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的主体有哪些
第四章著作权的主体
• B.甲对丁翻译《黑客》并在我国境内网站传播的行为予 以追认
• C.乙和丙国均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 D.乙或丙国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 三、著作权归属
• 第11条第1款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 规定的除外。
第二节 作者
• C.戊提供了生活素材,应为作者
• D.丁有权不经甲、乙、丙的同意发表该小说
三、视为作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第11条第3款,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 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视为作者。
• (一)涵义 • (二)要件 • (三)国外立法
• 14.小刘从小就显示出很高的文学天赋,九岁时写了 小说《隐形翅膀》,并将该小说的网络传播权转让给 某网站。小刘的父母反对该转让行为。下列哪一说法 是正确的?
• A.小刘父母享有该小说的著作权,因为小刘是无民事 行为能力人
• B.小刘及其父母均不享有著作权,因为该小说未发表
• C.小刘对该小说享有著作权,但网络传播权转让合同 无效
• 61.我国《著作权法》不适用于下列哪些 选项?
• A.法院判决书
• B.《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官方 中文译文
• C.《伯尔尼公约》成员国国民的未发表且 未经我国有关部门审批的境外影视作品
• D.奥运会开幕式火炬点燃仪式的创意
• 15.甲无国籍,经常居住地为乙国,甲创作的小说《黑 客》在丙国首次出版。我国公民丁在丙国购买了该小说 ,未经甲同意将其翻译并在我国境内某网站传播。《黑 客》要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应当具备下列哪一条件?
第四章 著作权的主体
著作权
著作权一、著作权客体1.作品,是指文学、文艺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治理创造成果。
2.作品取得著作权保护的条件:独创性;固定性,即有形形式;人类共同思感的表达3.排除领域(不得出版与传播的作品和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的情形)A.违禁作品;B.法律法规及官方文件;C.时事新闻;D.历法数表等二、著作权主体1.著作权主体,也称著作权人,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
著作权的主体可分为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
2.继受主体包括因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或法律规定取得著作权的人,因合同取得著作权的人。
3.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A.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B.对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的职务作品,作者只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它权利由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享有,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4.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合作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5.(委托作品)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
合同未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演绎作品)的著作权由演绎作品的作者享有,但演绎作品的作者在行使著作权时不能侵犯原作作者的著作权;(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电视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人享有;(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全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三、著作权内容1.A.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基于作品创作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B.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2.著作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自己使用或者授权他人以一定方式使用作品而获取物质利益的权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权利。
3.著作人身权与著作财产权区别:A.两者的归属不同:著作人身权只能由作者或者著作权原始主体所有;而著作财产权不仅可以由作者或者著作权原始主体所有,也可以归著作权继受主体所有。
完整的著作权主体
遇到知识产权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完整的著作权主体在我国直接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著作权的原始主体。
所谓直接创作的作品就是作者通过自己的独立构思,运用自己的技巧和方法,直接(包括书面的、口头的和立体的形式表现)反应自己的思想与感情、个性与特点的作品。
帮助作者修改稿件、编辑、校对、审稿等不能成为作者,因为他们是在作者创作基础上进行修改的。
那么卖完整的著作权主体是怎样的?下面就让赢了网小编为大家讲解吧。
著作权主体1、简述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者我国《著作权法》第11条之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为作者。
由此,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者可以分为两类,自然人和法人及其他组织。
首先,自然人是原始作者。
一般而言,创作是指作品从构思到表达完成的过程,这个过程只有具有思维的自然人才能完成,因此只有自然人才能够直接创作作品。
自然人作为作者在创作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过程中,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因而其作为最直接和最基本的著作权主体,应当享有原始和完整的著作权。
其次,法人和其他组织是法律拟制的作者。
自然人以外的社会组织事实上不可能成为作品的创作者。
但是我国著作权法第11条明确规定法人甚至非法人的其他组织均可以被视为作者,而获得相当于自然人作者的原始著作权主体地位。
一方面,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被视为作者,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作者,作者只能是自然人这一原则并没有被改变;另一方面,法人和其他组织被视为作者需要符合必要的条件,如创作作品的活动是由其组织的,所创作的作品代表的是组织的意志,应当由该组织承担责任等。
我国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了对外国作者的保护,这里的外国作者既包括创作作品的外国自然人,也包括被视为作者的外国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能包括无国籍人等。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外国作者的三种情形:外国作者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外国作者的所属国或经常居住地与中国有缔约或共同参加国际公约;外国作者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成员国发表出版或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
著作权是什么意思
著作权是什么意思知识产权有著作权、专利权等等,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就是著作权人创作的作品,这里的作品指的是包括文字、图像、影视作品、表演作品在内的客体,那么著作权是什么意思?阅读完以下我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著作权是什么意思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著作权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属于无形财产权。
著作权主要包括以下权利: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二、著作权保护的主体有哪些著作权保护的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第一,著作权保护一般主体,也就是直接的作者,即直接创作作品的人,也就是公民或依法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第二,著作权保护由法人主持,代表法人意志进行的创作,并由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即为作者。
第三,著作权也保护代表非法人单位意志进行创作并由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非法人单位即为作者。
第四,著作权还保护外国友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进行发表的,依法享有著作权。
第五,著作权还保护特殊的主体,包括国家接受的已故作者遗赠作者的著作权;古籍作品无作者或者作者不明确;国家将某些作品收归国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变更或者终止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保护期内,无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在特别情况下,合作作品、编辑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演绎作品、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式创作的作品,也需要依法确定著作权人。
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民法典118条内容(一)
民法典118条内容(一)
民法典118条内容
引言
在民法典中,第118条主要规定了关于著作权的内容。
作为一位
资深的创作者,我们有责任对此进行详细阐述。
著作权的定义和主体
•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权利。
•著作权主体主要包括个人和组织两类,即作者及其合法继承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著作权的内容
•著作权包括署名权、修改权、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展览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著作权的内容归属
•著作权归属于作者,但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除外。
•著作权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根据不同类型的作品有所不同,一般的原则是作者终身及50年。
•对于合作作品、匿名作品、众多作者合作作品等特殊情况,保护期限有特殊规定。
著作权的侵权和追究责任
•对著作权的侵权行为,权利人有权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和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在某些情况下,侵权行为可能构成犯罪,侵权人还需承担刑事责任。
著作权的保护措施
•对于作者来说,应及时在适当的场合对自己的作品进行署名,保护自己的署名权。
•对于他人使用自己的作品,作者可以选择许可或者授权使用,建立合理的合同关系。
•对于侵权行为,作者有权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论
民法典第118条对著作权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明确了著作权的定义、主体、内容归属、保护期限等方面的内容。
作为创作者,我们应当深入了解这些规定,保护自己的创作成果,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三章 著作权的法律规定
二、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有以下几个原则:
– 第一,合理使用必须有法律依据; – 第二,合理使用的作品必须是已经发表的作品; – 第三,合理使用必须出于正当目的,并非以营利 为目的; – 第四,合理使用必须说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 作品的出处; – 第五,合理使用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益, 如不得对作品进行歪曲、篡改等。
1. 作 者
作者就是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品的创作人。 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 力活动。
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为作者的情况是指:由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 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判断作品的作者,应当根据作品上的署名。如 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其 他组织为作者。
4.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
影视作品是指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 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 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 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 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 获得报酬。
5.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人
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这里的 “工作任务”,是指公民在该法人或者 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2.著作权的许可使用
1. 2. 3. 4. 5. 6.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 权。 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付酬标准和办法。 违约责任。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节 著作权的限制
第三讲--著作权的主体
第四讲著作权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九条著作权人包括:(一)作者;(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著作权主体的概念和分类1.1著作权主体的概念著作权主体,即著作权人,享有著作权法上的权利和承担著作权法上的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一定条件下国家也可成为著作权主体。
1.2著作权主体的分类按主体形态分:1、自然人没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
未成年人即使属于民法理论中的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也可以因为创作这一事实行为而依法享有著作权。
2、法人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结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非法人组织不具备法人资格,经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济组织或者组成法人的各个相对独立的部门。
(二)按是否直接创作分:1、作者2、其他著作权人(三)按权利产生方式分1、原始著作权人。
依照法律规定直接享有著作权。
2、继受著作权人。
依照合同或继承方式间接享有著作权。
(四)按国籍分:1、本国人2、外国人3、无国籍人2、作者(一)作者的定义根据〈著作权法〉第11条第2款的规定,作者是指创作作品的公民。
(二)著作权法所称的作者,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1、作者必须是直接具有思维能力的自然人。
2、作者必须具有创作能力。
创作是一种事实行为,故判断一个人能否成为作者的标准,应当是客观上的创作能力,而非法律上的行为能力。
这一要求并不苛刻,没有行为能力的公民只要事实上创作出了作品,就从法律上反推他具有创作能力。
创作能力在不同的领域会因人而异,有口头表达能力的,不一定有文字表达能力;由文字表达能力的,不一定有绘画表达能力;有绘画表达能力的,不一定有音乐表达能力,各种创作能力都会得到法律的认可。
3、作者必须实际从事了创作活动。
所谓创作,《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3条第1款作了立法解释,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
该条第2款还明确规定:“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活动,均不为创作”。
著作权的概念、主体、客体、内容和特点
遇到知识产权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著作权的概念、主体、客体、内容和特点一、著作权的概念著作权是法律赋予作者因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享有的专有权利。
二、著作权的主体享有著作权的主体主要是作者,也可以是除作者之外的其他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领域内的作品。
需要指出的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必须是自己创作的,不是抄袭别人的;(二)必须是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范围内的创作;(三)必须具有一定的表现形式;(四)必须是不属于依法禁止出版、传播和作品。
四、著作权的内容著作权的内容主要是著作权人的权利义务。
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利,如发表权、署名权、广播权、放映权等。
同时,著作权人也应尽一定的义务,即对其权利作了适当的限制。
五、著作权的特点(一)作者因创作作品自动产生著作权,不必履行登记、注册手续;(二)专有性,即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三)地域性,即除加入国际公约或缔结双边协定外,一个国家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四)时间性,即法律对各项权利的保护,除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性不受保护期的限制外,其他权利都有一定的有效期限。
来源:(著作权的概念、主体、客体、内容和特点/qq/361055.html)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知识∙好商标具备哪些条件_商标为什么要注册/qq/859269.html∙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条件_认定著名商标的程序是什么/qq/859268.html∙申请商标注册需要哪些材料_申请商标注册要注意的问题/qq/859267.html∙商标复审的类型_商标申请被驳回怎么办/qq/859266.html∙商标注册需要的材料_企业名称能否作为商标注册/qq/859265.html∙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有哪些_商标专用权的保护途径有哪些/qq/859264.html∙立体商标是指什么_立体商标能不能申请注册/qq/859263.html∙怎样确定商标使用许可权限_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内容/qq/859262.html∙什么样的商标可以注册_商标注册程序是怎样的/qq/859261.html∙申请商标异议有何理由_申请商标异议注意哪些事项/qq/859260.html∙注册商标被撤销的原因有哪些_注册商标撤销的法律后果/qq/859259.html∙音乐版权保护期有多久/qq/859258.html∙商标异议如何答辩_商标异议答辩需要什么材料/qq/859257.html∙商标侵权如何进行行政投诉_商标侵权行为怎样认定/qq/859256.html∙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条件_假冒注册商标罪立案标准/qq/859255.html∙保守商业秘密合同怎么签订/qq/859254.html∙如何在海外办理商标注册_办理海外商标注册的注意事项/qq/859253.html∙注册商标使用许可是什么_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形式有哪些/qq/859252.html∙各国专利保护期限 /qq/859251.html∙商标转让如何办理_商标转让一般需要多少钱/qq/859250.html∙哪些人申请商标异议_对商标异议结果不服怎么救济/qq/859249.html∙申请商标注册有哪些途径_申请商标注册前要做哪些准备/qq/859248.html∙驰名商标的权利限制_驰名商标的不规范使用行为/qq/859247.html∙商标异议答辩的期限是多久/qq/859246.html∙商标续展手续怎么办理_商标转让手续怎么办理/qq/859245.html∙郑州街头现粗俗商铺店名_法律对商店名称有何规定/qq/859244.html∙如何判定商标侵权_发现商标侵权怎么办/qq/859243.html∙商标公告的内容有哪些_商标公告的后果是什么/qq/859242.html∙假冒注册商标怎样认定和处罚/qq/859241.html∙如何申请注销注册商标_哪些人可以申请注销注册商标/qq/859240.html∙商标使用许可注意事项_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注意事项/qq/859239.html∙商标变更的书件格式_需要注意哪些事项/qq/859238.html∙如何申报驰名商标_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应提交那些材料/qq/859237.html∙商标转让合同的内容有哪些_订立商标转让合同注意什么/qq/859236.html∙商标注册该如何申请_什么情况下可以注销注册商标/qq/859235.html∙商标注册纠纷怎样解决_商标侵权纠纷怎样解决/qq/859234.html∙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内容_商标专用权质押不予登记情形/qq/859233.html∙怎样办理注册商标转让_怎样办理注册商标许可使用/qq/859232.html∙商标权可以无偿转让吗/qq/859231.html∙商标侵权商品何时会被销毁_商标侵权纠纷需要什么证据/qq/859230.html∙注册商标撤销的情况_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后果/qq/859229.html∙商标抢注是指什么_商标被抢注后应该如何应对/qq/859228.html∙申请集体商标的条件_使用集体商标有哪些要求/qq/859227.html∙申请商标注册的条件有哪些_如何申请商标注册/qq/859226.html∙商标变更是指什么_商标变更的注意事项有哪些/qq/859225.html∙注册商标依职权撤销的情况_注册商标被撤销如何救济/qq/859224.html∙什么是商标三年不使用的撤销申请撤销有什么法律程序/qq/859223.html∙构成商标的条件有什么_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情况/qq/859222.html∙商标续展注册的续展期限多长商标续展注册有什么程序/qq/859221.html∙认定著名商标对企业的好处_认定著名商标的标准/qq/859220.html∙申请注册商标要满足哪些条件_怎样进行商标检索/qq/859219.html∙怎么查商标侵权_商标被侵权怎么办_商标侵权如何处理/qq/859218.html∙商标注册的条件是什么_商标注册的程序是什么/qq/859217.html∙著作权权利人的含义是什么/qq/859216.html∙商标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_商标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qq/859215.html∙商标许可合同如何签订_商标被许可人履约注意哪些事项/qq/859214.html∙反向假冒注册商标怎样认定_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种类/qq/859213.html∙怎样认定是否构成近似商标/qq/859212.html∙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内容_商标许可合同不登记能生效吗/qq/859211.html∙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如何确定_商标注册的有效期限/qq/859210.html∙怎样认定商标侵权_商标侵权怎么办_商标侵权如何索赔/qq/859209.html∙保护商标权的重要性以及措施有哪些/qq/859208.html∙可以办理商标网上申请的情况_办理商标网上申请的程序/qq/859207.html∙商标异议答辩的内容_如何进行商标异议答辩/qq/859206.html∙商标使用的条件_商标使用不当情形有什么/qq/859205.html∙商标被异议后申请人怎么办_商标评审案件有哪些类型/qq/859204.html∙商标注册被驳回怎么办_商标注册后需要备案吗/qq/859203.html∙律师代理外国人商标注册的注意问题_提交的手续有哪些/qq/859202.html∙我国对外国商标注册申请的代理是如何规定的/qq/859201.html∙注册商标转让的途径有哪些_注册商标转让注意哪些问题/qq/859200.html∙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侵权判断标准(2018年) /qq/859199.html∙某公司诉某某公司转让商标后仍使用该商标生产同类产品侵权案 /qq/859198.html∙商标使用中出现的问题_商标专用权如何保护/qq/859197.html∙使用注册商标亦可构成侵权/qq/859196.html∙非洲小孩举牌广告走红朋友圈非公益性质违规将查处/qq/859195.html∙版权保护的意义是什么/qq/859194.html∙老干爹雷碧不是山寨品牌驰名商标特别保护有哪些/qq/859193.html∙怎样认定商标侵权_商标侵权如何计算赔偿额/qq/859192.html∙假冒知名产品商标进行生产怎样认定属于相同产品/qq/859191.html∙怎样认定是否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使用商标/qq/859190.html∙拿走客户名单被诉侵权_算不算侵犯商业秘密/qq/859189.html∙将驰名商标作为字号使用是否侵犯其专用权/qq/859188.html∙销售侵权产品_是否侵犯商标专用权/qq/859187.html∙什么是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qq/859186.html∙商标在先使用权能否对抗注册权/qq/859185.html∙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有哪些内容/qq/859184.html∙商标异议的注意事项_商标异议的费用/qq/859183.html∙商标异议申请的途径_提出商标异议申请注意什么/qq/859182.html∙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案件运用专利无效抗辩/qq/859181.html∙专利申请受理范围有哪些/qq/859180.html∙侵权吗2018商标在先权与商标影响范围是否有关/qq/859179.html∙商标异议的手续_商标异议的处理程序和程序/qq/859178.html∙擅自销售他人独占使用商标产品侵权吗2018 /qq/859177.html∙商标代理组织能办理的业务_商标代理人应当符合的条件/qq/859176.html∙什么是强商标什么是弱商标/qq/859175.html∙如何注销商标代理机构_如何变更商标代理机构/qq/859174.html∙什么是三维商标商标法对其又有哪些规定呢/qq/859173.html∙域名争议可以申请仲裁吗/qq/859172.html∙商标侵权的行为有哪些商标侵权将承担何种责任/qq/859171.html什么是集体商标 /qq/859170.html。
著作权人是写歌的人吗
著作权人是写歌的人吗著作权保护是保护著作权人权益的重要手段,那么对于歌曲来说,著作权人到底是谁呢?著作权人是写歌的人吗?著作权的保护主体有哪些呢?著作权保护期限有多久呢?接下来就和我一起了解一下著作权人是写歌的人吗的相关知识吧。
一、著作权人是写歌的人吗写歌的人是著作权人,但一首歌的著作权人不一定是写歌的人。
1、一首歌的版权分为两部分:歌词和乐谱。
歌词属于版权法中的“文字作品”,乐谱属于”音乐作品“。
歌词的版权归属于词作者,乐谱的版权归属于曲作者。
2、如果作词人作曲人和唱片公司签订转让版权的合同,那么版权转归唱片公司所有。
3、歌手只是版权法中规定的“表演者”,不是词曲的版权人,对词曲本身不享有版权。
因为歌曲不是指我们听到的音频文件,而是歌词和曲谱--而歌词和曲谱本来就与歌手没有任何关系。
当然周杰伦等创作型歌手除外,他们对“自己创作并演唱”的歌曲兼有词曲作者和表演者双重身份,既享有版权人的权利又享有表演者的权利。
4、一个歌手要翻唱一个经典歌,要找版权人,即词曲作者,如果词曲作者已将版权转让唱片公司,就去找唱片公司。
二、著作权保护?主体我国著作权保护主体一般有以下几个:1、公民。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作者可依法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2、法人。
由法人主持,代表法人意志进行创作,并由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视为作者。
3、非法人单位。
由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非法人单位意志进行创作并由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
4、外国人。
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依法享有著作权。
5、国家。
(1)国家接受已故作家遗赠作品著作权;(2)古籍作品无作者或作者不明确;(3)国家将某些作品收归国有。
三、著作权保护期限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因此对它们的保护期有不同的法律规定。
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与特定的人身相联系的权利,不因人的死亡而消失,因此受到法律永久保护,没有时间的限制。
著作权的主体如何分类和确认
著作权的主体如何分类和确认著作权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版权,现在的人们的版权意识都有提高了,在转载他人的作品时也知道标明出处了,这是好的趋势。
如果要对著作权的主体分类确认的,那么著作权的主体如何分类和确认?阅读完以下我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著作权的主体如何分类和确认著作权人,即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一定条件下,国家也可能成为著作权主体。
1、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
划分依据是著作权的取得方式。
原始主体:指在作品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不存在其他基础性权利的前提下对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
一般情况下为作者,特殊情况下作者以外的自然人或组织也可能成为著作权原始主体。
继受主体: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著作权的人。
区别:(1)概念不同。
(2)取得方式:原不以继为存在前提,但继享有的权利却是从原处取得的,并以他人原有著作权的合法存在为条件。
(3)著作权是否完整:原所享有的著作权之完整性比继的权利表现得充分,因为继绝对不可能享有完整著作权,只能取得著作财产权的部分或全部,而不能取得著作人身权。
2、本国主体与外国主体。
以著作权人所具有的国籍为标准而分类。
区别:由于著作权法具有非常严格的地域性,因此内与外待遇差异明显。
(1)保护条件不同:中国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无论是否发表,依据著作权法直接取得保护;外国人的作品若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依照我国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我国法律保护。
(2)作品首次发表的规定不同:中国作者的作品的首次发表,指作品首次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发表。
对外国作者来说,其作品首次在中国境内发表,指外国人未发表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或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外出版后,30天内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也被视为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或外国人的作品未发表,但经授权改编,编译后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也视为该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
著作权法(三)
著作权法(三)第二章著作权第一节著作权人及其权利第九条著作权人包括:(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释义:本条是关于著作权主体的规定。
著作权人和作者是两个概念,也就是说,除作者以外,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也可以成为著作权第二章著作权第一节著作权人及其权利第九条著作权人包括:(一)作者;(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释义:本条是关于著作权主体的规定。
著作权人和作者是两个概念,也就是说,除作者以外,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也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著作权人包括自然人作者和法定作者。
客观上,自然人是唯一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事实作者,因此法律规定自然人为作者,是对客观事实的尊重与肯定。
同时,为了满足某些利益需求,法律也将自然人以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等民事主体视为作者,也就是说通过法律规定,自然人以外的其他主体可以成为著作权人,即“法定作者”。
值得一提的是,未成年的作者也可以成为著作权人,但是其权利的行使,则要符合民事行为的合法条件,通常要由作者的父母、监护人、收养人或其他代理人来完成。
另外,根据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国家也可以成为著作权人。
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二编 著作权的主体
四、影视作品的权利主体
第十五条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 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 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 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 合同获得报酬。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 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 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九
遗作的权利主体
遗作是指作者生前未曾发表过的作品。 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 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 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 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 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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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学者甲于1971年被迫害致死,甲于临终前将 其回忆录手稿赠送给好友乙。该手稿扉页上题有 “吾将不久于人世,谨以此绝笔赠吾至友,望珍藏 密室,令其永不面世”的字样。乙依遗嘱秘藏之。 1991年丙将该手稿借于学者丁,供其研究甲的生平 时参考。丙在出借时声明“根据作者遗愿,手稿不 得公诸于世”,丁应允。 1996年,丁在征得甲的继承人戊同意后,将手稿 以“内部资料”的形式刊印400册,在一定范围内散 发。对有关当事人权利的认定,下列意见中何者为 正确?( A、B ) A.甲虽已去世,但其著作权仍受法律保护 B.丙享有手稿的所有权,但不享有手稿的著作权 C.丁享有手稿著作权中的作品使用权 D.戊作为甲的继承人,有权决定将手稿发表
问:该辞典的著作权:(
D)
A. 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职务作品,辞典的整体著 作权属于单位,但是这些专家享有署名权 B. 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单位作品,辞典的整体著 作权属于单位,专家只能就其中个人撰写的部分 主张著作权,而不能就整个作品主张著作权 C. 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职务作品,辞典的整体著 作权属于所有的作者,作为出版社只能在业务范 围内优先使用 D. 属于汇编作品,该作品整体的著作权属于单位 所有,专家只能就其中个人撰写的部分主张著作 权,但不能就作品整体主张著作权
著作权法考试题库及答案
著作权法考试题库及答案著作权法是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权利的法律。
以下是一份模拟的著作权法考试题库及答案,供学习参考。
一、选择题1. 著作权法保护的主体包括以下哪些?A. 个人B. 法人C. 国家D. 所有上述选项答案:D2. 下列哪项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A. 文学作品B. 音乐作品C. 计算机软件D. 法律、法规答案:D3. 著作权自何时产生?A. 作品创作完成之日B. 作品首次发表之日C. 作品登记之日D. 作品出版之日答案:A二、判断题1.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
()答案:正确2. 著作权法允许对作品进行合理使用,无需征得作者同意。
()答案:正确3. 著作权法不保护作品的思想内容,只保护作品的表达形式。
()答案:正确三、简答题1. 简述著作权法中的作品合理使用范围。
答案:著作权法中的作品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新闻报道;教学和科研;公共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而复制、发行等。
合理使用不以营利为目的,且不得影响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2. 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哪些?答案:著作权侵权行为主要包括: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改编、翻译、汇编其作品;歪曲、篡改他人作品;未经表演者许可,擅自播放、录制其表演等。
四、案例分析题案例:某作家创作了一部小说,未经其许可,出版社擅自出版发行了该小说。
请问该出版社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如果构成侵权,作家可以采取哪些措施?答案:该出版社的行为构成侵权,因为其未经作家许可擅自出版发行了作品,侵犯了作家的复制权和发行权。
作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要求出版社停止侵权行为;其次,可以要求出版社赔偿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最后,如果侵权行为严重,作家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出版社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分别指的是什么?
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分别指的是什么?一、著作权保护的主体著作权保护分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著作权主体一般为作者,即直接创作作品的人。
1,公民。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作者可依法成为著作权的主体;2,法人。
由法人主持,代表法人意志进行创作,并由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视为作者;3,非法人单位由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非法人单位意志进行创作并由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4,外国人。
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依法享有著作权;5,国家。
(1)国家接受已故作家遗赠作品著作权;(2)古籍作品无作者或作者不明确;(3)国家将某些作品收归国有;(4)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变更或终止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保护期内,无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
特殊情况下,合作作品、编辑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演绎作品、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则需依法确定著作权人。
二、著作权保护的客体1、文字作品。
文字作品是指以语言文字的形式,或其他相当于语言文字的符号来表达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
2、口述作品。
口述作品是指以口头语言创作的、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如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祝词、布道等。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1、音乐作品:音乐作品,这是指能够演唱或演奏以旋律节奏、合声进行组合,以乐谱或歌词表达作者思想的作品,如民歌、通俗歌曲、流行歌曲、交响曲、弦乐曲、爵士乐、吹打乐等。
2、戏剧、曲艺作品:戏剧作品不是指一台演出的完整的戏,而是指演出这台戏的剧本。
伯尔尼公约也将戏剧作品定为剧本。
3、舞蹈作品:舞蹈作品指的是舞蹈的动作设计及程序的编排,它可以用文字或其他方式来记载。
4、杂技艺术作品:依《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具体表现为车技、蹬技、手技、顶技、走索、空中飞人、民间杂耍等表现形式。
4、美术、建筑作品。
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分别指的是什么
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分别指的是什么著作权这个范围有⼏个分类,不管是影视作品还是⼀些⽂章等等,都是属于著作权,⽽且在⽹络上⾯流通的很多⽂章都是已经被授了权的,但是有个别是属于侵犯著作权的⾏为,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分别指的是什么享有著作权的主体主要是作者,也可以是除作者之外的其他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或其他组织。
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包括⽂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作品。
著作权的内容主要是著作权⼈的权利义务。
著作权⼈对其作品享有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利,同时著作权⼈也应尽⼀定的义务,即对其权利作了适当的限制。
著作权客体的条件第⼀,作品产⽣于⽂学、艺术和科学等的领域内。
第⼆,作品的内容须具有独创性,且须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作品必须能够以某种有形形式表现出来。
第四,作品须能够被复制。
第五,作品的形式和种类须符合法律规定。
著作权客体作品的分类1、按照作品的表现形式不同,作品可分为⽂字作品、⼝述作品、⾳乐、戏曲、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意图等图形作品、计算机软件等,这是对作品最常⽤的分类⽅法,我国著作权法采⽤这种分类⽅法。
2、按照创作⼈的不同,作品可分为⾃然⼈作品、法⼈作品、⾮法⼈单位作品。
3、按照创作⼈数的不同,作品可分为独创作品和合作作品。
4、按照创作⾏为的顺序不同,作品可分为原作作品和再创作品。
5、按照作品创作与职务的不同关系,作品可分为职务作品和⾮职务作品。
6、按照作品创作的根据不同,作品可分为委托作品和⾮委托作品。
保护期限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及其死亡后五⼗年,截⽌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年的12⽉31⽇;如果是合作作品,截⽌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年的12⽉31⽇。
著作权法和著作权保护
报刊转载作品,在新闻界是常见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它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按照这一规定和惯例,转载作品一般的规范做法有三条:第一条,如被转载一方的媒体声明本报刊文章版权所有,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转载,那么欲转载的一方就要尊重对方的声明;第二条,报刊在转载文章时,应交待文章来源,注明转载自某报刊,并署具作者姓名;第三条,向作者支付稿酬。违背这三条,也就违背《著作权法》关于转载的规定,属侵权行为。
(二)著作权保护的途径
●调解: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主持进行。
●仲裁:是指著作权仲裁机关按照一定的仲裁程序对著作权纠纷进行裁决的一种活动。仲裁主要使用与著作权合同纠纷。
●诉讼:是指著作权权利人或公诉人向法院对侵权人或者相对人提起民事或刑事诉讼,以追究侵权人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主要有权属诉讼、侵权诉讼、给付诉讼、合同诉讼、混合诉讼等类型。
●侵权行为的种类:《著作权法》第46、47条规定的侵权行为有19种情形。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主要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行政责任主要有没收非法所得、罚款、销毁侵权复制品、没收侵权用生产工具、设备。
刑事责任:《刑法》第217条、218条,徒刑、罚金——侵权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销售侵权制品,处三年以下。
2纪实文学。
3新闻学著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新闻学研究有很大发展,出版了大量新闻学著作,成绩辉煌。但勿庸讳言,在辉煌中也有阴影,也有抄袭剽窃之作。笔者著的《新闻采访学》一书1984年出版后,就有过多次被抄袭剽窃的遭遇。为保护自己的著作权,笔者曾将某报两位负责人告上法庭。
著作权的主体与客体
著作权的主体与客体著作权作为一种知识产权的形式,是为了保护作品的创作人或者是著作权人的权益。
在著作权领域,存在着两个重要的概念,即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
本文将针对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进行深入探讨。
一、著作权的主体著作权的主体指的是享有著作权的人或者是法人团体。
在法律的规定下,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
举个例子来说,一个作家创作了一本小说,那么这本小说的著作权主体就是这位作家。
当然,如果这位作家是在某个公司工作的,那么根据合同的约定,可能著作权主体是公司而不是个人。
其实,著作权主体在不同国家和地区是有所不同的。
在某些国家,如美国,法人团体和组织也可以作为著作权的主体。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司、机构等组织的知识产权。
因为某些作品的创作可能是由公司或团体的员工完成的,如果将著作权主体局限于个人,将无法保护这些作品的权益。
二、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的客体指的是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具体作品。
客体可以是各种各样的表达方式,比如文字、音乐、绘画、摄影、电影、软件等等。
举个例子来说,一首歌曲、一幅画、一本小说、一个软件程序都可以被视为著作权的客体。
需要注意的是,著作权的客体应该是原创性的,即满足了独创性的要求。
也就是说,客体必须是作品创作者的智力成果,而不是简单的抄袭或模仿他人作品。
这是保护著作权主体权益的基本原则。
此外,著作权的客体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中可能有所不同。
不同国家对于著作权的保护范围、保护期限以及是否需要登记等方面有不同的规定。
因此,在跨国著作权保护中,需要根据具体国家的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申请和登记。
结语著作权的主体与客体是著作权法中两个重要的概念。
著作权的主体是享有著作权的人或者是法人团体,可以是个人、公司、机构等;著作权的客体是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具体作品,可以是文字、音乐、绘画、软件等各种表达方式。
保护著作权主体和客体的权益,有助于鼓励创作和知识产权的发展。
因此,在知识产权保护的过程中,需要重视著作权的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实施。
著作权人和作者有什么区别
一、著作权人和作者有什么区别著作权人是著作权法保护的主体:即享有著作权权利和承担著作权义务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9条规定:“著作权人包括:作者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
”(一)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直接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著作权的原始主体。
所谓直接创作的作品:指作者通过自己的独立构思,运用自己的技巧和方法,直接(包括书面的、口头的和立体的形式表现)反应自己的思想与感情、个性与特点的作品。
帮助作者修改稿件、编辑、校对、审稿等不能成为作者,因为他们是在作者创作基础上进行修改的。
1、被视为作者法人和非法人单位也是著作权原始主体:比如:北京师范大学生物系;2、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和非法人单位;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明,就是作者。
(但不能说没有署名的人就不是作者)(二)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和非法人单位;通过继承、遗赠、转让、委托关系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条(六)规定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作为遗产可以继承。
第16条还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著作权法第19条规定:“公民在死亡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
”(三)未被视为作者的法人和非法人单位(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15条、第16条)(四)国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国家作为著作权主体也有几种情况:1、作者身前将作品原件及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无偿转让给国家,或者将已发表的作品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无偿转让给国家;2、作者通过遗嘱方式将其全部或部分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在他死后赠送给国家;3、作者死亡后,其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赠,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由国家享有;著作权属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变更、终止后,没有承受其权利与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著作权由国家享有。
(五)外国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条和第13条:分为三种情况:1、国人的作品第一次在中国境内发表;外国人的作品首次在国外发表,三十天内在中国境内发表被视为首次在中国境内发表;2、边协议,如两个国际公约;3、中国公民合作创作作品的外国作者,但如果中国公民放弃权利或转让权利,而该外国人所在国与中国没有双边协议或不是两个公约的成员国,他也不能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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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主体有哪些
著作权人是著作权法保护的主体,即享有著作权权利和承担著作权义务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9条规定:“著作权人包括:作者、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
”
(一)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直接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著作权的原始主体。
所谓直接创作的作品:指作者通过自己的独立构思,运用自己的技巧和方法,直接(包括书面的、口头的和立体的形式表现)反应自己的思想与感情、个性与特点的作品,但是帮助作者修改稿件、编辑、校对、审稿等不能成为著作权主体,因为他们是在作者创作基础上进行修改的。
1.被视为作者法人和非法人单位也是著作权主体:比如:北京师范大学生物系;
2.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和非法人单位;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明,就是作者。
(但不能说没有署名的人就不是作者)
(二)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和非法人单位,通过继承、遗赠、转让、委托关系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条(六)规定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作为遗产可以继承。
第16条还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著作权法第19条规定:“公民在死亡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
”
(三)未被视为作者的法人和非法人单位
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15条、第16条)
(四) 国家
国家也可以成为著作权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国家作为著作权主体也有几种情况:
1.作者身前将作品原件及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无偿转让给国家,或者将已发表的作品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无偿转让给国家;
2.作者通过遗嘱方式将其全部或部分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在他死后赠送给国家,国家成为著作权主体;
3.作者死亡后,其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赠,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由国家享有;
4.著作权属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变更、终止后,没有承受其权利与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著作权由国家享有。
(五)外国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条和第13条外国人能够成为著作权主体分为三种情况:
1.外国人的作品第一次在中国境内发表;外国人的作品首次在国外发表,三十天内在中国境内发表被视为首次在中国境内发表;
2..双边协议,如两个国际公约;
3.与中国公民合作创作作品的外国作者,但如果中国公民放弃权利或转让权利,而该外国人所在国与中国没有双边协议或不是两个公约的成员国,他也不能成为著作权主体。
最后,著作权人与作者的区别:著作权人不一定是作者,但作者可能是著作权人。