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碰撞仲裁协议书

合集下载

船舶互撞责任条款

船舶互撞责任条款
“船舶互撞责任”条款 (Both-to-Blame Collision Clause)
在运输合同或提单中订有“船舶互撞 责任”条款(Both-to-Blame Collision Clause)时,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赔偿 船方的损失,保险人可以赔偿。
针对美国关于船舶碰撞责任的法律规定 而设立。
“船舶互撞责任条款”产生的背景
A船 货方甲
索赔4万
甲的保 险公司
“船舶互撞责任”条款中货方向船 方赔偿的损失,属于FPA的承保范 围,保险公司向甲赔偿2万美元 追偿4万美元
B船
最终,货方获得100%的损失赔偿,其损失由货方的 保险公司负责赔偿50%,B船承担50%。
租约范本nype93中的双方互有责任碰撞条款如船舶由于他船疏忽以及本船船长船员引航员或承运人的雇佣人员在驾驶或管理船舶中的行为疏忽或不履行职责而与他船碰撞则本船所载货物的所有人应补偿承运人的一切损失或对他船亦即非载货船舶或其所有人的赔偿责任此种损失或赔偿责任是指已由或应由他船亦即非载货船舶或其所有人支付给上述货物所有人的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任何索赔且已由他船亦即非载货船舶作为其向载货船舶或承运人提出索赔的一部分将其抵消扣除或追回
举例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假设本保险承保的货物装在A船上,在运输 途中,A船与B船发生碰撞,两船有过失, 应按过失比例承担责任,假设碰撞造成的 货物损失为4万美元,两船碰撞责任比例为 50:50。 赔偿流程如下:
理 赔 流 程
A船
相 撞 、 货 损 根据运输合同或 提单的“船舶互 撞责任条款”, 向甲索赔2万美元
根据“对 半责任原 则” , 向A索回2 万美元
租约范本NYPE93中的 “双方互有责任碰撞条款”

船舶碰撞索赔案例介绍

船舶碰撞索赔案例介绍

完善安全管理制 度
航运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安全 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 安全职责和操作规程,确保 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加强船舶维护保 养
定期对船舶进行维护保养, 确保船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 态,降低因设备故障引发事 故的风险。
强化风险预警和 应急响应机制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 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措 施予以消除。同时,完善应 急响应机制,确保在发生紧 急情况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 计划,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 。
船舶碰撞索赔案例介绍
contents
目录
• 船舶碰撞事故概述 • 碰撞事故对各方影响分析 • 索赔过程及法律依据 • 赔偿金额计算及支付方式 • 案例分析与启示意义 • 总结回顾与展望未来
01
船舶碰撞事故概述
事故发生时间与地点
时间
2020年5月10日凌晨3点
地点
长江口南槽航道A54灯浮附近水域
03
索赔过程及法律依据
索赔申请提出与受理
提交索赔申请
受理与初步审查
受害方在船舶碰撞事故发生后,应尽 快向责任方或其保险公司提交书面索 赔申请。
责任方或其保险公司在收到索赔申请 后,应进行受理登记和初步审查,确 认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合理性。
申请材料准备
受害方需准备包括事故报告、损失清 单、相关证据等在内的完整申请材料 。
人员伤亡赔偿
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残疾 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
船舶修理费用
包括受损部位的维修、更换零 部件、重新涂漆等费用。
货物损失赔偿
对于因碰撞导致货物损失的情 况,需要按照货物实际价值进 行赔偿。
污染损害赔偿
如果碰撞事故导致油污等环境 污染,需要支付相应的污染治 理费用。

1910年碰撞公约中文

1910年碰撞公约中文

1910年统一船舶碰撞某些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第1条海船与海船或海船与内河航行船舶之间发生碰撞时,对船舶或船上财物或人员遭受的损害应有的赔偿,不论碰撞发生在何种水域,都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第2条如果碰撞属于意外,或由不可抗力所造成,或者碰撞原因不明,则损害由遭受者承担。

即使在发生碰撞事故时,船舶或其中之一处于锚泊(或以其他方式系泊)状态,本规定亦适用。

第3条如果碰撞是由于一船的过失引起,损害赔偿的责任便应由该犯有过失的船舶承担。

第4条如果两艘或两艘以上船舶有过失,各船应按其所犯过失程度,比例分担责任。

但如考虑到具体情况,不可能确定各船所犯过失的程度,或者看来过失程度相等,其责任应平均分担。

船舶或其所载货物,或船员、旅客或船上其他人员的物品或其他财产所受的损害,应由过失船舶按上述比例承担。

即使对于第三方,对此种损害承担的责任,也不超过此种比例。

对于人身伤亡所造成的损害,各过失船舶对第三方负连带责任,但这并不影响已经支付超过按本条第1款规定其最终应承担的赔偿数额的船舶,从其他过失船舶取得摊款的权利。

关于此种取得摊款的权利,任何限制船舶所有人对船上人员责任的合同或法律规定的含义与效力,由各国的法律确定。

第5条前述各条规定的责任,适用于引航员的过失造成的碰撞,即使引航系依据强制性法律而进行。

第6条对因碰撞引起的损害赔偿的起诉权,不以提出声明或履行任何其他特殊手续为条件。

有关碰撞责任方面,过失的一切法律推定,均予以废除。

第7条损害赔偿的诉讼,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的期间后,时效即届满。

为行使第4条第3款所准许的取得摊款的权利而必须提起诉讼的期间,为自付款之日起一年。

上述期限可以中止或中断的理由,由审理该案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确定。

如不可能在原告有住所或主营业地的国家领水内扣押被告船,各缔约国可保留有权以本国立法规定,将上述期限延长。

第8条碰撞发生后,各相碰船的船长必须救助他船及船员和旅客,只要这样做对本船、船员和旅客没有严重危险。

海商法 第三章 船舶碰撞

海商法 第三章 船舶碰撞
第三章 船舶碰撞
第一节
船舶碰撞概述
一、船舶碰撞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船舶碰撞是船舶在海上或者与海 相通的可航水域发生接触,致使有关 船舶或船上人身、财物遭受损失的事 故。
一、船舶碰撞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二、船舶碰撞的分类
(一)直接碰撞和间接碰撞 (二)过错碰撞和非过错碰撞 过错碰撞:故意碰撞 单方过失碰撞
赔偿范围一般包括财产损失、被 扶养人的扶养利益、家庭成员服务 的丧失和精神损害。
负有过失一方负赔偿责任,若 为互有过失碰撞,过失方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 互有 过失,甲船过失比例3/5,乙船过失比 例2/5。甲船船舶损失5万元,船舶修 理期间的停滞损失1万元,船上货物损 失1万元;乙船船舶损失11万元,船舶 修理期间的停滞损失4万元,第三者人 身损害3万元。 请计算两船碰撞后各方的损失以及 损失总额(分步计算)。
第三节
有关船舶碰撞的国际公约
一、《1910年碰撞公约》
(一)适用范围 (二)船舶碰撞责任的划分 与确定
(三)诉讼时效
(四)碰撞后的救助责任
二、避碰规则 (《1972年国际海上避
碰规则》)
(一)适用范围
(二)驾驶和航行规则 (三)号灯和号型
(四)声号和灯号
航行灯示意图 (一)
船在夜间应悬亮航行灯(白、红、绿)
第二节
船舶碰撞的民事责任
一、船舶碰撞的归责原则
1.合理的技术与谨慎原则
2.法律推定过错原则 3.双方疏忽等效原则
4.最后机会原则
二、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
1.恢复原状原则
2.直接损失赔偿原则
3.受损方应尽力减少损失原则
若船载货物发生全部损失,过失方应按货物处 于完好状态下到达目的港的市价赔偿货方的损失。 若货物为部分损失,则按目的地的完好价格减 去受损后的价格余额作为过失方的赔偿额。

解析关于船舶碰撞知识

解析关于船舶碰撞知识

解析关于船舶碰撞知识第一篇:解析关于船舶碰撞知识船舶碰撞知识摘要:船舶碰撞,是指船舶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发生接触造成损害的事故。

概念船舶碰撞,是指船舶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发生接触造成损害的事故。

我国《海商法》第170条同时规定:“船舶因操纵不当或者不遵守航行规章,虽然实际上没有同其他船舶发生碰撞,但是使其他船舶以及船上的人员、货物或者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适用本章的规定。

”即有条件地承认没有实际接触的“船舶碰撞”。

这一点与《里斯本规则草案》的规定相似。

船舶碰撞的新概念随着航运事业的发展,船舶碰撞的传统概念已不能科学地反映船舶碰撞的客观所在,过错责任原则的立法意图不能完全体现出来。

为了完善海商法律体系的具体内容,国际海事委员会(CMI)于1987年起草的《船舶碰撞损害赔偿国际公约草案》(以下简称《里斯本规则》)确立了船舶碰撞的新概念。

《里斯本规则》第1条对船舶碰撞作了两个定义:定义一,船舶碰撞系指船舶间即使没有实际接触,发生的造成灭失或损害的任何事故;定义二,船舶碰撞系指一船或几船的过失造成两船或多船间的相互作用所引起的灭失或损害,而不论船舶间是否发生接触。

新概念与上述传统概念形成了鲜明对比,新的船舶碰撞构成要件对传统构成要件的改变主要有以下三点:1、扩大了适用碰撞法的船舶外延,《里斯本规则》定义一不仅不限定适用碰撞法的船舶类别,1还对船舶作了极为扩张的定义,“船舶系指碰撞中所涉及到的不论是否可航的任何船只、船艇、机器、井架或平台”,该定义甚至不要求船舶须具备可航性这一必备条件,而且没有排除军事船舶和政府公务船舶。

2、船舶碰撞不要求有实质性接触,根据定义一,船舶碰撞只要造成灭失或损害结果即可,船舶间无须实际接触,其从而使浪损、间接碰撞尽数包括于船舶碰撞之中。

3、定义二增加了单一过失要件,新概念使过失成为碰撞行为的构成要件,传统概念对碰撞的构成不要求存在过失,过失仅是碰撞的责任要件。

定义一和二尽管可能产生适用范围不一致的问题,但从该规则立法者的本意来看,它们共同将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导致的的碰撞排除在《里斯本规则》的适用范围之外,又缩小了船舶碰撞法的适用范围。

船舶碰撞仲裁协议样书6篇

船舶碰撞仲裁协议样书6篇

船舶碰撞仲裁协议样书6篇篇1甲方(船舶A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船舶B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因船舶碰撞事件产生争议,为友好解决争议,避免不必要的法律诉讼,双方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仲裁协议:一、协议背景双方确认,由于船舶A方与船舶B方在航行过程中发生碰撞事件,导致双方产生损失赔偿等争议。

双方同意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相关争议,以避免纠纷升级,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二、仲裁事项本协议涉及的仲裁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船舶碰撞导致的损失赔偿、船舶修理费用、营运损失、人身伤害赔偿等争议事项。

三、仲裁机构与地点1. 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 仲裁地点为中国XX港口所在地。

四、仲裁程序1. 双方应在发生争议后XX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2. 仲裁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仲裁庭进行仲裁。

3. 仲裁庭在审理过程中,有权进行调查、取证、调解等工作。

双方应配合仲裁庭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

4. 仲裁庭应在收到申请后XX个月内作出仲裁裁决。

如遇特殊情况,仲裁庭可适当延长仲裁期限。

五、适用法律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六、保密义务双方及仲裁庭应对涉及仲裁事项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擅自泄露给第三方。

七、裁决的效力1.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遵守和执行。

2. 若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八、其他事项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船舶A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乙方(船舶B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日期:XXXX年XX月XX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港口篇2甲方(船舶A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船舶B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因船舶碰撞事件引发的争议,根据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为公正、高效地解决争议,达成如下仲裁协议:一、定义与解释在本协议中,“船舶碰撞事件”是指甲方船舶与乙方船舶发生的碰撞事故及其产生的相关争议事项。

船舶碰撞—船舶碰撞事故处理

船舶碰撞—船舶碰撞事故处理

材料
海事报告
海事声明
车钟记录簿
电台日志
雷达等原始记录或文件
航海日志
轮机日志
船舶碰撞事故处理
其他材料
1 标有原航线和船位的原始海图及自动航向记录;
2 船舶相对运动图;
3 船舶损坏检验报告;
4 海事事故发生水域的气象、水文情况等证明材料;
5 引航员和拖轮的报告;
6
船舶碰撞发生后现场察看书面记录和影视资料、 在场证人的证言等;
船舶在碰撞后抵达第一个港口时,船长应尽快向港口当 局或我国驻外使领馆提交海事报告,取得签证后,抄送对方。
估计货物因船舶碰撞可能遭受损害 船长在船舶抵达第一港后,应同时向港口 当局或我国驻外使领馆提交海事声明,取 得签证后,抄送货方及其他有关方。
船舶碰撞事故处理
8. 准备处理事故的材料
船长应及时准备好有关材料,供船公司事后与 对方处理案件,或向保险公司索赔或处理货主提出 的货物损害赔偿时使用。
便于事后解决船舶碰撞损害赔偿及其他有关问题
船舶碰撞事故处理
3. 察看碰撞事故现场并作好记录
本船 被碰位置 被碰角度 船货受损情况 人员受损情况
他船 被碰情况 使用过的海图 车钟记录 航海日志 雷达使用情况
两船被碰情况的书面记录,应要求双方签字认可。 有条件时,对两船的情况进行拍照和摄像。
船舶碰撞事故处理
通报船舶保险公司或船东保赔协会 或采取其他对策
联系
援助
船公司代理
保险公司
船公司
船东保赔协会 代理
船舶碰撞事故处理
6. 与他船约定检验地点
本船船长
约定同去某一港口 聘请验船师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报告
明确船舶受损情况 确定需要修理的项目

船舶碰撞—船舶碰撞责任及损害赔偿

船舶碰撞—船舶碰撞责任及损害赔偿
• 用最后机会代替因果关系,不符合民 事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因此我国的 法律和司法实践不承认这一原则。
确定船舶碰撞过失的原则
确定碰撞过失的特殊原则 1 双方疏忽等效原则,是指碰撞双方均有疏忽,且此种疏忽一直持续到
碰撞时刻,此时,应各承担50%的碰撞责任。 2 我国的法律和司法实践承认这一原则。
船舶碰撞责任(二)
一般情况下的举证责任
船舶碰撞中的受害方
船舶碰撞造成损害的事实与加害方有过错的事实两者之间 的因果关系,即,证明船舶碰撞及因此造成的损害,系加 害方的过错所致。
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的举证要求
实行法律推定过失时的举证责任
受害方只要证明
因船舶碰撞造成损害的事实 加害方违反航行规章的事实
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的举证要求
甲船负有40%的过失责任,应赔偿: 乙船损失200*40%=80万 乙船货物损失50*40%=20万
乙船负60%的过失责任,应赔偿: 甲船损失100*60%=60万 甲船货物损失 30*60%=18万
实际扣抵之后:甲船应赔与乙船20万
船舶碰撞损害赔偿计算
例题 甲、乙两船互有驾驶船舶过失发生碰撞, 经确定,甲船负40%的过失责任,乙船负60% 的过失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失如下: • 甲船损失100万元,甲船上货物损失30万元 • 乙船损失200万元,乙船上货物损失50万元 假设甲、乙两船都不涉及海事赔偿责任限 制,那么,按照我国海商法,对此次碰撞造成 的损害,甲、乙船应如何进行赔偿?
确定碰撞过失的特殊原则
当一船违反法定航行规则(包括国际性的或地方性的 规则),除非该船能证明在当时情况下,背离航行规则是 必要的,或者违反航行规则在当时条件下不可能导致舶碰 撞损害的发生。
确定船舶碰撞过失的原则

船舶发生碰撞协议书范本

船舶发生碰撞协议书范本

船舶发生碰撞协议书范本甲方(船舶所有者):________乙方(船舶所有者):________丙方(第三方见证人):________丁方(保险公司代表):________戊方(法律顾问):________己方(海事调查机构代表):________庚方(船舶检验机构代表):________辛方(其他相关方):________壬方(其他相关方):________癸方(其他相关方):________甲乙双方船舶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海域发生碰撞事故,为明确责任、妥善处理后续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事故经过甲乙双方船舶在____海域发生碰撞,造成____方船舶损坏。

事故发生后,双方立即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并通知了相关海事机构。

二、责任认定经海事调查机构调查认定,本次碰撞事故由____方船舶负主要责任,____方船舶负次要责任。

三、损失赔偿1. 主要责任方应赔偿次要责任方船舶修理费用、货物损失及其他合理费用,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2. 次要责任方应赔偿主要责任方船舶修理费用、货物损失及其他合理费用,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3. 双方同意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四、船舶修理1. 双方同意将各自船舶送至____进行修理。

2. 修理费用由责任方先行垫付,待保险公司赔偿后再行结算。

五、货物处理1. 双方同意将受损货物交由____进行评估。

2. 货物损失由责任方按照评估结果进行赔偿。

六、其他事宜1. 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丙方、丁方、戊方、己方、庚方、辛方、壬方、癸方各执____份。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丙方代表(签字):________丁方代表(签字):________戊方代表(签字):________己方代表(签字):________庚方代表(签字):________辛方代表(签字):________壬方代表(签字):________癸方代表(签字):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条款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船舶碰撞条款

船舶碰撞条款

双方有责碰撞条款的解释Both-to-Blame Collision ClauseIf the vessel comes into collision with another vessel as a result of the negligence of the other vessel and any act, neglect or default of the Master, mariner, pilot or the servants of the Carrier in the nagigation or in the management of the vessel,如果由于船长、船员、引水员或者承运人的其它雇用人员在驾驶或管理船舶中的过失导致与另一条船舶碰撞,the owners of the cargo carried hereunder will indemnify the owner against all loss or liability to the other or non-carrying ship or her owners in so far as such loss or liability represents loss of, or damage to , or any claim whatsoever of the owners of said cargo,载货船舶的船东将根据所有的损失或承担的责任,向非载货船舶所承运货物之货主赔偿其损失、损坏所产生的一切索赔,paid or payable by the other or non-carrying ship or her owners to the owners of said cargo and set-off, recouped or recovered by the other or non-carrying ship or her owners as part of their claim against the carrying vessel or the owners.载货船舶的船东,可向所载货物之货主,追讨已经赔付给非载货船舶之货主的索赔。

船舶碰撞协议书范本

船舶碰撞协议书范本

船舶碰撞协议书范本
甲方(船舶名称):[船舶名称]
乙方(船舶名称):[船舶名称]
鉴于甲乙双方船舶于[具体日期]在[具体地点]发生碰撞事故,为妥善解决此次事故,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事故责任
双方确认,此次碰撞事故由[责任方]承担主要责任,[非责任方]承担次要责任。

责任方应负责对非责任方因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

二、损失评估
双方同意,由[具体评估机构名称]对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将作为赔偿金额的依据。

三、赔偿金额
根据评估结果,责任方需向非责任方支付赔偿金[具体金额]元。

赔偿金应在评估结果出具后的[具体时间]内支付完毕。

四、赔偿方式
赔偿金通过[具体支付方式]支付至非责任方指定的账户。

非责任方应在收到赔偿金后,向责任方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

五、后续处理
双方同意,此次事故的赔偿事宜解决后,双方不再就此次事故向对方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要求。

六、保密条款
双方同意,对此次事故的处理过程及协议内容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七、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签订、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具体国家或地区]法律。

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具体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八、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签字人姓名]
乙方代表(签字):[签字人姓名]
签订日期:[具体日期]。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海事调解中心调解规则-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海事调解中心调解规则-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海事调解中心调解规则正文:----------------------------------------------------------------------------------------------------------------------------------------------------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海事调解中心调解规则(二OO六年一月十六日中国国际商会通过二OO六年八月二十二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用调解与仲裁相结合的方式解决产生于海事领域的争议,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船舶碰撞、拖航、打捞、救助、油污、港口作业等海事领域当事人愿意提交的调解。

第三条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海事调解中心(以下简称“调解中心”)根据当事人之间达成的调解协议受理案件。

当事人之间没有调解协议,一方当事人申请调解的,在征得他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也可受理。

第四条调解必须遵守当事人自愿的原则。

第五条调解应当根据事实,依照法律和合同规定,参考国际惯例,并遵循公平合理原则进行,以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和解。

第六条调解中心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

调解中心设秘书处,在秘书长的领导下,负责调解中心的行政管理工作和日常事务。

调解中心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冠称“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XX(城市名)海事调解中心”,以形成网络服务,方便争议当事人。

第七条调解中心备有调解员名单,调解员由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聘请在海事、海商、物流以及法律等方面具有专门知识和实际经验的中外人士中聘任。

第二章调解程序第八条凡当事人同意将争议提交调解中心进行调解的,均视为同意按照调解中心的调解规则进行调解。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且调解中心同意的,从其约定。

第九条当事人可以单独或共同向调解中心提出调解申请,同时需:(一)提交调解所依据的调解协议,或签订由调解中心提供的调解协议;(二)书面或口头提交调解申请,说明: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包括邮政编码、电话、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2、案情、证据材料和调解请求;(三)如聘请代理人参与调解程序,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四)当事人在调解中心调解员名单中,各自指定或委托调解中心代为指定一名调解员,或者共同指定或委托调解中心指定一名独任调解员进行调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08年4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6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23日起施行。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为正确审理船舶碰撞纠纷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船舶碰撞,是指海商法第一百六十五条所指的船舶碰撞,不包括内河船舶之间的碰撞。

海商法第一百七十条所指的损害事故,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审理船舶碰撞纠纷案件,依照海商法第八章的规定确定碰撞船舶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因船舶碰撞导致船舶触碰引起的侵权纠纷,依照海商法第八章的规定确定碰撞船舶的赔偿责任。

非因船舶碰撞导致船舶触碰引起的侵权纠纷,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确定触碰船舶的赔偿责任,但不影响海商法第八章之外其他规定的适用。

第四条船舶碰撞产生的赔偿责任由船舶所有人承担,碰撞船舶在光船租赁期间并经依法登记的,由光船承租人承担。

第五条因船舶碰撞发生的船上人员的人身伤亡属于海商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第三人的人身伤亡。

第六条碰撞船舶互有过失造成船载货物损失,船载货物的权利人对承运货物的本船提起违约赔偿之诉,或者对碰撞船舶一方或者双方提起侵权赔偿之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七条船载货物的权利人因船舶碰撞造成其货物损失向承运货物的本船提起诉讼的,承运船舶可以依照海商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主张按照过失程度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前款规定不影响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援用海商法第四章关于承运人抗辩理由和限制赔偿责任的规定。

第八条碰撞船舶船载货物权利人或者第三人向碰撞船舶一方或者双方就货物或其他财产损失提出赔偿请求的,由碰撞船舶方提供证据证明过失程度的比例。

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证据的,由碰撞船舶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或者由双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海事默示仲裁协议

海事默示仲裁协议

海事默示仲裁协议协议编号:[编号]甲方(申请仲裁方):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电话]乙方(被申请仲裁方):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电话]一、背景鉴于甲、乙双方存在海事争议,为了高效、公正解决纠纷,特订立此海事默示仲裁协议。

二、仲裁协议的适用范围2.1 本协议适用于因合同履行、海事事故等引发的一切争议。

2.2 本协议所称海事争议包括但不限于船舶碰撞、货物运输合同履行、船员劳务纠纷等。

三、仲裁机构的选择3.1 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名称]进行仲裁。

3.2 仲裁地点为[仲裁地点]。

3.3 仲裁语言为[仲裁语言]。

四、仲裁程序4.1 仲裁程序将按照[仲裁机构规则]进行。

4.2 仲裁庭由[仲裁机构]任命,其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五、仲裁费用5.1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但因无理由拖延仲裁程序的一方或因其过错导致的费用由其承担。

六、裁决执行6.1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有约束力。

6.2 在裁决生效后,各方均应立即履行裁决,并由所在地法院协助执行。

七、法律适用7.1 仲裁程序中的法律适用将根据[适用法律]。

八、仲裁协议的变更和解除8.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和解除须经双方书面一致同意。

九、争议解决9.1 本协议如发生争议,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十、协议生效10.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签署方: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以上为一份海事默示仲裁协议的简化版,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要求进行调整。

船舶碰撞赔付协议书

船舶碰撞赔付协议书

船舶碰撞赔付协议书甲方(船东或船舶经营者):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损害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所属船舶与乙方船舶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海域发生碰撞事故,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船舶碰撞赔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 事故确认:双方确认在上述时间和地点发生了船舶碰撞事故,导致乙方船舶遭受损害。

2. 损害评估:乙方船舶的损害程度已经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出具了损害评估报告。

3. 赔偿责任:甲方承认对本次船舶碰撞事故负有责任,并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向乙方支付赔偿。

4. 赔偿金额: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船舶损害赔偿金共计人民币/美元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5. 赔偿方式: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赔偿金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6. 赔偿范围:本赔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船舶的修理费用、货物损失、因事故导致的间接损失等。

7.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本协议的签订、解释、履行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适用____国法律。

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至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8. 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 其他条款: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

10. 协议文本: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船舶碰撞事故调解协议书

船舶碰撞事故调解协议书
五、争议解决
5.1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5.2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
6.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1.5事故原因:__________。
二、责任认定及赔偿范围
2.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同意按照各自责任比例承担相应损失。
2.2甲方应承担的责任比例为:__________%,乙方应承担的责任比例为:__________%。
2.3赔偿范围包括:船舶损失、货物损失、运费损失、维修费用、滞航费用、第三方索赔等。
3.3乙方应赔偿甲方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4双方同意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赔偿金额,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四、调解结果及保密条款
4.1双方同意本协议作为调解结果,不再就本次事故向第三方索赔。
4.2双方应当保守本协议内容,不得向无关第三方透露。
船舶碰撞事故调解协议书
船舶碰撞事故调解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就船舶碰撞事故事宜进行调解,经充分协商,为确保双方合法权益,现达成如下协议: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一、事故概况
1.1甲方船舶名称:__________,船籍:__________,船东:__________,船长:__________。
三、赔偿金额及支付方式
3.1经双方共同核实,本次事故造成甲方损失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损失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一).doc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一).doc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一)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原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海事仲裁委员会, 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 以仲裁的方式,独立、公正地解决海事、海商、物流争议以及其他契约性或非契约性争议,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国际国内经济贸易和物流的发展。

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争议案件:(一) 租船合同、多式联运合同或者提单、运单等运输单证所涉及的海上货物运输、水上货物运输、旅客运输争议;(二) 船舶、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的买卖、建造、修理、租赁、融资、拖带、碰撞、救助、打捞,或集装箱的买卖、建造、租赁、融资等业务所发生的争议;(三) 海上保险、共同海损及船舶保赔业务所发生的争议;(四) 船上物料及燃油供应、担保争议,船舶代理、船员劳务、港口作业所发生的争议;(五) 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环境污染所发生的争议;(六) 货运代理,无船承运,公路、铁路、航空运输,集装箱的运输、拼箱和拆箱,快递,仓储,加工,配送,仓储分拨,物流信息管理,运输工具、搬运装卸工具、仓储设施、物流中心、配送中心的建造、买卖或租赁,物流方案设计与咨询,与物流有关的保险,与物流有关的侵权争议,以及其它与物流有关的争议;(七) 渔业生产、捕捞等所发生的争议;(八) 双方当事人协议仲裁的其他争议。

第三条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者之后达成的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仲裁协议和一方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受理案件。

仲裁协议系指当事人在合同、提单、运单或援引的文件中订明的仲裁条款,或者以其他方式达成的提交仲裁的书面协议。

当事人约定在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约定适用本仲裁规则的,本仲裁规则即构成当事人仲裁协议的组成部分,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除外。

第四条仲裁委员会有权对仲裁协议的存在、效力以及仲裁案件的管辖权作出决定。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如果一方申请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申请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由人民法院裁定。

船舶碰撞事故中不可抗力的认定

船舶碰撞事故中不可抗力的认定

船舶碰撞事故中不可抗⼒的认定[案情]原告:上*东⽅疏浚⼯程*司。

被告:沪东造*⼚。

1998年8⽉9⽇下午4时许,沪东造*⼚所在地上海浦东新区北部地区出现异常⼤风天⽓。

受此影响,停泊在该⼚2号泊位的在建船舶“杉-海”轮(载重47500吨)11根系泊缆绳被风拉断,并从浦东横穿黄浦江,与上*东⽅疏浚⼯程*司停靠在码头的“航拖438'’轮和“航供5”轮相撞,致两轮损坏,产⽣修理费⽤总计⼈民币82366.52元。

法院另查明,1998年8⽉9⽇中午11时,上海中⼼⽓象台发布的天⽓预报为:“晴到多云,西南风3—4级, 今天最⾼温度38度,明天最低温度29度。

”事后,上海浦东新区⽓象中⼼、上海中⼼⽓象台等提供的调查报告、情况证明等显⽰:事发当时,上海浦东新区北部地区受局地热⼒作⽤影响,产⽣强对流天⽓,出现雷⾬、⼤风和冰雹,风⼒达10级以上,该地区出现围墙倒塌、树⽊和电线杆被刮倒的灾情。

位于黄浦江边的中*造船⼚的测风仪指针已超过测定极限,显⽰当时风速每秒已超过40⽶。

法院还查明,10级风⼒的名称为“狂风”,每秒风速为24.5”28.4⽶,其特征是“树⽊可被吹倒,⼀般建筑物遭破坏”。

以上事实,有上海浦东新区⽓象中⼼出具的《8⽉9⽇雷⾬⼤风冰雹灾情调查报告》、(关于1998年8⽉9⽇局地强对流天⽓情况的补充说明),中*造船⼚安全技术处提供的{情况证明),上海中⼼⽓象台提供的《⽓象报告证明》、 (风⼒等级表》,港监部门出具的《船舶受损估价清单》以及当事⼈的当庭陈述等证据证实。

[审判]⼀审法院认为,⽆论根据—上海中⼼⽓象台天⽓实况资料,还是浦东新区⽓象中⼼的天⽓情况说明,均没有飓风、龙*风的记录,故沪东造*⼚称船舶碰撞事故系不可抗⼒造成缺乏依据。

沪东造*⼚系建造中的“杉-海”轮的承揽⼈,对“杉-海”轮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其应对本次碰撞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据此判决沪东造*⼚赔偿上*东⽅疏浚⼯程*司船舶修理费⼈民币82366.52元及相关利息损失。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船舶碰撞仲裁协议书
____年__月__日
__________代表________号船舶(船旗国:__________船籍港: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同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号船舶(船旗国:__________船籍港: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或者)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的财产所有人(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双方当事人同意将__________号船舶同__________号船舶于____年__月__日____时(格林尼治时间或北京时间)在__________地方发生碰撞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包括当事人应负的责任和有关赔偿损失的金额,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二条为请求赔偿的损失进行财产保全,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于____年__月__日前向__________提交_________保证金或担保;由__________于____年__月__日前向_________提交__________保证金或担保。

当事人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向对方提供担保并不视为已承认碰撞责任。

如果当事人提供了完全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担保,另一方不得向法院申请扣押对方所拥有的船舶和财产。

第三条如果双方对本协议第二条第一款没有达成协议,或者虽然双方达成协议,但一方没有收到对方提供的担保,或者担保逾期失效,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款将不适用。

第四条双方同意对方当事人对本方的碰撞损害进行检验并给予方便。

第五条仲裁程序应当依照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进行,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条除另有明确约定外,本协议和根据本协议进行的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七条本协议前言中所列名称、地址、传真号、电传号或邮或编码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和对方。

否则,一切按该地址邮寄的信件、文件等及按该号码传送的传真和电传,仲裁委员会或仲裁庭认为已经超过合理的时间即视为已经送达。

签字: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