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二胎产假规定
2017年国家对产假最新规定
2017年国家对产假最新规定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2011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拟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生育流产医疗费用由单位支付。
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
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第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
第二,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98天产假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
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难产(剖宫产以及产程中使用吸宫器、产钳等非正常顺产的平产手术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延伸阅读:各省产假规定:北京、上海: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
天津: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育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7日护理假,女方所在单位增加产假30;不能增加产假的,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
重庆:晚育的妇女,增加产假20个工作日。
晚育并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
晚育者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给护理假7个工作日。
广东: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10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15日。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日的产假;男方享受10日的看护假。
山东: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日。
湖北:已婚妇女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
江苏省哺乳假规定2017
江苏省哺乳假规定20172017江苏省哺乳假规定是怎么样的?江苏拟新增带薪保胎假孕期假,痛经假哺乳假继续实施,请看下面:因痛经不能坚持工作的可休假1天,怀孕前3个月需要保胎的或是怀孕7个月以上不能工作的可以“带薪休假”。
近日,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就《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注意到,除了国家2012版最新规定中的条款外,苏版规定还增加了照顾女职工的“保胎假”、“孕期假”等。
苏版规定新突破怀孕前3个月和7个月以上的,增加三种假怀孕期,是很多女职工都要经历的一个特殊时期,而且孕期的反应因人而异,是否能继续胜任原先的工作也面临各种不同的情况。
规定征求意见中要求,对于孕期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国家规定的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本人提出不能适应原岗位劳动量的,应当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适宜的岗位;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此次征求意见稿,江苏又有新突破,增加了三种“孕期假”:一是对怀孕不满3个月和7个月以上的,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每日安排1小时以上工间休息;二是对怀孕不满3个月需要保胎休息的,经本人申请,提交定点医疗机构证明,单位批准,可以休息;三是对怀孕7个月以上且上班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以休息。
令人关注的是,这三种新增加的“孕期假”针对人群是怀孕头3个月和7个月以上的孕妇,也是最需要休息的人群。
休“孕期假”也拿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事实上,虽然过去没有这些“孕期假”的规定,但女职工遇上先兆流产等情况,选择向单位请假的不在少数,有些单位虽然批了假期,能不能发工资却是不保证的。
在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中,对孕期女性请假拿多少钱的问题也一并写入了规定。
对于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检的,以及怀孕不满3个月和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每天1小时以上工间休息的,有劳动定额的,就当减少相应的劳动量。
而对于头3个月休“保胎假”以及7个月以上无法坚持工作休“孕期假”的女职工,休息期间的工资应按照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约定、规章制度规定计发,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017年全国各地产假规定
二、 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 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产假分类 一、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8 天+30 天/15 天(晚育)+15 天/30 天(难产)+15 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 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 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 30 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二、可以请的假 产前假:怀孕 7 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 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 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 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 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2017 年全国各地产假规定
北京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天。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
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 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
注:无论是婚假还是产假或护理假,休假期间如果与国家法定休假日发生重合,可以继续休 假,把失去的国家法定休假日补回来。修改后的条例中的国家法定节假日是指国庆节、春节、 端午节、中秋节等节假日,正常的双休日不包含其中。
苏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办法(2017年)
苏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办法(2017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8.04•【字号】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2号•【施行日期】2017.10.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2号《苏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办法》已于2017年7月24日经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开发布。
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代市长2017年8月4日苏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办法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民,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都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计划生育办公室,配备计划生育工作人员。
第四条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扶助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五条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的人口发展规划,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有关部门编制和实施的产业、住宅、交通、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劳动保障等专业规划,应当与本行政区域人口发展规划相协调。
2017年产假新规定_产假最长可以休多少天
2017年产假新规定_产假最长可以休多少天2017年产假新规定是什么样的,很多准妈妈朋友们打算在2017年生宝宝,国家2017年实施新的计划生育政策,针对于晚婚晚育方面有了很多调整和变化,下面店铺整理了2017年产假新规定及产假规定天数,产假规定时间,供你阅读参考。
2017年产假新规定各地产假普遍延长按照国家卫计委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全国已有29个省(区、市)修订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98天产假基础上,各地修订后的条例均增加了生育奖励假或延长产假,普遍达到138天至158天,并有男方陪护假或叫护理假,一般为15天至30天。
产假意在保护妇女生育权益,维护妇女的健康,保持女职工的劳动生产力,同时保证母乳喂养及照护婴幼儿的时间,有利于母婴健康。
在我国,符合全面两孩政策的人群中2/3在35岁以上,第二孩产假的延长更有实际意义。
南开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原新说,我国夫妇实际平均初育年龄达到25—27周岁,第二孩生育年龄普遍高龄,出生非健康婴儿的概率也在增大,不利于出生人口素质的改善。
另一方面,大龄孕产妇怀孕和生产期间自身的健康风险增大,同时产后自我身体恢复的功能也在弱化,夫妻照顾孩子的体力和精力都在下降。
他认为,产假少的省份延长产假,这一点挺好,有利于母婴健康,同时较好地兼顾家庭和事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要求,如果该规定中的产假没有落实,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专家普遍认为,产假是把双刃剑,保护了女性权益,同时也会影响女性生育意愿。
原来生一个孩子用人单位等6个月就可以继续用工,如今允许生两个之后,女职工有2年不能正常上班。
对于女职工来说,产假过长,也会担心自己的职业升迁和事业发展受到影响。
生育保险支出面临压力女职工休产假,有产假工资可领。
2017年关于二胎的产假最新规定
2017年关于二胎的产假最新规定结婚生子不仅仅是一个家庭的期望,更是社会发展的常态,如今二孩政策已经出台,那么关于二胎的产假最新规定是什么呢?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2017年关于二胎的产假最新规定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二胎的产假最新规定第十四条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三)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
第十八条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照发。
按本规定享受的产前假和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单位增加工资时,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产前假、产假、哺乳假,应作出勤对待。
婚生二胎的产假首先,根据我国《劳动法》第62条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可见,妇女生育产假是法定的,只要有怀孕和生育的事实,员工提出要求休产假,单位都应当无条件批准。
但根据各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90天以外的另外给予晚育妇女30天的晚育产假,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是不能享受的。
已婚女职工,2005年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期劳动合同,2006年生育一女孩,并依法享受了国家规定的产假。
2009年2月,该职工又怀孕,且其夫妻双方不符合当地生育二胎的条件。
后经用人单位劝其流产未果,张某于11月向单位请假回家待产,要求休法定产假并支付产假工资。
其次,张某生育二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故不能享受产假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15条规定:“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
”各省(市、区)制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均规定,违反国家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除了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外,不享受生育津贴(产假工资福利)、医疗服务等生育保险待遇,即产假期间停止其工资福利待遇,同时,不能报销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费用。
2017年江苏省产假规定,江苏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2017年江苏省产假最新规定,江苏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江苏省产假最新规定根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3天)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
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产假:对依国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记手续,符合国家规定怀孕、生育的女性员工,顺产产假128天;难产/剖腹产产假143天(包括产前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男员工护理假:对依国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记手续、夫妻生育符合国家规定的男员工,在配偶生育时,男员工享有护理假15天。
护理假须于孩子的出生日期起一次性休完。
婚假:员工在合同期内登记结婚的,对依国家婚姻法履行正式手续的员工,婚假13天(含节假日),结婚登记日起6个月内一次性休完。
近期修订实施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了陪产假(亦称护理假)的期限,从2016年1月1日起,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妻子生育期间,男方享有15天护理假(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计入)。
陪产假期间工资怎么算?陪产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怎么算,是广大男职工关心的另一个大问题。
陪产假期间视为出勤,休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企业不得降低工资福利待遇。
陪产假请不下来怎么办?在各地的计生条例中,多数地区对如何维权及法律责任等问题,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专家建议,在在遭遇休假缩水或无法休假的时候,首先应与单位做好沟通,沟通无效的话可以向当地计生部门或劳动部门反映。
扩展阅读江苏生育保险报销范围1、门诊产前检查费用;2、分娩医疗费用;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4、一次性营养补助费;5、生育津贴;6、妇科专项检查。
2017年苏州产假新规定有多少天
2017年苏州产假新规定有多少天2017年产假的最新规定是很多准妈妈们关心的,那产假新规定有多少天呢?苏州的产假是怎么规定?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2017年苏州产假新规定有多少天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2017年苏州产假新规定天数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规定: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三十条对晚婚的,延长婚假十天。
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
对晚育的,。
相应的,对于晚育的产假规定中,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以上规定,也就是说女职工休产假法定的最少产假期为90天。
对于一方或双方均是再婚的,没有特别的规定。
如果夫妻双方都是第一次生育,只要女方达到晚育年龄,男方即便未满25周岁也可以享受晚育奖励。
至于晚育的产假长短由各地的地方法规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地方对于男职工是否有陪产假及陪产假的长长短规定不一。
2017年苏州二胎产假规定1、生育二胎需要符合一定的实体和程序要件,依法取得再生育证明之后即为计划内生育。
除计划外生育和非婚生育外,无论第几胎,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均可依法享受相应的产假等福利待遇。
2、二胎产假的长短不管是一胎还是二胎,单胎顺产为90天,难产或多胞胎各相应增加15天。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
晚育是指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
从上述规定来看,生育二胎不是晚育,晚育假三十天和其配偶的晚育护理假三天无法享受。
当然,如果单位能多给你30天晚育假,那就更好了。
如果单位批准的话,你还可以申请两个半月的产前假,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收2017年苏州入不得低于以前月工资性收入的80%。
2017年国家规定的二胎产假时间
2017年国家规定的二胎产假时间我们知道国家在开放二胎政策以后,许多夫妇选择再生育一胎,那么国家规定的二胎产假休假时间是怎么样的呢?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2017年国家规定的二胎产假时间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国家规定的二胎产假时间第二胎产假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比第一胎少放了八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而不管“双独”还是“单独”生二胎的,都不会再有晚育假了。
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
计划生育政策对生育二胎的规定生育政策:推行一对汉族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符合下列特殊情况之一者,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县级(含县级市、区,下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可按人口计划及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
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国家规定允许生二胎的情形根据我国计划生育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2、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的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3、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4、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5、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6、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7、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8、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2017年关于江苏省产假的新规定
2017年关于江苏省产假的新规定在我国的一些单位中,往往对于早婚早孕和晚婚晚育的情况规定有所不同,在产假方面的规定也都是不同的,那么,关于江苏省的产假最新规定是什么呢?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2017年关于江苏省产假的新规定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江苏省产假的新规定江苏省新修订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128天,男方护理假15天,而婚假统一为13天。
四种情形可以生育“三孩”,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婚假、产假和护理假。
产假延长30天,统一128天不管何时生,生一孩还是二孩,产假延长30天,加上法定的98天,共计128天。
以往要符合“晚育”条件才能享受那延长的30天“晚育假”,但是现在无论你是否晚育,都能有128天产假了!虽然现在多数人都符合“晚育”条件,但是有总比没有好哈!江苏省产假的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第三款规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单位不应当以此为理由扣发工资。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
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江苏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都规定了晚育者丈夫休护理假的时间,一般在7到10天左右。
1、生育就医手续。
确认女职工在怀孕16周后,凡享受人流、引产、产检、生育等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时,由用人单位到广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就医手续确认及申报定点医院。
2、生育津贴以生育时当月本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记发。
生育津贴= 当月本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3、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 元补贴。
2017二胎产假国家规定放多少天
2017二胎产假国家规定放多少天2017二胎产假国家规定有哪些变化?全国人大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面二胎政策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按修正案中规定,生育一孩或两孩的夫妻均可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
那么, 2017年二胎产假多少天?下面小编整理的2017年二胎产假新政策,一起来看看吧。
2017二胎产假国家规定二胎产假国家规定2017二胎产假多少天母亲二胎产假128天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
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与以往有何不同?1、当爸爸的男同胞们能多获得5天带薪休假时间。
2、对于妈妈来说,情况不同。
此前,女性产假一般为98天基本产假+35天独生子女假+15天晚育假=148天。
调整后,则是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生奖励(即二孩以内)假=128天,相比少了20天。
但对于此前并不享受独生子女假(比如“超生”)和晚育假(比如“早育”)的妈妈来说,则是新增30天产假。
3、30天的计生奖励假对于一孩、二孩都是适用的,对生产二孩的妈妈来说,二孩产假也增加了30天!128天的产假可以休双份哦!二胎产假相关知识:1:父母未曾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年老时是否能领取奖励金?(可以)2:如果第一胎是双胞胎,还能否再生育?(不能)3:生育一个孩子后又收养了孩子,能不能再生育?(能)4:特殊情况下对生育三孩是怎么规定的?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同时明确,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举例来说,丈夫的户籍地在A省,妻子在B省。
2017年无锡劳动法对产假的规定
2017年无锡劳动法对产假的规定无锡市目前仍然沿用既有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那你知道2017年无锡劳动法对产假的最新规定吗?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收集到的2017年无锡劳动法对产假的规定,供大家参考!2017年无锡劳动法对产假的最新规定据了解,我市目前仍然沿用既有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规定的二胎生育政策。
这些政策包括:夫妻已有一个子女,有以下6种情形之一的,可以生育第二胎子女:1.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2.患不孕(育)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一个子女后病愈怀孕的;3.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4.夫妻双方均为在全国一千万人口以下少数民族的;5.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的;6.因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抢险救灾、见义勇为致残丧失正常劳动能力的人员,烈士的独生子女。
再婚夫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1.一方再婚前已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2.一方再婚前合法生育两个子女后丧偶,另一方未生育过的;3.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且该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
夫妻双方是农村户口的,有以下四种情形之一的,可以生育第二胎子女:1.只有一个女孩的;2.男到独女户或者双女户家结婚落户的;3.夫妻一方属非遗传性残疾,失去正常劳动能力的;4.居住在人口稀少高寒山区的。
(人口稀少高寒山区的标准和范围,由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过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1];2、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只生育一个子女的;3、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来本省定居不满6年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4、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的,但不适用于复婚夫妻;5、婚后不育,夫妻双方均满30周岁,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6、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7、夫妻一方为一级至六级的残疾军人;一级至五级因公(工)致残人员,只生育一个子女的;8、矿工井下作业连续5年以上,并继续从事井下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9、农村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10、男方到女方家落户且女方没有兄弟的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仅适用女方姐妹中一人);11、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的;12、大山区的乡,女方在农村,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2017年国家规定二胎产假的政策
2017年国家规定二胎产假的政策为了调整我国的人口政策,国家决定全面放开二胎,这意味着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了。
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2017年国家规定二胎产假的政策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国家规定二胎产假政策为了保护女职工权益,国务院颁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其中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但是生育二胎时,产假有变化。
生二胎,产假比生第一胎少根据国务院出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要求: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那么,符合政策“单独”生二孩的也能享受晚育假吗?计生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晚育假只能享受一次。
不管是“双独”还是“单独”生二孩的,都不会再有晚育假,即女方是98天的产假,不再延长30天。
同样,男方也没有护理假了。
生二胎,仍然可享生育津贴不管你是生第几个,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有“准生证”的,费用都可以报销,报销标准都一样。
根据现行生育保险政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职工,在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只要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不间断正常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就可以报销生孩子的费用。
虽然也能享受生育津贴,但因为生育津贴是与产假时间挂钩的,这就意味着,生二孩的女职工会少30天的津贴。
60天晚育假是奖励,二胎没法享受。
因此总的来说二胎时有产假的,只是比首胎的产假天数要少。
生育二胎剖腹产注意事项第一,剖腹产后再怀二胎,一定要在两年后再怀孕,这是因为剖腹产后子宫壁的刀口需要一段时间愈合,如果过早地怀孕,胎儿的发育会使子宫不断增大,子宫壁变薄,刀口在妊娠末期或者是分娩的过程中会很容易胀裂,从而造成腹腔出血,危及生命,因此,剖腹产在此妊娠需要在手术后两年较为安全。
第二,在妊娠的晚期,孕妈要防止腹部受到挤压,预防瘢痕处裂开,在妊娠晚期在日常生活中,坐车,走路都要避开拥挤的人群,睡眠应该仰卧或者侧卧,避免受到撞击。
2017江苏计划生育政策
2017江苏计划生育政策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即有计划的生育。
江苏的计划生育出台了哪些新的政策,关于计划生育有哪些变化。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江苏计划生育政策,希望你们喜欢!2017江苏计划生育政策第二十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一)一方婚前未生育,一方婚前已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二)双方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三)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依法收养的子女,执行本条例规定时,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第二十一条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再生育一个子女后,其中一个子女死亡,夫妻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除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和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其他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的特殊情形,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
第二十二条夫妻双方为归侨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在本省定居,夫妻双方所生育的子女不在内地定居的,执行本条例规定时,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夫妻一方为本省居民,一方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或者外国人,本省居民的配偶一方婚前已有的子女以及双方婚后生育的子女不在内地定居的,执行本条例规定时,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江苏产假相关问题解答A 生育两个宝宝要登记想生三胎得先提申请据了解,修改后的《征求意见稿》中首次明确: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夫妻,应当到户籍地或现居住地办理生育登记,自主安排生育。
首次围产期检查、待产、为子女申报户口或者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时,夫妻应当向医疗保健机构、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出示由县级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登记服务单或者再生育证。
凡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可以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夫妻,应当共同向一方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再生育要求,并提供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已有子女状况的相关证明等材料,经县级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领取生育证后才可生育。
在江苏生二胎产假多少天
在江苏⽣⼆胎产假多少天在江苏⽣育⼆胎的产假也是128天,江苏虽然开放了⼆胎政策,但没有特别规定⼆胎的产假⽐第⼀个孩⼦的产假时间长,所以,⼆胎的产假包括男⽅的陪产假,跟第⼀个孩⼦都是⼀样的,⽣育第2个孩⼦的时候,男⽅的陪产假也是15天。
⼀、在江苏⽣⼆胎?在江苏⽣是128天。
《江苏省⼈⼝与计划⽣育条例》第⼆⼗七条依法办理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天。
符合本条例规定⽣育⼦⼥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天,男⽅享受护理假⼗五天。
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不计⼊前两款规定的假期。
⽤⼈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全⾯开放⼆胎的社会意义是什么?⼀是⼈⼝总量增长的势头明显减弱,育龄妇⼥数量逐步减少,特别是20-29岁⽣育旺盛期妇⼥数量下降较快。
群众⽣育意愿发⽣转变,少⽣优⽣成为社会⽣育观念的主流。
⼆是⼈⼝结构性问题⽇益突出,劳动年龄⼈⼝开始减少,⽼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出⽣⼈⼝性别⽐长期持续偏⾼。
三是家庭规模缩⼩,养⽼抚幼、互助互济等传统功能弱化。
因此,遵循⼈⼝发展规律,顺应⼈民群众期盼,实施全⾯两孩政策,有利于优化⼈⼝结构、保持经济社会发展活⼒、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
三、⼆胎产假期间公司可以辞退员⼯吗?⼆胎产假期间公司不可以辞退员⼯。
《中华⼈民共和国》第四⼗⼆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的,⽤⼈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条、第四⼗⼀条的规定:(⼀)从事接触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的;(三)患病或者⾮因⼯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作满⼗五年,且距法定不⾜五年的;(六)法律、⾏政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少部分省份为了⿎励夫妻⽣育⼆胎,计⽣部门相对应的出台了⼀些福利性的政策,但基本上都不是针对产假的调整,所以,⼏乎所有的省份,⼀胎跟⼆胎的产假没有差别。
2017产假新政策江苏2017年江苏产假新政策
《2017产假新政策江苏:2017年江苏产假新政策》摘要:、生育二子女哺乳假3月(按计划生育条例允许生育二子女),、哺乳对抚育满周岁婴儿女职工每班工应给予两次哺乳(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单胎30分钟,产假98天+30天5天(晚育)+5天30天(难产)+5天(多胞胎每多生婴儿)产假对女性事业发展、庭稳定和社会和谐都有着重要作用07年江苏产假出台哪些新政策以下是编整理关07产假新政策江苏给作参考欢迎!07产假新政策江苏产假对依国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记手续合国规定怀孕、生育女性员工顺产产假8天;难产剖腹产产假3天(包括产前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婴儿增加产假5天根据《江苏省人民代表会常委员会关修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夫妻享受国规定婚假(3天)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06年月日起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夫妻女方享受国规定产假(98天)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前两款规定假期视出勤规定假期照发工不影响福利待遇国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假期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近期修订实施《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了陪产假(亦称护理假)期限从06年月日起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夫妻妻子生育期男方享有5天护理假(国法定节假日不计入)陪产假期工怎么算?陪产假期工福利待遇怎么算是广男职工关心另问题陪产假期视出勤休假期工奖金照发企业不得降低工福利待遇陪产假请不下怎么办?各地计生条例多数地区对如何维权及法律责任等问题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专建议遭遇休假缩水或无法休假候首先应与单位做沟通沟通无效话可以向当地计生部门或劳动部门反映合下列情形可要安排再生育子女、方婚前生育方婚前已生育子女且双方共生育子女;、双方婚前合计生育两及以上子女且没有共生育子女;3、已生育两子女有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病残儿医学上认可以再生育;、合上述3种情况再生育子女其子女死亡夫妻仍合上述3种情况可以要安排再生育子女07年产假和哺乳假新政策、哺乳假法律规定了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保护女职工生产劳动安全和健康推动计划生育促进优生优育提高民族素质国制定了女职工哺乳假规定具体如下女职工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抚育婴儿有困难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生育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哺乳假6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照发(发至子女满周岁)、生育二子女哺乳假3月(按计划生育条例允许生育二子女)3、有条件单位也可给独生子女女职工哺乳假年(包括产假)哺乳假期工照发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二、哺乳假假期长哺乳假年(宝宝出生年计算)可以享受每天两次05哺乳可以合并提前下班或晚上班(哺乳假含人工喂养)、哺乳对抚育满周岁婴儿女职工每班工应给予两次哺乳(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单胎30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合并使用双生以上者哺乳按单胎哺乳相应成倍增加哺乳及途往返应扣除劳动定额工照发、婴儿满周岁确诊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多不超六月3、确诊患有更年期综合症女职工症状较重每月可给予公假休息天、女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其寒暑假休假可以顺延(国教委教人[99]8)5、实行劳动合制女职工合期满情况下不能以怀孕、生育、哺乳由除其劳动合三、哺乳安排如离比较近可将哺乳假分二午休提前半回喂奶次下班提前半回喂宝宝加上夜几次喂奶基上就能满足宝宝要了如离远可以事先将母乳挤出储存请人代喂到两次晚上回到再喂奶四、产假分类、必须享受假产假98天+30天5天(晚育)+5天30天(难产)+5天(多胞胎每多生婴儿)产前检女职工妊娠期医疗保健机构约定劳动进行产前检(包括妊娠十二周初)应算作劳动(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劳动进行产前检计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产前工休息怀孕七月以上每天工休息不得安排夜班劳动授乳婴儿周岁每天两次授乳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可以请假产前假怀孕7月以上如工作许可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半月部分属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哺乳假女职工生育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人提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半月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3、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晚育假根据各省、治区、直辖市规定处理例如广东省5天上海市30天晚育假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授乳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其婴儿周岁应照顾其每班劳动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授乳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胎每次哺乳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生育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人提出申请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半月07产假新政策江苏。
2017江苏产假剖腹产可以休多少天
2017江苏产假剖腹产可以休多少天2017年江苏的产假是怎么规定的?剖腹产的产假会不会增加?在我国的一些单位中,往往对于早婚早孕和晚婚晚育的情况规定有所不同的。
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2017江苏产假剖腹产可以休多少天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2017江苏产假剖腹产多少天1、产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2、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3、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3、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
4、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5、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晚育假及护理假苏州母婴指南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晚育假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
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
2017江苏二胎产假怎么规定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而在江苏,女职工年满24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23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为晚育。
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
也就是说,江苏的女职工晚育的,可以享受128天的产假。
计生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晚育假只能享受一次。
不管是“双独”还是“单独”生二孩的,都不会再有晚育假,即女方是98天的产假,不再延长30天。
2017年产假江苏剖腹产休多少天
2017年产假江苏剖腹产休多少天2017年江苏已经通过的政策就有关于产假的规定《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了,那产假是多少天?剖腹产能休多久?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2017年产假江苏剖腹产休多少天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2017年江苏产假剖腹产休多久婚假统一延长10天,再加上国家法定的3天,江苏人的婚假共13天。
不管何时生,生一孩还是二孩,产假延长30天,加上法定的98天,共计128天。
男方的护理假延长了5天,一共可以休15天。
生孩子不止能休128天,女方最多可休149天假按照《条例》关于婚假的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也就是说正常婚假为13天。
《条例》关于产假的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也就是说,江苏女方正常产假可休128天,男方正常护理假15天。
不过,《条例》又特别增加了对于婚假和产假规定的两句补充条款:“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
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
”“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与其他优惠待遇。
”也就是说,无论是婚假还是产假或护理假,休假期间如果与国家法定休假日发生重合,可以继续休假,把失去的国家法定休假日补回来。
那么如何定义“国家法定休假日”呢?周六周日双休日可不可以补休呢?据专业人士透露《条例》里关于假期的规定,国家法定节假日如国庆节、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节日可以补休,而正常的双休日不可以补休。
记者估算了一下,如果女方把婚假产假一起休,可以休128天+13天共计141天,如果女方从今年9月中旬开始休假,其间正好横跨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元旦(1天)、春节(3天),那么加上这8天国家法定休假日补休,女方最多可休149天假。
2017年江苏陪产假多少天陪产假,又名陪护假,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
2017常州产假最新规定介绍
2017常州产假最新规定介绍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产假的时间都是女性朋友很留意的,这可是人生大事。
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关于常州产假最新规定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常州产假最新规定生两孩无需审批,三类已有两孩的夫妻可申请再生育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两孩政策,生育两个子女的,由夫妻自主安排生育,实行生育登记制度,不需要审批。
有意愿生育一孩或者两孩的夫妻,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如为二孩需要提供第一个孩子的出生证件)等相关资料到一方户籍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免费办理生育服务联系单。
流动人口还需持居住证,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计生办办理。
双方合计已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夫妻,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再生育子女,并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
具体包括三种情形:1.一方婚前未生育,一方婚前已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2.双方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3.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未领“独生子女证”的家庭,现在仍可申请领取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即196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按照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如果到现在还没有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继续申请领取,并非网上传言说的“今年6月30日截止不办”,按规定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独生子女死亡、伤残扶助政策。
独生子女家庭再生育的,应当交还持有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未交还的,证件失效,予以注销。
从夫妻再生育子女出生之日起,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此前已享受的不用退还。
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和扶助政策。
婚假延长至13天,产假在原定基础上多了30天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取消初婚夫妻的晚婚假和晚育假,作出新的假期规定:婚假在法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10天,可达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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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苏二胎产假最新规定
江苏二胎产假最新规定
2016年3月30日《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57票通过(出席人员59人),3月31日起正式施行。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128天,男方护理假15天。
婚假统一为13天。
条例特别规定:婚假、产假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婚假产假规定的假期。
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产假:
对依国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记手续,符合国家规定怀孕、生育的女性员工,顺产产假128天;难产/剖腹产产假143天(包括产前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男员工护理假:
对依国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记手续、夫妻生育符合国家规定的男员工,在配偶生育时,男员工享有护理假15天。
护理假须于孩子的出生日期起一次性休完。
婚假:
员工在合同期内登记结婚的,对依国家婚姻法履行正式手续的员工,婚假13天(含节假日),结婚登记日起6个月内一次性休完。
陪产假期间工资怎么算?
陪产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怎么算,是广大男职工关心的另一个大问题。
陪产假期间视为出勤,休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企业不得降低工资福利待遇。
陪产假请不下来怎么办?
在各地的计生条例中,多数地区对如何维权及法律责任等问题,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专家建议,在在遭遇休假缩水或无法休假的时候,首先应与单位做好沟通,沟通无效的话可以向当地计生部门或劳动部门反映。
扩展阅读
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今年起符合计划生育条例生育的职工,统一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原《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规定职工享受98天生育津贴,晚育增加30天的津贴政策不再执行。
生育津贴怎么规定、如何计算的?据介绍,这是给职工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的工资性补偿,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
根据最新政策,以后江苏省内参保职工无论是否晚婚晚育都可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
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