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编制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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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编制导则

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编制导则

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编制导则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编制导则(试行)1 总则目的为了规范和指导全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的编写,增强评审报告编写的科学性和材料审核的可操作性,制定本导则。

范围本导则适用于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的编写、考评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

3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的基本要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以下简称评审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省颁布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文件、评定标准开展评审工作,评审报告的编写贯穿于整个评审过程,要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条理清楚、数据完整、打分合理,评审结论客观、公正,提出的建议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 正文内容概述。

申请单位申请材料情况及符合性的评述(包括相关的资质证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组织机构、重大危险源、重点设备、装置等)。

评审范围和时间评审程序和方法评审依据评定标准适应性分析。

国家、省未制定该行业(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参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安监总管四〔2011〕128号)、《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14〕17号)进行评审。

要素评审。

整改计划。

评审得分汇总表以表格形式反映各核心要素(或A级要素、1级要素,必要时至B 级要素、2级要素)评审的结果分值(附件4)。

评审结论。

5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格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格式规定。

评审报告表(附件3)。

字号和字体。

6 附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委托书申请文件审查报告(附件5)评审方案首次会、末次会议程、签到表现场评审检查表不符合项及整改计划表(附件6)评审真实性及保密承诺申请单位对评审报告的确认意见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7 附则本导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冀安监管办〔2.

《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冀安监管办〔2.

河北省安全生产协会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安协〔2012〕29号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冀安监管办〔2012〕26号)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文件规定,制订了《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管理办法》河北省安全生产协会2012年10月16日附件: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评审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评审活动,提高评审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冀安监管办〔2012〕2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评审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经省安全监管局考核、公布,具体承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活动,以及对评审单位、评审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评审单位从事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活动应当按照“服务企业、公正自律、确保质量、力求实效”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五条评审单位及其人员对其从业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评审单位确定与管理第六条一级评审单位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二、三级评审单位由省安全监管局确定,河北省安全生产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负责二、三级评审单位确定工作的相关事宜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二、三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可以在全省开展资质范围内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和三级评审工作。

评审单位在开展评审工作时,应依法接受同级评审组织单位和被评审单位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

第八条二、三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违法行为记录;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条件;三、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评审程序文件、评审档案、质量控制体系、管理制度和评审人员档案等;四、有与相应评定标准专业技术要求相符、满足评审工作需要、取得协会颁发聘书的评审专家;五、有不少于10名经协会培训,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员资质的人员,其中专职评审员不少于5名;六、配备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日常管理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

冀安监管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指南

冀安监管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指南

冀安监管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指南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指南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5月目录第一章综述 (1)一、二、三、四、第二章评审准备工作 (3)二、签订技术服务合同三、编制评审方案四、评审工作文件准备 (6)二、首次会议三、现场分组评审五、与领导层沟通六、末次会议七、评审报告 (9)第一章综述一、编制目的为了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评审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程序,统一评审行为,确保评审质量,使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向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通过有效评审,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有效运行,促使企业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制定评审工作指南。

二、评审工作原则评审单位及其评审人员要按照“服务企业、公正自律、确保质量、力求实效”的原则开展工作。

三、评审类型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按达标期限和性质来分,可分为初次评审、期满复评。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按评审方和评审申请企业关系,可分为企业自评和机构评审两种类型。

本评审工作指南是指机构评审。

四、评审工作程序评审工作程序是评审单位对被评审企业评审的工作流程。

它主要有评审准备工作和现场评审两个阶段。

评审准备工作阶段主要有文件审查、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和编制评审方案三项工作内容。

评审方案决定评审过程。

现场评审阶段主要有现场评审、形成评审报告和上报评审报告及评审材料三个工作过程。

评审过程决定评审结果。

评审工作程序见下图:评审工作流程图第二章评审准备工作评审准备工作包括:——文件审查;——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编制评审方案;——评审工作文件准备;——现场评审方案函告申请企业。

一、文件审查评审单位收到申请企业材料和委托书后,在现场评审前进行文件审查,并完成文件审查报告。

文件审查报告中主要包括审查申请企业材料是否具有“冀安监管办〔2014〕147号文件中附件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附件2《企业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报资料清单》和附件3《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否决条款》”的内容,这些内容从形式上是否符合要求,文件审查报告中的结论要明确给出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评审的可能性。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本次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于XX年XX月XX日在公司会议室顺利完成。

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稳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评审和检查。

评审小组成员包括公司领导、安全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计XX人参与评审。

评审工作主要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安全培训教育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细致的评估。

评审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包括: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漏洞;2. 现场安全生产设施不完备,有一定安全隐患;3. 部分员工对安全生产规定和操作流程不够熟悉,安全意识不够强;在评审过程中,我们也看到了一些亮点和优势:1. 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改进意见和措施;2. 公司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面已经做了一些工作,为员工提供了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3. 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已经规范化,相关记录和台账清晰。

基于以上评审结果,我们提出了以下改进意见和建议:1.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设,完善各类安全标准和规定,严格执行;2. 加大对现场安全生产设施的投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完好;3. 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4. 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考核评价机制,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最后,我们要感谢公司领导对本次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的大力支持,也希望公司全体员工能够积极配合,共同努力,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更大的进步和成绩。

评审小组:XXX日期:XX年XX月XX日经过本次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评审小组认识到企业安全生产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关系到企业的生产经营、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因此,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确保生产现场安全是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和努力改进的方向。

为此,评审小组制定了如下具体的改进措施和落实方案:1.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我们将在原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针对评审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和补充相关规定。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22〕49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22〕49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22〕49一、总则(一)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2〕23号),为有效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22),规范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推动和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本办法。

(二)企业应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保持有效运行,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三)本办法适用于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工作。

(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按照行业制定,企业依照相关行业评定标准进行创建。

(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分为一级企业、二级企业、三级企业,其中一级为最高。

达标等级具体要求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按照行业分别确定。

(六)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告,证书、牌匾由其确定的评审组织单位发放;二级企业的公告和证书、牌匾的发放,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三级企业由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经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也可以授权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

海洋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告,证书、牌匾由其确定的评审组织单位发放。

(七)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可按照《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22〕17号)开展创建,其公告和证书、牌匾的发放(证书样式见附件5,牌匾式样见附件6),也可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制定办法,开展创建。

鼓励地方根据实际,制定小微企业创建的相关标准。

(八)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企业自主创建为主,程序包括自评、申请、评审、公告、颁发证书和牌匾。

企业在完成自评后,实行自愿申请评审。

(九)企业应通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网上注册、提交自评报告(样式见附件1)等工作。

安监总办〔2014〕49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安监总办〔2014〕49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中央企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4年第4次局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落实。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4年6月3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一)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为有效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规范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推动和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本办法。

(二)企业应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保持有效运行,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三)本办法适用于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工作。

(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按照行业制定,企业依照相关行业评定标准进行创建。

(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分为一级企业、二级企业、三级企业,其中一级为最高。

达标等级具体要求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按照行业分别确定。

(六)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告,证书、牌匾由其确定的评审组织单位发放;二级企业的公告和证书、牌匾的发放,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三级企业由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经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也可以授权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

海洋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告,证书、牌匾由其确定的评审组织单位发放。

(七)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可按照《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14〕17号)开展创建,其公告和证书、牌匾的发放(证书样式见附件5,牌匾式样见附件6),也可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制定办法,开展创建。

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

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

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全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评审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的规范管理,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评审工作。

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二、三级,一级最高。

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审核公告;二级企业由省安全监管局审核公告;三级企业由设区市安全监管局审核公告。

第四条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必须在当地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并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程序第五条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程序为:企业自评,组织评审,审核公告,颁发证书、牌匾。

第六条企业按照相关行业标准化规范建立标准化体系并良好运行后,应成立自评机构,按照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自评,逐项给出自评分值,确定相应等级,并形成自评报告。

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自评,可以邀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支持。

第七条企业根据自评结果,经相应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后,向相应的评审组织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格式见附件1)。

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经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后,向一级企业评审组织单位提出申请;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的,经所在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后,向二级企业评审组织单位提出申请;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经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后,向所在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或三级企业评审组织单位提出申请。

第八条评审组织单位收到评审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合规性审查。

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编制导则

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编制导则

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编制导则(试行)1 总则目的为了规范和指导全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的编写,增强评审报告编写的科学性和材料审核的可操作性,制定本导则。

范围本导则适用于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的编写、考评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

3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的基本要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以下简称评审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省颁布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文件、评定标准开展评审工作,评审报告的编写贯穿于整个评审过程,要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条理清楚、数据完整、打分合理,评审结论客观、公正,提出的建议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 正文内容概述。

申请单位申请材料情况及符合性的评述(包括相关的资质证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组织机构、重大危险源、重点设备、装置等)。

评审范围和时间评审程序和方法评审依据评定标准适应性分析。

国家、省未制定该行业(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参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安监总管四〔2011〕128号)、《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14〕17号)进行评审。

要素评审。

整改计划。

评审得分汇总表以表格形式反映各核心要素(或A级要素、1级要素,必要时至B级要素、2级要素)评审的结果分值(附件4)。

评审结论。

5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格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格式规定。

评审报告表(附件3)。

字号和字体。

6 附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委托书申请文件审查报告(附件5)评审方案首次会、末次会议程、签到表现场评审检查表不符合项及整改计划表(附件6)评审真实性及保密承诺申请单位对评审报告的确认意见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7 附则本导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评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14〕49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企业应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法定义务,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本细则所称企业,泛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内金属非金属矿山、选矿厂、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有色、金属非金属材料、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评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公告和发放证书、牌匾;三级企业由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部门公告和发放证书、牌匾。

第五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程序包括自评、评审申请、评审、公告、颁发证书和牌匾。

企业在根据有关标准规范完成创建并稳定运行半年以上,组织完成自评后,向相关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申请评审。

第六条企业在标准化创建和评审过程中,不得委托同一家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既进行咨询服务又开展标准化评审。

通过咨询与评审分离,形成咨询单位与评审单位各负其责、互相制约的标准化评审工作模式。

第七条国务院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明确要求,未在规定期限内实现达标应依据有关规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不予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按原规定执行。

第八条企业应通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网上注册、提交自评报告等工作。

第二章企业自评和组织评审第九条企业应自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根据有关标准规范完成创建并稳定运行6个月以后,成立由其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自评工作组,对照相应评定标准开展自评,形成自评报告。

第十条达标企业每年应至少进行1次自评,年度自评报告应网上提交并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

安全标准化评审报告编写提纲及编写格式

安全标准化评审报告编写提纲及编写格式
• 2、地质概述及地质安全影响因素:区域地质、矿 区地质、矿床地质(包括构造)。
安全标准化评审报告编写提纲及编写 格式
二、评审企业基本概况
• 3、开采技术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工程地质条件、 环境地质条件、矿区(库区)周边环境条件。
• 4、矿山及尾矿库的设计与生产现状概况。 • 地下矿山:采矿许可证范围及生产规模与开采深
• 1、地下矿山现场评审内容 • 设计与图纸(有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开采
设计和符合实际情况的附图),
安全标准化周边环境(相邻矿山、采区内村庄民宅等重要建 构筑物情况),
• 开拓采掘系统(安全出口、竖井的梯子间设置、 人行天井、平硐出口的安全状况应符合安全规 定),
安全标准化评审报告编写提纲及编写 格式
四、安全标准化系统评审综述
• (1)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2)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与其他要求,(3)安全生产组织保障,(4) 风险管理,(5)安全教育与培训,(6)生产工 艺系统安全管理,(7)设备设施安全管理,(8)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9)职业卫生管理,(10) 安全投入、安全科技与工伤保险,(11)检查, (12)应急管理,(13)事故、事件报告、调查 与分析,(14)绩效测量与评价,对企业安全标 准化体系建设内容进行评审,将每个元素建设情 况分别简要评述介绍。
安全标准化评审报告编写提纲及编写 格式
五、企业现场评审综述
• 2、露天矿山与小型露天采石场现场评审内容 • 设计与图纸(有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开采
设计和附图), • 周边环境及爆破安全允许距离(村庄民宅、高压
线等建构筑物、老宕口、相邻矿山情况), • 开采方式(采剥并举、剥离先行,自上而下分台
物情况), • 尾矿坝坝体及安全稳定性(初期坝与堆积坝类型、

XX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编制导则(+自评报告)12

XX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编制导则(+自评报告)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145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
6.7.2企业建立按标准化要求运行,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及运行效果情况。
6.8自评结论
应从以下几方面表述:
6.8.1依据的主要评定标准;
6.8.2自评实际得分值(保留1位小数),安全绩效,确认是否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相应的等级。
6.4.4自评程序;
6.4.5自评时间。
6.5要素评审
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规定的所有评审要素的落实情况及运行效果,可采用表格或文字形式,对照评分标准,逐项进行评分。对不符合项(扣分项),应进行扣分原因的说明,注明不符合项具体的部门(车间)、部位等,以及注明“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的类别。
6.6自评综述及评分表
3.4职业危害occupational hazard
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的工作有关疾病、职业病和伤害。
4、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的基本要求
自评工作应按照国家、省颁布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文件及相关标准进行。自评报告应反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运行、持续改进和巩固提高的全过程,做到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条理清楚、数据完整、取值合理、自评结论客观、公正。提出的整改措施应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国家、省对于标准化建设或要素评审内容另有要求的,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补充。
XX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编制导则

河北省小微企业评定标准(内定)

河北省小微企业评定标准(内定)

河北省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
(征求意见稿)
考评说明
1.本评审标准适用于河北省内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外部评审等相关工作。

2.本评审标准共有9项一级要素、29项二级要素及53条企业达标标准。

3.在评审标准中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审标准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中逐条列出。

4.本评审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止,不出现负分。

5.评审标准第八项一级要素的第一项为直接否定项,若企业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开展生产经营,扣除总分的50%,不得进行标准化达标。

6.本评分细则共计500分,考评得分折算为百分制。

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7.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有效期、等级评定、证书和牌匾等按照《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安监总管四〔2011〕84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8.本标准的解释权为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
河北省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
自评/评审单位:
自评/评审时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自评/评审组组长:自评/评审组主要成员:
2
3
4
5
6
7
8
9
10
附表
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总则(一)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为有效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 ),规范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推动和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本办法。

(二)企业应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保持有效运行,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三)本办法适用于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工作。

(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按照行业制定,企业依照相关行业评定标准进行创建。

(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分为一级企业、二级企业、三级企业,其中一级为最咼。

达标等级具体要求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按照行业分别确定。

(六)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告,证书、牌匾由其确定的评审组织单位发放;二级企业的公告和证书、牌匾的发放,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三级企业由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经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也可以授权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

海洋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告,证书、牌匾由其确定的评审组织单位发放。

(七)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可按照《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14〕17号)开展创建,其公告和证书、牌匾的发放(证书样式见附件5,牌匾式样见附件6),也可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制定办法,开展创建。

鼓励地方根据实际,制定小微企业创建的相关标准。

(八)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企业自主创建为主,程序包括自评、申请、评审、公告、颁发证书和牌匾。

企业在完成自评后,实行自愿申请评审。

(九)企业应通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 )完成网上注册、提交自评报告(样式见附件1)等工作。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意见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意见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5.20•【字号】冀安委[2014]5号•【施行日期】2014.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意见(冀安委〔2014〕5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为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为指导,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为依据,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大力推动、严格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标准化建设的主体责任,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建立起企业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本质安全水平大幅度提高,防范事故能力明显增强。

二、工作目标巩固发展近年来全省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和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机制,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落实、社会支持、市场推动的工作格局,全面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2014年底前,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全部达到标准化等级水平;尚未开展标准化建设的学校、医院及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开展创建工作。

到2017年,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部达到标准化等级水平,建立起自我检查、自我纠正、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

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冀安监管办〔2012〕26号

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冀安监管办〔2012〕26号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安监管办〔2012〕26号各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规定,制订了《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确定河北省安全生产协会为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审组织单位,配合省局做好标准化评审组织工作和对评审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授权河北省安全生产协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宣贯、培训机构,负责对相关安全监管人员、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和有关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授权河北省安全生产协会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专家库,为安全标准化的创建、考评和监督检查提供技术支持。

四、省局各专业处室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配合支持河北省安全生产协会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组织管理工作。

五、请各市结合实际,做好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申报,认真组织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审工作,以评审促建设,推动全省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附:《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全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评审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的规范管理,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评审工作。

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二、三级,一级最高。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深入开展全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深入开展全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深入开展全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20.03.05•【字号】冀应急【2020】10号•【施行日期】2020.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深入开展全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冀应急【2020】10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应急管理局、雄安新区安全监管局,厅机关各有关处室,省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协会、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安全生产标准化(以下简称标准化)是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法定的责任和义务。

我省历来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相继出台了《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评审组织单位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评审单位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现场监审员管理办法(试行)》等系列制度,为规范我省标准化工作奠定了制度基础。

为规范标准化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标准化安排部署,推动我省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一)提高政治站位。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把标准化工作作为强化企业预防措施之一,明确要求: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

各级各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推进标准化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重要抓手,推动我省标准化工作全面开展。

要严格落实《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我省有关标准化工作各项安排部署。

(二)迅速安排部署。

各地要迅速采取文件、会议等形式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迅速将《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要求和《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宣贯到位,让企业了解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准确掌握如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确保企业依法全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冀安监管办〔2015〕82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指南

冀安监管办〔2015〕82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指南

冀安监管办〔2015〕82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指南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指南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5月目录第一章综述 (1)一、编制目的二、评审工作原则三、评审类型四、评审工作程序第二章评审准备工作 (3)一、文件审查二、签订技术服务合同三、编制评审方案四、评审工作文件准备第三章现场评审 (6)一、评审组预备会议二、首次会议三、现场分组评审四、评审组内部会议五、与领导层沟通六、末次会议七、评审报告八、影像资料第四章编制依据 (9)第一章综述一、编制目的为了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评审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程序,统一评审行为,确保评审质量,使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向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通过有效评审,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有效运行,促使企业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制定评审工作指南。

二、评审工作原则评审单位及其评审人员要按照“服务企业、公正自律、确保质量、力求实效”的原则开展工作。

三、评审类型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按达标期限和性质来分,可分为初次评审、期满复评。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按评审方和评审申请企业关系,可分为企业自评和机构评审两种类型。

本评审工作指南是指机构评审。

四、评审工作程序评审工作程序是评审单位对被评审企业评审的工作流程。

它主要有评审准备工作和现场评审两个阶段。

评审准备工作阶段主要有文件审查、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和编制评审方案三项工作内容。

评审方案决定评审过程。

现场评审阶段主要有现场评审、形成评审报告和上报评审报告及评审材料三个工作过程。

评审过程决定评审结果。

评审工作程序见下图:评审工作流程图第二章评审准备工作评审准备工作包括:——文件审查;——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编制评审方案;——评审工作文件准备;——现场评审方案函告申请企业。

一、文件审查评审单位收到申请企业材料和委托书后,在现场评审前进行文件审查,并完成文件审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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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编制导则
(试行)
1 总则
1.1目的
为了规范和指导全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的编写,增强评审报告编写的科学性和材料审核的可操作性,制定本导则。

1.2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的编写、考评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

3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的基本要求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以下简称评审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省颁布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文件、评定标准开展评审工作,评审报告的编写贯穿于整个评审过程,要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条理清楚、数据完整、打分合理,评审结论客观、公正,提出的建议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 正文内容
4.1概述
4.1.1安全生产标准化申请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申请单位性质、地理位置、所属行业和专业、主要生产工艺流程、设备设施、原材料、产品,从业人员、生产方式、生产能力和规模、年经营收入,申请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情况等)。

4.1.2评审单位情况(包括单位性质、评审人员专业职称情况、主要业绩等)。

4.2申请单位申请材料情况及符合性的评述(包括相关的资质证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组织机构、重大危险源、重点设备、装置等)。

4.3 评审范围和时间
4.4评审程序和方法
4.5评审依据
4.6评定标准适应性分析
4.6.1根据申请单位生产实际情况和特点,按行业分类标准,判别申请单位所属的行业和专业,确定适用的评定标准,并对所运用标准的适用性进行分析。

4.6.2国家或省已经出台该行业(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应优先使用行业(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国家、省未制定该行业(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参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安监总管四
〔2011〕128号)、《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14〕17号)进行评审。

4.7要素评审
4.7.1对评定标准规定的核心要求(或A级要素、1级要素)的建立(制定、完善)情况、逐一跟踪落实情况及运行效果等,逐项进行符合性或不符合性描述,并注明不符合项具体的部门(车间)、部位。

4.7.2整改建议。

整改建议必须全面、详实,应当具有较强的可行性、指导性、操作性。

4.8整改计划
4.8.1整改计划由申请单位针对评审单位提出的不符合项,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有关政策要求、相关规范标准,在进行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按照“五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限落实、责任落实、应急预案落实)原则制定。

4.8.2评审单位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有关政策要求、相关规范标准和企业状况,对申请单位整改计划的针对性、可行性进行说明。

4.9评审得分汇总表
以表格形式反映各核心要素(或A级要素、1级要素,必要时至B级要素、2级要素)评审的结果分值(附件4)。

4.10评审结论
4.10.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与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标准的符合性论述。

4.10.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对加强和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减少伤亡事故的有效性论述。

4.10.3明确评审实际分值(保留2位小数)和否决项分值,提出申请单位达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应等级的建议。

4.10.4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长效机制的建议。

5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格式
5.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格式规定
5.1.1封面页(附件1)。

5.1.2评审单位资质(影印件)。

5.1.3评审报告审核页(附件2)。

5.1.4评审报告表(附件3)。

5.1.5目录:先列报告正文内容,然后列附件内容,并标明各正文和附件的起始页码,各正文和附件页码应当连续编排。

5.1.6正文。

5.1.7附录:提供相关复印件,要求印制清晰,内容不漏印。

5.2字号和字体
5.2.1正文和附件:一级章目标题:三号黑体字,二级章节:四号黑体字,三级标题:加粗四号仿宋体;正文:4号仿宋体字,行间距25,字间距为标准,字号根据版面可适当调整;表格:表头字体为三号黑体,表格内字体为小四号宋体,表格栏目字体为小四号黑体,表格行高一般不低于0.8厘米,可以根据页面进行调
整。

5.2.2页眉、页脚:小五宋体字。

页眉是申请单位报告名称,页脚是评审单位名称和页码编号。

5.2.3排版和装订:报告内容采用A4白色胶版纸(70g以上),纵向排版,左边距2.8厘米,右边距2.0厘米,上边距2.5厘米,下边距2.0厘米;左侧胶装。

6 附录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6.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委托书
6.2申请文件审查报告(附件5)
6.3评审方案
6.4首次会、末次会议程、签到表
6.5现场评审检查表
6.6不符合项及整改计划表(附件6)
6.7评审真实性及保密承诺
6.8申请单位对评审报告的确认意见
6.9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7 附则
本导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
河北xxxx有限公司(一号华文中宋)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
(小初黑体)
(以下空白处字体为三号仿宋字)
评审单位: (评审单位名称及盖章)
评审行业:专业:
评审性质:等级:
评审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报告编号: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
附件2
河北xxxx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
(二号华文中宋)
评审单位:xxxx公司
附件3
注:评审报告首页应由评审单位填写名称并盖章。

附件4
评审得分汇总表
附件5
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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