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托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托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托管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托管场所内的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托管场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托管场所所有工作人员、居住人员及来访人员。
第三条托管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托管场所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托管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组织协调。
第五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和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演练;3. 负责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更新;4. 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5. 负责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六条各部门消防安全职责:1. 保安部:负责日常消防巡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监控消防设施运行情况;2. 保洁部:负责清理火灾隐患,保持消防设施周围清洁;3. 工程部:负责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4. 人力资源部:负责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5. 住宿管理部门:负责住宿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和提醒。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第七条消防安全设施:1. 托管场所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毯等;2. 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位置,并定期检查和维护;3. 消防设施应有明显的标识,确保人员能够迅速找到和使用。
第八条消防通道:1. 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3. 定期检查消防通道,确保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第九条电器安全:1. 电器设备应定期检查,防止线路老化、短路等火灾隐患;2.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器设备;3. 使用电器设备时,应遵守操作规程,防止过载、短路等事故。
第十条用火管理:1. 禁止在托管场所内吸烟,特殊情况需使用明火时,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并由专人负责;2. 禁止在托管场所内储存易燃易爆物品;3. 定期检查用火区域,确保无火灾隐患。
托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托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保障托管中心内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托管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托管中心所有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教室、宿舍、食堂、活动室等。
第三条托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托管中心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1. 负责制定和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和演练;3.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4. 配合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5. 处理消防安全事故。
第三章消防安全措施第七条消防设施设备管理:1. 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2. 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不得随意占用或堵塞;3. 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位置,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期。
第八条电气安全管理:1.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确保电气线路符合安全标准;2. 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及时更换老化线路和设备;3. 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第九条用火、用电、用气管理:1. 严格用火审批制度,用火时必须有专人看管;2. 禁止在托管中心内吸烟、使用明火;3. 燃气设备应由专业人员安装、检修,并定期检查。
第十条火灾应急处理:1. 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2. 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明确疏散路线;3. 员工应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定期进行培训。
第四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第十一条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和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利用各种宣传渠道,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第五章消防安全检查第十三条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对消防安全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托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托管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托管机构内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托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学生宿舍、午托班、晚托班等。
第三条托管机构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第四条托管机构法定代表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托管机构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六条托管机构全体员工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及灭火器材使用方法。
2. 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其掌握消防安全基本技能。
3.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条消防安全检查1.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 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消防安全。
3. 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九条消防安全设施管理1. 按照国家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测、维护。
2. 消防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不得占用、堵塞。
3. 确保消防设施设备操作规程、使用说明明显可见。
第十条用电、用火、用气管理1. 严禁在托管机构内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
2. 严格控制用火、用气,确保火源、气源安全。
3. 定期对电气线路、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应急处置1. 建立健全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程序和措施。
2.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人员疏散和财产损失最小化。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托管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托管机构将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保障托管机构内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营造安全、和谐的托管环境。
托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托管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场所、设施及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教学区、宿舍、食堂、活动室等。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制第三条托管机构法定代表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全体教职工均为消防安全义务宣传员,应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
第三章消防安全教育第六条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第七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确保师生员工掌握逃生自救技能。
第四章消防安全检查第九条定期对托管机构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条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性;2. 用火、用电、用气安全;3. 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4. 火源、电源管理情况;5. 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第十一条发现火灾隐患,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应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临时安全措施。
第五章消防设施与器材第十二条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十三条禁止擅自挪用、拆除或损坏消防设施、器材。
第十四条确保消防设施、器材的标志明显,操作方便。
第六章火灾应急处置第十五条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发生时的报警、疏散、灭火、救援等程序。
第十六条火灾发生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师生员工有序疏散。
第十七条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具备初期火灾扑救能力。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托管机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确保托管机构消防安全工作得到有效实施,为师生员工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校外托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校外托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托管机构内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校外托管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安全责任1. 托管机构法定代表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托管机构各部门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3. 全体教职工应积极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共同维护消防安全。
三、消防安全管理1. 托管机构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2. 托管机构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3. 托管机构应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志,确保通道畅通,无障碍物。
4. 托管机构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5. 托管机构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四、消防设施与器材1. 托管机构应按照国家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2. 消防设施和器材应放置在明显、便于取用的位置,不得随意挪用、损坏。
3. 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使用、维修、更换等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五、用火用电安全管理1. 托管机构应严格执行用火用电安全规定,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
2. 用火作业应严格审批,落实专人看护,确保火源熄灭。
3. 托管机构应定期检查电气线路,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六、易燃易爆物品管理1. 托管机构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酒精等。
2. 如因特殊情况需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应严格审批,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七、应急处置1. 发生火灾时,托管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师生有序疏散。
2. 托管机构应与消防部门保持联系,配合消防部门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3. 火灾扑灭后,托管机构应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开展火灾调查。
八、监督检查1. 托管机构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托管机构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
托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托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托管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托管单位包括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等机构及企业,必须按照消防法规和标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托管单位应当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履行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
第四条托管单位应当加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五条托管单位应当组织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托管单位应当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备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七条托管单位应当定期进行隐患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第八条托管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应当与属地消防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互通信息,加强合作。
第九条托管单位应当定期组织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条托管单位应当加强与消防设施设备供应商的合作,确保设备设施的质量和维护。
第十一条托管单位应当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和处理流程,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第二章消防安全组织第十二条托管单位应当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决策和监督。
第十三条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当由托管单位负责人担任主任,成员包括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代表。
第十四条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安全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第十五条托管单位应当成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由专职人员或兼职人员组成,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通过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下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文件和指示。
第十七条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应当负责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计划和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第十八条托管单位应当设立消防安全岗,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
第二十章消防安全责任第十九条托管单位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第二十条托管单位负责人应当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
第二十一条托管单位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根据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组织实施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托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总则为确保托管中心消防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托管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及流程。
二、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2. 安全第一,责任到人。
3. 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4.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三、消防安全组织机构1. 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托管中心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
2. 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2. 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3. 对用电、用火、用气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杜绝违章操作。
4.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5. 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确保火灾发生时能迅速有效地处置。
五、消防安全流程1. 接报火警:发现火情时,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并通知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2. 初步处置: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初步处置,包括灭火、疏散、救援等。
3. 现场指挥: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现场指挥,确保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有序进行。
4. 救援处置:消防部门到场后,按照预案进行救援处置,确保火灾得到有效控制。
5. 调查处理:火灾扑灭后,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追究相关责任,总结经验教训,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1.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2. 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3. 邀请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师生自防自救能力。
七、附则1. 本制度及流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及流程由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及流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校外托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校外托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外托管中心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校外托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第三条校外托管中心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的组织、职责、措施和要求。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校外托管中心应当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1. 负责制定和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负责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3. 负责协调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报告和处理消防安全事故。
第六条校外托管中心应当配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校外托管中心应当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三章消防设施和器材第八条校外托管中心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消防安全。
第九条消防设施和器材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第十条校外托管中心应当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志,指示消防通道、灭火器材等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第四章消防安全措施第十一条校外托管中心应当制定和实施消防安全措施,包括:1. 防火隔离措施,确保消防安全的分区和分层;2. 防火防烟措施,确保消防安全的通道和逃生通道畅通;3. 防火控制措施,确保消防安全的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4. 防火监控措施,确保消防安全的监控设备和报警系统正常运行;5. 防火灭火措施,确保消防安全的灭火器材和灭火系统的使用和管理;6. 防火疏散措施,确保消防安全的疏散指示和疏散演练。
第五章应急预案和演练第十二条校外托管中心应当制定和实施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各类消防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和责任分工。
第十三条校外托管中心应当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师生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协同配合能力。
托管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托管所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托管所内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托管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托管所所有区域、所有人员以及托管所管理的相关场所。
第三条托管所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托管所内所有人员都应具备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积极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托管所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 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3.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4. 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整改措施;5. 处理消防安全事故。
第七条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1. 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2. 负责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3. 负责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4. 负责消防安全记录的整理和归档;5. 负责消防安全演练的组织和实施。
第三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第九条托管所应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十条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内容:1. 消防安全法律法规;2. 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3. 消防设施的使用和维护;4. 火灾应急预案和逃生自救方法;5. 案例分析和经验教训。
第十一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章消防安全检查第十二条托管所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三条消防安全检查内容:1. 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2. 消防通道是否畅通;3. 火源、电源管理是否到位;4. 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是否符合规定;5. 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第十四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整改,整改完毕后需进行复查。
第五章消防设施管理第十五条托管所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校外托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校外托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校外托管中心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校外托管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1. 校外托管中心应当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担任,对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
2.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教职工和学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消防安全条件1. 校外托管中心应当选择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场所,并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
2. 校外托管中心应当设置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走道、疏散照明等设施,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3. 校外托管中心应当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三、消防安全检查与整改1. 校外托管中心应当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2. 对于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3. 对于无法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当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四、消防安全培训与演练1. 校外托管中心应当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教职工和学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校外托管中心应当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模拟火灾场景,提高教职工和学生应对火灾的应急处理能力。
五、消防安全宣传教育1. 校外托管中心应当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教职工和学生消防安全意识。
2. 校外托管中心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标识,提醒教职工和学生注意消防安全。
六、消防安全档案管理1. 校外托管中心应当建立消防安全档案,记录消防安全检查、整改、培训、演练等情况。
2. 校外托管中心应当定期对消防安全档案进行整理和归档,以便于查阅和追溯。
校外托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校外托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XX校外托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研究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分散设施管理制度1、单位应保持分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分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分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分散的停滞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事情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事情期间将安全分散指示标记关闭、遮挡或掩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当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
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托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托管中心内部及周边环境的消防安全,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组织与职责1. 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消防安全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3. 消防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消防设施维护、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消防设施与器材1. 托管中心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
2. 消防设施、器材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3. 消防安全管理员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使用。
四、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2.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其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3. 组织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五、消防安全检查与巡查1. 定期对托管中心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包括消防设施、器材、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
2. 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消除火灾隐患。
3. 消防安全管理员每日巡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上报。
六、火灾事故处理1. 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师生疏散。
2. 消防安全管理员负责火灾现场指挥,确保人员安全疏散。
3. 报告火灾事故,协助消防部门进行火灾事故调查。
七、奖惩措施1.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政策为准。
托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托管消防安全管理,保障托管场所内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托管场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托管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学生托管、幼儿托管、老年人托管等。
第三条托管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托管场所消防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托管场所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托管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第五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职责:1. 负责制定和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3. 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4. 负责消防安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5. 处理消防安全事故。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1. 办公室: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2. 安全保卫部:负责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3. 设备管理部:负责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4. 人力资源部:负责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的组织;5. 各班级:负责班级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
第三章消防安全检查第七条消防安全检查应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 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2.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3. 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完好情况;4. 火源、电源管理情况;5. 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情况;6. 人员疏散通道畅通情况;7. 灭火器材配备情况。
第八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第四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第九条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托管场所内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第十条宣传教育内容应包括:1. 消防安全法律法规;2. 消防安全基本知识;3. 灭火器材使用方法;4. 逃生自救技能;5. 火灾案例分析。
第五章消防安全培训第十一条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托管场所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
第十二条培训内容应包括:1. 消防安全法律法规;2.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消防安全设施设备使用方法;4. 灭火器材使用方法;5. 逃生自救技能。
托管消防管理安全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托管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托管场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托管场所内所有人员、设施、设备以及经营活动。
第三条托管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由托管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
第二章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托管场所应设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2.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演练;3. 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4. 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5.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七条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职责:1. 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2.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3. 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情况;4. 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5. 组织消防演练。
第八条员工消防安全职责:1. 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2. 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3. 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4. 参加消防演练;5. 配合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章消防安全检查第九条托管场所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重点部位检查。
第十条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包括:1. 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2. 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情况;3. 电气线路、设备的安全情况;4. 火源、电源管理情况;5. 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6.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第十一条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并做好记录。
第四章消防设施、器材管理第十二条托管场所应按照国家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第十三条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1. 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应设置在明显位置,便于取用;2. 消防设施、器材的标志应清晰可见;3. 消防设施、器材的数量应符合国家标准;4. 消防设施、器材应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托管消防管理制度
托管消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托管消防管理工作的监督,保障托管场所的消防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托管场所,包括托儿所、学校托管等。
托管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儿童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第三条托管单位应当加强对托儿所、学校托管等场所的消防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托管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做好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提高托管场所的消防安全等级。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托管单位应当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专门部门,负责托儿所、学校托管等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托管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专门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和落实托儿所、学校托管等场所的消防安全制度和计划;(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演练和应急预案制定;(三)组织开展对托儿所、学校托管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监督;(四)对托儿所、学校托管等场所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五)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六)及时报告和处置火灾事故和火灾隐患。
第六条托管单位的负责人应当对托儿所、学校托管等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三章: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第七条托儿所、学校托管等场所应当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制度,保证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及时使用。
第八条每个托儿所、学校托管等场所应当设置消防器材间,消防器材间要保持干燥、通风和整洁。
第九条托儿所、学校托管等场所应当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性能完好。
第四章: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条托儿所、学校托管等场所应当加强儿童和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自救和互救能力。
第十一条托儿所、学校托管等场所应当定期组织消防演习,让儿童和工作人员熟悉火灾逃生路线和方法。
校外托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校外托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校外托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8篇)在现实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
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校外托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校外托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1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爱护消防设施,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灾报警电话(119),人人都了解熟知消防自护自救常识和逃生技能。
2、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依法提请有关职能部门追究责任人及当事人的责任。
3、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使用耐火等级较低的易燃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实验用品做到按规定专门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在室内,应存放一定量灭火用沙及灭火器材等。
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在做实验前应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严防发生易燃易爆事故。
6、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有效证件上岗,严格操作规程,液化气罐应存放操作间室外通风处,由硬质钢管接入室内,并经常检查管道接口是否漏气及橡胶管硬化现象,严防气体泄漏事故发生。
7、人人爱护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消防栓、消防带、灭火器材以及各种消防警示标志等,违者要严肃处理。
8、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
下班后工作人员待检查后要及时切断电源,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蜡烛、蚊香等,严禁吸烟,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XX校外托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XX校外托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二条XX校外托管中心的消防安全管理以预防为主,防控为要,宣传为辅的原则。
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提高消防安全意识,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条XX校外托管中心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实施、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设立主任和副主任。
主任负责全面组织、协调、指导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工作,并主持消防安全委员会的会议。
副主任协助主任进行工作。
第五条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消防安全组,负责具体的消防安全工作,并向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
消防安全组的成员由具备相关消防安全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
第六条每个工作班次设立一名消防安全员,负责本班次的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安全员具备消防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负责向员工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制定灭火预案,并组织每月的消防安全演练。
第三章建筑设施和消防设备第七条XX校外托管中心的建筑设施必须符合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安装并保持消防设备齐全、完好。
第八条每个工作区域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火灾报警器、灭火器,并定期检查保养。
每个楼层设立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并确保通道畅通。
第九条每个工作区域配备合格消防安全员,他们必须完成消防器械的定期检查,确保消防器材的有效性。
第四章防火措施第十条员工应随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并且不得占用或堆放杂物,以免影响疏散通道。
第十一条高层建筑内楼梯间、走廊、电梯等消防设施不得堆放易燃物品,不得妨碍疏散通道及防火门的关闭。
第十二条宿舍、教室和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的门窗应保持关闭状态,以减少火势扩散的可能。
第五章应急预案第十三条XX校外托管中心应制定完善的火灾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报警、疏散、灭火等方面的具体操作步骤和流程,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四条XX校外托管中心应制定灭火器使用操作规程,对员工进行培训,掌握正确使用灭火器的技能。
第十五条每个工作区域应当设置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和灭火器使用说明,使员工能够迅速找到逃生通道和灭火器。
XX校外托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XX校外托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
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校外托管班消防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校外托管班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托管班内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校外托管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组织机构及职责1. 消防工作领导小组(1)组长:托管班负责人,负责全面领导消防工作。
(2)副组长:负责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分管消防工作的具体实施。
(3)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全体教职工。
2. 消防安全管理员(1)负责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宣传等工作。
(2)负责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3)负责处理火灾事故,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三、消防安全责任制1. 托管班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3. 全体教职工对本岗位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1)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2)在显眼位置张贴消防安全警示标语,提醒师生注意消防安全。
(3)利用校园广播、板报等形式,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2.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1)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定期进行检查、维修。
(2)消防设施设备应设置在明显位置,方便师生使用。
(3)消防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改动、拆除、遮挡。
3. 消防安全巡查(1)每日进行消防安全巡查,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
(2)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3)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测,确保其正常使用。
4. 消防安全演练(1)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2)演练内容包括火灾报警、疏散逃生、灭火器材使用等。
(3)演练结束后,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查找不足,改进工作。
5. 电气安全管理(1)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确保电气线路安全。
(2)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或更换。
(3)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气设备,禁止使用劣质、淘汰的电气设备。
6. 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管理(1)禁止在托管班内吸烟、使用明火。
托管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1.1 为了加强托管站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托管站内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托管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托管站内所有工作人员、租户及外来人员。
1.3 托管站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托管站设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托管站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2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本制度。
(2)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
(3)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5)处理火灾事故,追究相关责任。
2.3 消防安全责任人:(1)负责托管站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
(2)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素质。
(4)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3.1 托管站应定期对工作人员、租户及外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2 培训内容包括:(1)消防安全法律法规。
(2)火灾预防和扑救知识。
(3)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
(4)火灾应急疏散和逃生技能。
四、防火巡查、检查4.1 托管站应建立健全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每日进行防火巡查,每月进行防火检查。
4.2 检查内容包括:(1)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用火、用电、用气是否符合规定。
(4)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5)火灾隐患是否及时整改。
五、火灾应急处理5.1 托管站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应急处理程序和措施。
5.2 火灾发生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并迅速报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校外托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
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
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
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
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
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
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
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