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制度】北证投行业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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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公司管理制度

证券投资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投资公司的经营行为,确保公司合规、稳健发展,防范投资风险,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决策、风险管理、合规监督、财务会计等部门。

第三条公司证券投资业务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经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投资活动合法合规。

(二)稳健经营:坚持风险可控、收益稳定,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三)专业管理:发挥专业团队优势,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投资信息,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第二章投资决策与执行第四条投资决策程序:(一)投资需求提出: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提出投资建议。

(二)投资评审:投资委员会对投资建议进行评审,形成投资决策。

(三)投资执行:投资部根据投资决策,组织实施投资计划。

第五条投资范围:(一)股票市场投资:包括A股、港股、美股等市场。

(二)债券市场投资:包括国债、企业债、地方政府债等。

(三)基金市场投资:包括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等基金产品。

(四)其他投资:经投资委员会评审批准的其他投资品种。

第六条投资决策权限:(一)投资委员会负责对公司投资决策进行审议和批准。

(二)投资部负责具体执行投资决策,并定期向投资委员会汇报投资情况。

第三章风险管理与控制第七条风险管理原则:(一)全面风险管理:对投资活动进行全面风险评估和控制。

(二)动态风险管理:根据市场变化和投资组合情况,及时调整风险控制措施。

(三)合规性风险管理:确保投资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第八条风险控制措施:(一)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制定风险管理制度,明确风险控制目标和措施。

(二)投资组合管理:合理配置投资组合,降低投资风险。

(三)风险监测与预警:建立风险监测系统,及时发现和预警风险。

(四)风险应对:制定风险应对预案,确保风险可控。

投行服务公司管理制度

投行服务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投行服务业务的管理,确保业务合规、高效、稳健运行,提高客户满意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投行服务业务的部门、团队及个人。

第三条投行服务业务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确保业务合规。

2. 客户至上原则: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提供优质、专业的服务。

3. 风险控制原则: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4. 诚信经营原则:坚持诚信为本,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投行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

第五条投行服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修订投行服务业务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2. 监督各部门、团队及个人执行本制度。

3. 组织开展投行服务业务的培训、考核和评估。

4. 负责投行服务业务的合规性审查和风险控制。

5. 协调各部门、团队及个人之间的业务关系。

第六条各部门、团队及个人的职责:1. 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业务合规。

2. 按照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3. 及时报告业务风险,配合管理部门进行风险控制。

4. 参加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业务流程与操作规范第七条投行服务业务流程包括:1. 市场调研与客户开发。

2. 业务洽谈与合同签订。

3. 项目执行与跟踪。

4. 项目结算与客户回访。

第八条投行服务业务操作规范:1. 市场调研与客户开发:深入了解客户需求,制定针对性方案。

2. 业务洽谈与合同签订: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确保双方权益。

3. 项目执行与跟踪:加强项目进度管理,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4. 项目结算与客户回访:及时结算项目款项,收集客户反馈,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第四章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第九条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1. 风险识别与评估。

2. 风险预警与控制。

3. 风险报告与沟通。

第十条加强内部控制,包括但不限于:1.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投行服务公司管理制度

投行服务公司管理制度

投行服务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一、总则1.1 本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优化公司的内部管理而制定的,旨在规范公司内部各项工作的实施,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1.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个部门和岗位,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

1.3 公司领导应当加强对本管理制度的宣传和落实,确保全体员工了解并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

1.4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最高管理层所有。

二、目的2.1 制定公司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建立公司内部的工作标准和规范,明确各部门和岗位职责,促进公司的高效运营和持续发展。

2.2 通过本管理制度的实施,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提高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3 本管理制度旨在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保障公司利益,促进公司在市场中的合法合规运营。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一、公司组织机构1.1 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办公室。

总经理办公室下设不同的业务部门,包括投资银行部、资产管理部、风控部、财务部、法务部等。

1.2 公司的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和战略规划。

1.3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和把关。

1.4 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二、职责分工2.1 董事会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和战略规划。

2.2 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进行监督。

2.3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公司各项经营业务进行具体的落实和执行。

2.4 各部门负责具体的业务工作和管理工作,落实公司的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

第三章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一、人员管理1.1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人员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考核、激励、晋升、奖惩等方面。

1.2 公司应当根据业务需求,合理安排人员岗位,确保人员配备合理,各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有效的工作团队。

1.3 公司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学习,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证券投资部管理制度

证券投资部管理制度

证券投资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投资管理工作,提高证券投资业绩,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证券投资部门,并对该部门的证券投资活动和管理机制进行规范和约束。

第三条证券投资部门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秉承诚信原则,积极主动、审慎稳健地履行证券投资职责,保护公司股东利益。

第四条证券投资部门应当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措施,加强团队协作,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五条证券投资部门应当保护公司信息安全,加强信息披露合规管理,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二章证券投资部门组织架构第六条证券投资部门设立合规办,负责监督证券投资活动的合规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风险问题。

第七条证券投资部门设立研究分析部,负责分析股市行情、行业动态和公司基本面情况,提供投资建议和决策支持。

第八条证券投资部门设立交易执行部,负责实施证券交易计划,保障证券资产的流动性和安全性。

第九条证券投资部门设立绩效评估部,定期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评估,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沟通投资策略和业绩情况。

第十条证券投资部门设立信息技术部,负责搭建和维护证券投资信息系统,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第三章证券投资部门运作流程第十一条证券投资部门应当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和投资风险偏好,制定证券投资计划和年度投资方案。

第十二条证券投资部门应当积极开展市场研究和投资分析,把握市场机会,优化投资组合和调整持仓结构。

第十三条证券投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风险预警和风险控制流程。

第十四条证券投资部门应当及时披露交易情况和投资业绩,与公司其他部门和股东保持信息沟通和透明化管理。

第四章证券投资部门考核奖惩制度第十五条证券投资部门应当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对团队成员进行个人绩效考核和激励奖惩。

第十六条凡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行为,证券投资部门应当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七条对取得显著业绩和贡献的团队成员和个人,证券投资部门应当给予合理激励和奖励。

东北证券的管理制度

东北证券的管理制度

东北证券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利益,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东北证券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员工等公司内部人员。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全面决策公司重大事项。

董事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

第四条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管理层履行职责,保护公司股东权益,防范公司经营风险,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第五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的执行层,负责具体管理公司运营事务,维护公司日常经营秩序,实现公司经营目标。

第六条公司员工是公司的基层管理者和执行者,负责协助公司管理层开展日常业务活动,保障公司正常运营。

第二章公司治理第七条公司治理是公司的基本机制,包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运作机制等。

第八条公司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董事、监事组成,董事会主席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董事长负责召集董事会会议,提出公司经营策略和重大事项。

第九条公司监事会由公司监事长、监事组成,监事长由公司内部监事担任。

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管理层履行职责,提出监督意见。

第十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风险总监等。

高级管理人员要依法履行职责,制定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推动公司经营发展。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要严格遵守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管理层指挥,维护公司团队合作氛围,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章公司经营管理第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是公司的核心活动,包括公司经营计划、预算执行、风险控制等方面。

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计划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制定,涵盖公司经营目标、经营策略、重点项目等内容。

经营计划应当经过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十四条公司预算执行是公司的财务管理基础,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制定。

预算执行应当符合公司经营计划,预算报告应当及时提交监事会审批。

投行管理制度

投行管理制度

投行管理制度一、投行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1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投行作为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其业务涉及到复杂的金融产品和风险,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保障公司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进行业务拓展,从而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1.2提升公司内部运营效率投行管理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各项运营的规范和流程,通过明确工作职责、流程规定和信息沟通,可以提升公司内部的运营效率,减少沟通成本和重复工作,从而提升公司整体效益。

1.3规范公司风险控制投行作为金融机构,其风险控制是至关重要的。

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明确风险管理职责、流程和政策,可以有效地规范风险控制行为,确保公司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运营。

1.4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投行管理制度是公司文化的一部分,它代表了公司的价值观和管理理念。

通过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可以促进公司内部员工的合作与沟通,确立公司的核心价值观和行为规范,从而建立起一种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

二、投行管理制度的构建2.1规章制度投行管理制度的核心是规章制度,包括公司章程、内部管理细则、行为准则等,为公司的运营提供了规范的制度依据。

规章制度应当包括公司的组织架构、业务范围、职责分工、监督制约等内容,明确公司内部各项工作的执行标准和程序。

2.2流程规定投行业务涉及到诸多环节和部门,需要建立一套清晰的流程规定,以确保公司内部各项业务运营的有序进行。

流程规定应包括业务操作流程、信息沟通流程、风险管理流程等,明确工作流程和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避免出现漏洞和失误。

2.3风险控制政策投行管理制度应包括严格的风险控制政策,明确风险管理的职责、流程和政策。

风险控制政策应覆盖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等各个方面,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确保公司在面临风险时能够做出及时有效的应对。

2.4激励机制投行管理制度还应包括激励机制,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创新思考和提升绩效。

激励机制可以包括薪酬激励、职业晋升、资源分配等方面,确保员工对公司的使命和目标保持高度的认同感和忠诚度。

企业制度北证投行业务管理制度

企业制度北证投行业务管理制度

公司各有关部门: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现将《北京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试行)正式下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七月十三日送:董事会秘书处、稽核部、总经理办公室、计划财务部、证券投资部、经纪业务部、国债部、投资银行总部及所属业务部、公司所属各营业部北京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合理分工,协调发展,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业务管理体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明确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及决策程序,理顺管理总部与业务部门关系,强化指标考核,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增强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第三条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主要包括股票的发行与承销,上市公司增发与配股,上市辅导与推荐,债券发行,兼并与收购,财务顾问等项业务及其他金融创新业务。

第四条公司设立投资银行总部及管理部(以下简称“总部”),总部是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投资银行业务进行统筹安排、宏观调控、业务协调和绩效考核。

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必须在总部的统一指导下进行。

第五条公司设立投资银行业务部门,具体承揽承做项目。

第六条投资银行实行“总部统一协调,业务部独立运作”的模式。

业务部是独立的业务部门,年初对公司签订收入、费用、利润任务书,年终由总部协助公司进行核算与考核。

第二章投资银行总部及管理部第七条总部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1—2人。

第八条总部及管理部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业务的统一协调;2、负责各业务部、分部的设立与考核;3、负责项目的立项审查、项目进度控制、项目正式报送材料的审核;4、负责项目内核工作;5、负责业务培训、收集政策信息;6、负责与有关部门协调及公司内部协调;7、负责文件收发、档案管理、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与修改;8、负责财务核算、指标考核,员工审核、考核、晋级;9、负责聘请主承销法律顾问,严格控制项目风险;10、负责业务创新;11、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是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登记结算法、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所制定的有关规定,规范本所的证券发行上市事务之保荐机构业务活动。

本细则共分为五章,分别涉及保荐机构的组织管理、保荐代理职责及活动管理、公众关注的财务信息披露、安全措施和保荐机构行为审查等内容。

第一章组织管理第一条保荐机构应当遵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细则规定,建立有效的内部组织机构与有效的管理制度,完善规范的管理制度,提升业务水平,确保证券发行上市事务得到妥善处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本细则的规定,损害会员以及公众、投资者的正常权益。

第二条保荐机构应当设立项目室,负责处理本所的发行上市事务,并设立有关部门及分部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并设定招聘、考核和培训机制。

第二章保荐代理职责及活动管理第三条保荐机构应当根据本所制定的有关规定,为客户发行上市提供有关咨询、审核等服务,并确保所有业务活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细则规定。

第三章公众关注的财务信息披露第四条保荐机构应当及时披露财务信息,对关联会计准则的披露可见性较低的信息等应当采取可行的方式(如新闻稿、公告等)向投资者、客户和本所进行披露;应当积极向投资者披露本所和拟上市公司等相关信息,确保投资者了解信息真实可靠,投资风险受到有效保护。

以上就是就是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的400字文章。

本细则共分为五章,覆盖了保荐机构的组织管理、保荐代理职责及活动管理等,并规定了保荐机构必须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了证券发行上市事务的规范实施及客户的正当权益。

同时,保荐机构还应公正负责的披露相关财务信息等,来保障投资者的正常权益。

证券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证券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证券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有效规范证券公司的投资管理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根据《证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投资管理的基本原则1、合法合规:投资管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法合规开展业务。

2、独立自主:投资管理应独立于其他部门,拥有独立的投资决策权和责任。

3、风险控制:投资管理应加强风险意识,加强对投资风险的控制和管理。

4、安全性:投资组合的安全性应放在首要位置,确保资金安全和长期稳健收益。

5、透明度:投资管理应加强信息披露,确保投资者对投资行为的透明度和真实性。

6、谨慎性:投资管理应以谨慎为前提,避免过度投机和投机行为。

三、投资管理的组织架构1、投资管理部门是证券公司投资管理的工作部门,由投资总监负责,下设资产管理、投资研究等职能部门。

2、资产管理部门是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主体,主要负责证券、基金、理财产品等资产的管理和运作。

3、投资研究部门是证券公司的投资研究机构,主要负责对证券市场、行业和公司进行研究分析,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4、风险管理部门是证券公司的风险控制机构,主要负责对投资业务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

四、投资管理的职责1、投资总监:负责制定投资策略、风控制度和内控制度,对资产管理和投资研究等部门进行管理和监督。

2、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证券、基金、理财产品等资产的管理和运作,制定投资计划、执行投资方案,并进行业绩评估和报告。

3、投资研究部门:负责对证券市场、行业和公司进行研究分析,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4、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对投资业务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提出风险预警和风险管理建议。

五、投资管理的程序1、投资策略:制定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行业配置、单只证券选择等。

2、投资决策:根据投资策略,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买入或卖出证券、基金等。

3、风险控制:进行风险评估,设置风险预警线,对投资风险进行控制。

4、业绩评估:对投资业绩进行定期评估和报告,向公司管理层和投资者披露业绩。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制度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制度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架构与决策体系第三章项目管理第四章人员管理、培训与考核第五章信息披露第六章内部控制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运行、有效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以及投资银行业务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资银行业务主要是指公司接受客户的委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客户签订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为客户提供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作为保荐机构或联席保荐机构)、上市公司再融资(含公开发行股票、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作为保荐机构或联席保荐机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和收购方财务顾问)、公司债券(作为主承销商或联席主承销商)、企业债券(作为主承销商或联席主承销商)以及投资银行部从事的其他投资银行业务。

投资银行部从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推荐业务以及其他涉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相关业务应遵循新三板业务部的相关管理规定。

投资银行部从事资产证券化相关业务应遵循资产管理分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三条公司投资银行部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诚实守信,审慎尽责;坚持公平交易,避免利益冲突,禁止利益输送,保护客户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决策体系第四条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实行集中决策、授权管理、分级负责的组织架构,建立“董事会—公司经营管理层—投资银行业务决策委员会—投资银行部”的四级决策体系。

第五条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授权的投资银行业务最高决策机构,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决定投资银行业务的经营计划和业务发展方案。

投资银行业务内核小组(以下简称“内核小组”)是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核查的最高机构,内核小组对申报项目的风险控制及项目质量承担相应责任,内核小组成员由公司内部的专业人士和聘请的公司以外的有关专家组成。

投行业务管理规定

投行业务管理规定

投行业务管理规定 Revised by Liu Jing on January 12, 2021公司各有关部门: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现将《北京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试行)正式下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七月十三日送:董事会秘书处、稽核部、总经理办公室、计划财务部、证券投资部、经纪业务部、国债部、投资银行总部及所属业务部、公司所属各营业部北京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合理分工,协调发展,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业务管理体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明确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及决策程序,理顺管理总部与业务部门关系,强化指标考核,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增强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第三条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主要包括股票的发行与承销,上市公司增发与配股,上市辅导与推荐,债券发行,兼并与收购,财务顾问等项业务及其他金融创新业务。

第四条公司设立投资银行总部及管理部(以下简称“总部”),总部是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投资银行业务进行统筹安排、宏观调控、业务协调和绩效考核。

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必须在总部的统一指导下进行。

第五条公司设立投资银行业务部门,具体承揽承做项目。

第六条投资银行实行“总部统一协调,业务部独立运作”的模式。

业务部是独立的业务部门,年初对公司签订收入、费用、利润任务书,年终由总部协助公司进行核算与考核。

第二章投资银行总部及管理部第七条总部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1—2人。

第八条总部及管理部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业务的统一协调;2、负责各业务部、分部的设立与考核;3、负责项目的立项审查、项目进度控制、项目正式报送材料的审核;4、负责项目内核工作;5、负责业务培训、收集政策信息;6、负责与有关部门协调及公司内部协调;7、负责文件收发、档案管理、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与修改;8、负责财务核算、指标考核,员工审核、考核、晋级;9、负责聘请主承销法律顾问,严格控制项目风险;10、负责业务创新;11、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证券投资业务管理制度

证券投资业务管理制度

证券投资业务管理制度一、引言证券投资业务是金融机构的核心业务之一,为了规范和管理证券投资业务,提高风险控制能力和运营效率,制定本《证券投资业务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金融机构内部所有从事证券投资业务的部门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员、风控人员、财务人员等。

三、基本原则1. 合规经营:所有证券投资业务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保证合法合规运营。

2. 风险控制: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评估机制,进行科学有效的风险控制和防范。

3. 信息披露:及时、全面、准确地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4. 公平竞争:遵循市场化运作原则,保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主要内容1. 业务准入本条规定了证券投资业务的准入条件和程序,包括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审查标准等。

2. 业务操作本条规定了证券投资业务的操作要求和流程,包括交易规则、交易方式、交易时段等。

3. 风险管理本条规定了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措施,包括风险度量和评估、风险控制方法、风险报告与违规处理等。

4. 信息披露本条规定了信息披露的要求和程序,包括信息披露时间、披露内容、披露方式等。

5. 异常情况处理本条规定了应对证券投资业务异常情况的处理措施,包括突发事件的处置、市场异常波动的应对等。

6. 内部监督本条规定了内部监督工作的要求和流程,包括审计、内控制度、投诉处理等。

7. 外部合作本条规定了与外部机构的合作事项,包括合作方式、合作要求等。

五、制度执行和监督1. 执行责任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执行相关业务,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2. 监督检查公司内部应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对证券投资业务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3. 外部监管公司应积极配合外部监管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并按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和报告。

六、附则1. 对于严重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机整顿等。

证券投资类公司管理制度

证券投资类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投资类公司的运作,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下属分支机构、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券投资活动。

第三条公司证券投资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监管要求,维护市场秩序。

(二)风险可控:科学评估投资风险,合理分散投资,确保投资安全。

(三)稳健经营:坚持稳健经营理念,追求长期稳定回报。

(四)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投资相关信息。

第二章投资决策第四条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公司证券投资决策。

第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投资专家、合规风控人员等组成。

第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职责:(一)制定公司证券投资策略、投资组合和投资额度;(二)审批重大证券投资项目;(三)监督投资执行情况,确保投资策略实施;(四)评估投资风险,提出风险控制措施。

第七条投资决策程序:(一)投资建议:投资经理根据市场情况提出投资建议;(二)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部门对投资建议进行风险评估;(三)投资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并决定是否实施投资;(四)投资执行:投资经理执行投资决策,进行投资操作。

第三章投资管理第八条公司设立投资管理部门,负责证券投资日常管理。

第九条投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二)制定投资策略,管理投资组合;(三)监控投资风险,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四)进行投资研究和分析,提供投资建议。

第十条投资组合管理:(一)合理配置资产,分散投资风险;(二)定期评估投资组合,调整投资策略;(三)关注市场动态,及时调整投资组合。

第四章风险控制第十一条公司设立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证券投资风险控制。

第十二条风险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制定风险控制策略和措施;(二)评估投资风险,提出风险控制建议;(三)监督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四)定期进行风险评估,调整风险控制策略。

证券 业务管理制度

证券 业务管理制度

证券业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为了规范证券业务管理,防范和控制风险,保障证券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开展的证券业务,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资产管理以及其他证券业务。

二、业务管理
1.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证券业务管理制度,完善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业务规范有序进行。

2. 公司开展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等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保障客户合法权益。

3. 公司开展证券自营业务,应当遵循稳健、风险控制原则,建立健全内部风险管理体系,合理配置资产,规范运作流程。

4. 公司开展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应当依法尽职调查,诚实守信,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保证荐股质量。

5. 公司开展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应当依法合规运作,防范利益冲突,保障客户资产安全。

三、风险管理
1.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明确风险控制目标,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控制风险。

2. 公司应当定期对证券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风险。

3. 对于高风险业务,公司应当建立更为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业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四、监督与处罚
1.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证券业务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于违反本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执行。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管理与人事企业制度北证投行业务管理制度(一)

管理与人事企业制度北证投行业务管理制度(一)

管理与人事企业制度北证投行业务管理制度(一)近年来,随着中国金融市场逐渐开放和改革,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规模不断扩大。

而这些机构在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企业制度和管理制度,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本文着重探讨管理与人事企业制度和北证投行业务管理制度在金融机构中的重要性。

一、管理与人事企业制度管理与人事企业制度是指在企业管理过程中,针对各个管理层级制定的管理规范和制度,包括组织架构、管理制度、绩效管理等方面的制定和实施。

在金融机构中,这些制度对于保证公司的顺利运营至关重要。

1. 组织架构:针对金融机构的组织架构要求,要根据公司的规模和业务类型合理配置人员,明确各个职位的职责和权限。

同时,要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确保管理人员在工作中真实、透明、公正地履职。

2. 管理制度:针对金融机构的管理制度方面,要建立一套完备的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明确的管理流程、管理制度和管理标准,并且不断加强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

另外,要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落实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监察审计等方面的制度要求,保障公司的运营安全。

3. 绩效管理:要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同时,根据不同层次员工的工作性质和业绩表现,建立合理的薪酬体系,激励员工在工作中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北证投行业务管理制度北证投行业务管理制度是指在金融机构经办投行业务时,针对投行业务的风险、流程和流程监管制定的管理制度。

在金融机构的投行业务中,北证投行业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规范投行业务的运作,有效提高公司的风险管控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客户利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 投行业务风险管控:针对投行业务的风险管控方面,要建立完善的风控机构,建设专业化、数据化、标准化风险管理系统,制定企业风险管理制度和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完善风险管理运作流程,强化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能力,提升金融机构的风险管控能力。

2. 投行业务流程管理:针对投行业务的流程管理方面,进一步规范和标准化业务办理流程,优化流程,简化手续,提高效率,降低风险。

证券公司业务经营管理制度

证券公司业务经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公司业务经营行为,保障证券市场公平、公正、透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从事证券业务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证券公司业务经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符合证券行业监管要求。

(二)合规性原则:证券公司业务经营必须遵循合规经营,确保业务活动合法合规。

(三)风险管理原则:证券公司业务经营必须加强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有效控制风险。

(四)内部控制原则:证券公司业务经营必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业务活动规范有序。

第二章业务经营范围第四条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从事以下证券业务:(一)证券经纪业务;(二)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三)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四)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五)证券自营业务;(六)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七)其他证券业务。

第五条本公司应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合理调整业务范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三章内部控制制度第六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一)风险管理制度:制定风险管理制度,明确风险控制目标、原则、方法和措施。

(二)业务审批制度:明确业务审批流程,确保业务开展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

(三)合规管理制度:制定合规管理制度,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合规培训,确保业务活动合法合规。

(四)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加强信息技术管理,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四章风险管理第七条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明确风险管理职责,加强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

第八条定期对业务开展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对发现的风险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化解。

第九条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重大风险事件及时报告,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第五章业务人员管理第十条建立业务人员管理制度,明确业务人员的资格、职责、考核和奖惩。

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业务项目工作底稿管理制度》

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业务项目工作底稿管理制度》

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工作底稿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配合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总则》、《投资银行项目操作和质量控制流程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的有效实施,进一步加强公司对投资银行业务工作底稿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资银行业务”指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总则》中界定的保荐业务、非保荐业务和重大创新业务三类业务。

第三条投资银行业务工作底稿(以下简称“工作底稿”),是指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或其他投资银行业务人员(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员工”)在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全部过程中获取和编写的、与投资银行业务相关的各种重要资料和工作记录的总称。

工作底稿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对项目进行承揽备案、立项、内核以及其他相关内部管理工作所形成的文件资料;(二)公司及其员工在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取和形成的文件资料;(三)公司及其员工对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辅导所形成的文件资料;(四)公司在协调投资银行业务的客户和证券服务机构时,以定期会议、专题会议以及重大事项临时会议的形式,为投资银行业务的客户分析和解决投资银行业务办理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形成的会议资料、会议纪要;(五)公司、为投资银行业务制作、出具有关文件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对与投资银行业务相关的重大或专题事项出具的备忘录及专项意见等;(六)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投资银行业务的客户及其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客户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子公司等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人员进行访谈的访谈记录;(七)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投资银行业务客户的客户、供应商、开户银行,工商、税务、土地、环保、海关等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以及其他相关机构或部门的相关人员等进行访谈的访谈记录;(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问核资料,包括两名签字保荐代表人填写并签字确认及公司保荐业务负责人或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关于保荐项目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况问核表》,两名签字保荐代表人誊写的该表所附承诺事项等资料。

公司证券业务管理制度

公司证券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证券业务运作,保障公司及客户的合法权益,防范风险,提高证券业务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证券业务的部门、员工及合作机构。

第三条公司证券业务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证券监管政策;2. 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明确职责分工;3. 强化内部控制,确保业务合规、稳健运行;4. 重视客户利益,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证券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证券业务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证券业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证券业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证券业务的风险评估、控制和监督;3. 组织证券业务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4. 负责与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等机构的沟通协调;5. 监督各业务部门执行证券业务管理制度。

第六条各业务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1. 证券投资部:负责证券投资组合的构建、管理及风险控制;2. 证券承销部:负责证券发行、承销、分销等业务;3. 证券研究部:负责证券市场研究、投资策略研究及行业分析;4. 证券交易部:负责证券交易业务,包括交易策略、资金管理等;5. 客户服务部:负责客户关系维护、投资咨询及客户投诉处理。

第三章业务流程与规范第七条证券业务办理流程:1. 客户咨询与需求分析;2. 业务部门评估与审批;3. 证券业务管理部门审核;4. 合同签订与资金划转;5. 业务执行与风险监控;6. 业务结束与档案管理。

第八条证券业务规范:1. 证券业务办理过程中,应确保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2. 证券业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业务资质和专业知识;3. 证券业务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客户秘密;4. 证券业务人员应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和规范操作,不得违规操作;5. 证券业务人员应定期接受业务培训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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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各有关部门:
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现将《北京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试行)正式下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送:董事会秘书处、稽核部、总经理办公室、计划财务部、证券投资部、经纪业务部、国债部、投资银行总部及所属业务部、公司所属各营业部
北京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合理分工,协调发展,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业务管理体制,根据国家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
市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明确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及决策程序,理顺管理总部与业务部门关系,强化指标考核,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
率,增强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第三条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主要包括股票的发行与承销,上市公司增发与配股,上市辅导与推荐,债券发行,兼并与收购,财务顾
问等项业务及其他金融创新业务。

第四条公司设立投资银行总部及管理部(以下简称“总部”),总部是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投资银行业务进行
统筹安排、宏观调控、业务协调和绩效考核。

开展投资银行业
务必须在总部的统一指导下进行。

第五条公司设立投资银行业务部门,具体承揽承做项目。

第六条投资银行实行“总部统一协调,业务部独立运作”的模式。

业务部是独立的业务部门,年初对公司签订收入、费用、利润任
务书,年终由总部协助公司进行核算与考核。

第二章投资银行总部及管理部
第七条总部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1—2人。

第八条总部及管理部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业务的统一协调;
2、负责各业务部、分部的设立与考核;
3、负责项目的立项审查、项目进度控制、项目正式报送材料的审
核;
4、负责项目内核工作;
5、负责业务培训、收集政策信息;
6、负责与有关部门协调及公司内部协调;
7、负责文件收发、档案管理、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与修改;
8、负责财务核算、指标考核,员工审核、考核、晋级;
9、负责聘请主承销法律顾问,严格控制项目风险;
10、负责业务创新;
11、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九条总部应根据精减高效的原则进行人员配置,编制5—10人。

第十条总部原则上不得从事具体业务,其承揽的项目交由业务部承做。

第三章业务部
第十一条设立业务部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有至少1家以上正式签署协议的新股、配股或增发主承
销项目;
2、有3家以上新股辅导项目(含创业版);
3、有至少1家配股或增发主承销商的潜在项目;
4、预计实现利润不少于1000万元;
5、有切实可行的设立方案。

第十二条各业务部应该突出业务重点,逐步形成各自业务优势。

第十三条业务部办公地点原则上应在区域内中心城市。

第十四条业务部实行独立核算,独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

第十五条业务部全年结算考核两次,分为半年和年终。

第十六条业务部前期开办费用不超过50—100万元,每月累计亏损额不得超过150—200万元。

第十七条业务部员工原则上应在办公地城市招聘,人员编制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控制在5—30人。

第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业务部应予以撤消:
1、年终结算出现亏损的;
2、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3、业务前景不明朗,年度计划无法落实的;
4、前期开办费用或每月亏损额超过规定限额,而无切实可
行的整改措施的;
5、连续两年没有完成指标的。

第四章营业部从事投资银行开发业务
第十九条公司鼓励营业部从事投资银行开发业务,积极承揽项目。

第二十条营业部从事投资银行开发业务的费用、人员、奖惩、考核等由营业部自主管理,业务由总部统一协调、指导。

第二十一条营业部承揽业务后,辅导、发行及上市推荐等项目需与业务部合作进行,由业务部具体承做材料。

第二十二条营业部与业务部进行项目合作,其项目组人员组成、收入分成等问题需事前协商确定。

第五章项目管理
第二十三条投资银行业务的所有项目必须经过总部立项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四条投资银行项目管理实行三级审查、三级负责制,即所有业务的制作需经:项目负责人审核、业务部审核、总部复核
三级审查、负责。

第二十五条投资银行业务项目实行从项目立项、签订协议到材料申报全过程的内部审核制度,以避免项目风险,提高项目质量。

管理部是公司发行材料内核小组日常办事机构,内部审核
工作由管理部承担。

第二十六条所有对外报送的材料,特别是项目申报材料定稿前,应严格遵守投资银行业务三级审核制,报管理部审核,经管理
部审核并报证券发行内核小组批准后方可上报中国证监会
或有关主管部门。

第二十七条所有主承销项目的中介机构协调会及有关重要会议的会议纪要需及时报送管理部,企业资产重组方案所有重大问题
的处置和项目的重大进展及时报告管理部,以便管理部对
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二十八条业务部应按月、半年、年向管理部报送当期工作总结,报告业务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计划,管理部应定
期向公司编报《投资银行简报》;业务部应按月向管理部报
送项目情况、收入、费用情况,总部将进行统计、评比,
并定期公布。

第二十九条所有项目完成后均需按照投资银行业务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将项目档案完整地移交管理部存档。

第三十条项目涉及公司资金支持的(如余股包销),需提前一周向公司财务部门写出资金使用申请,包括用款数额、大体时间、
内容。

第三十一条业务流程图如下:
第六章财务核算与考核
第三十二条公司对业务部的收入、费用、利润指标进行核算与考核;
总部可根据实际运行情况,适当调整财务指标。

第三十三条投资银行业务不再实行项目结算,改为公司对业务部统一核算,业务部费用单独计帐、业务部奖金单独考核的办法。

核算与考核按季度进行。

考核时,只领取应发奖金数额的
80%,其余部分在年终结算后领取。

第三十四条考核办法为费用率法:
1、奖金和费用混在一起统一计算费用率;
2、费用奖金总数=所有收入×费用率;
3、应得奖金数=费用奖金总额-所有费用。

第三十五条奖惩办法为:
1、业务部完成上交利润指标时,按费用率55%计提奖金;
2、超额完成上交利润时,超额实现利润的10%用于额
外奖金;
3、未完成上交利润指标时,按费用率45%计提奖金。

第三十六条总部的费用、奖金由公司核定。

总部总经理奖金由公司决定,业务部总经理奖金由总部决定。

第三十七条公司鼓励所有员工积极承揽项目,无论公司内部人员还是外部人员或机构均可领取介绍项目奖金,额度为项目收入
的2%。

业务部在项目完成后,制定介绍项目奖金发放方
案,报总部核准后,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直接发
放给介绍人,其额度计入项目费用。

除券商推荐项目以外
的项目,可以与公司的机构合作开发,与机构合作开发的
项目,其分成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收入的30%。

介绍项目
奖金只能支付一次,支付给机构合作费用后,不再向其它
机构或个人支付奖金。

第三十八条投资银行业务人员手机费、差旅费报销后,计入项目费用,其它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七章人事管理
第三十九条投资银行的人员编制、培训、工资、劳保、福利、考核执行公司总部统一标准。

投资银行的人员编制由公司人力资
源部制定并下达给总部,再由总部下达给各业务部。

投资
银行各部门的人员培训、考核由总部负责,人员的聘用、
解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第四十条业务部负责人按公司人事任免制度执行。

第四十一条投资银行业务人员必须勤勉尽责,具备相关知识和资格,不得从事第二职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由投资银行总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零零一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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