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分配及接待轮排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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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分配及接待轮排制度
1、每组电话接听都必须由秘书进行来电登记并分配,包括未能
记录下客户姓名和联系方式的电话。
2、来电登记每天分配一次,原则上按顺序依次分配,若来电的
来源是因为内销员外销或直访而产生的,则该组来电归该内销员所有,且不计入来电分配之内。如果电话追访后,客户来到售楼处,秘书询问该客户“我们的业务员给您打过电话吗”,若客户做出否定回答,则该客户将按照正常轮排顺序分配。若该客户承认有业务员给他打过电话,但是记不起是哪位,由秘书和现场业务员进行确认,成功确认后由追访的业务员接待,接待完毕后如未超出木轮的轮排继续安排轮排;如秘书和现场业务员未能确认出来则按序轮排。电话邀约客户,客户能报上业务员名字,但是未能由该业务员木人接待的,该客户成交后,业绩五五分成,佣金自行协商分成比例。
3、电话约客率应在20%以上。如一周或规定的时间内不能邀约
新客户到售楼现场,即约客率为零,则下一周或规定的时间内不再分配来电,并重新过电话关。
4.由每H秘书进行来客登记并分配客户,安排轮排。由秘书来
进行第一时间的客户登记,将客户的基木资料登记到来客木上,包括客户姓名,来源,需求面积和户型,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尽量留手机号。秘书按照接待顺序分配客户。每天接待客户的顺序,将以前一天最后一个接待客户的下一个人为第一顺位。
5、己签约的老客户来访时,不记入来人登记木,由原业务员接
待,如未超过木轮木人的接待顺序,继续按序轮排。如超过,即视为错过本轮接待。
6、如错过本轮接待顺序的,不再安排补接。
7、老客户介绍新客户,不论新客户是否在老客户的陪同下来访, 若
未能指定或记起原业务员,则执行轮排。客户归属为木次接待的业务员所有。
8、未成交的老客户来访,若未能指定或记起原业务员,则执行轮排及来人登记,客户归属为本次接待的业务员所有。
9、休班、请假、外出或其他原因不在时,未成交的老客户来访, 业务员应提前委托同组人员或其他业务员接待。客户的归属,业绩的确认将以第一时间的来客登记为准,佣金的分配由业务员自行协商分成。
10、对客户一视同仁,决不允许出现挑客、怠客和不耐烦的情况。对待市调人员要有技巧地接待。
11、客户的界定:除了乞讨的、问路的、媒体、精神病患者,其他来访人员(包括市调人员)均视为客户。
12、成交率应在10%以上。如一周或规定的时间内无成交或下定, 则一周内或规定的时间内接待轮排为两轮排一轮。
13、实行末位淘汰制;自2007年12月份开始计算。每3个月一考核,业绩最差者(包括并列)淘汰。在未见客前的岗前培训期,根据培训考核过关情况,也可进行末位淘汰。
14、实行岗位浮动制和佣金浮动制。个人岗位浮动的时间界定: 老员工自2007年11月份开始计算,新员工自2007年12月份开始计算。
如当月的红线任务或绿线任务完成其中之一,则佣金按2%。据实发放;如红线、绿线任务均完成者,当月佣金按照%。发放;如当月红线、绿线超额完成,则超额部分按%。发放佣金。若当月红线绿线均未完成者,佣金按照%。发放。红线以大定或签约为准,绿线以银行放款或者客户己符合
放款条件并已登记备案为准。
15、若岀现客户退房或退定现象时,公司有权核查原始薪金发放记录,追回先前发放的部分。
16、实行业务培训过关管理,未通关者不得见客或接电。月度成功率最低的业务员需重新过全关后,方可接客。
17、为整体形象统一,并塑造良好的职业风范,业务员工作时间应统一着工装,佩戴工作牌及笑脸牌,若未按标准着装,不得坐在工作区域,不得接待客户。若冬季外销或者带客户到工地看房可适当加衣。如有其他特殊原因应提前向经理说明。
18、如发生违反木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程度,将处以20-200 元不等的经济处罚、警告、劝退等处理方式。
19、同组人员负责倒水,SP配合,共同值班等事宜。
20、值班时间的来客归值班人员接待,符合条件的进行来客登记, 但不记入轮排。
21、若本人因公事影响到本人接待客户的,经销售经理向秘书口头指示后,由秘书安排补接。
22、在实际接待轮排工作中,如有争议或不明白的问题,应及时做岀汇报交由经理处理。其他未尽事宜,及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九州名座销售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