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儿童群体性预防接种组织管理
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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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在传染病流行开始或有流行趋势时,为控制疫情蔓延,对易感染 人群开展的预防接种活动。 1.3.2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行政 部门需要采取应急接种措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下称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下称应急 条例)的规定执行。 1.3.3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制定应急接种实施方案,选择适当的接种服 务形式尽快开展接种工作。 2 预防接种服务形式和周期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建议确定辖区内接 种服务的形式和周期。 2.1 定点接种 2.1.1 预防接种门诊 2.1.1.1 城镇的接种单位,应根据任区的人口密度、服务人群以及 服务半径等因素设立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按日(周或旬)进行预防接 种。 2.1.1.2 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可以在乡级卫生院设立预防接种门诊,以 乡为单位实行按周(旬或月)集中进行预防接种。 2.1.1.3 预防接种门诊标准及管理办法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预 防接种门诊参考标准见《附件一》。 2.1.2 村级接种点 农村地区根据人口、交通情况以及服务半径等因素,设置覆盖 1 个或
5.2.2 核实受种对象 5.2.2.1 接种工作人员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卡,核对受种者姓名、 性别,出生年、月、日及接种记录,确认是否为本次受种对象、接种 疫苗的品种。 5.2.2.2 接种工作人员发现原始记录中受种者姓名,出生年、月、日 有误,应及时更正。 5.2.2.3 对不属于本次的受种者,向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做好说服解 释工作。 5.2.2.4 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的受种者,医疗卫生人员应当 对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并在接种卡(薄)和接种证上 记录。 5.2.3 接种前告知和健康状况询问 5.2.3.1 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 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告知可采 取口头或文字方式。 5.2.3.2 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 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 5.2.3.3 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要求自费选择接种第一类疫苗的同品种 疫苗的,接种单位应当告知费用承担、异常反应补偿方式以及本章 5.2.3.1 的内容。 5.2.4 接种现场疫苗管理 5.2.4.1 接种前将疫苗从冷藏容器内取出,尽量减少开启冷藏容器的
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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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制度引言:儿童是国家的未来,他们的健康与家庭、社会以及国家的繁荣息息相关。
预防接种是保护儿童免受多种传染病影响的主要手段之一。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传统的人工记录和管理方式已经难以满足大规模儿童预防接种的需求。
因此,建立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制度变得尤为重要。
1. 信息化管理的背景传统的儿童预防接种管理方式存在以下问题:记录不准确、信息流通不畅、数据丢失等。
信息化管理的引入旨在解决这些问题,提高儿童预防接种管理的效率和准确度。
2. 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的意义2.1 提高数据准确性: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可以实时准确地记录儿童预防接种情况,避免因人为疏漏造成的错误。
2.2 优化接种服务:信息化管理系统可以提供实时的接种提醒、接种时间预约、接种记录查询等功能,方便家长、医生和社区工作人员进行接种管理。
2.3 加强监测和统计:信息化管理系统可以实现对儿童预防接种情况的全面监测和统计,为制定科学合理的疫苗接种计划提供重要数据支持。
2.4 提升管理效率:信息化管理系统可以自动化处理大量的数据,提高儿童预防接种管理的效率,节省人力成本。
3. 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的关键技术3.1 电子档案管理技术: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应建立完善的电子档案管理体系,包括个人信息、接种记录、接种服务等。
3.2 数据传输与共享技术:建立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需要与各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进行数据传输和共享。
3.3 隐私与安全保护技术: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涉及大量个人隐私数据,保护隐私和数据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4. 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的实施步骤。
社区儿童保健
![社区儿童保健](https://img.taocdn.com/s3/m/805cae01cc175527072208a2.png)
几个要掌握的概念:
①系统管理:即3月内建档,4-2-1体检记录齐全,3岁结案。 ②系统管理率:0-3岁系统管理的儿童/0-3儿童总数 ③常住:本社区居住超过半年
三、儿童保健健康指标和工作指标
1、0—6岁儿童保健覆盖率。 (1)常住95%。 (2)暂住80% 2、0—2岁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 (1)常住90%。 (2)暂住70%。
3、体弱儿专案管理率90% 4、贫血普查率80% 5、贫血矫治率90% 6、电脑资料合格率90% 7、4—6个月母乳喂养率80%。 8、高危儿登记率、转诊率90%
小儿生长发育监测
儿童时期的特点:
1.组织, 器官逐步生长; 2.体格,心理和精神行为不断发育; 3.遗传性,先天性疾病最多见;
4.感染性,后天性疾病容易发生;
(2)恒牙:
出牙时间: 6岁:第一磨牙 7~8岁:乳牙逐个以恒牙替换 12岁:第二磨牙 18岁:第三磨牙 20~30岁:出齐 出牙顺序 :图2-5
3.骨化中心的发育
•判断骨发育程度用骨龄( skeletal age ) 来表示 。
•骨化中心的出现和干骺端融合标志骨生长结束。 •通常用腕部骨化中心出现的数目来判断小儿的骨龄。 •腕部骨化中心共10个,出生时0个, 10岁出齐。
评价内容及表示方法:
发育水平: 生长速度: 身体匀称度: 指数法:身高体重指数、Kaup指数、身高 胸围指数、体块指数(BMI)等 相关法:匀称型体形、粗壮型、纤细型
体质评价
身体发育水平 生理功能水平 身体素质与运动能力发展水平 心理发展水平 适应能力
幼儿阶段(2.5~7岁)主要评价:身体形态指标、 生理功能指标、运动能力指标。
(2) 脊柱:出生时:无弯曲,轻微后凸。 3个月:颈椎前凸(抬头) 6个月:胸椎后凸(坐) 1 岁:腰椎前凸(走)
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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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儿童预防接种管理,保障儿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领导,将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儿童预防接种工作所需经费。
2.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工作。
3.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本辖区的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工作。
4.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接种单位开展儿童预防接种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
三、预防接种管理1.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儿童预防接种工作计划,明确预防接种的目标、任务、措施和进度。
2. 接种单位应当根据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儿童预防接种工作计划,开展预防接种工作。
3.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接种单位的指导和监督,确保预防接种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4. 接种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预防接种管理制度,规范预防接种服务,保障预防接种安全。
四、预防接种服务1. 接种单位应当为儿童提供安全、有效的预防接种服务,确保预防接种的质量和安全。
2. 接种单位应当为儿童家长提供预防接种知识宣传、咨询等服务,提高儿童家长对预防接种的认识和参与度。
3. 接种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预防接种记录制度,为儿童建立预防接种档案,记录儿童的预防接种情况。
4. 接种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五、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1. 接种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2.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和处理,及时采取措施,减轻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对儿童健康的影响。
3. 接种单位应当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儿童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赔偿。
六、法律责任1. 违反本制度规定,未按照规定开展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新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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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全文为了加强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的管理,重新修订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新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详细内容。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2005年3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4号公布根据2016年4月23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的管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疫苗,是指为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用于人体预防接种的疫苗类预防性生物制品。
疫苗分为两类。
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第三条接种第一类疫苗由政府承担费用。
接种第二类疫苗由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承担费用。
第四条疫苗的流通、预防接种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全国范围内的传染病流行情况、人群免疫状况等因素,制定国家免疫规划;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拟订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种类,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根据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流行情况、人群免疫状况等因素,可以增加免费向公民提供的疫苗种类,并报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推行扩大免疫规划。
需要接种第一类疫苗的受种者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受种;受种者为未成年人的,其监护人应当配合有关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等医疗卫生机构,保证受种者及时受种。
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eaddc07468eae009581b6bd97f1922791788be54.png)
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一、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一)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经区卫生计生委批准,承担本责任区域内的预防接种工作,接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技术指导。
(二)具有符合《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链管理制度;根据预防接种的需要,制订上报第一类疫苗、注射器使用计划和第二类疫苗采购计划,做好疫苗和注射器储存和使用管理。
(三)严格遵守疫苗储存、运输、使用管理规范,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冷链设备,保证疫苗质量。
(四)在预防接种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相关资料,包括:预防接种工作流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预防接种方法、作用、禁忌证、可能浮现的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等;第二类疫苗除公示上述内容外,还应公示预防接种服务价格;预防接种服务咨询电话;宣传资料。
(五)按照规定为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卡(簿)。
对流动儿童定期开展摸底调查,发现漏证或者漏种儿童及时给与补证和补种。
(六)做好室内清洁,使用消毒液或者紫外线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七)预防接种人员穿戴工作衣、帽、口罩,双手要洗净,佩戴工作证,持证上岗;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准备疫苗、注射器、冷藏包、冰排及各种药械等。
严格“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儿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预防接种登记册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出生年月日、本次接种疫苗品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并依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并保存接种记录;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的受种者,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对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接种时严格疫苗接种操作技术,做到安全接种。
(八) 接种后注意留观儿童反应情况,浮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时报告,对预防接种后的普通反应进行处理。
(九)及时上证、上册并及时将接种情况转入预防接种登记卡和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系统;负责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和数据备份,确保系统和数据安全;定期上报疫苗接种情况。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2016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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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2016修订)【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8号【发布部门】国务院【公布日期】2016.04.23【实施日期】2016.04.23【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行政法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2005年3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4号公布根据2016年4月23日国务院令第668号《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的管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疫苗,是指为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用于人体预防接种的疫苗类预防性生物制品。
疫苗分为两类。
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第三条接种第一类疫苗由政府承担费用。
接种第二类疫苗由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承担费用。
第四条疫苗的流通、预防接种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全国范围内的传染病流行情况、人群免疫状况等因素,制定国家免疫规划;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拟订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种类,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根据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流行情况、人群免疫状况等因素,可以增加免费向公民提供的疫苗种类,并报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推行扩大免疫规划。
需要接种第一类疫苗的受种者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受种;受种者为未成年人的,其监护人应当配合有关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等医疗卫生机构,保证受种者及时受种。
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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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全文)范本1:【正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的管理,提高预防接种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保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预防接种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保证安全、科学规范、全面扩大的原则。
第三条 国家加强对预防接种工作的组织领导,发展和完善预防接种技术和服务体系,加强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和监测评估,保证预防接种工作的实施和推进。
第二章 预防接种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服务体系第四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预防接种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预防接种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的领导和组织推进,设立预防接种机构并配置人员和经费。
第七条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对预防接种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不按照规定提供预防接种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处罚。
第八条 预防接种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人员、设施、设备和供应保障条件,保证预防接种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完善预防接种服务的管理制度,加强对预防接种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条 预防接种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和监测评估制度,及时、准确地记录和报送相关数据。
第十一条 预防接种服务机构应当及时发布预防接种服务的政策、程序、服务时间和地址等信息,方便群众了解和接种。
第十二条 预防接种服务机构应当根据疫苗供应和需求情况,合理制定预防接种计划,确保疫苗供应的充足和稳定。
第三章 预防接种工作的技术和质量管理第十三条 预防接种工作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预防接种程序和方法进行,确保接种操作的准确、卫生。
第十四条 预防接种单位应当严格执行预防接种工作的技术规范,保证接种服务的质量。
第十五条 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资格审查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接种工作。
儿童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儿童预防接种工作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54b16861b80d6c85ec3a87c24028915f804d84a0.png)
儿童预防接种工作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了保障儿童的健康成长,提高疫苗接种率,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范围内所有儿童预防接种工作,遵循科学、规范、安全、自愿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1. 设立预防接种领导组,由所长担任组长,防疫人员及接种员为成员,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地区的预防接种工作计划,组织培训,调查处理异常反应,管理冷链设备等。
2. 建立预防接种工作制度,包括预防接种卡、证、册、簿、表等,由专人负责保管,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3. 加强预防接种宣传教育,提高家长对预防接种的认识和重视。
三、预防接种工作流程1. 儿童出生后,家长应及时到当地预防接种机构为孩子办理预防接种证。
2. 儿童在预防接种前,应进行健康咨询和体检,确保儿童身体状况良好。
3. 预防接种人员应按照免疫程序为儿童接种疫苗,并做好登记工作。
4. 家长应按照预防接种通知单的要求,带孩子按时进行预防接种。
5. 预防接种后,儿童应在观察室留观30分钟,无异常反应方可离开。
6. 预防接种机构应定期对儿童进行随访,了解儿童健康状况。
四、疫苗管理和使用1. 疫苗的采购、储存、运输、分发和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规定进行。
2. 疫苗应在有效期内使用,每天测量冰箱内温度并记录。
3. 预防接种人员应熟练掌握疫苗的性质、接种方法、接种剂量和禁忌症等。
4. 疫苗包装破损、过期、变质或有其他异常情况的,不得使用。
五、接种人员培训和考核1. 预防接种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经过县级以上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 预防接种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3. 预防接种人员应接受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继续从事预防接种工作。
六、异常反应处理1. 预防接种后,如出现疑似异常反应,应及时报告预防接种机构。
2. 预防接种机构应立即进行调查和处理,如判断为疫苗接种引起的异常反应,应上报所在地区疾控中心。
预防接种查验工作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查验工作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21435e710622192e453610661ed9ad51f01d54fb.png)
预防接种查验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预防接种查验工作,确保儿童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疫苗接种,预防控制疫苗可预防传染病在学校的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预防接种查验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三条预防接种查验工作应当坚持科学、规范、便民的原则,确保疫苗接种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各级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共同负责预防接种查验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指导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开展预防接种查验工作。
第五条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应当设立预防接种查验小组,由校医或者保健老师负责,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预防接种查验工作。
第六条预防接种查验小组应当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预防接种查验流程第七条预防接种查验工作应当在儿童入托、入学时进行,包括新入托、入学、转学、插班儿童。
第八条预防接种查验小组应当要求家长提供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对儿童的疫苗接种情况进行查验。
第九条预防接种查验小组应当根据预防接种证上的记录,判断儿童是否已经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
对未完成疫苗接种的儿童,应当向家长提出补种建议。
第十条预防接种查验小组应当将查验结果及时反馈给家长,并对需要补种的儿童进行登记,通知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带孩子到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进行补种。
第四章资料管理第十一条预防接种查验小组应当建立儿童预防接种档案,将预防接种查验结果和补种情况记录在案。
第十二条预防接种档案应当保密,不得泄露儿童个人信息。
第十三条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应当将预防接种查验工作纳入每年的工作计划,定期对预防接种工作进行总结和上报。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的预防接种查验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应当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苗接种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家长的疫苗接种意识。
社区预防接种服务规范(免疫规划部分)
![社区预防接种服务规范(免疫规划部分)](https://img.taocdn.com/s3/m/c93cc72df4335a8102d276a20029bd64783e620f.png)
预防接种管理
接种档案管理
文件资料
上级文件、方案;本级工作计划、总结、宣传、培训资料。
辖区人口资料
辖区内总人口数及小于15岁各年龄组人口构成资料;出生人数;建卡人数、 建证人数;儿童变迁情况;托幼机构、学校及学生数。
组织机构及人员
辖区内接种单位数、接种周期、免疫服务形式;本级从事预防接种的人员 档案,包括学历、资质及接受培训情况。未实行以乡为单位接种的地区, 还应掌握辖区内接种单位数量、分布、接种人员资料。托幼机构、学校数。
预防接种管理
预防接种单位的管理
预防接种点
资质:接种单位应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要由县级以上 卫生局认证后颁发“吉林省预防接种点”证件。
房屋设置:接种室总面积应不少于20m2,接种室与医院诊所 的门诊用房分开,避免交叉感染。预防接种应设专门接种工 作区域和接种工作台,接种每种疫苗应分台有醒目的标志; 卡介苗应有特殊的标志。要定期进行室内消毒。
预防接种管理
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管理
指导并掌握辖区内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开展情况,及时 开展查漏补种。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率≥95%,补种率≥95%。
查验工作开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掌握 辖区内托幼机构、中小学校数量及每年招生人 数。指导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展接种证查验,收 集、汇总学校查验接种证资料,查验率达到 95%,及时对无证或未完成相关疫苗接种者发 放补证、补种通知,及时进行补证、补种工作。
预防接种管理
公示内容的管理
张贴工作人员职责、行政区划图、0-14岁儿童数等。 悬挂家长须知、儿童免疫程序、留观30分钟要求,
第二类疫苗收费标准; 在醒目位置公示第一类疫苗免费和第二类疫苗自费
以及接种的种类、接种方法、禁忌症和注意事项等。
预防接种服务管理制度九则
![预防接种服务管理制度九则](https://img.taocdn.com/s3/m/5068220f7dd184254b35eefdc8d376eeaeaa17d1.png)
预防接种服务制度1、预防保健服务实行按日或周定时、定点接种。
并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网络及广播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并告知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2、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开展预防接种服务。
3、使用《中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
4、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儿童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接种档案,并录入预防接种信息。
5、预防接种证的保管:由儿童监护人长期保管。
儿童居住地变动时要及时办理转入迁入手续、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实行查验接种证制度,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接种的儿童必须到属地接种门诊补种后方可入学。
6、预防接种人员必须取得预防接种上岗证后,方可从事预防接种工作。
接种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胸卡,患手部皮肤或传染病期间不准参加接种工作。
接种人员应主动向群众宣传免疫规划知识,预约下次接种时间。
尚未完成基层免疫日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要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7、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统计应种对象、发接种通知,准备疫苗、注射器及各种药械等。
8、接种结束后必须及时将接种情况录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并及时将儿童接种信息上传服务器和做好数据备份。
如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人员应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反映监测方案》的要求进行处理和报告。
9、预防接种门诊每月统计上报“常规免疫接种情况统计汇总表”,协助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10、预防接种门诊要设立登记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
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制度1、预防接种要使用合格的注射器(包括要无菌包装,再有效期内使用;接种前才能打开包装,使用后放入指定的安全盒或防刺容器中,不允许再次使用)。
2、实施预防接种的人员要取得预防接种合格证后方能上岗。
3、预防接种必须掌握各种疫苗的禁忌症。
4、预防接种的操作要规范化,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一验证”(即:一查:预防接种卡与接种证,二查:儿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三查:疫苗、注射器外观与批号、有效期;七对:儿童姓名、年龄性别、接种程序,接种剂量、疫苗效期、注射方法、注射部位;一验证:在接种疫苗前请接种或监护人验证接种的疫苗种类和有效期等)。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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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管理制度预防接种管理制度(通用5篇)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
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预防接种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篇1一、预防接种门诊每日或每月定若干天数为预防接种日,为辖区内适龄儿童开展常年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
二、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做好预防接种的实施。
三、本地户籍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需建立预防接种卡、证。
预防接种卡由接种单位保管,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管,入托、入园儿童可由托幼机构暂时代管。
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实行查验接种证制度。
四、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具备工作责任心,并取得执业或助理执业医师(护师)资格,且经过县级以上预防接种知识技术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接种时接种人员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带胸卡,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得从事接种工作。
接种人员应主动预约下次接种时间,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应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五、保持预防接种门诊清洁卫生,开诊前后要用合格浓度的消毒液擦拭消毒工作台与地面,开启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
每次消毒应做好记录备查。
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疫苗、注射器及各种药械等。
六、强调做到“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免疫卡册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七、严格执行“安全注射”制度,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和规定浓度及合格配制时间的皮肤消毒液。
已开启未用完的疫苗安瓿应盖上消毒的干棉球并冷藏,活疫苗超过半小时(脊灰液体疫苗24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的疫苗应废弃,整个接种过程应确保无菌操作,安全有效。
卡介苗接种应设专苗操作台,严防误作其他疫苗错种。
预防接种制度
![预防接种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df4a7d4a8bd63186bdebbc1a.png)
预防接种单位工作职责1.收集适龄儿童信息,定期开展责任区域内适龄常住儿童、流动儿童主动搜索和摸底调查,及时为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卡(薄或电子档案)。
2.组织实施预防接种工作,对辖区新生儿接种单位、狂犬暴露预防处置门诊、成人预防接种门诊进行管理,开展业务指导、考核和评价。
3.制定并上报第一类疫苗、注射器需求计划和第二类疫苗采购计划,负责疫苗接收、储存和使用管理。
4.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提供第一、二类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记录并保存接种信息,确保安全接种。
5.负责常规免疫接种率和第二类疫苗接种情况报告工作。
常规免疫接种率达到国家和我省规定的要求。
6.协助托幼机构、学校做好入托、入园、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7.承担冷链设备使用管理和疫苗冷链温度监测工作,保证疫苗质量。
8.报告及协助调查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
9.开展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和咨询,发放宣传材料。
10.负责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和基础信息的日常维护、预防接种数据录入、上传和备份,确保系统和数据安全。
11. 做好开展疫苗可预防疾病监测,协助开展疫苗可预防疾病的调查和疫情控制。
12.收集和上报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
13.落实接种单位管理相关要求,保证本单位日常管理、运行、服务等工作符合相关部门、相关规定要求。
预防接种单位管理制度1.根据工作职责,制定并落实疫苗冷链管理、预防接种服务、安全接种、环境消毒、异常反应处置、医疗废弃物处理等各项工作职责和制度,确保单位管理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有序。
2. 落实疫苗冷链管理制度,专人负责,按要求开展冷链温度监测和设备维护,做好疫苗接收、登记、存储、使用等工作,保证冷链设备正常运行和疫苗质量。
3.做好接种单位日常环境卫生管理,落实环境消毒、医用废弃物处理和安全接种等制度,保证环境整洁、卫生、安全。
4、预防接种人员必须经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预防接种工作。
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04efdeee6429647d27284b73f242336c1fb93019.png)
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每月5日前汇总上一个月儿童预防接种统计报表(见表2,即《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表3-1-1),并上报属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然后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过国家信息管理平台于每月10日前录入上报。
三、数据管理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
1.负责本辖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工作的管理,建设和完善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并为系统正常运行提供保障条件。
2.结合本辖区具体情况,组织制定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工作方案,落实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工作。
3.定期组织开展对乡级防保组织、接种单位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3.各地应建立健全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查询、使用制度。其他政府部门和机构查询儿童预防接种信息资料,应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4.乡级防保组织、接种单位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后,应对安装接种点客户端软件的计算机同时安装能及时网络升级的正版杀毒软件。
5.预防接种服务和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安装有接种点客户端软件的计算机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管理质控。
省、市(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经常开展数据的检查复核工作,检查辖区内儿童预防接种证记录或预防接种统计报表与国家信息管理平台的相应数据是否一致。
五、分析利用
(一)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每月利用国家信息管理平台对本辖区的儿童预防接种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每年1月份对上年度全年的预防接种实施情况进行总结。
(一)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的乡级防保组织或接种单位。
1.登记报告信息内容
登记报告信息内容见表1(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信息登记表),包括儿童的基本信息和疫苗接种信息两部分。
群体性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群体性预防接种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067f1a960d22590102020740be1e650e52eacf84.png)
群体性预防接种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群体性预防接种管理,提高群体免疫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成立市群体性预防接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市群体性预防接种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
2. 各区县设立相应的群体性预防接种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群体性预防接种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3.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群体性预防接种工作的监督管理,对疫苗采购、储存、运输、接种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管。
4.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疫苗的采购、储存、运输和供应,以及接种效果的监测和评估。
5. 各级医疗机构负责群体性预防接种的具体实施,包括疫苗的接种、接种后的观察和处理等。
三、疫苗管理1. 疫苗采购(1)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群体性预防接种需求,制定疫苗采购计划,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备案。
(2)疫苗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标等合法途径进行。
(3)疫苗采购单位应当与疫苗生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明确疫苗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质量要求、交货时间和地点等内容。
2. 疫苗储存(1)疫苗储存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储存条件,包括适宜的温度、湿度、通风等。
(2)疫苗储存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疫苗储存管理制度,定期对储存设备进行维护和校验。
(3)疫苗储存单位应当定期对储存的疫苗进行质量检查,确保疫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3. 疫苗运输(1)疫苗运输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运输条件,包括适宜的温度、湿度、通风等。
(2)疫苗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疫苗运输管理制度,确保疫苗在运输过程中的温度、湿度等条件符合要求。
(3)疫苗运输单位应当定期对运输设备进行维护和校验。
四、接种管理1. 接种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接种条件,包括适宜的接种环境、接种设备、接种人员等。
2. 接种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接种管理制度,包括接种登记、接种记录、接种后观察和处理等。
学校及幼儿园群体性预防接种临时接种点的设置与管理体会
![学校及幼儿园群体性预防接种临时接种点的设置与管理体会](https://img.taocdn.com/s3/m/e30667fd2f60ddccdb38a030.png)
学校及幼儿园群体性预防接种临时接种点的设置与管理体会预防接种是把疫苗接种在健康人的身体内,使人在不发病的情况下,产生抗体,从而获得特异性免疫能力。
目前,我国对<6岁儿童进行了免疫规划。
免疫规划是指根据国家传染病防治规划,使用有效疫苗对易感人群进行预防接种所制定的规划、计划和策略,按照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疫苗品种、免疫程序或者接种方案,在人群中有计划地进行预防接种,以预防和控制特定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1]。
我中心是广元市中医院下设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融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一体[2],辖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即属于我中心的服务内容。
我辖区有2所中小学校及5所幼儿园,从中心成立至今,根据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的要求,向所属防疫部门申请,获准后在辖区内2所学校及5所幼儿园均设置了临时接种点,进行了5次共计12306人次群体性预防接种,无一例接种事故发生。
现将所采用的临时接种点的设置与管理方法总结如下。
组织实施根据当地卫生局、教育局文件,与学校及幼儿园取得联系,确定接种时间,拟定实施方案。
中心成立预防接种工作小组,确定人员,明确分工。
宣传发动向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发放预防接种知情同意书,说明接种疫苗的名称、目的、要求、注意事项、禁忌证、接种时间,二类疫苗要求家长填写接种自愿书,决定是否愿意接种,以确定需接种人数。
通过电台、网络、报纸、板报、宣传单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扩大影响面,将预防接种知识送到千家万户。
站点设置每个接种点至少准备三间房屋,一间为登记、接种室,一间为接种后观察室,另外单设一间接种反应处理室,以免因恐慌心理造成群体性事件。
接种室要求光线明亮,每室要有醒目标示,观察室要贴温馨提示,如接种后请留观30分钟,无反应时方可离开。
接种场所显著位置张贴以下提示:①预防接种工作流程;②接种疫苗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作用、禁忌证、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③二类疫苗要公布服务价格;④接种服务咨询电话。
社区居民群体性预防接种的组织管理
![社区居民群体性预防接种的组织管理](https://img.taocdn.com/s3/m/3ccd4a2d551810a6f424868f.png)
社区居民1580 1510 95.57 ≥95
2.3群体性预防接种不良反应发生情况有两位学生于接种后的第二天述腹痛,经检查和解释后,消除了疑虑(可能是经前期综合征)。有一位居民接种后述心慌,经休息和暗示治疗后20分钟恢复正常。
3讨论
3.1争取广泛的社会支持是开展社区居民群体性预防接种的前提条件。社区居民群体性预防接种在宣传动员、摸底调查以及实施阶段均离不开社区街道、学校的支持和配合,因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与当地社区街道、学校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保持有效的沟通和交流,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保障社区群体性预防接种顺利实施。
1.2.3摸底调查在接种前一周深入社区和学校,掌握应接种学生和社区居民,尤其是外出返乡的农民工、流动人口等。
1.2.4制定实施计划根据摸底调查结果,制定实施计划,包括疫苗领取、冷链设备、接种器械、急救物资药品和车辆的准备、成立接种小组、接种时间安排表等。
1.2.5制定接种工作流程接种当日,医生对每一位接种疫苗者耐心的询问,确认健康状况,包括“近15天有无感冒发烧症状”、“是否对鸡蛋、青霉素、鱼虾等过敏”等。按照“知情、同意、自愿、免费接种原则”,每位接种者都填写了“甲流疫苗知情同意书”,做好各项登记。接种时接种医生还要再次询问一遍接种者是不是空腹,有无过敏等,并且要嘱咐接种者当天不要洗澡,近几天不要剧烈运动等最后须在留观区留观30分钟感觉无异样方能离开留观室。
社区居民群体性预防接种的组织管理
摘要】在社区居民和学生中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接种工作,需要精心组织和管理,使其顺利完成群体性预防接种工作,获得较高的接种率。
【关键词】群体性预防接种组织管理
为有效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等冬春季主要呼吸道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接到此项疫苗接种任务后,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布置牌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疫苗接种工作,制订了具体接种方案,明确责任和流程,落实急救预案。现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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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性儿童群体性预防接种组织管理
【摘要】目的研究社区型儿童群体性预防接种的组织和管理问题。
方法对我社区所管辖的儿童群体进行乙脑疫苗和麻疹疫苗接种,通过采取相应的接种组织管理措施,分析观察采取措施下儿童群体行预防接种的不良反应情况和接种率。
结果本研究的4023例调查对象中,成功接种疫苗率均在95%以上,两种接种疫苗在接种率上无显著统计学差异(P>0.05)。
其中麻疹疫苗接诊儿童不良反应发生4例,采取措施后均恢复正常,乙脑疫苗接诊儿童无不良反应发生。
结论社区型儿童群体性预防接种应该给予足够的社会和上级支持,制定精密计划,以科学、合理、全面为基础进行组织和管理。
【关键字】社区型儿童群体性预防接种;组织管理
急性传染病是儿童疾病中发病率较高的一种,致死率较高严重威胁儿童群体的生命安全,部分种类的急性传染病具有较高的致畸致残率,严重威胁到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和正常发育,带来了各种严重不良影响。
然而传染病是具有可预防性和可控性的,对儿童进行定期的各种自动免疫系统性的的预防性接种,对保护易感儿童群体杜绝传染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麻疹和乙型脑炎是常见的儿童传染病,前些年在我省发病率非常高已经超出全国平均水平,因此省卫生厅为保护儿童健康,开展了一系列的麻疹疫苗和乙脑疫苗的强化免疫工作,对适宜接种的儿童群体对象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
本社区严格依照卫生局制定的相关方案,精心组织和管理,顺利完成辖区内适龄儿童麻疹和乙脑疫苗的群体性预防接种工作,获得较高的接种率,现报告如下。
1 研究资料和方法
1.1临床资料
选取本社区管辖范围的儿童群体共4341例,年龄在8个月-14岁之间。
其中部分8个月-14岁的儿童接种麻疹疫苗,8个月-6岁的儿童接种乙脑疫苗。
全部接种儿童均无乙脑患病史及明确乙脑疫苗接种史,对于8个月-6岁的儿童只接种过一剂乙脑疫苗应接种一剂,但两剂间隔至少1年。
本研究所选取的所有患儿在年龄、性别、家庭等一般资料已经机体健康水平方面均无显著统计学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 疫苗组织管理方法
1.2.1 组织动员宣教
在预防接种前及预防接种期间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与社区干部干部、学校和托幼机构老师联系,请他们在居民和学生、幼儿中做好宣传;制作宣传横幅悬挂于儿童生活环境的每个角落;在儿童生活相关的小区、街道等地方张贴宣传画、制作宣传栏;在人口密集和流动量大的地方散发宣传单。
通过健康宣教,做到家喻户晓,让让家长以及其他相关监护人主动带小孩进行预防接种。
1.2.2 人员培训
派遣业务骨干参加疾控中心的专项培训,然后通过业务骨干培训中心参与免疫活动的人员,使参与免疫活动的人员都明白自己的职责、任务,掌握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1.2.3目标儿童摸底调查
在接种前1周深入儿童所在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居民小区、出租房进行目标儿童摸底调查登记,掌握辖区应种儿童数,尤其注意对流动儿童的调查。
1.2.4制定实施计划
根据摸底调查结果,制定实施训一划,包括:①疫苗领取的数量、冷链设备数量;②接种器械、急救物资药品和车辆的准备;③成立接种小组,共2个,一个负责中心内固定接种点的接种工作,另一个负责临时接种点的接种工作,成员包括1名全科医生、3名护士,临时接种点小组增设1名司机,明确各小组成员的职责和分工;④临时接种点设置的地点、数量;⑤各临时接种点集中接种的时间安排表。
1.2.5制定接种工作流程
环境布置(确定接种室出入口、张贴标识及宣传资料、工作台和坐凳摆放恰当位置)、排查、登记、核对、注射、观察。
1.2.6建立不良反应报告和处理制度
成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小组,如有异常反应立即进行现场处理,及时登记记录,属于应报告范围的应及时上报区卫生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疾控中心。
1.2统计学方法
本研究采用统计学软件SPSS17.0进行数据分析,计数资料采用卡方检验分
析,设P<0.05时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基本接种情况
麻疹疫苗应接种儿童数4023例,设临时接种点10个;乙脑疫苗应接种儿童数318例,设临时接种点3个。
2.2 接种疫苗儿童反应情况和成功率
麻疹群体性预防接种导致的发热反应共4例,体温均在38.5℃以下,通过对症处理第2天体温恢复正常;发生精神性反应共3例,通过口服糖水、休息、暗示治疗后半小时内恢复正常。
乙脑疫苗群体性预防接种无不良反应发生。
麻疹、乙脑疫苗群体性预防接种情况如表1所示如下,两种接种方式产生的接种率之间无显著统计学差异(P>0.05)。
表 1麻疹、乙脑疫苗群体性预防接种情况
疫苗种类应接种儿
童数(n)
实种儿童
数(n)
时间接种
率(%)
目标接种率
(%)
麻疹疫苗 4.23 39158 97.32 ≥95.1
乙脑疫苗318 309 97.17 ≥95.2
P >0.05
2讨论
2.1 广泛的社会支持对儿童预防性接种非常重要
社会支持对开展社区儿童群体性预防接种非常重要。
社区儿童的群体性预防接种的宣传动员、摸底调查和实施执行等都要依赖当地社区行政部门、学校、托幼机构的积极支持和配合[1]。
所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须跟当地社区行政部门、学校、托幼机构等建立和谐融洽的合作关系,提高彼此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才可以最大程度的获得他们的支持,最终保证社区儿童群体性预防接种顺利实施。
2.2 健全的实施计划对儿童群体性预防接种具有保障意义
周密的实施计划对社区儿童群体性预防接种顺利进行具有重要的保障意义。
大型群体性预防接种离不开各式各样的人、财、物的支持和保障。
社区部门必须根据摸底调查情况,制定周密实施计划,保障人、财、物的需求。
第一要重视医务人员的保障,接种小组成员必须为从事预防接种工作或接受过预防接种相关技能培训的人员,选派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担任小组长,负责接种现场工作的统筹
和安排。
第二,购置充足的冷藏设备,保证疫苗质量,临时接种点应安置在人口相对密集的地方,接种点要求宽敞、明亮、通风良好,避免拥挤和群体性精神性反应[2]。
我们的临时接种点都设在学校或幼儿园,儿童集中,接种点符合宽敞、明亮、通风良好的条件,并且是儿童熟悉的地方,可减少儿童紧张、恐惧的心理反应。
2.3 接种流程的科学性、合理性、全面性
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是确保儿童群体性预防接种安全、高效的必要条件。
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的工作流程是决定工作成败的关键口。
群体性预防接种现场,儿童、家长多,部分儿童还会吵闹、乱跑,为了保证现场秩序井然,工作有条不紊,防止生儿童跌伤、撞伤或漏种、重种等事故,我们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使接种儿童在接种室内有序地流动,保证接种工作快速、安全、高效地进行[3]。
本研究中的两次群体性预防接种均未发生儿童意外伤害事故和接种差错事故,4例发热反应和3例精神性反应经及时、正确的处理均迅速恢复,实际接种率分别为97. 32% ,97. 17%,均大于目标接种率,取得了重大的突破性的进展[4]。
3结论
通过采取合理措施,给予高度这回支持和关注,采用合理、科学的接种流程管理,对社区型儿童性群体接种疫苗接种率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对减少儿童接种的不良反应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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