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贮存、搬运及交付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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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撰写及修订履历
1.目的:
为确保原物料于发放至生产前能保持最佳使用状态于储存及搬运上所使用的管理规定,确保产品质量符合使用要求。
2.范围:
公司所有采购的原物料及外包商提供的成品或外购成品。
3.权责:
3.1.仓库管理员:仓储作业执行。
3.2.仓库主管:负责监督仓储作业规范的执行。
4.参考文件:
4.1.《生产过程管理程序》
4.2.《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4.3.《检验与测试状况识别程序》
4.4.《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5.定义:
MSDS:Material Safety Date Sheet(物质安全资料表)
6.作业流程图:无
7.作业内容:
7.1.基板、铜箔
7.1.1.搬运:因体积及重量皆甚大,为避免不慎掉落造成损伤,一律使用堆高机或平板车运输,储
存时,皆须放于栈板上,以利搬运及防潮;在搬运时必须要有清楚的检查标识,否则不可从原状态区域转移到另一个标识区域,在标识状态不明确情况的产品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的可疑产品处理
7.1.2.储存:
A.为避免变形或压力,应置于室内常温及通风良好处,采平放堆置,并注意先进先出作业,每次来
料贴上先入先出标签,分区域摆放整齐。
B.储存条件:室温控制(温度15℃-35℃;湿度40%-70%),每日对仓库温、湿度进行检查,并记录
于《温湿度记录表》,对超出控制范围的立即通知维修部对温湿度有影响的设备进行检修,并将结果记录在《温湿度记录表》中。
C.保存期限: 2年。
7.1.3.基板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M (单一储位)。
7.2.桶槽化学品
7.2.1.搬运:由厂商使用耐酸碱槽车,打入本公司备置酸碱槽内,并要求厂商于运送过程中须注意
密闭性,避免经搅动的槽液气体外泄。
7.2.2.储存:须依槽特性选用适当桶槽,如双氧水用不锈钢桶槽外;其余酸、碱性槽液使用P.P槽
装,硫酸须置于密闭空间,若进入槽内检查须配戴防毒面具。
7.3.一般化学品
7.3.1.搬运:进口药水用木箱或栈板堆放,搬运方式如7.1.1.散装化学品用人工或台车搬运时须应
戴防护手套,注意桶盖是否封闭,若有泄漏沾到衣服、皮肤须立即以清水冲洗,并立即处理。
7.3.2.储存:首先酸、碱要分开存放,应置于室内常温及通风良好处,并且一种化学药品要贴上MSDS;
以“先进先出”的原则放置,以双排向上放置(若碍于空间不足,可以一排放置,必须将先进者置于后进者之前)先进者与后进者置于不同排位,先进者取完后再取后进者,置高度不可超过
1.5M(含栈板)。
7.3.3.紧急应变措施
A.化学药品于搬运储存或现场作业过程中,造成药水渗漏时,应以吸尘器吸干,并将吸起之废液倒
入废水排放管排至废水处理池处理并用清水清洗吸尘器,若有使用干布、拖把擦拭时,应将干布、拖把清洗干净并将清洗废水倒入废水排放管排至废水处理池处理。
B.化学药品于作业中造成大量溢漏,如管路破裂,桶槽破裂等,立即堵塞排水沟,并用耐酸碱马达,
将化学药液抽入桶中再排入处理池,且报告计划部采取停工或其它必要措施。
C.有机溶剂于储运时,应加盖以防止泄漏。
D.发生水灾,化学药品如浸泡水中,造成水污染时,须事后清理应将储存场所之水污染废液抽取排
入处理池处理,以防止再度因雨水流入沟中后向外排出。
E.供货商或代处理厂商于使用槽填装化学药品或抽取废液时,应于槽车接管接头下方放置承接盘,
填装或抽取作业完毕后,应将承接盘中之残余化学品,倒入回收槽中,并随时注意其是否泄漏(包括槽车接管头及储槽接管头)。
7.4.剧毒化学品
7.4.1.搬运:剧毒化学品在入仓时与出仓时,必须采取严格的双人登记收发制度,登记于存量管制
卡保存一年。
7.4.2.储存:
A.剧毒物品的仓库需远离宿舍、餐厅,及储存于干燥、通风之处。
B.必须单独限量存放,存放剧毒的仓库不得同时存放其它化学品;特别是强酸、强碱氧化剂如:
H 2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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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L等。
C.存放剧毒之仓库密封性能要好,且应有良好的通风装置及抽湿装置,要做到防湿、防潮。
D.存放剧毒物品之仓库必须采取双人、双门、双锁储存于保险柜中。
7.5 化学药品保存期限:1年
7.6.干膜、p/p、油墨(置于恒温恒湿的冷藏仓库)
7.6.1.搬运:参考7.3.1.搬运方式,必须注意纸箱朝上之箭头,避免颠倒搬运、放置造成油墨渗漏
或干膜流胶。
7.6.2.储存:
A.储存条件:油墨仓:温度21±3℃,相对湿度40%-70%;在线品的存储按当工序的作业指导书规
定的内容执行。
B.每日对仓库温、湿度进行检查,并记录于《温湿度记录表》,对超出控制范围的立即通知维修部
进行检修。
C.保存期限:P/P:3个月;油墨:6个月;干膜:1年
7.7.耗材及其它
7.7.1.搬运以人工或台车搬运,其中精密零件及易碎物品或是钻头须小心搬运,避免碰撞造成损毁。
7.7.2.储存:常用耗材且体积小者,置于库房内并上料架摆放整齐;体积大者,置于仓库内并放置于
栈板上,纸箱等物品需注意防潮。
7.8.储位不足之存放方法
生产现场,库存量则由生产线控管,仓管员依请购时间开立物料异动单后直接送至现场,验收合格后,并确认数量签收。
7.9.包装
7.9.1.生产部及仓库应依据包装指引或其它特定之要求对制成品进行包装;
7.9.2.各包装物料,如纸箱、胶袋等须存放较佳地方以确保避免油污,破损、潮湿。
7.10.保管:如需要,应依据相关文件指引规定的保护措施及隔离之措施。
7.11.交付特别要求(只适用于汽车用的产品)
7.11.1.市场部发出交付资料给仓库以作交付指示;
7.11.2.成品交付前,应完成 FQA 检验或顾客检货之程序及合格之结果;
7.11.3.仓库应依据交付资料或其它指引安排运送。
7.12.交付特别要求(只适用于汽车用的产品)
7.12.1.市场部每月对交货情况进行总结,对于那些未能达到100% 按时交货的,应分
析原因并提交相应改善行动计划,并不断跟进以达到100% 按时交货。因交期延误所产生额外的费用与过多的运费,并记录本月份额外费用/运费;
7.13.其他注意事项:
7.13.1.发料一律遵守先进先出原则,除架位单元排列方式容易辨识先后顺序外,发料时还应注意品
质部检验合格标签上之检验日期,以确保落实“先进先出”之原则。
7.13.2.在停电情况下,则由公司发电来保证温度在管控的范围内
7.13.3.在异常情况下,湿度达不到要求时,则用抽湿机抽湿,来保证仓库湿度在管控范围内。
7.13.4.在异常情况下,如温度达不到要求时,则通知维修部对空调进行维修,如维修后还达不到要
求,则买新空调进行更换。
8.附件:
8.1.温湿度记录表 **ZH00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