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
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效能,保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性,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行政法规、规章、指令、通知、通告、决定等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批、印发、备案、公布等管理活动。
三、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批1.起草单位应当制定《规范性文件起草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确保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法规合规性、科学性等方面的要求;2.起草单位应当邀请其他相关部门或单位进行评估意见,认真审查需求、理论基础、实施方案等内容,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实用性和可行性;3.规范性文件的审批应当按照本单位的层级关系和程序管理要求,确保审批人员权利合法、决策程序公开透明;4.领导审批人员应当对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法规合规性、科学性、实用性等方面进行审查确认。
四、规范性文件的印发、备案、公布1.规范性文件印发应当按照本单位的规定进行,由起草单位负责送交印制单位,确保印制质量;2.规范性文件备案应当按照本单位的规定进行,由起草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备案,确保备案审查的公开、公正、公平;3.规范性文件公布的内容应当明确规范性文件的名称、时间、效力、范围等法律效力要素,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公开透明、权威性;4.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形式应当根据规范性文件的性质、范围等因素进行选择,公告的渠道应当多样化推广,确保公告的及时有效;五、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和修改1.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应当按照本单位的规定进行,由起草单位负责制定解释意见,保证解释的权威性和规范性;2.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法律法规的变化情况进行,由起草单位根据规定的程序进行修改,确保修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六、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规范性文件起草要求》;2.规范性文件备案表;3.规范性文件公告申请表。
七、法律名词及注释1.规范性文件:是指由国家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军事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法规、规章、决定、命令、通知、通告等文件;2.层级关系:是指本单位内部的组织架构、职权等方面的上下级关系;3.备案:是指将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及其制定经过情况交有关部门或组织进行审核归档并且存储。
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促进依法行政,使本办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办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工作。
规范性文件是指本办制定或联合其他部门制定的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行政管理,规范人民防空工作的文件。
第三条规范性文件应当以“株洲市天元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字样发布,根据内容使用“规定”、“办法”、“细则”、“规则”、“通告”、“命令”、“决定”等规范的名称。
第四条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适应人防管理工作的客观需要,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第五条本局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主要内容包括: (一)组织起草调整规范性文件;(二)负责本办规范性文件的公布工作;(三)负责本办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四)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第六条下列事项,本办可制定规范性文件:(一)实施人防法规、规章的具体措施和方案,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的;(二)实施人防法规、规章的程序,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确定的;(三)调整本办机关对外的行政行为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的。
第七条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由办公室拟定项目建议书后提交主任批准。
第八条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注重本区的实际情况。
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第九条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有关机关、组织或者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的,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也可以举行听证会。
起草专业性强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征求有关机构及专家的意见。
规范性文件的内容与其他部门工作关系紧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当进行会签,或者与有关部门联合起草。
第十条规范性文件草案在主任审批通过后,上报区政府法制办,由区政府法制办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查。
2第十一条区政府法制办审查规范性文件时,需要本办进一步说明情况的,本办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说明。
工作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工作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工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发布、实施、监督和归档等工作。
第三条工作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二)科学性原则: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应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三)规范性原则:工作规范性文件的格式、用语、结构等应符合国家公文处理规范;(四)及时性原则: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应及时,确保文件的时效性。
第二章文件起草第四条工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经单位领导批准后,由起草部门组织实施。
第五条起草工作规范性文件应遵循以下程序:(一)确定起草部门:根据文件内容,确定负责起草的部门;(二)调查研究:起草部门应深入基层,广泛征求意见,充分了解实际情况;(三)起草文件:起草部门根据调查研究结果,起草工作规范性文件初稿;(四)征求意见:起草部门将文件初稿报送单位领导审批,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五)修改完善:根据征求意见结果,起草部门对文件进行修改完善。
第三章文件审核第六条工作规范性文件起草完成后,由起草部门将文件送交办公室进行审核。
第七条办公室审核工作规范性文件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审核合法性:审核文件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二)审核规范性:审核文件格式、用语、结构等是否符合国家公文处理规范;(三)审核协调性:审核文件与其他相关文件是否存在矛盾或冲突;(四)审核可行性:审核文件内容是否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第八条办公室审核完毕后,将审核意见反馈给起草部门,起草部门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第四章文件发布第九条工作规范性文件经起草部门修改完善后,由办公室负责发布。
第十条文件发布应遵循以下程序:(一)编制文件编号:办公室根据文件内容,编制文件编号;(二)打印文件:办公室根据文件内容,打印正式文件;(三)送达文件:办公室将正式文件送达相关部门和单位;(四)归档文件:办公室将正式文件归档保存。
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范本
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范本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和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规范性文件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机密性,提高文件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率,维护本单位的正常运转和发展。
第四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保存、使用、销毁等方面的要求。
第二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发布第五条规范性文件是指对本单位的各项工作进行规范和约束的文件,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国家和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法规、规章等。
第六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发布应经过合法程序,确保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应由有权机关进行,必要时可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研究和论证。
第八条规范性文件的发布应采取统一的方式,确保及时、准确地传达给相关人员。
第九条规范性文件的发布应全面、明确地说明文件名称、编号、颁布单位、颁布时间、适用范围和实施机构等基本信息。
第十条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和暂行规定应经过合法程序,并及时告知相关人员。
第三章规范性文件的保存和使用第十一条规范性文件的保存应采取合适的方式,确保其安全和完整。
第十二条规范性文件的保存期限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确定。
第十三条规范性文件的保存应采取分类、整理和标识等措施,确保易于查找和使用。
第十四条规范性文件的使用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能随意更改、删改或篡改。
第十五条规范性文件的使用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确保文件的正确理解和正确执行。
第十六条规范性文件的使用应严格限制范围,确保文件的机密性和保密性。
第四章规范性文件的销毁第十七条规范性文件的销毁应经过合法程序,确保文件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第十八条规范性文件的销毁应定期进行,根据文件的保留期进行决定。
第十九条规范性文件的销毁应由专门的机构负责,严格按照销毁程序进行。
第二十条规范性文件的销毁应备案,记录销毁的文件名称、编号、销毁时间和销毁人员等基本信息。
有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有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规范性文件在组织、企业和政府机构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良好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不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风险,还可以为组织提供更好的法律保护。
因此,建立并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对于组织的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的定义规范性文件是指对组织内部管理、运营、服务、生产等活动具有指导、约束和规范作用的文件。
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是指组织通过一系列制度的规定、程序的规范、流程的管理以及技术的支持等手段来管理规范性文件的生命周期,确保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合规性、一致性和可管理性。
三、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的目的1. 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可以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避免因文件管理混乱导致的错漏,提高工作效率。
2. 规避风险:合规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可以帮助组织规避相关法律风险,避免因不合规的规范性文件而导致的法律责任。
3. 保障一致性: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可以确保规范性文件在组织内部的一致性,避免因文件版本不一致而带来的管理混乱。
4. 提高管理效能: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可以为管理者提供一个规范的管理工具,帮助他们更好地管理和监督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批、发布和废止等工作。
四、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的内容1. 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程序: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应确定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修订程序,明确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审批、发布和废止等程序和责任人。
2. 规范性文件的分类和编码: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分类和编码规定,确保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编码和分类管理。
3. 规范性文件的存储和保管:明确规范性文件的存储和保管要求,包括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的存储方式、保管期限、借阅和归档等管理要求。
4. 规范性文件的传阅和使用:规定规范性文件的传阅和使用管理办法,确保规范性文件的正确传阅和使用。
5. 规范性文件的审批和发布:规定规范性文件的审批和发布程序和要求,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规审批和发布。
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是指为了统一组织和管理企业或组织的规范性文件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流程和要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1. 文件命名规范:规定文件的命名方式,以确保文件易于辨识和检索。
例如,可以规定文件名由文件类型、日期和文件描述等元素组成。
2. 文件归档规范:规定文件的归档方式和位置,以便于长期保存和检索。
可以根据文件的重要性和机密性设置不同的归档级别和权限控制。
3. 文件传递规范:规定文件的传递方式和流程,以确保文件在不同部门或人员之间的协同工作顺利进行。
可以规定必须使用电子邮件、云端存储或专用的文件传递系统进行传递。
4. 文件备份规范:规定文件的备份策略和频率,以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可恢复性。
可以规定定期进行全面备份,并定期测试备份文件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5. 文件权限管理规范:规定文件的访问权限和操作权限,以确保文件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可以设置不同的用户角色和权限级别,限制非授权人员的访问和修改权限。
6. 文件修订和版本控制规范:规定文件的修订和版本控制方式,以确保文件的变更历史可追溯和审计。
可以使用版本控制系统来管理文件的不同版本和修订记录。
7. 文件销毁规范:规定文件的销毁方式和流程,以确保敏感信息不被泄露。
可以规定定期进行文件清理和销毁,并记录销毁过程和结果。
8. 文件审计规范:规定对文件管理过程进行审计的方式和频率,以确保文件管理规定的执行和合规性。
可以进行定期的内部或外部审计,并记录审计结果和改进措施。
以上是常见的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实际的规定内容和要求可能因企业或组织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请根据实际需求对文件管理规范进行进一步细化和补充。
规范性文件存放管理制度
规范性文件存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文件存放管理工作,提高文件管理效率,保护文件安全和完整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内的文件存放管理工作,包括文件的归档、存储、检索、销毁等环节。
第三条文件存放管理应当遵循合法、规范、科学的原则,建立健全的制度,明确责任、明确权限,落实责任,确保文件管理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第四条文件存放管理应当坚持信息化管理的原则,借助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第二章文件的归档管理第五条文件的归档应当按照文件的时间顺序和类别进行分类,建立分类索引,以方便文件的检索和管理。
第六条文件的归档应当按照国家和单位规定的保管期限进行归档,超过保管期限的文件应当及时清理整理。
第七条文件的归档应当标注文件编号、日期、标题、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基本信息,并制定文件归档手册,明确归档流程和标准。
第八条文件的归档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整理,对不合格的文件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归档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文件的存储管理第九条文件的存储应当根据文件的特点和保管期限进行分类存放,采取防火、防潮、防虫、防盗等措施,保证文件的安全。
第十条文件的存储应当建立档案柜、档案袋等专用设备,并标注文件的存放位置和保管期限,便于查找和管理。
第十一条文件的存储应当定期进行巡查和清理,对已经过期的文件及时进行处理,确保存储空间的有效利用。
第十二条文件的存储应当采用数字化存储的方式,建立电子档案库,加强文件的备份和保护措施,确保文件的安全和可靠性。
第四章文件的检索管理第十三条文件的检索应当根据文件的编号、日期、标题、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信息进行检索,建立便于查找的查询系统。
第十四条文件的检索应当建立规范的查询流程和权限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查阅范围,防止文件泄密。
第十五条文件的检索应当及时、准确,对重要文件可以建立索引目录,方便全面的查找和使用。
第十六条文件的检索应当建立查阅登记制度,记录查阅人、查阅时间和查阅内容,保证文件的安全和不丢失。
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1. 引言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是指为建立健全管理体系、确保规范性文件安全、保密、完整,并便于查找、使用和保管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本文档旨在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以确保规范性文件安全、可靠、有效,并有效地促进公司运营,推动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2. 制定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外所有规范性文件的管理。
3. 主要内容3.1 规范性文件的定义本制度中的规范性文件是指公司内部制定的、对员工行为和业务流程有约束力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章程、规章制度、制度、办法、通知、通报、指示、标准、规范、考核制度、奖惩办法等。
3.2 规范性文件的存储规范性文件存储应当是授权的和符合规范性文件的性质。
特别是尽可能避免虚构内容、避免非法流通和窃取,以确保规范性文件不会被篡改、毁坏或误用。
3.3 规范性文件的编制规范性文件的编制应该遵守以下原则:1.原则性和针对性;2.科学性、可行性和可验证性;3.公正性和透明性;4.简洁性、明确性和易理解性。
3.4 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公司的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和废止都要经过制度的审核和定稿有关负责人的审查。
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审查,以及各级负责人对文件的审查,都应遵循“三审制”的原则:领导审定、部门主管审批并签字、文书室审核签收。
3.5 规范性文件的更新规范性文件的更新应该遵守以下原则:1.时间性;2.长效性和合理性;3.科学性、可行性和可验证性。
3.6 规范性文件的废止规范性文件需要废止的,应按照下列流程办理:1.提交申请;2.审查通过签批;3.审核完成后,通知相关部门执行废止程序。
3.7 规范性文件的保密性规范性文件的保密性应该遵守以下原则:1.等级性原则;2.必要性原则;3.最小化原则;4.限时保密原则。
3.8 规范性文件的使用使用规范性文件应该遵守以下原则:1.合理性原则;2.使用范围原则;3.安全性原则;4.查询检索原则;5.交流学习原则。
4. 管理措施为实现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要求,公司应该制定系统的管理措施,以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安全可靠和有效。
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二篇)
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提高文件的利用价值和保护文件的安全,本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规范性文件是指为采取行动、指导行为或者规范行为而发布的文件,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决定、公告、通知、通告等。
第四条文件管理应依法依规、科学合理、统筹协调,确保文件的正确保存、及时提供和合法使用。
第五条文件管理应坚持原始性原则、安全性原则、可追溯原则、便利性原则和合理性原则。
第二章文件的定义和分类第六条文件是为了反映、记录和表达单位和个人的活动、观点和决策,采用文字、图表、图片、音像等形式制作的载体。
第七条文件分为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两类。
第八条纸质文件是以纸及纸质为载体制作的文件。
第九条电子文件是以电子设备为载体制作的文件,包括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电子表格、数据库等。
第十条单位和个人应当分类保存文件,包括秘密文件、机密文件、普通文件等。
第三章文件的收发和登记第十一条单位和个人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进行登记,包括文件的名称、编号、收发日期、来文单位、来文号、主题、密级等。
第十二条文件的未登记不得进入文件库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文件的传递应当签收,并在文件上注明签收人、时间和地点。
第四章文件的归档和保管第十四条文件归档应根据文件的性质、用途、价值等因素进行分类,并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装订或整理。
第十五条纸质文件应在正确、完整、清晰的原则下进行整理,采用文件夹、文件袋、文件盒等装置进行保管。
第十六条电子文件应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进行整理,采用加密、备份等技术手段进行保管。
第十七条文件库应具备良好的环境条件和安全设施,保证文件的安全、防火、防水、防尘。
第十八条文件库的访问应按照权限进行控制,重要文件应采取特殊措施进行保护。
第五章文件的利用和处置第十九条文件利用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单位规定,保护机密信息,不得随意更改、删除或泄露文件内容。
第二十条文件处置应按照文件的价值、保管期限和保密等级进行处理,包括销毁、转移、移交、存档等。
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模版(2篇)
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模版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单位名称] (以下简称“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确保本单位规范制定、发布、执行和管理各类规范性文件,保障本单位的正常运行和工作效率。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规程、办法等不同类型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解释权归本单位。
第四条本制度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和强制性,对本单位全体员工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本单位所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执行和管理,应该遵循合法、公正、科学、及时、简洁、便于理解、容易操作的原则。
第六条所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过程中需广泛征求意见,听取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文件的有效性和实施性。
第二章规范性文件制定第七条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明确文件的目的和意义;(二)合法、合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三)明确适用范围;(四)明确主管部门和责任部门;(五)明确制定和修订的程序和责任人;(六)明确执行和管理的具体要求;(七)明确监督和检查的机制;(八)明确文件的发布和废止程序;(九)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第八条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应采取分层制定的原则,明确高层规范性文件的前置性。
第九条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实际需求,防止文件重复、冲突或交叉。
第十条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被管理对象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权限和要求,便于实施和管理。
第三章规范性文件的发布和废止第十一条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发布应当采取以下方式:(一)以文件形式正式发布;(二)以电子文件形式在指定平台发布,同时注明发布单位和发布时间;(三)向相关部门和人员通报。
第十二条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废止应当采取以下方式:(一)相关规范性文件废止后,应当及时在指定平台发布废止通知;(二)废止通知应当注明废止的文件名称、废止日期和废止原因;(三)废止通知应当向相关部门和人员通报。
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总结
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总结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的快速增长,各种规范性文件在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中越来越多地被使用。
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对于保障组织的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和规范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成为了各级机构和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
首先,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要求对文件的制定、审批、颁布、实施和监督进行全面的管理。
在文件的制定过程中,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审批过程中,要加强内部审核,避免出现违法违规的情况。
颁布和实施过程中,要及时将文件下发到各相关部门,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只有通过全面的管理,才能保证规范性文件的有效实施。
其次,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还要求加强对文件的归档和保管工作。
在文件的归档过程中,要按照规定的分类标准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在文件的保管过程中,要加强对文件的保密工作,避免文件泄露和丢失。
只有通过加强对文件的归档和保管工作,才能保证文件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最后,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还要求对文件的更新和废止进行及时的管理。
在文件的更新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文件进行及时修订和更新,确保文件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在文件的废止过程中,要对已经失效的文件进行及时废止和清理,避免文件的混乱和冗余。
只有通过及时的管理,才能保证规范性文件的时效性和权威性。
总之,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对于保障组织的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和规范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全面的管理、加强对文件的归档和保管工作以及及时的更新和废止管理,才能保证规范性文件的有效实施和管理。
希望各级机构和企业能够重视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不断加强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为组织的发展和壮大做出更大的贡献。
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制度
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制度
一、文件制定及管理的目的
文件制定及管理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组织内部行为准则,保证组织活动的有序进行,提高组织的竞争优势,确保组织管理的有效性。
文件制定及管理制度是一个组织内部事务的统一管理体系,是组织的行业标准之一,尽可能满足企业的需求,以保证组织的各项活动正常进行。
二、文件制定及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
1.文件制定:
(1)根据企业组织的不同需要,制定出有关文件内容的规定,如企业章程、财务制度、行政制度等,使它们明确具体化,以减少纠纷和不利的结果。
(2)根据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以及负责的工作内容,使各部门及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有序,确保组织的正常运行。
(3)根据行业要求,制定行业标准,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内部标准,以保证企业活动的有效性,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2.文件管理:
(1)建立文件管理制度,确定拥有文件管理权限的人员,并制定办理文件的流程,以保证文件制定、审核、归档等程序的顺利进行。
(2)建立文件保密制度,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防止机密文件的泄露。
(3)建立文件备案制度,将文件及时有效的归档整理。
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1. 文件的种类和范围:明确适用该管理规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种类和范围,例如规章、决定、命令等。
2. 文件的制定程序:
- 制定权限:规定文件的制定权限和程序,明确哪些机构或部门有权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 起草程序:规定文件的起草程序,包括征求意见、合议讨论等程序。
3. 审查和备案:
- 审查程序:规定文件的审查程序,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 备案制度:规定文件的备案制度,明确备案的部门和程序。
4. 公布和通知:规定文件的公布和通知程序,确保文件的公开透明。
5. 解释权和适用范围:明确对于文件解释权的规定以及文件的适用范围。
6. 修订和废止:规定文件的修订和废止程序,确保文件及时更新和调整。
7. 责任追究:规定对于违反文件制定程序的责任追究办法,包括可能的处罚措施。
8. 监督和检查:规定文件的监督和检查程序,确保文件的执行情况和效果。
9. 其他规定:根据实际情况添加其他必要的管理规定,以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范制定和管理。
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可根据不同行政机关和地区的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规范性文件是组织内部为了确保工作规范化、程序化而发放的文件。
它包括各种规范、操作流程、工作指南等。
规范性文件对于组织的正常运作至关重要,能够规范员工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并确保组织的行为一致性。
为了管理和控制规范性文件的创建、审批、发布和变更,制定本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以确保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二、管理流程2.1 创建规范性文件1.确定规范性文件的目的和范围。
2.通过调研和分析,确定所需的内容和形式。
3.撰写规范性文件,并进行内部审查。
2.2 审批规范性文件1.提交规范性文件审批申请,包括规范性文件的目的、范围、内容和形式。
2.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包括专业部门、法务部门等。
3.审批结果记录,并通知申请者。
2.3 发布规范性文件1.完成规范性文件的审批后,将其发布到相应的平台或系统中,以供员工查阅和使用。
2.在发布前,应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准确、清晰,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2.4 变更规范性文件1.当规范性文件需要变更时,由相关部门发起变更申请。
2.变更申请需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和影响,并提交给制定和审批部门。
3.相关部门进行变更审批,审核通过后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变更,并通知相关人员。
三、管理要求3.1 规范性文件命名与编号规范性文件应具有唯一标识,采用规范的命名和编号方式,便于管理和查找。
3.2 规范性文件存储与备份规范性文件应存储在安全可靠的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定期备份,以避免丢失或损坏。
3.3 规范性文件的可访问性和可读性规范性文件应通过合适的渠道和平台发布,以便员工方便地查阅和使用。
同时,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应清晰易懂,避免过于复杂或晦涩的表达方式。
3.4 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限规范性文件应设定有效期限,并在到期前进行评估和更新。
对于已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应及时废止或进行更新。
3.5 规范性文件的变更控制对规范性文件的变更应进行严格控制,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是指为了保证组织内部的文件管理工作有序进行,统一管理和规范文件的创建、保存、使用和销毁等过程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这些规定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文件创建规定:明确文件的命名规范、编制格式以及文件鉴定、签发和变更等程序要求,确保文件的规范性和可追溯性。
2. 文件保存规定:确定文件的存储位置、保存期限和保存形式,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可检索性。
例如,根据文件的重要性和保密性将文件分类保存,确保重要文件备份和存档。
3. 文件使用规定:明确文件的查阅、借阅和复制等使用权限和流程,确保文件的正确使用和防止滥用。
例如,制定文件使用申请和审批制度,限制非相关人员查阅文件。
4. 文件销毁规定:规定文件销毁的条件、方式和程序,确保废弃和无效的文件能够被及时销毁。
例如,制定文件销毁清单和销毁方法,加强对关键信息的销毁控制。
5. 文件管理责任规定:明确各级部门和人员的文件管理责任和义务,确保文件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例如,明确文件管理责任人和职责,定期进行文件管理培训和考核。
6. 文件管理制度和流程规定:制定文件管理的制度和流程,包括文件管理的工作流程、批准流程、传递流程等,确保文件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7. 文件管理监督与评估规定:建立文件管理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文件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并及时进行改进和调整。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内容,不同组织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可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助于提高组织的工作效率、信息安全性和管理水平。
部门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
部门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是企业、组织或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管理者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其具有约束性、可操作性和法律效力。
其中,部门规章是指对特定部门内部的事务进行规范和约束,具有规范性和强制性;而部门规范性文件则是针对特定业务、程序或操作流程等进行规范制定的,具有参考性和约束力。
的制定和执行对组织的顺利运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它们能够明确责任和职责,规范行为准则,提高工作效率,并避免职责混淆和工作冲突。
其次,它们是组织制度化的具体体现,有力促进了组织形式和工作效能的提升。
更为重要的是,它们给员工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帮助员工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益。
但是,的制定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是多部门交叉作业问题,导致重复制定和制定出的文件缺乏一致性;其次是制定文件的依据不统一,有时是凭借主观意愿为依据,而非法定依据。
再者是执行不到位,缺少足够的规范性、明确性和可操作性指引,使得员工执行难度大、成效不佳。
为了规范和加强的制定和执行,需要做出相应的措施。
首先,应该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制定制度,包括制定审核程序、规范《部门规章和文件制定规定》、明确制定权限等。
其次,要加强制定人员的岗位培训和素质提升,提高制定的质量和准确度。
此外,加强对制定文件的监督和评估,及时修改和废止不适用的文件;并且,制定完整的文件执行制度,强化文件效力的执行保障。
总之,是组织内部管理必备的基础文件,只有遵守规范和制度,才能让工作有序、高效地运转。
对于组织机构而言,要注重完善制定程序,规范制定人员的素质,加强执行保障的配套制度建设。
这对于提高组织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来讲,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
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
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概述1.1 目的和范围本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组织内部各项活动的规范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
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的运营管理、人员行为规范、资源分配、风险控制、合规性要求等方面。
1.2 适用对象本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本组织员工、管理者、合作伙伴等相关工作人员,以及与组织有直接或间接合作关系的外部机构。
1.3 核心价值观本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遵循的核心价值观包括:诚信、团队合作、客户导向、结果导向、质量导向、创新、社会责任等。
第二部分:组织结构和管理责任2.1 组织结构本组织的整体管理结构分为:董事会、管理层、各部门和岗位。
2.2 管理责任董事会负责整体监督和决策;管理层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各部门和岗位负责履行具体的工作职责。
2.3 授权和责任分工本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在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应按照责任分工和权限范围进行工作,确保任务顺利完成、风险可控。
第三部分:人力资源管理3.1 招聘与选拔招聘与选拔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确保人才选拔的专业性和透明度。
3.2 培训与发展本组织应定期进行员工培训与发展,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3.3 岗位评价与薪酬福利岗位评价、薪酬福利应按照市场公平和员工贡献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3.4 绩效管理与激励绩效管理应严格按照KPI和目标进行,绩效考核结果与奖惩机制相结合。
第四部分: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4.1 安全生产本组织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
4.2 劳动保护本组织应落实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权益。
4.3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本组织应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地应对及处置。
第五部分:财务管理5.1 财务责任本组织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地反映组织的财务状况。
5.2 风险管理本组织应建立风险管理框架,加强对财务风险的监控和防范。
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总结
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总结
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进步,各级政府部门对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重
视程度也越来越高。
规范性文件是政府部门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对于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总结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需要建立健全的制度体系。
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批、备案和公布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同时,要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的归档管理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的保存、检索和利用。
其次,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需要加强信息化建设。
要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
建立规范性文件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实现规范性文件的电子化管理和检索。
同时,要加强规范性文件的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便利性。
再次,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需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要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人
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其法律法规和业务水平。
同时,要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人员的考核评价制度,激励其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最后,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需要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
要积极参与国际规范性
文件管理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国际先进管理经验,提高我国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总之,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总结是一项重要的工作,需要各级政府部门高度
重视。
只有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才能更好地保障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是指由国家机关依照职权制定或认定的具有行政法律效力的文件,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划、决策、指示等。
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证行政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行政效率、推进公共事务的合法化、规范化和便捷化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在规范性文件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部门滥用职权、超越权限制定、发放过多的规范性文件,导致复杂的政策体系,干扰了公众的日常生活和企业的正常经营。
如何有效规范和监督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全社会公正、公平、透明、效率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本文将从监督规范性文件的背景、监督规范性文件的方式、监督规范性文件的难点和解决途径等方面加以阐述。
一、监督规范性文件的背景从近几年政府的工作报告中不难看出,监督规范性文件的工作是属于国家机关的重要职责之一。
针对一些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曾经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的通知》,旨在规范和减少规范性文件制定数量和质量的问题。
由此可见,监督规范性文件的工作已经引起了国家机关的高度重视。
二、监督规范性文件的方式为了监督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实施,国家机关采取了不同的方式和手段,如下:1.法律手段法律是对于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实施进行有效监督的有力武器。
国家机关通过依法发挥各种机构和平台的作用,规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和内容,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优越性和可行性。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违法、损害他们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公示公开公示公开是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实施的重要环节之一。
国家机关通过向社会发布政策信息,增强政策的透明度和公开性,让公众能够详细了解政策和法规的内容和制定过程,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增进公众对规范性文件的信任度。
公示公开可以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如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社会团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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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1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 设的意见 》(国发〔2010〕33号)中进一步明 确要求:
(1)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①公开征求意见 ②合法性审查 ③常务会
议或者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④逐步 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 ⑤探索建 立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
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
(2)定期对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实施机关应 当将评估意见报告制定机关;制定机关要定期 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3)规范性文件应当依法报送备案。对报送 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政府法制机构应当依法严 格审查。
5、2008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 法行政的决定》中明确要求:
(1)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 (2)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 (3)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每两年)清理 制度。
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
三、坚持的原则和落实的制度
(一)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原则
1、制定主体必须合法 《规定》第七条明确规定了制定规范性文件 的主体,即:
(1)各级人民政府;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指大 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街道办事处);
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
主要依据:《地方各级人大和地方各级政 府组织法》第六十八条规定 “ 省、自治区的 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 设立若干派出机关。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 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 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 机关。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 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 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4)依法授予行政管理权的组织、机构 (残联、防汛指挥部、森林防火指挥部、公积 金管理委员会等等)。
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
如:防汛指挥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以及《 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条例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 十一条、第四十二条中均有明确的授权内容。 又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在《黑龙江省爱 国卫生条例 》第八条第一项和第四项中明确 授权该组织“制定规划、措施 ” 和 “进行社 会卫生监督、效果评价,制定各项卫生检查评 比标准、办法,组织开展检查评比活动,进行 表彰命名和批评、处罚 ”的职责。
一是规范性文件概念的狭义性
除了省政府和较大市政府(也就是哈尔滨和齐齐 哈尔两市)制定的政府规章以外的其他具有普遍约束 力的文件。
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
二是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主体具有特定性
只有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 部门,包括依法授予行政管理权的组织、机构才有 权制定规范性文件,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无权制 定。
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
3、2003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许可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除法律、法 规可以设立行政许可,省政府规章可以设立 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 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4、2003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实施纲要》中要求:
(1)起草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草案,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重大 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草案,要采取 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或者向社会公布草 案等方式向社会听取意见。
(三)是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需要 (四)是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的需要
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 国家在规范性文件管理方面的规定
1、1996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罚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除法律、法规、规 章规定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2、1999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复议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 国务院部门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及 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乡(镇)政府的规定不合 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 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
二、准确把握规范性文件的概念
《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规范性文件,
是指除政府规章外,本省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依法授予行政管理权的组织、 机构(以下统称制定机关)发布的对公民、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反复适用的行政公
文。” 《规定》所界定的概念,具有以下特征: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保证依法行政源头合法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必要性 二、准确把握规范性文件的概念 三、坚持的原则和落实的制度 四、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
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必要性
(一)是规范行政机关抽象行政行为的 需要
(二)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 合法权益的需要
(2)强化备案审查 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公布、情况通 报和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通过备案 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
(3)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 ①及时修改或者废止规范性文件 ②一般每隔2年清理一次 ③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布。
7、2011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强制法》第十条第四款明确规定: “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 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规范性文件在同一事务上对于不同的对象可以 反复适用,而不是适用一次后就归于终结。
五是规范性文件具有对外性
规范性文件是各级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广泛 运用的一种手段,是行政机关作出的抽象行政行 为,它必须有约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内容 或者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内 容,才属于规范性文件。对规范行政机关内部的 行为的文件,就不属于规范性文件的范围。
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
(二)我省在规范性文件管理方面的规定
2008年制定,并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了 《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2008年 省政府令第5号,简称《规定》),《规定》全文 共8章47条。
第一章总则(6条) 第二章主体与权限(3条) 第三章起草与审核(7条) 第四章决定与公布(7条) 第五章备案与监督(12条) 第六章评估与清理(4条) 第七章法律责任(6条) 第八章附则(2条)
三是规范性文件针对的对象具有不特定性
它不针对某一具体的行政相对人,但能够在一定 的时间和范围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产生普遍 约束力,就是对他们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一些专 项检查、整顿方案等文件如果里面的内容涉及到行 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或者合法权益的,就是规 范性文件。
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四是规范性件具有反复适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