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执行记录反馈表
说明:
1.责任部门必须在规定期初计划栏“完成时间”内,将计划或已经采取的措施、工作的实际推进情况报送至总经办。
2.量化达成目标由总经办根据公司需要及工作提出部门的要求初定,具体由责任部门在工作反馈时细化,但不得低于初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