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益社团十一项制度草稿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公益社团十一项制度(草稿)

————————————————————————————————作者:————————————————————————————————日期:

中江县xx公益社团十一项制度(草稿)

为了把xx公益社团发展为一个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决策民主、活动开展有力的社会团体,使社团成为中江县公益组织的“领头羊”,拓展社团社会影响力和号召力,特制定以下十一项制度。

一、民主决策制度

1.根据社团章程第四章规定,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社团的重大事项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定,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

2.本社团人事任免。理事会理事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闭会后,理事会理事的增补、撤换或罢免,由常务理事会讨论确定。

(一)常务理事、社长、副社长、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副秘书长由理事会聘任。

(二)常务理事的增补、撤换或罢免,由理事会讨论确定。

(三)社长、副社长的增补、撤换或罢免,由常务理事会表决确定。

(四)本社团各部门部长、副部长由秘书长提名,经社团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同意后方可聘用,并向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报告聘用情况。

专门工作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由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

3.外出考察或参加会议。社长、副社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因本社团工作外出考察,其费用须经秘书长决定,报社长同意,考察后必须向常务理事会写出考察报告。

专职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与本社团相关的会议与考察,须经秘书长决定,报社长同意,考察后必须向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写出考察情况报告。

4.活动开展所需经费,需由负责部门报秘书长审议后,交由社长决定。并交财务备案管理。经费在1万元以上的活动,须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

5.修改章程。本社团章程是开展工作的依据。修改章程时,由秘书处写出报告,报请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并将章程修改草案交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6.修改本会十一项制度。本社团十一项制度是确保社团日常工作正常、有序、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因形势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应当修改时,由秘书处写出草案,交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讨论批准后方能生效。

7.定期开展活动。本社团将有计划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服务活动,定期开展会员交流、学习活动。

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凡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修改议程、变更等重大事项,必须提前五天写出报告(或策划案),交秘书处备案,并提交由理事会讨论决定。

(二)开展重大活动,由秘书处提交活动策划方案,交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须经相关政府机构审批同意的,由外联部负责沟通协调,并办理和完善相关手续。

(三)本会秘书处应当及时向理事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和财务报告,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经审议通过后,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

管理机关。

三、接受捐赠公示制度

(一)收取个人会费和单位会费:本社团向会员收取一定会费并鼓励捐赠,对捐赠的单位和个人,在年终工作总结大会上和理事会或会员代表公布并致谢。

(二)经费来源之一,是争取政府相关机构、爱心企业和其他单位进行赞助。本社团获得赞助经费的情况,有关部门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报告,并向赞助单位致谢。

(三)本社团组织开展专项公益活动,经费不足时,鼓励和争取社会各界赞助。凡赞助的专项经费必须用于专项活动,并邀请赞助单位以及相关部门对经费开支进行监督。对赞助较多的单位,可以约定赞助单位命名的某某活动,事后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报告情况,并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向赞助单位致谢。

(四)本社团工作人员代表本社团参加其他社团及国内外组织的有关活动,接受捐赠属本社团所有,必须交至社团财务部管理。赠给个人的财物,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应报告本社团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研究,视情况处理。

四、考核奖惩制度

(一)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必须严格遵守社团章程和制度,履行好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社团活动,支持配合社团工作。对热爱社团、积极参加社团各类活动、支持社团工作成绩突出和贡献卓著的,给与表彰奖励。

(二)社团每年年终评选一次“优秀志愿者”,对获奖的单位和个人颁发证

书和适当奖金。

(三)对不关心社团的发展,长期不参加社团工作与活动,不配合社团工作的个人或单位,应给与批评和教育;屡教不改的,经理事会讨论后,按照社团章程相关规定取消会员资格、撤换或罢免其在本会的职务。

对玩忽职守,给社团工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经理事会讨论后,应视情节轻重给与处分,赔偿损失或撤换、罢免,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五、财务管理制度

(一)社团财务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监督管理,坚持开支合理、勤俭节约的原则,切实做好、管好、用好各项经费。

(二)做好收取会费的工作。会员交纳会费标准:参照民政部门有关规定,由理事会讨论后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备案。会费交纳时间:每年10月底以前,一次交齐。

(三)本会经费使用范围:

1、办公费及差旅费;

2、召开会议或者举办活动;

3、友好往来活动经费;

4、资料刊物费;

5、工作人员工资及福利开支;

6、设备添置费;

7、开展其它活动必须的经费。

(四)本会坚持民主理财。日常财务管理由社团财务部负责,聘请具有专业

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与出纳分设,建立健全财务账目。经费收支情况,每年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报告。

1万元以上的重大开支项目,须经常务理事会批准方可实施。

(五)会费是社团活动经费来源之一,各会员单位须在每年6月以前,按章程规定的会费标准一次性交齐会费。

(六)本社团财务,按规定接受审计。

六、诚信自律建设制度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性活动,重点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活动。

(二)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诚实守信、回报社会”的意识。

(三)坚持“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理念,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道德准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注重信誉,维护公益组织的良好形象。

(四)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积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坚持合作、互助和互律,反对和抵制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社团内部竞争。

(五)制定完善本社团内的诚信自律建设制度或自律公约,认真执行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人事、劳动等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和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公益组织规范化建设,制定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制度,严格按章程规定的宗旨、程序和业务范围依法开展各项公益活动。

(七)按要求及时进行税务登记,按时准确申报各项收入,依法纳税,及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