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2018年版)20181005
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版建筑信息模型专篇审查要点
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版建筑信息模型专篇审
查要点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附件7
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2017年版)
建筑信息模型专篇审查要点
审查规定
建筑信息模型设计文件是否包含设计说明书和模型文件两部分,其审查内容分别见设计说明书审查表和信息模型审查表。
建筑信息模型的交付内容是否包含总平面、建筑、结构、电气、给水排水、暖通。
提交的成果模型是否与设计图纸保持一致。
设计说明书审查表
信息模型审查表。
重庆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
重庆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2018年版)重庆市民防办公室2018年11月渝防办发〔2018〕165号关于重新印发《重庆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2018年版)》《重庆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质量验收要点(2018年版)》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民防办,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民防办,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管理工作,正确把握现行人防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标准条文要求的尺度,切实提高我市防空地下室建设质量,在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框架下,结合我市防空地下室建设实际,重庆市民防办公室组织重庆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重庆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2018年版)》和《重庆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质量验收要点(2018年版)》(以下简称“要点”),于2018年5月发布执行。
现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办对2个《要点》涉及改革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修改,现予以重新发布,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
请各地人防主管部门、施工图审查机构及相关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检测单位遵照执行。
原渝防办发〔2018〕82 、83号文件不再执行。
2个要点由重庆市民防办公室负责管理,重庆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技术内容解释。
重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8年10月24日前言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新时期人民防空建设发展的总方针总要求,提升我市结建人防工程设计质量,在现行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框架下,依据现行国家和地方人防工程建设规范标准规定,结合我市人防工程建设实际,由重庆市民防办公室委托重庆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编制了本要点。
重庆市民防办公室于2018年3月组织审核并通过了本要点。
本要点供重庆市各级人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结建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审核确认,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结建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时执行,也可供科研设计单位参考。
重庆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版建筑信息模型专篇审查要点
附件7
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2017年版)
建筑信息模型专篇审查要点
审查规定
建筑信息模型设计文件是否包含设计说明书和模型文件两部分,其审查内容分别见设计说明书审查表和信息模型审查表。
建筑信息模型的交付内容是否包含总平面、建筑、结构、电气、给水排水、暖通。
提交的成果模型是否与设计图纸保持一致。
设计说明书审查表
序号项目审查内容
设计说明书
1 是否明确说明建筑信息模型设计的专业范围及内容,并与提交的专业模型相符合; BIM设计
总则 2 对于涉及模型拆分的情况,是否说明了模型的拆分原则和各子模型相互关联的定位方式或统一的基准点设置。
1 各专业采用的主要软件平台、版本是否明确;
2 提交模型数据的主要文件格式是否明确;涉及多种格式的,软件平台 BIM 是否分别说明。
信息模型审查表
序号项目审查内容
建筑信息模型整体要求是否交付建筑信息模型原始文件,并与设计说明书中的交付格数据格式式实施状况一致。
各专业模型与(如有);是否交付多专业合并模型与分专业模型模型完整性合并模型是否一致。
文件命名与设计说明书中的文件基本命名实施状况是否一致;模型元素命名应符合重庆市《建筑工程信息模型设计标准》第模型规范性六章的规定;
公用系统色彩设置是否符合重庆市《建筑工程信息模型设计标准》第节的规定。
模型信息深度 1 场地的边界和风玫瑰是否明确;主要道路、广场、停车场、消防车道、绿地、边坡、挡墙、2 地下建筑出地面井道的布置与高程是否明确;总平面
3 形状大小;是否表达紧邻红线周边的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位置,是否表达总图技术经济指标:总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容积4。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试行)一、总则(一)为指导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特制定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要点。
(二)本要点供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性审查时参考使用。
工业建筑工程的施工图,可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参照本要点进行审查。
(三)建设单位报请施工图技术性审查的资料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及附件。
2、审查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文件(详勘)。
3、全套施工图(含计算书并注明计算软件的名称及版本);4、审查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四)施工图技术性审查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地基基础和结构设计等是否安全。
3、是否符合公众利益。
4、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5、是否符合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要求。
(五)本要点所涉及标准内容以现行规范规程内容为准。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对本要点作出必要的补充规定。
二、建筑专业审查要点序号项目审查内容2.1编制依据建设、规划、消防、人防等主管部门对本工程的审批文件是否得到落实,如人防工程平战结合用途及规模、室外出口等是否符合人防批件的规定;现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本建筑设计的工程建设规范、规程是否齐全、正确,是否为有效版本。
2.2规划要求建筑工程设计是否符合规划批准的建设用地位置,建筑面积及控制高度是否在规划许可的范围内。
2.3施工图深度2.3.1设计说明基本内容⑴编制依据: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工程建设标准。
⑴工程概况:建设地点、用地概貌、建筑等级、设计使用年限、抗震设防烈度、结构类型、建筑布局、建筑面积、建筑层数与高度。
⑴主要部位材料做法,如墙体、屋面、门窗等(属于民用建筑节能设计范围的工程可与《节能设计》段合并)。
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2018年版)20181005
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2018年版)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二○一八年十月前言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的有关要求,提升建筑设计质量与水平,根据市城乡建委《关于下达重庆市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及审查要点编写任务的通知》(渝建〔2017〕116号)的要求,由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组织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市设计院、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本审查要点。
本审查要点对重庆市民用建筑、工业厂房、仓库及其配套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各专业、各专篇的审查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是指导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技术依据。
本审查要点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组织单位: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主编单位: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市设计院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参编单位:重庆博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重庆卓创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重庆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医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重庆市信息通信咨询设计有限公司重庆机三院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重庆渝海建设工程施工设计审图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向渊明谢自强汤启明薛尚铃周爱农王仁华秦岚成浩熊联波蒋煜徐革江腾雷鸣唐科汤怡秦砚瑶岳涛王永超邱玲吴胜达周显毅杨越来武清赵华徐诗童徐海姚加飞阳邵春刘学义张义雄吴开合李光成游红王卫民李全闫兴旺胡宗郭凯生付佳珊李泽辉刘贤凯万里鹏周海鹰张文正芦子奕何学荣罗宏伟程振宇余周郑旭熊学艺高荣江杨繁艾松马骁焦振宇刘四明审查专家:段晓丹郑灿营黄萍李英军刘正荣张陆润李玲赵启林冯建平刘小梅吴欣陈泽嘉余庆利陶洪明赵世海陈希昌钱志雄游兴芬王小飞目录第一篇行政审查部分 (1)第二篇技术审查部分 (2)1 总则 (2)2 总平面专业审查要点 (3)3 建筑专业审查要点 (6)4 结构专业施工图审查要点 (21)5 建筑电气专业审查要点 (33)6 给排水专业审查要点 (38)7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专业审查要点 (53)8 热能动力专业审查要点 (64)9 岩土工程审查要点 (72)10 建筑幕墙审查要点 (76)11 智能化专业审查要点 (83)12 人防专篇审查要点 (86)13 装配式建筑专篇审查要点 (105)14 建筑信息模型审查要点 (109)15 消防专篇审查要点109错误!未定义书签。
施工图审查重点及问题2018
施工图审查及全国质量检查常见问题分析(结构)2018年9月主要内容一.施工图审查性质及内容二.施工图审查原则及重点三.施工图审查问题及建议四.全国质量检查常见问题一、施工图审查性质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颁布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第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7号)将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但该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仍然保留。
一、施工图审查性质2000年9月25日国务院颁布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93号)第三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7号)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
但该条例第三十三第二款“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仍然保留。
从上述国务院两个管理条例可以看出,施工图审查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施工图审查工作的性质应该属于保障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行政审批”职能。
两个管理条例又明确了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不得使用,说明施工图审查属于政府“行政许可”的性质。
一、施工图审查性质2000年8月21日建设部发布了《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第六条,规定将施工图审查单位与建设项目规划审查机关、安全监督机构和质量监督机构一并列入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机构,说明施工图审查属于“政府监督”工作职能(见下表)。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
本工程二层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仅设置1部疏散楼梯,不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5.5.8条第2款规定。
封闭楼梯间在首层未直通室外或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不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5.5.17条第2款规定。
男、女厕所疏散门至非封闭楼梯间的距离大于20m,不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5.5.17条第1款规定。
建筑专业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一、审查要点 二、强制性标准
精选课件
2
各 12..专工 是业程否除设适按计用本使要属用点于的内淘岩容汰土审或工查禁程外止勘,使察尚用文需的件审建(查筑详以材勘下料)内。是容使否:用已限通制过使审用查的且建合筑格材。料时,
3.
是否符合相应的限制条件。 勘察设计企业、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在施工图
本工程未设置邮政信报箱设施,不满足《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6.7.1条规定。 本工程结构标高52.370处1/6轴~11轴、13轴~1/17轴屋面临空部位考虑屋面排水找坡后防护栏杆净高小于1.10m,违反《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6.1.3条规定。 未对住宅室内空气污染物的活度和浓度做出限值规定,不满足《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7.5.3条规定。 未对卫生间顶棚防潮层做出设置说明,不满足《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298-2013第5.2.1条规定。 未设置防止热水渗漏的安全保障(防护)设施,违反《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2003第4.4.13条规定。 住宅东西向多功能厅房间单元外窗窗墙面积比(0.55)超过《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4-037-2012规定的最大限值(0.45),不符合《居住建筑 节能设计标准》DBJ14-037-2012第4.1.6条要求。
02:2018版市政施工图编制规定-2018
重庆市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18年版)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2018年10月前言为贯彻落实新时期建筑方针,提升市政工程设计质量与水平,根据重庆市城乡建委《关于下达重庆市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及审查要点编写任务的通知》(渝建〔2017〕116号)的有关要求,按照现行国家和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由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组织重庆中设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重庆市设计院和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编制了本技术规定。
本技术规定对重庆市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城市给水和城市排水(含海绵城市和城市综合管廊)等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是开展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技术依据。
为…….,进行修编。
本技术规定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
由重庆中设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解释。
组织单位: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主编单位:重庆中设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重庆市设计院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重庆市渝州工程勘察设计技术服务中心重庆市绿色建筑技术促进中心主要起草人:黄华华刘安双丁浩唐晓智戴学忠黄仕安黄显奎蒲贵兵李量邓瑛鹏廖可冉嵬肖博林自强杨弘郑建红刘帮俊陈建忠陈汝春毛绪昱奉龙成赖亚平王建华陈栋梁刘基正李盛涛赵清碧董方颖王志标陈军吴胜忠马超吴小丽周安宁王庆滨张正亮何海英钟明全周海鹰张玺吴恒刘惠蔡志伟万芸李青良盛国荣李怀玉王聪李清疆谢庆审查专家:杨斌吴国雄杜春林邓道祥付钢陶继仲谭洪强陈飞舟胡萍包刚游兴芬目录1总则 (1)2一般规定 (2)2.1设计文件组成 (2)2.2编制企业资质 (2)2.3设计文件签署规定 (3)3城市道路工程 (4)3.1道路专业 (4)3.2城市立交工程(单独大型立交工程) (22)3.3支挡结构及高边坡工程 (28)3.4道路交通工程 (32)3.5道路排水工程 (36)3.6道路照明工程 (36)3.7道路绿化和景观 (41)3.8市政工程信息模型 (44)4城市桥梁工程 (49)4.1设计说明 (49)4.2设计图纸 (53)4.3计算书 (57)4.4市政工程信息模型 (60)5城市隧道工程 (65)5.1总体设计 (65)5.2隧道结构设计 (69)5.3隧道防排水设计 (74)5.4隧道建筑 (75)5.5超前地质预报及监控量测方案 (76)5.6临近建(构)筑物的保护措施 (76)5.7不良地质处治预案 (77)5.8隧道施工方案 (77)5.9施工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78)5.10隧道机电设施预留预埋 (78)5.11施工工艺及施工注意事项 (80)5.12隧道通风 (80)5.13隧道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 (82)5.14隧道照明 (84)5.15隧道供配电 (85)5.16隧道监控 (88)5.17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设计 (90)5.18环境保护设计 (90)5.19主要建筑材料与工程量统计原则 (91)5.20其他说明 (91)5.21市政工程信息模型 (91)6城市给水工程 (95)6.1设计说明书 (95)6.2设计图纸 (112)6.3市政工程信息模型 (130)7城市排水工程(含海绵城市/城市综合管廊) (136)7.1设计说明书 (136)7.2主要工程量表 (154)7.3设计图纸 (154)7.4市政工程信息模型 (174)8 附则 (180)8.1名词解释 (180)8.2本规定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 (180)附录A:市政工程信息模型设计说明书及附表 (181)1总则1.0.1为了规范和指导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行为,保证施工图设计文件成果质量,并满足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要求,依据国家及部委有关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试行)
1、总则
(一)为指导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特制定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要点。
(二)本要点供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性审查时参考使用。
工业建筑工程的施工图,可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参照本要点进行审查。
(三)建设单位报请施工图技术性审查的资料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及附件。
2、审查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文件(详勘)。
3、全套施工图(含计算书并注明计算软件的名称及版本);
4、审查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四)施工图技术性审查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地基基础和结构设计等是否安全。
3、是否符合公众利益。
4、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5、是否符合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要求。
(五)本要点所涉及标准内容以现行规范规程内容为准。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对本要点作出必要的补充规定。
重庆市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
重庆市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居住建筑节能65%与绿色建筑专篇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二O一六年十一月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2013―2020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237号)和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渝建〔2016〕200号)等文件的工作部署,推动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65%(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71-2016)的有效实施,指导重庆市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在总结重庆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编写了本审查要点。
本审查要点主要包括:总则、通用审查要点、标准条文审查分专业列表、建筑专业条文、结构专业条文、给排水专业条文、电气专业条文及暖通专业条文。
本审查要点按照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对设计审查管理的要求,分别制定了对各专业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文件及设计条文的审查要求,为重庆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审查机构开展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文件审查提供了技术依据。
考虑到少量条文要求明确,易于准确判断,因此本审查要点对此类条文未编制具体审查要求,但开展设计审查时也应纳入审查范围。
本审查要点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目录1总则 (4)2通用审查要点 (6)3标准条文审查分专业列表 (9)4各专业通用条文 (10)5建筑专业条文 (14)6结构专业条文 (48)7给排水专业条文 (54)8电气专业条文 (65)9暖通专业条文 (70)1总则1.0.1为推动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65%(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71-2016(以下简称“《标准》”)的有效实施,规范重庆市节能与绿色建筑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明确审查内容,统一审查尺度,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对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管理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编制本审查要点。
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节能与绿色建筑部分)
9建筑物采用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时,自保温墙体保温隔热构造情况。10建筑节能保温范围示意图是否与设计图、模型一致,保温范围示意图是否明确采光、通风达标分析。
11主要部位节点大样图齐全且与专篇说明、模型等一致;复核保温构造的安全性与可行性。
节能设计专篇
1设计采用的标准、规范是否齐全、正确,版本是否有效,建筑分类是否正确。
2围护结构各部位选用保温材料的热工参数是否正确、选用的材料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和管理规定。
3非透光围护结构(包括凸窗上下侧板非透明部分、玻璃幕墙建筑的冷
序号
项 目
审查内容
热桥等)是否采取节能措施。
4保温体系及装饰材料是否满足消防安全和构造安全要求。
节能设计模型
1计算软件及版本是否有效。
2建筑朝向及选用标准是否正确。
3模型中围护结构(外墙砌体材料类型及厚度、热桥、保温材料类型及厚度、门窗大小和类型)与设计图说是否一致。
4模型中房间类型与设计图说是否一致。
5各围护结构部位保温材料的热工参数(包括密度,导热系数、蓄热系数、修正系数)及外窗热工参数(传热系数、太阳得热系数、"四性")
5建筑日照与光环境设计应符合4.3.7、4.3.10、4.3.14条规定。6建筑热环境设计应符合4.3.8条规定。
7建筑声环境设计应符合4.3.16、4.3.17条规定。
8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4.3.23条规定。
9绿色建材应符合3.0.7条规定。
10建筑装饰性构件应符合4.3.11条规定。
11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再循环材料应符合4.3.20条规定。
是否正确取值。
6特殊部位建模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模型设计审查要点》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模型设计审查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7.12.28
•【字号】渝建〔2017〕754号
•【施行日期】2018.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勘察设计
正文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模型
设计审查要点》的通知
渝建〔2017〕754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管局,各勘察设计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工程中的应用,进一步提高重庆市BIM 技术应用水平,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重庆市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技术体系建设任务的通知》(渝建〔2016〕284号文)的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委委托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组织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都安工程勘察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编制了《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模型设计审查要点》,作为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展
信息模型技术审查的依据。
经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审查通过,现批准发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执行过程中若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委勘察设计处联系。
附件:《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模型设计审查要点》(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2月28日。
(2018年版)审查要点-消防 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2018.12.2(1)
建筑防火构造
1 审查防火墙、防火隔墙、防火挑檐等建筑构件的防火构造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具体审查以下内容:
1)防火墙、防火隔墙、防火挑檐的设置部位、形式、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建筑内设有厨房、设备房、儿童活动场所、影剧院等特殊部位时的防火分隔情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冷库和库房、厂房内布置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类别的房间时的特殊建筑构造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总控制室是否独立设置;
4)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分控制室宜独立设置,当贴邻外墙设置时,是否采用符合耐火极限要求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
6 综合评定
符合下列条件的,应综合评定为消防设计审查合格;不符合其中任意一项的,应综合判定为消防设计审查不合格:
1)资料审查为合格;
2)消防设计文件审查为合格。
7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核对原建筑《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等资料审查装修工程是否改变原建筑使用功能,对整体建筑使用功能发生改变的,应按照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对装修工程和重新定性后整体建筑的消防设计进行技术审查。
1)电梯井、管道井、电缆井、排气道、排烟道、垃圾道等竖向井道是否独立设置,井壁、检查门、排气口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电缆井、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和与走道、其他房间连通处的防火封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 审查屋顶、闷顶和建筑缝隙的防火构造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具体审查以下内容:
1)屋顶、闷顶材料的燃烧性能、耐火极限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 审查建筑耐火等级确定是否准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具体审查以下内容:
1)根据建筑的分类,审查建筑的耐火等级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民用建筑内特殊场所,如托儿所、幼儿园、医院、老年人照料设施等平面布置与建筑耐火等级之间的匹配关系。
重庆市审图要点
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则1. 总则1.1 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部的有关规定,为指导各地开展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定本审查技术规定。
1.2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是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安全、卫生、环保及公众利益方面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条文情况等内容进行审查。
1.3 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如有突破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内容,应按照建设部第81号部长令《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执行。
1.4 送审文件的清单如下:1.4.1 勘察、设计合同;1.4.2 初步设计批准文件,主要初步设计文件;1.4.3 签署齐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1.4.4 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提供的经审查认为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1.4.5 结构设计计算书,包括:计算软件名称,计算输入总信息,各层荷载平面,各层几何平面,各层配筋平面,各层柱轴压比平面,各层超筋超限信息等计算机计算资料以及必要的人工手算资料。
1.4.6 设计方如将工程设计中的某部分设计(如网架、环保、燃气、变配电等)转包给另外的单位分包设计,分包项目的设计文件必须经由总包单位技术审查后并由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署加盖公章方可送审。
2. 建筑专业2.1 一般规定根据建筑工程项目规模、平面功能、建筑高度、层数、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审查建筑分类、耐火等级、材料选用等是否正确;是否满足各类建筑专项设计标准、规范在安全、消防方面的要求。
2.2 首页(包括设计说明)2.2.1 设计文件是否符合批准的初步设计内容及批文要求。
主要技术指标是否符合规划条文要求。
2.2.2 建筑规模、性质、建筑类别、耐火等级、抗震设防烈度、屋面防水等级、人防工程等级的确定是否准确。
2.2.3 材料做法说明是否交待清楚。
2.2.4 门窗表是否交待清楚。
2.2.5 防火设计说明是否符合相应的防火规范。
施工图审查重点及问题2018
施工图审查及全国质量检查常见问题分析(结构)2018年9月主要内容一.施工图审查性质及内容二.施工图审查原则及重点三.施工图审查问题及建议四.全国质量检查常见问题一、施工图审查性质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颁布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第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7号)将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但该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仍然保留。
一、施工图审查性质2000年9月25日国务院颁布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93号)第三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7号)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
但该条例第三十三第二款“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仍然保留。
从上述国务院两个管理条例可以看出,施工图审查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施工图审查工作的性质应该属于保障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行政审批”职能。
两个管理条例又明确了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不得使用,说明施工图审查属于政府“行政许可”的性质。
一、施工图审查性质2000年8月21日建设部发布了《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第六条,规定将施工图审查单位与建设项目规划审查机关、安全监督机构和质量监督机构一并列入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机构,说明施工图审查属于“政府监督”工作职能(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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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技术审查要点
(2018年版)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一八年十月
前言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的有关要求,提升建筑设计质量与水平,根据市城乡建委《关于下达重庆市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及审查要点编写任务的通知》(渝建〔2017〕116号)的要求,由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组织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市设计院、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本审查要点。
本审查要点对重庆市民用建筑、工业厂房、仓库及其配套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各专业、各专篇的审查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是指导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技术依据。
本审查要点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组织单位: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
主编单位: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重庆市设计院
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参编单位:重庆博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重庆卓创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重庆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医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
重庆市信息通信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重庆机三院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重庆渝海建设工程施工设计审图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向渊明谢自强汤启明薛尚铃周爱农王仁华
秦岚成浩熊联波蒋煜徐革
江腾雷鸣唐科汤怡秦砚瑶岳涛
王永超邱玲吴胜达周显毅杨越来武清
赵华徐诗童徐海姚加飞阳邵春刘学义
张义雄吴开合李光成游红王卫民李全
闫兴旺胡宗郭凯生付佳珊李泽辉刘贤凯
万里鹏周海鹰张文正芦子奕何学荣罗宏伟
程振宇余周郑旭熊学艺高荣江杨繁
艾松马骁焦振宇刘四明
审查专家:段晓丹郑灿营黄萍李英军刘正荣张陆润李玲赵启林冯建平刘小梅吴欣陈泽嘉
余庆利陶洪明赵世海陈希昌钱志雄游兴芬
王小飞
目录
第一篇行政审查部分 (1)
第二篇技术审查部分 (2)
1 总则 (2)
2 总平面专业审查要点 (3)
3 建筑专业审查要点 (6)
4 结构专业施工图审查要点 (21)
5 建筑电气专业审查要点 (33)
6 给排水专业审查要点 (38)
7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专业审查要点 (53)
8 热能动力专业审查要点 (64)
9 岩土工程审查要点 (72)
10 建筑幕墙审查要点 (76)
11 智能化专业审查要点 (83)
12 人防专篇审查要点 (86)
13 装配式建筑专篇审查要点 (105)
14 建筑信息模型审查要点 (109)
15 消防专篇审查要点
109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篇行政审查部分
第二篇技术审查部分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明确审查内容,统一审查尺度,依据国家及部委有关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编制本要点。
1.0.2 本要点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工业厂房、仓库及其配套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
(与多图联合办法一致)
1.0.3 本要点规定的审查内容依据现行相关法规(本要点所称法规系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政府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和工程建设标准编写,主要包括: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条);现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重庆市地方标准中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性影响较大的部分非强制性条文;建筑、给排水、暖通及电气专业与强制性条文关系密切且对安全和公众利益影响较大的部分非强制性条文;对节能绿建设计质量影响较大的部分非强制性条文;法规中涉及技术管理且需要在设计中落实的规定。
1.0.4 各专业除按本要点内容审查外,尚需审查下列内容:
1 工程设计使用的岩土工程勘察文件是否已审查且合格。
2 是否使用属于淘汰或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
使用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时,是否符合相应的限制条件。
3 勘察设计企业、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相关规定在施工图设设计文件(包括图纸和计算书)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4 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5 是否符合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要求。
6 是否符合《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的规定。
1.0.5 除按81号令第五条规定进行了审定(或备案)的情况外,审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强制性条文或违反法规的问题,必须进行修改,否则不能通过。
对于审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如设计未严格执行本要点的规定,应有充分依据。
审查时应根据相关标准的“用词说明”,按其用词的严格程度予以区别对待。
1.0.6 除本要点内容外,施工图设计审查尚应包括现行有关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内容。
2 总平面专业审查要点
3 建筑专业审查要点
4 结构专业施工图审查要点
5 建筑电气专业审查要点
6 给排水专业审查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