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
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征求意见稿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7月广州目录前言 (I)1 范围 (1)2 总则 (2)3 电力系统一次部分 (3)3.1 设计依据和设计原则 (3)3.2 电力系统现况及电厂概述 (3)3.3 电力系统发展规划 (4)3.4 电力电量平衡 (4)3.5 工程建设必要性及其在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 (5)3.6 接入系统方案论证 (5)3.7 推荐方案电气计算 (6)3.8 系统对电厂有关电气设备参数的要求 (7)3.9 主要结论及建议 (8)3.10 主要附图和附表 (8)4 电力系统二次部分 (9)4.1 设计依据及系统概况 (9)4.2 系统继电保护 (9)4.3 安全稳定控制系统 (12)4.4 调度自动化 (14)4.5 系统通信 (16)4.6 系统二次部分主要结论及建议 (18)5 编制说明 (19)前言为实现南方电网统一开放、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发展目标,建立和健全公司电网规划建设标准体系,指导接入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电网公司)管辖电网的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工作,规范接入系统设计报告编制的内容和深度要求,保证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厂的可靠送出,满足电厂项目核准要求,特制订本规定。
本规定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批准。
本规定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发展部归口并解释。
本规定主编单位: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发展部、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
本规定主要编制人:1 范围1.1 本规定适用于接入南方电网公司管辖的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网的电厂。
1.2 接入其它电压等级的电厂可参照执行。
2 总则2.1 电厂接入系统设计一般在电厂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是电厂项目可行性研究内容之一,作为电厂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2.2 对于涉及大型火电厂、梯级水电站以及核电站等区域性较大规模的电源,应在完成输电规划研究的基础上开展接入系统设计工作。
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
第四卷热机部分目录说明书第一章 概述第二章 燃料第三章 燃烧系统及辅助设备选择第四章 热力系统及辅助设备选择第五章 系统运行方式第六章 主厂房布置第七章 辅助设施第八章 厂区热网附件图纸目录及其深度要求计算书及其深度要求说明书第一章概述应说明:一、 设计依据,设计规模及规划容量,电厂性质及运行要求,上级分配主机组的批复文件。
二、 本专业设计的主要特点。
三、 主要设备的招标情况或选择或分配情况。
四、 主机组型号、参数及主要技术规范。
五、 设计范围,主厂房设计界限,所负责的辅助生产设施。
如为扩建电厂,应概述原有电厂的有关部分,目前电厂运行、检修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应扼要说明原有电厂与本期工程的衔接及配合问题。
六、 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第二章燃料一、 燃料来源及依据对于燃料电厂应说明燃料来源、燃料种类、燃料供应量、俩种以上燃料混烧时的配比、应用基的元素分析、工业分析、可磨系数及磨损指数、结焦指数、设计煤种及校核煤种应分别列出。
二、 应说明灰份特性,灰份成份及化学成份,灰熔点(T1、T2、T3),灰渣粘结特性、磨损指数、粒度分析及灰的比电阻数据。
三、 应说明锅炉点火及启动锅炉所用燃料品种及来源、运输方式。
第三章燃烧系统及辅助设备选择应说明:一、 每台炉及本期锅炉房的时、日、年的燃料消耗量。
二、 磨煤机选择及论证。
三、 制粉系统选择及论证,系统拟定的原则,论证比较系统的型式和特点,辅助设备选择,列出有关计算成果表(包括热力及空气动力计算成果及设备选择)。
四、 燃油系统选择及辅助设备选择(燃油电厂编写)。
五、 烟、风系统及辅助设备选择,系统拟定的原则,论证比较系统的特点,列出有关计算成果表(包括燃烧及空气动力计算成果及设备选择)。
六、 锅炉尾部低温防腐措施。
七、 除尘器和烟囱选择。
配合有关专业确定需要的烟囱高度,选用的烟囱个数,直径和布置方式,对高硫煤宜有预防烟囱内部不出现正压的措施。
八、 燃烧及制粉系统介质流速及烟、风、煤粉管道通流断面选择。
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共135页
能源部电力规划设计管理局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DLGJ 9-921992 西安目录第一卷总的部分 (1)第一章概述 (1)第二章厂址简述 (2)第三章电力负荷、热力负荷及发电厂容量 (2)第四章主要设计原则 (2)第五章节能、节水、节约用地及原材料措施 (2)第六章环境保护 (3)第七章劳动安全及工业卫生 (3)第八章运行组织及设计定员 (3)第九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3)第十章提高本工程技术水平和设计质量的措施 (5)第十一章存在问题及建议 (5)第二卷电力系统部分 (7)第一章电厂在系统中的作用和地位 (7)第二章电厂负荷及电力平衡 (7)第三章电厂接入系统方案 (8)第四章电气主接线 (8)第五章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8)第六章系统调度自动化 (9)第七章系统通信 (10)第三卷总图运输部分 (11)第一章概述 (12)第二章全厂总体规划 (12)第三章厂区总平面 (13)第四章竖向布置 (13)第五章交通运输 (14)第六章管线及沟道布置 (15)第七章绿化 (15)第八章生活福利设施规划 (15)第四卷热机部分 (18)第一章概述 (18)第二章燃料 (19)第三章燃烧系统及辅助设备选择 (19)第四章热力系统及辅助设备选择 (19)第五章系统运行方式 (20)第六章主厂房设置 (21)第七章辅助设施 (21)第八章厂区热网 (22)第五卷运煤部分 (28)第一章概述 (28)第二章卸煤装置及贮煤设施 (29)第三章筛碎设备 (29)第四章运煤系统及运行方式 (30)第五章辅助设施 (30)第六章运煤车间辅助建筑 (30)第七章煤尘防治 (30)第六卷除灰渣部分 (33)第一章概述 (33)第二章除灰渣系统的选择 (34)第七卷电厂化学部分 (38)第一章概述 (39)第二章锅炉补给水处理 (39)第三章凝结水精处理 (40)第四章冷却水处理 (40)第五章电厂油务管理 (41)第六章制氢设备 (41)第七章给水、炉水校正处理及汽水取样 (41)第八章热网补给水处理 (41)第八卷电气部分 (43)第一章概述 (43)第二章电气主接线 (44)第三章短路电流计算 (44)第四章导体及设备选择 (44)第五章厂用电接线及布置 (45)第六章事故保安和不停电电源 (45)第七章电气设备布置 (45)第八章直流电系统 (45)第九章二次线、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 (46)第十章过电压保护及接地 (46)第十一章照明和检修网络 (46)第十二章厂内通信 (46)第十三章辅助车间 (47)第十四章电缆设施 (47)第十五章阴极保护 (47)第九卷热工自动化部分 (52)第一章概述 (52)第二章热工自动化水平和控制室(楼)布置 (52)第三章热工自动化功能 (53)第四章热工自动化设备选择 (54)第五章辅助车间的控制系统及设备选型 (55)第六章电源和气源 (56)第十卷建筑结构部分 (57)第一章概述 (58)第二章厂址自然条件及设计主要技术数据 (58)第三章地基与基础 (59)第四章主厂房建筑结构设计 (59)第五章其他主要生产建筑物 (60)第六章辅助及附属建筑物 (61)第七章厂前区及厂区建筑 (61)第十一卷采暖通风及空气调节部分 (64)第一章概述 (64)第二章采暖热媒及加热站 (64)第三章主厂房采暖、通风与空调 (65)第四章生产、辅助生产、附属生产建筑的采暖、通风及空调 (66)第五章运煤系统采暖、通风、除尘及解冻 (67)第六章厂区采暖热网 (68)第十二卷水工部分 (72)第一章概述 (73)第二章区域自然条件 (73)第三章全厂水务管理和水量平衡 (75)第四章供水系统选择及布置 (75)第五章取排水建(构)筑物或补给水系统设计 (76)第六章冷却设施 (78)第七章外部水力除灰系统 (79)第八章灰场 (79)第九章生产、生活给排水 (80)第十章净化站 (80)第十一章生活污水处理及工业废水处理 (80)第十三卷环境保护 (88)第一章概述 (89)第二章烟气污染防治 (90)第三章生活污水处理及工业废水处理 (91)第四章灰渣治理及综合利用 (92)第五章噪声治理 (92)第六章水的总平衡及计量 (93)第七章绿化 (93)第八章环保管理及监测 (93)第九章环保投资费用 (94)第十四卷消防部分 (97)第一章概述 (97)第二章总平面布置与交通要求 (98)第三章建筑物与构筑物要求 (98)第四章消防给水和电厂各系统的消防系数 (99)第五章火灾报警及控制系统 (104)第六章消防供电 (105)第七章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施的防火 (105)第十五卷劳动安全及工业卫生 (106)第一章概述 (107)第二章防火、防爆 (107)第三章防尘、防毒、防化学伤害 (109)第四章防电伤、防机械伤害和其他伤害 (110)第五章防暑、防寒、防潮 (110)第六章防噪声、防振动 (111)第七章其他安全措施 (111)第八章劳动安全及工业卫生机构与设施 (111)第九章综合评价 (111)第十六卷节约能源及原材料 (112)第一章概述 (112)第二章节约及合理利用能源的措施 (112)第三章节约用水的措施 (113)第四章节约原材料的措施 (113)第十七卷施工组织大纲部分 (113)第一章概述 (114)第二章施工总平面布置 (115)第三章主要施工方案与大型机具配备 (115)第四章施工控制进度 (116)第五章交通运输条件及大件设备运输 (116)第十八卷运行组织及设计定员部分 (118)第一章概述 (119)第二章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及指标 (119)第三章电站的启动、运行 (119)第十九卷概算部分 (120)第一章概述 (120)第二章编制原则和依据 (121)第三章投资分析 (122)第二十卷主要设备材料清册 (125)第一卷总的部分说明书第一章概述第二章厂址简述第三章电力负荷、热力负荷及发电厂容量第四章主要设计原则第五章节能、节约用地及原材料措施第六章环境保护第七章劳动安全及工业卫生第八章运动组织及设计定员第九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第十章提高本工程技术水平和设计质量的措施第十一章存在问题及建议附件图纸目录说明书第一章概述一、设计依据:应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包括审查会纪要)以及接入系统设计、送出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铁路专用线、码头及大型防洪堤等审批文件,上级指示文件及有关技术条件书等(包括这些文件的名称、文号、签发单位和日期),概述发电厂的建设任务、性质与规模,投运期限和在地区电力系统中的作用等有关结论意见。
电力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
电力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SDGJ60—88能源部电力规划设计管理局关于颁发《电力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SDGJ60—88的通知(88)水电电规规字第20号我局于1984年颁发了《电力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SDGJ60—84(试行),原水利电力部于1985年颁发了《电力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为了进一步做好电力系统设计工作,我局安排华东电力设计院在总结“七五”电力系统设计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电力系统设计技术规程》的有关要求,修改补充原《电力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
华东电力设计院1986年提出了征求意见稿,经广泛征求意见后形成了送审稿。
在此基础上我局组织有关计划、生产调度、基建、水电规划设计和电力设计等单位进行了审查,对送审稿做了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现将审定的《电力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SDGJ60—88颁发实行,原《电力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SDGJ60—84(试行)作废。
在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告我局规划处。
一九八八年六月十六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电力系统设计是提出电力建设整体发展方案的文件,它一般是在审议过的电力规划的基础上进行的。
在电力系统设计中:应进一步论证电源的合理布局,提出网络设计方案并论证其经济合理和安全可靠性,进行必要的电气计算;应贯彻国民经济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考虑能源的合理利用;正确处理近期与今后发展的关系;提出发、输、变电协调的建设方案,并为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设计创造条件。
第1.0.2条批准的电力系统设计应为编制和审批工程设计任务书、工程初步设计、近期计划及下一轮电力规划提供依据。
第1.0.3条本规定适用于220kV及以上电压级的电力系统一次部分设计,包括大区系统、省一级系统和地区性系统,系统专题研究内容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1.0.4条电力系统设计应符合其内容深度规定的要求,根据系统具体情况在统筹全局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突出若干个重点进行。
第二章设计依据、设计范围和设计原则第2.0.1条设计任务的依据和上级对设计计划的要求。
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征求意见稿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7月广州目录前言 (I)1 范围 (1)2 总则 (2)3 电力系统一次部分 (3)3.1 设计依据和设计原则 (3)3.2 电力系统现况及电厂概述 (3)3.3 电力系统发展规划 (4)3.4 电力电量平衡 (4)3.5 工程建设必要性及其在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 (5)3.6 接入系统方案论证 (5)3.7 推荐方案电气计算 (6)3.8 系统对电厂有关电气设备参数的要求 (7)3.9 主要结论及建议 (8)3.10 主要附图和附表 (8)4 电力系统二次部分 (9)4.1 设计依据及系统概况 (9)4.2 系统继电保护 (9)4.3 安全稳定控制系统 (12)4.4 调度自动化 (14)4.5 系统通信 (16)4.6 系统二次部分主要结论及建议 (18)5 编制说明 (19)前言为实现南方电网统一开放、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发展目标,建立和健全公司电网规划建设标准体系,指导接入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电网公司)管辖电网的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工作,规范接入系统设计报告编制的内容和深度要求,保证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厂的可靠送出,满足电厂项目核准要求,特制订本规定。
本规定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批准。
本规定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发展部归口并解释。
本规定主编单位: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发展部、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
本规定主要编制人:1 范围1.1 本规定适用于接入南方电网公司管辖的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网的电厂。
1.2 接入其它电压等级的电厂可参照执行。
2 总则2.1 电厂接入系统设计一般在电厂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是电厂项目可行性研究内容之一,作为电厂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2.2 对于涉及大型火电厂、梯级水电站以及核电站等区域性较大规模的电源,应在完成输电规划研究的基础上开展接入系统设计工作。
火电厂初步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编制大纲
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编制大纲(初稿)Regulation for content and depth of primary design document of fossil fuel power plants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西北电力设计院目次1 总则2 一般规定3 初步设计说明书内容深度3.1总的部分说明书3.2电力系统部分说明书3.3总图运输部分说明书3.4热机部分说明书3.5运煤部分说明书3.6除灰渣部分说明书3.7电厂化学部分说明书3.8脱硫部分说明书3.9电气部分说明书3.10热工自动化部分说明书3.11建筑结构部分说明书3.12采暖通风及空气调节部分说明书3.13水工部分说明书3.14环境保护部分说明书3.15水土保持部分说明书3.16消防部分说明书3.17劳动安全部分说明书3.18职业卫生部分说明书3.19节约资源部分说明书3.20施工组织大纲部分说明书3.21运行组织及设计定员部分说明书3.22管理信息系统部分说明书3.23主要设备材料清册3.24工程概算4 初步设计图纸目录及其深度4.1总的部分图纸目录及其深度4.2电力系统部分图纸目录及其深度4.3总图运输部分图纸目录及其深度4.4热机部分图纸目录及其深度4.5运煤部分图纸目录及其深度4.6除灰渣部分图纸目录及其深度4.7电厂化学部分图纸目录及其深度4.8脱硫部分图纸目录及其深度4.9电气部分图纸目录及其深度4.10热工自动化部分图纸目录及其深度4.11建筑结构部分图纸目录及其深度4.12采暖通风及空气调节部分图纸目录及其深度4.13水工部分图纸目录及其深度4.14环境保护部分图纸目录及其深度4.15消防部分图纸目录及其深度4.16劳动安全部分图纸目录及其深度4.17职业卫生部分图纸目录及其深度4.18施工组织大纲部分图纸目录及其深度4.19管理信息系统部分图纸目录及其深度5 初步设计计算书及其要求1 总则1.1本规定适用范围。
水电水利工程通信设计内容和深度规定
足够的重视
对影响电路建设 地形复杂的疑难地段应进行初步的现场勘
测 以保证建设的可行性
微波通信设计的原则关系到通信设备的配置和选型 电路的
质量和安全可靠性 应符合微波有关设计规定的技术要求 保证
电路的质量
电路传输质量 电路余隙 天线挂高和塔高是微波通信可行
与否的标志 满足要求工程在技术上才是可行的
环境保护方面主要是指微波辐射是否符合卫生标准限量值
第一册 微波通信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也可称为总体设计报 告
第二册 微波通信电路计算书 第三册 微波通信工程初步设计概算书 第四册 微波通信工程初步设计附图
对于改建和扩建工程应在总体设计中提出衔接方案 电路的质量指标最重要的一项是误码率及其性能指标在本电 路上的分配 分集技术的采用应根据地形特点及站距长短 并经质量指标 计算后确定 天线挂高根据地形特点 余隙标准 反射区性质和铁塔结构 等因素 进行综合考虑后初步确定天线挂高 然后复核反射系 数 区段中断率 最终确定天线挂高和空间分集间隔等 基本参数计算包括通信方位角 路径垂直角 站距 余隙及 天线挂高等的计算 电路传输计算包括自由空间接收电平 反射 接收电平 绕射接收电平 正常接收电平 最低接收电平 电路 余度 中断率及可靠性计算等 干扰计算包括信噪比分配原则 内部干扰 外部干扰计算等 主要设备包括天馈线系统 数字微波设备 终端及复用设 备 监控系统设备及其他设备 工程地质主要包括岩土种类 地质构造的物理力学现象及其 承载力标准 地下水类型和埋藏深度及其对混凝土侵蚀评价 不 良地质现象 区域地震烈度 建站稳定性评价等 水文气象包括 站区的气温 降水量 相对湿度 风速和风向 积雪厚度 覆冰 厚度 土壤冻结深度 日照小时数及雷暴日数等 微波站站区总布置包括总平面布置设计原则 主要建筑物的
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试行880616)
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SDGJ84—88(试行)主编部门:水利电力部西北电力设计院批准部门:水利电力部电力规划设计管理局试行日期:1988年6月16日能源部电力规划设计管理局关于颁发《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SDGJ84—88(试行)的通知(88)水电电规规字第21号为了进一步做好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工作,我局安排西北电力设计院起草了《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征求意见稿)》,经广泛征求意见后,形成送审稿。
在此基础上,我局组织计划、生产调度、基建、水电规划设计和电力设计等单位进行了审查,对送审稿做了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现将审定的《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SDGJ84—88(试行)颁发试行,在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告我局规划处。
1986年6月16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大型水、火电厂的系统工作,包括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接入系统设计。
初步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系统部分按有关前期工作内容深度规定进行;接入系统设计按本规定内容深度进行。
本规定适用于220kV及以上电压级的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
第1.0.2条大型水、火电厂的接入系统设计,一般应在工程主管部门上报该项工程设计任务书后开始进行,在该工程初步设计完成前完成。
必要时也可按工程主管部门委托的进度要求进行。
第1.0.3条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是在该工程已完成可行性研究的条件下更深入地研究该电厂与电力系统的关系,确定和提出电厂送电范围、出线电压、出线回路数、电气主接线及有关电器设备参数的要求,以满足该电厂初步设计对系统部分的需要,并为编报该电厂送出工程的设计任务书提供依据。
第1.0.4条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应以经过审议的中长期电力规划或审定的电力系统设计为基础。
必须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有关设计规程和规定。
第1.0.5条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应从实际出发。
根据电厂设计规模或水、火电厂不同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工作。
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电网总[2004]251号
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正文:----------------------------------------------------------------------------------------------------------------------------------------------------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电网总[2004]251号2004年5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以"厂网分开、竞价上网"为核心的电力体制改革新形势,加强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保证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电网与电源的协调发展,保证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厂的安全可靠送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包括电源输电系统规划设计和电厂接入系统设计的委托、设计、审查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力发展规划内接入国家电网公司电网范围的所有电厂。
第二章电源输电系统规划设计第四条在电源编制项目建议书阶段,为配合电源项目前期工作,研究推荐电源送电方向和电能消纳市场,统筹规划输电方案,确保电网与电源的协调发展,经电网公司和发电公司协商一致后,应就以下电源项目开展电源输电系统规划设计工作:(一)属跨省、跨区送电的新建大型电源项目,(二)外送通道需要统筹规划的电站群或流域梯级电站群,(三)核电站项目。
其它电源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同步开展接入系统设计。
第五条电源输电系统规划设计由电网公司负责、相关发电公司配合,主要设计内容包括:开展送电方向研究,论证提出电能合理消纳范围;根据电源的最终规模和分期建设方案,研究出线电压等级,开展输电系统总体方案或流域梯级电站的最终外送方案研究,进行分期外送过渡方案研究;开展电源项目建议书阶段设计所需基本参数的配合工作;进行输电电价测算和到网电价分析;必要时开展出线走廊规划和规划选站工作;根据电网规划及受端市场情况,对电源项目分期建设方案提出建议等。
DLT5427-2009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
DL/T 5427-2009 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条文说明1 范围本标准规定丁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内容深度。
本标准适用于单机容量125MW及以上燃用固体化石燃料,采用直接燃烧方式的新建及扩建火力发电厂的初步设计,125MW以下机组及改建工程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l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 2893 安全色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T12145 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8J 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50229-2006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DL 5000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T 5032 火力发电厂总图运输设计规程DL/T 5044 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 5054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DL/T 5068 火力发电厂化学设计技术规定DL/T 5153 发电厂厂用电设计规定DL/T 5222 导体和电器选择设计技术规定DL/T 5366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应力计算技术规程DL/T 5375 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3 总则3.1政府主管部门对项目批准或核准的文件以及审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主要依据,设计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其中所规定的各项原则,并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
3.2设计必须准确掌握设计基础资料。
设计基础资料若有变化,应重新取得新的资料,并对设计内容进行复核与修改。
3.3电力设计院是电厂的总体设计院,对电厂工程建设项目的合理性和整体性以及各设计单位之间的配合协调负有全责,并负责组织编制和汇总项目的总说明、总图和总概算等内容。
电厂接入系统规定
电厂接入系统规定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大型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Requirementsofdesigncontentsforpowerpla ntsconnectiontopowersystem(讨论稿)国家电网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2005.北京目录总则发电厂接入系统一次部分设计内容深度规定1任务依据和主要原则2电力系统现状及电厂概述3电力发展规划4电厂建设的必要性及其在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5接入系统方案6对电厂电气主接线及有关电气设备参数的要求7结论和建议发电厂接入系统二次部分设计内容深度规定1任务依据2系统继电保护3系统安全自动装置4系统调度自动化5电量计费系统6系统通信总则1.1为适应电力体制变化、特别是政企分开和厂网分开改革,电厂接入系统工作的外部条件、工作基础、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的变化;为配合电源项目前期工作,促进电网与电厂协调发展,保证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厂的可靠送出,特对原《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进行修订。
1.2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辖区内的大型水电、火电、核电、抽水蓄能及其他能源电厂。
其他中、小电厂必要时亦可参照执行,但可适当简化。
1.3大型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前期工作包括电厂输电系统规划设计、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和电厂接入电网三部分内容。
大型电厂接入系统设计报告是该前期工作的一个阶段性文件,是国家发改委审批电厂项目可研报告的重要文件之一,必须在电厂可研报告之前完成并审定(最晚与可研报告同步审定)1.4大型电厂接入系统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研究电厂建设的必要性,确定电厂在电力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研究接入系统方案(包括电压等级、出现回路数及送电方向),提出对电厂电气主接线及有关电气设备参数的要求。
提出系统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调度自动化、电量计费、电厂报价系统、通信系统的接入系统方案。
DLT5427-2009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doc
DL/T 5427-2009 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条文说明1 范围本标准规定丁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内容深度。
本标准适用于单机容量125MW及以上燃用固体化石燃料,采用直接燃烧方式的新建及扩建火力发电厂的初步设计,125MW以下机组及改建工程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l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 2893 安全色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T12145 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8J 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50229-2006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DL 5000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T 5032 火力发电厂总图运输设计规程DL/T 5044 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 5054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DL/T 5068 火力发电厂化学设计技术规定DL/T 5153 发电厂厂用电设计规定DL/T 5222 导体和电器选择设计技术规定DL/T 5366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应力计算技术规程DL/T 5375 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3 总则3.1政府主管部门对项目批准或核准的文件以及审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主要依据,设计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其中所规定的各项原则,并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
3.2设计必须准确掌握设计基础资料。
设计基础资料若有变化,应重新取得新的资料,并对设计内容进行复核与修改。
3.3电力设计院是电厂的总体设计院,对电厂工程建设项目的合理性和整体性以及各设计单位之间的配合协调负有全责,并负责组织编制和汇总项目的总说明、总图和总概算等内容。
大型火力发电厂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第8部分-电气)
DL/T —20
4 电气部分施工图成品文件内容
4.1 设计内容
4.1.1 主厂房内有关电气部分设计(包括发电机引出线系统、厂用电接线及布置); 4.1.2 屋外变压器、高压配电装置(以出线门形架为界,出线门形架以外,包括绝缘子串由顾客另行 委托设计)电气部分设计; 4.1.3 主厂房外辅助生产系统的电气设计(含上煤、除灰、除尘、循环水及补给水系统、本期锅炉点 火燃油系统的厂用电接线及布置); 4.1.4 全厂防雷接地设计; 4.1.5 事故保安电源(含保安电源和不停电电源); 4.1.6 直流系统设计; 4.1.7 电缆构筑物和电缆敷设设计; 4.1.8 厂内照明设计; 4.1.9 火灾报警系统设计; 4.1.10 电厂内系统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及远动系统设计。
1
DL/T —20
1范 围
1.0.1 本标准电气部分规定了对火力发电厂电气部分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深度的基本要求和限定。 1.0.2 本标准适用于单机容量为 300MW 及以上凝汽式机组的大型火力发电厂工程的施工图设计,300MW 以下及供电气组和燃气联合循环机组的施工图设计可根据具体情况,参照执行。 1.0.3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配置煤粉锅炉的燃煤汽轮发电机组,对于采用 CFB 锅炉的机组和余热锅炉机组 可参照执行。 1.0.4 本标准所涉及的设计内容不作为具体工程设计范围的界定依据,具体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范围以合 同签订的范围为准,可在此基础上进行增减。 1.0.5 本规定的章节不代表施工图设计卷册的划分和专业分工。
3.2 卷册图纸目录 3.2.1 卷册目录的内容格式基本是一致的,为了避免在下述各图纸设计文件的论述中过多重复,在此 对于卷册目录的内容深度做统一说明。 3.2.2 卷册目录首页中主要包括以下信息:卷册检索号、工程名称、设计阶段、专业名称、卷册序号、 卷册名称、图纸及卷册内相关设计文件数量、卷册相关人员名称、卷册出版日期以及卷册内每张图纸的 图号、图名和相关信息等,如果卷册内图纸张数较多,除目录首页外,可带有多张目录附页,以分别按 行记录卷册内每张图纸的图号、图名和相关信息等,卷册目录首页及附页一般均为 4 号标准幅面的图纸。
火力发电厂施工图设计内容深度原则
火力发电厂施工图设计内容深度原则编制大纲(参考资料)王生龙2010.4火力发电厂施工图设计内容深度原则编制大纲1、工作依据2、编制组的组成总工:项目负责人:3、编制工作计划4、标准编写原则4.1 为了适应电力事业发展的需要并充分考虑电力建设项目施工运行方面的需求,为了加强对火力发电厂工程施工图设计规范化管理,确定施工图设计深度的基本要求,以保证设计成品的统一、完整和质量。
4.2 批准的初步设计全部文件和初步设计审查意见是施工图设计的主要依据。
设计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其中所规定的各项原则,并认真贯彻国家的各项技术方针政策,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规定和标准。
4.3 按照《电力工程专业设计工日定额》〔电规协(2003)12号〕典型施工图目录,按卷进行编制,同类卷可以归类编制,明确各卷册的具体设计内容深度和技术要点。
4.4 充分总结和整理近几年发电工程设计积累的成熟且行之有效的经验,对各类机型的设计特点在卷册编排和设计范围中予以充分的考虑。
4.5 各专业根据需要,做好收资调研,充分吸取施工、运行、管理方面及其他各院的经验和建议,与有关方面协商一致,使本规定在全国电力设计行业范围内均能够得到实施。
4.6 本规定中专业分工参照《电力工程专业设计工日定额》相关内容,可能与各电力设计院内部的专业分工略有差别,但不影响本规定的实施。
4.7 施工设计文件一般由说明书、图纸、设备清册、材料清册四部分组成。
本规定对上述成品均作具体规定:并对设备清册及材料清册作了推荐表格格式。
4.8 密切结合工程实际,充分考虑设计和施工的相互紧密关联,强调施工图设计内容深度和施工图设计质量能够充分满足施工和运行的需要。
即:(1) 确定的设计图纸作为施工的依据。
(2) 供辅助设备和材料订货用。
(3) 供施工和生产准备用等。
4.9 施工图设计内容深度应充分标达设计意图,专业间相互协调。
4.10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确切、清楚、完整、统一、签署齐全、文字说明简练、印制质量良好。
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
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SDGJ84—88(试行)主编部门:水利电力部西北电力设计院批准部门:水利电力部电力规划设计管理局试行日期:1988年6月16日能源部电力规划设计管理局关于颁发《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SDGJ84—88(试行)的通知(88)水电电规规字第21号为了进一步做好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工作,我局安排西北电力设计院起草了《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征求意见稿)》,经广泛征求意见后,形成送审稿。
在此基础上,我局组织计划、生产调度、基建、水电规划设计和电力设计等单位进行了审查,对送审稿做了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现将审定的《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SDGJ84—88(试行)颁发试行,在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告我局规划处。
1986年6月16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大型水、火电厂的系统工作,包括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接入系统设计。
初步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系统部分按有关前期工作内容深度规定进行;接入系统设计按本规定内容深度进行。
本规定适用于220kV及以上电压级的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
第1.0.2条大型水、火电厂的接入系统设计,一般应在工程主管部门上报该项工程设计任务书后开始进行,在该工程初步设计完成前完成。
必要时也可按工程主管部门委托的进度要求进行。
第1.0.3条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是在该工程已完成可行性研究的条件下更深入地研究该电厂与电力系统的关系,确定和提出电厂送电范围、出线电压、出线回路数、电气主接线及有关电器设备参数的要求,以满足该电厂初步设计对系统部分的需要,并为编报该电厂送出工程的设计任务书提供依据。
第1.0.4条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应以经过审议的中长期电力规划或审定的电力系统设计为基础。
必须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有关设计规程和规定。
第1.0.5条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应从实际出发。
根据电厂设计规模或水、火电厂不同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工作。
火力发电厂水工设计基础资料及其内容深度规定DLGJ128-9.
电力工业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火力发电厂水工设计基础资料及其深度规定 Regulation for basic data and completion ofthe hydraulic design in fossil fuel power plants DLGJ128-96主编单位 :电力工业部中南电力设计院批准部门 :电力工业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施行日期 :1996年 10月 1日1996北京目次1总则………………………………………………… (1 2水文资料…………………………………………… (2 3气象资料…………………………………………… (14 4地形测量…………………………………………… (16 5工程地质…………………………………………… (18 6供水水文地质……………………………………… (30 7其他资料…………………………………………… (331 总则1.0.1 为贯彻执行《火力发电厂水工设计技术规定》 NDGJ5的有关规定 , 水工设计应有完整与正确的基础资料 , 并与水文、气象、地质、测量等专业密切配合 , 结合工程具体情况 , 按照不同设计阶段搜集资料提纲 , 充分掌握并正确使用设计基础资料的规定 , 恃制定本规定。
1.0.2 各设计阶段除水工设计应有完整技术资料外 , 尚应有下列基础资料 :1.0.2.1设计任务依据、阶段、范围及工程背景情况。
各阶段设计的审批文件及院、处下达的设计指示书。
1.0.2.2建厂地区的技术条件、生态平衡、经济环境等基本特性与要求。
1.0.2.3 电厂可能的供水系统与冷却方式。
1.0.2.4 电厂的性质、类型与规模 (初期与规划容量。
1.0.2.5 机组型式、单机容量与台数,生产厂家。
1.0.2.6 电厂热负荷(全年变化过程和抽气机组的运行方式。
1.0.2.7 电厂建设的综合计划进度。
1.0.3 本规定适用于汽轮发电机组容量为 50MW-600MW 新建或扩建的火力发电厂工程的水工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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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
设计内容深度规定
SDGJ84—88
(试行)
主编部门:水利电力部西北电力设计院
批准部门:水利电力部电力规划设计管理局
试行日期:1988年6月16日
能源部电力规划设计管理局
关于颁发《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内
容深度规定》SDGJ84—88(试行)的通知
(88)水电电规规字第21号
为了进一步做好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工作,我局安排西北电力设计院起草了《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征求意见稿)》,经广泛征求意见后,形成送审稿。
在此基础上,我局组织计划、生产调度、基建、水电规划设计和电力设计等单位进行了审查,对送审稿做了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现将审定的《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SDGJ84—88(试行)颁发试行,在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告我局规划处。
1986年6月16日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大型水、火电厂的系统工作,包括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接入系统设计。
初步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系统部分按有关前期工作内容深度规定进行;接入系统设计按本规定内容深度进行。
本规定适用于220kV及以上电压级的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
第1.0.2条大型水、火电厂的接入系统设计,一般应在工程主管部门上报该项工程设计任务书后开始进行,在该工程初步设计完成前完成。
必要时也可按工程主管部门委托的进度要求进行。
第1.0.3条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是在该工程已完成可行性研究的条件下更深入地研究该电厂与电力系统的关系,确定和提出电厂送电范围、出线电压、出线回路数、电气主接线及有关电器设备参数的要求,以满足该电厂初步设计对系统部分的需要,并为编报该电厂送出工程的设计任务书提供依据。
第1.0.4条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应以经过审议的中长期电力规划或审定的电力系统设计为基础。
必须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有关设计规程和规定。
第1.0.5条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应从实际出发。
根据电厂设计规模或水、火电厂不同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工作。
譬如:对于区域性大厂,应重点研究该电厂与大系统的有关问题;对于地区性电厂,宜重点研究该电厂与地区系统的有关问题;对于水电厂,则应重视研究扩大电网发挥调峰或补偿调节效益等问题。
第1.0.6条电厂接入系统设计。
应注意远近结合、由近及远地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
其推荐方案要技术上先进、合理利用能源、简化系统接线、过渡方便、运行灵活、切实可行和经济可靠地向系统供电,对电力系统中的不确定因素和变化因素应作敏感性分析。
第二章设计依据和一般设计原则
第2.0.1条说明该设计任务的依据。
第2.0.2条叙述上级部门对该电厂可行性研究有关部分的审查意见;工程主管部门上报或国家计委批准的设计任务书主要原则;已审定的电力系统设计或重大电力工程可行性研究等与该电厂接入系统设计的有关原则问题。
第2.0.3条应根据电厂规模及建设进度等情况合理选定设计水平年。
并展望到本厂最终规模建成之后。
第2.0.4条电厂所接入的系统的地理范围,应根据该厂设计规模、系统负荷分布及电力系统运行方式对电厂的需要进行分析后确定。
第三章电力系统现况及设计电厂概述
第3.0.1条与该电厂有关的现有系统概况。
第3.0.2条设计电厂概况应说明电厂所在位置、规划容量与设计分期容量划分。
若为火电厂,还应对燃料来源及厂址条件予以介绍;若为水电厂,还应介绍保证出力、年发电量、不同水文年的逐月平均出力和水库调节性能等资料,属于调节性能好的“龙头”大库的补偿作用也应说明。
第四章负荷发展及分析
第4.0.1条根据电力系统规划设计或由电管局和省、区、市电力局为该电厂接入系统设计提供的相应水平年的负荷资料,列出全系统或地区系统的逐年电力电量增长水平和220kV及以上电压级的分变电所负荷,并简述负荷增长因素。
对该电厂近区的负荷增长情况应专门说明。
第4.0.2条为研究系统运行方式及调峰对该电厂的要求,应分析负荷特性。
第4.0.3条当负荷变化对接入系统设计的电厂装机规模、进度及电厂送电骨干网络有重大影响时,要对重要负荷进行调查分析。
第4.0.4条在该厂接入系统设计的设计水平年内,若系统中有已经批准的扩大联网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说明联网后的送受电关系与负荷特性。
第五章电力电量平衡
第5.0.1条概述设计水平年与展望年内可能投产的其他水、火电厂规模与发电时间。
第5.0.2条如接入系统设计需研究系统水、火电厂运行方式,宜列表说明全系统或地区系统内的水、火电厂出力指标。
其中包括:各水电厂补偿计算条件、保证出力、不同水平年的逐月平均出力、预想出力、强迫出力;火电厂允许的最小出力。
第5.0.3条通过电力电量平衡分析确定以下内容:
一、进行全系统或地区系统由该电厂第一台机组投产前一年至设计水平年的逐年和展望年的电力平衡,列出相应的电力平衡表,确定水、火电厂总的工作容量及相应的备用容量。
二、分析系统调峰情况及对该电厂的要求。
三、根据电力平衡计算出的该电厂工作出力、系统调峰需要和备用要求,校核设计电厂的合理装机规模与建设进度,进一步论述该电厂的送电范围和在电力系统中的作用。
四、按月或旬进行不同水文年的电量平衡或分析。
若为水电厂还应分析是否有季节性电能及其利用途径;若为火电厂,应确定该电厂的设计年利用小时。
第六章接入系统方案
第6.0.1条分析说明设计电厂第一台机组投产前一年有关系统的网络概况。
第6.0.2条进行不同季节的(火电厂仅分析设计电厂年最大出力季节;水电厂
应分析丰水、枯水不同季节)代表日的典型运行方式分析,确定设计电厂至送电地区的功率交换情况。
第6.0.3条根据运行方式分析结果、系统电压系列情况、原有网络特点和负荷分布等情况,提出该电厂接入系统电压和相应的接入系统网络比较方案。
第6.0.4条对于方案比较,必要时应进行下列部分或全部校验性的电气计算和分析:
一、潮流计算分析,确定比较方案是否满足正常与事故送电能力需要以及相应的无功补偿容量。
二、校验稳定水平并提出提高稳定性的措施。
三、电厂需要超高压长线接入系统时的工频过电压、潜供电流和自励磁,并结合电厂无功出力情况提出限制措施。
四、电厂投产后对有关系统的短路电流影响。
五、对过渡年份进行研究,必要时应提出过渡措施。
第6.0.5条对于接入系统方案的线路走径,若走廊紧张、有大跨越或经环境恶劣地区时,应重点调查研究提出解决措施。
第6.0.6条对接入系统方案进行技术经济综合比较,提出推荐方案。
第七章对电厂电气主接线及
有关电气设备参数的要求
第7.0.1条根据电厂规划容量、分期设计情况、供电范围、近区负荷情况、出线电压和出线回路数、系统安全运行对电厂的需要,通过技术经济分析比较,对电厂主接线提出要求。
第7.0.2条对接入系统推荐方案进行进一步的电气计算,作为选择有关电器设备参数依据。
第7.0.3条根据电气计算结果,确定设计电厂内是否装设并联电抗器和电气制动装置。
第7.0.4条对下列主要电气设备参数提出要求:
一、水轮发电机组是否调相或进相运行。
二、发电机的励磁方式,水轮发电机的功率因数、暂态电抗和冷却方式等。
三、汽轮发电机组承担调峰容量和快控的要求。
四、主变压器和联络变压器的规范与中性点接地方式。
第八章结论、建议及附图
第8.0.1条本设计研究的主要问题及推荐意见。
第8.0.2条设计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以后工作的建议。
第8.0.3条提出实现该电厂推荐接入系统方案应建设的送变电工程(发电厂高压送出部分)和无功补偿项目、规模、投资估算和大约投产时间。
第8.0.4条附图内容:
一、电力系统现有地理接线图。
二、该电厂建成前后有关地区的地理接线图。
三、电厂接入系统方案比较图(应有必要的潮流表示)。
四、电厂接入系统推荐方案潮流图。
五、稳定计算摇摆曲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