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林管护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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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林管护责任书
篇一:长底乡公益林管护责任书
长底乡二〇一三年公益林管护
长底乡人民政府
代表(签字):目标管理责任书村委会代表(签字):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二日
长底乡二〇一三年公益林管护责任书
为加强对国家级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的管理,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省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目标和任务
1、本责任书的公益林包括国家级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
2、全面贯彻落实《长底乡公益林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全镇公益林保护管理。
3、全面掌握公益林增减变化、管护质量和资金使用等情况,保障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正常使用和林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4、积极促进我镇公益林管护水平的提高,并为资金划拨和公益林补偿制度提供依据。
二、乡政府职责
1、加强对公益林管理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公益林管理制度和考核
办法,逐级签订公益林保护和建设责任书,将公益林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
2、按照《长底乡护林员管理办法》配备相应的公益林管护人员,负责公益林管理和建设的具体工作。加强对管护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管护人员工作。
3、依法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在公益林区设置森林防火宣传牌、开设防火林带,形成较为完善的森林防火体系。
4、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用补偿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安全运行。
5、深入做好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规章、制度的宣传,使广大群众自觉、积极参与到公益林管护工作中来,确保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落到山头地块,补偿工作确实取得成效。
三、村(居)委会职责
1、加大对公益林管护的宣传力度,提高村民对公益林的保护意识。
2、督促村民小组制定护林公约,制定林权所有者补偿费的具体分配方案,并在本村范围内公示。
3、加强公益林内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防止野外违章用火、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采滥挖等破坏公益林资源的行为发生。
4、对破坏公益林的行为按《护林公约》严肃处理,及时上报镇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
5、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发生森林火灾,及时报告镇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
6、加强护林员的管理,严格考核考勤制度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篇二:公益林管护责任书
篇一:生态公益林管护责任书
莲花
山垦殖场生态公益林管护责任书
为了加强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维
护生态公益林所有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和《江西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经莲花山垦
殖场党委研究决定,签订本责任书。
1、积极宣传、贯彻、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组
织学习林业技术知识,坚持依法治林,科技兴林,并视工作需要,结合本地实际,完善、实
施村规民约,切实加大对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力度。
2、依法组织专职或
兼职护林员对管护区域的生态公益林进行管护,加强管护人员上山巡查管护的监督。
3、建立健全生态公
益林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盗砍滥伐,乱捕滥猎和侵占林地的防范机制,有效预防、发现、
扑救、管护区内森林火灾,并及时报告,监测森林病虫害,发现后及时上报和治理,保证管
护区内的生态公益林不受人侵害,无乱砍滥伐、无滥捕滥猎现象。
4、禁止在公益林保
护范围内开垦、采石、采矿、采土、烧炭和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种、采脂、挖笋、掘根、剥
树皮,以及过度修枝等毁坏公益林的行为,禁止砍柴、放牧、割草、劈枝、采集和挖掘野生
植物、狩猎。
5、公益林保护范围
内的成过熟针叶纯林和郁闭度0.2以下的疏林应当进行更新改造或者补植,使之成为阔叶林
或者针阔混交林。更新改造的择伐强度不得超过30%,公益林保护范围内郁闭度0.7以上的
人工幼林应当进行抚育间伐,间伐后的郁闭度不得低于0.6。
6、在公益林保护范
围内禁止设立木材加工厂或者木材交易市场,禁止以木
材为原料培植食用菌。
7、禁止商业性采伐
公益林。因抚育、更新或者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因素影响,需要采伐国家重点公益林和省级
公益林中的毛竹或者非天然阔叶林的,应当报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需要采伐其它
公益林中的毛竹或者非天然阔叶林的,应当报设区(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
批,应急处置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需要采伐生态公益林林木的,可以先行采伐,但应
当在应急处置结束之日起30日内补办林木采伐许可证。
8、应当不占或少征
占用公益林林地,确需征占用的,应当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土地主管部门审
批。
9、对国家重点生态
公益林或者省级生态公益林内的森林旅游,休闲等非木质资源开发利用建设,应当征求省人
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同意,并报有关部门审批。
10、依法保护生态
公益林宣传牌、标志及监测站点,禁止毁坏或移动生态公益林保护标志牌。
补偿金主要用于生态公益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等费用支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的
拨付,使用和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贪
污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12、依法打击破坏
生态公益林的不法分子。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莲花山垦殖场分场
负责人:(签名)负责人:(签名)
20XX年1月5日20XX年1月6日
篇二:护林员公益林资源管护责任书
护林
员公益林资源管护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护林员管
护责任,加大森林资源管护力度,加强护林员的管理,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做到“责、
权、利”三落实。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特签订本责任书。
1、定期组织乙方学
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林业法律、
法规及局制定的各项森林资源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