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有关钢铁行业的规定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第一类鼓励类一、农林业1、农田建设与保护工程(含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农田整治等),土地综合整治2、农产品及农作物种子基地建设3、蔬菜、瓜果、花卉设施栽培(含无土栽培)先进技术开发与应用,优质、高产、高效标准化栽培技术开发与应用4、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5、重大病虫害及动物疫病防治6、动植物(含野生)优良品种选育、繁育、保种和开发;生物育种;种子(种苗)生产、加工、包装、检验、鉴定技术和仓储、运输设备的开发与应用7、旱作节水农业、保护性耕作、生态农业建设、耕地质量建设、新开耕地快速培肥、水肥一体化技术开发与应用8、生态种(养)技术开发与应用9、全生物降解地膜农田示范与应用及受污染耕地风险管控与修复10、获得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肥料、农药、兽药等优质安全环保农业投入品及绿色食品生产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开发11、内陆流域性大湖资源增殖保护工程12、远洋渔业、人工鱼礁、渔政渔港工程13、牛羊胚胎(体内)及精液工厂化生产14、农业生物技术开发与应用15、耕地保养管理与土、肥、水速测技术开发与应用16、农、林作物、畜禽和渔业种质资源保护地、保护区建设;动植物种质资源收集、保存、鉴定、开发与应用17、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秸秆肥料化利用,秸秆饲料化利用,秸秆能源化利用,秸秆基料化利用,秸秆原料化利用等)18、农村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工程(沼气工程、生物天然气工程、“三沼”综合利用、沼气发电,生物质能清洁供热,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工程,废弃菌棒利用,太阳能利用)19、草原、森林灾害综合治理工程20、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及天然草原植被恢复工程,优质高产牧草人工种植与加工21、动物疫病新型诊断试剂、疫苗及低毒低残留兽药(含兽用生物制品)新工艺、新技术开发与应用22、天然橡胶及杜仲种植生产23、无公害农产品及其产地环境的有害元素监测技术开发与应用24、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有机肥料产业化技术开发与应用25、农牧渔产品无公害、绿色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26、农林牧渔产品储运、保鲜、加工与综合利用27、防护林工程,天然林等自然资源保护工程,森林抚育、低质低效林改造工程28、国家储备林建设、特色经济林建设,碳汇林建设、植树种草工程及林草种苗工程,油茶、油棕等木本粮油基地建设,生物质能源林定向培育与产业化29、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荒漠化、石漠化防治及防沙治沙工程30、海洋、森林、野生动植物、湿地、荒漠、草原等自然保护区建设及生态示范工程31、固沙、保水、改土新材料生产32、抗盐与耐旱植物培植33、竹藤、花卉基地建设、产品开发及精深加工34、林木、草原基因资源保护工程,野生经济林树种保护、改良及开发利用35、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保护工程36、次小薪材、沙生灌木及三剩物深加工与产品开发37、野生动植物培植、驯养繁育基地及疫源疫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38、道地中药材及优质、丰产、濒危或紧缺动植物药材的种植(养殖),香料、野生花卉等林下资源人工培育与开发39、木、竹、草(包括秸秆)人造板及其复合材料技术开发及应用40、松脂林建设、林产化学品深加工41、人工增雨防雹等人工影响天气技术开发与应用42、数字(信息)农业、林草技术开发与应用43、农业农村环境保护与治理技术开发与应用44、淡水与海水健康养殖及产品深加工,淡水与海水渔业资源增殖与保护,海洋牧场45、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及面源污染防治46、粮油干燥节能设备、农户绿色储粮生物技术、驱鼠技术、农户新型储粮仓(彩钢板组合仓、钢骨架矩形仓、钢网式干燥仓、热浸镀锌钢板仓等)推广应用47、农作物、林木害虫密度自动监测技术开发与应用48、气象卫星工程(卫星研制、生产及配套软件系统、地面接收处理设备、卫星遥感应用技术)和气象信息服务49、农业生产数字化改造和智慧农业工程50、乡村厕所废物废水以及餐厨废物废水的收集处理与生态农业联合经营51、面向资源化的乡村生活废水、生活废物、畜禽粪便、农业废弃物与农田面源污染协同综合治理52、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53、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肥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垫料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54、数字农村建设和信息进村入户工程55、“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56、木材及木(竹)质材料节能、节材、环保加工技术开发与利用57、湿态酒精糟(WDGS)的应用、生物质液体有机肥的应用二、水利1、江河湖海堤防建设及河道治理工程2、跨流域调水工程3、城乡供水水源工程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5、蓄滞洪区建设6、江河湖库清淤疏浚工程7、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8、堤坝隐患监测与修复技术开发与应用9、城市积涝预警和防洪工程10、出海口门整治工程11、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工程12、淤地坝工程13、水利工程用土工合成材料及新型材料开发制造14、灌区及配套设施建设、改造15、高效输配水、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应用16、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工程17、水利血吸虫病防治工程18、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区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及山洪沟、泥石流沟和滑坡治理等)19、水生态系统及地下水保护与修复工程20、水源地保护工程(水源地保护区划分、隔离防护、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水生态环境修复及有关技术开发推广)21、水土流失监测预报自动化系统开发与应用22、防洪调动自动化系统开发、洪水风险图编制技术及应用(大江大河中下游及重点防洪区、防洪保护区等特定地区洪涝灾害信息专题地图)23、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24、水文站网基础设施以及水文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25、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三、煤炭1、煤田地质及地球物理勘探2、矿井灾害(瓦斯、煤尘、矿井水、火、围岩、地温、冲击地压等)防治3、型煤及水煤浆技术开发与应用4、煤炭共伴生资源加工与综合利用5、煤层气勘探、开发、利用和煤矿瓦斯抽采、利用6、煤矸石、煤泥、洗中煤等低热值燃料综合利用7、管道输煤8、煤炭清洁高效洗选技术开发与应用9、地面沉陷区治理、矿井水资源保护与利用10、煤电一体化建设11、提高资源回收率的采煤方法、工艺开发与应用12、矿井采空区、建筑物下、铁路等基础设施下、水体下采用煤矸石等物质填充采煤技术开发与应用13、井下救援技术及特种装备开发与应用14、煤矿生产过程综合监控技术、装备开发与应用15、大型煤炭储运中心、煤炭交易市场建设及储煤场地环保改造16、新型矿工避险自救器材开发与应用17、煤矿智能化开采技术及煤矿机器人研发应用18、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四、电力1、大中型水力发电及抽水蓄能电站2、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超超临界机组电站建设3、采用背压(抽背)型热电联产、热电冷多联产、30万千瓦及以上超(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4、缺水地区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大型空冷机组电站建设5、重要用电负荷中心且天然气充足地区天然气调峰发电项目6、30万千瓦及以上循环流化床、增压流化床、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等洁净煤发电7、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采用流化床锅炉并利用煤矸石、中煤、煤泥等发电8、500千伏及以上交、直流输变电9、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技术10、电网改造与建设,增量配电网建设11、继电保护技术、电网运行安全监控信息技术开发与应用12、大型电站及大电网变电站集约化设计和自动化技术开发与应用13、跨区电网互联工程技术开发与应用14、输变电节能、环保技术推广应用15、降低输、变、配电损耗技术开发与应用16、分布式供电及并网(含微电网)技术推广应用17、燃煤发电机组多污染物协同治理18、火力发电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再生及低温催化剂开发生产19、水力发电中低温水恢复措施工程、过鱼措施工程技术开发与应用20、大容量电能储存技术开发与应用21、电动汽车充电设施22、乏风瓦斯发电技术及开发利用23、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24、分布式能源25、高效电能替代技术及设备26、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27、火力发电机组灵活性改造28、智慧能源系统五、新能源1、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造2、氢能、风电与光伏发电互补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3、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组件设计与制造4、高效太阳能热水器及热水工程,太阳能中高温利用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5、生物质纤维素乙醇、生物燃油(柴油、汽油、航空煤油)等非粮生物质燃料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6、生物质直燃、气化发电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7、农林生物质资源收集、运输、储存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农林生物质成型燃料加工设备、锅炉和炉具制造8、以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生活垃圾、工业有机废弃物、有机污水污泥等各类城乡有机废弃物为原料的大型沼气和生物天然气生产成套设备9、沼气发电机组、沼气净化设备、沼气管道供气、装罐成套设备制造10、海洋能、地热能利用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11、5MW及以上海上风电机组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12、海上风电场建设与设备及海底电缆制造13、能源路由、能源交易等能源互联网技术与设备14、高效制氢、运氢及高密度储氢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加氢站及车用清洁替代燃料加注站15、移动新能源技术开发及应用16、传统能源与新能源发电互补技术开发及应用六、核能1、铀矿地质勘查和铀矿采冶、铀精制、铀转化2、先进核反应堆及多用途模块化小型堆建造与技术开发3、核电站建设4、高性能核燃料元件、MOX元件、金属元件制造5、乏燃料后处理6、同位素、加速器及辐照应用技术开发7、先进的铀同位素分离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8、辐射防护技术开发与监测设备制造9、核安保关键系统开发与设备制造10、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废物治理11、核电站延寿及退役技术和设备12、核电站应急抢险技术和设备13、核能综合利用(供暖、供汽、海水淡化等)七、石油、天然气1、常规石油、天然气勘探与开采2、页岩气、页岩油、致密油、油砂、天然气水合物等非常规资源勘探开发3、原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网络和液化天然气加注设施建设4、油气伴生资源综合利用5、油气田提高采收率技术、安全生产保障技术、生态环境恢复与污染防治工程技术开发利用6、放空天然气回收利用与装置制造7、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技术开发与应用8、石油储运设施挥发油气回收技术开发与应用9、液化天然气技术、装备开发与应用10、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八、钢铁1、黑色金属矿山接替资源勘探及关键勘探技术开发,低品位难选矿综合选别和利用技术,高品质铁精矿绿色高效智能化生产技术与装备2、焦炉加热精准控制、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副产物资源化利用、脱硫废液资源化利用、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煤焦油炭基材料、煤沥青制针状焦、焦炉煤气高附加值利用、荒煤气和循环氨水等余热回收、低阶粉煤干燥成型-干馏一体化等先进技术的研发和应用、综合污水深度处理回用、冷轧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烧结烟气脱硫废水处理回用等技术研发和应用3、非高炉炼铁技术4、高性能轴承钢,高性能齿轮用钢,高性能冷镦钢,高性能合金弹簧钢,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用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用钢,低铁损高磁感取向电工钢,高性能工模具钢,建筑结构用高强度抗震钢筋、钢板及型钢,超高强度桥梁缆索用钢,高性能管线钢,高性能耐磨钢,高性能耐蚀钢,高强度高韧性工程机械用钢,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用钢,电力装备用特殊钢,油气钻采集输用高品质特殊钢,高性能不锈钢,高温合金,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非调质钢,汽车等机械行业用高强钢,高纯度、高品质合金粉末,复合钢材,半导体用高纯高性能钢5、在线热处理、在线性能控制、在线强制冷却的新一代热机械控制加工(TMCP)工艺、铸坯直接轧制、无头轧制、超快速冷却、节能高效轧制及后续处理等技术应用6、直径600毫米及以上超高功率电极、高炉用微孔和超微孔碳砖、特种石墨(高强、高密、高纯、高模量)、石墨(质)化阴极、内串石墨化炉开发与生产,环保均质化凉料设备开发与生产应用7、焦炉、高炉、热风炉用长寿节能环保耐火材料生产工艺;精炼钢用低碳、无碳耐火材料、保温材料和高效连铸用功能环保性耐火材料生产工艺8、钢铁产品全流程质量管控技术9、利用钢铁生产设备处理社会废弃物(不含危险废物)10、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技术,以及副产物资源化、再利用化技术11、冶金固体废弃物(含冶金矿山废石、尾矿,钢铁厂产生的各类尘、泥、渣、铁皮等)综合利用先进工艺技术;冶金废液(含废水、废酸、废油等)循环利用工艺技术与设备12、钢铁与相关产业间可循环流程工艺技术开发与应用13、带式焙烧等高效球团矿生产工艺技术,高炉高比例球团冶炼工艺技术九、有色金属1、有色金属现有矿山接替资源勘探开发,紧缺资源的深部及难采矿床开采2、高效、低耗、低污染、新型冶炼技术开发3、高效、节能、低污染、规模化再生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有关铸造行业的规定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有关铸造行业的规定2019年10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第29号令正式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以下简称《目录》)。
《目录》是引导投资方向、政府管理投资项目,制订实施财税、信贷、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
《目录》由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三类组成。
鼓励类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有利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技术、装备、产品、行业;限制类主要是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禁止新建扩建和需要督促改造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淘汰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需要说明的是,对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目录》。
国家发改委从去年开始启动《目录》的修订工作,为进一步理顺铸造行业发展产业政策,中国铸造协会积极参与《目录》的修订工作,并组织专家和骨干铸造企业进行多次专题研究,针对《目录》中铸造行业和铸造生铁企业相关条款提出系统修订建议,以利于促进铸造产业优化升级。
《目录》涉及铸造企业及铸造生铁企业相关条款如下。
与铸造企业相关条款十四、机械16、60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超超临界火电机组用发电机保护断路器、泵、阀等关键配套辅机、部件19、60万千瓦及以上发电设备用转子(锻造、焊接)、转轮、叶片、泵、阀、主轴护环等关键铸件、锻件20、高强度、高塑性球墨铸铁件;高性能蠕墨铸铁件;高精度、高压、大流量液压铸件;有色合金特种铸造工艺铸件;高强钢锻件;耐高温、耐低温、耐腐蚀、耐磨损等高性能,轻量化新材料铸件、锻件;高精度、低应力机床铸件、锻件;汽车、能源装备、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航天、军工、海洋工程装备关键铸件、锻件24、直接利用高炉铁液生产铸铁件的短流程熔化工艺与装备;铝合金集中熔炼短流程铸造工艺与装备;铸造用高纯生铁、铸造用超高纯生铁生产工艺与装备;粘土砂高紧实度造型自动生产线及配套砂处理系统;自硬砂高效成套设备及配套砂处理系统;消失模/V法/实型成套技术与装备;外热送风水冷长炉龄大吨位(10吨/小时以上)冲天炉;外热风冲天炉余热利用技术与装备;大型压铸机(合模力3500吨以上);自动化智能制芯中心;壳型、精密组芯造型、硅溶胶熔模、压铸、半固态、挤压、差压、调压等特种铸造技术与装备;应用于铸造生产的3D打印和砂型切削快速成型技术与装备;自动浇注机;铸件在线检测技术与装备;铸件高效自动化清理成套设备;铸造专用机器人的制造与应用25、铸造用树脂砂、粘土砂等干(热)法再生回用技术应用;环保树脂、无机粘结剂造型和制芯技术的应用十一、机械33、5吨/小时及以下短炉龄冲天炉34、有色合金六氯乙烷精炼、镁合金SF6保护35、冲天炉熔化采用冶金焦36、无旧砂再生的水玻璃砂造型制芯工艺40、铸/锻造用燃油加热炉48、使用淘汰类和限制类设备及工艺生产的铸件、锻件;不采用自动化造型设备的粘土砂型铸造项目、水玻璃熔模精密铸造项目、规模小于20万吨/年的离心球墨铸铁管项目、规模小于3万吨/年的离心灰铸铁管项目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十)机械11、砂型铸造粘土烘干砂型及型芯12、焦炭炉熔化有色金属13、砂型铸造油砂制芯23、无磁轭(≥0.25吨)铝壳中频感应电炉24、无芯工频感应电炉与铸造生铁企业相关条款六、钢铁2、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铁合金烧结机、铸造用生铁烧结机除外)3、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1200立方米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1200立方米及以上但达不到环保、能耗、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炼钢用生铁高炉13、单机120万吨/年以下的球团设备(铁合金、铸造用生铁球团除外)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五)钢铁5、钢铁生产用环形烧结机、9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8平方米以下球团竖炉;铁合金生产用24平方米以下带式锰矿、铬矿烧结机6、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河北2020年底前淘汰450立方米及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2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生产用高炉(其中锰铁高炉为100立方米及以下),200立方米及以下铸造用生铁高炉(其中配套“短流程”铸造工艺的铸造用生铁高炉为100立方米及以下)7、用于熔化废钢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取缔“地条钢”有关要求淘汰)9、30吨及以下炼钢电弧炉(不含机械铸造,特殊质量合金钢,高温合金、精密合金等特殊合金材料用电弧炉)。
有色金属 产业结构调整目录 2019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有色金属行业(一)鼓励类1.有色金属现有矿山接替资源勘探开发,紧缺资源的深部及难采矿床开采2.高效、低耗、低污染、新型冶炼技术开发3.高效、节能、低污染、规模化再生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
(1)废杂有色金属回收利用(2)有价元素的综合利用(3)赤泥及其它冶炼废渣综合利用(4)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5)钨冶炼废渣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利用处置4.信息、新能源有色金属新材料生产。
(1)信息:直径200mm以上的硅单晶及抛光片、直径125mm以上直拉或直径50mm以上水平生长化合物半导体材料、铝铜硅钨钼稀土等大规格高纯靶材、超高纯稀有金属及靶材、高端电子级多晶硅、超大规模集成电路铜镍硅和铜铬锆引线框架材料、电子焊料等。
(2)新能源:核级海绵锆及锆材、高容量长寿命二次电池电极材料、前驱体材料5.交通运输、高端制造及其他领域有色金属新材料。
(1)交通运输:抗压强度不低于500MPa、导电率不低于80%IACS的铜合金精密带材和超长线材制品等高强高导铜合金、交通运输工具主承力结构用的新型高强、高韧、耐蚀铝合金材料及大尺寸制品(航空用铝合金抗压强度不低于650MPa,高速列车用铝合金抗压强度不低于500MPa)、高性能镁合金及其制品。
(2)高端制造及其他领域:用于航空航天、核工业、医疗等领域高性能钨材料及钨基复合材料,高性能超细、超粗、复合结构硬质合金材料及深加工产品,蜂窝陶瓷载体及稀土催化材料,低模量钛合金材料及记忆合金等生物医用材料,耐腐蚀热交换器用铜合金及钛合金村料,3D打印用高端金属粉末材料,高品质稀土磁性材料、储氢材料、光功能材料、合金材料、特种陶瓷材料、助剂及高端应用6.新能源、半导体照明、电子领域用连续性金属卷材、真空镀膜材料、高性能铜箔材料(二)限制类1.新建、扩建钨金属储量小于1万吨、年开采规模小于30万吨矿石量的钨矿开采项目(现有钨矿山的深部和边部资源开采扩建项目除外),钨、钼、锡、锑冶炼项目(符合国家环保节能等法律法规要求的项目除外)以及氧化锑、铅锡焊料生产项目,稀土采选、冶炼分离项目(符合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稀土企业集团项目除外)2.单系列10万吨/年规模以下粗铜冶炼项目(再生铜项目及氧化矿直接浸出项目除外)3.电解铝项目(产能置换项目除外)4.单系列5万吨/年规模以下铅冶炼项目(不新增产能的技改和环保改造项目除外)5.单系列10万吨/年规模以下锌冶炼项目(直接浸出除外)6.镁冶炼项目(综合利用项目和先进节能环保工艺技术改造项目除外)7.10万吨/年以下的独立铝用炭素项目8.新建单系列生产能力5万吨/年及以下、改扩建单系列生产能力2万吨/年及以下、以及资源利用、能源消耗、环境保护等指标达不到行业准入条件要求的再生铅项目9.新建、扩建原生汞矿开采项目(三)淘汰类1.采用马弗炉、马槽炉、横罐、小竖罐等进行焙烧、简易冷凝设施进行收尘等落后方式炼锌或生产氧化锌工艺装备2.采用铁锅和土灶、蒸馏罐、坩埚炉及简易冷凝收尘设施等落后方式炼汞3.采用土坑炉或坩埚炉焙烧、简易冷凝设施收尘等落后方式炼制氧化砷或金属砷工艺装备4.铝自焙电解槽及160kA以下预焙槽5.鼓风炉、电炉、反射炉炼铜工艺及设备6.烟气制酸干法净化和热浓酸洗涤技术7.采用地坑炉、坩埚炉、赫氏炉等落后方式炼锑8.采用烧结锅、烧结盘、简易高炉等落后方式炼铅工艺及设备9.利用坩埚炉熔炼再生铝合金、再生铅的工艺及设备10.铝用湿法氟化盐项目11.1万吨/年以下的再生铝、再生铅项目12.再生有色金属生产中采用直接燃煤的反射炉项目13.铜线杆(黑杆)生产工艺14.未配套制酸及尾气吸收系统的烧结机炼铅工艺15.烧结-鼓风炉炼铅工艺16.无烟气治理措施的再生铜焚烧工艺及设备17.50吨以下传统固定式反射炉再生铜生产工艺及设备18.4吨以下反射炉再生铝生产工艺及设备19.离子型稀土矿堆浸和池浸工艺20.独居石单一矿种开发项目21.稀土氯化物电解制备金属工艺项目22.湿法生产电解用氟化稀土生产工艺23.20000吨/年(REO)以下混合型稀土矿山开发项目;5000吨(REO)/年以下的氟碳铈矿稀土矿山开发项目;500吨(REO)/年以下的离子型稀土矿山开发项目24.2000吨(REO)/年以下的稀土分离项目25.1500吨/年以下、电解槽电流小于5000A、电流效率低于85%的轻稀土金属冶炼项目26.原生汞矿开采(2032年8月16日)。
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修订12页wor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35号为进一步加强钢铁行业管理,规范现有钢铁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推动钢铁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现发布《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修订)》,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
附件:1.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2年修订)2.钢铁行业范条件申请报告附件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修订)一、总则(一)为进一步加强钢铁行业管理,规范现有钢铁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9〕34号)、《钢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条件。
(二)本规范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的现有钢铁联合、冶炼企业。
(三)本规范条件是现有钢铁行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条件,是适应钢铁企业目前发展水平的标准,随着我国钢铁工业总体水平的提升将不断提高。
二、规范条件(一)产品质量1.钢铁企业须具备完备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保持良好的产品质量信用记录,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2.钢铁企业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严禁生产Ⅰ级螺纹钢筋、Ⅱ级螺纹钢筋(2019年后)、热轧硅钢片等《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9年本)》(工产业〔2019〕第122号)中需淘汰的钢材产品。
(二)环境保护1.企业须具备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配套必要的污染物治理设施,按照国家环保主管部门的规定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
2.钢铁企业排污须持有排污许可证,达标排放,其中水污染物排放须符合《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大气污染物排放须符合《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和《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噪声排放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固体废物污染控制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危险废物污染控制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等国家和地方标准。
江苏省钢铁行业建设项目环保准入门槛浅析
猱社科枚Journal of Green Science and Technology第23卷第2期2021年]月江苏省钢铁行业建设项目环保准入门槛浅析周扬1,李盈语爲严榜1(1.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江苏南京210000;2.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江苏南京210000)摘要:指出了钢铁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钢铁项目的建设也面临诸多限制性条件。
通过梳理国家及江苏省与钢铁建设项目有关的文件,全面分析了江苏省内拟建钢铁项目在产能置换、选址、装备水平、环保等方面的准入门槛,以期为江苏省钢铁行业的快速落地、优化布局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钢铁行业;准入门槛;江苏省中图分类号:X75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21)02-0174-031引言钢铁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的支柱性产业,具有重 要地位。
自2016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来,钢铁行业去产能总量超过2. 85亿t,供需状况得到极大改善,市 场行情积极向好,高炉设备大型化趋势显著,2018年全国高炉平均容积已超1000 m 3[1\钢铁属于产能过剩 行业,也是典型的重污染、高能耗行业,我国采用产能置换措施治理钢铁工业产能过剩问题,并且逐渐提升钢铁 行业的环保管理,钢铁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一再提高,“十三五”期间国家提出了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新要求, 进一步抬升了钢铁项目的建设门槛。
本文结合目前国家及江苏省最新的政策、规划要求,全面梳理在江苏省建设钢铁项目所应满足的准入门 槛及主要条件,力求为钢铁行业的良性发展提供一定的 参考。
2落实钢铁项目产能钢铁行业作为产能过剩行业之一,落实钢铁产能是项目建设最为重要的前置条件。
作为行业管理部门,国家工信部于2015年4月发布了《关于印发部分产能严 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51127号),制定了《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明确了对钢铁行业(炼钢、炼铁)实施产能 等量或减量置换。
2019新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发布(附全文)最新版
新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发布(附全文)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新修订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4年本)》,并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是政府引导投资方向,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和实施财税、金融、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
原有的目录系2005年本,颁布至今已有5年时间,其中相当数量的条目已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
新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4年本)》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力求全面反映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主要内容;二是更加注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自主创新;三是更加注重对服务业大发展的支持;四是更加注重对产能过剩行业的限制和引导;五是更加注重落实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4年本)》的颁布实施,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完善和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今日本报9版至14版全文刊登《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4年本)》,以飨读者。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4年本)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新修订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4年本)》。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4年本)》是政府引导投资方向,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和实施财税、金融、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
此次修订对旧版目录中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条目进行了修订。
新目录全面反映了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方向内容,更加注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自主创新以及对推动服务业大发展的支持,更加注重对产能过剩行业的限制和引导以及落实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于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完善和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今日本报全文刊登《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4年本)》。
第一类鼓励类一、农林业1、中低产田综合治理与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建设2、农产品基地建设3、蔬菜、瓜果、花卉设施栽培(含无土栽培)先进技术开发与应用4、优质、高产、高效标准化栽培技术开发与应用5、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6、重大病虫害及动物疫病防治7、农作物、家畜、家禽及水生动植物、野生动植物遗传工程及基因库建设8、动植物(含野生)优良品种选育、繁育、保种和开发;生物育种;种子生产、加工、贮藏及鉴定9、种(苗)脱毒技术开发与应用10、旱作节水农业、保护性耕作、生态农业建设、耕地质量建设及新开耕地快速培肥技术开发与应用11、生态种(养)技术开发与应用12、农用薄膜无污染降解技术及农田土壤重金属降解技术开发与应用13、绿色无公害饲料及添加剂开发14、内陆流域性大湖资源增殖保护工程15、远洋渔业、渔政渔港工程16、牛羊胚胎(体内)及精液工厂化生产17、农业生物技术开发与应用18、耕地保养管理与土、肥、水速测技术开发与应用19、农、林作物和渔业种质资源保护地、保护区建设;动植物种质资源收集、保存、鉴定、开发与应用20、农作物秸秆还田与综合利用(青贮饲料,秸秆氨化养牛、还田,秸秆沼气及热解、气化,培育食用菌,固化成型燃料,秸秆人造板,秸秆纤维素燃料乙醇、非粮饲料资源开发利用等)21、农村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工程(沼气工程、“三沼”综合利用、沼气灌装提纯等)22、平垸行洪退田还湖恢复工程23、食(药)用菌菌种培育24、草原、森林灾害综合治理工程25、利用非耕地的退耕(牧)还林(草)及天然草原植被恢复工程26、动物疫病新型诊断试剂、疫苗及低毒低残留兽药(含兽用生物制品)新工艺、新技术开发与应用27、优质高产牧草人工种植与加工28、天然橡胶及杜仲种植生产29、无公害农产品及其产地环境的有害元素监测技术开发与应用30、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有机肥料产业化技术开发与应用31、农牧渔产品无公害、绿色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32、农林牧渔产品储运、保鲜、加工与综合利用33、天然林等自然资源保护工程34、碳汇林建设、植树种草工程及林木种苗工程35、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开发与应用36、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工程37、海洋、森林、野生动植物、湿地、荒漠、草原等自然保护区建设及生态示范工程38、防护林工程39、石漠化防治及防沙治沙工程40、固沙、保水、改土新材料生产41、抗盐与耐旱植物培植42、速生丰产林工程、工业原料林工程、珍贵树种培育及名特优新经济林建设43、竹藤基地建设、竹藤精深加工产品及竹副产品开发44、森林抚育、低产林改造工程45、野生经济林树种保护、改良及开发利用46、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47、林业基因资源保护工程48、次小薪材、沙生灌木及三剩物深加工与产品开发49、野生动植物培植、驯养繁育基地及疫源疫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50、道地中药材及优质、丰产、濒危或紧缺动植物药材的种植(养殖)51、香料、野生花卉等林下资源人工培育与开发52、木基复合材料及结构用人造板技术开发53、木质复合材料、竹质工程材料生产及综合利用54、松脂林建设、林产化学品深加工55、人工增雨防雹等人工影响天气技术开发与应用56、数字(信息)农业技术开发与应用57、农业环境与治理保护技术开发与应用58、海水养殖及产品深加工,海洋渔业资源增殖与保护59、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及面源污染防治60、农田主要机耕道(桥)建设61、油茶、油棕等木本粮油基地建设62、生物质能源林定向培育与产业化63、粮油干燥节能设备、农户绿色储粮生物技术、驱鼠技术、农户新型储粮仓(彩钢板组合仓、钢骨架矩形仓、钢网式干燥仓、热浸镀锌钢板仓等)推广应用64、农作物、林木害虫密度自动监测技术开发与应用65、森林、草原火灾自动监测报警技术开发与应用66、气象卫星工程(卫星研制、生产及配套软件系统、地面接收处理设备等)和气象信息服务二、水利1、江河堤防建设及河道、水库治理工程2、跨流域调水工程3、城乡供水水源工程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5、蓄滞洪区建设6、海堤建设7、江河湖库清淤疏浚工程8、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9、堤坝隐患监测与修复技术开发与应用10、城市积涝预警和防洪工程11、出海口门整治工程12、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工程13、牧区水利工程14、淤地坝工程15、水利工程用土工合成材料及新型材料开发制造16、灌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17、防洪抗旱应急设施建设18、高效输配水、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应用19、水情水质自动监测及防洪调度自动化系统开发20、水文应急测报、旱情监测基础设施建设21、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工程22、水利血吸虫病防治工程(采用护坡、吹填、隔离沟、涵闸改造、设置沉螺池、抬洲降滩等防螺灭螺工程措施和疫情监测、防治宣教等措施)23、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工程(灌排渠道、涵闸、泵站建设等)24、防汛抗旱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与应用25、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区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及山洪沟、泥石流沟和滑坡治理等)26、水生态系统及地下水保护与修复工程27、水源地保护工程(水源地保护区划分、隔离防护、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水生态环境修复及有关技术开发推广)28、水土流失监测预报自动化系统(水土流失数据采集存储、智能传输、数据分析处理、科学预测预报、数据库管理一体化)开发与应用29、洪水风险图编制技术及应用(大江大河中下游及重点防洪区、防洪保护区等特定地区洪涝灾害信息专题地图)30、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以水源、取水、输水、供水、用水、耗水和排水等水资源开发利用主要环节的监测及大江大河行政边界控制断面、地下水超采区监测为基础,以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和国家防汛指挥系统骨干网为依托,以水资源业务应用系统为核心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31、水文站网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仪器设备开发与应用三、煤炭1、煤田地质及地球物理勘探2、120万吨/年及以上高产高效煤矿(含矿井、露天)、高效选煤厂建设3、矿井灾害(瓦斯、煤尘、矿井水、火、围岩、地温、冲击地压等)防治4、型煤及水煤浆技术开发与应用5、煤炭共伴生资源加工与综合利用6、煤层气勘探、开发、利用和煤矿瓦斯抽采、利用7、煤矸石、煤泥、洗中煤等低热值燃料综合利用8、管道输煤9、煤炭高效洗选脱硫技术开发与应用10、选煤工程技术开发与应用11、地面沉陷区治理、矿井水资源保护与利用12、煤电一体化建设13、提高资源回收率的采煤方法、工艺开发与应用14、矿井采空区矸石回填技术开发与应用15、井下救援技术及特种装备开发与应用16、煤矿生产过程综合监控技术、装备开发与应用17、大型煤炭储运中心、煤炭交易市场建设18、矿井进出人员自动监控记录系统开发与应用19、新型矿工避险自救器材开发与应用20、建筑物下、铁路等基础设施下、水体下采用煤矸石等物质充填采煤技术开发与应用四、电力1、水力发电2、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超超临界机组电站建设3、采用30万千瓦及以上集中供热机组的热电联产,以及热、电、冷多联产4、缺水地区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大型空冷机组电站建设5、重要用电负荷中心且天然气充足地区天然气调峰发电项目6、30万千瓦及以上循环流化床、增压流化床、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等洁净煤发电7、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采用流化床锅炉并利用煤矸石、中煤、煤泥等发电8、500千伏及以上交、直流输变电9、在役发电机组脱硫、脱硝改造10、电网改造与建设11、继电保护技术、电网运行安全监控信息技术开发与应用12、大型电站及大电网变电站集约化设计和自动化技术开发与应用13、跨区电网互联工程技术开发与应用14、输变电节能、环保技术推广应用15、降低输、变、配电损耗技术开发与应用16、分布式供电及并网技术推广应用17、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及复合污染物治理18、火力发电脱硝催化剂开发生产19、水力发电中低温水恢复措施工程、过鱼措施工程技术开发与应用20、大容量电能储存技术开发与应用21、电动汽车充电设施22、乏风瓦斯发电技术及开发利用23、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24、分布式电源五、新能源1、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造2、风电与光伏发电互补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3、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组件设计与制造4、高效太阳能热水器及热水工程,太阳能中高温利用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5、生物质纤维素乙醇、生物柴油等非粮生物质燃料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6、生物质直燃、气化发电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7、农林生物质资源收集、运输、储存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农林生物质成型燃料加工设备、锅炉和炉具制造8、以畜禽养殖场废弃物、城市填埋垃圾、工业有机废水等为原料的大型沼气生产成套设备9、沼气发电机组、沼气净化设备、沼气管道供气、装罐成套设备制造10、海洋能、地热能利用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六、核能1、铀矿地质勘查和铀矿采冶、铀精制、铀转化2、先进核反应堆建造与技术开发3、核电站建设4、高性能核燃料元件制造5、乏燃料后处理6、同位素、加速器及辐照应用技术开发。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风向 | Direction8 风能Wind Energy3月25日,黑龙江发展改革委针对《黑龙江省清洁能源消纳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出台背景进行了解读,并指出了黑龙江清洁能源消纳难点问题,以及消纳采取的主要措施。
目前,黑龙江清洁能源消纳主要问题集中在风电上。
截至2018年底,该省风电装机容量598.35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19.1%;风电发电量124.6亿千瓦时,占全省发电量12.1%。
根据国家要求和实际情况,2018年、2019年、2020年,该省弃风率目标分别为低于10%、8%和6%。
未来黑龙江将以风电消纳为中心,多渠道进行消纳。
发电侧合理安排电源项目建设投产进度,提高调峰能力;电网侧提高电网规划和建设标准,增强电网消纳能力,提高可再生能源外送电量比例,优化适应清洁能源接入特点的电力调度运行方式,确保清洁能源电力优先消纳、交易合同优先执行;用户侧倡导绿色电力消费理念,有序引导终端用户优先选用清洁能源电力,完善清洁能源利用的市场机制。
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
该《意见稿》由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三个类别组成。
从分类原则上看,鼓励类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产业。
限制类主要是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禁止新建扩建和需要督促改造的产业。
淘汰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需要淘汰的落后产业。
不属于以上三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目录》。
黑龙江发展改革委发布消纳政策解读《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发布其中鼓励类新能源方面,涉及发展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风电与光伏发电互补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5MW及以上海上风电机组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海上风电场建设与设备制造;能源路由、能源交易等能源互联网技术与设备等产业。
钢铁产业发展规划
钢铁产业发展规划20xx年xx月2019年4月8日,国家发改委颁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在钢铁领域,意见稿鼓励类共列举了15项,鼓励内容包括了黑色金属矿山的绿色化、智能化开采,钢铁生产的节能、环保技术开发、高性能钢材的开发应用、炼钢副产物的回收利用等。
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转变产业发展方式和产业结构调整,培育新型产业和优势产业,提质增效,由资本驱动型产业向创新驱动型产业转变。
参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走国际化发展道路。
为加快推进产业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条指导路线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发展意识,责任意识。
坚持走新型产业化道路,加快产业调整步伐,进一步加大改革开放和招商引资力度。
第二条指导原则1、坚持融合发展。
推进业态和模式创新,促进信息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强化产业与上下游产业跨界互动,加快产业跨越式发展。
2、机制创新,部门协同。
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营监管机制,强化部门协同,持续推进产业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
3、协同推进。
以区域协同发展为契机,找准产业发展定位和发展方向,完善产业协同创新体系,积极对接本地创新资源和优质产业,主动延伸产业链条,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和产业链,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协调发展,打造产业创新中心。
第三条产业环境分析2019年4月8日,国家发改委颁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在钢铁领域,意见稿鼓励类共列举了15项,鼓励内容包括了黑色金属矿山的绿色化、智能化开采,钢铁生产的节能、环保技术开发、高性能钢材的开发应用、炼钢副产物的回收利用等。
绿色化、高性能化成为钢铁行业发展主题2019年4月8日,在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的基础上,国家发改委颁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意见稿由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三个类别组成。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第一类鼓励类一、农林业1、农田建设与保护工程(含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农田整治等),土地综合整治2、农产品及农作物种子基地建设3、蔬菜、瓜果、花卉设施栽培(含无土栽培)先进技术开发与应用,优质、高产、高效标准化栽培技术开发与应用4、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5、重大病虫害及动物疫病防治6、动植物(含野生)优良品种选育、繁育、保种和开发;生物育种;种子(种苗)生产、加工、包装、检验、鉴定技术和仓储、运输设备的开发与应用7、旱作节水农业、保护性耕作、生态农业建设、耕地质量建设、新开耕地快速培肥、水肥一体化技术开发与应用8、生态种(养)技术开发与应用9、全生物降解地膜农田示范与应用及受污染耕地风险管控与修复10、获得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肥料、1农药、兽药等优质安全环保农业投入品及绿色食品生产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开发11、内陆流域性大湖资源增殖保护工程12、远洋渔业、人工鱼礁、渔政渔港工程13、牛羊胚胎(体内)及精液工厂化生产14、农业生物技术开发与应用15、耕地保养管理与土、肥、水速测技术开发与应用16、农、林作物、畜禽和渔业种质资源保护地、保护区建设;动植物种质资源收集、保存、鉴定、开发与应用17、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秸秆肥料化利用,秸秆饲料化利用,秸秆能源化利用,秸秆基料化利用,秸秆原料化利用等)18、农村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工程(沼气工程、生物天然气工程、“三沼”综合利用、沼气发电,生物质能清洁供热,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工程,废弃菌棒利用,太阳能利用)19、草原、森林灾害综合治理工程20、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及天然草原植被恢复工程,优质高产牧草人工种植与加工21、动物疫病新型诊断试剂、疫苗及低毒低残留兽药(含兽用生物制品)新工艺、新技术开发与应用22、天然橡胶及杜仲种植生产23、无公害农产品及其产地环境的有害元素监测技术开发与应用224、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有机肥料产业化技术开发与应用25、农牧渔产品无公害、绿色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26、农林牧渔产品储运、保鲜、加工与综合利用27、防护林工程,天然林等自然资源保护工程,森林抚育、低质低效林改造工程28、国家储备林建设、特色经济林建设,碳汇林建设、植树种草工程及林草种苗工程,油茶、油棕等木本粮油基地建设,生物质能源林定向培育与产业化29、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荒漠化、石漠化防治及防沙治沙工程30、海洋、森林、野生动植物、湿地、荒漠、草原等自然保护区建设及生态示范工程31、固沙、保水、改土新材料生产32、抗盐与耐旱植物培植33、竹藤、花卉基地建设、产品开发及精深加工34、林木、草原基因资源保护工程,野生经济林树种保护、改良及开发利用35、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保护工程36、次小薪材、沙生灌木及三剩物深加工与产品开发37、野生动植物培植、驯养繁育基地及疫源疫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38、道地中药材及优质、丰产、濒危或紧缺动植物药材的种植3(养殖),香料、野生花卉等林下资源人工培育与开发39、木、竹、草(包括秸秆)人造板及其复合材料技术开发及应用40、松脂林建设、林产化学品深加工41、人工增雨防雹等人工影响天气技术开发与应用42、数字(信息)农业、林草技术开发与应用43、农业农村环境保护与治理技术开发与应用44、淡水与海水健康养殖及产品深加工,淡水与海水渔业资源增殖与保护,海洋牧场45、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及面源污染防治46、粮油干燥节能设备、农户绿色储粮生物技术、驱鼠技术、农户新型储粮仓(彩钢板组合仓、钢骨架矩形仓、钢网式干燥仓、热浸镀锌钢板仓等)推广应用47、农作物、林木害虫密度自动监测技术开发与应用48、气象卫星工程(卫星研制、生产及配套软件系统、地面接收处理设备、卫星遥感应用技术)和气象信息服务49、农业生产数字化改造和智慧农业工程50、乡村厕所废物废水以及餐厨废物废水的收集处理与生态农业联合经营51、面向资源化的乡村生活废水、生活废物、畜禽粪便、农业废弃物与农田面源污染协同综合治理52、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453、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肥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垫料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54、数字农村建设和信息进村入户工程55、“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56、木材及木(竹)质材料节能、节材、环保加工技术开发与利用57、湿态酒精糟(WDGS)的应用、生物质液体有机肥的应用二、水利1、江河湖海堤防建设及河道治理工程2、跨流域调水工程3、城乡供水水源工程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5、蓄滞洪区建设6、江河湖库清淤疏浚工程7、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8、堤坝隐患监测与修复技术开发与应用9、城市积涝预警和防洪工程10、出海口门整治工程11、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工程12、淤地坝工程13、水利工程用土工合成材料及新型材料开发制造14、灌区及配套设施建设、改造515、高效输配水、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应用16、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工程17、水利血吸虫病防治工程18、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区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及山洪沟、泥石流沟和滑坡治理等)19、水生态系统及地下水保护与修复工程20、水源地保护工程(水源地保护区划分、隔离防护、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水生态环境修复及有关技术开发推广)21、水土流失监测预报自动化系统开发与应用22、防洪调动自动化系统开发、洪水风险图编制技术及应用(大江大河中下游及重点防洪区、防洪保护区等特定地区洪涝灾害信息专题地图)23、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24、水文站网基础设施以及水文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25、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三、煤炭1、煤田地质及地球物理勘探2、矿井灾害(瓦斯、煤尘、矿井水、火、围岩、地温、冲击地压等)防治3、型煤及水煤浆技术开发与应用4、煤炭共伴生资源加工与综合利用5、煤层气勘探、开发、利用和煤矿瓦斯抽采、利用66、煤矸石、煤泥、洗中煤等低热值燃料综合利用7、管道输煤8、煤炭清洁高效洗选技术开发与应用9、地面沉陷区治理、矿井水资源保护与利用10、煤电一体化建设11、提高资源回收率的采煤方法、工艺开发与应用12、矿井采空区、建筑物下、铁路等基础设施下、水体下采用煤矸石等物质填充采煤技术开发与应用13、井下救援技术及特种装备开发与应用14、煤矿生产过程综合监控技术、装备开发与应用15、大型煤炭储运中心、煤炭交易市场建设及储煤场地环保改造16、新型矿工避险自救器材开发与应用17、煤矿智能化开采技术及煤矿机器人研发应用18、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四、电力1、大中型水力发电及抽水蓄能电站2、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超超临界机组电站建设3、采用背压(抽背)型热电联产、热电冷多联产、30万千瓦及以上超(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4、缺水地区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大型空冷机组电站建设5、重要用电负荷中心且天然气充足地区天然气调峰发电项目76、30万千瓦及以上循环流化床、增压流化床、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等洁净煤发电7、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采用流化床锅炉并利用煤矸石、中煤、煤泥等发电8、500千伏及以上交、直流输变电9、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技术10、电网改造与建设,增量配电网建设11、继电保护技术、电网运行安全监控信息技术开发与应用12、大型电站及大电网变电站集约化设计和自动化技术开发与应用13、跨区电网互联工程技术开发与应用14、输变电节能、环保技术推广应用15、降低输、变、配电损耗技术开发与应用16、分布式供电及并网(含微电网)技术推广应用17、燃煤发电机组多污染物协同治理18、火力发电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再生及低温催化剂开发生产19、水力发电中低温水恢复措施工程、过鱼措施工程技术开发与应用20、大容量电能储存技术开发与应用21、电动汽车充电设施22、乏风瓦斯发电技术及开发利用23、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824、分布式能源25、高效电能替代技术及设备26、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27、火力发电机组灵活性改造28、智慧能源系统五、新能源1、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造2、氢能、风电与光伏发电互补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3、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组件设计与制造4、高效太阳能热水器及热水工程,太阳能中高温利用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5、生物质纤维素乙醇、生物燃油(柴油、汽油、航空煤油)等非粮生物质燃料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6、生物质直燃、气化发电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7、农林生物质资源收集、运输、储存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农林生物质成型燃料加工设备、锅炉和炉具制造8、以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生活垃圾、工业有机废弃物、有机污水污泥等各类城乡有机废弃物为原料的大型沼气和生物天然气生产成套设备9、沼气发电机组、沼气净化设备、沼气管道供气、装罐成套设备制造910、海洋能、地热能利用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11、5MW及以上海上风电机组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12、海上风电场建设与设备及海底电缆制造13、能源路由、能源交易等能源互联网技术与设备14、高效制氢、运氢及高密度储氢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加氢站及车用清洁替代燃料加注站15、移动新能源技术开发及应用16、传统能源与新能源发电互补技术开发及应用六、核能1、铀矿地质勘查和铀矿采冶、铀精制、铀转化2、先进核反应堆及多用途模块化小型堆建造与技术开发3、核电站建设4、高性能核燃料元件、MOX元件、金属元件制造5、乏燃料后处理6、同位素、加速器及辐照应用技术开发7、先进的铀同位素分离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8、辐射防护技术开发与监测设备制造9、核安保关键系统开发与设备制造10、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废物治理11、核电站延寿及退役技术和设备12、核电站应急抢险技术和设备13、核能综合利用(供暖、供汽、海水淡化等)10七、石油、天然气1、常规石油、天然气勘探与开采2、页岩气、页岩油、致密油、油砂、天然气水合物等非常规资源勘探开发3、原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网络和液化天然气加注设施建设4、油气伴生资源综合利用5、油气田提高采收率技术、安全生产保障技术、生态环境恢复与污染防治工程技术开发利用6、放空天然气回收利用与装置制造7、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技术开发与应用8、石油储运设施挥发油气回收技术开发与应用9、液化天然气技术、装备开发与应用10、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八、钢铁1、黑色金属矿山接替资源勘探及关键勘探技术开发,低品位难选矿综合选别和利用技术,高品质铁精矿绿色高效智能化生产技术与装备2、焦炉加热精准控制、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副产物资源化利用、脱硫废液资源化利用、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煤焦油炭基材料、煤沥青制针状焦、焦炉煤气高附加值利用、荒煤气和循环氨水等余热回收、低阶粉煤干燥成型-干馏一体化等先进技术的研发和应用、11综合污水深度处理回用、冷轧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烧结烟气脱硫废水处理回用等技术研发和应用3、非高炉炼铁技术4、高性能轴承钢,高性能齿轮用钢,高性能冷镦钢,高性能合金弹簧钢,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用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用钢,低铁损高磁感取向电工钢,高性能工模具钢,建筑结构用高强度抗震钢筋、钢板及型钢,超高强度桥梁缆索用钢,高性能管线钢,高性能耐磨钢,高性能耐蚀钢,高强度高韧性工程机械用钢,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用钢,电力装备用特殊钢,油气钻采集输用高品质特殊钢,高性能不锈钢,高温合金,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非调质钢,汽车等机械行业用高强钢,高纯度、高品质合金粉末,复合钢材,半导体用高纯高性能钢5、在线热处理、在线性能控制、在线强制冷却的新一代热机械控制加工(TMCP)工艺、铸坯直接轧制、无头轧制、超快速冷却、节能高效轧制及后续处理等技术应用6、直径600毫米及以上超高功率电极、高炉用微孔和超微孔碳砖、特种石墨(高强、高密、高纯、高模量)、石墨(质)化阴极、内串石墨化炉开发与生产,环保均质化凉料设备开发与生产应用7、焦炉、高炉、热风炉用长寿节能环保耐火材料生产工艺;精炼钢用低碳、无碳耐火材料、保温材料和高效连铸用功能环保性耐火材料生产工艺128、钢铁产品全流程质量管控技术9、利用钢铁生产设备处理社会废弃物(不含危险废物)10、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技术,以及副产物资源化、再利用化技术11、冶金固体废弃物(含冶金矿山废石、尾矿,钢铁厂产生的各类尘、泥、渣、铁皮等)综合利用先进工艺技术;冶金废液(含废水、废酸、废油等)循环利用工艺技术与设备12、钢铁与相关产业间可循环流程工艺技术开发与应用13、带式焙烧等高效球团矿生产工艺技术,高炉高比例球团冶炼工艺技术九、有色金属1、有色金属现有矿山接替资源勘探开发,紧缺资源的深部及难采矿床开采2、高效、低耗、低污染、新型冶炼技术开发3、高效、节能、低污染、规模化再生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18、 符合国家1级能效或2级能效家用电器开
发与生产 19、 多效、节能、节水、环保型表面活性剂、助剂
和洗涤剂的开发与生产 20、 采用新型制冷剂替代氢氯氟^-22(HCFC
-22或R22)的空调器开发、制造,采用新型发泡剂 替代氢氯氟坯-141b(HCFC - 141b)的家用电器生 产,采用新型发泡剂替代氢氯氟怪-141b(HCFC 141b)的硬质聚氨酯泡沫的生产与应用
十五、城市轨道交通装备
十六、汽车
十七、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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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及时提供。公安机关经审查认 为不符合行政拘留条件的,应当及时将案件及有关材料退回
移送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
第七十八条公安机关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经 审查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立案侦查后认为不需要追究刑事责 任,但依法应当予以行政拘留的,应当及时作出行政拘留的
21、 节能环保型玻璃窑炉(含全电熔、电助熔、 全氧燃烧技术、NOx产生浓度W1200mg/m3的低氮 燃烧技术)的设计、应用;玻璃熔窑DCS节能自动控 制技术
15、 铅蓄电池自动化、智能化生产线;锂离子电 池自动化、智能化生产成套制造装备;碱性锌猛电池 600只/分钟以上自动化、智能化生产成套制造装备
16、 制革及毛皮加工清洁生产、皮革后整饰新技 术开发及关键设备制造、含锯皮革固体废弃物综合 利用;皮革及毛皮加工废液的循环利用,三价诰污泥 综合利用;无灰膨胀(助)剂、无氨脱灰(助)剂、无盐 浸酸(助)剂、高吸收銘隸(助)剂、天然植物隸剂、水 性涂饰(助)剂等高档皮革用功能性化工产品开发、 生产与应用
钢铁行业准入标准
附件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一、总则钢铁行业快速发展对保障我国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仍存在产能增长过快、产业集中度低、布局不合理、淘汰落后进展缓慢、铁矿石经营秩序不规范等突出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钢铁行业管理,规范现有钢铁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3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对钢铁行业现有企业生产经营实行规范管理,作为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项目、配置资源、核发建筑钢材生产许可证、规范铁矿石经营秩序及推进淘汰落后钢铁产能等事项的依据。
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要与兼并重组、淘汰落后等工作相结合,逐步减少钢铁企业数量,降低落后产能比例,改进和完善行业管理。
本规范条件是现有钢铁行业生产经营的一个基本条件,是适应我国钢铁工业目前发展水平的过渡性标准,随着我国钢铁工业总体水平的提升将不断提高。
对于钢铁行业建设及改造项目要达到更高的准入标准,需按照《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有关要求执行。
二、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一)产品质量1.钢铁企业须具备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产品质量须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两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
2.钢铁企业生产属于国家生产许可制度管理的产品,须依法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二)环境保护1.钢铁企业吨钢污水排放量不超过2.0立方米,吨钢烟粉尘排放量不超过1.0千克,吨钢二氧化硫排放量不超过1.8千克。
2.钢铁企业须依法执行环评审批和“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未经环评审批的,须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企业须具备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配套完备的污染物排放监测和治理设施,安装自动监控系统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
3.钢铁企业应持证排污、达标排放,两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相关规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应符合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依法处置;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须符合环保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2019年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征求意见稿)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第一类鼓励类一、农林业1、农田建设与保护工程(含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农田整治等),主要开展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以及其他工程建设2、农产品及农作物种子基地建设3、蔬菜、瓜果、花卉设施栽培(含无土栽培)先进技术开发与应用4、优质、高产、高效标准化栽培技术开发与应用5、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6、重大病虫害及动物疫病防治7、农作物、家畜、家禽及水生动植物、野生动植物遗传工程及基因库建设8、动植物(含野生)优良品种选育、繁育、保种和开发;生物育种;种子(种苗)生产、加工、包装、检验、鉴定技术和仓储、运输设备的开发与应用9、旱作节水农业、保护性耕作、生态农业建设、耕地质量建设、新开耕地快速培肥、水肥一体化技术开发与应用10、生态种(养)技术开发与应用11、全生物降解地膜农田示范与应用及受污染耕地风险管控与修复12、获得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的饲料及添加剂开发13、内陆流域性大湖资源增殖保护工程14、远洋渔业、人工鱼礁、渔政渔港工程15、牛羊胚胎(体内)及精液工厂化生产16、农业生物技术开发与应用17、耕地保养管理与土、肥、水速测技术开发与应用18、农、林作物、畜禽和渔业种质资源保护地、保护区建设;动植物种质资源收集、保存、鉴定、开发与应用19、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秸秆肥料化利用,秸秆饲料化利用,秸秆能源化利用,秸秆基料化利用,秸秆原料化利用等)20、农村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工程(沼气工程、生物天然气工程、“三沼”综合利用、沼气发电,生物质能清洁供热,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工程,废弃菌棒利用,太阳能利用)21、平垸行洪退田还湖恢复工程22、食(药)用菌菌种培育23、草原、森林灾害综合治理工程24、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及天然草原植被恢复工程25、动物疫病新型诊断试剂、疫苗及低毒低残留兽药(含兽用生物制品)新工艺、新技术开发与应用26、优质高产牧草人工种植与加工27、天然橡胶及杜仲种植生产28、无公害农产品及其产地环境的有害元素监测技术开发与应用29、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有机肥料产业化技术开发与应用30、农牧渔产品无公害、绿色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31、农林牧渔产品储运、保鲜、加工与综合利用32、天然林等自然资源保护工程33、碳汇林建设、植树种草工程及林草种苗工程34、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35、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36、海洋、森林、野生动植物、湿地、荒漠、草原等自然保护区建设及生态示范工程37、防护林工程38、石漠化防治及防沙治沙工程39、固沙、保水、改土新材料生产40、抗盐与耐旱植物培植41、国家储备林建设、特色经济林建设42、竹藤、花卉基地建设、产品开发及精深加工43、森林抚育、低质低效林改造工程44、野生经济林树种保护、改良及开发利用45、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保护工程46、林木、草原基因资源保护工程47、次小薪材、沙生灌木及三剩物深加工与产品开发48、野生动植物培植、驯养繁育基地及疫源疫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49、道地中药材及优质、丰产、濒危或紧缺动植物药材的种植(养殖)50、香料、野生花卉等林下资源人工培育与开发51.木、竹、草(包括秸秆)人造板及其复合材料技术开发及应用52、松脂林建设、林产化学品深加工53、人工增雨防雹等人工影响天气技术开发与应用54、数字(信息)农业、林草技术开发与应用55、农业农村环境保护与治理技术开发与应用56、淡水与海水健康养殖及产品深加工,淡水与海水渔业资源增殖与保护,海洋牧场57、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及面源污染防治58、油茶、油棕等木本粮油基地建设59、生物质能源林定向培育与产业化60、粮油干燥节能设备、农户绿色储粮生物技术、驱鼠技术、农户新型储粮仓(彩钢板组合仓、钢骨架矩形仓、钢网式干燥仓、热浸镀锌钢板仓等)推广应用61、农作物、林木害虫密度自动监测技术开发与应用62、气象卫星工程(卫星研制、生产及配套软件系统、地面接收处理设备、卫星遥感应用技术)和气象信息服务63、农业生产数字化改造和智慧农业工程64、乡村厕所废物废水以及餐厨废物废水的收集处理与生态农业联合经营65、优质粮食工程66、面向资源化的乡村生活废水、生活废物、畜禽粪便、农业废弃物与农田面源污染协同综合治理67、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68、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肥料化、能源化和基料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69、数字农村建设和信息进村入户工程70、“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71、木材及木(竹)质材料节能、节材、环保加工技术开发与利用72、土地综合整治73、湿态酒精糟(WDGS)的应用二、水利1、江河堤防建设及河道、水库治理工程2、跨流域调水工程3、城乡供水水源工程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5、蓄滞洪区建设6、海堤建设7、江河湖库清淤疏浚工程8、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9、堤坝隐患监测与修复技术开发与应用10、城市积涝预警和防洪工程11、出海口门整治工程12、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工程13、牧区水利工程14、淤地坝工程15、水利工程用土工合成材料及新型材料开发制造16、灌区及配套设施建设、改造17、高效输配水、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应用18、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水文情报预报系统及防洪调度自动化系统开发19、水文应急测报、旱情监测基础设施建设20、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工程21、水利血吸虫病防治工程(采用护坡、吹填、隔离沟、涵闸改造、设置沉螺池、抬洲降滩等防螺灭螺工程措施和疫情监测、防治宣教等措施)22、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区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及山洪沟、泥石流沟和滑坡治理等)23、水生态系统及地下水保护与修复工程24、水源地保护工程(水源地保护区划分、隔离防护、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水生态环境修复及有关技术开发推广)25、水土流失监测预报自动化系统(水土流失数据采集存储、智能传输、数据分析处理、科学预测预报、数据库管理一体化)开发与应用26、洪水风险图编制技术及应用(大江大河中下游及重点防洪区、防洪保护区等特定地区洪涝灾害信息专题地图)27、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以水源、取水、输水、供水、用水、耗水和排水等水资源开发利用主要环节的监测及大江大河行政边界控制断面、地下水超采区监测为基础,以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和国家防汛指挥系统骨干网为依托,以水资源业务应用系统为核心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28、水文站网基础设施以及水文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29、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三、煤炭1、煤田地质及地球物理勘探2、120万吨/年及以上高产高效井工煤矿、400万吨/年及以上高产高效露天煤矿建设,大型高效选煤厂建设3、矿井灾害(瓦斯、煤尘、矿井水、火、围岩、地温、冲击地压等)防治4、型煤及水煤浆技术开发与应用5、煤炭共伴生资源加工与综合利用6、煤层气勘探、开发、利用和煤矿瓦斯抽采、利用7、煤矸石、煤泥、洗中煤等低热值燃料综合利用8、管道输煤9、煤炭高效洗选脱硫技术开发与应用10、选煤工程技术开发与应用11、地面沉陷区治理、矿井水资源保护与利用12、煤电一体化建设13、提高资源回收率的采煤方法、工艺开发与应用14、矿井采空区矸石回填技术开发与应用15、井下救援技术及特种装备开发与应用16、煤矿生产过程综合监控技术、装备开发与应用17、大型煤炭储运中心、煤炭交易市场建设18、新型矿工避险自救器材开发与应用19、建筑物下、铁路等基础设施下、水体下采用煤矸石等物质充填采煤技术开发与应用20、煤矿智能化开采技术21、储煤场环保改造四、电力1、大中型水力发电及抽水蓄能电站2、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超超临界机组电站建设3、采用背压(抽背)型热电联产、热电冷多联产、30万千瓦及以上超(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4、缺水地区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大型空冷机组电站建设5、重要用电负荷中心且天然气充足地区天然气调峰发电项目6、30万千瓦及以上循环流化床、增压流化床、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等洁净煤发电7、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采用流化床锅炉并利用煤矸石、中煤、煤泥等发电8、500千伏及以上交、直流输变电9、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技术10、电网改造与建设、增量配电网建设11、继电保护技术、电网运行安全监控信息技术开发与应用12、大型电站及大电网变电站集约化设计和自动化技术开发与应用13、跨区电网互联工程技术开发与应用14、输变电节能、环保技术推广应用15、降低输、变、配电损耗技术开发与应用16、分布式供电及并网(含微电网)技术推广应用17、燃煤发电机组多污染物协同治理18、火力发电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再生及低温催化剂开发生产19、水力发电中低温水恢复措施工程、过鱼措施工程技术开发与应用20、大容量电能储存技术开发与应用21、电动汽车充电设施22、乏风瓦斯发电技术及开发利用23、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24、分布式能源25、高效电能替代技术及设备26、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27、火力发电机组灵活性改造28、智慧能源系统五、新能源1、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造2、风电与光伏发电互补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3、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组件设计与制造4、高效太阳能热水器及热水工程,太阳能中高温利用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5、生物质纤维素乙醇、生物燃油(柴油、汽油、航空煤油)等非粮生物质燃料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6、生物质直燃、气化发电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7、农林生物质资源收集、运输、储存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农林生物质成型燃料加工设备、锅炉和炉具制造8、以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生活垃圾、工业有机废弃物、有机污水污泥等各类城乡有机废弃物为原料的大型沼气和生物天然气生产成套设备9、沼气发电机组、沼气净化设备、沼气管道供气、装罐成套设备制造10、海洋能、地热能利用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11、5MW及以上海上风电机组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12、海上风电场建设与设备制造13、能源路由、能源交易等能源互联网技术与设备14、高效制氢、运氢及高密度储氢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加氢站六、核能1、铀矿地质勘查和铀矿采冶、铀精制、铀转化2、先进核反应堆及多用途模块化小型堆建造与技术开发3、核电站建设4、高性能核燃料元件、MOX元件、金属元件制造5、乏燃料后处理6、同位素、加速器及辐照应用技术开发7、先进的铀同位素分离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8、辐射防护技术开发与监测设备制造9、核安保关键系统开发与设备制造10、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废物治理11、核电站延寿及退役技术和设备12、核电站应急抢险技术和设备13、核能综合利用(供暖、供汽、海水淡化等)七、石油、天然气1、常规石油、天然气勘探与开采2、页岩气、页岩油、致密油、油砂、天然气水合物等非常规资源勘探开发3、原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网络和液化天然气加注设施建设4、油气伴生资源综合利用5、油气田提高采收率技术、安全生产保障技术、生态环境恢复与污染防治工程技术开发利用6、放空天然气回收利用与装置制造7、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技术开发与应用8、石油储运设施挥发油气回收技术开发与应用9、液化天然气技术、装备开发与应用10、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八、钢铁1、黑色金属矿山接替资源勘探及关键勘探技术开发,低品位难选矿综合选别和利用技术,高品质铁精矿绿色高效智能化生产技术与装备,黑色金属矿山废石、尾矿规模化利用技术2、分段加热的超大容积焦炉、焦炉加热精准控制、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副产物资源化利用、脱硫废液资源化利用、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煤焦油炭基材料、煤沥青制针状焦、焦炉煤气高附加值利用、荒煤气和循环氨水等余热回收、低阶粉煤干燥成型-干馏一体化等先进技术的研发和应用、综合污水深度处理回用、冷轧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烧结烟气脱硫废水处理回用等技术研发和应用3、非高炉炼铁技术4、高性能轴承钢,高性能齿轮用钢,高性能冷镦钢,高性能合金弹簧钢,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用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用钢,低铁损高磁感取向硅钢片,高性能工模具钢,建筑结构用高强度抗震钢筋、钢板及型钢,超高强度大桥缆索用钢,高性能管线钢,高性能耐磨钢,高性能耐蚀钢,高强度高韧性工程机械用钢,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用钢,电力装备用特殊钢,油气钻采集输用高品质特殊钢,高性能不锈钢,高温合金,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非调质钢,汽车等机械行业用高强钢,高纯度、高品质合金粉末,复合钢材5、在线热处理、在线性能控制、在线强制冷却的新一代热机械控制加工(TMCP)工艺、铸坯直接轧制、无头轧制、超快速冷却、节能高效轧制及后续处理等技术应用6、直径600毫米及以上超高功率电极、高炉用微孔和超微孔碳砖、特种石墨(高强、高密、高纯、高模量)、石墨(质)化阴极、内串石墨化炉开发与生产,环保均质化凉料设备开发与生产应用7、焦炉、高炉、热风炉用长寿节能环保耐火材料生产工艺;精炼钢用低碳、无碳耐火材料、保温材料和高效连铸用功能环保性耐火材料生产工艺8、钢铁产品全流程质量管控技术9、利用钢铁生产设备处理社会废弃物(不含危险废物)10、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技术,以及副产物资源化、再利用化技术11、冶金固体废弃物(含冶金矿山废石、尾矿,钢铁厂产生的各类尘、泥、渣、铁皮等)综合利用先进工艺技术12、冶金废液(含废水、废酸、废油等)循环利用工艺技术与设备13、钢铁与相关产业间可循环流程工艺技术开发与应用14、熔剂性球团矿生产工艺技术,高炉高比例球团冶炼工艺技术15、铸造用高纯生铁、铸造用超高纯生铁工艺技术与设备九、有色金属1、有色金属现有矿山接替资源勘探开发,紧缺资源的深部及难采矿床开采2、高效、低耗、低污染、新型冶炼技术开发3、高效、节能、低污染、规模化再生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
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BUSINESS CHINAFIIMAMCIAL COLUMN •财经专栏中国民生银行研究院民生锐评SHARP COMMENT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改委曰前修订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本次修订的重点有四个方面:一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大力培育发展新兴产业。
二是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重点是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现代服务业效率和品质,推动公共服务领域补短板,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汽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等更新消费,积极培育消费新增长点。
三是大力破除无效供给。
适度提高限制和淘汰 标准,新增或修改限制类、淘汰类条目近100条。
同时, 对现有条目不能完全覆盖,且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 准的,在限制类和淘汰类中分别设置了兜底条款。
四是 提升科学性、规范化水平。
对限制类、淘汰类条目,明 确品种和参数,突出可操作性;对鼓励类条目,发展方 向比较明确的领域,尽可能明确指标参数,方向尚不明 确的新产业新业态则‘‘宜粗不宜细”,仅作方向性描述。
同时,把市场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从限制类中删除。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是我国产业政策的系统性呈现,对于引导社会投资方向、促进产业结构优化 升级具有重要指引作用。
自2005年目录发布以来,先后在2011年和2013年进行过修订与修正。
近年来,随 着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发展变革,受益于改革开放释放的强大制度红利,我国三次产业之间以及各产业内部结 构不断优化,新的产业模式与组织形态不断涌现,优势产业集群逐渐成长壮大。
但与此同时,我国产业结构 的现代化程度仍有较大提升空间,第一产业基础相对薄弱,第二产业“大而不强”局面尚未得到根本性扭转, 第三产业内部优化升级压力较大,产业创新驱动力、产能利用率、可持续性发展能力均有待提高。
钢铁行业准入标准
附件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一、总则钢铁行业快速发展对保障我国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仍存在产能增长过快、产业集中度低、布局不合理、淘汰落后进展缓慢、铁矿石经营秩序不规范等突出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钢铁行业管理,规范现有钢铁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3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对钢铁行业现有企业生产经营实行规范管理,作为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项目、配置资源、核发建筑钢材生产许可证、规范铁矿石经营秩序及推进淘汰落后钢铁产能等事项的依据。
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要与兼并重组、淘汰落后等工作相结合,逐步减少钢铁企业数量,降低落后产能比例,改进和完善行业管理。
本规范条件是现有钢铁行业生产经营的一个基本条件,是适应我国钢铁工业目前发展水平的过渡性标准,随着我国钢铁工业总体水平的提升将不断提高。
对于钢铁行业建设及改造项目要达到更高的准入标准,需按照《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有关要求执行。
二、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一)产品质量1.钢铁企业须具备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产品质量须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两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
2.钢铁企业生产属于国家生产许可制度管理的产品,须依法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二)环境保护1.钢铁企业吨钢污水排放量不超过2.0立方米,吨钢烟粉尘排放量不超过1.0千克,吨钢二氧化硫排放量不超过1.8千克。
2.钢铁企业须依法执行环评审批和“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未经环评审批的,须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企业须具备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配套完备的污染物排放监测和治理设施,安装自动监控系统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
3.钢铁企业应持证排污、达标排放,两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相关规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应符合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依法处置;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须符合环保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钢铁部分)
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
(五)钢铁 1.土法炼焦(含改良焦炉) 2.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焦炉(3.2米及以上 捣固焦炉除外)(2007 年,西部地区 2009 年) 3.土烧结矿
留下那种植物特有的清新的味道,那是向着阳光的生命力,不是吗
18.横列式线材轧机 19.横列式小型轧机 20.叠轧薄板轧机 21.普钢初轧机及开坯用中4.直径 76 毫米以下热轧无缝管机组 25. 三 辊 式 型线 材 轧 机( 不 含特 殊 钢 生 产)(2005 年) 26.环保不达标的冶金炉窑(200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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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手工操作的土沥青焦油浸渍装置,矿石 原料与固体原料混烧、自然通风、手工操作的土 竖窑,以煤为燃料、烟尘净化不能达标的倒焰窑 (2005 年) 28.3200 千伏安及以下矿热电炉、3000 千伏 安以下半封闭直流还原电炉、 3000 千伏安以下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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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吨及以下电炉(不含机械铸造电炉) 12.化铁炼钢 13.15~20 吨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2005 年) 14.20 吨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2006 年)
15.10~20 吨电炉(不含高合金钢和机械铸 造电炉)(2005 年) 16.20 吨电炉(不含高合金钢和机械铸造电 炉)(2006 年) 17.复二重线材轧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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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电炉(硅钙合金、电炉金属锰、硅铝合金、硅 钙钡铝、钨铁、钒铁等特殊品种的电炉除外) 29.5000 千伏安以下的铁合金矿热电炉 (2005 年) 30.蒸汽加热混捏、倒焰式焙烧炉、交流石 墨化炉、3340 千伏安以下石墨化炉及其并联机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9.10.30【实施日期】2020.01.01【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已经2019年8月27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同时废止。
附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主任:何立峰2019年10月30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第一类鼓励类一、农林业二、水利三、煤炭四、电力五、新能源六、核能七、石油、天然气八、钢铁九、有色金属十、黄金十一、石化化工十二、建材十三、医药十四、机械十五、城市轨道交通装备十六、汽车十七、船舶十八、航空航天十九、轻工二十、纺织二十一、建筑二十二、城镇基础设施二十三、铁路二十四、公路及道路运输(含城市客运)二十五、水运二十六、航空运输二十七、综合交通运输二十八、信息产业二十九、现代物流业三十、金融服务业三十一、科技服务业三十二、商务服务业三十三、商贸服务业三十四、旅游业三十五、邮政业三十六、教育三十七、卫生健康三十八、文化三十九、体育四十、养老与托育服务四十一、家政四十二、其他服务业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四十四、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四十五、民爆产品四十六、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本服务业四十七、人工智能第二类限制类一、农林业二、煤炭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煤炭生产技术与装备政策导向(2014年版)三、电力四、石化化工五、信息产业六、钢铁七、有色金属八、黄金九、建材十、医药十一、机械十二、轻工十三、纺织十四、烟草十五、民爆产品十六、其他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节约能源法安全生产法产品质量法土地管理法职业病防治法第三类淘汰类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一)农林业(二)煤炭(三)电力(四)石化化工(五)钢铁焦化行业准入条件(六)有色金属(七)黄金(八)建材(九)医药(十)机械(十一)船舶(十二)轻工(十三)纺织(十四)印刷(十五)民爆产品(十六)消防(十七)采矿(十八)其他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节约能源法安全生产法产品质量法土地管理法职业病防治法二、落后产品(一)石化化工(二)铁路(三)钢铁(四)有色金属(五)建材(六)医药(七)机械(八)船舶(九)轻工(十)消防(十一)民爆产品(十二)其他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节约能源法安全生产法产品质量法土地管理法职业病防治法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29号)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已经2019年8月27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同时废止。
附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主任:何立峰2019年10月30日第一类鼓励类十二、建材1、利用不低于2000吨/日(含)新型干法水泥窑或不低于6000万块/年(含)新型烧结砖瓦生产线协同处置废弃物,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焚烧飞灰使用水洗工艺脱盐预处理;新型干法水泥窑生产硫(铁)铝酸盐水泥、铝酸盐水泥、白色硅酸盐水泥等特种水泥工艺技术及产品的研发与应用;新型静态水泥熟料煅烧工艺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新型干法水泥窑替代燃料技术、烟气二氧化碳捕集纯化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水泥外加剂的开发与应用;粉磨系统节能改造(水泥立磨、生料辊压机终粉磨等);水泥包装自动插袋机、包装机、装车机开发与应用。
2、规模不超过150吨/日(含)的电子信息产业用超薄基板玻璃、触控玻璃、高铝盖板玻璃、载板玻璃、导光板玻璃生产线、技术装备和产品;高硼硅玻璃,微晶玻璃;交通工具和太阳能装备用铝硅酸盐玻璃;大尺寸(1平方米及以上)铜铟镓硒和碲化镉等薄膜光伏电池背电极玻璃;节能、安全、显示、智能调控等功能玻璃产品及技术装备;连续自动化真空玻璃生产线;玻璃熔窑用全氧/富氧燃烧技术;一窑多线平板玻璃生产技术与装备;玻璃熔窑用低18导热熔铸锆刚玉、长寿命(12年及以上)无铬碱性高档耐火材料。
3、适用于装配式建筑的部品化建材产品;低成本相变储能墙体材料及墙体部件;光伏建筑一体化部品部件;岩棉复合材料制品/部品;气凝胶节能材料;A 级阻燃保温材料制品,建筑用复合真空绝热保温材料,保温、装饰等功能一体化复合板材,桥梁隧道、地下管廊、岛礁设施、海工设施等领域用长寿命防水防腐阻燃复合材料,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高分子防水卷材、水性或高固含量防水涂料等新型建筑防水材料;功能型装饰装修材料及制品,绿色无醛人造板以及路面砖(板)、路面透水砖(板)、广场透水砖(板)、装饰砖(砌块)、仿古砖、护坡生态砖(砌块)、水工生态砖(砌块)等绿色建材产品技术开发与生产应用。
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本刊讯(发改委 消息) 11月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第29号令,公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该目录将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经统计,该《目录》共涉及行业48个,条目1477条,其中鼓励类821条、限制类215条、淘汰类441条。
在制浆造纸方面,相关类别较上一版没有较大变化,大致整理如下:鼓励类1、单条化学木浆30万吨/年及以上、化学机械木浆10万吨/年及以上、化学竹浆10万吨/年及以上的林纸一体化生产线及相应配套的纸及纸板生产线(新闻纸、铜版纸除外)建设;采用清洁生产工艺、以非木纤维为原料、单条10万吨/年及以上的纸浆生产线建设;先进制浆、造纸设备开发与制造;无元素氯(ECF)和全无氯(TCF)化学纸浆漂白工艺开发及应用。
限制类1、缺水地区、国家生态脆弱区制浆原料林基地建设;2、单条化学木浆30万吨/年以下、化学机械木浆10万吨/年以下、化学竹浆10万吨/年以下的生产线。
淘汰类1、严重缺水地区建设灌溉型造纸原料林基地;2、石灰法地池制浆设备(宣纸除外);3、5.1万吨/年以下的化学木浆生产线;4、单条3.4万吨/年以下的非木浆生产线;5、单条1万吨/年及以下、以废纸为原料的制浆生产线;6、幅宽在1.76米及以下并且车速为120米/分以下的文化纸生产线;7、幅宽在2米及以下并且车速为80米/分以下的白板纸、箱板纸及瓦楞原纸生产线;8、元素氯漂白制浆工艺。
据介绍,本次《目录》的修订方向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大力破除无效供给,以及提升科学性、规范化水平。
焦点Focus 8第40卷第23期 2019年12月Copyright©博看网 . All Rights Reserved.。
铁合金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铁合金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面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耗“双控”决策部署,严控铁合金行业新增产能,推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促进我区铁合金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能耗双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宁发改环资〔2021〕809号),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18年本)等相关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境内各类铁合金冶炼项目建设(新、改、扩),包括已批未建及未完成节能评审的在建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铁合金是指采用矿热炉或高炉冶炼的普通硅铁、锰铁、镍铁、铬铁、硅锰合金、硅钙合金、硅铝合金、硅钙钡铝合金、硅铬合金、稀土合金等。
本办法所称的产能以铁合金矿热炉或高炉的容量计算。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产能置换是指对矿热炉或高炉的容量进行减量置换,即建设的炉型容量小于退出容量,置换比例指退出的炉型容量与建设的炉型容量之比。
单台矿热炉容量为冶炼用变压器铭牌标称容量之和,高炉容量为高炉内腔体积。
第五条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铁合金冶炼项目。
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减量置换,制定产能置换方案,产能置换比例不低于1.5:1,不接受跨省产能置换;矿热炉规模须达到2台31500KVA 及以上(特种铁合金除外),同步配套建设尾气余热综合利用工程。
依托现有装置实施治污减排、节能降耗等技术改造项目,在不新增总装机容量、不新增产能的情况下可不制定产能置换方案。
第六条用于置换的产能指标,依据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上的炉型容量确定。
用于置换的铁合金炉型应为6300KVA以上的铁合金矿热炉、200立方米以上铁合金生产用高炉(锰铁高炉100立方米以上)。
用于置换的产能指标不得重复使用。
第七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用于产能置换:(一)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的产能。
(二)已享受自治区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奖补资金的退出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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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有关钢铁行业的规定10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以下简称《目录(2019年本)》),涉及钢铁鼓励类13项、钢铁限制类21项、钢铁淘汰类36项。
与此前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相比,钢铁鼓励类项目由15项调整到13项,钢铁淘汰类项目由40项调整到36项。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是引导投资方向、政府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实施财税、信贷、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
《目录》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组成。
不属于以上三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不列入《目录》。
国家发改委产业发展司负责人表示,本次修订重点一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三是大力破除无效供给。
四是提升科学性、规范化水平。
对限制类、淘汰类条目,明确品种和参数,突出可操作性;对鼓励类条目,发展方向比较明确的领域,尽可能明确指标参数,方向尚不明确的新产业新业态,则“宜粗不宜细”,仅作方向性描述。
同时,把市场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从限制类删除。
《目录(2019年本)》修订期间,共收到各方面意见建议2500多条,经逐条认真研究梳理,大部分都予以采纳吸收。
未予采纳的主要是不符合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不符合产业发展全局利益、技术水平不先进等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对鼓励类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审批、核准或备案;对限制类项目,禁止新建,现有生产能力允许在一定期限内改造升级;对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并按规定期限淘汰。
此次公布的钢铁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具体如下:鼓励类(钢铁)1.黑色金属矿山接替资源勘探及关键勘探技术开发,低品位难选矿综合选别和利用技术,高品质铁精矿绿色高效智能化生产技术与装备2.焦炉加热精准控制、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副产物资源化利用、脱硫废液资源化利用、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煤焦油炭基材料、煤沥青制针状焦、焦炉煤气高附加值利用、荒煤气和循环氨水等余热回收、低阶粉煤干燥成型-干馏一体化等先进技术的研发和应用、综合污水深度处理回用、冷轧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烧结烟气脱硫废水处理回用等技术研发和应用3.非高炉炼铁技术4.高性能轴承钢,高性能齿轮用钢,高性能冷镦钢,高性能合金弹簧钢,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用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用钢,低铁损高磁感取向电工钢,高性能工模具钢,建筑结构用高强度抗震钢筋、钢板及型钢,超高强度桥梁缆索用钢,高性能管线钢,高性能耐磨钢,高性能耐蚀钢,高强度高韧性工程机械用钢,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用钢,电力装备用特殊钢,油气钻采集输用高品质特殊钢,高性能不锈钢,高温合金,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非调质钢,汽车等机械行业用高强钢,高纯度、高品质合金粉末,复合钢材,半导体用高纯高性能钢5.在线热处理、在线性能控制、在线强制冷却的新一代热机械控制加工(TMCP)工艺、铸坯直接轧制、无头轧制、超快速冷却、节能高效轧制及后续处理等技术应用6.直径600毫米及以上超高功率电极、高炉用微孔和超微孔碳砖、特种石墨(高强、高密、高纯、高模量)、石墨(质)化阴极、内串石墨化炉开发与生产,环保均质化凉料设备开发与生产应用7.焦炉、高炉、热风炉用长寿节能环保耐火材料生产工艺,精炼钢用低碳、无碳耐火材料、保温材料和高效连铸用功能环保性耐火材料生产工艺8.钢铁产品全流程质量管控技术9.利用钢铁生产设备处理社会废弃物(不含危险废物)10.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技术,以及副产物资源化、再利用化技术11.冶金固体废弃物(含冶金矿山废石、尾矿,钢铁厂产生的各类尘、泥、渣、铁皮等)综合利用先进工艺技术;冶金废液(含废水、废酸、废油等)循环利用工艺技术与设备12.钢铁与相关产业间可循环流程工艺技术开发与应用13.带式焙烧等高效球团矿生产工艺技术,高炉高比例球团冶炼工艺技术限制类(钢铁)1.钢铁联合企业未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炼焦项目;独立焦化企业未同步配套建设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炼焦项目2.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铁合金烧结机、铸造用生铁烧结机除外)3.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1200立方米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1200立方米及以上但达不到环保、能耗、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炼钢用生铁高炉4.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以下炼钢转炉,公称容量100吨及以上但达不到环保、能耗、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炼钢转炉5.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合金钢50 吨)以下电弧炉,公称容量100吨(合金钢50 吨)及以上但达不到环保、能耗、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电弧炉6.1450毫米以下热轧带钢(不含特殊钢)项目7.30万吨/年及以下热镀锌板卷项目8.20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项目9.含铬质耐火材料10.普通功率和高功率石墨电极压型设备、焙烧设备和生产线11.直径600毫米以下或2万吨/年以下的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12.8万吨/年以下预焙阳极(炭块)、2万吨/年以下普通阴极炭块、4万吨/年以下炭电极生产线13.单机120万吨/年以下的球团设备(铁合金、铸造用生铁球团除外)14.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6.0米、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5.5米,100万吨/年以下焦化项目;热回收焦炉捣固煤饼体积<35立方米,企业生产能力<100 万吨/年(铸造焦<60 万吨/年)焦化项目;半焦炉单炉生产能力<10万吨/年,企业生产能力<100万吨/年焦化项目15.3000千伏安及以上,未采用热装热兑工艺的中低碳锰铁、电炉金属锰和中低微碳铬铁精炼电炉16.300立方米以下锰铁高炉;300立方米及以上,但焦比高于1320千克/吨的锰铁高炉;规模小于10万吨/年的锰铁高炉企业17.1.25万千伏安以下的硅钙合金和硅钙钡铝合金矿热电炉;1.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钙合金电耗高于11000千瓦时/吨的矿热电炉18.1.65万千伏安以下硅铝合金矿热电炉;1.6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铝合金电耗高于9000 千瓦时/吨的矿热电炉19.2×2.5万千伏安以下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中西部具有独立运行的小水电及矿产资源优势的国家确定的重点贫困地区,矿热电炉容量<2×1.25 万千伏安);2×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变压器未选用有载电动多级调压的三相或三个单相节能型设备,未实现工艺操作机械化和控制自动化,硅铁电耗高于8500千瓦时/吨,工业硅电耗高于12000千瓦时/吨,电炉锰铁电耗高于2600千瓦时/吨,硅锰合金电耗高于4200千瓦时/吨,高碳铬铁电耗高于3200千瓦时/ 吨,硅铬合金电耗高于4800千瓦时/吨的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20.间断浸出、间断送液的电解金属锰浸出工艺;10000吨/年以下电解金属锰单条生产线(一台变压器),电解金属锰生产总规模为30000吨/年以下的企业21.厂区内无配套炼钢工序的独立热轧生产线淘汰类(钢铁)1.土法炼焦(含改良焦炉);单炉产能7.5万吨/年以下或无煤气、焦油回收利用和污水处理达不到焦化行业准入条件的半焦(兰炭)生产装置2.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焦炉(3.8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未配套干熄焦装置的钢铁企业焦炉3.土烧结矿4.热烧结矿5.钢铁生产用环形烧结机、9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8平方米以下球团竖炉,铁合金生产用24平方米以下带式锰矿、铬矿烧结机6.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河北2020年底前淘汰450 立方米及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2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生产用高炉(其中锰铁高炉为100立方米及以下),200立方米及以下铸造用生铁高炉(其中配套“短流程”铸造工艺的铸造用生铁高炉为100立方米及以下)7.用于熔化废钢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取缔“地条钢”有关要求淘汰)8.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河北2020年底前淘汰4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其中生产特殊质量合金钢的转炉除外)9.30吨及以下炼钢电弧炉(不含机械铸造,特殊质量合金钢,高温合金、精密合金等特殊合金材料用电弧炉)10.化铁炼钢11.复二重线材轧机12.横列式线材轧机13.横列式棒材及型材轧机(不含生产高温合金的轧机)14.叠轧薄板轧机15.普钢初轧机及开坯用中型轧机16.热轧窄带钢轧机17.三辊劳特式中板轧机18.直径76毫米以下热轧无缝管机组19.三辊式型线材轧机(不含特殊钢生产)20.环保不达标的冶金炉窑21.手工操作的土沥青焦油浸渍装置,矿石原料与固体原料混烧、自然通风、手工操作的土竖窑,以煤直接为燃料、烟尘净化不能达标的倒焰窑22.6300千伏安及以下铁合金矿热电炉,3000千伏安以下铁合金半封闭直流电炉、铁合金精炼电炉(钨铁、钒铁等特殊品种的电炉除外)23.蒸汽加热混捏、倒焰式焙烧炉、艾奇逊交流石墨化炉、10000千伏安及以下三相桥式整流艾奇逊直流石墨化炉及其并联机组24.单机产能1万吨及以下的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除外)25.生产预应力钢丝的单罐拉丝机生产装备26.预应力钢材生产消除应力处理的铅淬火工艺27.煅烧石灰土窑28.每炉单产5吨以下的钛铁熔炼炉、用反射炉焙烧钼精矿的钼铁生产线及用反射炉还原、煅烧红矾钠、铬酐生产金属铬的生产线29.燃煤倒焰窑耐火材料及原料制品生产线30.钢铁行业用一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项目(不含粉煤气化炉)31.电解金属锰用6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有效容积17立方米及以下的化合槽32.企业生产能力<40万吨/年热回收焦炉;未同步配套建设热能回收装置的焦炉33.还原二氧化锰用反射炉(包括硫酸锰厂用反射炉、矿粉厂用反射炉等)34.电解金属锰一次压滤用除高压隔膜压滤机以外的板框、箱式压滤机35.有效容积18立方米及以下轻烧反射窑36.有效容积30立方米及以下重烧镁砂竖窑采矿淘汰类1、集中铲装作业时人工装卸矿岩2、未安装捕尘装置的干式凿岩作业3、主要无轨运输巷道及露天采场采用人力或畜力运输矿岩4、地下矿山使用非阻燃电缆、风筒和输送带5、地下矿山主要井巷使用木支护6、地下矿山采用空场法采矿(无底柱采矿法)采场内人工装运作业7、地下矿山采用横撑支柱采矿法8、露天矿山采用扩壶爆破9、露天矿山采用掏底崩落、掏挖开采、不分层的"一面墙"开采10、露天矿山使用爆破方式对大块矿岩进行二次破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