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萌幼儿园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春萌幼儿园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由校长和家长代表与学生共同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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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由校长和家长代表与学生共同用餐。
学校负责人需与学生同用餐昨日,教育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公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下称《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还应建立家长陪餐制度;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
该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建家长陪餐制度《规定》明确指出,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
《规定》再次对小卖部问题作出规范,要求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关于学校食堂,《规定》中称,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学校食堂的,应当以招投标等方式公开选择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者符合条件的餐饮管理单位。
学校食堂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食堂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许可证。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应当在学校食堂显著位置进行统一公示。
应公开用餐信息保障家长知情权此外,《规定》还多处提及家长参与问题,例如学校应当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组织师生家长代表参与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管理和监督;学校在食品采购、食堂管理、供餐单位选择等涉及学校集中用餐的重大事项上,应当以适当方式听取家长委员会或者学生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意见,保障师生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近期,学校餐饮方面安全问题时有发生。
幼儿园的陪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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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为了确保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幼儿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陪餐制度1. 园长及分管领导应定期参加幼儿陪餐,了解幼儿膳食情况,监督食堂工作。
2. 教师应定期参加幼儿陪餐,关注幼儿饮食状况,及时反馈幼儿饮食问题。
3. 陪餐人员应按时参加陪餐,不得迟到、早退。
4. 陪餐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就餐环境,不随意交谈,不浪费食物。
三、陪餐要求1. 陪餐人员需在食堂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陪餐。
2. 陪餐人员应了解幼儿园膳食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食品提出意见。
3. 陪餐人员应关注幼儿饮食状况,对幼儿饮食中的问题及时反馈给食堂工作人员。
4. 陪餐人员应遵守食堂卫生规定,保持个人卫生。
四、食品留样制度1. 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g,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
2. 留样食品应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注品名、加工时间、加工人员、留样时间(xx月xx日xx时)。
3. 留样食品存放在专用留样冰箱内,冷藏条件下保存,不得冷冻保存。
4. 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五、食堂人员培训1. 定期对食堂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操作等方面的培训。
2. 食堂人员应熟悉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3. 食堂人员应掌握食品加工、烹饪、储存等方面的技能。
六、监督检查1. 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对幼儿园陪餐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幼儿园内部设立食品安全监督小组,负责日常监督工作。
3. 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七、责任追究1. 对不按时参加陪餐、不遵守陪餐要求的陪餐人员,给予批评教育。
2. 对因食品安全问题造成幼儿健康损害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 对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幼儿园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学校集中用餐陪餐制度规定
![学校集中用餐陪餐制度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54f882dfd1d233d4b14e852458fb770bf78a3b92.png)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生和教职工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加强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学校,包括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等,适用于学校食堂、校内小卖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集中用餐场所。
第三条学校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是指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对食堂食品安全、营养健康、服务等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一项制度。
第二章陪餐人员及职责第四条陪餐人员应包括学校相关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指定。
第五条陪餐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关心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具有社会责任感;(二)熟悉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相关知识;(三)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第六条陪餐人员的主要职责:(一)对食堂的食品安全、营养健康、服务等方面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反馈;(二)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和帮助,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三)收集学生、家长、教职工对食堂的意见和建议,为学校食堂管理提供参考。
第三章陪餐实施第七条学校应制定陪餐计划,明确陪餐人员、陪餐时间、陪餐地点等内容。
第八条陪餐人员应按时参加陪餐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第九条陪餐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对食堂的食品安全、营养健康、服务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条陪餐人员应做好陪餐记录,包括陪餐时间、陪餐人员、陪餐地点、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
第十一条学校应定期对陪餐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二条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对食堂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学校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对食堂的卫生、食材、操作流程等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四条学校应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五条对认真履行职责、发现并解决问题、为学校食品安全作出贡献的陪餐人员,学校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幼儿园食堂陪餐制度
![幼儿园食堂陪餐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424cbd8cab00b52acfc789eb172ded630b1c989f.png)
标题:幼儿园食堂陪餐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幼儿餐饮营养与卫生,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园食堂的餐饮服务及其管理工作。
二、组织机构1. 成立食堂管理委员会,由园领导、保健医生、厨师长、后勤主管等组成。
2. 食堂管理委员会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食品采购、加工、配送、陪餐等。
三、陪餐原则1. 陪餐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素质,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 陪餐人员应严格遵守食堂卫生规定,保证食品安全和餐饮质量。
3. 陪餐人员应关注幼儿的饮食需求,引导幼儿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四、陪餐人员职责1. 每日轮流安排教职工陪餐,确保每餐至少有一名教职工陪同幼儿就餐。
2. 陪餐人员需提前到食堂了解当日菜品情况,确保食品安全无误。
3. 陪餐人员在就餐过程中要关注幼儿的饮食需求,及时解决幼儿在就餐过程中的问题。
4. 陪餐人员要对食堂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食堂管理委员会。
5. 陪餐人员要做好陪餐记录,包括菜品名称、口味、份量等信息,以便对食堂工作进行评价和改进。
五、食堂管理1. 严格执行食品采购验收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2. 加强厨房卫生管理,定期对厨房设备、餐具进行清洗消毒。
3. 定期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培训。
4.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
六、应急处理1. 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时,陪餐人员应立即停止相关食品的供应,并报告食堂管理委员会。
2. 食堂管理委员会应及时采取措施,对问题食品进行封存、调查,必要时报告相关部门。
3. 对受影响的幼儿进行观察和处理,必要时送往医院治疗。
七、考核与奖惩1. 对陪餐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陪餐态度、食品安全知识、应急处理能力等。
2. 对表现优秀的陪餐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陪餐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食堂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幼儿园食堂陪餐制度模版(3篇)
![幼儿园食堂陪餐制度模版(3篇)](https://img.taocdn.com/s3/m/69f39577b5daa58da0116c175f0e7cd185251878.png)
幼儿园食堂陪餐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幼儿园学生的健康成长,确保食品安全,提高照顾幼儿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食堂的陪餐人员,包括幼儿园教职员工和家长。
第三条陪餐人员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配合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确保食堂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幼儿园应加强对陪餐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陪餐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二章陪餐人员的要求第五条陪餐人员应持有效证件入场,如教职工工作证或家长证明。
第六条陪餐人员应穿着整洁、干净的服装,禁止穿着露骨的衣物。
第七条陪餐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得喧哗、拍打桌子等不文明行为。
第八条陪餐人员应尽量将手机静音或关闭,以免影响餐桌上的交流。
第九条陪餐人员禁止吸烟、吐痰等影响食堂环境的行为。
第三章陪餐人员的权责第十条陪餐人员应配合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按时到达并排队领取餐食,不得抢占食物。
第十一条陪餐人员应携带自己的餐具,并在用餐结束后自行清理。
第十二条陪餐人员应尽量引导幼儿按照食堂的就餐规则就餐,不得鼓励或容忍浪费食物的行为。
第十三条陪餐人员应教育幼儿注意餐桌礼仪,不得嘴里含食物大声说话或争吵。
第十四条陪餐人员应在用餐期间关注幼儿的饮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食堂工作人员报告。
第四章食堂的管理第十五条幼儿园应配备足够的食堂工作人员,负责食堂的运行和管理。
第十六条食堂工作人员应保证食品安全,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规和制定的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七条食堂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八条食堂工作人员应及时清理餐具、餐桌和用餐区域,保持食堂的清洁整洁。
第十九条食堂工作人员应及时处理幼儿和陪餐人员的意见和投诉,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二十条陪餐人员如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经食堂工作人员查实,将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或警告。
第二十一条陪餐人员多次违反本制度的,幼儿园有权取消其陪餐资格,并根据情况作出进一步处理。
第六章陪餐人员的权益保障第二十二条幼儿园应保证陪餐人员的饮食权益,提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餐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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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健全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幼儿就餐安全,依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45号)第十三条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通过食堂供餐或者从校外供餐单位订购食品等形式集中向幼儿提供食品,实施学历教育的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含民办学校、幼儿园)。
一、幼儿园相关负责人每餐应当轮流陪同幼儿就餐。
幼儿园要有完整的《陪餐人员安排表》,以确保当餐所提供的食品均有相关负责人陪餐。
二、陪餐人员要在食堂或者班级教室与幼儿一起用餐,不得另择场地单独就餐。
幼儿园不得给陪餐人员“开小灶”或者额外加餐。
陪餐人员餐费应当自理,杜绝免费陪餐,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幼儿膳食经费。
三、陪餐人员要对当餐食品进行外观查验和必要检验,并在当次陪餐后认真填写《幼儿园陪餐记录表》,内容应当包括日期和餐次,食品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就餐幼儿的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陪餐人签名等。
四、陪餐人员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发现问题应当场指出并负责督促整改。
五、陪餐人员就餐后若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发疹等明显不适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封存食品留样和食堂加工间现场,并组织人员对当餐就餐幼儿群体进行严密跟踪观察。
六、园长每周至少要与学生陪餐一次,同时加强对幼儿园相关人员陪餐情况的检查。
园长要严格落实集中用餐岗位责任制度,认真听取陪餐人员、幼儿的意见建议,对需要整改的问题及时跟踪督查落实。
七、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落实陪餐制度不力、陪餐人员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等情况;对因玩忽职守、管理混乱,发生危害幼儿安全健康问题、在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幼儿园陪餐管理制度细则
![幼儿园陪餐管理制度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389e0d10e55c3b3567ec102de2bd960591c6d91d.png)
一、目的为保障幼儿饮食安全,提高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陪餐制度1. 幼儿园必须建立园长、中层干部、教师、家长轮流陪同幼儿就餐制度。
2. 每餐指定一名以上幼儿园领导或教师、家长进行陪餐,陪餐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名,其中一名中层干部,一名班级教师,一名家长。
3. 陪餐人员应按照安排,随同幼儿一起就餐,负责对食品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监督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征求就餐幼儿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三、陪餐人员职责1. 陪餐人员应熟悉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了解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 陪餐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就餐秩序,维护幼儿就餐环境。
3. 陪餐人员应认真观察幼儿进食情况,关注幼儿饮食健康。
4. 陪餐人员应对食品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评价,提出合理化建议。
5. 陪餐人员应监督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确保食品安全。
6. 陪餐人员应征求就餐幼儿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幼儿园。
四、陪餐记录1. 陪餐记录由幼儿园统一印制,内容包括日期、餐次、食品品种、外观、口味、质量等直观评价、幼儿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陪餐人签名等。
2. 陪餐记录必须由陪餐人员在本次陪餐后详细记载。
3. 陪餐记录作为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资料,应妥善保管。
五、陪餐制度实施与监督1. 幼儿园应定期对陪餐制度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陪餐制度落实到位。
2. 幼儿园应加强对陪餐人员的培训,提高陪餐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3. 幼儿园应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家长、教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4. 幼儿园应将陪餐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对表现突出的陪餐人员进行表彰。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幼儿园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幼儿园陪餐品餐管理制度
![幼儿园陪餐品餐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45a7866a42323968011ca300a6c30c225901f0fd.png)
一、制度背景为确保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及时查明食物中毒事故原因,采取有效的救治措施,根据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规范》等相关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保障幼儿、教职工饮食安全,提高幼儿园食品卫生管理水平。
2. 加强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食品加工、储存、留样等环节。
3. 提高幼儿园园长、教职工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形成良好的食品安全文化。
三、制度内容1. 陪餐人员: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等。
2. 陪餐时间:每天午餐、晚餐时间。
3. 陪餐流程:(1)园长、教师、保育员提前10分钟到达食堂,了解当天食谱及食品加工情况。
(2)园长、教师、保育员进入食堂,与厨师、配餐员等进行交流,了解食品加工过程。
(3)园长、教师、保育员与幼儿一同进餐,关注幼儿饮食情况,了解食品口感、营养搭配等。
(4)餐后,园长、教师、保育员对当天食品进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4. 食品留样制度:(1)食堂需对每餐食品进行留样,留样量不少于100克。
(2)留样食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
(3)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标注品名、加工时间、加工人员、留样时间(xx月xx日xx时)。
(4)留样食品存放在专用留样冰箱内,冷藏条件下5℃左右,不得冷冻保存。
(5)留样食品保留48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5. 食品安全培训:(1)幼儿园定期对厨师、配餐员等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2)对园长、教师、保育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普及,确保人人掌握食品安全常识。
6. 食品安全检查:(1)幼儿园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食堂采购、储存、加工、留样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四、制度执行1. 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要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2. 食堂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食品加工,确保食品质量。
幼儿园陪餐制度
![幼儿园陪餐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667a41cca1116c175f0e7cd184254b35eefd1ab3.png)
幼儿园陪餐制度为了保障幼儿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制定本幼儿园陪餐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内所有班级和幼儿,并由幼儿园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执行。
一、陪餐人员1.幼儿园应当明确陪餐人员,陪餐人员包括幼儿园负责人、教师、食堂管理人员等。
2.陪餐人员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对食品安全负责。
二、餐具卫生1.陪餐人员应当检查幼儿餐具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包括餐具的清洁度、完好程度等。
2.陪餐人员应当监督幼儿餐具的清洗和消毒过程,确保餐具卫生。
三、食品卫生1.陪餐人员应当检查食品的卫生质量,包括食品的感官性状、保质期等。
2.陪餐人员应当监督食品的加工制作过程,确保食品卫生。
四、餐饮时间1.陪餐人员应当按照幼儿园规定的餐饮时间陪餐,确保幼儿按时就餐。
2.陪餐人员应当遵守幼儿园规定的餐饮时间安排,不得提前或延迟就餐。
五、餐饮营养1.陪餐人员应当了解餐饮的营养成分,为幼儿提供营养均衡的餐饮。
2.陪餐人员应当监督餐饮的烹饪过程,确保餐饮的营养价值。
六、陪餐记录1.陪餐人员应当对陪餐过程进行记录,包括食品名称、数量、进餐时间、进餐人数等。
2.陪餐人员应当对幼儿进餐情况进行观察和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
3.陪餐记录应当保存完好,以备查阅。
七、食品留样为了保障幼儿饮食安全,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幼儿园食品留样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内所有班级和幼儿,并由幼儿园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执行。
八、留样范围1. 幼儿园内所有食品均需留样,包括主食、菜肴、水果、饮料等。
2. 食品留样应当在烹饪后、分餐前进行,确保食品新鲜和营养价值。
九、留样数量1. 每份食品留样应当不少于100克。
2. 对于一些小份量的食品,如水果、糕点等,应当按照比例留样。
十、留样时间1. 食品留样时间应当为48小时以上。
2. 在留样期间,应当做好温度控制和记录,确保食品不变质。
十一、留样管理1. 幼儿园应当设立专门的食品留样室,并配备专用冷藏设备。
幼儿园陪餐方案管理制度
![幼儿园陪餐方案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daca5aa3aff8941ea76e58fafab069dc51224777.png)
一、指导思想为加强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幼儿饮食安全,提高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 设立食堂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堂日常管理工作。
3. 设立家长陪餐小组,由园长、后勤园长、业务园长及各班家长代表组成。
三、陪餐制度1. 每日午餐时间,园长、后勤园长、业务园长及3名家长代表共同参与陪餐活动。
2. 陪餐人员需在陪餐前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食堂环境整洁、卫生。
3. 陪餐人员需按照幼儿一日常规活动及午餐流程进行陪餐,对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评价。
4. 陪餐记录包括日期、餐次、饭菜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直观评价,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等。
由陪餐园长在当次陪餐后详细填写《园长陪餐监督检查表》。
5. 陪餐人员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指出,并监督食堂管理人员进行整改。
四、食品留样制度1. 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g,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防止被污染。
2. 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注品名、加工时间、加工人员、留样时间,及时存放在专用留样冰箱内,冷藏条件下保存5左右,不得冷冻保存。
3. 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非留样食品,冰箱必须上锁。
4. 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五、监督检查1. 食堂安全管理员负责对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2. 家长陪餐小组对陪餐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园长和食堂管理人员。
3.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
六、奖惩措施1. 对认真执行本制度,为幼儿园食品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学校集中用餐陪餐管理制度
![学校集中用餐陪餐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f95d946b30126edb6f1aff00bed5b9f3f90f72fe.png)
一、总则为保障我校学生和教职工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加强监督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陪餐制度的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食品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2. 责任明确:明确陪餐人员职责,确保陪餐工作落到实处。
3. 及时反馈: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师生用餐安全。
4. 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陪餐管理制度,确保陪餐工作有序进行。
三、陪餐人员及职责1. 陪餐人员:校长、分管副校长、食堂管理人员、教师代表等。
2. 陪餐人员职责:(1)按时参加陪餐,确保每餐均有陪餐人员与学生共同用餐。
(2)对食品及食品原料的感官性状、食堂卫生环境、餐饮具等进行检查。
(3)对食品加工、储存、留样等环节进行监督,确保食品安全。
(4)关注学生用餐情况,了解学生对食堂饭菜质量、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及时向学校反馈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四、陪餐制度的具体实施1. 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
2. 陪餐人员应提前进入食堂,对食品及食品原料的感官性状、食堂卫生环境、餐饮具等进行检查。
3. 陪餐人员应关注学生用餐情况,了解学生对食堂饭菜质量、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 陪餐人员应定期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着装等情况进行检查。
5. 陪餐人员应在学生就餐结束后,对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并填好陪餐记录表。
五、陪餐制度的监督与考核1. 学校成立陪餐工作小组,负责对陪餐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 陪餐工作小组定期对陪餐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出勤情况、检查记录、反馈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3. 对陪餐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存在问题较多的个人进行批评教育。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幼儿园管理人员陪餐制度
![幼儿园管理人员陪餐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875011b97d1cfad6195f312b3169a4517623e559.png)
幼儿园陪餐管理制度为不断强化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幼儿的饮食安全,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特制定园内陪餐管理制度:一、幼儿园成立陪餐管理小组。
陪餐管理小组由园务会所有成员组成,园长任组长。
组长对园内陪餐管理制度的落实负领导责任,小组各成员对制度的落实负具体责任。
二、陪餐管理小组按照学期制定详细的陪餐班次表,合理安排小组成员的陪餐日期和班级。
要求幼儿在园内的每顿餐点,均有陪餐小组成员深入班级陪同进餐,组长每周至少陪餐一次;陪餐班级应每周轮换。
三、陪餐责任人在陪餐当日,不得自带食物进园进食或加餐,更不得在园内另行制作餐食。
四、陪餐责任人要强化工作责任心,严格按照班次表落实陪餐责任,严禁无故脱岗,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陪餐的,必须向组长报告,由管理小组另行安排人员顶岗。
五、陪餐责任人须按照幼儿园的餐点时间,提前十分钟到班级内落实陪餐责任。
陪餐时应注意幼儿的餐点是否冷食类、生食类、裱花糕点及是否含有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六、陪餐时须对所食用幼儿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详细填写陪餐记录表。
七、陪餐管理小组要加强对陪餐工作的管理,组长应组织人员定时不定时地对厨房卫生清洁状况、器具材料摆放情况、从业人员工作状态及陪餐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定期通报。
八、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应立即指出,并要求厨房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①厨房卫生环境较差、物品摆放杂乱的;②厨房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不足的;③厨房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工帽,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④饭菜口味过淡或过咸的;⑤饭菜加工完成距分餐时间过长的;⑥餐饮用具未按要求消毒的;⑦其他应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九、陪餐人对以下情况应立即制止,并督促厨房管理人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①厨房未采取防蝇措施,分餐前受到蚊蝇污染的;②厨房制作凉拌菜或提供冷饮的;③上餐剩饭菜下餐继续加工的;④土豆有发青、发芽现象未充分去除的;⑤四季豆、土豆未充分煮熟烧透的,冷冻食品未达到中心加工温度的;⑥饭菜有感官问题的;⑦其他危害幼儿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幼儿园责任人陪餐制度
![幼儿园责任人陪餐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24a4228329ea81c758f5f61fb7360b4c2e3f2a26.png)
幼儿园责任人陪餐制度一、目的为了保证幼儿园食品安全,确保幼儿用餐安全、营养、健康,提高幼儿园餐饮服务质量,加强幼儿园与家长之间的沟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内的所有责任人和陪餐人员。
三、责任人陪餐制度1. 责任人范围: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园长、副园长、教务主任、后勤主任、保健医生等。
2. 陪餐时间:责任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到幼儿园食堂用餐,每周至少一次,每次用餐时间不少于30分钟。
3. 陪餐要求:(1)提前准备:责任人应在陪餐前了解当天的食谱,包括菜品名称、配料、烹饪方法等,确保食品符合幼儿的营养需求和食品安全标准。
(2)现场监督:责任人应在陪餐时对食品的采购、加工、制作、配送等环节进行现场监督,确保操作规范、卫生达标。
(3)共同用餐:责任人应与幼儿共同进餐,观察幼儿用餐情况,包括食物的口味、温度、份量等,以及幼儿的用餐习惯和用餐氛围。
(4)剩菜处理:责任人陪餐后应向食堂工作人员了解当天食品的剩菜情况,监督剩菜的处理过程,确保剩菜得到妥善处理,避免食品安全隐患。
(5)问题处理:责任人陪餐过程中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如停止食用可疑食品、隔离食品来源、记录问题情况等,并及时向园长报告,以便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6)反馈与改进:责任人陪餐后应向园长反馈陪餐情况,包括食品质量、服务质量、幼儿用餐情况等,并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4. 家长陪餐:(1)家长参与:幼儿园应定期邀请家长代表到园陪餐,让家长亲身体验幼儿园的餐饮服务,增进家长对幼儿园餐饮管理的了解和信任。
(2)用餐规范:家长陪餐时,应遵守幼儿园的用餐规定,不得携带任何食品进入食堂,不得在用餐过程中吸烟或饮酒,保持良好的用餐秩序。
(3)意见反馈:家长陪餐后,可以向幼儿园提出意见和建议,幼儿园应认真听取并记录,必要时进行改进,并反馈改进结果给家长。
四、监督检查1.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陪餐制度监督检查机制,确保责任人陪餐制度的落实。
幼儿园管理人员陪餐制度
![幼儿园管理人员陪餐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46679219842458fb770bf78a6529647d2628345b.png)
幼儿园管理人员陪餐制度为确保幼儿园厨房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厨房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幼儿园厨房须建立园所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园长陪同幼儿就餐的制度。
幼儿园厨房每餐须指定一名以上厨房管理、从业人员以外的领导或园务会成员进行陪餐,确保当餐所提供的每一种饭菜都有领导或教师陪餐,并能听取一定比例就餐幼儿的意见,陪餐登记表交由厨房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陪餐人员应按照安排,随同幼儿一起就餐,负责对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厨房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幼儿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2.陪餐责任人在陪餐当天,不准自带食物进园用餐、加餐,不得在园内另开小灶制作餐食。
3.陪餐责任人依据幼儿园的用餐时间点进班级与幼儿一起进行餐点的品尝,每周轮换一个班级。
4.陪餐责任人应注意观察幼儿餐点是否是冷食类、生食类、裱花糕点以及是否是含有四季豆等高风险的食品,发现问题需及时上报。
5.陪餐责任人因故不能陪餐时,应向园务会以及厨房管理人员交接清楚,并指定相关责任人陪餐,并做好相关的工作。
6.陪餐实行成本核算制,由厨房根据食品成本,每月核算一次,从成人餐费中扣除,不得以陪餐为由,占据使用幼儿伙食费。
7.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应立即指出,并要求厨房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①厨房卫生环境较差、物品摆放杂乱的;②厨房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不足的;③厨房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工帽,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④饭菜口味过淡或过咸的;⑤饭菜加工完成距分餐时间过长的;⑥餐饮用具未按要求消毒的;⑦其他应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8.陪餐人对以下情况应立即制止,并督促厨房管理人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①厨房未采取防蝇措施,分餐前受到蚊蝇污染的;②厨房制作凉拌菜或提供冷饮的;③上餐剩饭菜下餐继续加工的;④土豆有发青、发芽现象未充分去除的;⑤四季豆、土豆未充分煮熟烧透的,冷冻食品未达到中心加工温度的;⑥饭菜有感官问题的;⑦其他危害幼儿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幼儿园陪餐专座管理制度
![幼儿园陪餐专座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38a2b446fbd6195f312b3169a45177232f60e4fe.png)
一、目的为加强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幼儿身心健康,提高幼儿用餐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及幼儿的陪餐活动。
三、陪餐专座设置1. 幼儿园应在食堂设置专门的陪餐专座,供教职工及幼儿使用。
2. 陪餐专座应设置在食堂的显眼位置,便于幼儿和教职工识别。
3. 陪餐专座数量应根据幼儿园实际需求设置,确保每位教职工及幼儿都能使用。
四、陪餐专座管理1. 幼儿园应指定专人负责陪餐专座的管理工作,负责座位的清洁、消毒、维护等工作。
2. 陪餐专座应保持整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确保用餐安全。
3. 教职工及幼儿使用陪餐专座时,应自觉保持座位卫生,不得在座位上乱扔垃圾。
4. 幼儿园应设立陪餐专座使用记录,记录使用时间、人员等信息,以便于管理。
五、陪餐制度1. 幼儿园园长、分管领导、班主任及食堂管理人员应定期陪餐,了解幼儿用餐情况,确保食品安全。
2. 教职工陪餐时,应遵守食堂纪律,不得在陪餐过程中玩手机、聊天等影响幼儿用餐的行为。
3. 幼儿园应定期开展陪餐活动,让家长代表参与陪餐,共同监督幼儿用餐情况。
六、监督检查1. 幼儿园应设立食品安全监督小组,负责对陪餐专座及陪餐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2. 食品安全监督小组应定期对陪餐专座、食堂卫生、食品质量等方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幼儿园应定期向家长公布陪餐活动情况,接受家长监督。
七、奖惩措施1. 对认真履行陪餐职责、为幼儿园食品安全做出贡献的教职工,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陪餐制度、影响幼儿园食品安全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幼儿园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中小学幼儿园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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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幼儿园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作者:新华网来源:《湖南农业》 2019年第7期2019年3月19日,教育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公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还应建立家长陪餐制度;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
该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家长陪餐制度《规定》明确指出,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
《规定》再次对小卖部问题作出规范,要求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关于学校食堂,《规定》中称,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学校食堂的,应当以招投标等方式公开选择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者符合条件的餐饮管理单位。
学校食堂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食堂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许可证。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应当在学校食堂显著位置进行统一公示。
应公开用餐信息保障家长知情权此外,《规定》还多处提及家长参与问题,例如学校应当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向老师和学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组织老师和学生家长代表参与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管理和监督;学校在食品采购、食堂管理、供餐单位选择等涉及学校集中用餐的重大事项上,应当以适当方式听取家长委员会或者学生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意见,保障大家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摘自新华网2019-03-20。
幼儿园食堂陪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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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食堂陪餐制度
是指为了保障幼儿健康和安全,提高餐饮质量,一些幼儿园设立了陪餐制度,即要求家长或者指定的工作人员陪同孩子一同就餐。
具体的制度可能因幼儿园而异,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家长陪餐:幼儿园要求家长在特定时间段内到学校食堂陪同孩子用餐。
这样可以让家长对孩子的饮食情况有更直观的了解,同时也能够监督孩子的用餐行为,确保其安全和卫生。
2. 工作人员陪餐:有些幼儿园会指派专门的工作人员在食堂陪餐,负责监督幼儿的饮食行为以及饮食卫生情况。
这样可以减轻家长的负担,也能确保食堂的管理和运作更规范。
3. 餐饮安全教育:幼儿园会加强对家长和幼儿的餐饮安全教育,包括讲解食物的种类、营养知识、餐具使用方法以及饮食卫生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这种教育,可以提高家长和幼儿的食品安全意识,减少食物中毒等问题的发生。
4. 食堂环境和食品质量管理:幼儿园会严格控制食堂的环境卫生,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食品的选购、储存、烹饪等过程会受到严格的监督和管理,以保证食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幼儿园食堂陪餐制度的实施可以增加家长和幼儿之间的互动,提高对幼儿饮食情况的了解,也能够促进学校和家庭的合作,共同关注幼儿的饮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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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集中陪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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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集中陪餐制度一、目的为了保障幼儿园师生的饮食安全,规范幼儿园集中陪餐工作,提高幼儿园同学饮食素养和健康水平,特订立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全体师生及幼儿园餐饮服务供给者。
三、管理标准1. 餐饮服务商条件1.餐饮服务商必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符合相关食品卫生管理法规。
2.餐饮服务商必需有专业的厨师和相关从业人员,并配备齐全的食材采购、储存和加工设施。
3.餐饮服务商必需依照规定供给营养均衡的餐饮方案,并确保食物的新鲜、卫生。
2. 食材采购与储存1.幼儿园应与餐饮服务商签订食材采购合同,并明确食材采购标准和程序。
2.食材采购应选择正规批发市场或有资质的供应商,并保留相应采购记录。
3.食材储存必需符合相关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并实行适当的方式和环境,保证食材的品质和安全。
4.幼儿园应定期对食材进行检查,对不合格的食材立刻停止使用并追究相关责任。
3. 餐饮加工与制作1.餐饮服务商应建立饭菜制作的标准化操作规程,明确食物的配比、加工方法和操作规范。
2.餐饮服务商应配备专业厨师,并定期进行培训,提高厨师的技术水平和卫生意识。
3.幼儿园应确保餐饮加工场所的卫生与安全,并对加工流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食物的品质和卫生。
4. 餐饮服务与用餐环境1.幼儿园应供给乾净、舒适、安全的餐饮用餐环境,确保师生能够安心用餐。
2.餐饮服务商应供给友好、热诚、文明的服务态度,确保师生能够享受到优质的用餐服务。
四、考核标准1. 餐饮服务商的考核1.定期对餐饮服务商进行评估和打分,包括食材采购、储存、加工和服务等方面。
2.对于不合格的餐饮服务商,幼儿园应立刻停止合作,并追究相关责任。
2. 食材的考核1.对食材供应商进行定期检查,并对食材的质量、安全性进行评估。
2.对不合格的食材立刻停止使用,并追究相关责任。
3. 餐饮加工和制作的考核1.对餐饮服务商的厨师进行定期培训,并对其技术水平和操作规范进行考核。
2.对饭菜的品质和卫生标准进行检查,适时发觉问题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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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幼儿用餐安全,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现制定《幼儿园集中用餐陪餐制度》,要求如下:
1、幼儿园陪餐制度以园长为第一责任人,其他参与陪餐的责任人为幼儿园园务会成
2、制定陪餐班次表(见附件),保证第一责任人每周至少陪餐一次。
合理安排每位陪
餐责任人陪餐次数,做到幼儿在园内每顿餐点,都有陪餐责任人陪餐。
3、陪餐责任人在陪餐当天,不准自带食物进园用餐、加餐,不得在园内另开小灶制作餐。
4、陪餐责任人依据幼儿园餐点时间,提前十分钟到幼儿园班级进行陪餐,每周轮换一个班级。
5、陪餐责任人应注意幼儿餐点是否是冷食类、生食类、裱花糕点以及是否是含有四季豆等高风险的食品。
发现问题,需及时上报处理。
6、陪餐责任人在陪餐的同时,负责对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 并填好陪餐记录表(见附件)及做好照片记录存留。
7、陪餐责任人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幼儿园报告,由幼儿园在陪餐前指定其他相
关责任人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8、陪餐实行成本核算制,由食堂根据食品成本,每月核
算一次,交由园所从教职工餐费中扣除。
不得以陪餐为由,占据使用幼儿伙食费。
9、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陪餐情况的检查,负责对厨房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定期通报检查情况。
① 当日因故不能参与陪餐的人员需上报,并与其他陪餐人员调换陪餐时间②陪餐记
录表应在陪餐结束后当天填写完上交后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