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维权9案例-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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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法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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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法律案例【篇一:幼儿园法律案例】孩子是家庭的未来,每个家长都不愿看到孩子在幼儿园发生意外事故,当幼儿园发生意外事故后我们应该做什么?幼儿园意外事故的责任人是谁?对于发生意外事故后的幼儿园该如何整改?具体内容请阅读下面的幼儿园意外事故案例及分析了解。

幼儿园意外事故案例及分析一、个案描述萌萌和飞飞是某幼儿园大班的同班小朋友。

一日,教师王某带领幼儿到户外活动,在排队时,王老师一再交待:“小朋友排队下楼梯时,不要拥挤、打闹。

”下楼梯时,飞飞站在萌萌的背后,两人均在队尾,趁队伍行走拉开距离时,二人嬉闹,萌萌背飞飞时摔倒,导致飞飞的左股骨中段发生斜形闭合性骨折。

事故发生后,幼儿园及时送飞飞到医院治疗,飞飞住院两个月后临床愈合。

飞飞住院期间共花去医疗费5680元,飞飞的父母、住宿费、医院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及必要的营养费等4450元。

飞飞的父母与幼儿园及萌萌的父母就医疗费和赔偿问题多次进行协商,要求幼儿园和萌萌的父母赔偿上述费用共计10130元。

萌萌的父母认为,萌萌入园意味着自己己经将萌萌及对其的监护责任托付给了幼儿园;萌萌在幼儿园时,自己作为法定监护人不可能直接行使监护人责任,只有幼儿园才能监护孩子,因此,自己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幼儿园则提出,在孩子下楼之前老师已经一再强调“不要拥挤、打闹”,且事故发生之后幼儿园及时送飞飞到医院治疗,幼儿园主观和客观上都不存在过错,不应独自承担如此巨额的赔偿费用。

协议未果,飞飞的父母作为代理人,以幼儿园及萌萌的父母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幼儿园及萌萌的父母赔偿医疗费、等共计10130元。

二、个案分析在上述案例中,要明确应由谁来承担这次意外事故的责任,我们首先应该从法律上弄清以下几个问题:幼儿园是不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对幼儿的监护职责是否随着幼儿入园转移到幼儿园?在园幼儿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幼儿园究竟应该按什么原则来承担民事责任?(一)幼儿园是否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在当前的多起幼儿在园意外伤害事故中,幼儿园是否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是否承担监护责任,已经成了幼儿园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承担多大责任的焦点问题。

幼儿园意外事故案例

幼儿园意外事故案例

幼儿园意外事故案例幼儿园是孩子们学习、成长的地方,然而意外事故却时有发生。

在幼儿园,意外事故往往是不可避免的,但我们可以通过案例分析来总结经验教训,以期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保障孩子们的安全。

案例一,跌倒摔伤。

小明在幼儿园玩耍时,不慎跌倒摔伤。

经调查得知,幼儿园的操场地面不平整,存在凹凸不平的地方,是导致小明摔倒的原因之一。

另外,幼儿园的老师在孩子们玩耍时未能及时发现并及时处理操场地面的问题,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

案例二,食物中毒。

某幼儿园的孩子们出现食物中毒症状,经调查发现是因为食堂食品卫生问题所致。

食堂工作人员在食品加工过程中未严格执行卫生标准,导致食品受到污染,最终引发了食物中毒事件。

案例三,玩具伤人。

在某幼儿园,孩子们在玩具区玩耍时,发生了一起玩具伤人的事件。

经调查得知,该幼儿园的玩具质量不过关,存在锐利边角未处理、易损坏的问题,这些玩具成为了孩子们受伤的导火索。

针对以上案例,我们可以得出一些经验教训:首先,幼儿园的场地和设施应该经常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地面平整、玩具完好,避免因为环境问题导致孩子们受伤。

其次,食品安全是幼儿园管理中不可忽视的一环,食堂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标准,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最后,幼儿园的老师和工作人员应加强安全意识培训,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保障孩子们的安全。

总之,幼儿园意外事故的发生往往与管理不善、安全隐患存在有关。

只有加强管理,提高安全意识,才能有效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孩子们的安全成长。

希望幼儿园管理者和工作人员能引以为戒,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学习成长环境。

幼儿园意外伤害案例

幼儿园意外伤害案例

幼儿园意外伤害案例概述幼儿园作为孩子们成长的重要环境,承担着教育和照顾孩子们的责任。

然而,意外伤害案例在幼儿园中时有发生,引起了家长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本文将通过梳理幼儿园意外伤害案例,并分析其中的原因、影响以及如何预防,以期为幼儿园提供更加安全的环境。

案例分析1.案例一:幼儿园玩耍时摔倒在一所幼儿园,孩子们在操场上玩耍时,有一名小男孩不小心摔倒,导致手臂骨折。

经过调查发现,操场地面不平整,有松软的地毯覆盖,容易造成孩子们行走时的不稳定。

2.案例二:幼儿园交通事故一所幼儿园附近交通繁忙,每日上下班高峰期,道路拥堵。

有一天,一名幼儿园老师在带领孩子们过马路时,被一辆闯红灯的车辆撞倒,造成严重受伤。

事后调查显示,幼儿园门口没有设立交通护栏,也没有专门的过马路区域。

3.案例三:幼儿园食物过敏引发意外在一所幼儿园,一名孩子因为食物过敏而吃了单独给他准备的食物,导致呼吸道急性过敏反应。

经过调查,发现幼儿园没有妥善记录孩子的过敏病情,也没有及时告知食堂人员。

原因分析1.缺乏安全设施:部分幼儿园操场地面不平整,缺乏安全措施,容易导致孩子们摔倒或受伤。

2.交通管理不善:部分幼儿园周围交通繁忙,缺乏交通护栏和过马路区域,使得孩子们容易在上下学时发生交通事故。

3.食物安全问题:缺乏妥善记录孩子的过敏病情和食物配送过程,导致食物过敏引发的意外增加。

影响1.家长失去信心:频繁发生意外伤害案例让家长质疑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失去对幼儿园的信任。

2.幼儿受伤:意外伤害造成孩子们的身体伤害,不仅导致痛苦和恢复期延长,也影响了他们的学习和成长。

3.幼儿园声誉受损:意外伤害案例的发生容易引发媒体关注,影响幼儿园的声誉和形象。

预防措施1.安全环境建设:幼儿园应确保操场地面平整,提供安全的游戏设施,增加垫子和软质材料,防止孩子们在玩耍时受伤。

2.交通安全管理:幼儿园应设立交通护栏、过马路区域,并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孩子们注意过马路规则。

幼儿园意外事故处理案例

幼儿园意外事故处理案例

幼儿园意外事故处理案例1. 事件概述在幼儿园中,意外事故可能随时发生。

本案例描述了一起幼儿园意外事故及其处理过程。

2. 事故描述事故发生在某幼儿园的操场上。

当时,幼儿园的老师正在照看一群幼儿玩耍。

其中有一名三岁男童(小明)在跑步时突然摔倒并严重擦伤了膝盖。

事故发生后,幼儿园立即采取了相应的救助措施,并通知了小明的家长。

3. 处理过程3.1 急救措施幼儿园老师迅速将小明扶起,并观察伤势。

发现小明的膝盖擦伤部位有血迹,伤口较为深,需要进行简单的急救处理。

老师首先用纸巾清洁伤口,避免感染。

接着,取出医药箱中的消毒棉球,把伤口周围的污垢擦拭干净。

然后,用纱布和绷带包扎住伤口,起到止血和保护的作用。

3.2 家长通知与接送幼儿园工作人员立即通知了小明的家长,并告知他们事发经过和小明的伤势情况。

家长收到通知后,立即赶到幼儿园接孩子。

在接孩子的同时,幼儿园工作人员再次强调了小明的伤势情况,并提醒家长需要继续保持观察和处理伤口。

3.3 事故报告和记录幼儿园负责事故处理的工作人员填写了一份详细的事故报告,并将其存档。

报告中包含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势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以及家长的处理意见等内容。

此外,幼儿园还制定了一套事故处理记录表,用于记录每起意外事故的处理过程。

这些记录可以帮助幼儿园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改进相关的安全措施。

3.4 事后处理和改进措施为了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幼儿园在事后采取了一些改进措施:•操场地面进行了检修和清理,确保平整和无障碍物;•增加了玩具和游戏设施的安全性检查和维护频率;•加强了教职工的安全培训,提高他们对意外事故的处理能力。

4. 结论通过对这起幼儿园意外事故的处理,幼儿园成功应对了突发事件,并尽力保障了幼儿的安全和健康。

对于幼儿园来说,处理意外事故是一个重要的工作,需要在日常管理中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完善相关的急救措施,以及及时总结和改进安全措施。

只有在不断提高意外事故处理的能力和效率的基础上,幼儿园才能为幼儿提供更安全和舒适的成长环境。

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实例与分析案例

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实例与分析案例

少儿园不测损害事故实例与剖析最近几年来,少儿园不测损害事故日趋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少儿园的孩子均是未成年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他们在少儿园遇到损害或许是损害了别人,责任应当由谁来肩负是少儿园、少儿家长,抑或是其余人这是长久困扰着少儿园及少儿家长的一个难题。

本文试图从本质发生的一个典型事例出发,对目前争议较大的一些有关问题说说见解。

一、个案描绘萌萌和飞飞是某少儿园大班的同班小朋友。

一日,教师王某率领少儿到户外活动,在排队时,王老师再三交待:“小朋友排队下楼梯时,不要拥堵、打闹。

”下楼梯时,飞飞站在萌萌的背后,两人均在队尾,趁队伍行走拉开距离时,二人嬉闹,萌萌背飞飞时摔倒,致使飞飞的左股骨中段发生斜形闭合性骨折。

事故发生后,少儿园实时送飞飞到医院治疗,飞飞住院两个月后临床愈合。

飞飞住院时期共花去医疗费 5680 元,飞飞的父亲母亲误工费、住宿费、医院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及必需的营养费等 4450 元。

飞飞的父亲母亲与少儿园及萌萌的父亲母亲就医疗费和补偿问题多次进行磋商,要求少儿园和萌萌的父亲母亲补偿上述花费合计 10130 元。

萌萌的父亲母亲以为,萌萌入园意味着自己己经将萌萌及对其的监护责任交托给了少儿园 ;萌萌在少儿园时,自己作为法定监护人不行能直接履行监护人责任,只有少儿园才能监护孩子,所以,自己不该肩负任何赔偿责任。

少儿园则提出,在孩子下楼以前老师已经再三重申“不要拥堵、打闹”,且事故发生以后少儿园实时送飞飞到医院治疗,少儿园主观和客观上都不存在过失,不该独自肩负这样巨额的补偿花费。

协议未果,飞飞的父亲母亲作为代理人,以少儿园及萌萌的父亲母亲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少儿园及萌萌的父亲母亲补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合计 10130 元。

二、个案剖析在上述事例中,要明确应由谁来肩负此次不测事故的责任,我们第一应当从法律上弄清以下几个问题:少儿园是不是在园少儿的监护人对少儿的监护职责能否跟着少儿入园转移到少儿园在园少儿发买卖外损害事故,少儿园终究应当按什么原则来肩负民事责任?(一)少儿园是不是在园少儿的监护人在目前的多起少儿在园不测损害事故中,少儿园是不是在园少儿的监护人,能否肩负监护责任,已经成了少儿园能否肩负补偿责任、肩负多大责任的焦点问题。

幼儿园意外事故案例

幼儿园意外事故案例

幼儿园意外事故案例在幼儿园里,意外事故时有发生,这些事故往往给孩子们和家长们带来不小的困扰和伤痛。

下面我们就来看几个幼儿园意外事故的案例,以便引起大家的重视和警惕。

案例一,玩耍时摔倒。

小明是一名幼儿园的学生,他在幼儿园玩耍时不小心摔倒,导致手臂受伤。

据老师介绍,当时是在幼儿园的操场上,小明和其他孩子在追逐玩耍,不慎摔倒导致受伤。

事后,学校立即联系小明的家长,送他去医院进行治疗。

经过检查,小明的手臂并无大碍,只是轻微擦伤,但这一意外事故还是给孩子和家长们带来了一定的恐慌和不安。

案例二,食物中毒。

某幼儿园的小朋友们在食用午餐后出现了腹泻、呕吐等症状,经医院检查确认是食物中毒。

经过调查发现,是因为食堂食材存放不当,导致食物变质,孩子们食用后出现了不良反应。

学校随即对食堂进行了整顿,并对受影响的孩子们进行了治疗。

这起食物中毒事件给学校和家长们敲响了警钟,引起了对幼儿园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

案例三,玩具误食。

在某幼儿园,一名小朋友不慎将玩具误食,导致呼吸困难。

老师们在发现后立即采取了急救措施,并及时送孩子去医院救治。

经过治疗,孩子脱离了生命危险,但这一事件引起了家长们对幼儿园玩具安全的关注和担忧。

以上这些案例,都是在幼儿园中发生的意外事故,给孩子们和家长们带来了不小的伤痛和恐慌。

因此,我们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加强对幼儿园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保障孩子们在幼儿园的安全。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安全、玩具安全、场所安全等方面的管理,提高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急救能力,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共同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通过对这些幼儿园意外事故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幼儿园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希望全社会都能共同关注幼儿园安全问题,共同努力,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实例与分析案例

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实例与分析案例

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实例与分析案例-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实例与分析近年来,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幼儿园的孩子均是未成年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他们在幼儿园受到伤害或者是伤害了他人,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是幼儿园、幼儿家长,抑或是其他人这是长期困扰着幼儿园及幼儿家长的一个难题。

本文试图从实际发生的一个典型案例出发,对目前争议较大的一些相关问题谈谈看法。

一、个案描述萌萌和飞飞是某幼儿园大班的同班小朋友。

一日,教师王某带领幼儿到户外活动,在排队时,王老师一再交待:“小朋友排队下楼梯时,不要拥挤、打闹。

”下楼梯时,飞飞站在萌萌的背后,两人均在队尾,趁队伍行走拉开距离时,二人嬉闹,萌萌背飞飞时摔倒,导致飞飞的左股骨中段发生斜形闭合性骨折。

事故发生后,幼儿园及时送飞飞到医院治疗,飞飞住院两个月后临床愈合。

飞飞住院期间共花去医疗费5680元,飞飞的父母误工费、住宿费、医院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及必要的营养费等4450元。

飞飞的父母与幼儿园及萌萌的父母就医疗费和赔偿问题多次进行协商,要求幼儿园和萌萌的父母赔偿上述费用共计10130元。

萌萌的父母认为,萌萌入园意味着自己己经将萌萌及对其的监护责任托付给了幼儿园;萌萌在幼儿园时,自己作为法定监护人不可能直接行使监护人责任,只有幼儿园才能监护孩子,因此,自己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幼儿园则提出,在孩子下楼之前老师已经一再强调“不要拥挤、打闹”,且事故发生之后幼儿园及时送飞飞到医院治疗,幼儿园主观和客观上都不存在过错,不应独自承担如此巨额的赔偿费用。

协议未果,飞飞的父母作为代理人,以幼儿园及萌萌的父母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幼儿园及萌萌的父母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0130元。

二、个案分析在上述案例中,要明确应由谁来承担这次意外事故的责任,我们首先应该从法律上弄清以下几个问题:幼儿园是不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对幼儿的监护职责是否随着幼儿入园转移到幼儿园在园幼儿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幼儿园究竟应该按什么原则来承担民事责任(一)幼儿园是否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在当前的多起幼儿在园意外伤害事故中,幼儿园是否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是否承担监护责任,已经成了幼儿园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承担多大责任的焦点问题。

幼儿园意外事故案例分析 幼儿园事故案例

幼儿园意外事故案例分析 幼儿园事故案例

幼儿园意外事故层出不穷,给孩子的安全敲响警钟。

幼儿园作为孩子们学习成长的地方,应该是一个温馨、安全的天地。

然而,现实中却频频发生幼儿园意外事故,给孩子们的安全带来了巨大的隐患。

接下来,我们将分析几起典型的幼儿园意外事故案例,探讨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以期引起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孩子们的安全。

一、案例一:纵火事件2019年某幼儿园发生了一起纵火事件,造成多名幼儿和老师伤亡。

事故发生时,一名家长在与教职工发生纠纷后,将幼儿园点燃,导致严重后果。

该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暴露了幼儿园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

1. 事件原因分析(1)幼儿园安保措施不严格。

幼儿园作为一个儿童集中活动的场所,应该加强入口和周边的安保力量,严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2)纵火者的心理问题。

此次事件的发生与纵火者的心理问题有关。

对于家长和教育者之间的矛盾,需要更多的沟通与妥善解决,避免事态失控。

2. 解决方案建议(1)加强幼儿园安保力量。

加大对幼儿园出入口的管理,增派保安力量,加强幼儿园的安全防范措施。

(2)心理辅导与冲突解决。

家长与幼儿园之间的矛盾需要妥善解决,可加强对家长的心理疏导,增加与家长的沟通渠道,及时化解矛盾。

二、案例二:幼儿溺水事件某幼儿园的游泳课上发生了一起幼儿溺水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据了解,事件发生时,孩子们正在游泳课上学习,一名幼儿不慎溺水,幸好被教师及时发现并救起。

1. 事件原因分析(1)缺乏专业教练。

幼儿园的游泳课程需要专业的游泳教练,对孩子进行有效的安全教育,保障孩子的安全。

(2)缺乏安全监控措施。

游泳课上的安全监控措施相对薄弱,导致了孩子溺水的事件。

2. 解决方案建议(1)确保专业教练资质。

幼儿园在开设游泳课程时,需确保聘用专业的游泳教练,提供儿童游泳安全教育。

(2)加强安全监控。

游泳课上需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控,保障孩子在学习游泳时的安全。

三、案例三:食物中毒事件某幼儿园食堂在供餐时发生了食物中毒事件,造成多名幼儿食物中毒。

幼儿园意外事故案例

幼儿园意外事故案例

幼儿园意外事故案例介绍幼儿园是孩子们学习和玩耍的地方,它承担着孩子们的教育和照顾责任。

然而,意外事故偶尔也会发生在幼儿园里,给孩子们和家长们带来了伤害和不安。

本文将深入探讨幼儿园意外事故的案例,并提出预防和应对的建议。

幼儿园意外事故案例分析案例1:滑梯摔伤经过在某幼儿园的操场上,一名3岁的男孩在滑梯上玩耍时意外摔伤。

他在滑梯上失去平衡,从高处摔落到地面,导致手臂骨折并受到了脑部轻微震荡。

#### 原因分析1. 不合适的滑梯设计:滑梯设计高度可能超出了3岁幼儿的可接受范围,缺乏防护措施。

2. 监管不力:监护人员没有及时发现孩子的危险行为并进行干预。

3. 孩子自身行为:可能是孩子在滑梯上玩得太过兴奋,导致失去平衡。

#### 预防与应对建议 1. 选择合适的滑梯设计,根据不同年龄段的幼儿需求进行适当调整。

2. 加强监管,确保每位监护人员负责的幼儿数量不超过可控范围,提高监管的效果。

3. 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孩子们正确玩耍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案例2:食物中毒经过在一所幼儿园的午餐时间,多名幼儿出现食物中毒的症状,包括腹泻、呕吐等。

经过检测,发现是食物中毒导致的。

#### 原因分析 1. 食品安全问题:食材质量不合格、保存不当或加工不到位等问题可能导致食物中毒。

2. 食品处理不规范:食品的加工过程中可能存在卫生不达标的情况,如未洗手、食材交叉污染等。

3. 食品储存与配送问题:在幼儿园内部,食品储存和配送环节可能存在问题,使得食品容易受到细菌和毒素的感染。

#### 预防与应对建议 1.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幼儿园食品供应商的合法合规和质量可靠。

2. 教育食堂工作人员关于食品卫生和加工过程的要求,确保其操作规范。

3. 定期检查食品存储和配送环节,确保食品的安全性。

幼儿园意外事故的危害与预防措施危害1.对幼儿的身体健康造成伤害,影响他们的成长发育。

2.给家长们带来心理压力和担忧,影响他们对幼儿园的信任度。

幼儿园意外事故案例

幼儿园意外事故案例

幼儿园意外事故案例幼儿园意外事故案例近日,某市一家幼儿园发生了一起严重的意外事故,给孩子们的家长们带来了巨大的伤痛。

根据调查,事故是由于幼儿园管理不当导致的。

事故发生在一天下午,孩子们正在幼儿园的室外活动区玩耍。

突然,一个玩具滑梯在孩子们的疯狂玩耍下崩塌了。

由于滑梯坍塌得太快,许多孩子被困在废墟下,导致多人受伤。

在事故发生后,幼儿园负责人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通知了孩子们的家长。

不久后,救援人员赶到现场,将被困的孩子们救出,并将受伤的孩子们送往最近的医院进行救治。

经过医院的检查,共有15名幼儿受伤,其中2名孩子受伤较轻,13名孩子受伤较重,其中3名孩子需要住院治疗。

调查发现,导致滑梯坍塌的原因是幼儿园长期忽视了滑梯的维护工作。

据一些家长反映,滑梯的扶手已经破旧不堪、螺丝松动,并多次向幼儿园管理部门反映,但幼儿园一直未能及时处理。

此外,调查人员还发现,幼儿园对于活动区的安全管理存在严重的疏漏。

活动区没有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导致一些设施老化、松动和破损。

这些安全隐患严重威胁着孩子们的生命安全。

对于这起意外事故,社会各界对幼儿园的管理负责人提出了猛烈的谴责。

各大媒体也纷纷报道此事,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

家长们要求幼儿园负责人严肃处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事故发生后,教育部门迅速行动,开展全市范围内的幼儿园安全检查工作,并要求所有幼儿园对活动区进行彻底检查和维护,确保孩子们的安全。

此次意外事故给各大幼儿园敲响了警钟,儿童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幼儿园是孩子们的第二个家,责任重大。

幼儿园管理者应该时刻关注儿童安全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和防范。

总之,幼儿园意外事故应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

我们应该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督,确保孩子们能够在安全的环境中快乐成长。

同时,幼儿园管理者也需要加强自身的安全意识,提升管理水平,切实保护幼儿的安全。

幼儿园意外事故案例

幼儿园意外事故案例

幼儿园意外事故案例
以下是一个幼儿园意外事故案例:
案例:
某幼儿园的小班在上午的户外活动时间,孩子们正进行跳绳游戏。

其中一名孩子跳绳时不小心绊倒了另一名孩子,导致后者摔倒并撞到了一块钢筋上,手臂受伤,出现了骨折和流血的情况。

紧急处理:
幼儿园老师立即发现孩子受伤后,迅速采取了紧急处理措施。

她们将受伤的孩子抱起来,停止流血,并用纸巾轻轻压住伤口,以控制出血。

同时,幼儿园工作人员迅速联系了孩子的家长,并告知他们立即赶往医院就诊。

配合医护人员的处理:
家长赶到医院后,医生和护士为孩子进行了进一步的检查
和处理。

医生确认孩子的手臂确实发生了骨折,并进行了
必要的包扎和固定。

他们还对孩子进行了全面的身体检查,以确保没有其他严重的伤害。

责任追究和教育措施:
该幼儿园很快启动了事故的调查程序,以确定责任以及如
何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他们发现孩子跳绳时没有留意
周围环境,导致发生了意外碰撞。

为了防止类似的事件再
次发生,幼儿园决定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特别是在户
外活动期间要加强对周围环境的观察和注意事项的宣传。

此外,幼儿园还与家长进行了沟通和交流,提醒他们在家
中和幼儿园之外,对孩子进行额外的安全教育。

幼儿园也
向家长提供了相关的安全宣传材料,以便家庭和学校之间
能够更好地合作,共同关注幼儿的安全。

幼儿园意外事故法律案例(3篇)

幼儿园意外事故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幼儿园数量不断增加,幼儿园教育质量也得到了显著提高。

然而,在幼儿园教育过程中,意外事故的发生也给幼儿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本案例旨在通过对一起幼儿园意外事故的法律分析,探讨幼儿园意外事故的法律责任,为幼儿园管理者、家长及法律工作者提供参考。

二、案例简介某日,某市一家幼儿园在组织户外活动时,由于园方安全措施不到位,导致一名5岁幼儿在活动中不慎摔倒,造成腿部骨折。

事故发生后,幼儿家长认为园方存在过错,要求园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幼儿家长将园方诉至法院。

三、案件焦点1. 幼儿园是否承担赔偿责任?2. 幼儿园应承担何种责任?3. 赔偿金额如何确定?四、案例分析1. 幼儿园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在本案中,幼儿园在组织户外活动时,未能尽到充分的安全管理职责,导致幼儿受伤。

因此,幼儿园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幼儿园应承担何种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因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造成学生、幼儿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本案中,幼儿园存在以下管理漏洞:(1)户外活动场地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2)未对幼儿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3)活动过程中,教师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幼儿的危险行为。

综上所述,幼儿园应承担过错责任。

3. 赔偿金额如何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损害赔偿应当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幼儿园赔偿案例50例 -回复

幼儿园赔偿案例50例 -回复

一、案例一:玩具导致幼儿受伤某幼儿园购买了一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玩具,导致多名幼儿在玩耍时受伤。

家长要求幼儿园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最终幼儿园同意赔偿,并承诺更新玩具设备。

二、案例二:食物中毒事件某幼儿园的食堂在食品加工和储存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导致多名幼儿食物中毒。

经过卫生部门的调查确认,幼儿园承担了食物中毒事件的责任,并赔偿了受害儿童和家长的医疗费用。

三、案例三:幼儿游泳溺水某幼儿园组织了一次游泳活动,但在活动过程中未能有效保障幼儿的安全,导致一名幼儿溺水身亡。

家长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幼儿园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幼儿园最终达成赔偿协议。

四、案例四:幼儿滑梯受伤事件某幼儿园的滑梯设计存在安全隐患,导致多名幼儿在玩耍时受伤。

家长要求幼儿园承担赔偿责任,幼儿园同意修复滑梯,并赔偿了受伤幼儿的医疗费用。

五、案例五:幼儿园师生关系冲突某幼儿园发生了一起师生关系冲突事件,家长要求幼儿园赔偿精神损失费和学习成本。

经过调解,幼儿园同意对事件进行处理,并承担了部分赔偿责任。

六、案例六:幼儿园教育质量问题某幼儿园的教学质量存在问题,导致家长对幼儿园的教育质量产生质疑。

经过协商,幼儿园同意对教育质量进行改进,并给予部分学费减免。

七、案例七:幼儿园安全管理不善某幼儿园因安全管理不善导致多起意外事件,家长要求幼儿园承担赔偿责任。

经过法律协商,幼儿园同意对安全管理进行加强,并赔偿了受害幼儿的医疗费用。

八、案例八:教师过失导致幼儿受伤某幼儿园的教师因疏忽大意导致幼儿受伤,家长要求幼儿园赔偿医疗费用和精神损失费。

幼儿园对事件进行调查并承认责任,给予了家长合理的赔偿。

九、案例九:幼儿园校车安全事故某幼儿园校车在接送幼儿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多名幼儿受伤。

家长要求幼儿园承担赔偿责任,幼儿园同意赔偿医疗费用并加强校车安全管理。

十、案例十:幼儿园疫情防控不力某幼儿园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疏漏,导致多名幼儿受到感染。

家长要求幼儿园赔偿医疗费用和疫情期间的教育损失,幼儿园进行了赔偿协商并加强了疫情防控措施。

幼儿园意外事故纪实案例

幼儿园意外事故纪实案例

幼儿园意外事故纪实案例1. 引言幼儿园是孩子们成长的重要场所,为他们提供学习和发展的机会。

然而,意外事故不可避免地会发生,给孩子们的安全带来威胁。

本文将重点探讨几个幼儿园意外事故的纪实案例,以期引起社会对幼儿园安全问题的关注与重视。

2. 纪实案例一:游戏设施事故在某市某幼儿园发生了一起游戏设施事故。

事故发生在一个繁忙的早晨,幼儿园的孩子们正在操场上玩耍。

其中一个滑梯由于年久失修,导致一个小女孩在滑梯上摔伤了。

根据调查,孩子们经常使用这个滑梯,并且多次报告问题。

然而,幼儿园没有及时修理滑梯,导致了这次事故的发生。

院方没有对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这次意外事故给孩子们的安全敲响了警钟。

3. 纪实案例二:食物中毒事件某幼儿园的午餐时间,发生了一起食物中毒事件。

许多孩子在吃了午餐后出现了呕吐和腹泻等症状。

经过紧急处理和调查,发现是食堂食品卫生标准没有得到严格遵守导致的。

该幼儿园的食堂没有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对食品供应商的选择和食品的储存、加工等环节管理不善。

食材的质量和卫生问题使得许多孩子受到了伤害,这事故引起了公众对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的广泛关注。

4. 纪实案例三:校车事故一天早晨,一辆运送幼儿园孩子的校车在上学途中发生事故。

校车失控,撞上了路边的水泥墙,许多孩子受伤。

事后调查发现,校车的维护和驾驶员的素质都有问题。

幼儿园管理人员没有对校车进行及时的维修和保养,使得车辆变得不安全。

同时,驾驶员缺乏相关培训,对应急事故处理能力不足。

这起校车事故引发了对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关注和反思。

5. 结论通过以上几个幼儿园意外事故纪实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幼儿园安全管理存在着许多问题。

为了保证孩子们的安全,幼儿园必须加强设施维护、食品安全管理和校车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首先,幼儿园应建立完善的设施维护体系,定期对游戏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及时处理问题。

其次,食堂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材的质量和卫生符合标准。

最后,幼儿园校车的管理需要加强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幼儿园维权9案例-意外事故

幼儿园维权9案例-意外事故

幼儿园维权9案例-意外事故第一篇:幼儿园维权9案例-意外事故父母作为宝宝的第一监护人,维护宝宝权益能促进幼儿园工作改进。

同时,幼儿园也要有法律意识,并不是任何事情发生在幼儿园就是幼儿园的责任。

以下9个案例可折射出幼儿园管理问题,值得借鉴。

案例一:小小异常藏大患***幼儿园有一个异国婚姻的爱情结晶,孩子的父亲是埃及驻华大使,母亲是中国人。

每天都是父亲和司机或者是母亲和司机来接孩子。

忽然有一天,父母没有来,只有一个司机和一个厨师来接孩子。

老师发现这个小小的异常,一边问:“父母怎么没有来?”一边派人给孩子家里打电话。

孩子的父亲接到电话就急了:这两个人我正准备要辞,他们管我要六万块钱我没给,有可能要绑架我的孩子。

一会儿,孩子的父母开车过来了,那两个人赶紧跑了。

好在幼儿园警惕性高,父母与幼儿园的联系通畅。

常见妈妈接孩子时站在远远的地方,对孩子一招手,孩子就跑过去,因为认错妈妈或孩子导致宝宝走失,悔之已晚。

案例二:幼儿园管理不力有个幼儿园买了大米,堆在那里还没发,老师紧急开会都走了,没人看护大米。

小朋友发现了院子里的“大米山”兴奋极了。

围着这个“大米山”就开始爬,爬到半截“山”倒了,其中一名小朋友的腿被压骨折了,这就属于幼儿园的责任事故。

因为小朋友是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责任能力的孩子,不知轻重,身体支撑不住五十斤大米的重量。

这是由于幼儿园管理不力,理应承担事故的完全民事责任。

更常见的是幼儿园的小朋友之间打闹出伤,如果老师没在场,没看见,就是教师责任事故。

如果老师管了,但没有有效制止,那么,老师仍然要承担责任。

需要提醒妈妈的是:班级孩子超员,让两个孩子挤在一块睡导致摔下;幼儿园在孩子的饭菜上省钱买劣质货;在孩子活动用具上用一些劣质、价廉的东西,聘一些低工资的没有安全意识和保教素质的教职员工,这样就容易把幼儿园办成一个不安全、充满危险的场所,不要选择这样的幼儿园。

案例三:家长幼儿园双方都有责任幼儿园的汉白玉雕塑突然倒塌,正好压在一旁游戏的小朋友身上并把小朋友的脸砸破。

幼儿园如何处理意外事故案例

幼儿园如何处理意外事故案例

幼儿园如何处理意外事故案例
幼儿园如何处理意外事故案例
在幼儿园的教育工作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意外事故。


儿园需要在这些意外发生时,及时、有效地处理,保障孩子的安全。

本文将根据实际案例,介绍幼儿园如何处理意外事故。

案例一:溺水事故
某幼儿园小班在游泳时,有一名学生不慎溺水。

教师在发现孩子溺水后,马上拨打120急救电话,并让其他孩子离开游泳池。

之后,教师
应该先施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等急救措施,直到急救人员到达,并
将孩子送往医院。

在以上案例中,幼儿园的处理措施可以说是非常及时和正确的。

首先,教师及时发现孩子溺水,没有迟疑,立刻拨打120急救电话,保证了
最快的医疗救援。

其次,教师施行急救措施,为孩子争取了时间。

此外,幼儿园在日常教学工作中,应该加强对幼儿游泳的安全教育,提
高幼儿的安全意识。

案例二:跌倒事故
一名幼儿在上课时不慎跌倒,手臂受伤。

教师在发现孩子受伤后,马上用毛巾包扎止血,并抚慰和安慰孩子的情绪。

随后,教师向幼儿家长及时报告孩子的伤情,并联系家长前来接孩子去医院治疗。

在以上案例中,幼儿园教师的处理措施非常恰当。

首先,教师及时发现孩子的伤情,并用毛巾止血,避免了伤口扩大出血,有效缓解了孩子的疼痛。

其次,教师及时向幼儿家长报告伤情,以便家长能够及时进行治疗和照料。

总结
对于幼儿园来说,意外事故的处理是一项重要工作。

幼儿园应该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工作,对幼儿进行常规安全体检,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在紧急情况下,教师应该保持冷静,及时报警或报告家长,以保障孩子的安全和健康。

关于幼儿事故的法律案件(3篇)

关于幼儿事故的法律案件(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甲市某幼儿园,是一所集学前教育、保育为一体的公立幼儿园。

近年来,该园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同时,也加强了对幼儿的安全管理。

然而,2019年5月,一起意外事故在该园发生,导致一名幼儿受伤,引发了家长与幼儿园之间的赔偿纠纷。

二、事故经过2019年5月15日,该园大班幼儿李某在课间休息时,与同班幼儿张某发生争执。

在争执过程中,李某不慎摔倒,导致头部受伤。

经医院诊断为脑震荡,需住院治疗。

事故发生后,李某的家长认为幼儿园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疏忽,要求幼儿园承担赔偿责任。

三、争议焦点1. 幼儿园是否尽到了安全管理义务?2. 幼儿园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四、法院审理1. 幼儿园是否尽到了安全管理义务?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幼儿园应当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

本案中,幼儿园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对幼儿进行了一定的安全教育,但未能完全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因此,幼儿园在安全管理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疏忽。

2. 幼儿园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李某在幼儿园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幼儿园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疏忽,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判决结果法院判决幼儿园赔偿李某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共计人民币10万元。

六、案例分析1. 幼儿园的安全管理责任幼儿园作为幼儿学习和生活的场所,有义务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

本案中,幼儿园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疏忽,未能有效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因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家长与幼儿园的沟通与协商本案中,李某的家长在事故发生后,及时与幼儿园进行沟通和协商,要求幼儿园承担赔偿责任。

这体现了家长对幼儿权益的关注和维护。

同时,这也提醒了幼儿园,在处理类似事故时,应积极主动与家长沟通,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

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实例与分析案例

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实例与分析案例

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实例与分析近年来,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幼儿园的孩子均是未成年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他们在幼儿园受到伤害或者是伤害了他人,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是幼儿园、幼儿家长,抑或是其他人?这是长期困扰着幼儿园及幼儿家长的一个难题。

本文试图从实际发生的一个典型案例出发,对目前争议较大的一些相关问题谈谈看法。

一、个案描述萌萌和飞飞是某幼儿园大班的同班小朋友。

一日,教师王某带领幼儿到户外活动,在排队时,王老师一再交待:“小朋友排队下楼梯时,不要拥挤、打闹。

”下楼梯时,飞飞站在萌萌的背后,两人均在队尾,趁队伍行走拉开距离时,二人嬉闹,萌萌背飞飞时摔倒,导致飞飞的左股骨中段发生斜形闭合性骨折。

事故发生后,幼儿园及时送飞飞到医院治疗,飞飞住院两个月后临床愈合。

飞飞住院期间共花去医疗费5680元,飞飞的父母误工费、住宿费、医院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及必要的营养费等4450元。

飞飞的父母与幼儿园及萌萌的父母就医疗费和赔偿问题多次进行协商,要求幼儿园和萌萌的父母赔偿上述费用共计10130元。

萌萌的父母认为,萌萌入园意味着自己己经将萌萌及对其的监护责任托付给了幼儿园;萌萌在幼儿园时,自己作为法定监护人不可能直接行使监护人责任,只有幼儿园才能监护孩子,因此,自己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幼儿园则提出,在孩子下楼之前老师已经一再强调“不要拥挤、打闹”,且事故发生之后幼儿园及时送飞飞到医院治疗,幼儿园主观和客观上都不存在过错,不应独自承担如此巨额的赔偿费用。

协议未果,飞飞的父母作为代理人,以幼儿园及萌萌的父母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幼儿园及萌萌的父母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0130元。

二、个案分析在上述案例中,要明确应由谁来承担这次意外事故的责任,我们首先应该从法律上弄清以下几个问题:幼儿园是不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对幼儿的监护职责是否随着幼儿入园转移到幼儿园?在园幼儿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幼儿园究竟应该按什么原则来承担民事责任?(一)幼儿园是否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在当前的多起幼儿在园意外伤害事故中,幼儿园是否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是否承担监护责任,已经成了幼儿园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承担多大责任的焦点问题。

幼儿园伤害事故的责任归属案例分析

幼儿园伤害事故的责任归属案例分析

幼儿园伤害事故的责任归属案例分析家长将宝贝送到幼儿园希望自己的宝贝健康、快乐的成长,但是,近年来,幼儿园内的伤害事故较多地见诸报端,家长不仅疑惑,宝贝在幼儿园安全吗?如果自家的宝贝遭遇了这样的意外,应该由谁来负责呢?我们下面通过一些具体的案例,帮助家长了解一些常见的幼儿园伤害事故以及责任归属问题,希望能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

案例一洋洋和壮壮都是幼儿园大班的小朋友。

一天,在幼儿园户外活动时,洋洋和壮壮都选择了跳绳,刚开始两人还各自跳各自的。

可是没过多久,他俩就开始拿着跳绳你打我,我打你,练起了“武功”。

忽然,意外就在一瞬间发生了,壮壮抡起跳绳时,一只手柄从手中脱落直飞出去,击中洋洋的眼部.对于壮壮对洋洋造成的伤害,按照《民法通则》规定,作为壮壮监护人壮壮的父母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0条规定:“在幼儿园学习或生活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赔偿。

本案例中老师管理不够全面,导致伤害事故发生,幼儿园有过错,应适当给予赔偿。

案例二户外活动的时候,豆豆和其他小朋友在操场上互相追逐着,在没有任何障碍物和别人推挤的情况下,豆豆摔倒在地,造成豆豆下颌处摔裂,缝合3针。

这种情况一般都是由于意外引起的,但是在责任归属上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幼儿园的老师在场,豆豆的活动在老师的视线范围内,也就是说,老师看到了豆豆摔倒的全过程。

这种情况老师和幼儿园都没有责任,属于意外事故。

因为宝贝在活动中很难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控制,活动时不小心绊倒,相互之间碰撞以及其他的伤害都是不可避免的。

第二种情况,幼儿园的老师不在场,根本不知道事故发生的情况。

这种情况老师是有责任的,因为《幼儿园工作规程》明确规定了教师在正常的教学活动时间里,不能出现不请假而离岗、请人代岗的现象。

教师如果在应在岗期间不在岗,未能了解事故发生的情况,出现事故没有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抢救,不及时汇报,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案例三在幼儿园活动的时候,多多在秋千上高兴地荡来荡去,几名小朋友也热心地后面推他,可是忽然之间,秋千的一侧铁链发生断裂,多多从秋千上跌下,造成右腿骨折.多多所受到的伤害是由于幼儿园的玩具年久失修,幼儿园未及时更换已经陈旧老化的器械,形成事故隐患,同时,教师又未发现存在的问题,所以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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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作为宝宝的第一监护人,维护宝宝权益能促进幼儿园工作改进。

同时,幼儿园也要有法律意识,并不是任何事情发生在幼儿园就是幼儿园的责任。

以下9个案例可折射出幼儿园管理问题,值得借鉴。

案例一:小小异常藏大患
***幼儿园有一个异国婚姻的爱情结晶,孩子的父亲是埃及驻华大使,母亲是中国人。

每天都是父亲和司机或者是母亲和司机来接孩子。

忽然有一天,父母没有来,只有一个司机和一个厨师来接孩子。

老师发现这个小小的异常,一边问:“父母怎么没有来?”一边派人给孩子家里打电话。

孩子的父亲接到电话就急了:这两个人我正准备要辞,他们管我要六万块钱我没给,有可能要绑架我的孩子。

一会儿,孩子的父母开车过来了,那两个人赶紧跑了。

好在幼儿园警惕性高,父母与幼儿园的联系通畅。

常见妈妈接孩子时站在远远的地方,对孩子一招手,孩子就跑过去,因为认错妈妈或孩子导致宝宝走失,悔之已晚。

案例二:幼儿园管理不力
有个幼儿园买了大米,堆在那里还没发,老师紧急开会都走了,没人看护大米。

小朋友发现了院子里的“大米山”兴奋极了。

围着这个“大米山”就开始爬,爬到半截“山”倒了,其中一名小朋友的腿被压骨折了,这就属于幼儿园的责任事故。

因为小朋友是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责任能力的孩子,不知轻重,身体支撑不住五十斤大米的重量。

这是由于幼儿园管理不力,理应承担事故的完全民事责任。

更常见的是幼儿园的小朋友之间打闹出伤,如果老师没在场,没看见,就是教师责任事故。

如果老师管了,但没有有效制止,那么,老师仍然要承担责任。

需要提醒妈妈的是:班级孩子超员,让两个孩子挤在一块睡导致摔下;幼儿园在孩子的饭菜上省钱买劣质货;在孩子活动用具上用一些劣质、价廉的东西,聘一些低工资的没有安全意识和保教素质的教职员工,这样就容易把幼儿园办成一个不安全、充满危险的场所,不要选择这样的幼儿园。

案例三:家长幼儿园双方都有责任
幼儿园的汉白玉雕塑突然倒塌,正好压在一旁游戏的小朋友身上并把小朋友的脸砸破。

幼儿园说自己没责任:理由是当时已放学,家长自己带小朋友在园里玩,孩子的监护权已经转交到家长手中。

家长说:在幼儿园被磕你幼儿园就有责任。

法律判定是:幼儿园的孩子本身没有多大的劲,汉白玉雕塑能倒,说明是幼儿园放置雕塑不当,存在隐患,应当承担设施维护不当的责任。

孩子被砸是在家长接走以后发生,家长有监护不当责任。

家长幼儿园双方有责任。

按规定,幼儿园所有的建筑都必须牢固、安全。

比如,秋千离围墙近,小朋友在荡起时,把脚伸出别在围墙的铁栅栏上受伤,就属于设施上的问题。

再比如,滑梯已经有螺丝松动,准备过两天去修,偏偏就这两天出事了。

这些都要幼儿园承担设施维护不当的责任。

案例四:借裤子是侵权
幼儿园来了一个剧组拍戏,要借孩子的裤子。

老师想也没想就扒了一个小朋友的裤子给剧组了。

等妈妈来接孩子时,裤子还没有还回来。

与大人一样,宝宝的财产权也是不能任意处置。

不能认为,孩子的东西想借给谁就借给谁。

案例五:掩盖错误铸大祸
幼儿园最不可取的是掩盖错误。

曾经有孩子从双层床上摔下来,老师没有基本常识,看孩子昏昏欲睡就搂着孩子睡了,不把真相告诉家长。

第二天孩子昏昏沉沉直到出现昏迷的状态,送到医院一检查:脑骨裂。

骨裂处已有脑液外渗。

医生说,如果及时送到医院,治疗难度会小一些,预后会好一些。

出现了此类事故,教师被动在不论怎样补救,很难取得家长得原谅。

案例六:侵犯孩子人格尊严权
有人上幼儿园参观,看见一个宝宝没有吃饭,就问为什么。

老师回答:这是我们班的个别生。

这是侮辱性的语言。

还有老师向外人介绍:这是我们班上的“横路进二”。

随便给孩子取外号,是老师对儿童权利的忽视。

孩子回家告诉妈妈说:“老师说,你要是再淘气,我就把你踢到墙上当画看。

”幼儿园规程规定不许体罚孩子,可有的孩子在幼儿园很闹,老师就不让他参加活动,到外面站着去。

并且站很长时间,罚孩子干很重的活。

作为家长要把这些提出来。

注意,家长应该背着老师去跟园长交谈,不能当着孩子去找老师质证。

往往当着孩子的面老师会不承认,容易跟老师发生争吵,问题更不能解决。

人格尊严权是人身权的一种,可要求老师赔礼道歉。

案例七:家长隐瞒孩子患病
曾经有一个孩子对老师说:我不参加跑步。

老师没有同意,凭什么你不参加跑步呀?原来这个孩子没有汗腺,不出汗,最后晕倒在幼儿园。

还有的孩子午睡脱衣服的时候,旁边的小朋友推他一把,拉链把脸上划了一下,正好这孩子是斑痕体质,留下了疤,家长要求美容费用赔付,引起了纠纷。

出现类似的事情大多是因为有的家长怕幼儿园不要自己的孩子,故意隐瞒孩子的患病事实,那样一出问题就是大问题。

案例八:父母离异的孩子
父母离异,往往一方不许另一方上幼儿园看孩子。

作为老师来说,不可能听从某一方的意志,把父母的恩怨传给孩子。

没有父亲或者没有母亲,本身就有自卑感,如果再在幼儿园里大吵大闹,对孩子自尊心伤害很大。

案例九:摔断门牙
有一个孩子,在户外活动与小朋友奔跑时摔断了一颗门牙,当时老师就带孩子去医院检查和治疗,后来又多次去孩子家中看望孩子,给孩子买营养品。

一年以后,家长告幼儿园管理不力,致使孩子摔断门牙,要求幼儿园赔偿孩子美容费、精神损失费等等。

经法院审理家长败诉。

理由是:家长告幼儿园的诉讼期限超过规定时效。

小朋友在户外活动中摔断门牙是正常活动中的意外事故,幼儿园不存在管理不力的问题。

小朋友摔断乳牙并没有伤及牙床,不影响今后牙齿的萌出及生长。

法律上有一个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定。

如果幼儿园严格管理,列举出家长不满的某一件事幼儿园是怎么做的。

如果幼儿园确实没责任的话,幼儿园的举证就是法院判定的依据。

结语:
现如今的家长,有了更高的维权意识,孩子在幼儿园受到伤害,家长都要找幼儿园讨个说法。

作为幼儿园园长,有必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才能避免侵犯孩子的权利,也才能更好的解决家长为孩子维权的事件,保护幼儿园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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