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机倒把
投机倒把事例
投机倒把事例(实用版)目录1.投机倒把的定义和含义2.投机倒把的事例介绍3.投机倒把对社会和经济的影响4.如何避免投机倒把的行为正文一、投机倒把的定义和含义投机倒把,原指一些不法商贩通过各种手段,在商品流通领域里,钻政策的空子,牟取暴利的行为。
现也指有些人在股市、汇市、期市等市场上,利用市场波动,进行买卖,以获取利润的行为。
投机倒把虽然能带来短期的利益,但长期来看,对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是有害的。
二、投机倒把的事例介绍1.房地产市场的投机倒把:一些投资者通过购买多套房产,进行短期的买卖,以获取高额的利润。
这种行为导致了房价的虚高,让真正的购房者负担沉重。
2.股市的投机倒把:一些投资者利用内幕消息或者技术手段,进行股票的短期买卖,以获取高额的利润。
这种行为严重干扰了股市的正常秩序,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期货市场的投机倒把:一些投资者通过操控期货市场的供应和需求,进行期货的短期买卖,以获取高额的利润。
这种行为容易导致期货市场的价格波动,影响实体经济的正常运行。
三、投机倒把对社会和经济的影响投机倒把行为虽然能带来短期的利益,但长期来看,对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是有害的。
首先,投机倒把行为会扭曲市场的价格信号,影响资源的正常配置。
其次,投机倒把行为会破坏市场的公平竞争,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最后,投机倒把行为会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如何避免投机倒把的行为要避免投机倒把的行为,首先,政府应该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投机倒把的行为。
其次,企业和个人应该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注重长期的价值创造,而不是短期的利益追逐。
陈某某投机倒把案
陈某某投机倒把案文章属性•【案由】投机倒把罪•【审理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二审•【裁判时间】1995.06.17裁判规则被告人无视国法,以营利为目的,非法为他人代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行为已构成投机倒把罪。
正文陈某某投机倒把案被告人陈某某。
1995年1月10日广东省潮阳市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陈某某立案侦查,1995年5月21日侦查终结。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移送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1995年5月30日汕头市人民检察院以投机倒把罪向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认定被告人陈某某犯罪事实如下:1994年4月,被告人陈某某得知为他人代开、虚开外省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牟利,便设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
1994年6月至9月间,被告人陈某某经湖南省长沙市南区武装部李森林(另案处理)介绍,以每套人民币4000元的价格,先后向湖南省石门县湘北物资公司经理盛忠鑫、湖南省岳阳市力祥实业发展总公司经理林斌等人(均另案处理)购买百万位数的湖南省增值税专用发票50套。
此后,被告人陈某某经倪伟周、林泽标(均在逃)等人介绍,以湖南省石门县湘北物资公司为销货单位,非法为江西省寻乌县经济开发总公司、广东省潮阳市红旗岭加油站、潮阳市金浦工艺服装厂、广西化轻建材南宁公司、广西钦州地区机电公司等17家企业虚开湖南省增值税专用发票31份,累计发票金额15516万元,抵扣联税额累计2637.8万元,已被抵扣税额986.4万元。
其中已被抵扣无法追回的税款669.9万元。
至案发时,被告人陈某某收取开票费1.5万元,据为已有。
1994年7月,被告人陈某某按事先约定,向他人购买四川省、山东省百万位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2份,交给盛忠鑫到税务机关抵扣税款,后被税务机关察觉而未得逞。
1995年6月17日,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无视国法,以营利为目的,非法为他人代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行为已构成投机倒把罪。
韩某某等人投机倒把案
韩某某等人投机倒把案文章属性•【案由】投机倒把罪•【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程序】死刑复核•【裁判时间】1993.08.10裁判规则投机倒把罪是1979-1997年我国刑法中规定的罪名。
行为人贩卖假冒商标的商品获得非法利益的,不仅侵犯了商标权人的商标权利还触犯了刑法,构成投机倒把罪,依法严惩。
正文韩某某等人投机倒把案被告人韩某某,男,44岁,汉族,大专文化,河北省乐亭县人,住云南省昆明市董家湾省食品公司汽车二队职工宿舍,无职业。
1986年11月因犯诈骗罪、重婚罪,被成都军区空军军事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同年12月,成都军区空军政治部决定开除其军籍。
服刑中被裁定减刑一年。
1991年5月刑满释放。
被告人王某1,男,57岁,汉族,大学文化,河南省南阳市人,住云南省昆明市石井新村十三号二幢一单元,无职业。
被告人殷某某,男,37岁,汉族,小学文化,江苏省海安县隆镇乡联信村农民。
被告人郭某某,男,48岁,汉族,小学文化,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新店乡盘石二组农民。
被告人兰宏先,男,38岁,汉族,高中文化,河南省人,租住昆明人人娱乐城酒店508号房。
1992年6月,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接群众举报,昆明市有人大量销售假冒“红塔山”香烟。
经查发现,在国内外享有盛名的,全国名优产品“红塔山”牌烟被假冒,还发现韩某某等人以部队名义,大肆贩卖假冒的“红塔山”。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于1992年7月13日依法对韩某某非法销售假冒“红塔山”香烟商标的犯罪集团案立案侦查。
7月31日零晨1点依法拘留韩某某。
经过审讯,韩某某供认了销售假冒“红塔山”香烟的主要犯罪事实。
紧接着云南省检察院反贪局当机立断,组织力量紧急出动,于7月31日先后将张某某、郭某某、殷某某、王某2、王某1等人依法刑事拘留,8月10日上述六被告人被依法逮捕。
经立案侦查查明:1992年2月至7月,被告人韩某某先后纠集刘传升(军职人员,由部队另案处理)、李生尧(军职人员,由部队另案处理)、刘纯刚(在逃)、殷某某、兰宏先、贺白(另案处理)、杨培板(另案处理)、郭某某、王某1、王某2等人组成犯罪集团,以早已撤销了的“中国人民解放军39518部”、“成都军区昆明生产基地”的名义,伪造印章,开设银行帐户,分别在昆明金马大酒店、人人娱乐城等饭店、酒店设立办公地点,有组织、有计划、有分工地大肆销售假冒的“红塔山”香烟。
投机倒把-投机倒把的故事-投机倒把的寓意-投机倒把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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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的意思
【成语】投机倒把
【拼音】tóu jī dǎo bǎ
【简拼】tjdb
【近义词】投机取巧
【反义词】生财有道
【感情色彩】贬义词
【成语结构】联合式
【成语解释】利用时机,以囤积居奇,买空卖空、掺杂作假、操纵物价等方式扰乱市场,牟取暴利。
【成语出处】浩然《艳阳天》第47章:“投机倒把是不符合政策条文的事情,弯弯绕那家伙能干这样傻事?”
【成语用法】联合式;作谓语、定语;含贬义
【例子】粮贩子看到市场上粮食紧张,趁机哄抬物价,大搞投机倒把活动。
【英文翻译】engage in speculation and profiteering
【成语正音】倒,不能读作“dào”。
【成语辩形】倒,不能写作“捣”。
【产生年代】现代
【常用程度】常用。
投机倒把事例
投机倒把事例摘要:一、投机倒把的定义和背景1.投机倒把的定义2.投机倒把的历史背景二、投机倒把的事例分析1.事例一:某地房价暴涨背后的投机倒把现象2.事例二:股市中的投机倒把案例3.事例三:某农产品价格波动中的投机倒把行为三、投机倒把对社会和经济的影响1.对社会公平的影响2.对经济发展的影响3.对市场秩序的影响四、应对投机倒把的政策措施1.加强市场监管2.完善法律法规3.提高公众法律意识正文:投机倒把是指一些人利用市场信息不对称、制度漏洞以及非法手段,通过买卖、倒卖等方式,短期内获取高额利润的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市场经济的公平性,还可能导致社会不稳定。
本文将通过对投机倒把的定义、事例分析以及应对策略的探讨,以期提高大家对投机倒把的认识和警惕。
首先,我们来了解投机倒把的定义。
投机倒把是指一些人通过低买高卖、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手段,短期内获取高额利润的行为。
这种行为在市场经济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但当其达到一定规模并影响到市场秩序时,就成为了需要关注的投机倒把现象。
在我国历史上,投机倒把行为曾多次出现,如上世纪80年代的“官倒”、90年代的股市狂潮等。
这些投机倒把行为不仅损害了市场经济的公平性,还引发了社会问题。
为了维护市场秩序,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加强市场监管、完善法律法规等。
接下来,我们通过三个事例来分析投机倒把现象。
事例一,某地房价暴涨背后的投机倒把现象。
在某城市,一些投机者通过购买大量房产,短期内哄抬房价,然后再高价出售,从中牟取暴利。
这种行为导致当地房价居高不下,严重影响了居民的住房需求。
事例二,股市中的投机倒把案例。
有些投资者通过内部消息、操纵股价等手段,短期内获取高额收益。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其他投资者的利益,还破坏了股市的发展环境。
事例三,某农产品价格波动中的投机倒把行为。
一些经销商通过囤积农产品,制造供应紧张的假象,从而哄抬物价。
这种行为导致农产品价格波动,影响了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形容投机取巧的成语
形容投机取巧的成语
1、投机倒把
解释:投机:利用时机钻空子。
利用时机,以囤积居奇、买空卖空、掺杂作假、操纵物价等手段牟取暴利。
2、捎关打节
解释:指打通关节。
3、看风使舵
解释:看风向转发动舵柄。
比喻看势头或看别人的眼色行事。
4、见风使舵
解释:看风向掌舵。
比喻随机应变看形势办事。
5、见机行事
解释 : 机:时机;行事:办事。
看准时机立即办事。
6、见机而作
解释:看到适当时机立即行动。
7、顺水推舟
解释:顺着水流的方向推船。
比喻顺着某个趋势或某种方便;说话办事。
8、因势利导
解释:因:循;顺着;势:趋势;利导:引导。
顺着事物的发展趋势加以引导推动。
8、巧取豪夺
解释:巧取:耍弄各种花招骗取;豪夺:仗势强占。
耍花招骗取;用
强硬手段夺得。
指用各种不正当的办法夺取财物。
10、趁风杨帆
解释:同“见风使舵”。
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
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1987.09.17•【文号】•【施行日期】1987.09.17•【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发布日期:2008年1月15日实施日期:2008年1月15日)宣布失效(原因: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1987年9月17日国务院发布)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经济的监督管理,保护合法经营和正当竞争,制裁投机倒把活动,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投机倒把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本条例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条以牟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违反国家法规和政策,扰乱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下列行为,属于投机倒把行为;(一)倒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自由买卖的物资,物品的;(二)从零售商店或者其他渠道套购紧俏商品,就地加价倒卖的;(三)倒卖国家计划供应物资票证,倒卖发票、批件、许可证、执照、提货凭证、有价证券的;(四)倒卖文物、金银(包括金银制品)、外汇的;(五)倒卖经济合同,利用经济合同或者其他手段骗买骗卖的;(六)制造、推销昌牌商品、假商品、劣质商品、坑害消费者,或者掺杂使假、偷工减料情节严重的;(七)印制、销售、传播非法出版物(包括录音像制品),获得非法利润的;(八)为投机倒把活动提供货源、支票、现金、银行帐户以及其他方便条件,或者代出证明,发票、代订合同的;(九)利用报销凭证弄虚作假,进行不正当经营的;(十)垄断货源、欺行霸市、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的;(十一)其他扰乱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投机倒把行为。
前款第(十一)项行为。
由省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国家法规和政策认定。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投机倒把活动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询问投机倒把行为人、嫌疑人和证人;(二)检查投机倒把行为人的财物,其中用于投机倒把的可以扣留;(三)调查投机倒把行为和与之有关的活动;(四)查阅、复制、扣留与投机倒把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帐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
石某某投机倒把案
石某某投机倒把案文章属性•【案由】投机倒把罪•【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程序】死刑复核•【裁判时间】1995.09.19裁判规则投机倒把罪是1979-1997年我国刑法中存在的罪名,现已取消。
担任公司重要领导职务的行为人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向税务机关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进行代开、倒卖的行为构成投机倒把罪。
正文石某某投机倒把案被告人石某某,男36岁,原系汕头市升平区汕泰物资公司经理。
1985年3月,因诈骗罪被汕头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1994年6月27日广东省汕头市升平区人民检察院以投机倒把罪对被告人石某某立案侦查,1995年3月17日侦查终结。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移送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1995年4月28日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向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认定被告人石某某犯罪事实如下:1994年4月至5月间,被告人石某某在任汕泰物资公司经理期间,在公司没有仓库和任何经营渠道的情况下,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先后向税务机关购买了4本(共200份)十万位数的广东省增值税专用发票。
先后非法为潮阳市三百门进出口贸易总公司、汕头经济特区龙湖区下蓬服装厂、汕头振发工艺厂、汕头市东方塑料电材制品厂经营部、汕头市升平德昌陶瓷工艺厂、汕头市金园区新兴塑料包装印刷厂、广东收获罐头厂、汕头市升平区吉祥服装三厂、汕头市金园伟达物资公司、潮阳市关埠服装厂、汕头市吉祥化建公司、天时印刷(深圳)有限公司、揭阳电力厂、汕头市达濠新艺丝绸服装厂、特晋汕实业总公司等15个受票单位代开广东省增值税专用发票共61套,累计销售额为3980.7万元,抵扣税款额676.7万元,造成国家被抵退税款261万元。
被告人石某某在为他人虚开代开增值税发票时,以票面销售额或价税额的1%至2.8%不等的比例向受票单位收开票手续费共计90.5万元,除用以缴纳税款外,其余36.7万元全部被其挥霍。
在此期间,被告人石某某还向社会上的不法分子虚开湖南省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伪造辽宁省增值税专用发票12份,累计销售额8220.1万元,抵扣税额1397万元,作为当期进项税额到当地税务部门办理抵扣税款手续,被税务部门发现而未得逞。
投机倒把事例
投机倒把事例
摘要:
1.投机倒把的定义和含义
2.投机倒把事例的介绍
3.投机倒把行为的影响和风险
4.如何避免投机倒把
正文:
一、投机倒把的定义和含义
投机倒把,原意是指一些人利用市场、政策等漏洞,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的行为。
这种行为通常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可能会导致市场失衡、社会不公等问题。
二、投机倒把事例的介绍
1.房地产投机:一些投资者通过购买多套房产,等待市场价格上涨后出售,从而获取高额利润。
这种行为会导致房价虚高,让真正需要购房的人负担加重。
2.股票市场操纵: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资金优势,恶意操纵股票价格,从中牟取暴利。
这种行为会导致股市波动加剧,损害投资者利益。
3.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一些商家为追求利润,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欺骗消费者。
这种行为会导致市场失信,损害消费者权益。
三、投机倒把行为的影响和风险
投机倒把行为不仅会导致市场失衡、社会不公,还可能引发经济危机、社会动荡等问题。
同时,投机倒把者自身也面临着法律制裁、信誉破产等风险。
四、如何避免投机倒把
1.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对投机倒把行为的惩处力度,让投机者付出沉重代价。
2.强化市场监管,及时发现并制止投机倒把行为,保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3.提高民众素质,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自觉抵制投机倒把行为。
4.增强行业自律,鼓励企业诚信经营,共同维护行业秩序。
综上所述,投机倒把行为虽然可能带来短期利益,但长远来看,其影响和风险不容忽视。
王某某投机倒把案
王某某投机倒把案文章属性•【案由】投机倒把罪•【审理法院】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一审•【裁判时间】1990.01.23裁判规则违反金银管理条例的规定,非法销售黄金,数额特别巨大,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构成投机倒把罪。
(旧刑法)正文王某某投机倒把案被告人:王某某,男,40岁,原系山东省海阳县无线电元件厂厂长。
被告人王某某投机倒把一案,由山东省海阳县人民检察院向海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该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进行公开审理,查明:海阳县无线电元件厂在生产中需用的氰化金钾,是由国家调拨的。
生产过程中流失在废渣中的氰化金钾,该厂回收后;提炼成黄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的规定,应交售给中国人民银行海阳县分行。
1988年3月间,被告人王某某违反金银管理条例,擅自做主,先后四次将本厂提炼的黄金4606.5克,送到济南市齐鲁金店,以每克73.54元出卖,共得款338739.75元,非法获利161683.75元(此数额系按规定应卖给人民银行数额的差价)。
1兆8年12月至1989年1月,被告人王某某自作主张,又先后三次将国家调拨给该厂的氰化金钾3500克,倒卖给烟台市星光联合贵金属电镀公司,共得款199500元、非法获利46620元。
王某某非法销售黄金和氰化金钾,共计经营额538239.75元,非法获利208303.75元。
这笔非法收人都人了海阳县无线电元件厂的财务账中,主要用于企业购买原材料、弥补亏损及购买小轿车一辆。
案发后,从海阳县无线电元件厂追缴赃款10837.15元和小轿车一辆。
上述事实有证人证言证实。
海阳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海阳县无线电元件厂违反金银管理条例的规定,非法销售黄金,数额特别巨大,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经济秩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处理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投机倒把犯罪案件的规定》,应当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被告人王某某是海阳县无线电元件厂的法定代表人,在该厂非法销售黄金的活动中,既自作主张,又直接送黄金到齐鲁金店出卖,属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虽未中饱私囊,但其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的投机倒把罪,应当依法予以惩处。
投机倒把_投机倒把的意思_成语词典
投机倒把
拼音tóu jī dǎo bǎ简拼tjdb
近义词投机取巧反义词生财有道感情色
彩
贬义词成语结构联合式
成语解释利用时机,以囤积居奇,买空卖空、掺杂作假、操纵物价等方式扰乱市场,牟取暴利。
成语出处浩然《艳阳天》第47章:“投机倒把是不符合政策条文的事情,弯弯绕那家伙能干这样傻事?”
成语用
法
联合式;作谓语、定语;含贬义
例子粮贩子看到市场上粮食紧张,趁机哄抬物价,大搞投机倒把活动。
英文翻
译
engage in speculation and profiteering <play the market> 成语正
音
倒,不能读作“dào”。
成语辩
形
倒,不能写作“捣”。
成语辩
析
见“投机取巧”。
产生年
代
现代
常用程
度
常用。
初中语文文摘(历史)“投机倒把”的来龙去脉
“投机倒把”的来龙去脉2005年9月初的一天,有媒体报道北京月球航天科技有限公司正式注册成立,并在办公地点门口挂起“月球大使馆”的牌子。
该公司的业务是专门销售月球土地,每英亩(合6亩)298元人民币,同时给购买者一张月球土地证书。
10月19日,“月球大使馆”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宣布正式开盘。
三天之内有34人买走了49英亩的月球土地。
或许是怕更多人上当受骗造成更大经济损失,北京朝阳工商分局随即制止、叫停了这桩买卖,并对该公司做出相应处罚。
朝阳工商分局是以涉嫌“投机倒把”制止、叫停并处罚这家公司的,其法律依据是国务院1987年发布的《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
“月球大使馆”当然不服,2005年11月向海淀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朝阳分局的强制措施,返还扣压的款物等。
法庭上原被告双方攻防焦点是《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适用性问题。
2006年10月,海淀区法院认定,该公司销售月球土地,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属于投机倒把行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月球大使馆”上诉,2007年3月,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在这一年半的“热闹”之中,“投机倒把罪”再度回到现实生活中。
源起通过低买高卖实现货畅其流,填补价值洼地,是市场经济最正常不过的经济活动,但与计划经济却扞格不入。
在计划经济年代,这种个人的经济、商业行为被称为“投机倒把”。
早在1950年11月,还未完全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时,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就发布《关于取缔投机商业的几项指示》,将超出人民政府批准之业务经营范围,从事其他物资经营;不在各该当地人民政府规定之交易市场内交易;囤积、拒售有关人民生产或生活必需物资;买空卖空、投机倒把企图暴利;故意抬高价格抢购物资或出售物资及散布谣言,刺激人心,致引起物价波动;不遵守各该当地人民政府所规定的商业行政管理办法,扰乱市场;使用假冒伪造,掺杂或违反商品规格及使用其他一切欺骗行为,以谋取非法利润;一切从事投机活动等八项行为,定性为“扰乱市场的投机商业”,明令禁止、取缔。
初中语文 文摘(历史)“投机倒把”的来龙去脉
“投机倒把”的来龙去脉2005年9月初的一天,有媒体报道北京月球航天科技有限公司正式注册成立,并在办公地点门口挂起“月球大使馆”的牌子。
该公司的业务是专门销售月球土地,每英亩(合6亩)298元人民币,同时给购买者一张月球土地证书。
10月19日,“月球大使馆”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宣布正式开盘。
三天之内有34人买走了49英亩的月球土地。
或许是怕更多人上当受骗造成更大经济损失,北京朝阳工商分局随即制止、叫停了这桩买卖,并对该公司做出相应处罚。
朝阳工商分局是以涉嫌“投机倒把”制止、叫停并处罚这家公司的,其法律依据是国务院1987年发布的《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
“月球大使馆”当然不服,2005年11月向海淀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朝阳分局的强制措施,返还扣压的款物等。
法庭上原被告双方攻防焦点是《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适用性问题。
2006年10月,海淀区法院认定,该公司销售月球土地,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属于投机倒把行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月球大使馆”上诉,2007年3月,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在这一年半的“热闹”之中,“投机倒把罪”再度回到现实生活中。
源起通过低买高卖实现货畅其流,填补价值洼地,是市场经济最正常不过的经济活动,但与计划经济却扞格不入。
在计划经济年代,这种个人的经济、商业行为被称为“投机倒把”。
早在1950年11月,还未完全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时,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就发布《关于取缔投机商业的几项指示》,将超出人民政府批准之业务经营范围,从事其他物资经营;不在各该当地人民政府规定之交易市场内交易;囤积、拒售有关人民生产或生活必需物资;买空卖空、投机倒把企图暴利;故意抬高价格抢购物资或出售物资及散布谣言,刺激人心,致引起物价波动;不遵守各该当地人民政府所规定的商业行政管理办法,扰乱市场;使用假冒伪造,掺杂或违反商品规格及使用其他一切欺骗行为,以谋取非法利润;一切从事投机活动等八项行为,定性为“扰乱市场的投机商业”,明令禁止、取缔。
a开头结尾的四字成语有哪些成语
a开头结尾的四字成语有哪些成语投机倒把、横七竖八、分毫不差、丝毫不差、千变万化。
1. 投机倒把[ tóu jī dǎo bǎ ] :投机:利用时机钻空子。
利用时机,以囤积居奇、买空卖空、掺杂作假、操纵物价等手段牟取暴利。
出处:浩然《艳阳天》第47章:“投机倒把是不符合政策条文的事情,弯弯绕那家伙能干这样傻事?”2. 横七竖八[ héng qī shù bā ] :有的横,有的竖,杂乱无章。
形容纵横杂乱。
出处:明·施耐庵《水浒传》:“原来旧有数百人家;却有火烧做白地;一片瓦砾场上;横七竖八;杀死的男子妇女;不计其数。
”3. 分毫不差[ fēn háo bù chā ] :分毫:形容很少的数量,十丝为一毫,十毫为一厘,十厘为一分。
差:差错。
没有一点儿差错。
出处:明·冯梦龙《醒世恒言》卷三十四:“大尹将所报伤处,将卷对看,分毫不差。
”4. 丝毫不差[ sī háo bù chà ]:都是微小的计量单位,用来形容极小或很小。
形容一点也不欠缺。
5. 千变万化[ qiān biàn wàn huà ] :形容变化极多。
出处:《庄子·田子方》:“独有一丈夫;儒服而立乎公门。
公即召而问以国事;千变万化而不穷。
”【哀鸿遍野】哀鸿:鸿雁找不到安栖的地方;没有目的地飞着;悲哀地叫着。
比喻到处都是呻吟呼号、流离失所的灾民。
反义成语〖安居乐业国泰民安丰衣足食〗【哀毁骨立】哀:悲哀;毁:损坏身体。
骨立:形容极瘦;只剩下骨头架子。
指因丧亲极度悲哀;瘦得只剩下骨架。
形容守孝期间悲痛尽礼。
反义成语〖笑逐颜开哀而不伤〗哀莫大于心死最可悲的莫过于意志消沉和丧失进取心了。
反义成语〖发愤图强〗【哀痛欲绝】哀痛:悲痛;绝:断绝;指气绝。
悲伤得要气绝了。
反义成语〖欢欣若狂兴高采烈欣喜若狂〗【挨家挨户】挨:依次;顺次。
1982投机倒把
“ 投 机 倒 把 是 个筐 , 经 济违
法行 为都往 里装” 。
t 9 9 7 年 , 中国修订颁 布的刑法摈弃 了 “ 投 机倒把
罪 ” 的提 法 , 对 有关犯 罪 的处 罚分解列 于 第3 章 《破
坏社会 主义 市场经 济秩 序罪 》各 节之 中 , “ 投机 倒把
罪” 才正式从刑法 中隐退 。
0 L 声砸
上 世 纪 8 0 年 代初 , 当时 的个体 户 、 第 一 批 下 海 的 商人都 有一 个共 同的称 号 : “ 投机 倒把分子 ” 。 在计 划经 济年代 , 任何个人都没权 力经 营商 品物资 , 低价 买进 , 高价卖 出 , 虽 然也付出了劳动 , 但是 国家的政 策不 允许 。 而这种 现在看来很 正 常 的经 济活 动 , 在 当 时 , 不但要 背负复辟资本 主义 的恶名 , 还 有可 能 因为 触犯刑法被捕 入 狱 。
郊 经 济 在 大 中城 市 的 辐
射 和 带动下 , 通 过 城 乡结
合,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补 “ 以 工
农、
以工 促
农” , 使 农 工 商协调 和 平
稳 发 展 , 并进 而 带动工 业 化 和人 口 城市化水平 不
断提 高的典 型 路 子。
从 19 8 0 年开 始 , 全 国4 0 0 多个 工 业 企业 进行 了 以 税代利 的试 点 。 19 8 3 年4 月 , 国务 院批 准 了财政部 《关 于 国营企业 利改税试行办法 》, 决定开始实行利改税 的第 一 步— — 税 利 并存 的制 度 。 19 8 4 年9 月 , 国务 院 批 转 了财政部 《关于 国营企业 推行利改 税第二 步改 革 的报告 》和试 行办法 , 对原来的税 种 、 税率进行 了调 整 , 国营企 业 从 “ 税利并存 ” 过 渡到完全 的 “ 以 税代 利” , 税 后利润归企业 安排 。
重新认定投机倒把概念
、
交 通 等 基 础 设 施项 目 方 面 积极
。
采 用这 种 投 资 方 式 策
,
根据 这 项 新 政
、
外 国 资本 可以 进 入 电 厂
、
铁路
、
香港与内地经济合作的新变化
内地和 香港
、
公路
港口
、
邮 政等 领 域
、
,
不 但 承建
工 程 还 可 以 提 供 技 术 设 备和 管 理 人员
。
,
中国 采 用
B O T
方式 还意 味着
向 外 国 投 资 者 让 出一 部 分 过 去 台湾 的经 济合 作
。
而 中 国 内地 的 经 济 发 展 目 前 仍 处 于 较 高 速 状 态 消 费市 场 急 剧 扩 大 投
, ,
垄 断的 市 场
,
靛
如能源
、
交 通 和龟 信
近 年 来 出 现 了 一 系 列 新 的变 化 些 新 出现 的 特 点 为
,
日
,
好 — 称 能 抓住 人 们 的消费心 理
,
名
之物
,
谁 不 希望
“
金利 来
,
”
呢?
本 松 下 电 器 公 司 生 产 的 厨 房建 材
原 名 为 松 下 耐火 板
“ ”
, 。
人 们 的 好 奇 心 和 购 买欲
—好
名 称 叫 得响
可 以引起 0 6
,
销路不 畅 后
,
。
年 代福
来改 名 为
记
,
“
取 得 了显 著的 经 济效益
,
科 学 养殖技术 海区
新中国投机倒把罪研究
摘要投机倒把罪作为新中国法制建设的刑事立法历史中的罪名,本身的饱受争议性和冠之以“口袋罪”的别称都使得其成为刑事立法研究中的一个典型。
而同样由于投机倒把罪已经成为过去,对投机倒把罪的研究不能仅仅从部门法的角度去探寻,更应用法律史的视野去研究投机倒把罪的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以及投机倒把罪在消亡后留下的痕迹和背后所反映的法律运动的规律。
投机倒把罪存废的整个过程背后反映的是作为国家权力的刑罚权与经济自由二者关系的此消彼长,其之所以入罪是因为特殊时期国家利用权力对经济领域行为的管制,而它的废除则反映了法律顺应经济自由发展规律的改变。
将刑法学和法律史学的研究方法进行有效的结合,深入剖析投机倒把罪的本质和外在特征,梳理投机倒把罪的源起和流变,给今天乃至以后的法制建设供给有益的经验,恰是研究的目的和趣味所在。
投机倒把罪的出现与其他立法活动相同,都有其深刻的社会背景和价值选择,而要成为刑事立法中的一个罪名更需要对投机倒把行为充足的理解和反复的立法必要性的确认,是以投机倒把罪的泛起并非是一挥而就的,而是一个长期生长的结果。
中国刑法近代的发展由于历史的原因表征为两条并行不悖的轨迹:一是师法苏联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政权到新中国成立乃至改革开放的法制发展轨迹,一是民国时期的法制发展轨迹。
两条发展之路各有特色,都对投机倒把行为的定性产生了相应的影响,但是最终成为投机倒把罪立法指导思想的更多是第一条进路,也即是从效法苏联、革命政权、新中国建立到1979年刑法对投机倒把罪确立的进路。
从这条进路出发进行研究,首先阐述投机倒把罪的历史沿革,之后对投机倒把罪的犯罪构成进行详细的探讨;其次是对投机倒把罪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进行探讨;再次是投机倒把罪的量刑问题,量刑是刑罚论的重点,是刑法研究所不能回避的问题;然后是投机倒把罪的废止、对废止的反思、废止的原因为何、以何种方式废止和废止投机倒把罪从理论上带来怎样的借鉴经验都是研究的重要方面和意义所在;最后是对投机倒把罪的取代问题的论述,投机倒把罪所规制的内容在新的社会背景中并非全然失去意义,分解说的方式将规制的内容进行了程度的区分,把不正当的经济行为用若干刑事立法进步、时代特征鲜明的新的刑法罪名和行政管理的手段协同规制,I既促进了市场经济的活跃,又保障了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
投机倒把集团打一成语的答案
投机倒把集团打一成语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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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机倒把集团打一成语的答案
结党营私
投机倒把集团打一成语的答案解释
党:集团;营:谋求。
坏人集结在一起,谋求私利,专干坏事。
投机倒把集团打一成语的答案出处
宋·朱熹《朱文公文集》十一:“宰相植党营私,孤负任使。
”
投机倒把集团打一成语的答案辨析
【成语】:结党营私
【拼音】:jié dǎng yíng sī
【拼音代码】: jdys
【近义词】:营私舞弊、拉帮结派
【反义词】:两袖清风
【歇后语】:拜把子兄弟开茧店
【灯谜】:投机倒把集团
【用法】:作谓语、定语、宾语;指拉帮结派
【英文】: form a clique to pursue selfish interest
投机倒把集团打一成语的答案造句
1、他贼心不死,一贯招降纳叛,结党营私。
2、这一伙“父母官”结党营私,无恶不作。
3、这几年来,王经理结党营私,权力脉络盘根错节,短时间内难以剷除。
4、招降纳叛,结党营私,扩充私人力量,是注定要失败的。
5、我们共产党人要搞五湖四海,不搞山头主义,决不允许有人在党内拉帮结派,结党营私。
6、我们共产党人要搞五湖四海,而不搞山头主义,决不允许有人在党内拉帮结派,结党营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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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机倒把作者:刘慧鑫来源:《档案天地》2010年第08期中国历史上每一次经济的跳跃,伴随的无外是思想的开放和人们心境的凝聚,同样无外的是在每一次社会经济的活跃期,江水奔流,俱下中也有沙石或被称作灰度的东西,在这其中,规矩之外的想法和行为也同样成为一种市景。
随着时光流逝,便逐渐用一固定的词汇来描绘,这就是——投机倒把。
投机倒把,产生于特定的历史时期,是带有浓重计划经济色彩的名词,如果要推选一个最能展现改革开放历史进步的词语的话,理所应当首选“投机倒把”。
恐怕再没有哪个词语能像它这样把改革开放表现得如此淋漓尽致了。
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发展的多元化,它逐渐被社会淘汰、法律修改、删除,成为真正的历史名词。
投机倒把,这种行为主要是指利用时机,以买空卖空、囤积居奇、套购转卖、掺杂作假、操纵物价等不正当方式扰乱市场、牟取暴利的行为。
投机倒把罪,是指以获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违反了国家金融、外汇、金银、物资和工商行政管理法规,非法从事工商业活动,扰乱国家金融和市场管理,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投机倒把的缘起经历过计划经济时代的人,对“投机倒把”一词都不会陌生,这是一种人人皆知的可耻行为,即乘时机非法谋求个人私利。
投机倒把的范围,一般是由政府明文界定的,不同时期投机倒把的范围及含义也不同。
晚清、民国时期,对投机商人及各种投机行为都采取限制、取缔的政策。
清代刑律未定有投机倒把罪,只食盐应由官府专营,违反者以私盐罪科刑。
民国时期《刑法》,也未定有投机倒把罪,除仍颁行禁止私盐条例外,还公布一些工商法规,惩处违法者。
诸如民国27年(1938年)颁行的《非常时期违反农矿工商管理条例》中,定有投机、操纵罪;民国30年的《非常时期违反粮食管理治罪条例》中,定有囤积居奇罪等。
民国32年5月,永安县商会会长邓炜光因囤积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据民国32~36年统计,福建法院系统就审结私盐和盐专卖案件1196件,违反粮食管理案件66件。
到了1948年,蒋经国管制经济,发起轰轰烈烈打击投机倒把、囤积居奇的“打虎”活动,从而扯出了上海扬子建业公司囤积居奇一案。
扬子公司的总经理是孔祥熙的儿子孔令侃,孔令侃成为蒋经国要惩办的“大老虎”。
由于蒋介石百般袒护,孔令侃离国赴美,蒋经国因管制经济失败被迫辞职。
可见那时候投机倒把活动猖獗到什么程度。
1949年,毛泽东领导中国共产党,在马列主义的指导下夺取了政权。
建国之后,经济建设工作被提上了日程,但是对于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经济的理解则是完完全全的空白,于是我国基本上全盘照搬了苏联模式。
到1957年,我国第一个国民经济五年计划完成的时候,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建立起了公有制占绝对统治地位的计划经济体系。
这种经济体系,国家在生产、资源分配以及产品消费各方面,都是由政府事先进行计划,贸易处于无足轻重的位置。
产品就是产品,而不是商品,产品不是通过市场,而是通过政府计划转到别人手里,不是由人与人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商人之间、商人与消费者之间交换变成商品。
在那个物资匮乏的年代,一切生活必需品,如粮食、油料、鸡蛋、猪肉,甚至连火柴、肥皂这些生活用品都是凭票定量供应的。
买卖行为与其说是买卖,倒不如说是一种领取行为,因为人们拿着政府发给的钱票和其他票证,只能按国家规定的数量购买,多一点都不行。
这样的经济制度是为了保证每个普通人都能够享受到最起码的生活物资。
在这种经济情况下,社会自然不能容许有投机行为的存在。
国家为了保证物资的计划供应,稳定人民生产生活需要,下大力打击投机行为。
在1950年,中央贸易部就发布了《关于取缔投机商业的几点指示》,指示中明确指出:“买空卖空,投机倒把,图谋暴利”的行为必须予以取缔。
在那个特殊的年代,“投机”就不仅是一个贬义词,而且是一种罪恶的代名词。
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投机倒把罪到了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生活在我国沿海侨乡的人们,每年会收到很多亲友从海外寄来的包裹,包裹里大多都是日用品,除了居民自用,多出来物品大都被人们拿到市场上去出售,有的人还会主动寄钱给在外的亲友,托他们多购买一些新鲜的日用品等货物,好拿到市场上卖。
渐渐地,就形成了一种独特的经营模式——“估衣摊”,这样的市场以惊人的速度发展着,日成交额能达到数十万元。
不仅如此,一些有生意头脑的人还办起了规模较小的工厂和作坊,产生了不少的“万元户”,但当时这些人不叫“万元户”,而是被冠以一个不光彩的名字——“投机倒把分子”。
他们的行为在为当地带来经济繁荣的同时,也带来了1971年一波大规模的打击“投机倒把”运动。
开展了一场全国范围的大规模清查,为的是“割掉资本主义的尾巴”,清查所谓的“地下黑工厂”、“投机倒把分子”。
然而,这种行为并没有因为全国范围的清查运动而消灭,而是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愈演愈烈。
1978年,我国实行了改革开放政策,生产力迅速增长,在经过近三十年的禁锢后,中国人的求富欲望在上世纪70年代末期集中爆发,沉睡多年的经济体系开始复苏。
在改革开放的初期,计划经济内的部分实行国家统配价,国家允许企业在完成计划的前提下,自销部分产品,这些产品的价格由市场决定,按市场价格出售,这种两条腿走路的情况,形成了特殊的“价格双轨制”。
当时,由于中国市场长期被压抑的消费需求在一时间集中释放,流通不畅又造成了供给不足,导致市场价格往往比国家统配价高一两倍。
这其中的价格差被一些头脑灵活的生意人发现并利用以牟取利益,一时间流通领域热闹非凡,一个典型的表现就是推销员遍布全国各地,这些人不仅寻求成为国营企业的供货商,也寻找国营企业外的其他目标。
用当年温州“八大王”之一胡金林的话说,这些人就是“二道贩子”。
在改革开放的宽松氛围里,这些投机行为的日益昌盛,扰乱了我国当时的经济制度,对我国贯彻的计划经济体系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国家为了遏制这种行为的愈演愈烈,制定法律来对市场经济行为进行界定与约束。
于是,在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我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投机倒把的行为给出了定义与量刑标准。
其中规定:以获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违反金融、外汇、物资、工商管理法规,非法从事工商业活动、扰乱国家金融和市场管理、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就被定义为投机倒把罪。
在《刑法》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中,如此量刑,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违反金融、外汇、金银、工商管理法规,投机倒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单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以走私、投机倒把为常业的,走私、投机倒把数额巨大的或者走私、投机倒把集团的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走私、投机倒把罪的,从重处罚。
这一罪名的确立,尽管在当时生产力不足、商品短缺的情况下,保护了战略物资的供应和消费者的利益,但对于当时中国人刚被点燃的创富热情而言,无异于迎头的一盆冷水。
在1982年判了三万人投机倒把,改变了三万多人的命运,同时被改变的,还有中国发展的轨迹。
投机倒把在风雨飘摇中两度徘徊1980年6月,全国劳动就业工作会议召开,会上中央提出“鼓励和扶持个体经济适当发展,不同经济形式可同台竞争,一切守法个体劳动者都应受社会尊重”,市场供应有了改善,整个国民经济活跃起来。
然而仅仅半年后,由于经济立法和管理工作跟不上,有些地区市场比较混乱,投机倒把和走私活动很严重,直接危害安定团结,破坏经济的调整和稳定,国家对私营经济的口风就变了。
1981年1月7日,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场管理打击投机倒把和走私活动的指示》,列举了包括非法倒卖工农业生产资料;抬价抢购国家计划收购物资,破坏国家收购计划在内的12种投机倒把的表现形式。
对从事投机倒把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除按政府规定罚款或没收其财物外,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两年后的1983年,投机行为又有了抬头的迹象,为了鼓励企业扩大生产,在国家实行价格双轨制和商品短缺的作用下,第一批以统配价套购产品然后以市场价出售牟取暴利的“倒爷”出现在北京和深圳。
北京是全国政策、资源和权钱交易的中心,而深圳则有着宽松的商业氛围和对外开放的窗口效应。
于是,有背景的倒爷们凭借手中权力,通过计划或走后门,搞到平价的紧俏产品,通过层层转手加码,最后以较高价格在市场上出售。
“倒爷”的出现,再次刺激了蠢蠢欲动的经济市场。
1983年8月,中央明确指出从事个体劳动是光荣的。
1984年3月12日的《中国法制报》上还刊登出个体户“用秤称钱”的照片,通过这样的报道能够看出当时国家是鼓励发展个体经济的。
于是,曾经被定性为“投机倒把罪”的一批人被宣判无罪。
但事情往往是矛盾的,就在与此同时的1983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又把投机倒把罪的法定刑提高到了死刑。
截止1986年,全国有各种公司36万多家,其中25万多家是在流通领域混饭吃,也就是传说中的“皮包公司”,不少人因此掘到了人生中的第一桶金,王石、柳传志就是其中的代表。
当时流行的顺口溜形象地刻画了人们对这一特种甜头的向往——“十亿人民九亿倒,还有一亿在寻找”。
一时间,投机倒把成风。
于是国家进一步加重了对投机倒把的惩处力度。
1987年,颁布《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为了加强对经济的监督管理,保护合法经营和正当竞争,制裁投机倒把活动,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由国务院1987年9月17日发布,主要针对以牟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违反国家金融、外汇、金银、工商管理法规,非法从事工商业活动,扰乱市场,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
条例规定,对投机倒把行为的行政处罚包括通报批评、限价出售商品、强制收购商品、没收非法所得、没收用于投机倒把的物资、没收销货款、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
条例还规定,投机倒把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991年,最后一个投机倒把罪死刑犯从1983年到1991年的九年时间里,有不少的投机分子因为投机倒把被判刑,锒铛入狱,甚至一些犯罪情节严重的被判处死刑。
温州市市民郑乐芬是1986年“温州抬会事件”金融投机倒把案的主角之一,她成为因投机倒把被判死刑的最后一个人。
“抬会”是浙江南部地区对民间融资活动的一种称呼。
上个世纪80年代初,温州民间企业已经十分发达,对资金需求日益迫切。
由于他们无法从国营的银行进行贷款,于是有需求就有市场,一种被称为“抬会”的地下钱庄便应运而生。
相关资料显示,1985年前后的温州,以这种方式流通的民间资金超过3亿元人民币,成为当地私人企业发展最重要的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