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大化学系主修专业确认细则
浙江大学化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简章
浙江大学化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简章浙江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省部共建的国家重点高校,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的重点大学之一。
经过一百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基础坚实、实力雄厚,特色鲜明,居于国内一流水平,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综合型大学。
一、【举办背景】随着我国提出建设学习型社会以来,特别是社会经济突飞猛进的发展,各个领域对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为了满足广大的社会成员在就业、升迁等方面的需求,特别是为帮助在职人员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浙江大学依托自身的专业优势,整合教育资源,特开设化学专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习班,分为绿色化学、药物合成、精细有机化学品、酶促合成四个研究方向。
同时,符合条件者可按有关规定向浙江大学申请硕士学位。
二、【浙江大学化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培养目标】利用浙江大学一流的教学资源,培养具备化学的基本理论、应用技能,能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事业单位,化工、轻工、医药、环保、日用化工及相关领域从事科学研究、产品开发、教学、工程设计、生产技术管理等工作,具有从事化工产品的研制与开发、化工装置的设计与放大、化工生产过程的控制与管理能力的高等人才。
三、【主要课程】(具体授课内容以开学典礼时颁发的课程表为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现代仪器分析实验技术、高等有机化学、绿色化学与化工波谱分析、表面活性剂化学、色谱学、高分子材料化学、化学生物学、实验生物无机化学、药物分子设计等。
四、【课程特色】1、创造性的办学经验充分发挥国家重点高校的资源优势,主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对人才能力要求,依托浙江大学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习班办学历史,制订科学合理的培养方案,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
2、科学务实的课程设置课程的设置讲求科学性、系统性、务实性,紧握时代发展脉搏,学员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定期聘请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业界知名人士主办系列讲座。
3、实力雄厚的师资配置授课教师均为浙江大学相关领域最具权威性和具备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士,其教学要求、教学水平、教学质量都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当,并有机会获得业界大师的智慧与指导。
浙江大学理科实验班主修专业确认注意事项
浙江大学理科实验班主修专业确认注意事项
浙江大学理科实验班是由教育部直属高校浙江大学主办,是教育部择优招收的一批以自然科学为主的紧凑、强化和特色化培养的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培养项目。
本班招生对象是一些优秀本科生,专业主要是自然科学类,这些本科生通过加强学习,学习基础类专业知识,进一步培养应用型复合本科人才的力量。
学校要求,浙江大学理科实验班学生在报到后,需要主修自然科学类专业。
这也是浙江大学理科实验班主修专业确认的一项重要程序。
学生在报到后需要完善专业的确认凭证,提交学校认证。
一般来说,浙江大学理科实验班学生所选择的主修专业有诸如物理、化学、生物、数学、地理、地质学、天文学、工程及应用专业等多种。
浙江大学理科实验班学生主修专业的选择,主要取决于自身的兴趣、能力及相关专业胸襟。
同时,学生在选择主修专业时,还需要考虑各种情况下可能出现的就业机会和就业增值情况。
此外,为了确保浙大理科实验班的学生的学业能够得到有效的引导,除了选择感兴趣的专业外,学生还需要充分了解学校和所选择专业的课程安排。
其中,有些课程务必要学生尽早认真学习,以便更好地发挥其科学素养,累积知识储备,达到所培养的自然科学应用型人才的目的。
总之,在浙江大学理科实验班的学生的学习过程中,有许多重要的程序,主修专业的确认也是其中之一。
所以,学生们在选择主修专业时要认真考虑,根据自己的兴趣及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有目的性地去选择更有利与自身文化发展的专业,认真履行其作为浙江大学理科实验班学生的学习义务。
浙大转专业政策
浙江大学提供的转专业政策允许学生在一定条件下转换专业。
这些条件包括:
1. 学生确有特长,转专业、转学更能发挥其特长的。
2. 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诊断确认,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或其他高等学校相关专业学习的。
3. 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或不转学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4. 本科学生学习确有困难,要求转入专科学习的。
5. 根据就业形势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学校认为确实有必要调整少量学生专业的。
此外,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1. 国家有相关规定的。
2. 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3. 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学生如果想要转专业,需要提交申请,并经过一系列审核和公示。
学生需要保证成绩优异,不挂科,并及时办理申请手续。
在审核通过后,学生可以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浙江大学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
浙江大学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浙大教发[2006]26号学分制是用学分计算学生学习量、并作为衡量学业完成情况的一种较为灵活的教学管理制度。
为充分发挥我校学科门类齐全的优势,进一步激发教与学的积极性,因材施教,更好地培养造就适应社会、经济、科技和文化发展,知识、能力、素质俱佳,具有求是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未来领导者,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期安排学校实行每学年4学期制,分秋学期、冬学期、春学期、夏学期,每学期为9周,其中授课8周,考试1周;秋、冬(或春、夏)学期安排的课程学分一般在25学分左右;另在暑假安排3—4周用于教学实践或科研训练。
二、学科专业分类与课程设置1.本科专业的培养实行前期按大类培养的模式。
学校根据学科要求和专业特点,将本科专业按文科类、文理科类、理科类、理工科类、工科类、艺术设计类等6个学科专业大类进行大类交叉培养。
2.自2006级起,本科课程分为通识课程、大类课程和专业课程三大类。
通识课程着重于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课程分为思政类、军体类、外语类、计算机基础类、导论类、历史与文化类、文学与艺术类、经济与社会类、沟通与领导类、科学与研究类、技术与设计类;大类课程着重于建立宽厚的学科知识基础,奠定学生今后学业发展的基石,课程分为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和艺术设计类;专业课程着重在于培养学生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以及动手能力、创新精神,课程包括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专业方向模块课程、实践教学环节和毕业论文(设计)等。
同时,学校还设置一定量的“个性课程”学分供学生自主选择跨学科的课程修读,原则上原校公共选修课程(在选课系统里)不列入其中。
各类课程修读学分参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3.为扩大课程的选择面,以提高课程质量,学校对部分通识课程、大类课程实行分层次教学,开设多种不同类别、不同规格的课程供学生选读,学生需在满足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修读课程学分最低要求的基础上进行选择。
三、学分计算学分计算原则上以课程重要性和学习成本记,通常理论课程每16学时为1学分,记1-0周学时;实验、习题、设计、研讨、上机等实践教学课程根据特点可按理论学分的1/2--3/2计,0.5学分记0-1周学时;暑假集中进行的实验、实习、上机、社会调查、科研训练等原则上按照实际需要计一定量的学分;毕业论文(设计)一般记8—12学分。
浙江大学本科生对外交流学分认定及转换管理条例
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对外交流课程学分认定及替换办法(暂行)20161017为适应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发展趋势,扩大学生的国际视野,增强学生的国际竞争力,学校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对外交流的同时,规范对外交流期间所修课程学分、成绩的认定及替换工作,根据《浙江大学本科课程学分替换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1. 如实记载原则交流学习时间记入学籍档案;所修课程学分、成绩记入学生本人成绩单。
所修课程成绩不计入绩点计算。
2. 公平、公正原则学生须提交由交流学校/单位开具的官方、原始成绩单,以及课程的教学大纲。
3. 个性化原则学生可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有选择地进行课程学分认定及替换。
4. 公开原则课程学分认定及替换工作由开课学院(系)评定。
课程学分认定及替换完成后,公示7天方能有效。
二、申请范围与学校签署有对外交流协议的大学/单位,以及学生提供资料显示在全球有其较高地位或声誉的未签署协议的大学/单位,所开设课程。
三、标准(一)课程学分认定及替换的标准1. 课程学分认定标准学分与学时对应关系为1学分对应16学时,此学时数仅为授课学时,不包含自修、课外作业等时间。
若对方的学时数高于我校的,可参照以下公式转换:则学分转换计算公式可为:转换学分=(外校学时数*X/45)/16,取小数点后1位,不四舍五入2. 课程替换标准学生申请校外学分替换的课程,应符合我校相关院系专业培养方案课程修读的要求,替换成功后,相应课程可以免修。
(二)学生在交流学习期间修读的课程可申请替换成对应的校内课程及无法课程两类。
1.申请替换对应的课程学分学生在交流学习期间修读的课程,其内容与我校相关课程相似度达到70%及以上的,经开课院系论证认定,可以申请转为相应的校内课程。
学生在交流学习期间修读的课程,其学分/学时数大于我校的,可以申请替换为我校一门以上课程。
学生在交流学习期间修读的课程,其学分/学时数低于我校的,可以选择两门以上的相似课程申请替换为我校的一门课程。
2016年浙江大学录取分数线
2016年浙江⼤学录取分数线 2016年的⾼考已经结束了,⼤家想要了解⼀下浙江⼤学的录取分数吗以下是由店铺收集整理的2016年浙江⼤学录取分数线,欢迎阅读! 浙江⼤学基本简介 浙江⼤学(Zhejiang University),简称“浙⼤”,坐落于“⼈间天堂”杭州。
前⾝是1897年创建的求是书院,是中国⼈⾃⼰最早创办的现代⾼等学府之⼀。
1928年更名为国⽴浙江⼤学。
中华民国时期,浙江⼤学在竺可桢⽼校长的带领下,崛起为民国最⾼学府之⼀,被英国学者李约瑟誉为“东⽅剑桥”,迎来了浙⼤百年历史上最辉煌的时期。
竺可桢⽼校长也因其历史贡献,成为了浙⼤校史上最伟⼤的⼈,并为浙⼤确⽴了“求是”校训和⽂⾔⽂《浙江⼤学校歌》。
浙江⼤学直属于中华⼈民共和国教育部,是中国⾸批7所“211⼯程”、⾸批9所“985⼯程”重点建设的全国重点⼤学之⼀,是九校联盟、世界⼤学联盟、环太平洋⼤学联盟的成员,是教育部“卓越医⽣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才教育培养计划”改⾰试点⾼校,是中国著名顶尖学府之⼀,也是中国学科最齐全的⼤学。
截⾄2015年9⽉,浙江⼤学共拥有紫⾦港、⽟泉、西溪、华家池、之江、⾈⼭6个校区,占地总⾯积4.50平⽅公⾥,校舍总建筑⾯积2072303平⽅⽶,图书馆藏书671万余册,并有7家附属医院;国家重点⼀级学科14个,国家重点⼆级学科21个;⼀级学科博⼠学位授权点58个,⼆级学科博⼠学位授权点298个,博⼠后科研流动站52个;本科专业123个,全⽇制在校学⽣46364⼈,其中硕⼠研究⽣13952⼈,博⼠研究⽣8779⼈,本科⽣23633⼈。
浙江⼤学往年录取分数(⽂科) 浙江⼤学往年录取分数(理科) 浙江⼤学2016年本科招⽣章程 浙江⼤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学,是国家⾸批重点建设的“985⼯程”⾼校之⼀。
浙江⼤学本科招⽣采⽤浙江⼤学(国标码10335)和浙江⼤学医学院(国标码19335)两个代码招⽣,分别编制计划和录取。
浙大培养方案
浙大培养方案浙江大学(Zhejiang University)是我国一所以工科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其培养方案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专业设置浙大拥有全日制本科专业102个,涵盖了理学、工学、医学、农学、文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多个学科领域。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职业规划进行选择。
2. 基础教育浙大注重学生的基础教育培养,开设了大量的基础必修课程,如高等数学、物理、化学、英语等。
这些课程为学生提供了广阔的学术基础,培养了学生的分析、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专业教育浙大强调专业教育的针对性和实践性。
在选修课方面,学生可以选择专门的专业课程,深入学习相关方向的知识和技能。
同时,学校也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实践活动,如科研、实验、实习、社会实践等,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4. 全人教育浙大注重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除了专业知识的学习外,还设置了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经济管理等一系列的选修课程,拓宽学生的学科背景和思维广度。
此外,学校还提供了各种校园活动、社团组织、体育运动等丰富多样的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锻炼自己的团队合作和领导能力。
5. 国际交流浙大积极推动国际交流,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国际学术交流和合作机会。
学校与多个国内外知名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学生可以申请参加交换生项目、暑期学校、国际会议等,增加国际视野和体验不同的学术环境。
总的来说,浙江大学的培养方案力求全面、个性化和国际化。
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学术专业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并提供了多种途径和平台,让学生能够充分发展自己的潜力和兴趣,并为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浙江大学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浙江大学本科生院
(三)鼓励、提倡学习成绩优良且学有余力的学生修读辅修、双专业或双学 位。学生完成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并达到辅修、双专业或双学位规 定的教学要求,可获得学校颁发的辅修、双专业或双学位证书。
一、学期安排 学校实行每学年 4 学期制,分秋学期、冬学期、春学期、夏学期,每学期为 9 周,其中授课 8 周,考试 1 周。秋、冬(或春、夏)学期安排的课程学分一般 在 25 学分左右;另在暑假安排 3—4 周用于教学实践或科研训练。 二、学科专业分类与课程设置 (一)本科学生的培养实行前期按大类培养的模式。学校根据学科要求和专 业特点,将本科专业按文科类、文理科类、理科类、理工科类、工科类、艺术设 计类等6个学科专业大类进行大类交叉培养。 (二)本科课程分为通识课程、大类课程和专业课程三大类。通识课程着重 于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课程分为思政类、军体类、外语类、计算机基础类、导 论类、历史与文化类、文学与艺术类、经济与社会类、沟通与领导类、科学与研 究类、技术与设计类。大类课程着重于建立宽厚的学科知识,奠定学生今后学业 发展的基础,课程分为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和艺术设计类;专 业课程着重在于培养学生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以及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课程包 括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专业方向模块课程、实践教学环节和毕业论文 (设计)等。 同时,学校还设置一定数量的“个性课程”学分供学生自主选择跨学科的课 程修读;原校公共选修课程(在选课系统里)原则上不列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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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各类课程修读学分参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三)为扩大课程的选择面,提高课程质量,学校对部分通识课程、大类课 程实行分层次教学,开设多种不同类别、不同规格的课程供学生选读,学生需在 满足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修读课程学分最低要求的基础上进行选择。 三、学分计算 (一)学分原则上以课程重要性和学习成本计算,通常理论课程每 16 学时 为 1 学分,记 1-0 周学时;实验、习题、设计、研讨、上机等实践教学课程根据 特点可按理论学分的 1/2--3/2 计,0.5 学分记 0-1 周学时;暑假集中进行的实验、 实习、上机、社会调查、科研训练等原则上按照实际需要计一定量的学分;毕业 论文(设计)一般记 8—12 学分。课程周学时与学分的对应关系按各专业培养方 案中课程设置的规定执行。 (二)必修课程原则上根据各专业特点和要求已设置课程修读的最低学分, 学生按规定修读并通过考核即可获得学分,若选择高层次课程多修了学分,超出 部分的学分可计算在个性课程学分内。 选修课程通常应在某一课程类、课程组或课程模块中选择修读,学生需获得 相应课程类、课程组或课程模块所规定的学分要求,超出部分的学分可计算在个 性课程学分内。 (三)为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设置第二课堂学分,具体计算办法详见 《浙江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暂行办法》。 四、课程选修 (一)学生应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修读各类课程。学生在导师、班主任的指 导下,根据本人的情况、需要和学习能力,在客观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可在如下几 个方面进行自主选择: 1.自主安排学习进程。按一定的选课顺序,在导师、班主任的指导下,学 生可变动课程教学计划的进程安排,提前或延迟修读有关课程,但每两学期(指 秋、冬学期或春、夏学期)修读的课程不得低于 15 学分(毕业班除外)。 2.自主选择课程层次。在实行分层次教学的通识课程与大类课程中,学生
2018级数学学院主修专业确认工作细则【模板】
2018级数学学院主修专业确认工作细则2018级数学学院主修专业确认工作由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小组负责,按照浙大发本【2016】109号《**大学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办法》执行。
现就数学学院2018级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以及自2018年10月开始的2018级、2017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制定如下细则:一、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小组组成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成员:分管学生思政工作党委副书记、学院教学委员会本科教学工作组成员,学院教务工作成员二、各专业接收容量(竺可桢学院学生、民族生、留学生、港澳台生不受容量限制)三、主修专业确认工作的程序1. 主修专业确认分两轮进行,由于在两轮确认中,学生均没有大学课程成绩绩点。
凡是要申请确认到数学科学学院主修专业的学生均要参加由数学学院组织的笔试。
考试科目:数学综合素质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具体考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大学数学科学学院网上通知。
2.立志到数学科学学院的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数学、统计学专业学习的同学,应按照相应专业的培养方案修读课程,主修专业确认后需严格按照培养方案修读,请特别注意大学一年级数学类课程的要求(数学类必修课程, 即《数学分析》、《高等代数》和《几何学》必须修读)第一轮类内确认1. 时间与容量学生报名时间:10月15日11:00—10月19日11:00专业笔试:10月19日晚上6:30—8:30考试地点:数学与应用数学西二—102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西二—103专业面试:10月28下午1:00开始面试地点:西二—304,308,310,311(面试名单届时将张贴在教室门口)公示时间:10月29日(注: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选拔机会) 2. 选拔原则高考相对成绩在专业确认选拔中的权重50%,笔试、面试权重50% 统一采用高考相对成绩,其计算方法如下:●高考相对成绩=『【学生高考成绩(文/理)】/【生源地省市的(文/理)最高高考成绩】』×100●来自不分文理的新高考省份的同学,物理为必考科目。
浙江大学胡吉明-专业建设的框架与内容
2.教学院长(系主任)是什么东西?(组 织、协调、沟通,委员会制度)
3.当下环境,教学院长(系主任)怎样更 好地开展工作?(情感职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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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欢迎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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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相关培养制度。 “助教”--“助讲”--“主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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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实践教学,深入开展探究性实验和自主研究项目 ---符合化学专业人才培养规律
化学是实践科学,加强实验类课程,特别是探究 性实验的开设;
化学是基础学科,激发自主学习与研究能力:率 先推出“自主研究项目”。
自主研究项目从2013年冬学期开始实施,主要 面向化学专业的拔尖学生,支持有科研兴趣并 有想法的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开展科学研 究,课题的选题与导师没有必然联系。项目实 施近一年来,取得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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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完善教学管理制度 ---以“院系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
“基层教学组织运行机制”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制度” “教师(包含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与培养制度” “高水平师资队伍培养与引进制度” “全面助教制度” “教学激励机制” “常态化教学调研机制” “教学类教师职称晋升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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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点体会
年份
8
教育部学科评估结果 No. 9
学科 排名
12 10
8
排 名6
4 2 0
师资队伍 科学研究 人才培养 学科声誉
身体在奔跑,灵魂却在散步!
学科发展不健康,不持续
化学专业综合改革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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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提纲 “专业”的内涵与框架 为什么要开展专业综合改革? 重点改革的内容与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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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专业综合改革的切入点:
浙大学生手册题目及答案-精选.pdf
浙大学生手册题目及答案-精选.pdf1:未报名可以修读辅修专业对2:各专业确认选拔标准全校统一错3:大一上25学分大一下30学分大二上7学分退学警告错4:跨校修读课程成绩他校修读本校审核予以承认对5:学校可以对人才需求发展变化学生同意时可以调整学生专业对6: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在校最长年限由学校规定对7:休学学生应办理手续离校保留学籍休学期间享受在校学生待遇错8:不得在学校宗教活动对9:适当方式实行考勤无法参加不必事先请假错10:无故缺课1/3不得参加期末考核11:应征参军学校保留学籍到退役后一年对12:未经请假连续2周不参加教学活动应予退学对13:提前毕业申请在预计毕业前2学期提出逾期不办理对14:辅修双专业注册该专业学生优先对15:辅修专业资格标准由学校统一制定錯16: 毕业时没有完成辅修专业可以申请旁听形式修读所缺课程对17:不及格者有1次补考机会18:补考及格按照60分计入成绩单注明补考重修后按照实际得分计入对19:因故因病不能参加实习需提交医院证明;实习期间请假未经带队老湿批准擅自离开实习岗位否则按照旷课处理对20:实习教学成绩考核分考试考察两种,均采用5级记分制錯21:跨校教学活动有关情况详尽告知家长取得书面回执对22:学生在校学习最长年限不得超过在校年限一年錯23:自修整门课程或部分内容可以申请免听不交作业不需要参加实验课程考核错24:主修专业一经确认不得更改错25:招生时确认主修方向定向委托培养特殊招生不予专业确认对26:与我校签订了交流合作协议的学校修的的课程可申请转换我校课程对27: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9-10月进行对28:外设奖学金原则相在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和单项奖学生中评定对29:违反校规收到处分没有奖学金评奖资格對30:申请励志奖学金不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错31:4年制无偿资助额不超过 3.2万人民币包括无息贷款不超过 4.8万对32:学生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由国家补贴毕业后自付利息对33:没有按照还款期限数额归还助学贷款的学生违约行为载入系统对34:困难补助分为学费临时困难专项3种错35:获得助学金的学生在受助学金的学生第二年开学后需要填写小结表对36:所有奖学金的奖金可以兼得错37:毕业论文(设计)主要环节包括blablabla 对38:同学家参加二课累计获得3分乙同学6分都视为4学分二课学分对39:SRTP学生原则上本科二三年级学生为主blablabla 对40:思想品德的评价通过纪实和评议两种方式实施若一致則按照紀實不一致對紀實進行調整錯41:一等奖学金比例3%奖励金额600042: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困难生可以申请获得助学和励志奖学金错43:成绩单记载原始学分成绩系统内部照转换后的成绩计算绩点对44:参加学校礼仪文化交流宣讲满一年可获得1分二课分数对45:国奖外设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可以见得错46:大一新生不能评任何奖学金錯47:申报纪实和宿舍纪实分别占纪实评价结果50% 錯48:知识水平评价和综合能力评价是单项奖学金评定主要依据對49:学业评价结果可作为评奖评优推荐对外交流面试研究生等主要依据对50:对外交流课程学分认定转换分两次完成错51 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对52 受处分者不得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但本学年内可以评定奖学金:错53 处分决定应有选择的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错54 动手打人未伤他人的给予警告处分錯55 违章用电、用火、用危险品及其他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错56 尚未完全失去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时候实施违纪行为的:錯57 盗用他人名义冒领他人财物的,除返还冒领的钱物外:对58 在进行科学研究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情节较轻者:错59 处分决定送出后,学校将采取适当方法在校内予以公布:对60 学长辅导计划主要在一年级学生中实施:对61 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中的生活费贷款按月发放(一年按12个月计):错62 我校困难补助分为学费补助、临时困难补助、专项补助三种:错63 对于无正当理由故意拖欠学杂费的学生,学校可以不予办理离校手续:对64 “文明寝室”在评比时,“免检寝室”优先:对65 住宿学生在宿舍内的表现,是学校评选“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之一:对66 推荐到外校而未被录取的学生,若再报考浙江大学研究生:对67 优秀学生干部要求“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良好及以上:错68 获得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学生会被载入校志:错69 在违纪行为的调查过程中,如实陈述错误事实,检查认真深刻:錯70 学生如将学生证和校徽转借他人使用或送人,或一人使用两个学生证:对71 未经批准,在学校内组织、代理旅游业务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对72 诈骗公私财物4000及以下的,给予警告处分:错73 浙江大学本科生困难补助中,学费补助申请金额不超过4800元:对74 浙江大学本科生困难补助中,临时困难补助申请,一次金额不超过2000元:对75 在寝室内将水倒入垃圾桶中属于影响公共秩序的行为:对76 学生每年注册…次;分别安排在:2,秋春;旷课;2;注册77 学校采用平均学分绩点:课程绩点;课程学分;主修专业课学分绩点;主修专业课程学分; 5.0,078 重修课程…学分绩点统计;…选重复课程:不列入体育不计入79 …或…者可以申请缓考:因病住院,急诊留院观察80 主修专业确认分…和…两个阶段:大类内主修专业预确认跨大类主修专业确认大类内主修专业预确认第一学年五月初跨大类主修专业确认第二学年10月中旬81 学生在读期间出现一个长学期…不足…学分的:12 二82 学生主修专业预确认时;党申请人数低于专业容量…%时:90 90 9083 学校规定;学生必须修读不少于…学分的外语类课程:7 184 学生应于开考前…分钟进入考场:15 20 3085 为能在学制年限内顺利完成学业;建议学生每一选课周期选读…学分:25 15 4086 学生体育课的成绩应当根据:考勤课内教学课外锻炼活动87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入学未满一学期,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应与退学的88 学满…以上退学的学生,肄业:1学年89 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90 新生应凭…和有关证件:学校录取通知书(信息应与身份证相符)书面形式附有相关证明 2周91 学校实行…学期制: 4 春夏秋冬两长92 无故不参加生产劳动、军事训练,按每天…计算旷课时间:4学时93 实验、实习环节缺课累计超过总学时数:1/3 94 政治理论课、…等必修实践环节不得申请自修:体育课实验课军事训练毕业论文95 缓考课程的成绩一般按:期末考试卷面课程原任课教师96 学生主修专业确认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入学……:一年后两年内97 学生办理休学手续;应由…申请:本人因病因生育1年98 学生在读期间出现一个长学期中学分不足…给予…;累计学分达到…除外:12 退学警告 2099 在读期间学满三年;或的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的学分不足…;应予退学:80100 退学学生应在退学决定书送达后…:一周不得101 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需要申请学位者;应由…:本人 2 所在院系学校学士学位审定工作委员会102 无故不参加考核者,按…论:缺考不通过 0 计入103 学生被退学警告后;后续学期学分修读良好…:20 104 学校对学生修读主修专业课程情况进行毕业审核,对所获…总学分少…学分以内:15 15 结业结业105 我校学分与学时对应关系: 1 16 一个长 5106 参加“3+1”项目的学生需完成并达到:总学分主修专业教学计划 95%107 各类奖学金分两次发放,第一次在冬学期:下学期108 __是学校最高层次的奖学金:竺可桢奖学金109 学业优秀奖学金依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
浙江大学化学系求是班学生遴选进出方案0001
浙江大学化学系求是科学班学生二次遴选、分流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求是科学班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浙江大学竺可桢学院学生荣誉学籍确认实施细则》(浙大本发〔2009〕27号)及其补充规定(浙大本发〔2010〕29号)文件精神与浙江大学求是科学班培养要求,为有利于学生在本科阶段的健康成长,结合化学专业人才成长规律和拔尖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浙江大学化学系求是科学班化学专业(以下简称求化班)学生二次遴选、分流实施办法.具体如下:一、浙江大学化学系求化班学生遴选办法1。
为了在求化班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同学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全校相应年级的同学(尤其欢迎化学专业学生)经自愿、班主任或指导老师推荐,可以申请转入求化班。
浙江考生的高科科目需物理或化学选其一.2。
申请转入求化班的同学需满足以下条件:⑴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⑵刻苦学习,奋发努力,勇于创新,学年年级综合排名10%以内;⑶数理基础好,化学专业成绩突出;⑷英语基础好,在二年级末转入的同学,要求英语通过六级考试。
3.在读学生遴选每长学期实施,大三秋冬学期后原则上不再遴选。
申请应在每长学期末根据递交申请,申请书内应详细说明对化学学科、科学研究的认知和成果、对自身进一步的规划等。
4.由化学系组织对申请的同学进行面试,最终由化学系教学委员会确定转入学生的人数与名单。
5。
每一位新转入求化班的学生必须根据求是科学班化学专业培养方案要求,补选课程,大二学生要求在一个月内确定指导老师和培养方案.6.由班主任或指导老师协助转入求化班的同学做好课程补退工作。
二、浙江大学化学系求化班学生分流办法1.有下列情况的同学应转出求化班:⑴荣誉课程不及格数累计≥2门,或不及格课程数≥3门,或化学专业课程不及格;⑵课程平均成绩低于75分(或3.0),或累计有2门课程不及格,自动列入拟分流名单,在化学系教学委员会组织下,通过综合考核,确定正式分流名单。
2016浙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主修专业确认细则
2015级计算机学院主修专业确认工作细则2015级计算机学院主修专业确认工作由学院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小组负责进行。
按照浙大发本【2010】128 号《浙江大学本科学生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一、学院(系)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小组组长:陈文智成员:邢卫、蔡亮、耿卫东、彭韧、柴春雷、罗仕鉴、彭列平、高晴、章文二、各专业接收要求1.类内学生和跨类学生的招收根据学校规定进行,工业设计、产品设计和数字媒体专业因受专教容量限制,招收总数上限分别为25、25和55.计算机专业与软件工程专业前置课程:A.微积分Ⅰ、微积分Ⅱ;B.程序设计基础\程序设计专题(计算机科学基础\ C程序设计);C.大学英语III;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前置课程:根据申报情况择优录取;工业设计专业前置课程:根据申报情况择优录取;产品设计专业前置课程:接受艺术设计类学生,根据申报情况择优录取;跨类学生需要通过美术考试;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加班):类内学生:原则上不低于15人。
专业前置课程:A.微积分Ⅰ、微积分Ⅱ、线性代数、离散数学及其应用;B.程序设计基础\程序设计专题(计算机科学基础\ C程序设计);C.英语类课程;附加经济要求:家庭须可承担学生在加就读期间的学费、生活费,约人民币30万元。
提前组织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月29日。
三、主修专业确认容量安排:第一轮类内容量第二轮容量竺院人数计算机专业(中加班)25 3 不超过2人计算机专业120 12 不受限制软件工程65 7 不受限制数字媒体专业38(含民族班5人) 4 专教容量55工业设计20(含港澳台1人) 2 专教容量25艺术设计23 2(含竺院学生)专教容量25四、主修专业确认工作的程序1. 除中加班外学生本人在学校规定时间内递交申请,中加班在计算机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前递交申请选拔;2. 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小组审核、面试;3. 申请人数超过容量的专业进行筛选;4. 确认结果予以公示;5. 上报学校本细则由学院(系)本科生科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教务处文件
浙江大学教务处文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2.浙江大学关于加强本科实验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3.关于浙江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确认与申报的通知4.浙江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设置管理暂行规定5.浙江大学本科教学管理工作规范6.浙江大学学生实验守则7.浙江大学本科实验报告规范(暂行)8.浙江大学本科教学教师工作规范( 2006年 5 月修订)9.关于加强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若干意见10.浙江大学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方案11.浙江大学实验设备研制项目管理规定12.浙江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奖励暂行办法13.关于开展本科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大发教〔 2005〕53 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各校区管委会,各学院,各部,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发 [2004]16 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教育部教高 [2005]1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大力加强本科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经研究,我校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学院组织干部和教师认真学习,结合学院实际深入讨论,形成学院实施方案,讨论和实施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可及时向学校提出意见和建议。
浙江大学二OO五年五月三^一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发 [2004]16 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教育部教高 [2005]1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大力加强本科教学工作,努力构建好研究型大学本科教学新体系,进一步完善学分制和四学期制,切实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提高学生全面素质和国际竞争力,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特对我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本科教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确立本科教学工作在一流研究型大学的中心地位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建设综合型、研究型、创新型世界一流大学的办学目标,充分认识本科教学在研究型、创新型人才培养中所起的基础性、关键性作用,充分认识其在高等教育中无可替代的重要地位。
浙江大学化学专业培养方案
浙江大学化学专业导性教学计划
培养目标
化学系是国家理科(化学)基础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
化学专业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具备宽厚的数、理、生物、计算机等学科的基础知识,扎实的化学基础理论和实验技术,能挑战化学发展前沿,解决生命、材料、环境、化工等领域中化学问题能力的高级人才。
毕业生主要作为化学及相关学科博士和硕士研究生的高质量生源,也可在科研机构、大中学校及企事业单位从事科研、教学、开发及管理工作。
培养要求
掌握化学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实验技能;掌握必要的数学、物理、生物、计算机、化工等学科的基础知识;具有用英语进行交流的初步能力、运用机算机获取和处理科学信息的能力;具备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独立开展科研和开发工作的初步能力。
主要课程
基础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无机化学物理化学结构化学仪器分析谱学基础生物化学基础化学实验中级化学实验综合化学实验
特色课程
双语教学的课程:基础化学分析化学仪器分析有机化学物理化学
研究型课程:综合化学实验
讨论型课程:现代化学导轮化学生物学选论
创业训练课程:科研技能训练
计划学制四年
最低毕业学分160+4+2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浙江大学化学专业课程设置一览第一学年
第二学年
第三学年
第四学年
短学期
选修课程一览。
浙江大学转专业细则2022
浙江大学转专业细则2022浙江大学转专业细则2022是浙江大学在2022年发布的一项规定,旨在规范学校内部学生转专业的程序。
该规定针对本科学历学生和研究生学生,涉及从一个专业转换到另一个专业的情况,由学校教务处负责实施。
一、本科生转专业条件1. 所修专业之间必须是相关性或者不相关性的专业;2. 所修专业之间的学分要求必须符合《浙江大学学士学位论文撰写规定》;3. 两个所修专业之间的学习时间最少需要三个学期;4. 学生本人的学习成绩必须达到要求,不能因为转专业而影响正常的学习;5.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提交申请书,该申请书需包含申请者的个人信息、转专业理由、学习成绩单、学校审批表等。
二、研究生转专业条件1. 必须是本校研究生;2. 所修专业之间必须是相关性或者不相关性的专业;3. 所修专业之间的学分要求必须符合《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定》;4. 两个所修专业之间的学习时间最少需要一个学期;5. 转专业学生的学习成绩必须达到学校要求,不能因为转专业而影响正常的学习;6.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提交申请书,该申请书需包含申请者的个人信息、转专业理由、学习成绩单、学校审批表等。
三、转专业流程1.学生首先需要准备申请转专业的相关材料;2.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学校的教务处;3.由教务处进行审核,如果通过则签发转专业证明,反之则不予受理;4.如果转专业证明通过,则需要提交给学校的学术委员会进行审核;5.如果审核通过,学生需要根据转专业需要的课程进行重新选择;6.完成上述流程后,学校教务处将发放转专业证明,供学生使用。
四、转专业后注意事项1. 学生在转专业后,仍需积极完成全部原来的课程,以及新专业的所有课程;2. 学生在转专业后,可以享受原专业所有的福利待遇;3. 学生在转专业后,必须遵守新专业的学习规定,并按照新专业的要求完成学业;4. 学生在转专业后,必须积极参加新专业的学术活动,主动学习新的知识;5. 学生在转专业后,必须按照新专业的学位论文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浙江大学学生手册考题
浙江大学学生手册考题浙江大学学生手册考试的目的是考核学生对学生手册的掌握情况,下面是店铺精心为你们整理的浙江大学学生手册考题的相关内容,希望你们会喜欢!浙江大学学生手册考题一、判断题(每题1分,25分):1. 学生可在未报名注册情况下修读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的有关课程,并在完成相应课程之后申请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的学业证书。
()2. 与我校签订了校际、院(系)际合作交流协议的学校修得的课程可以申请转换为我校的课程。
()3. 学生的成绩单上记载原始的学分、成绩,系统内部将按照转换后的学分、成绩计算学分及绩点。
()4. 各专业主修专业确认的选拔的标准是全校统一的。
()5. 有个学生大一上学期获得25学分,大一下学期获得30学分,但大二上学期只获得了7学分,此学生在大二上学期应该被退学警告。
()6. 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坚持教育与处分相结合原则,坚持学生申诉权受保障原则。
()7. 受处分者不得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但本学年内可以评定奖学金及各种荣誉称号。
()8. 处分决定应有选择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
()9. 动手打人未伤他人的给予警告处分。
()10. 违章用电、用火、用危险品及其他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给予警告以上、记过以下处分;()11.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时候实施违纪行为的,可以减轻处分或者不处分。
()12. 盗用他人名义冒领他人钱物的,除返还冒领的钱物外,给予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
()13. 在进行科学研究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情节较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4. 处分决定作出后,学校采取适当方式在校内予以公布。
处分决定无法送达时,学校采用公告方式送达。
()15. 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在每年的9-10月结合学生学年综合评价进行。
()16. 外设奖学金原则上在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的学生中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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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级化学系主修专业确认工作细则
2015级化学系主修专业确认工作由化学系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小组负责进行。
按照《浙江大学大类招生的本科学生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10)128号文执行,制订以下确认方案。
一、化学系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小组
组长:胡吉明
成员:盛亚东、方文军、王琦、王敏、赵华绒、袁银霞
二、化学专业接收要求
1、类内学生
当申请学生人数低于第一轮容量时,申请学生都作为预接受学生;申请人数达到第一轮容量时,可预接收人数控制在容量以内,超过专业容量时,可视申请学生获得该专业前置课程学分的情况进行复试(面试),综合考察学生的能力,进行筛选。
前置课程修读要求:
化学专业:
微积分Ⅰ、(微积分Ⅱ、微积分Ⅲ)、大学物理(甲)Ⅰ、普通化学、化
学实验(甲)
2、跨类学生
申请人数低于第二轮容量且跨大类人数不足专业容量的10%时,接受所有申请的学生;申请人数超过专业容量时,接受跨大类学生人数控制在专业总容量的10%以内。
并按以下条件筛选:
A、有效学分不低于50分;
B、所有课程平均绩点不低于3.0。
三、主修专业确认容量安排:
化学系化学专业96名+7名(理科创新之星)
第一轮:类内确认,容量为93人,其中7人为理科创新之星名额;
第二轮:可跨类申请,也可类内提交申请,容量为10人。
四、主修专业确认工作的程序
1、学生本人在学校规定时间内递交申请;
2、化学系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
3、申请人数超过容量的进行筛选;
4、化学系对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5、上报学校。
本细则由化学系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化学系
2015.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