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璞珂——设计文件及图样格式的编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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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代号)/B(顺序号)—年代号
设计文件及图样格式的编制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设计文件编制的一般要求及图样格式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军品设计文件和图样的编制。
2 职责
设计文件由技术(设计)部门编制。
3 程序
3.1 一般要求
3.1.1设计文件一般由封面、里页组成,表格内容设计文件也可由首页、续页组成。3.1.2设计文件采用国务院正式公布、实施的简化汉字,不得自撰简化字,不得用繁体字。
3.1.3文字内容设计文件的内容一般由前言、正文构成,必要时可增加目次和附录。3.1.4表格内容设计文件的书写要求排列整齐,字迹工整。
3.1.5设计文件应完整、正确、协调、保证质量,应能够规定产品的组成、型式、结构尺寸、技术要求、原理以及制造、调试、试验、验收、使用、维护、贮存和运输时所需的技术数据和说明等。
3.1.6设计文件的完整性要求,根据产品的复杂程度、生产特点、所处研制阶段的不同区别对待,在满足组织生产和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参照表1做出具体规定。
3.1.7在生产初样和试样阶段的产品时,设计部门应按照设计文件的完整性要求,向生产部门提供生产必须的设计文件。
3.1.8 在每个研制阶段结束时,资料管理部门应协助设计部门,对该阶段的设计文件进行整理和归档。
(单位代号)/B(顺序号)—年代号
3.2 文字内容设计文件的详细要求
3.2.1 目次
设计文件的打印页(或手写)在30页以上时,应编目次。目次通常只列前言(引言)、章、带标题的条和附录,标题与页次之间用“……”连接,页次不加圆括号。
3.2.2 前言(引言)
用以说明该设计文件的编制依据、使用范围或应用领域、使用条件等。前言(引言)放在正文首页前面,一般不写标题,也不编号。
3.2.3 设计文件中的数值
3.2.3.1数值一般应用阿拉伯数字书写,表示物理量的数值必须用阿拉伯数字,后面写上法定计量单位符号。表示非物理量的数(相对物理量的数值而言),数字一至九宜用汉字“一、二、三……九”表示,大于九的数字一般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在同一份文件中要保持上、下所用数字符号的一致性。
示例:正确的写法:0.18mm;18个月内;用五根管子进行试验,每根长5m。
不正确的写法:零点一八毫米;十八个月内。
3.2.3.2小于1的数值用小数形式表示时,应在小数点符号左侧补零。如0.001。数值的有效位数应全部写出。如:0.001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写作0.0010。
3.2.3.3数值应尽量避免用分数表示。如果出现分数时,分数线一般用“/”表示,而不用“—”表示。
3.2.3.4为了清晰起见,数和数值相乘应使用乘号“×”,而不使用圆点。
示例:正确的写法: 1.8×10-2
不正确的写法:1.8·10-2
3.2.3.5带有尺寸单位的数字相乘时,如外形尺寸L×B×H,应写成“100mm×50mm×30mm”,而不能写作“100×50×30mm”或“100×50×30mm3”等其它形式。
3.2.3.6表示偏差范围的数值按下列方式书写:
a) 温度的偏差范围应写成“20℃±2℃”、“(20±2) ℃”、“(20+2
)℃”,而不能写作
“20±2℃”、“20℃+2℃
0℃
”;
b) 角度的偏差范围应写成“7°+1°
-2°
”、“7°±1°”或“(7±1)°”,而不能写作
“7+1°
-2°
”、“7±1°”;
c) 线性值的偏差范围应写成“80 mm±2mm”、“80+0.15
0mm”、“80mm+50
-25
μm”,而不能写
作“80+2.5mm”、“80+50
-25
μm”;
d) 阻容值的偏差范围应写成“50Ω±2.5Ω”或“(50±2.5)Ω”,“50μF±5
μF”,或“(50±5)μF”,而不能写作“50±2.5Ω”、“50±5μF”。
(单位代号)/B(顺序号)—年代号
3.2.3.7表示参数范围的数值按下列方式书写:
a) 以百分数规定数值的参数范围无公称值要求时,应写成“63%~68%”,而不能
写作“63~68%”。数值之间用“~”符号连接;
b) 以百分数规定数值的参数范围值如有公称值要求时,带公差的中心值应写成
“(65+3
-2)%”,而不能写作“65+3
–2
%”;
c) 线性值的参数范围应写成“2×103~3×103”,而不能写作“2~3×103”;
d) 角度值的参数范围应写成“7°~9°10′”、“-7°±2′~+7°±2′”,而
不能写作“7~9°10′”、“±7°±2′”;
e) 重量值的参数范围应写成“15kg~20kg”,而不能写作“15~20kg”;
f) 温度值的参数范围应写成“17℃~23℃”,而不能写作“17~23℃”;如果温度
值的上下限范围有方向要求时,应按起始值在前,终止值在后的形式书写,数值
之间用“→”符号连接,如“+5℃→-15℃”;
g) 在文件中单独表示温度值时,应注意正温与负温的写法,若数值中有负值时,其
中的“+”符号不省略,如“-10℃~+20℃”;
h) 分数值的参数范围一般用数学分数形式表示,如:“1/4~3/4”。
3.2.3.8对于有关质量指标数值的说明应采取极限否定语气,即非正面肯定的语句叙述,如:不允许缺陷多于(极限值)……;不允许性能低于(极限值)……等。
3.2.4 设计文件中的计量单位、符号和代号
3.2.
4.1设计文件中的数学符号、物理量符号、计量单位符号及其它符号、代号均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法令和标准规定,标点符号应按GB/T 15834的规定,正确使用。
3.2.
4.2同一份设计文件中所使用的各种符号、代号,应有固定含义,不能用同一符号表示两种量值的含义,如:前面用S代表距离,后面用S代表面积;亦不能将同一含义的量用两种符号表示,如:前面用α表示某一角度,后面又用β表示同一角度。
3.2.
4.3下角标加在量的符号的右下角,其字号比量的符号小一号。如P a、P max。国家标准中已作规定的下角标,文件中不应再用汉字或其它字母代用。如最大输出功率P max而不能写作P
最大
。
3.2.
4.4文件中同一物质或同一尺寸应用统一的单位来进行度量和表示,如某一长度,不能一时用“m”一时用“mm”;同理,同一重量不能“t”和“kg”混用。
3.2.
4.5文字叙述中不得用物理量符号、数学符号或计量单位符号和其它代号代替其名称,但当带有阿拉伯数字时,应使用计量单位符号。
例如:正确的写法不正确的写法
输出电压应不大于8V 输出电压应不>8V
电机每小时启动次数电机每h启动次数
材料中铁的百分含量材料中铁的 % 含量
3.2.
4.6文件中列有同一计量单位的一系列数值时,应在数值全部写完之后再写出计量单位符号,数值之间用逗号或分号隔开,而不能用顿号。
例如:1.0;1.5;2.0;2.5mm。
3.2.5 设计文件中的公式
3.2.5.1公式写在左右居中的位置,公式中符号的含义和计量单位注释在公式的下面,用“式中”和冒号引出;“式中”二字空两格书写;方程式要用正确的数学形式来表示。
3.2.5.2同一份文件中有两个以上的公式时,按公式在文件第一次出现的次序在整个设计文件中连续标注公式编号(1)、(2)、(3)……,公式和编号之间用“……”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