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二胎产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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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苏二胎产假最新规定
江苏二胎产假最新规定
2016年3月30日《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57票通过(出席人员59人),3月31日起正式施行。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128天,男方护理假15天。婚假统一为13天。
条例特别规定:婚假、产假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婚假产假规定的假期。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产假:
对依国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记手续,符合国家规定怀孕、生育的女性员工,顺产产假128天;难产/剖腹产产假143天(包括产前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男员工护理假:
对依国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记手续、夫妻生育符合国家规定的男员工,在配偶生育时,男员工享有护理假15天。护理假须于孩子的出生日期起一次性休完。
婚假:
员工在合同期内登记结婚的,对依国家婚姻法履行正式手续的员工,婚假13天(含节假日),结婚登记日起6个月内一次性休完。
陪产假期间工资怎么算?
陪产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怎么算,是广大男职工关心的另一个大问题。
陪产假期间视为出勤,休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企业不得降低工资福利待遇。
陪产假请不下来怎么办?
在各地的计生条例中,多数地区对如何维权及法律责任等问题,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专家建议,在在遭遇休假缩水或无法休假的时候,首先应与单位做好沟通,沟通无效的话可以向当地计生部门或劳动部门反映。
扩展阅读
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今年起符合计划生育条例生育的职工,统一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原《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规定职工享受98天生育津贴,晚育增加30天的津贴政策不再执行。
生育津贴怎么规定、如何计算的?据介绍,这是给职工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的工资性补偿,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根据最新政策,以后江苏省内参保职工无论是否晚婚晚育都可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
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