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首席B已经取得所在规划区的规划许可证C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D已经确定施工企业E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及技术资料F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G建设资金已经落实H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后果:A将被责令整改B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进行罚款(没有说必须罚款) C对于符合开工条件的不需要停工,也不可以罚款3、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类型:A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30万以下,300平米以) B作为文物保护的工程C抢险救灾工程D临时性建筑E均用房屋建筑F根据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4、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对工程维护和管理5、施工合同无效:A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B 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他人资质的C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而没有招标的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分包界定如下:A 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B总承包合同中未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将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C总包将工程的主体结构分包给其他单位D分包单位进行再分包的7、当工程出现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问题时,建设单位可以根据总包合同向总包追究违约责任,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直接要求分包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分包单位不得拒绝8、工程监理的依据:A法律法规B有关的技术标准C设计文件D建设工程承包合同9、工程监理的容:进度、质量、成本的控制,安全、合同、信息的管理和沟通协调10、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设计不合格,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改正。

二建法规重点知识点整理

二建法规重点知识点整理

二建法规重点知识点整理二级建造师考试是国家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资格考试,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技能和相关法规法律的掌握。

下面是二级建造师考试中的重点法规知识点整理:一、建筑工程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要涉及了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二、建筑工程施工标准: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程序和内容。

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规定了建筑物的抗震设计要求和抗震设防基本参数。

3.《建筑结构设计规范》:规定了建筑结构设计的基本要求和计算方法。

三、建筑施工质量管理规范: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了建筑施工质量的管理要求和工序验收标准。

2.《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了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方法和标准。

3.《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方法和标准。

四、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程》:规定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和措施。

五、劳动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了劳动争议的解决程序和调解、仲裁的原则和方法。

六、其他相关法律法规:1.《招投标法》:规定了招标、投标的程序和要求,保证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的公平竞争。

2.《环境保护法》: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监管的责任制度。

3.《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土地利用、土地征收和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

这些是二级建造师考试中的重点法规知识点,考生需认真学习和理解这些法规法律的内容和要求,做到有条不紊地进行考试复习。

同时,考生还应关注最新的法规法律政策的更新,阅读相关文件和案例,增加对法规法律的实践应用能力。

二建法规必背知识点大全

二建法规必背知识点大全

二建法规必背知识点大全二建法规是指建筑工程施工二级注册建造师考试的法规部分内容,考生需要掌握的相关知识点,下面是二建法规必背的知识点大全。

一、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要规定了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主要规定了招标投标的相关法律责任、程序等内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主要规定了城市规划的法律地位、编制、实施、管理等内容。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主要规定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管理办法等内容。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要规定了劳动合同、工资、休假等劳动用工的相关法律法规。

6.《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法》:主要规定了房屋所有权及相关纠纷的法律处理办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主要规定了计划生育的基本原则、管理办法等内容。

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主要规定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质量检测、验收等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条例》:主要规定了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法律责任、管理办法等内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安全条例》:主要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法律责任、管理办法等内容。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规范》:主要规定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验收标准等内容。

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主要规定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方法等内容。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主要规定了水土保持工作的相关法律责任、管理办法等内容。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要规定了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管理办法等内容。

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要规定了消防安全的相关法律责任、管理办法等内容。

三、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除与补偿条例》:主要规定了城市房屋拆除与补偿的相关法律责任、管理办法等内容。

二级建造师中的法规法规知识点整理

二级建造师中的法规法规知识点整理

二级建造师中的法规法规知识点整理法规法规是指对某一领域的规定、要求、标准等的总称。

在二级建造师考试中,法规法规是考生必备的知识点。

本文将从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几个方面进行整理,以帮助考生全面了解这些知识点。

一、建筑工程法律法规1.建筑法《建筑法》是建筑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基本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建筑工程的定义、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保修等方面的规定。

2.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该条例主要规定了工程建设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环境保护工作,并明确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3.建筑市场监管条例《建筑市场监管条例》规定了建筑市场的管理制度,包括建筑市场主体的认定、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信用服务等方面。

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1.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条例该条例详细规定了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要求,包括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组织、质量标准、质量检测、质量验收等方面。

2.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包括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等方面。

3.建筑工程质量损失责任追究办法该办法明确了建筑工程质量损失的界定、责任主体、责任承担方式、赔偿期限等,为保障建筑工程质量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1.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是保障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法规,规定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监督等方面的内容。

2.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制度,明确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批条件、办理流程等。

3.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对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包括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和备案等方面。

四、其他法律法规1.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制度,明确了招标投标的程序、条件和要求,保障了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公平性。

202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必背知识点

202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必背知识点

202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必背知识点202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必背知识点二级建造师考试是建筑行业的重要考试之一,其中《法规》科目是必考科目之一。

为了帮助考生更好地备考,本文整理了202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必背知识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体系1、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分为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五个层次。

2、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

4、部门规章:《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

5、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如《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等。

二、招标投标法1、公开招标的条件: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2、邀请招标的条件: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邀请书。

3、投标文件的内容:投标文件应当包括投标函、技术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等。

4、中标条件: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三、合同法1、合同的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2、合同的效力: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3、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等权利。

四、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1、建设工程质量主体: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等。

二建法规知识点归纳

二建法规知识点归纳

二建法规知识点归纳二级建造师考试是我国工程建设行业的重要考试之一,其法规知识点的掌握对于考生顺利通过考试至关重要。

以下是对二级建造师考试中常考的法规及相关知识点进行归纳总结: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的基本原则和目的-招标投标的范围和适用对象-招标文件的内容和编制要求-招标的程序和方式-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和投标保证金-招标的评标、中标和结果公告-建筑法的目的和适用范围-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编制和审批-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管理-施工承包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建设工程的拆除和修缮-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变更-劳动报酬的支付和计算-劳动用工的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用工的劳动条件和保护-劳动用工的劳动纪律和奖惩-建筑市场的行政管理机构-建筑市场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筑市场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建筑市场的监督检查和处罚-建筑市场的信用评价和黑名单制度-建筑市场的投资和融资机制-招标文件的主要组成部分和格式要求-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和编制要求-招标文件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招标文件的报价和造价要求-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和评标依据-招标文件的变更和补充要求-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经营范围-企业的设立和登记程序-企业的章程和组织管理-企业的股权和股东权益-企业的合并和分立-企业的解散和清算-行政许可的种类和范围-行政许可的申请和审批程序-行政许可的条件和期限-行政许可结果的告知和公示-行政许可的变更和撤销-行政许可的监督和制约-建筑工程变更管理的程序和要求-建筑工程变更的原则和限制-建筑工程变更的责任和义务-建筑工程索赔管理的程序和要求-建筑工程索赔的原则和限制-建筑工程索赔的责任和权益。

二建法规必背知识点

二建法规必背知识点

二建法规必背知识点一、法规概述二建法规是指建筑行业二级建造师考试的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是考生须要熟知和掌握的重要内容。

合格的二级建造师必须对这些法规有全面的了解,并能够正确运用于实际工作中。

以下是二建法规必背的知识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是二建考试中必须掌握的重要法律法规之一。

该法规于1997年颁布实施,其目的在于规范和促进建筑行业的发展。

重点知识点包括:建筑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工程担保、建筑市场监管等内容。

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二建考试中常考的法规之一,该条例于2003年颁布实施,主要针对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进行规范。

重点知识点包括: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质量检测与评定、质量事故的处理等内容。

四、《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是二建考试中重要的法规之一,该条例于2014年颁布实施,旨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重点知识点包括:建筑市场准入条件、建筑市场主体的责任与义务、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违法行为与处罚等内容。

五、《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二建考试中涉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法规之一,该条例于2004年颁布实施,目的是保障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重点知识点包括: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原则、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与义务、安全生产监督与检查等内容。

六、《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是二建考试中与施工组织设计相关的重要规范之一,该规范由建设部颁布实施。

重点知识点包括: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原则、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与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与批准等内容。

七、《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二建考试中常考的法规之一,该合同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文件,规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建法律法规重点

二建法律法规重点

二建法律法规重点二建考试中的法律法规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劳动法、土地管理法和建筑法等。

下面将对这些法律法规的重点进行详细介绍,以帮助你更好地备考二建考试。

一、行政法行政法是指国家和政府行使行政权力的法律规范,主要以宪法、行政法规、行政法律、行政司法解释和行政裁决等形式存在。

二建考试中行政法重点包括:1.行政行为的基本要素:行政主体、行为主体、行为方式、行为内容、行为对象和法律依据等。

2.行政行为的有效性: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保障、法律行为的效力和行政行为的效力等。

3.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对特定事项主体依法授权的行为。

4.行政契约:行政机关与社会主体之间就特定事项订立的协议。

5.行政监察:行政机关对其他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6.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刑法是国家依法惩治犯罪的法律规范,主要内容包括犯罪构成要件、刑事责任和刑罚等。

二建考试中刑法重点包括:1.刑法基本原则:刑罚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疑罪从无原则、刑罚个别化原则等。

2.刑法特别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侵犯财产犯罪、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等。

3.刑法常见案例:二建考试中经常涉及到的刑法案例,如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

三、民法民法是指调整个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民事行为、权利和义务、民事责任和财产等内容。

二建考试中民法重点包括:1.民事权利的取得和保护:民事权利的主体、客体、内容、范围和保护等。

2.民事主体和行为:民事主体的权利能力、民事行为的效力、民事行为的个体自由和公序良俗等。

3.合同法: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和变更等。

4.侵权责任法:侵权行为的构成、责任形式和救济措施等。

商法是调整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破产法、保险法和证券法等内容。

二建考试中商法重点包括:1.公司法:公司设立、组织结构、股权和公司行为等。

二建《法规》知识点汇总

二建《法规》知识点汇总

二建《法规》知识点汇总二建考试中的《法规》部分包括了法律、法规、规章、通知、文件等方面的知识点。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二建考试《法规》部分的知识点汇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的性质和地位-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国家制度-国家监察体制和风险防控机制2.《工程建设标准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的作用和目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和应用-工程建设标准的编制和修订-工程建设标准的检验和评定-违反工程建设标准的责任追究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的基本要求-建设工程质量的检测和验收-建设工程质量的责任和义务-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和责任追究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检查和监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和责任追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奖励和惩罚5.《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的基本原则和程序-招标投标的主体和地位-招标投标的权利和义务-招标投标的违法行为和处罚-招标投标的监督和管理6.《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的基本原则和政策-计划生育的主体和权利-计划生育的责任和义务-计划生育违法行为和处罚-计划生育的宣传和监督7.《劳动法》-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劳动报酬的支付和调整-劳动时间和休假制度-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保护-劳动争议的处理和解决8.《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市场的基本原则和机制-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的管理-城市房地产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城市房地产交易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城市房地产行政监督和市场秩序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二建考试《法规》部分的知识点汇总,考生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查阅相关法规、法律和文件,综合掌握相关内容。

二建法规知识点归纳

二建法规知识点归纳

二建法规知识点归纳一、行政许可的设定1. 法律可以设定除授予荣誉称号外的所有行政许可。

2.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但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3. 部门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4.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且只能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因行政管理的需要不宜公开的事项外,其他方面的行政许可。

5. 省级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且只能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

二、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1. 申请: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 受理: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3. 审查: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三、申请和受理1. 申请人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应当当场受理。

2. 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上级行政机关。

上级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

3. 依法应当对申请人的资质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的,需要到现场进行核查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事先告知申请人,并一次性告知需要核查的全部内容。

四、审查与决定1. 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需要使用专用工具进行核查的,可以向当事人借用专用工具,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

但借用专用工具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2. 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需要申请人补正材料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和期限。

逾期未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二级建造师法规历年考点整理重点必过

二级建造师法规历年考点整理重点必过

二级建造师法规历年考点整理重点必过根据您给出的题目《二级建造师法规历年考点整理重点必过》,我将按照合适的格式来写正文,内容如下:二级建造师法规历年考点整理重点必过随着社会的发展,建筑行业的需求不断增加,对二级建造师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而通过二级建造师考试,对法规的掌握是非常关键的。

下面,将从历年考试的角度整理出重点必过的法规部分。

一、法律法规类1. 建设法律常识二级建造师考试中,建设法律常识是必考题目,主要包括《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的基础知识。

在考试中,考生需要熟悉这些法规的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例如《建筑法》中规定的建筑工程的定义、承包人的权力义务等。

2. 建筑工程合同法律制度建筑工程合同法律制度是建造师考试的重中之重。

考生需要了解《建筑工程合同法》的基本概念、签订程序、履行义务等内容。

此外,还应掌握建筑工程合同的解除条件、索赔与争议解决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3. 用地法律制度用地法律制度是建筑工程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考生应熟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出租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了解土地出让、租赁、审批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

二、规范类1. 建筑工程总则与基准建筑工程总则与基准是二级建造师考试中的主要考点,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规范》、《炉窑爆炸防护规程》等。

考生需要了解这些规范的主要内容,例如施工质量验收的具体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等要求。

2. 建筑工程标准与规范建筑工程标准与规范的要求对于二级建造师考试也是必不可少的。

考生需要掌握《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设计规范》、《建筑电气工程设计规范》、《建筑消防设计规范》等规范的主要要求和应用范围。

三、管理类1.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二级建造师考试的重点内容。

考生需要了解项目管理的基本流程,包括项目策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各个环节。

此外,还需了解项目管理过程中涉及的风险评估与控制、成本控制等方面的知识。

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重点归纳

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重点归纳

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重点归纳
一、法律法规部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要内容
1.1 规划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
1.2 城乡规划的基本原则和内容要求
1.3 违反规划法规的处罚措施
2.《建筑法》的要点
2.1 建筑工程的施工许可证申请条件
2.2 施工过程中应遵守的安全生产规定
2.3 涉及到建筑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要求
3.《建筑法规及建筑规范》相关知识点
3.1 建筑施工规范中常见的质量标准和验收要求
3.2 环保、消防等方面的要求及相关规范
二、施工管理相关知识
1.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要点
1.1 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和编制流程
1.2 施工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
2.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2.1 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重点控制措施
2.2 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追究
3.材料管理及成本控制
3.1 材料采购、验收及使用过程中需要了解的法规和规范
3.2 成本控制的常用方法和手段
三、工程质量管理
1.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1.1 建筑工程质量评估的标准和方法
1.2 施工质量验收的标准和程序
2.质量监督与检测
2.1 施工过程中质量监督的要点和监督机构的职责
2.2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四、规划和设计
1.城市规划基本原理
1.1 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要求和程序
1.2 城市规划的更新和修正流程
2.建筑设计规范及要求
2.1 建筑设计图纸的规范要求
2.2 建筑设计审查的主要内容和程序
以上是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的重点内容归纳,希望对备考的同学有所帮助。

202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必背核心知识点

202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必背核心知识点

202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必背核心知识点202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必背核心知识点一、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1、主要种类: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工程款纠纷、质量纠纷、安全纠纷等。

2、法律解决途径: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二、施工合同的解除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一方当事人可以随时主张解除合同,但是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3、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工作应当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该方应当负责将有关工作移交回另一方,并由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三、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1、缔约过失责任: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义务而致使合同不成立、被撤销或宣告无效,并因此造成另一方的损失,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2、违约责任:指合同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义务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3、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区别:违约责任必须建立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基础上,是对有效合同的违反;而缔约过失责任是在合同尚未成立时产生的一种民事责任。

四、合同的终止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解除;债务相互抵消;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2、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都涉及到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了解合同终止的情形对于施工企业及时处理债权债务关系非常重要。

五、无效合同1、无效合同的特征:违法性、先天性无效、当然性、确定性和终局性。

2、无效合同的种类:内容不合法的合同、形式不合法的合同、主体不合格的合同。

3、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就产生无效合同的后果,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将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

六、代位权与撤销权1、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可以在不妨碍债务人的其他权利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其权利的权利。

2、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危害其债权的行为,有申请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2023年二建《法规》考前必背知识点

2023年二建《法规》考前必背知识点

2023年二建《法规》考前必背知识点一、法律及其适用1. 法律的定义和特点法律是由国家机关制定的具有强制力的规范性文件,其特点包括: - 法律的普遍性:法律适用于全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法律的强制性:法律具有强制性,违反法律将受到相应的法律责任; - 法律的适用性:法律适用于特定的时间、地点和对象。

2. 法律的分类法律可以根据制定机关、内容和作用进行分类。

•根据制定机关的分类:–宪法:国家根本法,规定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权,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行政法:规范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法律;–民法:调整个人、家庭和财产关系的法律;–刑法:规范犯罪行为和刑罚的法律;–经济法: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

•根据内容的分类:–公法:调整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如行政法、宪法等;–私法:调整私人之间的关系,如民法、商法等。

•根据作用的分类:–强制性法律: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强制力的法律;–授权性法律:规范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法律;–禁止性法律:禁止某些行为的法律。

3. 法律的适用和解释•法律的适用:法律适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过程包括判断事实、确定事项、适用法律、裁决结果等。

•法律的解释:对法律的含义进行解释和说明的过程。

二、建筑法规1. 建筑立项前的法律程序在建筑立项前,需要进行多项法律程序,包括: - 行政许可程序:建筑项目必须取得行政许可手续; - 土地使用权出让及审批程序:建筑用地需要先取得土地使用权; - 立项审批程序:建筑项目必须按照规定经过立项审批程序。

2. 建筑施工中的法律要求建筑施工中需要满足以下法律要求: - 施工许可:进行施工前必须取得施工许可证; - 劳动法律保护:保护劳动者权益,包括工资支付、工时安排等; - 建筑质量法律要求:确保建筑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 安全生产法律要求:建筑施工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要求。

3. 建筑竣工验收及验收合格证书建筑竣工后,需要进行验收,并取得相应的验收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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