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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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5】659号)

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5】659号)

3.3.18 用火作业施工区域应设置警戒线,与用火作业无关人员及设备不应进入用火区域;用火作业人员应在用火点的上风向作业,并避开介质和封堵物可能射出的方向。

3.3.19 针对高风险的特级用火作业,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3.3.19.1 在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应进行带压不置换用火作业;
3.3.19.2 应预先制定作业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安排消防现场监护;
3.3.19.3 用火作业所在单位应预先通知生产调度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3.19.4 应在正压条件下进行作业,并保持作业现场通排风良好。

3.3.20 应急情况下的用火作业,现场制定用火安全措施并确认合格后,由现场总指挥下达命令,方可实施用火作业。

3.4 用火分析。

3.4.1 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0.5%为合格;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小于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 0.2%为合格;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用火作业,设备内氧含量不应超过23.4%。

对采用惰性气体置换的系统检测分析,不得采用触媒燃烧式检测仪直接进行检测。

3.4.2 用火分析有效期。

用火分析与用火作业间隔一般不超
— 9 —。

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5〕659号)

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5〕659号)

1总则1.1用火作业是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涉火施工作业。

1.2用火作业的主要类型1.6用火作业应实行全程视频监控。

1.7用火作业实行“三不用火”原则,即无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护措施不落实不用火。

2管理职责2.1用火作业申请2.1.1按照“谁的业务谁申请”的原则,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按用火级别报相关单位审批。

2.1.2固定用火作业区的设定应由用火单位提出申请,经消防部门审查批准,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2许可证审批2.4.2用火监护人在接到许可证后,应在技术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查用火现场的情况。

2.4.3用火监护人监火时应佩戴明显标志,当发现用火部位与许可证不相符合,或者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用火监护人有权制止用火;当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有权停止用火;对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且不听劝阻时,有权收回许可证,并向上级报告。

2.4.4用火过程中,不得随意离开现场,确需离开时,收回用火人的用火许可证,暂停用火。

2.5各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的各级领导、专职安全和消防管理人员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用火作业按特级用火作业管理。

3.2.2一级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级用火作业以外的用火作业。

厂区管廊上的用火作业按一级用火作业管理。

3.2.3二级用火作业。

除特级用火作业和一级用火作业以外的用火作业。

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所在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批准,用火作业可按二级用火作业管理。

3.2.4除特级、一级、二级用火作业范围外,在没有火灾危险性区域可划出固定用火作业区。

3.2.5遇节日、假日,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炼化企业装置证不超过48小时。

固定用火作业区,每半年检查认定1次。

3.3.5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进行可靠封堵隔离;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打开人孔时,应自上而下依次打开,经分析合格方可用火。

石油石化企业动火安全知识培训-PPT文档资料187页

石油石化企业动火安全知识培训-PPT文档资料187页
2019/11/22
二级动火 (一)
• a. 原油储量在1001~10000m3的油库、联合站, 围墙以内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的在用油气管线 及容器本体动火;
• b. 小于5000 m3的油罐本体及附件的动火; • e. 1000~10000m3原油库的原油计量标定间、
计量间、阀组间、仪表间及原油、污油泵房的 动火; • f. 铁路槽车油料装卸栈桥、汽车罐车油料罐装 油台及卸油台、输油码头及油轮码头内外设备 及管线上的动火;
2019/11/22
油田企业用火作业分级
2019/11/22
一级用火作业
• 1、原油储量在10000m3及以上的油库、联合站里爆炸 危险区域范围内的油气管线及容器用火等;
• 2、5000m3及以上的原油罐罐体用火; • 3、天然气柜和不小于400m3的液化气储罐用火; • 4、不小于1000m3成品油罐的用火; • 5、长输管线在不停产紧急情况下及停输情况下用火; • 6、输油(气)长输管线干线停输用火; • 7、天然气井口失控部分用火; • 8、处理重大井喷事故现场急需的用火。
• 置换 用清水、蒸汽、或其他惰性气体
将作业管道、设备内可燃气体替换 出来的一种方法。
2019/11/22
定义(三)
• 现场监护 在动火作业中,按照动火措施进
行施工现场检查监督。
2019/11/22
总则
• 1、工业动火实行工业动火申请报告制度。 • 2、动火作业申请报告书只在签发的一个场所、
一个作业班次有效。一级时间不超8小时;二 级有效时间不超3天;三、四级不超5天。 • 3、在易燃易爆危险区域内,应严格限制动火, 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应移到安全地方动火。 • 4、油气集输站进行多处动火时,相通的各个 动火部位不应同时进行。

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021版)

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021版)

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021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AQ-SN-0693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021版)1总则1.1用火作业是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涉火施工作业。

1.2用火作业的主要类型1.2.1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1.2.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1.2.3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1.2.4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1.2.5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1.3用火作业分特级、一级和二级用火三个级别。

1.4用火作业必须办理许可证,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5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组织业务培训,颁发资格证书。

1.6用火作业应实行全程视频监控。

1.7用火作业实行“三不用火”原则,即无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护措施不落实不用火。

2管理职责2.1用火作业申请2.1.1按照“谁的业务谁申请”的原则,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按用火级别报相关单位审批。

2.1.2固定用火作业区的设定应由用火单位提出申请,经消防部门审查批准,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中国石化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中国石化安〔2015〕659号关于印发《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现将《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2015年11月30日1 总则1.1 用火作业是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涉火施工作业。

1.2 用火作业的主要类型1.2.1 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1.2.2 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1.2.3 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1.2.4 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1.2.5 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1.3 用火作业分特级、一级和二级用火三个级别。

1.4 用火作业必须办理许可证,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5 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组织业务培训,颁发资格证书。

1.6 用火作业应实行全程视频监控。

1.7 用火作业实行“三不用火”原则,即无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护措施不落实不用火。

2 管理职责2.1 用火作业申请2.1.1 按照“谁的业务谁申请”的原则,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按用火级别报相关单位审批。

2.1.2 固定用火作业区的设定应由用火单位提出申请,经消防部门审查批准,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2 许可证审批2.2.1 特级用火由二级单位业务主管领导审批签发。

2.2.2 一级用火由基层单位领导审批签发。

2.2.3 二级用火由基层单位业务管理人员审批签发。

2.2.4 各级用火审批人应亲临现场检查,督促用火单位和施工单位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审签许可证。

2.3 用火作业人职责2.3.1 用火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本岗位工种作业证。

石化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石化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石化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石化公司用火作业的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石化行业的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石化公司内的各类用火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切割、熔炼等。

第三条石化公司要建立健全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石化公司要加强用火作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防火技能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责任第五条石化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用火作业管理部门,负责用火作业的组织、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用火作业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用火作业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用火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三)开展用火作业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四)组织应急演练和事故调查;(五)提出改进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建议。

第七条用火作业人员要按照石化公司的相关规定参加培训,取得相应的证书,方可从事用火作业。

第八条用火作业人员应具备以下岗位责任和权限:(一)遵守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二)严禁酒后操作;(三)检查用火作业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性;(四)发现火灾隐患或异常情况要立即汇报上级;(五)熟悉和掌握用火作业应急预案。

第三章用火作业的安全控制第九条石化公司要根据用火作业的性质、环境和风险程度,采取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火措施。

第十条石化公司要设置专门的用火作业区域,确保用火作业与其他区域的有效隔离。

第十一条石化公司应根据用火作业的需要,配备适当的消防器材和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

第十二条在用火作业现场,应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用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火服、防火鞋等。

第十四条用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焊接、切割等操作规程,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

第十五条用火作业人员不得擅自调整焊接、切割等工艺参数,必须经过专人批准方可调整。

第十六条用火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作业计划进行作业,不得随意更改。

第十七条用火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区域进行检查,确保安全隐患得到排除。

石油化工企业用火作业安全培训课件

石油化工企业用火作业安全培训课件

动火作业负责人是施工作业单位指定在现场负责动火 作业的组织者。
(1)动火作业负责人是动动火火作作业业的负直接责组人织职者,责对安
全动火作业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督促监护人和动火作业人等履行安全职责, 落实动火作业许可证、动火作业方案和预案中各自负
责的安全措施,并互相检查,
确认落实后方准动火;
(3)动火作业前,动火作业负责人必须对所有参与动火 作业的人员进行施工方案、动火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和应 急预案的技术交底,组织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标准的培训,
应用领域:——易燃易爆场所;
——专门设置的满动足动火火作安业全要的求定的义固定场所
除外; 动火作业包括: 焊接 气割 切削 燃烧 明火 研磨 打磨 钻孔 破碎 锤击 使用非防爆的电气设备 使用内燃发动机设备
其他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临时用火作业范围(一)
电焊、气焊等焊接、切割作业
电热处理
临 时 用 电 作 业
砂轮打磨、切割作业 使用喷灯、火炉作业
使事态扩大。
现场动火作业存在的问题
2、监护人没有责任心,敬业精神不强,对监护 人的职责不清楚,执行监护任务时溜号、打瞌睡、 看报刊杂志、现场使用手机玩游戏,聊天等做与监
护工作无关的事情。 3、监护人有事离开现场不与作业人通报,作业人
在监护人离开的情况下,继续作业。 4、监护人不佩戴明显标志,作业人不能快速识别。
种金属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3、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
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它作业; ➢4、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
设备和电动工具; ➢5、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要尽可能减少用火作业。凡可用 可不用的用火一律不用火,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均应拆 下来移到安全地方用火。 ★日常维修用火实行每周2天集中用火。
★特级、一级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许可证不
超过48小时。固定用火作业区,每半年检查认定1次。
★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用火,实行一处(一个

• • •
• • •


2、一级用火作业 带油气罐区、泵房、装卸油作业区、站场等的非本体及防火 间距以外区域的用火作业。 经清洗、处理、化验分析合格,并与系统采取有效隔离、不 再释放可燃气体的油罐内大修和喷砂防腐作业的用火作业。 没有作业的铁路卸油区、汽车罐车装卸区及长输管道输油站 泵棚、长输管道阀室30米范围内非本体的用火作业。 没有作业的加油(气)站的罐区(储气区)、加油(气) 区、液化气泵房、压缩机房区域30米内的非本体用火作业。 发电机房、化验室、润滑油储罐、桶装油品仓库、润滑油收 发区等火灾危险区域的用火作业。
3.5 许可证管理
★许可证是用火作业的凭证和依据,不应随意涂改,不应
代签,应妥善保管。
★许可证一式四联
第一联:存放在签发部门 第二联:用火作业人持有 第三联:用火监护人持有 第四联:存放在用火点所在的操作控制室或岗位 ★用火完工验收后,许可证应由安全部门统一保存,按月 归档,保存期限为1年。
4 其 他
设置警戒线
★ 针对高风险的特级用火作业,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同时, 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 在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应进行带压不置换用火作业; • 应预先制定作业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安排消 防现场监护; • 用火作业所在单位应预先通知生产调度部门及有关单位, 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采取相应在的应急措施; • 应在正压条件下进行作业,并保持作业现场通排风良好。 ★应急情况下的用火作业,现场制定用火安全措施并确认合 格后,由现场总指挥下达命令,方可实施用火作业。

石油石化企业动火安全知识培训187页PPT

石油石化企业动火安全知识培训187页PPT
2019/11/22
二级动火 (一)
• a. 原油储量在1001~10000m3的油库、联合站, 围墙以内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的在用油气管线 及容器本体动火;
• b. 小于5000 m3的油罐本体及附件的动火; • e. 1000~10000m3原油库的原油计量标定间、
计量间、阀组间、仪表间及原油、污油泵房的 动火; • f. 铁路槽车油料装卸栈桥、汽车罐车油料罐装 油台及卸油台、输油码头及油轮码头内外设备 及管线上的动火;
2019/11/22
企业事业单位消防管理规定
《公安部61号令》 关于动用明火严格管理要求; (一)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二)因特殊情况需要时,应办理审批手续; (三)清理现场、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
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四)现场无法清理时,要采取防火分隔,配置消防器
2019/11/22
动火作业隔离要求
• 1、动火前应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 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经检测合格后 方可动火,超过1小时后再次检测,合格后方可 动火。
• 2、需动火施工的设备、设施和与动火直接有关阀门的 控制由生产单位安排专人操作,作业未完前不得离岗。
• 3、应清除距动火点区域周围5米之内 的可燃物质或用 阻燃物品隔离。
• 3、在动火施工全过程,动火监护人应跟 踪检测可燃气体浓度。
201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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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进入有限空间
• 1、进入设备、设施及油罐内部动火应进 行气体检测和复查,测试合格后方可入 内。
• 2、所有可能影响有限空间的物料来源都 应被切断。
• 3、制定应急预案,并有专人监护。
2019/11/22

用火作业安全知识PPT课件

用火作业安全知识PPT课件

用火安全措施 3
三是要对用火的设备和管线内部和环境气体作分析: 对用火人员不需要进入设备的情况,要作可燃物含 量分析;对于需要用火人进入的情况,还要做氧含 量分析和毒物分析。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作业,取 样要有代表性和全面性,如塔类,至少应测上、中 、下3个点;储罐应在物料进出口和中部;卧式容 器最好取两端。采样时尽可能伸向设备内部,样品 才有代表性,切不可在人孔处取样,此处因空气对 流是不准确的。 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 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取样;在设备外部动火作业,应 进行环境分析,且分析范围不小于动火点10 m。
___月___日,某安装工程 公司施工人员在金陵分公 司净水车间为污水罐增设 氮封线、进行氮气线配制 施工时,擅自变更作业地 点,移至罐顶作业,在动 火时造成污水罐闪爆,4名 现场施工人员2死、2伤, 罐体整体移位、倾斜,罐 底沿焊缝撕裂。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 施工人员超出“用 火作业许可证”规 定的用火范围动火 ,使用气焊拆卸罐 顶人孔盖螺栓,引 起爆燃。
16时45分当焊至一管子弯头碰口处(此处垂直下正 好是罐区下来的明沟经过处),因管子长了一点, 在割第一根管子时,火星掉在下面的明沟里,将残 留在明沟的浮油引燃,火势顺着明沟传至汽油罐区 防火墙外明沟,往下经西大门直至北大门过桥格栅 处,全长约890 m,西大门和北大门两处燃烧较 烈。
⑴ 严重违反“油品管理制度”,油位记录不实导致冒罐。
用火监护人 1
监护人是整个用火过程的关键人物,在保证自身安全 的情况下,还应对用火人以及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任。监护人应由用火所在单位指派责任心强、熟悉工 艺流程,了解介质的化学、物理性能,会使用消防器 材、防毒器材,懂急救知识,且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培训考试并持有资格证的人员担任。

中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组织专业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原因,确定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对事故进行统计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对涉及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单位进行表 彰和奖励。
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
制定完善的安全 管理制度和操作 规程,确保用火 作业安全。
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定期对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建立完善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加强现场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用火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定期对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管理策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04
作业现场的安全设施配置
用火作业现场应配置消防器 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作业现场应设置可燃气体检 测报警装置,并定期进行检
测和维护。
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 警示标志和安全宣传标语。
用火作业现场应保持良好通 风,防止可燃气体聚集。
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
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如防护服、手套、护目镜等。 在用火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保持安全距离,防止热辐射和爆炸冲击波对人身造成伤害。 作业人员应接受安全培训,熟悉用火作业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措施。 作业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用火作业的安全性。
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03
作业前的准备事项
确认作业现场的 安全条件
检查用火作业许 可证
准备必要的消防 器材和安全设施
确认作业人员的 资质和能力
作业中的安全操作要求
作业前应进行 风险评估,确 定作业现场的
安全措施。
用火作业人员 应经过专业培 训,并取得特 种作业操作证。

中国石化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管理职责
三、用火作业人职责
1、用火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本岗位工 种作业证。
2、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三不动火” 的原则,对不符合的,有权拒绝用火。
管理职责
四、用火监护人职责
1、用火监护人应有岗位操作和用 火监护合格证;了解用火区域或岗 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 备状况;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 问题能正确处理;有处理应对突发 事故的能力。
用火作业分级
◆ 一级用火作业
3)铁路槽车原油装卸栈桥、汽车罐车原油灌装 油台及卸油台用火;
4)天然气净化装置、油气集输站(场)内的加热 炉、溶剂塔、换热设备用火;
5)石油液化气站内外设备、输油码头、油轮码 头内外设备及管线用火;
6)液化石油气充装间、气瓶库、残液回收库用 火;
用火作业分级
7)钻穿油气层时井涌、气侵条件下, 距井口10m以内的井场用火;
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打开人孔时,应自上 而下依次打开,经分析合格方可用火。若间隔时间超过1小时 继续用火,应再次进行用火分析或在管线、容器中充满水后, 方可用火。
管理内容及要求
二、用火作业安全措施
6 、装置全面停工检修和工程施工用火实行区域用火监护。 7、装置停工吹扫期间,严禁一切明火作业。 8、在用火前应清除现场一切可燃物,并准备好消防器材。用火 期间,距用火点30m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气体,15m内严禁排 放各类可燃液体。10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 溶剂清洗和喷漆等交叉施工。
9、在用火作业过程中,当作业内容或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时,应 立即停止作业,许可证同时废止。
10、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窖井、地沟、 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采取清除、封堵等措施,高处用火 作业应采取防止火花飞溅、散落措施。

石化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石化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石化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石化公司用火作业的安全,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石化公司内一切涉及用火作业的人员和设施。

第三条石化公司用火作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的要求。

第四条石化公司应配备专业的用火作业管理人员,确保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二章用火作业的组织管理第五条石化公司应建立用火作业管理制度及相应的机构。

第六条用火作业管理制度应包括用火作业的组织和实施、安全防护措施、应急处理等内容。

第七条石化公司应组织专门的用火作业培训,对用火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培训。

第八条石化公司应制定用火作业计划,并在用火作业前进行详细的安全方案编制和审核。

第九条石化公司应制定用火作业的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明确用火作业操作流程和风险控制要求。

第十条用火作业前,石化公司应对用火设备和用火场所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三章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第十一条石化公司应建立火灾报警系统,并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用火作业期间及时发现和扑灭火灾。

第十二条石化公司应建立火灾风险评估制度,对危险点进行识别和评估,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十三条在用火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警告标识,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四条在用火作业现场应定期进行灭火器材的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可靠。

第十五条石化公司应建立应急救援机制,组织演练和培训,提高用火作业应急处理的能力。

第四章用火作业的安全培训第十六条石化公司应定期组织用火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用火设备的操作流程、安全措施的掌握。

第十七条用火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适应用火作业需要。

第十八条石化公司应对用火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安全意识,提高事故应对能力。

第五章用火作业的安全监督第十九条石化公司应建立用火作业安全监督制度,配备专门的监督检查人员。

第二十条监督检查人员应定期对用火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中石化用火管理规定--PPT课件

中石化用火管理规定--PPT课件

各分(子)公司、研究院: 现将重新修订的《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OO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1、用火作业: 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 用火作业: 险场所内进行的施工过程。 险场所内进行的施工过程。
用火作业系指采用以下方式的作业: 用火作业系指采用以下方式的作业: (一)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 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 及气割、 接作业及气割 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 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 切割作业。 切割作业。 (二)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明火作业 (三)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 管线、熬沥青、炒砂子、 (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四)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 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 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 设备和电动工具。 设备和电动工具。 (五)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爆破作业
一级用火作业
1)正在运行的工艺生产装置区; 正在运行的工艺生产装置区; 可燃气体、液化烃、 2)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及有毒介质的泵房和 机; 各类可燃气体、液化烃、 3)各类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充装站及可燃液 体罐区防火堤内、液态烃罐区封闭管理区内; 体罐区防火堤内、液态烃罐区封闭管理区内; 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 4)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有毒介质的装卸作 业区、洗槽站; 业区、洗槽站; 码头泊位油轮停泊期间,从油轮边缘向外延伸35 35m 5)码头泊位油轮停泊期间,从油轮边缘向外延伸35m 以外的区域; 以外的区域; 泊位无油轮停靠时主靠作业平台区域。 6)泊位无油轮停靠时主靠作业平台区域。

用火作业制度宣贯(ppt)

用火作业制度宣贯(ppt)

切断物料
加盲板
吹 扫
清 洗
置 换
a.用火作业隔离要求
受限空间 通风不良 不施焊
用火作业安全措施
1.若间隔时间超过1小时继续用火,应再次进行用火分析或在管线、 容器中充满水后,方可用火。
b.用火作业隔离要求
2.在用火前应清除现场一切可燃物,并准备好消防器材。
3.用火期间,距用火点30m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气体,15m内严禁排 放各类可燃液体。
c.许可证审批
d.许可证管理
1.许可证是用火作业的凭证和依据,不应随意涂改,不应代 签,应妥善保管。 2.许可证一式四联,第一联存放在签发部门,第二联由用火 作业人持有,第三联由用火监护人持有,第四联存放在用 火点所在的操作控制室或岗位。 3.用火完工验收后,许可证应由安全部门统一保存,按月归 档,保存期限为1年。
4.10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和喷漆等交叉 施工。
施工现场常见违章
未挂安 全带
动火点下有 可燃物
无防火花 飞溅措施
气瓶间距、与动火 点间距不足 气瓶无防震圈
施工现场常见违章
交叉作业
动火点下方半 径10米范围 内易燃可燃物 未及时清理, 无防火花飞溅 措施
用火作业安全措施
5.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窑井、 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采取清除、封堵等 措施,高处用火作业应防止火花飞溅、散落措施。
罐内6人窒息、CO中 毒、热灼伤死亡 施工人员不能识别工 艺风险: 浮盘倾斜被卡, 软密封内的石脑油无 人清除。
用火作业的危险——中毒或窒息
2000年12月 25日晚
时间
洛阳东都商厦 地下一层郑州 丹尼斯百货商 场洛阳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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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火监护人在接到许 可证后,应在技术人员和 单位负责人的指导下,逐 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 查用火现场的情况。
4、用火过程中,不 得随意离开现场, 确需离开时,收回 用火人的用火许可 证,暂停用火。
3、用火监护人监火时应佩戴明显 标志,当发现用火部位与许可证不 相符合,或者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 时,用火监护人有权制止用火;当 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 施,有权停止用火;对用火人不执 行“三不动火”且不听劝阻时,有 权收回许可证,并向上级报告。
◆ 特级用火作业 ◆ 一级用火作业 ◆ 二级用火作业
用火作业分级
◆ 特级用火作业
特级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易燃易爆的生产设施、 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用 火作业;带压不置换用火作业按特级用火作业管理。
用火作业分级
◆ 特级用火作业
01
油库、联合站、:LNG接收站等油气站库罐区防火堤内油 气管线及容器本体用火;
用火作业分级
1、单井油气管线用火; 2、采油井单井联头和采油井口处用火; 3、焊割盛装过油、气及其他易燃易爆介质 的桶、箱、槽、瓶用火; 4、在天然气集输站(场)、输油泵站、计量 站、接转站等生产区域内非油气工艺系统 用火;
◆ 二级用火作业
用火作业分级
◆ 二级用火作业
5、采油单井联头和采油井井口用火;
管理内容及要求
二、用火作业安全措施
15、在受限空间内用火,除遵守上述安全措施外,还须执行以下规定:
(1)在受限空间内进行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时, 不允许同时进行刷漆、喷漆作业或使用可燃溶剂清洗 等其他可能散发易燃气体、易燃液体的作业。
(2)在受限空间内进行刷漆、喷漆作业或使用可燃 溶剂清洗等其他可能散发易燃气体、易燃液体的作业 时,使用的电气设备、照明等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同 时必须进行强制通风;监护人应佩带便携式可燃气体 报警仪,随时进行监测,当可燃气体报警仪报警时, 必须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
管理内容及要求
16、雨雪天、五级风以上(含五级)天气,原则 上禁止露天用火作业。因生产确需用火,用 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17、当生产装置或作业现场出现异常,可能危 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应立即停止作业,组织 作业人员迅速撤离,查明原因并采取补救措 施。
18、用火作业施工区域应设置警戒线,与用火 作业无关人员及设备不应进入用火区域;用 火作业人员应在用火点的上风向作业,并避 开介质和封堵物可能射出的方向。
9、在用火作业过程中,当作业内容或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时,应 立即停止作业,许可证同时废止。
10、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窖井、地沟、 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采取清除、封堵等措施,高处用火 作业应采取防止火花飞溅、散落措施。
管理内容及要求
二、用火作业安全措施
11、铁路沿线25m以内的用火作业,如遇装有危险化学品的火 车通过或停留时,应立即停止。 12、在盛装或输送可燃气体、可燃液体、有毒有害介质或其他 重要的运行设备、容器、管线上进行焊接作业时,业务主管部 门必须对施工方案进行确认,对设备、容器、管线进行测厚, 并在用火作业许可证上签字。 13、新建项目需要用火时,施工单位(含承包商)提出用火申请, 用火地点所辖区域单位负责办理许可证,并指派用火监护人。 14、施工用火作业涉及其他管辖区域时,由所在管辖区域单位 领导审查会签,双方单位共同落实安全措施,各派1名用火监护 人,按用火级别进行审批后,方可用火。
1、用火作业前,作业单位应会同施工单位针 对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运用 JSA等方法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相应的作业程 序及安全措施。
2、制订的安全措施在许可证中应进行落实确 认。
管理内容及要求
二、用火作业安全措施
1、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要尽可能减少用火作业。凡可用 可不用的用火一律不用火,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均应拆 下来移到安全地方用火。 2、日常维修用火实行每周2天集中用火。 3、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用火,实行一处(一个用火 地点)、一证(用火作业许可证)、一人(用火监护人),不能用一 张许可证进行多处用火。 4、特级、一级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许可证不 超过48小时。固定用火作业区,每半年检查认定1次。 5、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用 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进行可靠封堵隔离;经彻底吹扫、
3、设备、容器与工艺系统已有效隔离,内部 不会再释放有毒、有害和可燃气体的,首次 采样分析合格后,分析数据长期有效;当设 备、容器内有夹套、填料、衬里、密封圈等, 有可能释放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采样 分析合格后超过1小时用火的,须重新检测 分析合格后方可用火。
4、凡需要用火的塔、罐、容器等设备和管线, 均应进行内部和环境气体检测分析,并将分 析数据填入用火作业许可证,分析单附在许 可证的存根上,以备查和落实防火措施。
8、设备外部用火,应在不小于用火点10m范围内对大气环境进行检测分析。
3、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 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 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用火的作业方式
4、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 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5、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第二节
用火作业分级
用火作业分级
用火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并将安全措施填入许可证。
管理职责
三、用火作业人职责
1、用火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本岗位工 种作业证。
2、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三不动火” 的原则,对不符合的,有权拒绝用火。
管理职责
四、用火监护人职责
1、用火监护人应有岗位操作和用 火监护合格证;了解用火区域或岗 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 备状况;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 问题能正确处理;有处理应对突发 事故的能力。
第三节
管理职责
管理职责
一、用火作业申请
1、按照“谁的业务谁申请”的原则,由 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按用火级别报相关单 位审批。
2、固定用火作业区的设定应由用火单位 提出申请,经消防部门审查批准,报安全 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管理职责
二、许可证审批
1、特级用火由二级单位业务主管领导审批签发。 2、一级用火由基层单位领导审批签发。 3、二级用火由基层单位业务管理人员审批签发。 4、各级用火审批人应亲临现场检查,督促用火单位和施工单位落实防火措施后, 方可审签许可证。
5、用火部位存在有毒有害介质的,应对其浓 度作检测分析。若含量超过车间空气中有害 物质最高容许浓度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 施,并在许可证上注明。
管理内容及要求
三、用火分析
6、停工大修装置在彻底撤料、吹扫、置换、化验分析合格后,工艺系统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设备、容器、管道首次用火,须采样分析。
7、施工单位(含承包商)应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化验中心(室)应尽可能缩短采样分析 时间,为用火作业创造条件。
(4)应在正压条件下进行作业,并保持作业 现场通排风良好。
二、用火作业安全措施
20、应急情况下的用火作业,现场制定用火安 全措施并确认合格后,由现场总指挥下达命 令,方可实施用火作业。
管理内容及要求
三、用火分析
1、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分析检测 数据小于0.5%为合格;可燃气体爆炸下限 小于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0.2%为合格;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用火 作业,设备内氧含量不应超过23.4%。对采 用惰性气体置换的系统检测分析,不得采用 触媒燃烧式检测仪直接进行检测。
中国石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1、用火的作业方式 2、用火作业分级 3、管理职责 4、管理内容及要求 5、用火许可证的管理
第一节
用火的作业方式
用火的作业方式
1、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 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 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 作业。
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 等明火作业。
8)联合站井排来油前输油(气)干线用 火;
9)采气井井口用火。
◆ 一级用火作业
用火作业分级
◆ 二级用火作业
二级用火作业。除特级用火作业和一级用火作业以外的用火作 业。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 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所在单位安 全管理部门批准,用火作业可按二级用火作业管理。
用火作业分级
◆ 一级用火作业
3)铁路槽车原油装卸栈桥、汽车罐车原油灌装 油台及卸油台用火;
4)天然气净化装置、油气集输站(场)内的加热 炉、溶剂塔、换热设备用火;
5)石油液化气站内外设备、输油码头、油轮码 头内外设备及管线用火;
6)液化石油气充装间、气瓶库、残液回收库用 火;
用火作业分级
7)钻穿油气层时井涌、气侵条件下, 距井口10m以内的井场用火;
04 或在不停产紧急情况下以及停输不置换情况下用火; 05 天然气井口失控部分和自喷井井口失控部分用火; 06 处理油气井喷事故现场的用火; 07 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特殊容器进行的用火作业。
用火 作业
用火作业分级
◆ 一级用火作业
一级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级用火作业以 外的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用火作业按一级用火作业管理。
用火作业分级
◆ 一级用火作业
1)油库、联合站、压气站、
LNG接收站、油气集输站(场) 的计量标定间、计量间、阀组间、 仪表间内用火,以及污油、污水 泵房、天然气管道的管件和仪表 处用火;
用火 作业
2)油库、联合站、LNG接收站等油气
站库罐区防火堤内
非油气管线和容器本体用火;防火堤外 油气管线及容器(特级用火规定的除外) 本体用火;
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打开人孔时,应自上 而下依次打开,经分析合格方可用火。若间隔时间超过1小时 继续用火,应再次进行用火分析或在管线、容器中充满水后, 方可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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