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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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最新)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最新)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最新)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一、基层就业补贴这是最常见的补贴,绝大部分城市都会有,学历要求大专以上即可。

领取条件:1、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2、就业单位属于中小微企业或基层,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3、已办理就业等级,且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4、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

申请时间:补贴对象实现稳定就业(即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 满6个月的次日起1年内。

补贴标准:每个城市标准都不同,基本在3k及以上,不过补贴的越高,那么申请流程可能越复杂。

灵活就业补贴灵活就业补贴,可以帮助更多灵活就业人员或自由职业者解决社保的问题。

领取条件:1、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劳动者属于就业困难人员;2、已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3、以灵活就业的身份或者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

申请时间:申请时间是每个季度第1个月 (即1月、4月、7月和10月) 1-20日。

在补贴期内连续1年未按申请周期申请补贴的,需要重新办理申领程序。

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实际缴纳社保费用的23,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高校毕业生补贴有哪些?大学生毕业有的补贴政策是: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就业补贴、一次性招用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临时生活补贴、一次性求职以及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

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

就业补助金并不是所有大学生都可以领取,各地就业补助政策不完全相同,一般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机构的应届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

2、属于困难家庭。

3、是毕业当年年底仍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

大学生就业创业支持政策解读了解政策获取支持

大学生就业创业支持政策解读了解政策获取支持

大学生就业创业支持政策解读了解政策获取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为了促进大学生的就业创业,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就业创业支持政策。

本文将对大学生就业创业支持政策进行解读,帮助大学生了解政策并获取相应的支持。

一、就业支持政策1. 就业培训补贴针对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培训补贴政策旨在提供更多的就业技能培训机会。

通过参加培训,大学生可以增强自己的就业竞争力。

政府将给予参加培训的大学生一定的补贴,帮助他们支付培训费用。

2. 就业创业咨询服务政府设立了就业创业咨询服务中心,提供就业市场信息、创业指导和职业规划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大学生可以通过咨询服务了解就业趋势,获取行业动态,并得到专业人士的指导,提升自己的就业能力。

3. 校企合作实习就业计划为了加强大学生与企业的联系,政府鼓励高校与企业建立校企合作实习就业计划。

这种模式可以帮助大学生更好地了解企业的需求,提前接触实际工作环境,增加就业机会。

政府会提供补贴和支持,鼓励校企双方积极参与。

二、创业支持政策1. 创业培训补贴政府为有创业意向的大学生提供创业培训补贴。

通过参加创业培训,大学生可以学习到创业的相关知识和技巧,增加创业的成功率。

政府将给予参加培训的大学生一定的补贴,帮助他们支付培训费用。

2. 创业担保贷款政府设立了创业担保贷款的政策,为大学生提供创业资金支持。

大学生可以凭借项目方案和个人能力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政府将为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提供贷款担保,帮助他们顺利创业。

3. 创业创新基金政府设立了创业创新基金,用于支持大学生的创业项目和创新科研。

大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基金来获取启动资金,开展自己的创业项目。

政府将根据项目的创新性和可行性来评估和审批基金申请。

三、政策获取途径1. 政府官方网站大学生可以通过政府官方网站了解就业创业支持政策的最新动态。

政府网站通常会发布相关政策文件和申请材料,大学生可以从网站上下载和查阅相关内容。

2. 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每个地区都设有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生可以到当地的服务中心咨询政策细则、申请流程和相关政策文件。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解答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解答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解答毕业后,想到西部做一名志愿者,户口和档案关系该存放到哪儿?刚签了约,但单位突然又说不能按原计划接收了,该怎么办?今年毕业,学校说要收取一定的培养费,这符合国家政策吗……5月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签约的高峰期,然而在选单位、找工作的求职征程上,毕业生又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惑。

为了解答毕业生关于就业政策的各种疑问,今日特讲“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解答”,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加准确细致地了解国家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全面就业而制订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同时也希望每位毕业生都能找到自己满意的工作。

【优惠政策解读篇】●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将享受哪些优惠政策?为了吸引应届大学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建功立业,国家出台了以下几个方面的优惠政策:1.对原籍在中、东部地区而去西部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迁到工作地区,也可迁回原籍,由政府主管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到西部贫困边远地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提前定级,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高定工资标准。

人事部还要求各地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进入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及承担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单位。

2.各级政府要为高校毕业生创造工作条件,主要充实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基层单位,从事教育、卫生、公安、农技、扶贫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在艰苦地区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者,报考研究生的,应优先予以推荐、录取;报考党政机关和应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

3.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从高校毕业生中招募志愿者,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一级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单位服务1—2年,服务期间计算工龄。

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自主择业;服务期满一年考核合格,报考研究生的,总分加10分,各高校出台的政策如优惠于此政策,则参照高校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服务期满一年考核合格,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国家机关公务员,报考中央国家机关和东、中部地区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西部地区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5分;在录用党政机关公务员和新增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时优先录用、招聘志愿者。

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是我国宝贵的人力资源。

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就业形势十分严峻,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加大。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拓宽就业门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和中小企业就业,鼓励自主创业,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

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

围绕基层面向群众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领域,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照国家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的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按现行渠道解决,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

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在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也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的比例。

继续实施和完善面向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扩大项目范围。

相关项目由各有关部门继续加强组织领导,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各类基层就业项目之间的政策衔接。

2009年,中央有关部门继续组织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各地也要因地制宜开展地方项目,鼓励和引导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

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措施

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措施

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措施高校对大学生加强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

以下是我整理的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措施资料,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政策措施1.减少结构性失业:通过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岗位补贴、助学贷款代偿、考研究生、考公务员加分,以及扩大“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等计划,多种手段鼓励毕业生去基层工作;通过放松户籍限制、政策扶持等手段鼓励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企业工作;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积极吸纳和稳定大学毕业生。

2.减少或推迟供给:加大力度落实部队征兵更多面向大学生;研究生或第二学位扩招。

通过见习实习制度,提升大学生的就业能力。

4.加强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

所有高校成立专门的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同时将就业指导课列入必修课。

对未就业毕业生进行失业登记,提供职业介绍,培训等系列服务。

5. 为困难的大学毕业生提供就业援助。

(四)针对返乡农民工的政策措施1.切实保障返乡农民工的土地承包权益;稳定粮食和食品价格,有利于农民工返乡务农提高收入。

2.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大力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做好农民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

3.一些劳动力输出地方已经出台支持返乡农民工的政策:3个月以上未能重新就业的,当地政府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予失业救助,救助期不超过半年。

上述政策措施对稳定现有的就业岗位、解决受金融危机影响严重的农民工群体和青年群体的就业问题将发挥作用,但还远不足以消除金融危机对中国就业局势的影响,需要全社会各方的重视和支持,特别是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我国近几年来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措施1、提高劳动者素质我国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在有条件的地方普及十二年义务教育,开展各类在岗和在职培训,着力提高我国劳动者的就业水平和业务素质。

为我们国家的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多的应用型人才。

2、提供宏观的就业环境积极引进外资,实施“走出去”战略,推动了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09.01.19•【文号】国办发[2009]3号•【施行日期】2009.01.19•【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指导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是我国宝贵的人力资源。

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就业形势十分严峻,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加大。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拓宽就业门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和中小企业就业,鼓励自主创业,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

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

围绕基层面向群众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领域,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照国家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的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按现行渠道解决,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

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在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也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的比例。

毕业生就业政策及相关规定

毕业生就业政策及相关规定

毕业生就业政策及相关规定近年来,随着大学毕业生的规模不断扩大,就业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更好地解决毕业生就业困境,各级政府纷纷制定了一系列的就业政策及相关规定。

这些政策旨在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毕业生就业,推动经济发展。

本文将探讨毕业生就业政策及相关规定的背景、内容和效果。

政策背景中国现在每年的大学毕业生人数已经高达数百万,而就业岗位数量有限,此现象导致毕业生就业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中国政府开始实施了一系列的就业政策。

就业政策内容1.创业支持政策:为了鼓励毕业生创业,政府提供了一系列的创业支持政策。

例如,对于创业者可以享受税收减免和贷款优惠等政策。

此外,政府还建立了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培训计划,为毕业生提供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帮助他们更好地创业。

2.就业信息服务平台:为了解决毕业生找工作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政府设立了就业信息服务平台。

这个平台汇集了大量招聘信息,毕业生可以在平台上查找合适的工作岗位。

此外,政府还提供了职业培训和职业咨询服务,帮助毕业生提升就业竞争力。

3.优惠政策:为了鼓励企业招聘毕业生,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

例如,对于向毕业生提供实习、实训岗位的企业,政府给予税收减免和贷款优惠。

此外,对于招聘毕业生的企业,政府还提供补贴和奖励。

这些优惠政策鼓励了企业积极招聘毕业生,提升了他们的就业机会。

效果评估这些毕业生就业政策及相关规定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首先,创业支持政策激发了大量毕业生创业的热情。

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创业,并且在创业过程中得到了政府的支持和帮助。

其次,就业信息服务平台提供了便捷的信息查询渠道,帮助毕业生及时了解到更多的就业机会,提升了他们的就业率。

最后,优惠政策鼓励了企业招聘毕业生。

这些优惠政策为企业提供了实质上的支持,减轻了用人压力,增加了招聘毕业生的动力。

然而,毕业生就业问题仍然存在。

一方面,大学的专业设置不一定和就业市场需求相匹配,导致部分毕业生就业困难。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xx〕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09〕3号)及中央、省、、州关于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业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当前就业形势和我市经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制定定《xx年××市促进高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基层就业(一)继续组织实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鼓励和引导更多的的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投身身于基层管理和服务于基层工工作。

对参加项目的高校毕业业生给予生活补贴,按规定参参加有关社会保险,所需资金金按现行资金渠道解决。

对履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毕业生,,实施相应学费和助学贷款代代偿。

对具有基层服务工作经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事业单单位招聘中可按相关规定进行行加分。

在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务员中,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录用的比例。

xx年我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将面向大中中专毕业生招考250人,选选聘61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任职,招募5名(支教、支农农)参与“三支一扶”计划。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对应征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款代偿。

(三)积极开展招招聘执业医师到卫生院服务的的工作,吸引和鼓励执业医师师到农村服务,推动乡镇卫生生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农村村医疗服务水平。

二、鼓励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做好高校校毕业生信息的收集、,,积极与辖区内的有色金属、、建筑建材、药业等中小企业业和非公有制企业联系,落实实企业需求岗位信息,发挥各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业就业的主要渠道作用,力争争挖掘300个岗位,积极推推荐高校毕业生到急需人才的的各类企业就业。

进一步清清理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制制度性障碍和限制,市人才管管理部门将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定以及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务,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造造良好条件。

国家层面的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和措施

国家层面的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和措施

国家层面的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和措施随着全球经济和科技的不断发展,国家就业和创业政策也在不断完善和调整,以应对不断变化的经济形势和就业压力。

在当前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国家层面的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和措施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改善就业环境,推动创新创业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围绕国家层面的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和措施展开讨论,分析其内容和影响,希望能够对读者有所启发。

一、就业政策1. 就业扶贫政策:国家对贫困地区实施就业扶贫政策,通过扶持就业创业项目、提供就业技能培训、设立就业岗位等措施,帮助贫困地区居民实现就业,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水平。

2. 毕业生就业政策:为大学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和创业支持,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中西部地区就业创业,加强对毕业生的职业指导和培训,提高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

3. 劳动力市场政策:促进灵活就业和多种形式的就业,鼓励个体经营和自由职业,提高就业市场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满足不同裙体的就业需求。

4. 职业培训政策:加大职业培训投入,推动技能人才培养,鼓励企业开展内部培训,提高劳动力素质和就业竞争力。

5. 劳动力转移政策:支持农民工等流动人口有序转移就业,建立健全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机制,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配置。

6. 就业歧视政策:加强对就业歧视的监督检查,保护妇女、残疾人等特殊裙体的就业权益,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

二、创业政策1. 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提供低息贷款和创业担保服务,降低创业者的创业风险,促进创业投资和创业项目的实施。

2. 创业培训政策: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加强创业团队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创业者的创业成功率。

3. 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对创业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减少创业成本,鼓励创业者投资兴业。

4. 创业市场准入政策:简化创业市场准入程序,降低创业门槛,优化创业环境,鼓励更多的人投身到创业市场。

5. 创业孵化政策:支持创业孵化基地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创业基地、资金、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支持,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和资源。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生就业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保护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高等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博士生、硕士生、本专科生(以下简称毕业生)的就业及相关的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毕业生就业工作应贯彻统筹兼顾、合理使用、加强重点、面向基层的方针,努力满足国家建设需要,使毕业生学以致用、人尽其才。

国家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以及其他需要人才的地方去工作。

第四条毕业生就业坚持公开、公正、择优、自愿的原则,实行国家宏观调控、学校和各级政府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模式。

第五条高等学校和各级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并在人员、经费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为毕业生就业提供完善的服务,使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逐步做到专业化。

第六条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面向全国就业,积极满足国防、军工、科研、教学、高新技术等单位,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党政机关和人民解放军的所属单位的用人需求。

其它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优先满足本系统、本行业的需要,同时努力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地方所属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要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定向培养的本专科毕业生按合同就业。

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应首先满足教育系统的需要。

第七条非定向培养的毕业研究生原则上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就业,其服务范围是高等学校、以基础研究为主的科研机构、国家重点企业、由财政拨款的文化、医药卫生等公益事业单位、党和国家机关,以及人民解放军的所属单位。

定向培养的毕业研究生按定向培养合同就业,委托培养的毕业研究生按委托培养合同就业。

自筹经费研究生按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就业。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第八条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由教育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归口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国务院其他部委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部门在教育部的指导下管理本地区、本部门的毕业生就业工作。

国家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百问

国家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百问

国家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百问一、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1.什么是基层就业?基层就业就是到城乡基层工作。

国家近几年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

一般来讲,“基层”既包括广大农村,也包括城市街道社区;既涵盖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也包括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既包含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也包括艰苦行业和艰苦岗位。

2.国家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主要优惠政策包括哪些?⑴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照国家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的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⑵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

⑶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⑷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在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也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的比例。

3.什么是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所谓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包括村官、支教、支农、支医、乡村扶贫,以及城市社区的法律援助、就业援助、社会保障协理、文化科技服务、养老服务、残疾人居家服务、廉租房配套服务等岗位。

4.什么是其他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在街道社区、乡镇等基层开发或设立的相应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部分由政府出资,或由相关组织和单位出资。

所安排使用的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补贴。

5. 什么是公益性岗位?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

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困难人员或特殊群体,并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6.什么是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后,政府从当地财政再就业资金中给予用人单位的资金补助。

大学生就业指导课资料(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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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国家促进普通高校毕业就业政策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就业1.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符合相关条件的,享受工作生活补贴,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考学升学等优惠政策。

2. 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由政府补偿学费或补偿国家助学货款。

3. 对到农村基层和城乡社区公益性岗位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到农村基层和城乡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

4. 对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优先录取:自2012年起省级以上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均应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中录用。

二、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自主创业5. 到中小企业就业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同事等待遇,并享受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服务。

6. 在毕业年度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培训津贴。

7. 初创业时,允许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并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货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货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

8. 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毕业2年内从事个体经营时,自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可免交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9.三、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10. 由政府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11. 符合条件的,可以选为士官、提干、报考或报送入军校。

12. 退役后参加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13. 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面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大学生就业指导学习资料(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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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国家促进普通高校毕业就业政策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就业1.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符合相关条件的,享受工作生活补贴,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考学升学等优惠政策。

2. 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由政府补偿学费或补偿国家助学货款。

3. 对到农村基层和城乡社区公益性岗位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到农村基层和城乡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

4. 对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优先录取:自2012年起省级以上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均应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中录用。

二、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自主创业5. 到中小企业就业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同事等待遇,并享受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服务。

6. 在毕业年度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培训津贴。

7. 初创业时,允许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并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货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货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

8. 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毕业2年内从事个体经营时,自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可免交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9.三、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10. 由政府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11. 符合条件的,可以选为士官、提干、报考或报送入军校。

12. 退役后参加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13. 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面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现阶段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现阶段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区)工作。自费生毕业后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自主择业。“并轨”招收的学生 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在一定范围内自主择业。单招定向毕业生回 生源地所在县,安排到乡镇一级农业技术推广、农村经济管理、乡镇企业、合作经 济组织、职业技术教育等岗位工作。 研究生主要面向高等学校、全民所有制的科研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由财政拨款 的文化、医药卫生等公益事业单位、人民解放军及党政机关就业。按自筹经费方式 招收的研究生,由学校负责推荐就业。
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 要渠道。国家尽力清理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制度性 障碍和限制,为他们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 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以及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 务,形成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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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和措施
(三)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积极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
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措施主要有以下三 个方面: 鼓励高校积极开展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 税费减免和小额贷款 创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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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和措施
(五)对高校毕业生进行就业服务和就业指导,提升就业能力
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配置资源的能力,强化公共就业服务的功能。
高校通过开设就业指导课并将其作为必修课程,可以帮助毕业生了解就业形势,提高求 职技巧,调整就业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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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 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方针与原则 • 国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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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方针与原则
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方针与原则主要:

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一)一、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各项创业扶持政策。

1、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加大贷款支持力度。

大学生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新发放的个人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5万元提高到8万元。

4、实行创业和吸纳就业奖励。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办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按实际创造就业岗位个数给予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岗位500元,并免收创业大学生2年内相关人事代理费用。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大学生以灵活就业形式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3年期限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补贴,根据当地规定的缴费标准和比例按其实际缴费的2/3予以补贴。

6、实行工商注册优惠。

对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大学生申办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受出资额限制。

放宽经营场所等限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大学生创业人员从事非扰民项目的,可以住所(经利害关系人同意)、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农村住宅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同时,依法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放宽营业执照期限限制。

7、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资金,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

二、认真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

1、积极实施“高校毕业生社区就业计划”,到2015年底每个城市和农村社区至少安排1名高校毕业生。

2、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大学生就业政策和法规最新版(2)

大学生就业政策和法规最新版(2)

大学生就业政策和法规最新版(2)2. 国家对引导国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哪些政策措施?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4〕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和《关于做好2013-2014年国有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分配〔2013〕37号)等文件规定:(1)承担对口支援西藏、青海、新疆任务的中央企业要结合援助项目建设,积极吸纳当地高校毕业生就业。

(2)建立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推动实现招聘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

(3)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除涉密等特殊岗位外,要实行公开招聘,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要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报名时间不少于7天;对拟聘人员应进行公示,明确监督渠道,公示期不少于7天。

3. 企业招收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享受什么优惠政策?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1〕64号)规定,对各类企业(单位)招用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企业(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根据《就业促进法》有关规定,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

企业(单位)按季将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的缴费情况单独列出,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应附: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教育部印发通知,要求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教育部印发通知,要求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教育部印发通知,要求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作者:来源:《云南教育·视界(时政)》2023年第12期12月1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24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就业〔2023〕4号),部署各地各高校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实施“2024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以下为《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全文。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教育部决定实施“2024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進行动”,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1.强化统筹部署。

各地各高校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就业促进机制。

要按照“秋季校园招聘月”“寒假暖心行动”“春季攻坚行动”“百日冲刺行动”的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做好本地本校工作安排,落实落细各项工作要求,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2.强化协同联动。

各省级教育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沟通衔接、分工合作、协同联动,把高校毕业生作为公共服务的重点群体,争取更多岗位、资金、培训、服务等公共资源向高校毕业生倾斜。

要牵头成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清单,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3.强化高校责任。

高校是做好本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

加强学校党委组织领导,把就业工作列入学校党委常委会重要议题定期研究推进。

建立健全“校—院(系)”两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制定就业工作方案,分级落实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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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百问
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一、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
. 什么是基层就业?
基层就业就是到城乡基层工作。

国家近几年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

一般来讲,“基层”既包括广大农村,也包括城市街道社区;既涵盖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也包括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既包含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也包括艰苦行业和艰苦岗位。

. 国家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主要优惠政策包括哪些?
⑴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照国家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的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⑵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

⑶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⑷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在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也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的比例。

. 什么是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所谓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包括村官、支教、支农、支医、乡村扶贫,以及城市社区的法律援助、就业援助、社会保障协理、文化科技服务、养老服务、残疾人居家服务、廉租房配套服务等岗位。

. 什么是其他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在街道社区、乡镇等基层开发或设立的相应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部分由政府出资,或由相关组织和单位出资。

所安排使用的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补贴。

. 什么是公益性岗位?
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

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困难人员或特殊群体,并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 什么是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
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后,政府从当地财政再就业资金中给予用人单位的资金补助。

. 什么是公益性岗位补贴?
街道(社区)或其它经批准的劳务派遣组织安排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并对聘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发放工资、统一缴纳社会保险费、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由当地财政对用人单位给予补贴。

. 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政策内容主要是什么?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本专科、高职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年以上(含年)的,其学费由国家实行补偿。

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的,补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 国家实施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的就业地域范围包括哪些?
国家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这里涉及的地域范围主要包括:⑴西部地区: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
新疆等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⑵中部地区: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个省;
⑶艰苦边远地区:由国务院确定的经济水平、条件较差的一些州、县和少数民族地区。

(详情可登陆中国政府网查询:;或登陆北大法律信息网查询:)
⑷基层单位:
①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乡镇劳动就业服务站等;
②工作现场地处以上地区县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 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和年限是多少?
每生每学年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最高不超过元。

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元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

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高于元的,按照每年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者代偿。

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年限,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

在校学习的时间低于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按照实际学习时间计算补偿学费或代偿助学贷款年限。

在校学习时间高于相应学制年限的,按照学制规定年限计算。

每年代偿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总额的三分之一,三年代偿完毕。

.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毕业生如何申请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⑴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向学校递交《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和毕业生本人、就业单位与学校三方签署的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年以上的就业协议;
⑵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在与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签订毕业后还款计划时,注明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如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不需自行向银行还款;
⑶高校负责审查申请资格并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地方所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如何获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要求,各地要抓紧研究制订本地所属高校毕业生面向本辖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办法。

地方所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是否可以获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如何申请办理补偿或代偿等,请向学校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查询。

. 到基层就业如何办理户口、档案、党团关系等手续?
对到西部县以下基层单位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户口可留在原籍或根据本人意愿迁往就业地区;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级政府人事部门,由政府主管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乡镇一级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 中央有关部门实施了哪些基层就业项目?
近年来,中央各有关部门主要组织实施了个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包括:团中央、教育部等四部门从年起组织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组部、原人事部、教育部等八部门从年开始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教育部等四部门从年开始组织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组部、教育部等四部门从年起组织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见表一)。

表一:中央部门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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