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合集下载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F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湖南省统计局11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统计法和统计制度规定,真实、准确、及时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调查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本制度由湖南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一、说明 (3)二、报表目录 (5)三、调查表式 (7)(一)综合年报表式 (7)1.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301表) (7)2.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一)(湘F302表) (8)3.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二)(湘F303表) (9)(二)综合定期报表表式 (10)1.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401表) (10)2.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一)(湘F402表) (11)3.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二)(湘F403表) (12)(三)基层年报表式 (13)1.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湘F101表) (13)2.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102表) (15)3.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湘F103表) (16)4.银行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104表) (17)5.保险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105表) (18)6.证券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106表) (19)(四)基层定期报表表式 (20)1.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202表) (20)2.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湘F203表) (21)3.银行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204表) (22)4.保险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205表) (23)5.证券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206表) (24)四、附录 (25)(一)服务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 (25)(二)服务业统计调查部门分工 (28)(三)服务业统计调查限额划分标准 (31)(四)指标解释 (33)(五)生产性服务业行业分类及代。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F)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2003年统计年报和2004年定期报表)北京市统计局2003年10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本制度由北京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一、总说明 (4)二、报表目录 (5)三、调查表式 (6)(一)基层年报表 (6)财务状况表(服务业企业F103表) (6)(二)基层定期月报表 (7)财务状况表(服务业企业F203表) (7)四、附录 (8)(一)实施办法 (8)(二)指标解释 (8)一、总说明(一)目的为了研究制定服务业发展规划,优化服务业结构,改进宏观调控,开拓新的就业渠道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统计制度(实施方案)。

(二)对象本制度的实施范围是北京市辖区内的中央和地方的、各种经济类型的、独立核算的服务业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

独立核算服务业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承担民事责任;(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3)独立核算盈亏,并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服务业企业包括:(1)交通运输辅助业、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2)仓储业;(3)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4)贸易经纪与代理;(5)住宿业(6)金融业;(7)房地产业;(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9)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10)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1)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12)教育;(13)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14)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服务行业统计制度模板

服务行业统计制度模板

服务行业统计制度模板一、总则1.1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把握服务行业的发展状况,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制定本统计制度。

1.2 本统计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服务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1.3 本统计制度所称服务行业,是指提供满足消费者精神和物质需求的各种经营活动,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等。

二、统计内容2.1 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单位地址、行业分类等。

2.2 财务状况: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税收总额、成本总额等。

2.3 人员情况:包括从业人员总数、从业人员学历结构、从业人员年龄结构等。

2.4 业务发展:包括业务收入、业务支出、业务增长率等。

2.5 服务行业特有的统计内容:如客房数量、床位数量、餐饮桌位数、金融机构网点数量等。

三、统计方法3.1 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即所有从事服务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均应参加统计。

3.2 采用联网直报的方式,统计数据通过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上报。

3.3 统计周期为年度和季度,统计数据应真实、准确、完整。

四、统计报表4.1 服务行业统计报表应包括以下内容:(1)服务行业基本信息表;(2)服务行业财务状况表;(3)服务行业人员情况表;(4)服务行业业务发展表;(5)服务行业特有的统计报表。

4.2 统计报表应按照统一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填写,字迹清晰,数据准确。

五、数据处理和分析5.1 统计数据上报后,各级统计部门应按照统一的统计方法和分析模型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

5.2 各级统计部门应定期发布服务行业统计报告,为社会提供全面、真实、准确的服务行业数据。

六、监督检查6.1 各级统计部门应加强对服务行业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6.2 对违反本统计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七、附则7.1 本统计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浙江省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浙江省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浙江省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2012年统计年报和2013年定期统计报表)浙江省统计局2012年11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浙江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总说明 (3)第一部分限额以上服务业单位财务调查制度一、报表目录 (5)二、调查表式(一)年报综合表式1、服务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浙F301表) (6)2、服务业非企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浙F302表) (8)3、银行业主要经济指标(浙F303表) (9)4、保险业主要经济指标(浙F304表) (13)5、证券和期货业主要经济指标(浙F305表) (16)(二)定期报表综合表式)1、服务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浙F401表) (19)2、服务业非企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浙F402表) (21)3、银行业主要经济指标(浙F403表) (23)4、保险业主要经济指标(浙F404表) (26)5、证券和期货业主要经济指标(浙F405表 (29)(三)年报基层表式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 (32)2、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浙F103-1表) (34)3、服务业非企业单位财务状况(浙F103-2表) (36)4、银行业财务状况(浙F103-3表) (37)5、保险业财务状况(浙F103-4表) (39)6、证券和期货业财务状况(浙F103-5表) (41)7、信息化情况(109表) (43)(四)定期报表基层表式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201-1表) (44)2、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浙F203-1表) (46)3、服务业非企业单位财务状况(浙F203-2表) (48)4、银行业财务状况(浙F203-3表) (49)5、保险业财务状况(浙F203-4表) (51)6、证券和期货业财务状况(浙F203-5表) (53)7、物业管理经营情况(F204-1表) (55)8、房地产中介服务经营情况(F204-2表) (56)三、附录(一)服务业限额以上单位划分标准 (57)(二)服务业部门分工 (63)(三)指标解释 (65)第二部分限额以下单位和个体抽样调查制度一、限额以下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工作方案 (84)(一)调查范围及对象 (84)(二)调查方式和方法 (84)(三)调查内容及表式 (84)(四)调查时期和报送时间 (84)(五)调查的组织实施 (84)二、附录(一)服务业限额以下单位抽样调查技术方案 (85)(二)服务业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技术方案 (94)(三)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调查表指标解释 (98)总说明(一)为了解全省服务业的规模、结构、效益等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规划、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以及完善国民经济核算的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浙江省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实施方案

浙江省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实施方案

浙江省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实施方案(试行)为了全省各地和有关部门顺利推行《浙江省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有效组织全省服务业统计调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立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的背景和意义服务业已成为推动浙江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大力发展服务业是提升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以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对实现全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2005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围绕加快浙江服务业发展,推进服务业现代化制定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由于目前政府统计尚未建立起一套能够与服务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完整的服务业统计体系,还不能全面反映服务业发展状况。

为了适应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和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制定浙江省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已势在必行。

建立和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不仅有利于及时了解浙江服务业发展总体规模、结构、效益及地区和行业分布等情况,为全省制定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等提供可靠依据,促进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同时也有利于不断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健全经济运行统计监测,发挥统计职能,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二、服务业统计调查范围和对象浙江省服务业统计调查范围包括第三产业的15个门类,具体1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

服务业统计调查的实施对象:在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以上15个服务业门类活动的企业、事业、行政、社会团体、其他组织机构和城乡个体经营户。

三、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服务业统计调查采用全数调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根据被调查服务行业门类的实际情况,以各门类中的服务业行业中类为基础分别确定划分标准,将调查单位划分为限额以上与限额以下两部分。

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主要内容(2022年统计年报和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

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主要内容(2022年统计年报和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

国家常规统计调查制度
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主要内容
(2022年统计年报和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
一、调查目的
建立统一、规范的服务业统计,全面反映服务业发展状况,为各级政府进行宏观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基础数据。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内从事服务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辖区内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行业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

辖区内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三个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四个行业小类。

辖区内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三、调查内容
调查单位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从业人员等。

四、调查方法
所有报表均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统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调查方法为全数调查。

五、调查组织方式
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采取联网上报方式上报数据。

调查单位按统计部门的统一要求,通过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按时填报基层表、审核和上报数据,接受数据查询。

各级统计局负责对调查单位网上直报数据进行审核、验收和查询。

六、统计资料的报送和公布
通过《统计公报》和《第三产业统计年鉴》公布相关数据。

统计工作制度服务业

统计工作制度服务业

统计工作制度服务业一、引言为了规范服务业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特制定本统计工作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服务业各类企业和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餐饮、旅游、金融、教育、医疗等行业。

二、统计范围与对象1.统计范围:服务业各类企业和机构,包括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2.统计对象: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从业人员、资产总额等主要经营指标。

三、统计方法与流程1.统计方法:采用全面调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根据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统计方法。

2.统计流程:(1)确定统计指标和统计周期;(2)收集、整理原始数据;(3)进行数据审核、汇总和分析;(4)编制统计报表和撰写统计分析报告;(5)按时上报统计数据。

四、统计数据质量控制1.数据来源:确保数据来源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采用多种渠道进行数据核实。

2.数据审核:建立数据审核机制,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

3.数据分析:运用统计分析方法,对数据进行深入分析,揭示数据背后的规律和趋势。

五、统计报表与报告1.统计报表: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编制各类统计报表,包括月报、季报、年报等。

2.统计分析报告:根据统计数据和分析结果,撰写统计分析报告,为决策提供参考。

六、统计资料保管与使用1.资料保管:建立健全统计资料保管制度,确保统计资料的安全、完整和保密。

2.资料使用:在保障资料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统计资料进行政策研究、市场分析等工作。

七、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八、解释权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服务业统计工作主管部门所有。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1.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啊,那可太重要了!就好比是我们生活中的地图,没有它你能知道自己在服务业这片大海里处于什么位置吗?比如开餐厅的,不通过这个制度了解行业数据,怎么知道自己该往哪个方向努力呢!2. 嘿,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它就像一个超级指南针,指引着服务业的发展方向。

你想想看,没有它,那些服务企业不是像无头苍蝇一样乱撞吗?3.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呀,这简直就是服务业的秘密武器!就如同战士上战场要有精良的装备一样。

像快递公司,通过这个制度就能更好地规划自己的运营啦,不是吗?4. 哇塞,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这可真是个宝贝!它就像是夜晚的明灯,照亮服务业前行的道路。

比如酒店行业,不依靠它怎么能知道顾客的喜好变化呢?5.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可不是闹着玩的!它好比是医生的诊断报告,能让我们清楚服务业的“健康状况”。

你说那些电商平台不重视这个能行吗?6. 哎呀呀,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真的太关键啦!就像汽车的仪表盘,随时反映着服务业的运行状态。

像美容行业,没有它怎么知道自己的优势和不足呢!7.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啊,这可是不能小瞧的!它如同航海中的灯塔,为服务业指引方向。

比如旅游景区,不依据它怎么能做出吸引游客的决策呢!8. 哇哦,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绝对是个厉害的角色!它就像一个智能管家,把服务业管理得井井有条。

像教育培训行业,离开它能行吗?9.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真的是太有必要啦!它就像是一个精准的时钟,让服务业的节奏有条不紊。

比如物流企业,没有它怎么能做到高效配送呢!10. 嘿哟,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那可是至关重要的存在!它就像一把钥匙,打开服务业发展的大门。

想想那些金融服务机构,没有它怎么能把握市场动态呢!我的观点结论: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对于服务业的发展极其重要,是不可或缺的,各个服务业领域都应该高度重视并充分利用它。

服务业非企业统计报表制度

服务业非企业统计报表制度

服务业非企业统计报表制度一、背景说明服务业是指以提供服务为主要经营活动的行业,包括餐饮、酒店、旅游、金融、教育、医疗、物流、咨询等领域。

随着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和规模扩大,对于服务业非企业统计报表制度的需求也日益增加。

本制度旨在规范统计报表的编制与填报流程,提高数据的准确性与及时性,为服务业的发展提供重要的决策依据。

二、统计报表制度的目的1. 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提供可靠的统计数据。

2. 提高报表的及时性,及时洞察和分析市场动态。

3. 规范统计报表的编制与填报,提高工作效率。

三、统计报表编制与填报的程序1. 确定报表的类型和内容:根据不同领域的需求,确定需要编制的统计报表类型和内容,确保报表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2. 确定报表的填报周期:根据业务特点和管理需要,确定报表的填报周期,如日报、周报、月报等。

3. 统计数据的收集和汇总:各服务业非企业单位应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收集并汇总各项统计数据,并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 报表的编制与审核:按照报表的类型和内容,由专人负责编制报表,并经过审核确保报表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5. 报表的填报与报送:经过审核后,报表应按时填报,并报送给所属管理单位或有关部门,确保报表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6. 报表的分析与运用:各服务业非企业单位和管理单位应对报表进行定期的分析和研究,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统计报表的保密与安全1. 报表的保密要求:各单位应加强对报表的保密工作,确保统计数据不被外泄,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

2. 数据的备份与存储:所有报表数据应进行定期的备份工作,并存放在安全可靠的介质上,以防止数据的丢失和损坏。

3. 访问权限的控制:对于报表的访问权限应根据职责和需要进行划分和控制,避免未经授权人员的访问和修改报表数据。

五、责任与监督1. 各服务业非企业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统计报表的编制和填报工作,并确保报表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 管理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统计报表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报表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2023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2023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2023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为政府决策、行业发展和企业经营提供科学依据。

二、统计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在一定时期内达到规定规模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等。

三、调查内容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业务经营情况等方面,具体指标根据行业特点而定。

四、调查频率与上报时间调查频率为每年一次,上报时间为每年XX月XX日前。

如遇特殊情况,需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说明原因。

五、统计方法采用全面调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对于达到规定规模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实行全面调查,对于未达到规定规模的服务业法人单位采用抽样调查。

六、数据质量监控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监控体系,通过数据核查、实地调查、专家评估等方式,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同时,加强数据保密工作,确保数据安全。

七、统计分析报告定期撰写统计分析报告,对统计数据进行深入分析,挖掘数据背后的规律和趋势,为政府决策和行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八、报送要求各服务业法人单位应按照本制度要求,认真履行统计义务,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数据。

对于拒报、虚报、瞒报等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数据共享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与合作,提高统计数据的利用价值。

通过数据共享,推动部门间信息互通和业务协同。

十、数据公布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公布统计数据,提高数据透明度。

同时,加强数据解读和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服务业统计数据的认知和理解。

江苏省服务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江苏省服务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江苏省科技服务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年定期报表)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统计局年月目录一、制度说明…………………………………………………………………………二、报表目录…………………………………………………………………………三、报表表式………………………………………………………………………、科技服务业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表……………………………………、行业主要财务指标综合表(服务业企业单位填报表式)………………、行业主要财务指标综合表(行政事业单位填报表式)…………………四、主要指标解释……………………………………………………………………一、制度说明(一)为全面反映全省服务业发展规模、水平和行业结构等基本情况,为省政府制定政策和规划,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的服务业统计对象为我省行政区划范围内所有从事科学技术专业活动或业务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

(三)本制度行业代码及注释: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研究与实验发展指为了增加知识,以运用这些知识创造新的应用,所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即为揭示客观事物本质和运动规律,获得新发现,新理论和新知识,探索科学发展的应用途径和方法,以及改进生产工艺和技术,所进行的理论研究和实验活动。

研究与实验发展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验发展。

不包括:——为解决研究与实验发展活动产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能投入生产或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而进行的系统性活动,列入(技术推广服务);——使用新技术、新工艺进行的生产活动和新产品的批量生产,列入(制造业)相关类别中;——与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有关的市场开发、转让、交流、推广,列入(科技交流与推广服务)相关类别中;——名称为研究机构,但实际上主要不从事研究与实验发展活动的单位,应按主要活动的性质归入相关的行业类别。

自然科学研究与实验发展包括:——数学、信息科学与系统科学、力学、物理、天文学、化学、地球科学、生物学等。

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2019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统计报表)【模板】

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2019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统计报表)【模板】

○F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2019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统计报表)湖南省统计局制定2019年12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8 -目录一、总说明 (2)二、报表目录 (4)三、调查表式 (5)(一)基层年报表式 (5)1.调查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 (6)2.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101-2表) (9)3.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102-1表) (10)4.财务状况(F103表) (11)(二)基层定报表式 (13)1.调查单位基本情况(201-1表) (13)2.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202-1表) (16)3.财务状况(F203表) (17)4.生产经营景气状况(F210表) (19)5.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205-5 表) (21)6.重点能源商品经销情况(205-7 表) (22)四、指标解释 (23)(一)单位基本情况 (23)(二)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32)(三)财务状况 (36)(四)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 (42)(五)重点能源商品经销情况 (43)(六)能源产品指标解释 (44)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8 -一、总说明(一)为建立统一、规范的服务业统计,全面反映服务业发展状况,为各级政府进行宏观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基础数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湖南统计调查,是省统计局对各市州统计局的综合要求。

湖北省部分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湖北省部分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目录一、说明 (2)二、报表目录 (4)三、调查表式 (6)(一)综合年报表式 (6)1.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综合表 (6)2.限额以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指标综合表 (7)3.限额以上社团及其他单位财务指标综合表 (8)4.银行业企业财务状况 (9)5.保险机构企业财务状况 (10)6.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财务状况 (11)7.证券业企业财务状况 (12)(二)综合定期报表表式 (13)1.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综合表 (13)2.限额以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综合表 (14)3.限额以上社团及其他单位财务状况综合表 (15)4.银行业企业财务状况 (16)5.保险业企业财务状况 (17)6.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财务状况 (18)7.证券业企业财务状况 (19)8.服务业税收完成额 (20)(三)基层年报表式 (21)1.服务业法人基本情况 (21)2.限额以上企业财务状况 (22)3.限额以上非企业单位财务状况 (23)(四)基层定期报表表式 (24)1.限额以上企业财务状况 (24)2.限额以上非企业单位财务状况 (25)四、附录 (26)(一) 服务业统计调查限额划分标准 (26)(二) 指标解释 (28)(三) 服务业行业分类及说明 (41)一、说明(一) 为全面了解全省服务业的规模、结构、效益及地区和行业分布等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规划、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为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奠定基础,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07]57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制度是湖北统计调查制度的一部分,是省统计局对各市(州)统计局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及中央在鄂有关单位的综合要求。

各市(州)、各部门应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统计范围、指标口径、统计方法、统计分类标准和统一代码等,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按质报送统计资料。

服务业统计各责任部门要按《服务业统计调查部门分工》的具体要求,协助政府统计机构做好所属行业范围内限额以上法人单位报表的布置、收集、审核、上报工作。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宜昌市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2007年度和2020年定期报表〕宜昌市统计局制定2007年12月目录一、总说明二、报表名目三、调查表式〔一〕综合年报表式1、服务业增加值2、服务业差不多单位名录3、服务业法人企业财务状况综合表4、行政事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综合表5、服务业个体经营户综合表6、交通运输业企业财务状况7、电信业企业财务状况8、邮政企业财务状况9、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财务状况10、星级住宿业和限额以上餐饮业企业财务状况11、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财务状况12、法人单位所属服务业产业活动单位情形综合表13、银行及相关金融业财务状况表14、保险业财务状况表〔二〕综合定报表式1、服务业法人企业要紧经济指标综合表2、行政事业法人单位要紧经济指标综合表3、服务业单位数4、铁路、公路、水运、港口和民航生产完成情形5、邮电业务量完成情形6、国有铁路客货运输周转量7、分地区邮电业务总量完成情形8、全社会分地区公路旅客运输量9、全社会分地区公路物资运输量10、全社会分地区水路旅客运输量11、全社会分地区水路物资运输量12、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情形13、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形14、服务业分行业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情形15、房地产业开发情形16、银行及相关金融机构信贷收支表17、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酬劳情形18、服务业分行业外商直截了当投资情形19、服务业税收完成额20、服务业营业税完成额21、服务业个体私营情形〔三〕基层年报表式1、服务业法人企业财务状况调查表2、行政事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调查表3、服务业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表〔四〕基层定报表式1、服务业法人企业要紧经济指标2、行政事业法人单位要紧经济指标四、附件附件一:服务业统计调查市级部门分工附件二:要紧统计指标说明附件三:服务业行业分类及说明一、总说明〔一〕为全面了解全市服务业的规模、结构、效益及地区和行业分布等差不多情形,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规划、进行经济治理与调控提供依据,为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奠定基础,依照«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服务业清查和定期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发[2007]85号)文件精神,依照«湖北省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服务业企业统计报表制度

服务业企业统计报表制度

服务业企业统计报表制度服务业企业统计报表制度一、目的与依据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服务业企业统计报表的制作与管理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为企业决策提供依据。

2. 依据:本制度的依据包括国家有关统计法律法规、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规范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二、责任与权限1. 统计部门:(1)负责统计报表的制作与汇总工作;(2)负责统计报表的审核与审查工作;(3)负责统计数据的保存与备份工作。

2. 各部门:(1)负责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填写统计报表;(2)负责提供相关的统计数据和资料;(3)负责统计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报表的种类与内容1. 报表种类:(1)月报表:记录每个月的经营情况,包括销售额、利润、成本等。

(2)季度报表:记录每个季度的经营情况,包括销售额、利润、成本等。

(3)年度报表:记录每年的经营情况,包括销售额、利润、成本等。

2. 报表内容:(1)基础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统计期间、负责人等基本信息。

(2)经营情况:包括销售额、利润、成本、人员情况等。

(3)财务数据:包括资产状况、负债状况、现金流量等。

(4)其他信息:根据需要添加其他相关信息。

四、报表的制作与管理流程1. 统计报表的制作:(1)统计部门提前通知各部门报表填写时间和要求;(2)各部门按时将填写完成的报表提交至统计部门;(3)统计部门进行报表的汇总和计算,并进行数据核对和验证;(4)统计部门将汇总完成的报表进行审核和审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2. 统计报表的管理:(1)统计部门负责报表的保存和备份工作,确保数据的安全性;(2)统计部门将报表数据进行归档,方便以后查阅和比对;(3)统计部门将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和解读,提供给企业决策层使用。

五、相关责任与制度1.信息保密责任:统计部门和各部门负责人对统计报表的数据和信息必须保密,不得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2.准确性责任:统计部门和各部门负责人必须确保填写的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统计报表制度

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统计报表制度

○F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统计报表制度(2018年定期统计报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制定2017年10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统计报表制度- 1 -目录一、总说明 (2)二、报表目录 (4)三、调查表式 (5)基层定报表式 (5)服务业调查单位经营情况(F219表) (5)服务业调查单位问卷(F220表) (7)四、指标解释 (8)(一)企业基本情况 (8)(二)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13)- 2 -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统计报表制度一、总说明(一)调查目的为反映我国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的经营状况、经营环境,为政府宏观经济政策提供参考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制度是国家统计调查,是国家统计局对各调查总队的综合要求。

各地区应按照全国统一规定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统计口径,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

地方特殊需要的统计资料应通过地方统计调查搜集,并尽量避免与国家统计调查内容相重复。

(三)调查范围辖区内年末从业人员50人以下,且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服务业样本法人单位。

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

辖区内年末从业人员50人以下,且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服务业样本法人单位。

社会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社会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社会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15 -○F社会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2007年统计年报和2008年定期报表)天津市统计局制定2007 年 10 月社会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15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本制度由天津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社会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15 -目录一、总说明 (1)二、报表目录 (2)三、调查表式(一)综合年报表式关闭和撤消单位情况表(J401表) (3)(二)基层年报表式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101-1) (4)2、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101-2) (5)3、社会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F103-1表) (6)4、事业单位财务状况(F103-2表) (7)5、行政单位财务状况(F103-3表) (8)6、旅行社财务状况(F103-4表) (9)7、社会服务业单位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F105表) (10)(三)基层定期报表表式1、社会服务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F203-1表) (11)2、事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F203-2表) (12)3、旅行社主要经济指标(F203-3表) (13)4、社会服务业重点监测企业主要经济指标(F204-1表) (14)5、社会服务业单位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F205表) (15)四、附录(一)指标解释 (16)(二)社会服务业报表数据质量控制要求及审核要点 (25)(三)国家服务业抽样调查制度样本单位名单 (27)(四)天津市旅行社重点监测企业名单 (35)(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社会服务业) (36)社会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15 -一、总说明(一)为了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我市服务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2016年统计年报和2017年定期统计报表)
河南省统计局制定
2016年11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河南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
一、总说明 (1)
二、报表目录 (2)
三、调查表式
(一)基层年报表式 (3)
四、指标解释
(一)基本情况 (4)
一、总说明
(一)为建立统一、规范的服务业统计,全面反映服务业发展状况,为各级政府进行宏观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基础数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河南省统计局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统计局的综合要求。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应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和统计口径,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

(三)统计范围
辖区内国家规模以下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和从事服务业经营活动的个体经营户。

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调查单位与调查总队调查点原则上不重复,若调查单位发生重复时,先从已有调查结果中取得数据。

(四) 调查方法
本制度由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负责组织实施,调查方法为典型调查。

对辖区内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下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行业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及个体经营户,采取典型调查,调查频率为年,调查报告期为2016年度。

(五)统计内容
调查单位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等。

主要指标有:单位详细名称、营业收入、从业人员等。

(六)统计原则
辖区内服务业法人单位及个体经营户均按照在地原则进行统计。

(七)调查报告期及报送时间
“服务业法人单位经营情况(HAF111表)”和“服务业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HAF112表)”报告期为2016年1-12月,省辖市、省直管县统计机构2017年3月10日前完成数据采集、审核、查询和上报。

(八)上报要求
“服务业法人单位经营情况”(HAF111表)、“服务业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HAF112表)典型调查基层数据上报要求按相关文件执行。

(九)本制度由河南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二、报表目录
(一)基层年报表式
三、调查表式
(一)基层年报表式
服务业法人单位经营情况
表号:H A F111表组织机构代码□□□□□□□□-□制定机关:河南省统计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批准文号:国统制〔2016〕131号单位详细名称:有效期至:2017年6月行业代码□□2016 年计量单位:人、千元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
说明:1.本表统计范围是辖区内典型调查抽取的省级规模以下服务业法人单位。

2.调查单位次年3月10日24时前网上上报。

3.审核关系:全部指标大于或等于零。

4.本表填报指南可查询河南统计网,网址:。

服务业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
表号:H A F112表
制定机关:河南省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6〕131号个体户代码:有效期至:2017年6月个体户详细名称:2016 年计量单位:元
说明:1.本表统计范围是辖区内典型调查抽取的服务业个体经营户。

2.调查单位次年3月10日24时前网上上报。

3.审核关系:全部指标大于或等于零。

4.本表填报指南可查询河南统计网,网址:。

四、指标解释
(一)基本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共9位,无论是法人单位还是产业活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均由8位无属性的数字和1位校验码组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指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规定,由赋码主管部门给每一个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十八位的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不使用I、O、Z、S、V)组成。

第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

分为1机构编制;5民政;9工商;Y其他。

第2位:机构类别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分为:
机构编制:1机关,2事业单位,3中央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
民政:1社会团体,2民办非企业单位,3基金会;
工商:1企业,2个体工商户,3农民专业合作社;
其他:不再具体划分机构类别,统一用1表示。

第3—8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

第9—17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

(参照《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 11714—1997〕)
第18位:校验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

已经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必须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在填写时,要按照《营业执照》(证书)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 组织机构代码应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第9-17位一致。

单位详细名称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

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详细名称按工商部门登记的名称填写;行政、事业单位的详细名称按编制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详细名称按民政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

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填写,并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

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

行业代码填报单位免填。

由所在地统计机构根据各单位填写的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名称),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填写行业小类代码。

筹建单位按建成投产(营业)后的活动性质填写行业小类代码。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企业法定代表人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填写;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填写;机关法定代表人填写单位主要负责人;社团法定代表人按《社团法人登记证》填写;个体工商户按《营业执照》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按《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填写;基金会按《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填写;产业活动单位填写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营业收入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

营业收入合计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收入”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从业人员指报告期内(年度、月度)平均拥有的从事服务业活动的人员数。

按“谁用工,谁统计”的原则实施统计,包括参加企业服务业活动的正式人员,劳务派谴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

不包括在本企业领取工资、股息、红利未参加服务业活动的人员。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