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专业划分和职责教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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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设备管辖划分管理制度
Q/GD.SC-45
一、目的意义
通过对设备管辖的划分,明确各单位的任务工作范围,确保每台设备、每个系统均有人员负责管理,负责检修和维护,使检修工作能有序进行。
二、基本原则
任务清楚,职责明晰,运行、检修、维护责任明确,管理到位,使设备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发电部维修各队(室、组)及相应的外委单位。
四、引用制度
本制度引用于原发电部《设备管辖划分规定》,在此基础上根据发电部维修体制改革后队制变化及设备管辖调整而修编。
五、具体内容
(一)总则
1、为了加强设备管理,不断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机组安全经济可靠运行,特制定本细则。
2、根据公司机构设置情况,全厂主要生产设备由发电部维修专业负责日常维护、检修及检修管理。
3、设备分工划定了维修各专业之间设备的管辖范围,各队应按此划定界线进行工作,专业队(组)内部应按专业特点确定设备及系统的设备管理主人。明确设备主人的职责及考核标准。
4、设备管理分工遵循的二条主要原则:一是做到职责分明,又尽可能有利于生产管理;二是做到有分工有协作,杜绝设备管理存在漏洞,尽可能结合各专业的特点和性质。在执行中,如遇尚未明确的问题,本着相关专业协商原则进行划分。特殊情况发电部行政主管领导根据设备的实际情况临时裁定,要求各专业队必须服从分配,遵照执行。
5、设备分工原则:明确各专业之间设备及系统管理范围分界及交叉管理的分界点,并具体化分了其管辖的设备及系统。
(二)各单位管辖设备(系统)的范围
机务技术室:
负责厂区内设备系统的机务部分的日常维护、检修管理工作,主要设备(系统)如下:
锅炉部分:
1、锅炉本体设备及附件、汽包及附件、炉本体平台楼梯。
2、锅炉范围的蒸汽管道及阀门、疏放水管道及阀门、排污管道及阀门。
3、汽(气)、水、油管道及阀门、压缩空气管道及阀门、支吊架等。
4、烟风管道、煤粉管道及支吊架。
5、燃烧器及油枪。
6、捞渣机及附属设备。
7、引风机、送风机、一次风机、排粉机、暧风器疏水泵、冷却风机等及系统。
8、磨煤机及油系统
9、输粉机、给煤机、给粉机、粉仓、原煤仓等及系统。
10、粗粉分离器、细粉分离器、锥式和板式锁气器等及系统。
11、空预器及除灰锁气器。
12、定期排污扩容器。
13、锅炉高温盘(架)间设备。
14、给水N2H4、NH3、炉水Na3PO4加药泵及溶液罐、管道阀门。
15、脱硫装置烟气热交换器(GGH)。
16、脱硫增压风机、脱硫冷却塔。
17、锅炉设备的保温。
18、电除尘器本体及附属系统设备。
19、除灰、除渣设备及系统。
20、燃油设备及系统、油库。
汽机部分:
1、汽轮机本体及附件。
2、汽(气)、水、油管道及阀门。
3、汽机润滑油系统、顶轴油系统、控制油系统。
4、前置泵、汽动给水泵及小汽轮机。
5、前置泵、电动给水泵及液力偶合器、油系统及管道阀门。
6、低压加热器、高压加热器、除氧器。
7、除氧器再循环泵
8、内冷水泵、真空泵
9、连续排污扩容器、疏水扩容器。
10、密封油泵及调节站、密封油箱。
11、凝汽器、凝结水输送泵、凝结水泵及系统。
12、精处理设备系统。
13、胶球清洗泵及清洗装置。
14、开式冷却水泵、开式水旋转滤网。
15、再生泵、罗茨风机。
16、定冷水泵及系统。
17、抽气逆止门。
18、闭式水泵及系统。
19、辅汽站及系统。
20、汽机设备范围内的管道、阀门。
21、汽机设备的保温。
输煤设备:
1、翻车机及系统。
2、斗轮机及系统。
3、汽车卸车机、装载机、推土机。
4、带式输送机及系统、附件(含面袋除尘器本体及管道等)。化学水工设备:
1、制氢站设备及系统。
2、全厂雨水泵房设备及系统。
3、除盐水设备系统。
4、生活水加药设备及系统。
5、循环水处理设备及系统。
6、空压机设备系统。
7、冷却塔。
8、补给水系统。
9、含油污水处理系统。
10、空气擦洗池。
11、罗茨风机。
12、清水泵房设备及系统。
13、污水泵房设备及系统。
14、综合水泵房设备及系统。
综合组:
负责厂区电梯、起重机械、空调、机排井等设备系统的日常维护、部分检修及检修管理工作。分管设备如下:
1、全厂电梯设备。
2、全厂起重机械设备及附件。
3、全厂空调系统检修、日常维护管理,主要有以下设备、系统。
⑴生产区域的分体空调器(室内、室内外主机及管道)、窗机、盘管式风机。
⑵中央空调器及附属冷却水、软水处理系统设备、管道、阀门、支吊架等机务及本体系统。
⑶组合式新风机组及附属管道、阀门。
4、机排水井(不含全厂雨水泵设备)
5、发电机氢气干燥器本体机务设备(控制系统仍由电气、热控队负责)
6、汽水取样恒温装置。
7、锅炉负压吸尘器设备及系统、地磅秤机务设备、化验室机务设备检修。
8、电气队、热控队及全厂零星焊接工作。
9、综合办公大楼室内空调机。
10、发电部管辖全防汛设备及各项临时工作。
电气队:
负责全厂电气设备及系统的日常维护、检修及管理工作。分管设备及系统的主体范围如下
1、发电机、励磁机及保护装置(含氢、空冷却器本体)。
2、主变和各种等级的厂用变压器及其保护装置。
3、220KV开关站所有设备及保护装置。
4、6KV及380V配电装置及保护装置(含水源地35KV系统)。
5、蓄电池组及厂用直流系统。
6、交流不停电电源及厂用设备。
7、高、低压电机(电气专业负责的部分)。
8、高、低压电机电缆及电气控制系统及保护装置。
9、所辖区域系统内照明及线路系统
10、电气二次回路,继电保护及电气自动装置(含远动),电气仪表。
11、电气试验设备及高压试验工作。
12、静电除尘器的电气设备,控制盘及其回路(灰位监视系统、振打程控系统属热工队)。
13、全厂电度表、电压及电流表(包括小时计录仪)。(进入DCS的电度表信号由电气送入热工DCS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