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区相关设计规范大全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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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区相关设计规范大全相关设计规范大全一、液氨特性【1】标识:分子式:NH3,分子量:17。

03,UN编号【2】:1005,CAS号【2】:7664—41—7,,CN号:23003。

1、理化特性【1】主要成分:纯品外观与性状:无色、有刺激性恶臭的气体。

液氨为无色液体,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极易气化为气氨.熔点(℃):-77。

7(标态),沸点(℃):-33。

5(标态),引燃温度(℃):651相对密度(水=1):0。

82(—79℃)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0.6饱和蒸气压(kPa):506.62(4。

7℃))临界温度:—132。

5℃,临界压力(mpa):11.4,闪点:无意义爆炸上限%(V/V):27。

4爆炸下限%(V/V):15。

7溶解性:易溶于水、乙醇、乙醚。

主要用途:用作致冷剂及制取铵盐和氮肥.2、危险性概述健康危害【1】:低浓度氨对粘膜有刺激作用,高浓度可造成组织溶解坏死。

急性中毒:轻度者出现流泪、咽痛、声音嘶哑、咳嗽、咯痰等;眼结膜、鼻粘膜、咽部充血、水肿;胸部 X线征象符合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

中度中毒上述症状加剧,出现呼吸困难、紫绀;胸部 X线征象符合肺炎或间质性肺炎。

严重者可发生中毒性肺水肿,或有呼吸窘迫综合征,患者剧烈咳嗽、咯大量粉红色泡沫痰、呼吸窘迫、谵妄、昏迷、休克等。

可发生喉头水肿或支气管粘膜坏死脱落窒息。

高浓度氨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停止。

液氨或高浓度氨可致眼灼伤;液氨可致皮肤灼伤。

环境危害【1】: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根据GB5044—85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氨属于IV(轻度危害)。

急性毒性:吸入LC>20000 mg/m3;50〉2500 mg/m3;经皮LD50经口LD>5000 mg/m3。

50发病状况:迄今未见急性中毒,但有急性影响。

患病状况:无慢性中毒而有慢性影响。

后果:脱离接触后,自行恢复,无不良影响。

致癌性:无致癌性。

氨区相关设计规范方案大全

氨区相关设计规范方案大全

氨区相关设计规大全相关设计规大全一、液氨特性【1】标识:分子式:NH3,分子量:17.03,UN编号【2】:1005,CAS号【2】:7664-41-7,,CN号:23003。

1、理化特性【1】主要成分:纯品外观与性状:无色、有刺激性恶臭的气体。

液氨为无色液体,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极易气化为气氨。

熔点(℃):-77.7(标态),沸点(℃):-33.5(标态),引燃温度(℃):651相对密度(水=1):0.82(-79℃)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0.6饱和蒸气压(kPa):506.62(4.7℃))临界温度:-132.5℃,临界压力(mpa):11.4,闪点:无意义爆炸上限%(V/V):27.4爆炸下限%(V/V):15.7溶解性:易溶于水、乙醇、乙醚。

主要用途:用作致冷剂及制取铵盐和氮肥。

2、危险性概述健康危害【1】:低浓度氨对粘膜有刺激作用,高浓度可造成组织溶解坏死。

急性中毒:轻度者出现流泪、咽痛、声音嘶哑、咳嗽、咯痰等;眼结膜、鼻粘膜、咽部充血、水肿;胸部X线征象符合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

中度中毒上述症状加剧,出现呼吸困难、紫绀;胸部X线征象符合肺炎或间质性肺炎。

严重者可发生中毒性肺水肿,或有呼吸窘迫综合征,患者剧烈咳嗽、咯大量粉红色泡沫痰、呼吸窘迫、谵妄、昏迷、休克等。

可发生喉头水肿或支气管粘膜坏死脱落窒息。

高浓度氨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停止。

液氨或高浓度氨可致眼灼伤;液氨可致皮肤灼伤。

环境危害【1】: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根据GB5044-85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氨属于IV(轻度危害)。

急性毒性:吸入LC50 >20000 mg/m3;经皮LD50>2500 mg/m3;经口LD50>5000 mg/m3。

发病状况:迄今未见急性中毒,但有急性影响。

患病状况:无慢性中毒而有慢性影响。

后果:脱离接触后,自行恢复,无不良影响。

致癌性:无致癌性。

氨站设计规范

氨站设计规范

氨站设计规范 篇一:氨区设计要点及安全注意事项-仲兆刚 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氨区设计要点及安全注意事项 在众多的脱硝技术中,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是脱硝效率最高,最为成熟的脱硝技术,目前已成为国内外电站脱硝广泛应用的主流技术。

SCR技术是还原剂(NH3、尿素)在催化剂作用下,选择性地与NOx反应生成N2和H2O,而不是被O2所氧化,故称为“选择性”。

主要反应如下: NO+NO2+2NH3→2N2+3H2O 4NO +4NH3+O2→4N2+6H2O 对于SCR工艺,选择的还原剂有尿素、氨水和纯氨。

尿素法是先将尿素固体颗粒在容器中完全溶解,然后将溶液泵送到水解槽中,通过热交换器将溶液加热至反应温度后与水反应生成氨气;氨水法,是将25%的含氨水溶液通过加热装置使其蒸发,形成氨气和水蒸汽;纯氨法是将液氨在蒸发槽中加热成氨气,然后与稀释风机的空气混合成氨气体积含量为5%的混合气体后送入烟气系统。

因为(纯氨)法,相对于尿素法和氨水法具有还原剂便宜、运输费用低、初期投资小、运行费用低等优点,所以当前在SCR工艺中主要还是利用液氨作为还原剂。

一、氨的特性及安全要求 液氨为无色液体,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极易气化为气氨,易溶于水、乙醇、乙醚。

高浓度氨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停止,液氨或高浓度氨可灼伤眼和皮肤,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造成污染。

液氨是强腐蚀性有毒物质,不燃烧,有特殊的刺激性气味,危险性类别属于第类有毒气体。

氨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爆炸上限为%,爆炸下限为%;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若遇高热。

容器内压力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因此氨区设计需要严格遵从相关法律、法规。

二、氨区设计安全注意问题 厦门嵩屿电厂氨区莱城电厂氨区 1、平面布置、建(构)筑物方面 应遵循GB 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和DL 5032,单独设置卸 料、储存和制备区域。

氨区相关设计规范大全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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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区相关设计规范大全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氨区相关设计规范大全相关设计规范大全一、液氨特性【1】标识:分子式:NH3,分子量:17.03,UN编号【2】:1005,CAS号【2】:7664-41-7,,CN号:23003。

1、理化特性【1】主要成分:纯品外观与性状:无色、有刺激性恶臭的气体。

液氨为无色液体,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极易气化为气氨。

熔点(℃):-77.7(标态),沸点(℃):-33.5(标态),引燃温度(℃):651相对密度(水=1):0.82(-79℃)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0.6饱和蒸气压(kPa):506.62(4.7℃))临界温度:-132.5℃,临界压力(mpa):11.4,闪点:无意义爆炸上限%(V/V):27.4爆炸下限%(V/V):15.7溶解性:易溶于水、乙醇、乙醚。

主要用途:用作致冷剂及制取铵盐和氮肥。

2、危险性概述健康危害【1】:低浓度氨对粘膜有刺激作用,高浓度可造成组织溶解坏死。

急性中毒:轻度者出现流泪、咽痛、声音嘶哑、咳嗽、咯痰等;眼结膜、鼻粘膜、咽部充血、水肿;胸部 X线征象符合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

中度中毒上述症状加剧,出现呼吸困难、紫绀;胸部 X线征象符合肺炎或间质性肺炎。

严重者可发生中毒性肺水肿,或有呼吸窘迫综合征,患者剧烈咳嗽、咯大量粉红色泡沫痰、呼吸窘迫、谵妄、昏迷、休克等。

可发生喉头水肿或支气管粘膜坏死脱落窒息。

高浓度氨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停止。

液氨或高浓度氨可致眼灼伤;液氨可致皮肤灼伤。

环境危害【1】: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根据GB5044-85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氨属于IV(轻度危害)。

>20000 mg/m3;急性毒性:吸入LC50经皮LD>2500 mg/m3;50>5000 mg/m3。

经口LD50发病状况:迄今未见急性中毒,但有急性影响。

氨区布置

氨区布置

马莲台电厂氨区布置依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4.2.1 工厂总平面应根据工厂的生产流程及各组成部分的生产特点和火灾危险性,结合地形、风向等条件,按功能分区集中布置。

4.2.2 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工艺装置、罐组、装卸区或全厂性污水处理场等设施宜布置在人员集中场所及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罐区布置:罐区集中布置在东北角满足规范要求。

4.3.5 液化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的罐区内,任何储罐的中心距至少两条消防车道的距离均不应大于120m;当不能满足此要求时,任何储罐中心与最近的消防车道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80m,且最近消防车道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9m。

6.2.13 立式储罐至防火堤内堤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罐壁高度的一半,卧式储罐至防火堤内堤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3m。

6.2.18 事故存液池的设置应符合:事故存液池距防火堤的距离不应小于7m;罐区布置:事故水池距离满足规范要求。

消防道路图中未找到,没有罐的直径未计算出来。

5.3.5专用泵单独布置时,应布置在防火堤外罐区布置:满足规范要求。

5.2.1总结得出:配电室距乙A液体罐组最少为25米,中央控制室距乙A液体罐组最少为25米,污水池距距乙A液体罐组最少为20米.罐区布置:明确图中是事故水池还是污水池,污水池距离不满足。

6.2.10 卧式储罐的间距不应小于3m。

罐区布置:没有计算出来。

6.2.17卧式储罐防火堤的高度不应低于0.5m(以堤内设计地坪标高为准);罐区布置:符合规范要求4.2.7 汽车装卸设施、液化烃灌装站及各类物品仓库等机动车辆频繁进出的设施应布置在厂区边缘或厂区外,并宜设围墙独立成区。

罐区布置:符合规范要求。

围墙的形式规范没有规定企业可以自选。

图中设计比较好有利于可燃气体扩散。

5.2.11控制室、机柜间、变配电所、化验室、办公室距可燃液体罐组不小于20米。

罐区布置:轨道衡点符合规范要求。

氨区相关设计规范大全

氨区相关设计规范大全

氨区相关设计规范大全相关设计规范大全一、液氨特性【1】标识:分子式:NH3,分子量:17.03,UN编号【2】:1005,CAS号【2】:7664-41-7,,CN号:23003。

1、理化特性【1】主要成分:纯品外观与性状:无色、有刺激性恶臭的气体。

液氨为无色液体,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极易气化为气氨。

熔点(℃):-77.7(标态),沸点(℃):-33.5(标态),引燃温度(℃):651相对密度(水=1):0.82(-79℃)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0.6饱和蒸气压(kPa):506.62(4.7℃))临界温度:-132.5℃,临界压力(mpa):11.4,闪点:无意义爆炸上限%(V/V):27.4爆炸下限%(V/V):15.7溶解性:易溶于水、乙醇、乙醚。

主要用途:用作致冷剂及制取铵盐和氮肥。

2、危险性概述健康危害【1】:低浓度氨对粘膜有刺激作用,高浓度可造成组织溶解坏死。

急性中毒:轻度者出现流泪、咽痛、声音嘶哑、咳嗽、咯痰等;眼结膜、鼻粘膜、咽部充血、水肿;胸部 X线征象符合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

中度中毒上述症状加剧,出现呼吸困难、紫绀;胸部 X线征象符合肺炎或间质性肺炎。

严重者可发生中毒性肺水肿,或有呼吸窘迫综合征,患者剧烈咳嗽、咯大量粉红色泡沫痰、呼吸窘迫、谵妄、昏迷、休克等。

可发生喉头水肿或支气管粘膜坏死脱落窒息。

高浓度氨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停止。

液氨或高浓度氨可致眼灼伤;液氨可致皮肤灼伤。

环境危害【1】: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根据GB5044-85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氨属于IV(轻度危害)。

急性毒性:吸入LC>20000 mg/m3;50>2500 mg/m3;经皮LD50经口LD>5000 mg/m3。

50发病状况:迄今未见急性中毒,但有急性影响。

患病状况:无慢性中毒而有慢性影响。

后果:脱离接触后,自行恢复,无不良影响。

致癌性:无致癌性。

脱硝氨区设计规范修订稿

脱硝氨区设计规范修订稿

脱硝氨区设计规范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参照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2008版).,液氨作为乙A类可燃液体考虑。

脱硝氨区设计规范列表,如有欠缺,请补充:
1、HJ 562-2010 《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
2、GB 5044-1998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关于氨的毒性
3、GB 50219-1995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关于氨区消防
4、GB50160-2008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并于氨区间距和防火堤
5、GB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关于氨区间距
6、GB/T20801-2006 《压力管道规范》关于氨输送管道
7、GB18218-2009 《重大危险源辨识》关于氨危险源
8、GB536-1988?《液体无水氨》关于氨的性质
9、GB12268-2005 《危险货物品名表》关于氨的特性
10、GB50093-2002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关于氨区施工
11、SH3007-1999 《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关于氨区安全阀
12、SH3063-1999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关于氨检测仪
13、SH3007-1999 《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行业规范
14、SH3094-1999 《石油化工排雨水明沟设计规范》行业规范
15、SH3505-1999 《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术规程》行业规范
16、HG20660- 2000 《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氨属于中度危害的化学物质
17、HG/ 《管径选择》关于氨管道流速设计。

氨区相关设计规范大全

氨区相关设计规范大全

氨区相关设计规范大全相关设计规范大全一、液氨特性【1】标识:分子式:NH3,分子量:17、03,UN编号【2】:1005,CAS号【2】:7664-41-7,,CN 号:23003。

1、理化特性【1】主要成分:纯品外观与性状:无色、有刺激性恶臭的气体。

液氨为无色液体,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极易气化为气氨。

熔点(℃):-77、7(标态),沸点(℃):-33、5(标态),引燃温度(℃):651相对密度(水=1):0、82(-79℃)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0、6饱与蒸气压(kPa):506、62(4、7℃))临界温度:-132、5℃,临界压力(mpa):11、4,闪点:无意义爆炸上限%(V/V):27、4爆炸下限%(V/V):15、7溶解性:易溶于水、乙醇、乙醚。

主要用途:用作致冷剂及制取铵盐与氮肥。

2、危险性概述健康危害【1】:低浓度氨对粘膜有刺激作用,高浓度可造成组织溶解坏死。

急性中毒:轻度者出现流泪、咽痛、声音嘶哑、咳嗽、咯痰等;眼结膜、鼻粘膜、咽部充血、水肿;胸部 X线征象符合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

中度中毒上述症状加剧,出现呼吸困难、紫绀;胸部 X线征象符合肺炎或间质性肺炎。

严重者可发生中毒性肺水肿,或有呼吸窘迫综合征,患者剧烈咳嗽、咯大量粉红色泡沫痰、呼吸窘迫、谵妄、昏迷、休克等。

可发生喉头水肿或支气管粘膜坏死脱落窒息。

高浓度氨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停止。

液氨或高浓度氨可致眼灼伤;液氨可致皮肤灼伤。

环境危害【1】: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对水体、土壤与大气可造成污染。

根据GB5044-85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氨属于IV(轻度危害)。

急性毒性:吸入LC>20000 mg/m3;50>2500 mg/m3;经皮LD50经口LD>5000 mg/m3。

50发病状况:迄今未见急性中毒,但有急性影响。

患病状况:无慢性中毒而有慢性影响。

后果:脱离接触后,自行恢复,无不良影响。

致癌性:无致癌性。

氨区相关设计规范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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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区相关设计规范大全相关设计规范大全一、液氨特性【1】标识:分子式:NH3,分子量:17.03,UN编号【2】:1005,CAS号【2】:7664-41-7,,CN号:23003。

1、理化特性【1】主要成分:纯品外观与性状:无色、有刺激性恶臭的气体。

液氨为无色液体,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极易气化为气氨。

熔点(℃):-77.7(标态),沸点(℃):-33.5(标态),引燃温度(℃):651相对密度(水=1):0.82(-79℃)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0.6饱和蒸气压(kPa):506.62(4.7℃))临界温度:-132.5℃,临界压力(mpa):11.4,闪点:无意义爆炸上限%(V/V):27.4爆炸下限%(V/V):15.7溶解性:易溶于水、乙醇、乙醚。

主要用途:用作致冷剂及制取铵盐和氮肥。

2、危险性概述健康危害【1】:低浓度氨对粘膜有刺激作用,高浓度可造成组织溶解坏死。

急性中毒:轻度者出现流泪、咽痛、声音嘶哑、咳嗽、咯痰等;眼结膜、鼻粘膜、咽部充血、水肿;胸部 X线征象符合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

中度中毒上述症状加剧,出现呼吸困难、紫绀;胸部 X线征象符合肺炎或间质性肺炎。

严重者可发生中毒性肺水肿,或有呼吸窘迫综合征,患者剧烈咳嗽、咯大量粉红色泡沫痰、呼吸窘迫、谵妄、昏迷、休克等。

可发生喉头水肿或支气管粘膜坏死脱落窒息。

高浓度氨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停止。

液氨或高浓度氨可致眼灼伤;液氨可致皮肤灼伤。

环境危害【1】: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根据GB5044-85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氨属于IV(轻度危害)。

急性毒性:吸入LC>20000 mg/m3;50>2500 mg/m3;经皮LD50经口LD>5000 mg/m3。

50发病状况:迄今未见急性中毒,但有急性影响。

患病状况:无慢性中毒而有慢性影响。

后果:脱离接触后,自行恢复,无不良影响。

致癌性:无致癌性。

氨区围墙高度规范

氨区围墙高度规范

氨区围墙高度规范
1、禁止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氨区。

2、氨区是重点防火防爆单位,进入该站的所有人员必须持
有特别通行证经登记方可进入,否则不予进入,离开氨区需在登记簿上注明时间,进入氨区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站的安全注意事项规定。

3、禁止随身携带打火机、火柴以及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氨区。

4、氨区严谨明火,操作人员禁止吸烟。

严禁在氨区内和装有氨气的设备附近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5、禁止在氨储罐旁、卸氨区等进行明火作业或做能产生火花的工作,应事先经过氨量测定,证实工作区域空气中含量小于3%并经公司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工作。

6、氨区不准穿带铁钉子的鞋,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和防静电鞋,戴防护眼镜.操作时使用防爆工具,严禁铁器工具相互撞击以免产生火花。

7、氨区必须设置二氧化碳、沙子、石棉布等防火器材。

8、洗眼器处于可靠使用状态。

9、固定喷水消防系统处于可靠使用状态,并定期试验。

10、氨区围栏必须保持完整,并挂有“严禁烟火”等警告标示牌。

氨区相关设计规范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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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区相关设计规范大全氨区相关设计规范大全脱落窒息。

高浓度氨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停止。

液氨或高浓度氨可致眼灼伤;液氨可致皮肤灼伤。

环境危害【1】: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根据GB5044-85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氨属于IV(轻度危害)。

急性毒性:吸入LC>20000 mg/m3;50>2500 mg/m3;经皮LD50经口LD>5000 mg/m3。

50发病状况:迄今未见急性中毒,但有急性影响。

患病状况:无慢性中毒而有慢性影响。

后果:脱离接触后,自行恢复,无不良影响。

致癌性:无致癌性。

根据HG20660-2000《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氨属于中度危害的化学介质。

对眼、粘膜或皮肤有刺激性,有烧伤危险【7】。

有毒,不燃烧【7】。

有特殊的刺激性气味【7】。

危险性类别:第2.3类有毒气体[3]接触限值【1】:中国MAC(mg/m3):30前苏联MAC(mg/m3):20美国TLV-TWA:OHSA50ppm,34mg/m3;ACGIH25ppm,17mg/m3美国TLV-STEL:ACGIH35ppm,24mg/m3监测方法:纳氏试剂比色法3、燃爆特性氨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7]。

遇明火、高热会引起燃烧爆炸[7]。

受热后瓶内压力增大,有爆炸危险[7]。

与硫、磷等易燃物、有机物、还原剂混合,经摩擦、撞击有燃烧爆炸危险[7]。

爆炸上限%(V/V):27.4[1]爆炸下限%(V/V):15.7[1]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

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1]。

4、溶解性氨在20℃水中溶解度34%,25℃时,在无水乙醇中溶解度10%,在甲醇中溶解度16%,溶于氯仿、乙醚,它是许多元素和化合物的良好溶剂。

水溶液呈碱性,0.1N(当量浓度,相当于0.1mol/L)水溶液PH值为11.1。

氨区相关设计规范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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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区相关设计规大全相关设计规大全一、液氨特性【1】标识:分子式:NH3,分子量:17.03,UN编号【2】:1005,CAS号【2】:7664-41-7,,CN号:23003。

1、理化特性【1】主要成分:纯品外观与性状:无色、有刺激性恶臭的气体。

液氨为无色液体,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极易气化为气氨。

熔点(℃):-77.7(标态),沸点(℃):-33.5(标态),引燃温度(℃):651相对密度(水=1):0.82(-79℃)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0.6饱和蒸气压(kPa):506.62(4.7℃))临界温度:-132.5℃,临界压力(mpa):11.4,闪点:无意义爆炸上限%(V/V):27.4爆炸下限%(V/V):15.7溶解性:易溶于水、乙醇、乙醚。

主要用途:用作致冷剂及制取铵盐和氮肥。

2、危险性概述健康危害【1】:低浓度氨对粘膜有刺激作用,高浓度可造成组织溶解坏死。

急性中毒:轻度者出现流泪、咽痛、声音嘶哑、咳嗽、咯痰等;眼结膜、鼻粘膜、咽部充血、水肿;胸部 X线征象符合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

中度中毒上述症状加剧,出现呼吸困难、紫绀;胸部 X线征象符合肺炎或间质性肺炎。

严重者可发生中毒性肺水肿,或有呼吸窘迫综合征,患者剧烈咳嗽、咯大量粉红色泡沫痰、呼吸窘迫、谵妄、昏迷、休克等。

可发生喉头水肿或支气管粘膜坏死脱落窒息。

高浓度氨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停止。

液氨或高浓度氨可致眼灼伤;液氨可致皮肤灼伤。

环境危害【1】: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根据GB5044-85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氨属于IV(轻度危害)。

急性毒性:吸入LC>20000 mg/m3;50>2500 mg/m3;经皮LD50经口LD>5000 mg/m3。

50发病状况:迄今未见急性中毒,但有急性影响。

患病状况:无慢性中毒而有慢性影响。

后果:脱离接触后,自行恢复,无不良影响。

致癌性:无致癌性。

氨区相关设计规范大全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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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区相关设计规范⼤全完整版氨区相关设计规范⼤全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氨区相关设计规范⼤全相关设计规范⼤全⼀、液氨特性【1】标识:分⼦式:NH3,分⼦量:17.03,UN编号【2】:1005,CAS号【2】:7664-41-7,,CN号:23003。

1、理化特性【1】主要成分:纯品外观与性状:⽆⾊、有刺激性恶臭的⽓体。

液氨为⽆⾊液体,有强烈刺激性⽓味,极易⽓化为⽓氨。

熔点(℃):-77.7(标态),沸点(℃):-33.5(标态),引燃温度(℃):651相对密度(⽔=1):0.82(-79℃)相对蒸⽓密度(空⽓=1):0.6饱和蒸⽓压(kPa):506.62(4.7℃))临界温度:-132.5℃,临界压⼒(mpa):11.4,闪点:⽆意义爆炸上限%(V/V):27.4爆炸下限%(V/V):15.7溶解性:易溶于⽔、⼄醇、⼄醚。

主要⽤途:⽤作致冷剂及制取铵盐和氮肥。

2、危险性概述健康危害【1】:低浓度氨对粘膜有刺激作⽤,⾼浓度可造成组织溶解坏死。

急性中毒:轻度者出现流泪、咽痛、声⾳嘶哑、咳嗽、咯痰等;眼结膜、⿐粘膜、咽部充⾎、⽔肿;胸部 X线征象符合⽀⽓管炎或⽀⽓管周围炎。

中度中毒上述症状加剧,出现呼吸困难、紫绀;胸部 X线征象符合肺炎或间质性肺炎。

严重者可发⽣中毒性肺⽔肿,或有呼吸窘迫综合征,患者剧烈咳嗽、咯⼤量粉红⾊泡沫痰、呼吸窘迫、谵妄、昏迷、休克等。

可发⽣喉头⽔肿或⽀⽓管粘膜坏死脱落窒息。

⾼浓度氨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停⽌。

液氨或⾼浓度氨可致眼灼伤;液氨可致⽪肤灼伤。

环境危害【1】: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对⽔体、⼟壤和⼤⽓可造成污染。

根据GB5044-85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氨属于IV(轻度危害)。

急性毒性:吸⼊LC>20000 mg/m3;50>2500 mg/m3;经⽪LD50>5000 mg/m3。

氨区相关设计规范实施方案大全

氨区相关设计规范实施方案大全

氨区相关设计规范大全相关设计规范大全一、液氨特性【1】标识:分子式:NH3,分子量:17.03,UN编号【2】:1005,CAS号【2】:7664-41-7,,CN号:23003。

1、理化特性【1】主要成分:纯品外观与性状:无色、有刺激性恶臭的气体。

液氨为无色液体,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极易气化为气氨。

熔点(℃):-77.7(标态),沸点(℃):-33.5(标态),引燃温度(℃):651相对密度(水=1):0.82(-79℃)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0.6饱和蒸气压(kPa):506.62(4.7℃))临界温度:-132.5℃,临界压力(mpa):11.4,闪点:无意义爆炸上限%(V/V):27.4爆炸下限%(V/V):15.7溶解性:易溶于水、乙醇、乙醚。

主要用途:用作致冷剂及制取铵盐和氮肥。

2、危险性概述健康危害【1】:低浓度氨对粘膜有刺激作用,高浓度可造成组织溶解坏死。

急性中毒:轻度者出现流泪、咽痛、声音嘶哑、咳嗽、咯痰等;眼结膜、鼻粘膜、咽部充血、水肿;胸部 X线征象符合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

中度中毒上述症状加剧,出现呼吸困难、紫绀;胸部 X线征象符合肺炎或间质性肺炎。

严重者可发生中毒性肺水肿,或有呼吸窘迫综合征,患者剧烈咳嗽、咯大量粉红色泡沫痰、呼吸窘迫、谵妄、昏迷、休克等。

可发生喉头水肿或支气管粘膜坏死脱落窒息。

高浓度氨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停止。

液氨或高浓度氨可致眼灼伤;液氨可致皮肤灼伤。

环境危害【1】: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根据GB5044-85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氨属于IV(轻度危害)。

急性毒性:吸入LC>20000 mg/m3;50>2500 mg/m3;经皮LD50经口LD>5000 mg/m3。

50发病状况:迄今未见急性中毒,但有急性影响。

患病状况:无慢性中毒而有慢性影响。

后果:脱离接触后,自行恢复,无不良影响。

致癌性:无致癌性。

氨规范2011-10-25

氨规范2011-10-25

氨规范2011-10-25北京市液氨使用(储存)安全管理规定1制定目的为加强液氨使用、储存、充装等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预防液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从事液氨使用、储存、经营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本规定是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补充,除执行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

3术语和定义3.1液氨氨气或液态氨。

3.2液氨储存、装卸、使用场所液氨钢瓶储存区和储罐区、装卸区、用氨厂房。

3.3液氨储罐区由一个或若干个储存液氨的储罐组成的相对独立区域。

3.4液氨钢瓶储存区储存若干个液氨钢瓶的相对独立区域,包括液氨钢瓶储存仓库和棚库。

3.5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6现场处置方案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3.7用氨厂房在工艺中使用液氨或充装液氨的车间,包括氨制冷机房、充装间和用氨生产车间。

3.8冷库库房冷库建筑物主体及为其服务的楼梯间、电梯、穿堂等附属房间。

3.9氨制冷机房氨制冷机器间和设备间的总称。

3.10氨制冷机器间安装氨制冷压缩机的房间。

3.11设备间安装氨制冷辅助设备的房间。

4一般要求4.1平面布置4.1.1液氨储存、装卸、使用场所应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布置。

4.1.2用氨厂房、液氨钢瓶储存仓库、室外液氨储罐区属于火灾危险性乙类场所,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分别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第3.4.1条、第3.5.2条、第4.2.1条的规定;液氨钢瓶储存仓库和用氨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4.2安全管理4.2.1人员管理(1)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由市安全监管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企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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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区相关设计规范大全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氨区相关设计规范大全相关设计规范大全一、液氨特性【1】标识:分子式:NH3,分子量:17.03,UN编号【2】:1005,CAS号【2】:7664-41-7,,CN号:23003。

1、理化特性【1】主要成分:纯品外观与性状:无色、有刺激性恶臭的气体。

液氨为无色液体,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极易气化为气氨。

熔点(℃):-77.7(标态),沸点(℃):-33.5(标态),引燃温度(℃):651相对密度(水=1):0.82(-79℃)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0.6饱和蒸气压(kPa):506.62(4.7℃))临界温度:-132.5℃,临界压力(mpa):11.4,闪点:无意义爆炸上限%(V/V):27.4爆炸下限%(V/V):15.7溶解性:易溶于水、乙醇、乙醚。

主要用途:用作致冷剂及制取铵盐和氮肥。

2、危险性概述健康危害【1】:低浓度氨对粘膜有刺激作用,高浓度可造成组织溶解坏死。

急性中毒:轻度者出现流泪、咽痛、声音嘶哑、咳嗽、咯痰等;眼结膜、鼻粘膜、咽部充血、水肿;胸部 X线征象符合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

中度中毒上述症状加剧,出现呼吸困难、紫绀;胸部 X线征象符合肺炎或间质性肺炎。

严重者可发生中毒性肺水肿,或有呼吸窘迫综合征,患者剧烈咳嗽、咯大量粉红色泡沫痰、呼吸窘迫、谵妄、昏迷、休克等。

可发生喉头水肿或支气管粘膜坏死脱落窒息。

高浓度氨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停止。

液氨或高浓度氨可致眼灼伤;液氨可致皮肤灼伤。

环境危害【1】: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根据GB5044-85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氨属于IV(轻度危害)。

急性毒性:吸入LC>20000 mg/m3;50>2500 mg/m3;经皮LD50>5000 mg/m3。

经口LD50发病状况:迄今未见急性中毒,但有急性影响。

患病状况:无慢性中毒而有慢性影响。

后果:脱离接触后,自行恢复,无不良影响。

致癌性:无致癌性。

根据HG20660-2000《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氨属于中度危害的化学介质。

对眼、粘膜或皮肤有刺激性,有烧伤危险【7】。

有毒,不燃烧【7】。

有特殊的刺激性气味【7】。

危险性类别:第2.3类有毒气体[3]接触限值【1】:中国MAC(mg/m3):30前苏联MAC(mg/m3):20美国TLV-TWA:OHSA50ppm,34mg/m3;ACGIH25ppm,17mg/m3美国TLV-STEL:ACGIH35ppm,24mg/m3监测方法:纳氏试剂比色法3、燃爆特性氨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7]。

遇明火、高热会引起燃烧爆炸[7]。

受热后瓶内压力增大,有爆炸危险[7]。

与硫、磷等易燃物、有机物、还原剂混合,经摩擦、撞击有燃烧爆炸危险[7]。

爆炸上限%(V/V):27.4[1]爆炸下限%(V/V):15.7[1]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

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1]。

4、溶解性氨在20℃水中溶解度34%,25℃时,在无水乙醇中溶解度10%,在甲醇中溶解度16%,溶于氯仿、乙醚,它是许多元素和化合物的良好溶剂。

水溶液呈碱性,0.1N(当量浓度,相当于0.1mol/L)水溶液PH值为11.1。

5、腐蚀性液态氨将侵蚀某些塑料制品,橡胶和涂层。

6、不能与下列物质共存【1】卤素、酰基氯、酸类、氯仿、强氧化剂。

7、稳定性稳定性:稳定聚合危害:不聚合避免接触的条件:烟火、高温热源燃烧(分解)产物:氧化氮、氮[1]。

8、工程控制容器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9、防护【1】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建议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氨渗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戴橡胶耐酸碱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10、急救措施【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清水或2%硼酸液彻底冲洗,然后立即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立即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立即就医;勿催吐。

11、消防措施【1】预防措施:严禁烟火;配备全面罩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全面罩送风呼吸器)、全套自给式呼吸器(带有送风源、头盔、面罩)、护目镜、抗氨渗防护服(手套、围裙、足靴)、灭火器材、应急淋浴设施及眼药水;使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备。

灭火剂:雾状水、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砂土。

灭火方法: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情况下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处理。

12、泄漏处理个体防护及安全预防措施:氨浓度超标的场合,应穿戴全面罩过滤式面具(或全面罩送风呼吸器)、护目镜及抗氨渗防静电防护服(手套、围裙、足靴);氨气浓度严重超标的场合,应穿戴全套自给式呼吸器(带有送风源);配备应急淋浴设施及眼药水;储罐区最好设稀酸喷洒设施;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

泄漏应急处理及消除方法【1】:现场通风,加速扩散;若气体在钢瓶内泄漏而无法堵漏时,将其移至安全区域修补或处理;若液体泄漏,可让其汽化,隔离泄漏现场;处理工作应于高处或上风处进行;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全身防护服;气体浓度过高时,应撤离现场;切断火源;建议尽可能切断泄漏源;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设150m隔离带,在下风处长1公里、宽0.4公里的范围内撤离所有人员;高浓度泄漏区,喷含盐酸的雾状水中和、稀释、溶解,然后抽排(室内)或强力通风(室外);如有可能,将残余气或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水洗塔或与塔相连的通风橱内;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13、存储及卸料【1】存储注意事项:谨防容器受损;本品适宜室外或单独存放,室内储存应置于阴凉、通风处;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避易燃物,与其他化学物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尤其是各类氧化剂、次氯酸物、碘和酸、食用化学品;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设立适当的警告标志,限制无关人员进入。

卸料注意事项:卸氨人员需经过培训,熟悉并掌握卸氨规程,并严格遵守卸氨规程,做好个人防护。

14、废弃处置【1】先用水稀释,再加盐酸中和,然后放入废水系统。

15、运输注意事项【1】本品铁路运输时限使用耐压液化气企业自备罐车装运,装运前需报有关部门批准。

采用刚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

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

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

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

严禁与氧化剂、酸类、卤素、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

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

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

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禁止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二、与液氨相关的国家标准及规范(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6944-2005《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13690-1992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2268-2005 《危险货物品名表》GB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GB 15603-1995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536-88 《液体无水氨》中国物资出版社《化学危险品最新实用手册》(2004年5月1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GB16483-2000《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三、脱硝氨区设计要求及注意事项1、设计依据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2)《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93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1994(2000年版)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6)《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19927)《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958)《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9)《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10)《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998年4月29日11)《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3063-1999 12)《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SH3007-199913)《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562-2010 14)《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0515)《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T14976-200216)《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19992、液氨储罐安全距离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规定,第3.0.1条氨属于乙类危险可燃气体,可根据第5.2.1条设备、建筑物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表,布置氨区设备防火距离,见下表。

3、液氨储罐3.1体积计算方法:根据《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6条,液氨储罐属于第三类压力容器。

第36条盛装液化气体的压力容器设计储存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介质为液化气体(含液化石油气)的固定式压力容器设计储存量,应按照下式计算:W=фVρt,可推出V= W/фρt.式中W--储存量,t;ф--装量系数,一般取0.9,对容器容积经实际测定者,可取大于0.9,但不得大于0.95;V --压力容器的容积,m3;ρt--设计温度下的饱和液体密度,t/m3。

液氨储罐容量宜按照全厂脱硝系统设计工况下连续运行3d~5d(每天按24h)所需要的氨气用量来设计【5】。

3.2 液氨储罐间距【4】甲、乙、丙类储罐成组布置时,组内储罐的单罐储量和总储量不应超过下表:3.3介质入口管接入要求: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中,第6.2.24条储罐的进料管应从罐体下部接入;若必须从上部接入,应延伸至距容器底200mm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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