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划分
中国银行体系的构成
中国银行体系的构成
摘要:
一、中国银行体系的构成
1.中央银行
2.监管机构
3.自律组织
4.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分类
1.政策性银行
2.大型商业银行
3.股份制商业银行
4.城市商业银行
5.农村金融机构
6.外资银行
正文:
中国银行体系的构成
中国银行体系由中央银行、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组成。
中央银行是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监管机构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实施监管。
自律组织包括中国银行业协会等,是中国银行业的自律组织。
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
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金融机构和外资银行。
政策性银行主要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大型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制商业银行有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等。
城市商业银行包括北京银行、南京银行等。
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等。
外资银行包括汇丰银行、花旗银行等。
《金融机构的组成》课件
政策性银行通常不吸收公众存款,主要通过发行政策性金 融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为政府支持的重点建设项目的融 资提供支持。
政策性银行的机构设置
政策性银行通常设立多个分支机构,负责不同地区的业务 。
PART 03
非银行金融机构
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设立,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 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机构主要包括银行、证券公 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这 些机构在金融市场上发挥着重要 的作用。
金融机构的分类
按照业务类型,金融机构可分为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业金融机构、保险业金融机 构等。
按照所有权,金融机构可分为国有金融机构、民营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等。
按照地域,金融机构可分为地方性金融机构和全国性金融机构。
期货公司
期货公司概述
期货公司是从事期货交易代理和 相关业务的金融机构,为客户提
供期货交易服务。
期货业务范围
包括代理期货交易、风险管理、资 产管理等,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期 货交易服务。
期货市场监管
期货市场受到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 ,以确保市场公平、透明和规范。
外汇交易商
外汇交易商概述
外汇交易商主要从事外汇交易业 务,为客户提供货币兑换和汇率
中央银行的职能
作为国家的银行,中央银行代表国家 管理金融,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 护金融稳定,管理金融市场等。
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概述
商业银行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金融机 构。
商业银行的业务
主要包括存款业务、贷款业务、结算业务、外汇业务等。
商业银行的机构设置
我国金融机构的分类有哪些?
我国金融机构的分类有哪些?我国金融机构的分类有哪些?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华外资金融机构等。
1、中央银行中央银行(CentralBank)国家中居主导地位的金融中心机构,是国家干预和调控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
负责制定并执行国家货币信用政策,独具货币发行权,实行金融监管。
中国的中央银行为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
2、政策性银行政策性银行是指由政府创立,以贯彻政府的经济政策为目标,在特定领域开展金融业务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专业性金融机构。
有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3、商业银行商业银行(CommercialBank),英文缩写为CB,是银行的一种类型,职责是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
主要的业务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办理票据贴现等。
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
4、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发行股票和债券、接受信用委托、提供保险等形式筹集资金,并将所筹资金运用于长期性投资的金融机构。
主要包括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财务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
5、在华外资金融机构华外资金融机构即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外资金融机构,具体有如下两类:一是外资金融机构在华设代表处。
在华外资金融机构代表处的工作范围是:进行工作洽谈、联络、咨询、服务等非赢利性活动,不得开展任何之际赢利的业务。
在华设立代表处,是外资银行进入我国必须走的一个步骤。
1979年,日本输出入银行在背景设立了第一家外资银行的代表处。
二是外资金融机构在华设立的营业性分支机构。
这包括外国独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合资银行、独资财务公司、合资财务公司等。
国际三大金融机构有哪些国际三大金融机构是指世界三大金融中心,它们分别是美国的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英国的伦敦金融市场(LFMM)和日本的东京证券交易所(TSE)。
金融机构(Financial
(九)统筹金融业综合统计,牵头制定统一的金融业综合统计基础标准和工作机制,建设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履行金融统计调查相关工作职责。
(十)组织制定金融业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金融标准化组织管理协调和金融科技相关工作,指导金融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
(一)拟订金融业改革、开放和发展规划,承担综合研究并协调解决金融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促进金融业协调健康发展的责任。牵头国家金融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二)牵头建立宏观审慎管理框架,拟订金融业重大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审慎监管基本制度,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
(三)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信贷政策,完善货币政策调控体系,负责宏观审慎管理。
5、按照是否属于银行系统,可划分为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按照出资的国别属性,又可划分为内资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和合资金融机构;按照所属的国家,还可划分为本国金融机构、外国金融机构和国际金融机构。
中国分类
货币当局
1、中国人民银行;
2、国家外汇管理局。
监管当局
1、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3、期货公司;
4、投资咨询公司。
保险业金融机构
1、财产保险公司;
2、人身保险公司;
3、再保险公司;
4、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5、保险经纪公司;
6、保险代理公司;
7、保险公估公司;
8、企业年金。
交易及结算类金融机构
1、交易所;
2、登记结算类机构。
金融控股公司
1、中央金融控股公司;
2、其他金融控股公司。
人民银行金融划分标准
人民银行金融划分标准人民银行金融划分标准主要是指在经济金融领域中,对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行业进行细致的分类划分,以便于综合监管和风险控制。
下面将详细介绍人民银行金融划分标准的内容。
一、银行类金融机构划分1.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是指依法成立并在商业银行业务范围内开展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
根据规模和业务范围的不同,商业银行可以进一步分为大型商业银行、中型商业银行和小型商业银行。
2.政策性银行:政策性银行是指由国家授权或委托承担特定经济发展任务的银行类金融机构。
在中国,政策性银行主要包括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3.农村金融机构:农村金融机构是指在农村地区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
主要包括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
4.村镇银行:村镇银行是指在农村和小城镇地区开展金融服务的银行类金融机构。
它们在满足居民和企业金融需求的同时,也承担着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职责。
5.外资银行:外资银行是指由外国金融机构或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的银行机构。
外资银行严格遵守中国的金融法规,并提供跟国内金融机构相似的金融服务。
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划分1.证券公司:证券公司是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
根据业务范围和规模,证券公司可以分为特约业务证券公司、专业化证券公司和一般证券公司。
2.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是指依法设立并承担保险业务的金融机构。
根据业务范围和规模,保险公司可以分为人身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
3.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是指管理和运作公募基金、专户基金等的金融机构。
基金管理公司通常由证券公司或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设立。
4.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是指依法设立并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金融机构。
资产管理公司旨在专业化处理不良资产和承接金融机构的转让资产。
5.信托公司:信托公司是指从事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
信托公司通过设立信托计划来管理和运作各类信托财产。
6.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是指由地方政府或其他投资者设立,主要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
第四章金融机构概述
第四章金融机构概述【学习要求】了解金融机构的概念、分类与功能了解西方国家金融机构体系的一般构成掌握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一、金融机构的概念、分类与功能(一)金融机构的含义金融机构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广义的金融机构是指所有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包括直接融资领域中的金融机构、间接融资领域中的金融机构和各种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
直接融资领域中的金融机构的主要任务是充当投资者和筹资者之间的经纪人,即代理买卖证券,有时本身也参加证券交易,如证券公司和投资银行。
(二)金融机构的类型金融机构的种类众多,各不相同的金融机构构成整体的金融机构体系。
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和按照不同的标准,金融机构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1、根据是否属于银行系统,分为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1)银行金融机构。
银行金融机构以接受存款,从事转账结算业务为基础,具有信用创造功能,其负债可以发挥交换中介和支付手段的职能作用,其资产业务主要是承做短期贷放,所以是以存款负债为前提的资产运作机制。
银行金融机构体系又可进行多种分类。
按照银行的地位和职能不同来划分,有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专业银行等;按照出资形式不同来划分,有独资银行、合资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合作银行;按照资本所有权归属不同来划分,有国有银行、私营银行和公私合营银行;按照业务范围的区域不同来划分,有全国性银行、地方性银行和跨国银行。
(2)非存款类金融机构。
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又可划分为契约型储蓄机构、投资性金融中介机构和服务类金融机构。
①契约型储蓄机构主要是依据契约定期取得资金(如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并据约提供保险理赔或提供年金的金融机构,例如人寿保险公司、财产和意外灾害保险公司、个人养老保险基金以及政府退休基金等。
②投资性金融中介机构则包括投资银行、投资基金、金融公司、货币市场共同基金、风险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其主要特点是通过发行基金股份、商业票据或从银行借款等途径获得资金,然后把这些资金主要投资于资本市场或货币市场的各种股票和债务工具,或对个人和小企业进行小额贷款。
第六章 金融机构体系
• • • •
二、高度集中的前苏联银行体系模式 1、取消商业信用 2、集银行各种职能于国家银行一身 3、银行有权对结算过程进行监督,发现并 杜绝不按计划进行的支付周转,以便从资金 运动和货币支付角度发现并制止任何不按计 划进行的经济活动 • 4、银行严格按照规定控制现金的提取 • 5、未并入国家银行的其他银行改组成几个 专业银行
• (3)财务公司 • 财务公司又称金融公司,是为企业技术改造、 新产品开发及产品销售提供金融服务,以中 长期金融业务为主的非银行机构。各国的名 称不同,业务内容也有差异。但多数是商业 银行的附属机构,主要吸收存款。中国的财 务公司不是商业银行的附属机构,是隶属于 大型集团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 (4)金融租赁公司 • 金融租赁公司是专门经营租赁业务的公司,是租 赁设备的物主,通过提供租赁设备而定期向承租 人收取租金。金融租赁公司开展业务的过程是: 租赁公司根据企业的要求,筹措资金,提供以 “融物”代替“融资”的设备租赁;在租期内, 作为承租人的企业只有使用租赁物件的权利,没 有所有权,并要按租赁合同规定,定期向租赁公 司交付租金。租期届满时,承租人向租赁公司交 付少量的租赁物件的名义贷价(即象征性的租赁物 件残值),双方即可办理租赁物件的产权转移手续。
• 1、中国人民银行 • 它是中国的中央银行,其主要任务是在国务 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 施监督管理,具体职责都以法律形式加以明 确。
• 2、政策性银行 • 政策性银行是指那些多由政府创立、参股或 保证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专门为贯彻、配 合政府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在特定的业务 领域内,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 充当政府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进行宏 观经济管理工具的金融机构 。 • 1994年,我国组建了三家政策性银行,即 国家开发银行(09年转为商业银行) 、中国 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均直属国 务院领导。
五级分类标准 银监会
五级分类标准银监会五级分类标准是指中国银监会对金融机构的分类管理标准,根据风险水平和监管要求,将金融机构分为五个等级进行监管和管理。
这一分类标准是银监会根据金融市场的实际情况和监管需要而制定的,对于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健发展和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五级分类标准主要是根据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管理能力、盈利能力和流动性等指标进行评估,然后将金融机构划分为五个等级,即A级、B 级、C级、D级和M级。
A级代表最低风险,M级代表最高风险。
这样的分类标准可以帮助银监会对金融机构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和监管水平。
其次,五级分类标准的制定是为了更好地保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
通过对金融机构进行分类管理,银监会可以更好地识别和应对不同风险水平的金融机构,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防范金融风险,保护金融市场的稳定。
同时,对于处于不同等级的金融机构,银监会还可以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更好地促进金融机构的改革和发展。
再次,五级分类标准的实施也有利于提高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
通过对金融机构进行分类管理,银监会可以促使金融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改善风险管理体系,提高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从而降低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提高金融机构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
最后,五级分类标准的实施还有利于提高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竞争环境。
通过对金融机构进行分类管理,银监会可以更好地向社会公众和投资者传递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和监管情况,提高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增强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
同时,对于处于不同等级的金融机构,银监会还可以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政策,促进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维护金融市场的秩序和稳定。
综上所述,五级分类标准是中国银监会对金融机构进行分类管理的重要工具,对于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健发展和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金融机构进行分类管理,银监会可以更好地识别和应对不同风险水平的金融机构,提高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提高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竞争环境,从而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定和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
中国金融机构体系分析
①国家开发银行。
、开发性银行是指专门为经济建设长期投资提供资金的银行,业务特点是投资多、见效慢、周期长、获利少,因此,此类机构大部分由政府设立,资金主要由政府提供,也通过发行债券筹集一部分资金。
国家开发银行是直属国务院领导,是中国三家政策性银行中最大的一家,也是出中国人民银行外唯一的正部级金融机构。
开发银行的信用等级为所有中国企业中最高,拥有几乎等同于财政部的债信等级。
其主要职能为支持基础建设,支持国家区域发展政策,并承担国际金融组织转贷款业务。
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性银行是专门为农林牧副渔业的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直属于国务院的财政性金融机构。
其具体业务包括提供优惠的利率的农业收购贷款;国家扶持的农业生产性投资贷款;因特定环境和特殊因素而开放的贷款。
③中国进出口银行进出口银行是为配合国家经济政策、促进对外贸易发展而设立的专门性银行,承担商业性金融机构和普通出口商不愿或无力承担的高风险,弥补商业性金融机构和普通出口商无力或不愿承担的高风险,弥补商业性金融机构的不足,改善本国出口融资的条件,增强本国商品出口的竞争力。
中国进出口银行是直属于国务院的财政性金融机构,不以盈利为目的,实行自主、保本经营,实行企业化管理。
其主要为扩大我国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出口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通过提供优惠出口信贷增强我国商品的出口竞争能力,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二)、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指不以吸收存款为主要负债,而以某种特殊方式吸收资金并运用资金,能够提供特色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
它不具备信用创造能力。
1.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是经营保险业务的金融机构。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成立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其后不断发展。
近年来,我国保险业保持了较快的发展势头。
一是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二是行业整体实力明显增强,三是市场主体结构日益优化,四是国际差距逐步缩小。
2.信托投资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也称信托公司,是以资金及其他财产为信托标的,根据委托者的意愿,以受托人的身份管理及运用信托资产的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有哪些金融体系机构的划分是哪些?
金融机构有哪些金融体系机构的划分是哪些?金融机构有哪些金融机构的划分一、金融机构的组织形式1、银行:银行是最常见的金融机构,它以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结算支付等业务为主,具有较强的货币中介功能,是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2、证券公司:证券公司是一种以发行、交易证券为主要业务的金融机构,主要从事股票、债券、期货等证券投资的中介服务,为投资者提供资金投资渠道。
3、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是以承保保险为主要业务的金融机构,主要从事保险业务,为投保人提供财产损失、责任赔偿等保障服务,同时也提供投资服务。
4、投资公司:投资公司是一种以投资资产为主要业务的金融机构,主要从事股票、债券、期货等金融产品的投资管理,为投资者提供投资服务。
二、金融机构的经营范围1、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是以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结算支付等业务为主的金融机构,主要从事金融信贷、外汇结算、金融投资等业务。
2、投资银行:投资银行是一种以发行、交易证券为主要业务的金融机构,主要从事股票、债券、期货等证券投资的中介服务,为投资者提供资金投资渠道。
3、信托公司:信托公司是一种以发行信托产品为主要业务的金融机构,主要从事信托产品发行、信托资产管理、信托财产保管等业务,为投资者提供资金投资渠道。
4、财务公司:财务公司是一种以财务咨询、金融投资、资产管理等业务为主的金融机构,主要从事财务咨询、金融投资、资产管理等业务,为投资者提供资金投资渠道。
三、金融机构的规模大小1、大型金融机构:大型金融机构指资产规模较大、市场占有率较高的金融机构,如国有大型银行、国有大型证券公司等。
2、中型金融机构:中型金融机构指资产规模一般、市场占有率一般的金融机构,如民营银行、民营证券公司等。
3、小型金融机构:小型金融机构指资产规模较小、市场占有率较低的金融机构,如小型银行、小型证券公司等。
四、金融机构的控制方式1、实行股权分散:金融机构实行股权分散控制,即金融机构的股权由多方投资者共同拥有,以防止投资者单方面控制金融机构,维护金融机构的正常运营。
第5章金融体系与金融机构体系《货币银行学》
银行。
第二节 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
一、银行机构 (三)专业银行 5.进出口银行 进出口银行是指专门为对外贸易提供结算、信贷等
国际金融服务的银行。
第二节 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
一、银行机构 (三)专业银行 6.住房信贷银行 住房信贷银行是指专门为居民购买住房提供金融服
务的金融机构。 此外,还有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银行、抵押银行、
第二节 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
一、银行机构 (一)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习惯也称货币当局,是在西方国家银行业
发展过程中,从商业银行中独立出来的一种银行。 ①单一的中央银行制度 ②二元的中央银行制度 ③跨国中央银行制度 ④准中央银行制度
第二节 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
一、银行机构 (二)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也称为存款货币银行,一般以经营工商
第五章 金融体系与金融机构体系
第一节 金融机构体系
一、金融体系的含义 金融体系的运作方式并不是可以直接了当看到的,
实际上它是一套十分复杂的体系。所谓金融体系, 就是指实现资金从储蓄者到用资者的融通、流动和 转移的系统。
第一节 金融机构体系
二、金融体系结构及分类
金融体系结构一般是指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相对 规模、比例关系和所占地位。
第三节 我国金融机构体系
一、银行机构 (三)政策性银行
政策性银行是由政府投资设立的、根据政府的决策 和意向专门从事政策性金融业务的银行。
它们的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并且根据具体分工的 不同,服务于特定的领域,所以也有政策性专业银 行之称。
聊聊金融机构分类
聊聊金融机构分类融资租赁、保理、典当等类金融牌照或将划给银监会监管,地方由各地金融办监管。
这个说法符合监管形势,有点靠谱,但不够准确,中国是谁发牌照谁监管,监管模式估计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类似,银监会牵头出台相关规定,提供业务指导,具体由各地金融办准入+监管,我们一般称之为类金融牌照。
说到金融机构分类,在中国其实还是挺复杂的,复杂到很多金融从业人员都弄不清楚金融机构类型。
也没有一个特别权威的划分方法。
报道中经常说持牌金融机构、非持牌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类金融机构、非存款类金融机构、非银机构、特殊目的载体…不是做统计工作的,都很难区分其之间的界限。
按照G20金融稳定委员会的要求,凡是具有信用中介功能和行为的机构都要纳入金融监管,适当的监管是为了行业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
中国成立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后对大金融加强监管,融资租赁、保理、典当这些类金融机构纳入监管理所当然。
笔者猜测,未来的监管格局可能是一行三会继续监管其职责范围内的实体机构,地方金融办监管类金融机构,人行统一对特殊目的载体实施监管。
一、从行业分类谈起如果称一家法人机构为金融机构,至少它应该是金融业。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金融业(J)包括4个大类,分别为J66货币金融服务、J67资本市场服务、J68保险业、J69其他金融业。
货币金融服务包括J6610中央银行服务、J6620货币银行服务、J663非货币银行业务(J6631金融租赁服务、J6632财务公司、J6633典当、J6639其他非货币银行服务)、J6640银行监管服务。
小额贷款公司、农村合作基金会等融资活动,以及各种消费信贷、国际贸易融资、公积金房屋信贷、抵押顾问和经纪人的活动属于J6639其他非货币银行服务。
资本市场服务包括J671证券市场服务(J6711证券市场管理服务、J6712证券经纪交易服务、J6713基金管理服务),J672期货市场服务(J6721期货市场管理服务、J6729其他期货市场服务),J6730证券期货监管服务、J6740资本投资服务和J6790其他资本市场服务。
第五章金融机构体系
第五章金融机构体系第一节金融机构的分类及职能一、金融机构的分类凡专门从事各种金融活动的组织,均可称为金融机构。
金融市场中存在各式各样的金融机构,一般可分为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两大类。
银行是对经营货币和信用业务的金融机构的总称。
按不同的标准划分,银行可分为不同的类型。
按职能不同划分可分为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专业银行;按银行业务的地域划分,可分为全国性银行和地方性银行;按资本来源划分,可分为股份制银行、合资银行、独资银行。
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有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金融公司等。
此外,如果按金融机构资金的来源划分,可将金融机构分为存款性金融机构和非存款性金融机构。
主要靠吸收各类存款作为资金来源的金融机构称为存款性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储蓄机构、信用合作社等。
非存款性金融机构是指以接受资金所有者根据契约规定缴纳的非存款性资金为主要来源的金融机构,其包括保险公司、投资银行、养老基金、金融公司等。
随着金融创新不断地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新技术广泛应用于金融领域,各种金融机构业务不断交叉、重叠。
这使得原有的各种金融机构的差异日趋缩小,相互间的界限越趋模糊,从而呈现出专业经营向多元化综合性经营发展的趋势。
二、金融机构的经济职能金融机构虽有各种各样的类型,但本质上并无区别,都起着金融中介的作用。
具体说金融机构的经济职能主要有:1. 期限中介 (maturity intermediation) 职能。
期限中介是指金融机构通过发行金融工具,使借款者得到所需时间长度的资金。
如商业银行吸收随时准备偿还的存款,而发放长期贷款。
如果没有商业银行的这一经济职能,借款人将不得不借短期贷款,或去寻找愿意进行长期放款的放款者。
2. 风险分散化 (diversification) 职能。
风险分散化是金融机构将风险较高的资产转变为风险较低的资产的职能。
如投资公司将投资者投入的资金聚集起来,投资于一批公司股票,便可分散并减少风险。
第三章 国际金融机构
6
二、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宗旨
(1)通过设立一个就国际货币问题进行磋商和合作的常设机构,
12
2010年8月5 日IMF宣布,已批准了对组织份额和管理进 行全面改革的方案,以增强IMF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中国 等“金砖四国”成为IMF决策机构执行董事会的核心成员, 将拥有更多决策权;根据该方案,中国份额占比将增加 至6.394%(现为3.72% ),投票权也升至6.07% (现为 3.65% ),排名从并列第六跃居第三,在IMF中的影响 力将超过欧洲国家,仅次于美国和日本。 将现有总份额——2384亿特别提款权增加一倍至4768亿 特别提款权(约合7557亿美元) 。
等国的中央银行在瑞士巴塞尔成立了国际清算银行,这
是建立国际金融机构的开端。
4
三、国际金融机构的作用
国际金融机构建立以来,在加强国际合作及发展国际经济方 面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具体表现在:(1)提供短期资金,调 节国际收支逆差,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国际支付危机;(2)提 供长期建设资金,促进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3)稳定汇 率,有利于国际贸易的增长;(4)调节国际清偿能力,创造新 的结算手段,解决不少国家国际结算手段匮乏的矛盾。 但也应看到,国际金融机构的活动仍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几 个全球性的国际金融机构仍在几个资本大国的控制之下,贷 款条件比较苛刻,不符合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另外,有些国 际金融机构往往通过贷款过多干预了发展中国家的财经政策 和发展规划,在某种程度上妨碍了这些国家民族经济的自由 顺利发展。
金融中介机构的分类
金融中介机构的分类
金融中介机构可以根据机构规模、业务规模、性质和管理方式等因素划分为:
1. 银行:以储蓄业务为主,发放贷款,开展交易性金融业务和关联服务的金融机构。
2. 券商:主要从事股票、债券、期货交易的机构,同时也会为客户提供金融顾问和会计服务。
3. 基金公司:从事股票、债券、期货和其他投资工具的投资管理,同时也提供中介服务。
4. 保险公司:专门为客户提供风险管理服务及代理保险经纪业务的机构。
5. 信托公司:提供资金托管和信托贷款服务,以扩大小企业融资渠道的金融机构。
6. 融资租赁公司:为企业提供设备采购融资、企业流动资金融资等服务的金融机构。
7. 担保公司:主要以出具文件担保或财产抵押为客户提供风险担保的金融机构。
8. 小贷公司:为小微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和投资咨询服务的金融机构。
9. 投资公司:为用户提供财富管理、资讯服务、投资咨询及增值服务等金融服务。
中级经济基础知识金融机构的划分
中级经济基础知识金融机构的划分一、引言金融机构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承担着资金调剂、风险管理等重要职能。
而了解金融机构的划分对于理解金融体系的运作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中级经济基础知识中金融机构的划分。
二、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是金融机构的核心和主要代表。
它们接受公众存款,提供贷款和信贷服务,并进行存款和贷款的利率差异所产生的差额利润等活动。
在金融体系中,商业银行通常被认为是最常见和最重要的金融机构。
商业银行主要分为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
国有商业银行是由国家控股或全资控股的银行,其主要职责是为国家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股份制商业银行是以股份制组织形式设立的银行,其股权主要分散在各种投资者之间。
城市商业银行是在城市地区设有多个分支机构的银行,其服务对象主要是城市居民和企业。
农村商业银行是为农村地区服务的银行,其特点是对农村客户有特殊的金融服务和信贷政策。
三、证券公司证券公司是进行证券经纪、证券承销和投资顾问等一揽子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
它们为客户提供证券交易、融资融券、资产管理等服务。
证券公司在金融市场中起到了积极作用,能够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产品和服务。
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证券公司可以分为全国性证券公司和地方证券公司。
全国性证券公司是指具有全国范围内业务资格和下属分支机构的证券公司,其业务范围更广泛。
而地方证券公司则主要在某个地区从事证券业务,并且业务规模较小。
四、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是为广大公众提供风险保障和保险服务的金融机构。
它们通过保险合同的方式,承担客户在发生意外事故时所给予的经济赔偿。
保险公司根据业务范围和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人身保险公司和财产保险公司。
人身保险公司主要承担个人的生命风险、健康风险等相关保险责任。
而财产保险公司主要承担财产损失、责任问题以及财产相关风险的保险责任。
保险公司的存在可以有效地帮助个人和企业在风险面前进行保护,提供安心和稳定的保障。
总分行制名词解释
总分行制名词解释《总分行制名词解释》一、什么是总分行制总分行制是指金融机构以客户要求的规模和定位划分不同的机构,并以集中式的组织管理结构运作的制度。
金融机构根据客户的需求,将资金分配到不同的营业部、分支行和客户服务中心,以确保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的需求。
二、总分行制的分类1、按管理层次划分(1)单一机构:一个金融机构负责管理所有资金。
(2)中央总部:部门和服务中心由总部来监督、管理和控制。
(3)下游机构:由倾斜机构以及其他机构来管理金融资金。
2、按营业部和客户服务中心的数量划分(1)几何增长型:集中对营业部和客户服务中心进行扩张和发展,以便满足客户的不断变化的需求。
(2)动态增长型:营业部和客户服务中心按照客户需求不断变化进行增长和扩张,以满足客户的需求。
三、总分行制的优缺点1、优点(1)效率高:金融机构可以有效地将资金分配到不同的营业部和客户服务中心,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的需求。
(2)改善服务:客户可以更加方便快捷地获得所需的服务,增强客户的满意度。
(3)经营灵活性:有效地将资金分配到不同的营业部和客户服务中心,能够灵活地组织资金,以满足客户的不断变化的需求。
2、缺点(1)资金调度方面的一致性可能会受到影响,从而带来一定的风险。
(2)随着当前竞争的加剧,大批的金融机构已经把自身的客户服务和经营水平提升到与其他金融机构相媲美的水平,因此,在竞争对手间,总分行模式可能会失去优势。
综上所述,总分行制具有很多有利的一面,同时也有一定的缺点,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各位金融机构要拥抱市场变化,努力改进配置等经营模式,确保做到以客户为中心、及时服务,使金融机构发挥出自己的最大优势,为客户服务。
租赁类金融机构等级划分
租赁类金融机构等级划分一、租赁类金融机构的定义与特点租赁类金融机构是指以租赁为主要业务形式的金融机构,其主要业务是为客户提供租赁服务,即将资产租赁给客户使用,通过收取租金获取利润。
租赁类金融机构的特点包括:资产所有权归租赁机构所有,客户只拥有使用权;租赁期限较长,通常在数年以上;租赁费用一般包括利息和租金两部分。
租赁类金融机构等级划分是为了评估和监管租赁类金融机构的风险水平,以保护金融系统的稳定和客户的利益。
等级划分可以帮助投资者和监管机构了解租赁类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和偿付能力,对于机构自身的风险管理和合规运营也具有指导作用。
三、租赁类金融机构等级划分的标准和流程1. 标准:租赁类金融机构等级划分通常基于多个指标进行评估,包括机构的资本充足率、盈利能力、资产质量、流动性等。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监管机构可能会有不同的评估标准,但一般都会考虑机构的财务状况、风险管理能力和治理结构等方面的指标。
2. 流程:等级划分一般由监管机构或专门的评级机构进行,首先会要求租赁类金融机构提交相关数据和报告,然后根据评估标准对机构进行综合评估,最后给出相应的等级评级。
四、租赁类金融机构等级划分的影响和意义1. 对机构自身的影响:等级评级可以帮助租赁类金融机构了解自身的风险状况,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风险问题,提升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和运营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
2. 对投资者的影响:等级评级可以提供给投资者关于租赁类金融机构信用风险的参考,帮助投资者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降低投资风险。
3. 对监管机构的影响:等级评级可以帮助监管机构了解租赁类金融机构的整体风险水平,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五、租赁类金融机构等级划分的挑战与改进1. 挑战:租赁类金融机构的业务形态多样,评估标准可能存在不完备或不适用的情况。
此外,租赁业务的特殊性也给等级评级带来一定的挑战,如资产的评估和估值等问题。
2. 改进:为了提高等级评级的准确性和适用性,监管机构和评级机构可以加强对租赁类金融机构的研究和了解,制定更全面和科学的评估指标,提高评级的可信度和可比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金融统计中各类金融机构划
分的最新通知
境内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是指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
包括银行、城市信用社(含联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含联社)、农村资金互助社和财务公司以及三大国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
境内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是指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的,不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
包括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贷款公司和货币经纪公司。
境内证券业金融机构:是指由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具备从事证券业合法资格的金融机构。
包括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和投资咨询公司。
境内保险业金融机构:是指由中国保险业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具备从事保险业合法资格的金融机构。
包括财产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代理公司、保险公估公司和企业年金。
境内交易及结算类金融机构:是指为金融交易提供交易场所、服务以及安全环境等活动,并具备一定监督管理职能的金融机构。
包括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境内金融控股公司: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拥有或控制一个或多个金融性公司,并且这些金融性公司净资产占全部控股公司合并净资产的50%以上,所属的受监管实体至少明显地在从事两种以上的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务独立企业法人。
包括中央金融控股公司和其他金融控股公司。
境内特殊目的载体(SPV):是指为持有特定资产而对外发行新金融工具,并合法拥有该特定资产,具备完整独立账户的金融实体。
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资金信托计划、代客理财项目、资产证券化项目。
境内其他金融机构:除上述机构之外的其他金融机构。
包括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