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反向保理业务模式
反向保理业务模式及风险研究

反向保理业务模式及风险研究作者:夏常亮来源:《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22年第03期Research on Business Mode and Risk of Reverse Factoring【摘要】论文通过介绍反向保理的法律性质、交易模式、风险防范等方面,提出商业保理公司风险防范措施,帮助保理公司在运营反向保理过程中规避一些风险。
【关键词】反向保理;模式;风险【中图分类号】F832.2;F276.3 【文獻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22)03-0155-031 引言商业保理公司是地方金融监管局审批设立的金融机构,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准设立了6家商业保理公司。
在国家大力推动应收账款融资、支持金融机构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背景下,商业保理业务已成为供应链金融中一个重要的业务。
随着贸易业务中信用交易的比重越来越高,商业保理可以为供应链条上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更为便捷和高效的融资支持,在破解中小微企业普遍存在的融资贵、融资难问题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对反向保理中的模式和风险问题及对策进行分析。
2 反向保理的定义商业保理是指供应商将其有真实交易的应收账款转让(出售)给商业保理公司,由商业保理公司直接向其提供融资、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与受让应收账款相关的催收业务、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等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等综合性商贸服务。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方式的转换、经济结构的调整,中小微企业蓬勃发展,加上国家鼓励支持供应链金融的发展,保理业务出现蓬勃发展。
保理业务一般分为正向保理和反向保理,正向保理又称卖方保理,是由债权人发起申请融资将其债权转让给保理商,本质上就是应收账款的转让;反向保理又称买方保理,是由债务人作为发起人向保理公司提出申请,在债权人转让其应收账款给保理公司后债务人出具付款承诺书,由保理公司向债权人(供应商)支付应收账款对价款,债务人向保理公司还款。
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反向保理业务模式

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反向保理业务模式在传统的供应链金融模式中,企业作为买方,从供应商那里购买商品或服务,并与供应商签订应收账款。
买方可以将这些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获得资金,以满足企业的经营需求。
这个过程被称为正向保理,因为资金流动的方向是从供应商到买方。
而在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反向保理业务模式中,供应商作为买方,向买方销售商品或服务,并与买方签订应收账款。
供应商可以将这些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获得资金,以满足供应商的经营需求。
这个过程被称为反向保理,因为资金流动的方向是从买方到供应商。
在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中,通过将反向保理业务与供应链金融相结合,可以解决传统保理业务模式中的一些问题。
首先,通过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供应商可以更快速地将应收账款转让给金融机构,减少了融资的时间成本。
其次,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中的交易信息可以更加透明,金融机构可以更精确地评估供应商的风险,并提供更准确的融资服务。
第三,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可以提供更灵活的融资方式,例如根据交易数据自动审批融资申请,并根据交易量和资金需求进行动态调整。
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反向保理业务模式对于供应商和金融机构都有一定的好处。
对于供应商而言,它可以更方便地获得资金,提高企业的流动性,减少资金压力。
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它可以通过提供反向保理服务,吸引更多的供应商入驻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增加自身业务规模和市场份额。
然而,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反向保理业务模式也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和挑战。
首先,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需要具备高度的安全性和信任度,以保护交易双方的敏感信息和资金安全。
其次,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需要具备良好的技术支持和用户体验,以方便供应商和金融机构的使用和操作。
最后,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需要与相关的监管政策和法规相适应,确保业务的合规性和可持续性。
总体来说,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反向保理业务模式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和市场潜力。
随着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和线上金融的普及,反向保理业务模式将进一步推动供应链金融的创新和发展。
区块链技术下的反向保理业务模式设计

区块链技术下的反向保理业务模式设计随着区块链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应用,各行各业都在探索如何利用区块链技术来优化自身的业务模式。
在金融领域,反向保理业务是一种常见的信用融资方式,而区块链技术的引入为反向保理业务带来了新的可能性。
本文将就区块链技术下的反向保理业务模式设计进行探讨,以期为金融机构和企业提供新的思路和启发。
一、反向保理业务概述反向保理是指供应商将其应收账款作为质押物,通过保理公司的介入,由保理公司向其提供融资支持。
通俗地讲,反向保理就是中小企业将自己应收的货款,出售给金融机构,以获取资金的一种业务方式。
这一业务模式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帮助其解决短期资金周转问题,促进企业的发展。
二、区块链技术在反向保理业务中的应用1. 信息共享与透明化区块链技术可以实现信息的共享和透明化。
在传统的反向保理业务中,供应商和保理公司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从而增加了交易的风险。
而区块链技术可以建立一个分布式的账本,所有参与方都可以实时共享和查看交易信息,确保信息的一致性和透明性。
这样一来,保理公司可以更加准确地评估供应商的信用风险,为其提供更精准的融资支持。
2. 智能合约的应用区块链技术还可以通过智能合约来简化交易流程。
智能合约是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可编程合约,可以自动执行合同中规定的条款,从而降低交易的操作成本。
在反向保理业务中,可以通过智能合约来实现账款的自动确认、融资的自动放款等功能,大大简化了业务流程,提高了交易的效率。
3. 资产溯源与防伪溯源区块链技术可以实现资产的溯源和防伪溯源。
在反向保理业务中,通过将应收账款信息上链,可以实现对资产的有效溯源,确保资产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在供应链金融领域,还可以借助区块链技术实现对商品的防伪溯源,为保理交易提供更多的信息支持。
在区块链技术的支持下,反向保理业务可以实现更高效、更安全、更便捷的交易模式。
以下是一个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反向保理业务模式设计:在区块链平台上建立供应链金融的数据中心,吸引供应商、保理公司等参与方入驻。
供应链金融ABS的四种模式

供应链金融ABS的四种模式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基于产业链的特点和融资人的信用水平,目前国内主要有四种实操形式:第一种是基于央企、国企、上市公司等优质主体的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第二种是以互联网电商平台为主导的保理债权资产证券化;第三种是基于产业链核心企业的反向保理资产证券化;第四种是基于信用证、保函、保贴的贸融类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
1、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2014年12月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了国内首单贸易类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专项计划基础资产为五矿发展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五矿深圳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据与买受人签订的销售合同等文件安排并履行相关义务后产生的对买受人的应收账款债权,通过签署《应收账款转让协议》,五矿发展受让基础资产成为专项计划的原始权益人。
此外,本次专项计划还引入五矿发展母公司提供差额支付承诺和引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有限公司进行增信。
2017年7月,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期信托资产支持票据完成在银行间市场的注册,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以依据业务合同及应收账款转让合同对付款义务人的应收账款及其附属权益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支持票据。
目前来看,央企建筑类企业有大量的应收账款,中建三局、六局、八局已经发行了一系列应收账款类ABS;另外大型医药企业的应收账款体量较大、质量较高。
这两类资产是适合发行应收账款ABS的重要储备来源。
此类项目基于原始权益人极高的主体信用,主要增信手段为差额支付承诺和优先次级分层;由于应收账款的回收不能与发起人完全隔离,需要重点关注发起人的持续经营能力和义务履行情况,确保入池应收账款不会因销售合同纠纷等对应收账款回收造成不利影响;当然基础资产没有任何权利负担且已满足条件可以转让给专项计划。
此外,付款义务人本身的资质、信用情况、行业、区域分散度对于资产支持证券的评级分层也有着重大影响。
2、保理债权资产证券化保理是指卖方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向其提供资金融通、买方资信评估、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账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
供应链金融的反向保理

供应链金融(de)反向保理01供应链金融供应链是通过销售网络把产品销售给消费者,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和用户连接为一个链条.在这个链条上,连接了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等多个环节,同时也提供基于加工、包装、运输等过程中(de)增值服务.供应链金融是指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平台等)对供应链内部(de)交易结构进行分析,对供应链(de)不同环节提供封闭式(de)授信及结算、理财等综合金融服务,引入了核心企业、第三方企业等风险控制环节.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de)发展,工业企业应收账款(de)规模逐年扩大,我国(de)供应链金融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快速发展.供应链金融正是基于链条上核心企业(de)上下游企业进行投融资活动.目前供应链金融主要有应收账款融资、保兑仓融资、动产质押融资等几种模式.而反向保理模式就是基于应收账款进行(de)融资方式之一.02反向保理反向保理是在供应链中,买家(核心企业)资信水平校高,愿意推荐符合保理准入条件(de)供应商及应收账款信息,承诺在付款锁定(de)情况下,对以核心企业买家作为付款人(de)应收账款或订单,由保理商直接发放融资.这种模式可以在核心企业(de)经营中引入低成本(de)资金,降低供应商(de)融资成本,使核心企业在享受较长账期,也能为其供应商提供资金(de)融通.从反向保理业务(de)模式来看,反向保理与传统保理类似,主要区别在于:反向保理中保理商(de)风险评估是依据核心企业(de)信用评级,而不是评估供应商(de)风险等级.具体(de)区别主要如下表所示:表1 反向保理与传统保理比较03反向保理(de)优势基于供应链金融(de)反向保理业务,充分运用了供应链金融形成(de)业务优势,将核心企业与供应商及经销商(de)资金流、物流、信息流整合为一个链条,达到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和多方共赢(de)目(de).在供应链金融(de)反向保理业务中,金融机构不再特别强调受信主体(de)财务特征及行业地位,而是更加注重并关注交易双方(de)真实贸易背景和交易过程.在一家企业规模和自身实力达不到商业保理业务(de)准入条件时,但其下游(de)企业具有较强(de)付款保障,贸易背景真实,交易过程稳定,可以通过反向保理对其进行业务融资.有效建立长期(de)战略协作合作关系.通过反向保理业务,解决核心企业上游中小企业(de)融资问题,使得供应链上下游(de)企业能够建立持久稳定(de)战略合作关系,保持供应链(de)稳定发展.解决核心企业(de)短期付款问题,提高资金(de)运用效率.通过反向保理业务,解决核心企业供应商(de)资金周转问题,从而能延长核心企业(de)付款期限,使其资金达到运用效率最大化.同时可以对核心企业(de)应付账款进行更加有效(de)管理,减少核心企业(de)财务管理成本.04反向保理(de)局限营销具有一定(de)难度.反向保理面对(de)核心企业,通常都是行业龙头企业,或者是垄断型集团企业,在交易中具有比较重要(de)话语权.面对众多(de)保理公司,核心企业(de)数量并不多,因而,反向保理中对核心企业(de)营销具有一定(de)难度.具有一定(de)信用风险.反向保理主要是商业保理公司与核心企业之间达成为核心企业上游供应商融资(de)约定,商业保理公司主要依赖核心企业(de)信用保证为供应商提供融资服务.在贸易背景真实(de)前提下,核心企业也可能产生到期不能及时付款(de)信用违约风险.。
供应链金融保理业务最全解析-四大模式

供应链金融保理业务最全解析-四大模式目录1. 供应链金融保理概述2. 供应链金融保理业务模式3. 供应链金融保理领域监管法规和政策4. 供应链金融保理业务的风险把控供应链金融保理概述(一)定义国外学者关于供应链金融的定义,以霍夫曼在2005 年提出的定义为代表。
霍夫曼认为:供应链金融可以理解为供应链中包括外部组织服务者在内的两个以上的组织,通过计划、执行和控制金融资源在组织间的流动,以共同创造价值的一种途径。
国内对供应链金融定义的普遍观点为:供应链金融是以核心客户为依托,以真实贸易背景为前提,运用自偿性贸易融资的方式,通过应收账款转让登记、第三方监管等专业手段封闭资金流或控制物权,对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的综合性金融产品和服务。
该种定义和观点被深圳发展银行概括为"M+1+N",即依托核心企业"1",为其众多的供应商"M" 和众多的分销商或客户"N",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M+1+N" 是从金融机构为融资服务提供主体角度出发进行的定义,定义的范围和视角比较狭窄:供应链金融的参与者或推动者也包括生产企业、贸易企业、互联网公司以及物流公司,他们本身就是产业链中的企业,为其上下游提供综合性的服务,实现金融和产业要素的高度结合,在这种状态下很难说这是一种"M+1+N" 的模式。
宋华教授在《供应链金融》一书中,将供应链金融定义为:供应链金融是一种集物流运作、商业运作和金融管理为一体的管理行为和过程,它将贸易中的买方、卖方、第三方物流以及金融机构紧密联系在一起,实现了用供应链物流盘活资金,同时用资金拉动供应链物流的作用。
根据定义,可得出供应链金融的如下特点:1、供应链金融是一个发生在物流、信息流闭合的组织间的资金运行活动,其资金运行环境是闭合的。
2、供应链金融追求的目标是整个供应链体系的价值最大化,无论是为供应链中的哪一环节提供支持和服务,其追求的都是体系整体价值,不是某一企业的单个价值。
供应链金融反向保理ABS实例分析报告

供应链金融反向保理ABS实例分析随着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在实践中对保理ABS尤其是反向保理ABS项目的需求越来越大,2017年发行的供应链金融保理ABS产品中,应用反向保理模式的有18单,共计融资218.14亿元,占保理ABS总发行额近半。
本文对当前供应链金融下的反向保理ABS部分案例,主要是万科和新城的项目进行简要分析,以作投资参考。
1.供应链金融反向保理发展状况供应链金融是一个创新度很高的领域,随着供应链金融行业发展深化,反向保理开始出现在保理市场,保理业务出现正向和反向之分。
在常规保理业务中,保理机构更多关注债权人的资信情况,要求债权人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因此,中小企业作为供应商通常无法获得保理机构的青睐。
而反向保理以债务人资信作为主导的保理业务,除降低了保理机构的风险以外,还可以降低债权人的融资成本。
事实上,自2016年以深圳市前海一方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平安证券合作发行4只保理ABS(平安证券-一方保理万科供应链金融1-4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功融资52.25亿元以来,2017年除传统的保理融资ABS外,大型实体企业(基本是房地产企业)的供应商通过保理公司渠道发行供应链金融ABS产品数量迅速增加,使得我国保理ABS产品规模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2017年发行的保理ABS产品中,底层资产为房地产的有49单,发行额为467.04亿,电商的为10单,发行额为63.20亿,其中应用反向保理模式的有18单,共计融资218.14亿元,占保理ABS总发行额近半。
3月9日,由平安证券担任管理人的“平安-比亚迪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议通过,产品总规模100亿元,为国内新能源行业首单供应链资产证券化产品,显示出供应链金融反向保理ABS产品正逐渐由单一的房地产行业向其他行业扩展。
2.反向保理ABS业务模式从目前为止的实践来看,供应链反向保理ABS项目在设立时主要采用两种模式:1.传统的保理ABS模式,即保理公司受让债权人(核心企业上游供应商)的应收账款所有权的模式,作为原始权益人开展之后的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2.代理人模式,该模式下保理机构不再作为原始权益人,而是接受原始权益人委托作为代理人开展资产证券化的相关工作。
线上反向保理业务指引 团体标准 -回复

线上反向保理业务指引团体标准-回复线上反向保理业务是一种金融服务模式,以中括号内的内容为主题是关于该业务的指引团体标准。
本篇文章将详细介绍线上反向保理业务的定义、流程、注意事项以及团体标准的应用。
一、线上反向保理业务的定义线上反向保理业务是指由保理商通过线上平台为需要资金扩大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一种金融模式。
保理商通过线上平台与企业进行信息对接和合作,以企业的应收账款作为抵押物,为其提供短期资金支持。
该业务模式广泛应用于供应链金融领域,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了更加便捷、快速的融资途径。
二、线上反向保理业务的流程1. 企业入驻平台:中小微企业需要先在线上平台完成注册和入驻流程,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和经营信息。
2. 申请融资:企业根据自身资金需求,通过线上平台申请融资,提交相关的应收账款信息。
3. 保理商审核:保理商收到企业的融资申请后,将进行资质审核、风险评估和尽职调查等环节,评估企业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
4. 报价与签约:保理商根据审核结果,出具融资方案和报价,与企业达成一致后签订合同。
5. 资金划拨:保理商将融资款项划拨到企业指定的账户上,并通过线上平台进行记录和监控。
6. 应收账款管理:企业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保理商进行应收账款的回收。
7. 还款与结算: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保理商进行还款,并进行结算操作。
三、线上反向保理业务的注意事项1. 企业自查:中小微企业在申请融资前要对自身的经营状况进行充分的自查,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资料准备:企业需要准备相关的合规资料,如企业信用报告、经营状况报告等,以便保理商进行审核和评估。
3. 合同签订:企业在与保理商签订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4. 还款能力:企业在申请融资前要评估自身的还款能力,确保能按时、足额地进行还款,以维护自身信用记录。
5. 信息安全:企业在与线上平台交互时要注意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妥善保管账户和登陆密码。
供应链金融ABS的四种模式【最新版】

供应链金融ABS的四种模式目录一、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二、保理债权资产证券化三、以核心企业开展的“1+N”反向保理资产证券化四、贸融类资产证券化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基于产业链的特点和融资人的信用水平,目前在国内主要有四种实操形式:第一种是基于央企、国企、上市公司等优质主体的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第二种是以互联网电商平台为主导的保理债权资产证券化;第三种是基于产业链核心企业的反向保理资产证券化;第四种是基于信用证、保函、保贴的贸融类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
01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2014年12月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了国内首单贸易类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专项计划基础资产为五矿发展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五矿深圳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据与买受人签订的销售合同等文件安排并履行相关义务后产生的对买受人的应收账款债权,通过签署《应收账款转让协议》,五矿发展受让基础资产成为专项计划的原始权益人。
此外,本次专项计划还引入五矿发展母公司提供差额支付承诺和引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有限公司进行增信。
2017年7月,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期信托资产支持票据完成在银行间市场的注册,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以依据业务合同及应收账款转让合同对付款义务人的应收账款及其附属权益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支持票据。
目前来看,央企建筑类企业有大量的应收账款,中建三局、六局、八局已经发行了一系列应收账款类ABS;另外大型医药企业的应收账款体量较大、质量较高。
这两类资产是适合发行应收账款ABS的重要储备来源。
此类项目基于原始权益人极高的主体信用,主要增信手段为差额支付承诺和优先次级分层;由于应收账款的回收不能与发起人完全隔离,需要重点关注发起人的持续经营能力和义务履行情况,确保入池应收账款不会因销售合同纠纷等对应收账款回收造成不利影响;当然基础资产没有任何权利负担且已满足条件可以转让给专项计划。
此外,付款义务人本身的资质、信用情况、行业、区域分散度对于资产支持证券的评级分层也有着重大影响。
供应链金融三种业务模式流程

供应链金融三种业务模式流程1. 保兑仓业务模式流程概述1. 供应商向银行提交资料申请开立保兑仓账户;2. 银行审核资料并开立保兑仓账户;3. 供应商将货物寄存至具备保管条件的仓库,并提供仓单信息给银行;4. 银行核对仓单信息并为供应商开立出库指令;5. 供应商凭出库指令取回货物,并提供运输凭证给银行;6. 银行核对运输凭证并放行货物;7. 供应商向买方出具;8. 买方与银行签订保兑仓信用证;9. 买方支付货款至银行账户;10. 银行核实货款支付并通知供应商;11. 供应商将货物寄送至买方。
2. 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模式流程概述1. 供应商向银行提交应收账款融资申请和相关资料;2. 银行审核资料并决定是否批准融资;3. 银行与供应商签订应收账款转让协议;4. 供应商将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5. 银行向供应商支付一定比例的款项;6. 银行从买方处收取应收账款;7. 买方将应收账款支付至银行账户;8. 银行核实款项支付并通知供应商。
3. 反向保理业务模式流程概述1. 供应商向银行申请开立保理账户;2. 银行审核资料并开立保理账户;3. 供应商将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4. 银行向供应商支付一定比例的款项;5. 供应商向买方出具和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6. 买方确认并签署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7. 供应商将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和提交给银行;8. 银行向买方提供应收账款代理催收服务;9. 买方将应收账款支付至银行账户;10. 银行核实款项支付并通知供应商。
以上是供应链金融三种常见业务模式的流程概述。
具体操作中,可能会根据双方协商和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供应链金融“保理业务”模式及基本类型!

供应链金融“保理业务”模式及基本类型!“保理”一词来源于英文Factoring,它同人类早期的商业活动有着紧密相连的渊源关系,现代国际保理的出现可追朔到19世纪末叶。
它最初由美国近代商务代理活动发展演变而形成,20世纪60年代传入欧洲大陆,并与欧洲国家传统的银行贸易融资活动相结合得以迅猛发展。
一. 保理业务的定义保理是一项综合性金融服务。
在保理服务中,卖方企业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与买方的商品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帐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卖方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帐管理、应收帐款的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四项服务。
二.保理业务的基本类型1、按照应收账款的转让是否通知买方分为明保理和暗保理明保理:也称为公开型保理,即保理商将应收账款转让的事实通知买方,并指示其在应收账款到期日付款至指定账户。
暗保理:也称为隐蔽型保理,即不将应收账款转让的事实通知买方。
2、按照是否承担坏账风险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有追索权保理业务:也称回购型保理,是指保理商受让应收账款后,买方到期不付款时,卖方承担回购应收账款并归还保理商融资的责任。
无追索权保理:也称买断型保理,是指买方如因信用问题而到期不付款时,保理商免除向卖方追索的权利。
但买卖双方交易纠纷引起的账务风险保理商不予承担。
这里的“交易纠纷”指卖方因未恰当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商务合同义务而引起的纠纷。
只要买方以此为由拒绝付款,保理商即认为交易纠纷已经发生。
3、按买卖双方是否处于一个国家或地区来划分,可分为国内保理和国际保理国内保理:买卖双方均在国内的保理业务;国际保理:买卖双方有一个在国外的保理业务。
4、按参与保理的保理商数量来划分,可将保理分为单保理和双保理单保理:即只有一个保理商参与的保理业务,一般出现在国内保理业务中。
该保理商通常独立为卖方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及催收等服务;双保理:有两个保理商参加的保理业务。
双保理在国际保理中较为常见,分为出口保理商和进口保理商。
反向保理业务的实施步骤

反向保理业务的实施步骤引言反向保理是一种供应链金融工具,被广泛应用于企业的资金流转和风险管理。
本文将介绍反向保理业务的实施步骤,让您了解如何有效地进行反向保理业务。
步骤一:构建供应链合作关系反向保理业务的实施离不开供应链各方之间的合作关系。
首先,需要建立起可靠的供应商和分销商的关系,并确保双方的合作意愿和信任。
1.识别供应商和分销商:根据公司的需求和供应链结构,确定需要与之合作的供应商和分销商。
2.建立联系:与潜在的供应商和分销商建立联系,并进行面谈,以了解彼此的需求和合作条件。
3.签订合作协议:根据双方的协商结果,签订供应商和分销商之间的合作协议,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
步骤二:选择合适的反向保理提供商选择合适的反向保理提供商是反向保理业务成功实施的关键。
以下是选择合适的反向保理提供商的步骤:1.调研市场:仔细研究市场上的反向保理提供商,了解他们的服务质量、专业性和信誉度。
2.评估提供商能力:评估提供商的能力,包括其金融实力、技术支持和风险管理能力。
3.选择合适的提供商:根据市场调研和能力评估的结果,选择一家合适的反向保理提供商进行合作。
步骤三:制定反向保理计划制定反向保理计划是为了更好地管理供应链的资金流转和风险。
以下是制定反向保理计划的步骤:1.确定融资需求: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和供应链的特点,确定反向保理的融资需求。
2.分析风险与利益:分析反向保理业务的风险与利益,确定采取的风险管理策略。
3.制定计划:根据需求和风险分析的结果,制定具体的反向保理计划,包括融资额度、期限、利率等。
步骤四:落实反向保理协议落实反向保理协议是实施反向保理业务的重要一环。
以下是落实反向保理协议的步骤:1.签订协议:根据反向保理计划,与供应商、分销商和反向保理提供商签订反向保理协议。
2.搜集证据:搜集相关的采购、发票和发货等证据,作为反向保理的基础资料。
3.审核资料:反向保理提供商对搜集的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
供应链金融反向保理ABS实例分析

供应链金融反向保理ABS实例分析供应链金融是指通过运用供应链上各参与主体的优势,以物流和货物流动为纽带,为企业提供融资、结算、风险管理等一系列综合金融服务的一种金融模式。
在供应链金融中,反向保理是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通过将应收账款出售给金融机构或资产管理公司,以获得资金流动。
下面将对一种供应链金融反向保理ABS(资产支持证券)实例进行详细分析。
假设汽车制造商与其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在供应链中,车企作为核心企业,负责生产和销售汽车,而供应商是车企的一级合作伙伴,负责供应汽车零部件。
为了提高供应商的资金运转能力,车企决定与银行合作,通过反向保理的方式为供应商提供融资。
首先,车企将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并确认应收账款。
供应商将根据合同向车企提供零部件,并出具发票。
然后,车企将这些发票转让给银行,并签订反向保理协议。
根据协议,银行将支付一定比例的应收款项给供应商作为预付款。
此时,车企将发票背书给银行,确认将收到的账款转让给银行。
接下来,银行将发票资产打包形成一个ABS产品,并发行给资本市场。
ABS产品是通过将一系列发票资产打包后再拆分成不同等级的证券,即资产支持证券(ABS)。
这些ABS产品随后出售给投资者,投资者从中获取投资回报。
投资者购买ABS产品后,他们将获得来自发票资产的现金流入。
在本例中,现金流入将来自车企支付给供应商的发票资金。
一旦车企支付了发票,并将资金汇入银行账户,银行就会将这笔资金分配给ABS产品的投资者。
投资者根据购买的证券级别和发票的到期日获得不同的现金流入。
反向保理ABS在提供资金流动的同时也能为各方带来多重好处。
首先,对供应商来说,早期获得资金流动有助于缓解现金流压力,提高企业的资金运转能力。
其次,车企可以通过将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获得更多的融资渠道,提高了自身的融资效率。
最后,投资者通过购买ABS产品获得了稳定的现金流入,并可以分散投资风险。
然而,反向保理ABS也存在一些风险。
不同类型供应链金融业务产品介绍和产品特点分析

不同类型供应链金融业务产品介绍和产品特点分析供应链金融涵盖的业务种类多,不同类别的供应链金融业务产品区别较大,各有其特点和优劣势。
1.预付融资业务(1)产品介绍“线上供应链金融预付融资业务”是指银行与核心企业、监管方合作,通过银行线上融资平台、核心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和监管方仓储监管平台等多方在线协同,为供应链下游企业提供的一项全流程在线预付款融资产品/服务。
该产品为授信客户提供在线订货、在线融资、在线抵/质押、在线还款赎货等服务。
(2)产品特点与优势①协同效用。
“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通过将供应链相关各方互相连接,实现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交互式在线运转,最大限度地发挥各方的协同效用,提高产供销周转速度、减轻企业的财务管理负担和成本,提高供应链运转效率和竞争力。
传统供应链金融服务主要依靠电话、传真以及人工传递的方式,效率无法保证,费用也相对更高。
②供应链信息的实时共享。
“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提供了供应链信息实时共享的渠道,有效提高了供应链各方的决策速度,提升供应链的整体融资能力,同时银行也可以向核心企业共享经授权的下游经销商融资额度、库存以及销售数据,并提供时点与阶段数据分析,为核心企业的供应链管理提供第一手信息服务,提高供应链的协同管理有效性和控制能力。
③以供应链融资切入全链条、全流程的供应链金融全面服务。
相较传统服务,“线上供应链金融”由于实现银行与“1+N”供应链成员企业、物流企业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流程衔接,与核心企业供应链协同管理的目标高度契合,使得依托核心企业“1”向上下游企业“N”批量的、一体化的融资和支付结算服务更具管理的系统性、操控性和规模经济性,从而迎来供应链金融服务的更大发展;另一方面,“线上供应链金融”还可以为企业建立押品资源库,通过合格押品之间的自由转换实现单个企业在不同融资产品之间的自由转换,进而实现单个企业在不同生产经营阶段的全流程融资。
(3)使用流程①授信客户开通线上供应链金融服务1.1签署线上化版综合授信额度合同以及系统使用协议1.2开通企业网银,同时开通“线上供应链金融”模块,并配置录入员及复核员。
《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反向保理业务模式》

附件1深圳发展银行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反向保理业务模式实施细则(1.0版,2012年)第一章适用范围第一条本细则适用于我行与核心厂商(保理项下买方)、授信客户(供应商)供应链金融业务合作中的线上反向保理业务模式。
第二条本细则依据我行《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应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未尽事宜仍执行上述管理制度.第三条反向保理业务项下所涉核心厂商的间接授信审批和直接授信客户的准入、审查审批等事项,执行《深圳发展银行反向保理实施细则》(1。
0版,2011年)(深发展[2012]36号)的规定。
第二章线上供应链金融平台信息维护第四条系统参数的建立与维护(一)核心厂商的信息与相关系统参数只能由经批复的主办分行建立及维护。
(二)授信客户的信息建立与相关系统参数维护由各相关业务分行负责。
(三)主要参数如下:1。
信息管理—客户管理-配置客户信息—额度信息—额度合同参数维护2.信息管理—客户管理—配置客户信息—额度信息—业务模式参数维护3.信息管理-客户管理—配置客户信息—额度信息—业务品种参数维护4。
信息管理-客户管理-配置客户信息—合同信息-业务合同参数维护5。
信息管理—客户管理-配置客户信息—其他信息-贷款参数维护说明(1)客户出账的业务品种为“预支价金”时,必须配置。
“贷款参数”包括了如下要素:客户名称、单笔业务性质代码、科目代码、币种、基准利率档次、利率浮动类相关参数、扣息周期等。
(2)“贷款参数"由分行运营人员进行录入与维护。
①《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贷款参数“录入维护/调整通知单》(见附件1-1,以下简称通知单)经客户经理、支行行长签字后,提交运营人员在系统中进行贷款参数的录入维护或调整;②通知单各要素的填写须以授信终审批复意见、我行与授信客户签署的《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国内保理业务合同》补充协议(线上化业务适用)作为主要基础;③如涉及授信客户所适用利率等相关要素调整的,须重新发起通知单的签发及审批,并交由运营人员进行维护;否则,任何岗位人员均不得通过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私自进行参数调整。
线上反向保理业务指引 团体标准

线上反向保理业务指引团体标准线上反向保理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在线平台购买债权转让产品,融资方为该平台上发布债权的企业。
该业务的核心是债权转让,即投资者购买融资方的债权,从而为融资方提供融资支持,同时投资者可以获得债权对应的收益。
线上反向保理业务的主要流程如下:1.平台注册:投资者需要注册一个在线平台账户,并进行实名认证,以确保投资者的身份信息真实有效。
2.浏览和选择债权项目:投资者可以浏览在平台上发布的债权转让项目,并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投资目标和收益预期进行选择。
平台会提供详细的项目信息,包括融资方的背景、财务状况、债权金额、利率等。
3.购买债权:投资者选择一个债权项目后,可以通过在线平台进行购买。
购买时,需要投入一定的资金,作为购买该债权的成本。
平台一般会设定一定的最低投资金额。
4.债权确认:融资方确认接受投资者的债权转让,并与平台签署相应的协议,确保债权转让的合法有效。
5.收益和还款:融资方按约定的利率和周期向投资者支付利息和本金。
投资者可以在平台上查看债权的还款情况,以及收益的累计情况。
一般情况下,平台会在还款日前将投资者收到的资金划拨至其账户。
6.退出和转让:投资者可以选择将已购买的债权转让给其他投资者,以提前实现收益或者分散风险。
平台一般会提供债权转让的功能,投资者可以根据需要随时进行债权转让。
以上是线上反向保理业务的一般流程,不同的平台可能会有一些具体的差异。
此外,线上反向保理业务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投资者在参与时需注意以下几点:1.了解平台的背景和信誉:投资者应该选择正规并具有良好信誉的线上平台,了解平台的运营情况、公司资质和风控措施等,避免选择一些不法平台或风险较高的平台。
2.仔细阅读和理解相关协议:投资者在进行债权购买前,应仔细阅读平台提供的相关协议,包括债权转让协议、服务协议等,确保自身的权益和风险均有充分的了解。
3.分散投资风险:投资者应将资金分散投资到不同的债权项目中,以分散风险。
城投公司供应链金融保理的监管和业务模式!(详解四种模式)

城投公司供应链金融保理的监管和业务模式!(详解四种模式)供应链金融保理是一个基于供应链金融和保理的交互区域,本文对城投公司供应链金融保理的监管和业务模式进行论述,提出四种常见的城投公司供应链金融模式:「华丽蜕变」0元解锁2020保理系统进阶班,成为行业精英(一)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正向保理;(二)经营性工程项目建设的反向保理;(三)供应链金融保理资产证券化;(四)商票与保理结合。
最后对供应链金融保理在城投公司的应用前景进行了展望,以期为当前实践和未来研究探索提供参考。
一、城投公司供应链金融保理概述(一)城投公司定义城投公司(又称“城投平台”)是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的简称,是全国各大城市政府投资融资平台,承担相应的政府职能,是特殊市场经营体。
在央地财权与事权不匹配的情况下,过去城投平台在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公共服务上扮演了重要角色。
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43号文”)后剥离城投平台地方政府融资职能。
2017年财政部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50号文”)指出,“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尽快转型为市场化运营的国有企业,依法合规开展市场化融资”。
城投公司正逐步转型,走向市场化运作。
(二)保理的定义及特点保理又称托收保付,是指卖方将当下或未来的在同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基础上发生的应收账款向保理商转让。
由保理商向卖方提供融资、买方信用估算、销售户头管控、主体信用保证、催款等一揽子全方位的服务方式。
这是商业贸易中以托收、赊账方式结算货款时,卖方为了强化应收账款管理、增强流动性而采用的一种委托第三者(保理商)管理应收账款的行为。
目前市场化的保理形式包括国内保理、国际保理、直接保理、反向保理、联合保理、再保理等。
保理以应收账款为核心,围绕应收账款开展业务。
我国保理行业起步较晚,但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近年来保理业务量实现了跨越式的增长。
浅析供应链金融业务探索—反向保理

浅析供应链金融业务探索—反向保理一、供应链金融及城商行的业务选择方向(一)什么是供应链金融?在现代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运输成本的下降,生产模式由企业内独立生产发展成不同企业之间协作生产,横向一体化逐步成为主流生产模式。
采购、供应、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贯穿多个企业,银行方为身处供应链各个环节企业提供的结算、授信、理财等综合金融服务,我们称之为供应链金融。
(二)城商行对供应链金融产品的选择供应链金融体现了贸易金融未来的方向,是商业银行打造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抓手。
基于供应链中货物流和资金流的运行特点,应收账款融资、存货质押融等融资方式,围绕供应链金融可以研究、开发的产品种类繁多。
但中小城商行受起步晚、资源少、金融科技力量薄弱等因素制约,想在产品方面完全与国有银行、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竞争显然是不切实际的,应利用自身特点打造一到两个核心产品,其中“反向保理”就是非常适合中小城商行的一种业务产品。
二、反向保理(一)什么是保理融资?举个例子:A公司是一家水泥生产企业(卖方),Z公司是一家上市的全国性大型房企(买方)。
Z公司处于强势地位,交易采用赊销的方式,即A公司发货后,Z公司3个月后再支付货款(形成3个月应收账款)。
因原材料、人工成本的上升,A公司资金压力陡增,于是找到了银行,以“应收账款转让”的方式,获得融资。
诸如A公司这种以“应收账款转让”为条件,取得融资的业务就是通常所说的保理融资。
(二)什么是“反向保理”,它究竟“反”在哪?将上述例子拓展一下,在实际业务中,除A公司以外,Z公司往往还会有很多个相关联的上游采购商,例如钢材供应商B、木材供应商C、五金供应商D等等。
由于在交易中都是采用赊销的方式,B、C、D公司或多或少都面临资金周转困难问题,于是产生了银行融资的需求。
但受自身资质、银行准入门槛等条件的影响,B、C、D公司的融资额度、难度都会有所区别,一旦某个环节发生问题,供应链就容易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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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深圳发展银行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
反向保理业务模式实施细则
(1.0版,2012年)
第一章适用范围
第一条本细则适用于我行与核心厂商(保理项下买方)、授信客户(供应商)供应链金融业务合作中的线上反向保理业务模式。
第二条本细则依据我行《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应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未尽事宜仍执行上述管理制度。
第三条反向保理业务项下所涉核心厂商的间接授信审批和直接授信客户的准入、审查审批等事项,执行《深圳发展银行反向保理实施细则》(1.0版,2011年)(深发展[2012]36号)的规定。
第二章线上供应链金融平台信息维护
第四条系统参数的建立与维护
(一)核心厂商的信息与相关系统参数只能由经批复的主办分行建立及维护。
(二)授信客户的信息建立与相关系统参数维护由各相关业务分行负责。
(三)主要参数如下:
1.信息管理-客户管理-配置客户信息-额度信息-额度合同参数维护
2.信息管理-客户管理-配置客户信息-额度信息-业务模式参数维护
3.信息管理-客户管理-配置客户信息-额度信息-业务品种参数维护
4.信息管理-客户管理-配置客户信息-合同信息-业务合同参数维护
5.信息管理-客户管理-配置客户信息-其他信息-贷款参数维护说明
(1)客户出账的业务品种为“预支价金”时,必须配置。
“贷款参数”包括了如下要素:客户名称、单笔业务性质代
码、科目代码、币种、基准利率档次、利率浮动类相关参数、扣息周期等。
(2)“贷款参数”由分行运营人员进行录入与维护。
①《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贷款参数“录入维护/调整通知单》(见附件1-1,以下简称通知单)经客户经理、支行行长签字后,提交运营人员在系统中进行贷款参数的录入维护或调整;
②通知单各要素的填写须以授信终审批复意见、我行与授信客户签署的《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国内保理业务合同》补充协议(线上化业务适用)作为主要基础;
③如涉及授信客户所适用利率等相关要素调整的,须重新发起通知单的签发及审批,并交由运营人员进行维护;否则,任何岗位人员均不得通过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私自进行参数调整。
6.信息管理-客户管理-配置客户信息-其他信息-保理专户参数维护
7.
信息管理-供应链配置-配置核心厂商-间接额度参数维护
第三章业务流程
第五条应收账款转让流程
(一)核心厂商向银行提交应收账款信息
核心厂商可通过多种方式向我行提供应收账款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1.核心厂商系统与我行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互联,通过系统直联方式进行数据交互;
2.核心厂商通过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上传应收账款信息;
3.核心厂商以书面或者电子方式向我行提供应收账款信息,由我行人员导入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
4.核心厂商向我行提供其信息系统的查询用户,由我行授权人员在核心厂商信息系统中下载应收账款信息,再导入我行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
(二)授信客户录入人员登录我行网银,选择进入“线上供应链金融”服务渠道后选择“应收融资”,点击“发票管理”下的“发票转让”,发起应收账款转让申请;授信客户复核人员复核转让申请信息后提交我行。
(三)我行对应收账款转让申请进行审核,授信客户在线查询转让审核的结果。
第六条出账流程
(一)授信客户通过系统提交单笔业务申请。
1.授信客户录入人员登录我行网银,选择进入“线上供应链金融”服务渠道后,选择“应收融资”,点击“出账申请”发起应收出账申请;授信客户复核人员复核出账申请信息后提交我行;
2.如分行对出账资料有其他要求,授信客户可通过系统上传我行要求资料的扫描件;客户经理可通过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对客户上传的出账材料扫描件与原件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双人在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中签署意见。
(二)我行进行业务审核/复核。
(三)客户经理(或分行确定的有权录入人员)按照现行信贷管理规定,在信贷风险管理系统中发起出账申请,启动出账流程。
(四)分行放款中心进行出账审查。
(五)分行运营人员进行出账操作。
如为预支价金放款,则由分行运营人员在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中进行审核操作,根据放款通知书核对放款信息,审核无误后点击“放款”,经主管授权后完成放款审核操作,同时打印预支价金资料清单。
第七条买方还款流程
应收账款到期,核心厂商将应付款项打入供应商在我行开立的保理专户,触发买方还款流程。
买方还款处理有两种方式:(一)自动买方还款
如保理专户参数中的“系统是否自动还款”设为“是”,则在回款第二天,系统会根据自动处理规则对前一天保理专户中的回款进行核销、还款处理。
(二)手工买方还款
如保理专户参数中的“系统是否自动还款”设为“否”,则需由分行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人员通过“买方还款”交易,主动发起买方还款。
第八条卖方还款流程
授信客户可主动发起还款申请。
(一)授信客户提交还款申请
授信客户登录我行网银,选择进入“线上供应链金融”服务渠道后选择“应收融资”,点击“还款”。
如授信品种是银行承兑汇票,可选择“保证金转入”;流动资金贷款可选择“提前还贷”;预支价金可选择“卖方还款(预支价金)”。
(二)还款审核
我行人员通过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还贷审核”功能进行“提前还贷”审核;通过“卖方还款审核”进行“卖方还款(预支价金)”审核。
第四章协议文本
第九条办理线上反向保理业务,我行需与各相关方签署合法有效的协议及合同,包括:
(一)《深圳发展银行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使用协议》(统一版)(见附件1-2);
(二)《供应商保理业务合作协议》(适用于线上化保理业务)(见附件1-3);
(三)《供应商保理业务合作协议》补充协议(适用于线上
化保理业务)(见附件1-4);
(四)《国内保理业务合同》(适用于线上化保理业务)(见附件1-5);
(五)《国内保理业务合同》补充协议(适用于线上化保理业务)(见附件1-6);
(六)《承诺函——供应商线上保理业务》(供应商出具)(见附件1-7);
(七)保理授信项下采用贷款、银承等授信品种时,需签署《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线上化业务适用版本)
第十条对于核心企业
(一)如已与我行签署了《供应商保理业务合作协议》(总行贸易融资部下发版本),则需签署《供应商保理业务合作协议》补充协议(适用于线上化保理业务)。
(二)如未与我行签署合作协议,则仅需签署《供应商保理业务合作协议》(适用于线上化保理业务)。
(三)如使用我行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还需签署《深圳发展银行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使用协议》(统一版)。
(四)根据与核心企业保理业务合作模式的具体情况,核
心企业与我行同意采用其他协议签署方式,且协议文本在签署前已经有权法律部门审查通过的,可以不按照本条款规定的方式。
第十一条对于授信客户
(一)如已与我行签署了《国内保理业务合同》(总行贸易融资部下发版本),则需签署《国内保理业务合同》补充协议(适用于线上化保理业务)。
(二)如未与我行签署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则直接签署《国内保理业务合同》(适用于线上化保理业务)。
(三)与我行签署《承诺函——供应商线上保理业务》。
如果《承诺函——供应商线上保理业务》相关内容已体现在保理业务合同、系统使用协议等相关合同中,则可以不要求客户签署《承诺函——供应商线上保理业务》。
(四)与我行签署《深圳发展银行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使用协议》(统一版)。
(五)根据我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规定,与我行签署《网上银行企业用户服务协议》。
(六)授信客户办理线上化业务若申请使用“电子商业汇
票”授信品种,则还需与我行签署《电子商业汇票服务使用协议》。
(七)特别说明
完成上述相关协议的签署后,授信客户办理线上化业务,申请预支价金、借款、汇票承兑等单笔业务时,无需再签署单笔业务合同,只需根据协议约定通过线上化系统提交预支价金、借款、汇票承兑等业务申请书。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若核心厂商、授信客户因系统故障无法在线办理业务时,按照原有线下业务模式进行纸质业务单据流转处理,线上供应链平台人员在系统中补录数据以确保业务流程完备和系统电子台账的完整有效。
第十三条涉及系统打印的单笔贷款/银行承兑/预支价金业务申请书等重要信贷档案资料,其保管要求执行我行现行有关信贷档案文件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本细则由总行对公产品和现金管理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十五条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