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产假规定最新标准是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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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24年产假具体规定

浙江2024年产假具体规定

浙江2024年产假具体规定128天浙江省的产假为128天,浙江省在法定的98天的产假上增加了三十天。

若是属于难产情形的,女职工可以享受143天的产假;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024浙江产假规定一、产假:正常情况可休产假128天(国家规定法定基本产假期98天+浙江省奖励假30天)。

如遇难产再加15天,如遇生育多胞胎,每增加一个再加15天。

二、工资:产假期间,女职工可享受国家生育津贴。

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三、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可能会受到的处罚:1、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2、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为维护女职工劳动权益,依法保护女职工在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浙江出台了《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6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中明确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98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女职工,可在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及计算工龄。

《办法》强调: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就业权利,在劳动报酬方面,用人单位要实行男女同工同酬。除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岗位外,用人单位在招录人员、安排岗位或裁减人员时,不得歧视妇女。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中与女职工约定限制结婚、限制生育或者缩减产假等损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内容。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其工资、限制其晋级、予以辞退、单方解除其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期满而孕期、产期、哺乳期未满的,除女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外,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应当顺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满。

最新劳动法产假规定2020

最新劳动法产假规定2020

最新劳动法产假规定2020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生育津贴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

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要求老师去学生家里家访,这都是正常工作之内的,不能算加班,中学老师上晚自习,还有上早操,这都是工作性质所定,算下来一天时间超过国家规定8小时了,但这都不能是加班来算的。

第四十六条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

2020年新劳动法关于产假规定

2020年新劳动法关于产假规定

2020年新劳动法关于产假规定孕期安排《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产假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中央五中全会关于全面“两孩”政策的部署,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经取消了相关鼓励晚婚晚育的条款,在新法实施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无论是一孩还是两孩,甚至一些符合地方法规规定的再生育三孩以上的,都可以享有延长生育假的相关奖励,及其其他相关的社会福利。

当前男女初婚年龄已经到了25岁左右,初育年龄到了26岁以上,针对这种情况,国家不再专门鼓励晚婚晚育,因为年龄太大,对于母婴的安全、保健,对于高龄产妇的身体健康等等方面都不利。

总的来讲,新法还是鼓励大家按照政策生育,在晚婚晚育方面不再做限制,而确定的是自主采取相关的避孕节育措施,自主安排家庭生育计划。

难产产假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98天基础上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包含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怀孕4个月以上(包含4个月)42天;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早产不成活75天流产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具体时间可以根据各地各行业的规定或由所在单位酌情考虑。

上班哺乳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

2020年劳动法对产检假规定

2020年劳动法对产检假规定

2020年劳动法对产检假规定《新劳动法》规定: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

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生育津贴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2020年最新产妇休假规定放多少天

2020年最新产妇休假规定放多少天

2020年最新产妇休假规定放多少天产假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1、产前假工资规定孕期工资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按28周计算),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提醒注意的是,请长病假女职工不享受产前假。

这两个半月的产前假只能按预产期在产假前执行。

至于女职工请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保胎假期间的工资a.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b.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c.连续工龄≥4年且<6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假期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d.连续工龄≥6年且<8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90%计发;e.连续工龄≥8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

2、产假工资规定(产期)产假,“工资”应全拿。

女职工产假期间一般不从单位领工资,而是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有多长产假,就领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贴。

(一)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二)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不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3、哺乳假工资规定(哺乳期)女职工六个半月哺乳假期满后,确有困难,要求继续请假为婴儿哺乳的,各单位根据生产和女职工的实际情况,哺乳假可酌情延长,但不得超过一年。

这期间,其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第十一条对妊娠期的女职工,不应延长其劳动时间;对从事频繁弯腰、攀高、下蹲、抬举、搬运等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的工作,或者经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不宜从事原工作的,应暂时调做其他适当工作或酌情减轻工作量。

2020年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全文

2020年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全文

2020年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全文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第十条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第十一条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妇女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2020劳动法对产假待遇的新规定

2020劳动法对产假待遇的新规定

2020劳动法对产假待遇的新规定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第二、产前假,工资按照八成发第三、产假领生育生活津贴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流产产假期限及产假工资待遇:①三个月以下的,产假十五天;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至四个月的,产假三十天;③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至七个月的,产假四十二天;④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执行细节(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产假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流产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具体时间可以根据各地各行业的规定或由所在单位酌情考虑。

上班哺乳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

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晚育者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各地规定不一,具体参照所在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

2020年最新劳动法产假规定

2020年最新劳动法产假规定

2020年最新劳动法产假规定
1. 产假长度:女职工生育时,享受98天的产假,可在生育后
7天内开始休假。

2. 产假工资:女职工在享受产假期间,按照本单位的工资标准支付相应的产假工资。

3. 禁止辞退:在享受产假期间,雇主禁止解除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4. 变更岗位:女职工在利用产假期间,如有需要变更工作岗位,应当提前告知工作单位,工作单位应当为其安排符合其身体条件的工作岗位。

5. 延长产假:对于因生育需要继续休息的女职工,可向所在单位申请延长产假(不超过30天)。

6. 同时享受陪产假:女职工的丈夫可以同时享受陪产假,时间为15天。

7. 产假结束后的安排: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工作单位应当按照其岗位要求安排一定的归岗时间,避免突然上岗对其生产及哺乳产生不利影响。

8. 相关保障: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有社会保险相关的医疗保障、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待遇以及其他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

2020年产假最新国家规定_人事政策

2020年产假最新国家规定_人事政策

2020年产假最新国家规定产假,是指职业女性根据法律规定享有的休假权利,从产前到产后,一般有98天。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产假最新国家规定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产假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八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根据国务院最新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相关规定)劳动部还下发了一份《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女职工产假、产假期间待遇以及适用范围等问题更为详细的解释:一、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国家法定产假有多少天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20xx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拟将产假由90天增至 14周,生育流产医疗费用由单位支付。

20xx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

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各省产假规定汇总上海市: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女方增加产假15天,男方给予假期3天。

享受3天假期的男方必须是初婚者或者未生育过孩子的再婚者。

女方15天假期应当在规定的产假后连续使用。

男方3天假期应当在女方产假期间使用。

(根据《上海市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第33条) 北京市:晚育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2020年产假最新国家规定

2020年产假最新国家规定

2020年产假最新国家规定一、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上海市: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女方增加产假15天,男方给予假期3天。

享受3天假期的男方必须是初婚者或者未生育过孩子的再婚者。

女方15天假期应当在规定的产假后连续使用。

男方3天假期应当在女方产假期间使用。

(根据《上海市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第33条)天津市:实行晚育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奖励,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或者增加产假三十天。

(根据《天津市人口计划生育条例》32条)陕西省:实行晚育的,享受国家规定及即98天,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

(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46条)云南省:实行晚婚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98天的基础上,给予女方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护理假七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给予女方增加产假十五天。

(详见《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6条)贵州省:实行晚育的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即98天,女方增加产假3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7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90天;接受节育手术的,按规定享受休假。

(详见《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52条)西藏自治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因西藏自治区没有地方规定,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的规定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即98天,已婚女职工在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增加产假14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20天。

2020年最新劳动法产假规定

2020年最新劳动法产假规定

2020年最新劳动法产假规定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和人们对家庭关怀意识的增强,劳动法相关规定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

其中,产假规定一直备受关注。

本文将详细介绍2020年最新劳动法关于产假的规定,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权益。

一、产假的时间根据2020年最新劳动法规定,女性员工在生育孩子时享有产假。

产假的时间包括产前休假和产后休假两个部分。

1. 产前休假:根据个人的身体状况和工作需求,女性员工可以提前一段时间休假准备生育。

产前休假的时间为98天。

2. 产后休假:女性员工在分娩后享有一定的休假时间。

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产后休假的时间为98天,如果遇到胎儿出生异常或多胞胎,则额外增加15天产假。

二、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在产假期间,女性员工将得到相应的工资待遇。

根据劳动法规定,女性员工在产假期间可以获得工资的100%。

三、产假相关证明文件的要求为了有效维护女性员工的权益,公司或雇主有权要求女性员工提供相关产假相关证明文件。

这些文件主要包括:1. 产检证明:女性员工需要提供产检记录,以证明自己确实怀孕。

2. 分娩证明:女性员工需要提供医院或医生出具的分娩证明,以证明自己的分娩情况。

以上产假相关证明文件对于公司或雇主来说具有重要性,可以帮助确保产假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四、其他相关规定1. 男性产假:根据最新劳动法规定,父亲也可以享受相应的产假。

男性员工在妻子分娩后,可以获得15天的陪产假。

2. 延长产假:如果女性员工在产假期间遇到了相关医疗问题,导致无法按时返岗工作,可以延长产假。

具体延长时间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但延长的产假期间不再享受工资待遇。

3. 禁止辞退:根据劳动法规定,女性员工在享受产假期间,公司或雇主不得随意解雇或辞退员工。

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女性员工在产假期间的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是基于最新劳动法规定,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国家和地方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具体操作。

综上所述,2020年最新劳动法对于产假规定的完善,体现了社会对于女性员工的关怀和保护。

企业产假几天2024新规定

企业产假几天2024新规定

企业产假几天2024新规定一、2024年产假多少天产假的天数具体如下: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女职工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3、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女职工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一、公司解雇孕妇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以下标准的双倍计算赔偿,具体如下: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二、生育津贴的领取流程如下:1、当事人怀孕后,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世分量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2、办理准生证;3、当事人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4、生产后带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结婚证、户口本、身世分量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员到社保局申请,申领生育津贴。

总之,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的时间通常为98天。

在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一般情况下,产假通常不会少于90天,较高可以休假98天。

其中,产前一般可以休假15天;如果是孕妇难产的,那么可以增加产假15天。

此外,如果是生育多胞胎的,那么每多生育1个婴儿,会增加15天产假。

如果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那么可以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相关法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产假多少天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

产假最新规定 新规定180天产假是怎么来的

产假最新规定 新规定180天产假是怎么来的

2020年产假最新规定新规定180天产假是怎么来的
产假是国家规定给女性员工的一种生育福利。

2、其中,在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孩子增加产期15天。

3、未满4个月*产的,有15天的产假,若是满四个月*产的,产假有42天。

4、女性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的产前检查,是被计入工作时间内的。

5、生育津贴,是按照该单位的年度职工月平均的工资标准发放的,若是没有参加生育险的员工,工资由单位承担。

6、参加休完的女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一天可以享受1个小时的哺乳时间,若是生育多胞胎的,多一个婴儿增加1个小时的哺乳时间。

7、最后,二胎妈妈也能依法享受产假。

二、新规定180天产假是怎么来的
180天产假是地方政府规定的。

1、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给女性员工产假是98天。

2、180天的话,就要看地方政府的政策了,比如在黑龙江就有180天的产假规定。

三、产假158天的算法
98天(常规假)30天(晚孕假)15天(难产假)15天(多胞胎假)=158天。

1、国家目前并没有规定新产假158天,规定的是用人单位给女性员工不得低于98天的产假。

2、之所以会有158天或者是180天参加,都是女性员工按照自身的情况来叠加的产假天数,所以能达到158天或者是180天的数量。

以上就是2020年产假最新规定新规定180天产假是怎么来的的全部内容了,希望能帮助到你。

2020年最新劳动法产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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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产假规定产假就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得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得产假。

(中华人民共与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该条文没有对产检次数进行限制,即只要就是正常必要得产检,都应该计入劳动时间。

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来算。

产检就是各位准妈妈们必须经历得过程,只有定期做各项产检才能够保证母婴得健康。

了解产检假就是进行产检时不可避免得事情,产检假国家规定20xx就介绍了最新产检假得各项产检。

根据20xx年4月14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得《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该条文没有对产检次数进行限制,即只要就是正常必要得产检,都应该计入劳动时间。

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来算。

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规,在规定得范围内,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算正常出勤对待,具体得规定如下: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不管就是一胎还就是二胎,女职工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

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得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得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

晚育就是指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

产假期间,依法享受生育生活津贴与生育医疗费补贴。

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当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得,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2020新劳动法产假规定

2020新劳动法产假规定

2020 新劳动法产假规定第七条女员工生育享受许多于14 周的产假,此中产前能够休假2 周; 难产的,增添产假 2 周;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添产假 2 周。

女员工生育或许流产的医疗花费,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 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用人单位应该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时期女员工安排许多于1 小时的时间作为哺乳时间;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 1 个婴儿,每日增添 1 小时的哺乳时间。

国家关于陪产假的有关规定第四十六条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

二十周围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儿女的为晚育。

第二十七条育龄夫妇系城镇居民,领取了《独生儿女父亲母亲荣耀证》的,享受以下厚待与奖赏:1、在产假期满前领证的,女方产假增添 50 天,并给男方增添护理假 5天2、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儿女十六周岁止,每个月赐予不低于10 元的独生儿女父亲母亲奖赏费,并在其退休( 职) 时赐予不低于 1000 元的一次性奖赏3、安排就业、组织劳务输出时,应该在同样条件下优先安排4、其独生儿女优先入托、入园、入学、就医,有条件的单位能够免费5、对贫穷的独生儿女父亲母亲,优先发放或许适当增添社会救援金和生活困难补贴费6、其独生儿女发买卖外伤残、死亡后不重生育或许收养儿女的,由其住处地的乡 ( 镇) 人民政府或许街道做事处列为社会保障家庭,享受社会救援金等厚待。

无论是女员工产假,仍是男方看护假,时期用人单位应该依据不低于员工自己标准薪资的标准支付假期薪资。

女员工怀胎七个月以上 ( 按 28 周计算 ) ,如工作允许,经自己申请,单位同意,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提示注意的是,请长病假女员工不享受产前假。

这两个半月的产前假只好按预产期在产假前履行。

至于女员工请产前假时期的薪资按自己薪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先按休假时间 ( 以 6 个月 ) 为标准区分,再按员工连续工龄划档。

2024佛山最新产假有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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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佛山最新产假有多少天女职工产假:1、顺产:顺产98天+奖励假80天=178天;2、剖腹产:顺产98天+剖腹产30天+奖励假80天=208天。

男职工产假:陪产假15天。

2024佛山产假规定(一)生育假期:顺产的:98天;难产(剖腹产、会阴Ⅲ度破裂):另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牵引产:另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怀孕2个月以下流产的:15天;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流产的:30天;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流产的:45天;怀孕满7个月以上发生死胎和早产不成活的:75天。

注:参保人因生育而导致死亡,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按产前15天及产后至死亡时的实际天数计算。

(二)_手术假期:取出宫内节育器的:2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3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30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10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注:同时施行上述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奖励假:80天;男方陪产假:15天。

劳动法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的劳动法产假期间工资如下发放:对于已经购买过生育保险的休产假职工,以上一个年度用人单位对其支付的平均月工资为基准,可领取到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贴。

如果没有参加生育保险,那么该女职工的产假工资,按照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产假工资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产假工资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员工休产假期间,由保险机构支付生育津贴,单位未支付其工资性收入。

单位在使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申报个人所得税时,“正常工资薪金收入”表中,休产假员工个人的应发工资数填写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育儿假最新规定2020

育儿假最新规定2020

2020年各省市产假最新规定四川: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

重庆:晚育的妇女,增加产假20个工作日。

晚育并只生育-个子女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

晚育者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给护理假7个工作日。

北京、上海: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

天津: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育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7日护理假,女方所在单位增加产假30;不能增加产假的,给予- 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I资的奖励。

湖北:已婚妇女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

湖南: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30天,男男享受护理假15天。

广东: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10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15日。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产妇除字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日的产假:男方享受10日的看护假。

山东:妨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日。

辽宁: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7日;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增加60日,男方护理假为15日。

江苏: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

浙江:有条件的单位,可以给予女方产后一年假期(含法定产假)。

安徽:晚育的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延长产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

福建: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妨产假为135日至180日,男方照顾假为7日至10日。

黑龙江:职工晚育的,女职工产假可以延长至180日,男职工字受护理假5至10日。

吉林:晚育的女职工,凭《生殖保健服务证》增加产假30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

晚育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延长产假至一年。

女职工产假请假制度

女职工产假请假制度

女职工产假请假制度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工作、生活的要求也逐渐提高。

尤其是在女性就业方面,政府和企业都开始重视女性在职场中的地位和权益保障。

其中,女职工产假请假制度成为一项重要的保障措施。

本文将从产假和请假两个方面来探讨女职工产假请假制度的相关政策和实践。

一、产假制度产假是在女职工生育期间享受的休息和福利制度。

我国的产假制度可以追溯到1988年的《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女职工生育后享受产假,最长不超过98天。

此后,随着社会的变化和女性就业意愿的增强,相关政策也逐渐得到完善和发展。

1.最新政策近年来,我国的产假制度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和完善。

最新的政策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于2019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

该规定主要对女职工的产假、护理假、陪产假、哺乳假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要点如下:(1)产假期限延长:女职工生育后,享受产假不少于98天,其中生育多胞胎的,每增加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2)陪产假延长:女职工丈夫或同居人,在妻子生育后享受陪产假7天,其中生育多胞胎的,每增加一个婴儿增加3天陪产假。

(3)护理假明确:女职工生育后,享受护理假不少于20天。

如果新生儿身体不适或者需要特别护理的,可向用人单位提出延长护理假,在规定期限内最多延长30日。

(4)哺乳假优化:与之前不同,女职工在孩子出生后2年期间内,每天享受1小时哺乳时间,且哺乳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

2.实践探索除了官方的政策规定,有些企业和地方政府还在实践中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下面简单介绍几种:(1)加长产假:除了官方规定的最长产假天数外,一些高科技和金融企业会给予女职工更长的产假时间。

例如,百度公司的产假可以延长到7个月,腾讯公司的产假可以延长到半年。

(2)灵活产假:在合适的情况下,一些企业尝试为女职工提供更加灵活的产假,例如分段产假或调整作息时间等。

这样,女性就可以在照顾孩子的同时,逐步恢复工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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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产假规定最新标准是几天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
本条例。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的劳动,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第六条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的产前检查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
2周;难产的,增加产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
增加产假2周。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6周的产假。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日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间女职工安排不少于
1小时的时间作为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
日增加1小时的哺乳时间。

第十条国家鼓励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每2年至少安排1次女职工进行妇女常见病检查,检查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用人单位执行本条例附录所列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医疗机构执行本条例附录所列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第三条第三项、第四条第二项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用人单位执行本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妇联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本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协助行政部门开展工作,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本条例第十二条的职责分工,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处以罚款,或者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给女职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构成犯罪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

1988年7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同时废止。

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矿山井下作业;
(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二、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冷水作业;
(二)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低温作业;
(三)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乙内酰胺、氯
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
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三)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
(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
(五)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
(七)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八)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九)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四、女职工在哺乳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怀孕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第一项、第九项;
(二)怀孕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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