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申请材料 廉租房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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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申请材料廉租房申请流程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租房,租房注意事项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当我们想要申请廉租房的话,就应该是由申请的家庭户主来担任的,如果户主是不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那么申请人就必须要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这样才能够更好的去申请廉租房,接下来我们来跟大家详细的说说廉租房申请材料,廉租房的申请流程,一起来参考一下吧,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廉租房申请材料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廉租房申请流程
1、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补正申请和申报材料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不全或形式不符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应当予以受理。
2、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或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
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审查可以采取查档取证、邻里访问、入户调查等方式。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会同区民政、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3、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4、拒不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复核。
5、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审查合格的住房保障申请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公安、规划和国土、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税务等部门以及有关金融机构、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6、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市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公示
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
7、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可以在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住房范围内,自行选定具体的住房,并按规定签订租赁协议。
上面的内容有关廉租房申请材料,廉租房申请流程的全部知识,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当我们在申请廉租房的时候,一定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同时也必须要对于廉租房的申请流程有一定的熟悉,这样我们才能够更好的去申请廉租房,如果大家还想了解相关的知识,可以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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